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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阅读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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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阅读逝去的高中作文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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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陷入怀念这一种奇妙的境界,似幻似真,带有青春色彩的事迹一一浮现在脑海。我习惯垂下眼帘,去细细体会其中的乐趣。

每个人喜欢怀念的时期段总是不同,但都有着相同的乐趣,嘴角的那一弧度绽露的是一张洋溢幸福的笑脸。为什么是笑而不是哭?我自己认为是因为人的潜意识对于快乐的事情记忆得更为深刻。

呆滞的目光表明我走入了时光的隧道,在隧道的尽头,你可以发现耳边传来阵阵欢声笑语,这就是我最为怀念的高中时代。看似离我好久远,其实也不过几年而已。光在几年里穿梭的距离其实遥不可及的,带来的岁月在脸庞布上了沧桑的痕迹。

那时我认为社会就像电视剧里上演的一幕幕动人煽情,以为人在社会的结局就是幸福美满。面对着一堆堆的书籍,总感觉莫名的烦躁,一次次的作业让脑力劳动超了负荷,面对老师的精心叮嘱却满不在乎的随意忽悠。面对着同学也几乎是认为他们是幼稚不堪的角色。总之,太多的事情就如风一般轻盈,一呼而过。

现今的怀念里,我会笑。笑自己当年事如此的天真,幼稚。那时的校园虽然小了点,做的事情却是多么的丰富。体育课,我们可以在太阳下自由奔跑,当汗水湿透衣衫,我们依旧可以感觉微风的和善轻柔,贪婪地呼吸每一片天空深蓝的气息。球场上,可以看到同学投篮时矫健的身躯,幻想自己可以来一帅气的转身进球。至于教室里的课程,看似有些乏味,当青春叛逆从不会压抑在心底,会时常在课堂偷偷避开老师锐利的目光盯手里的手机电子书入神,深深融入小说的世界,想象里面主角的未来是怎么样,却从来不考虑自己的未来是不是也是一方奇迹。在教室上课的另一乐趣,那你可以用心想想,自然是望向窗外的世界,有谁从走廊上经过,就开始几个人小声的八卦起来,哇,今天她换一身漂亮衣服,姿色还不错,其实我认识她,不就是隔壁班的吗,等等的话题。

高三,我们开始感觉生活越来越忙,忙碌的让人感觉活得累,抱怨谁没有过。但心中其实还是有所期待,以为目标是那么的明确。夜里的晚自习,是我的最爱。我们偶尔可以放声歌唱,唱的筋疲力尽,却依旧全班相视,展露出不加修饰的笑容。真挚,纯净得无法形容。想法简单的头脑不代表我们不够聪明,而是不想让自己过早的告别青春,想留一丝过往当做未来的回忆。

思想不再沉浸在过去,也不想自己无法自拔,于是抽身而退回到现实的社会。眼神里那皎洁的纯净一闪而过染上点点的浑浊。问自己未来在哪里?从来找不到答案。只是认为过去的定位坐标在心中十分的明确,我们时常去怀念,在怀念中摸索未来,希望未来和过去以为怀念而拥有相同的气息,再闭眼,深吸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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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青春阅读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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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纸质书籍已经沦为书架上毋庸风雅的装饰物,承担这些文字载体的不再是脆弱的纸张,而是更加强大轻便的电子产品。科技发展的今天,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进行阅读,借助多媒体技术让你摆脱沉旧的阅读感受迎来新时代的阅读体验。

我有一部华为揽阅M2青春版平板手机,它和我的关系亦师亦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既是一部平板也同时是一部手机,兼具了手机的便携通话与平板的大屏畅爽的它真的可以说是集各家之所长,就是这么一款产品成为了陪伴我青春期最好的朋友,他离我更近,更加了解我,同时也是拉近我与身边家人朋友的纽带,有了它让我的青春期更加得心应手。

它是我生日时父亲送给我的,体验过各式各样电子产品的我在使用后明白,华为揽阅M2青春版这就是最适合我的。对于一个即将面临高考的我最重要的就是阅读体验了,首先和纸质书比起来他克服了夜间灯光昏暗的条件下不利于阅读的缺点,7英寸的大屏与手机相比也更加贴合“书“这个概念。其次也让我摆脱了纸质书籍的沉重束缚,有了华为揽阅M2青春版我就可以随身携带所有我想要阅读的书籍,不被沉重的书包所约束,更重要的是它的长时间续航能力,如果只单单是阅读的话,看一天也不用担心电量的问题。但这些强劲的功能在我看来都比不上它的指纹功能,有了华为揽阅M2青春版的侧边指纹,这让我的阅读更具有私密性,在学习复习之余,我可以看看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放松一下,但在没有华为揽阅M2青春版之前,看“闲”书是不被我家长鼓励的,有了指纹解锁功能就给了我独属于自己的青春。

除了强大贴心的阅读功能,在其它功能上我的华为揽阅M2青春版也同样没有让我失望,时尚的外观与炫彩的颜色搭配更适合我们年轻人,一点也不像其他同学手机那样显得平凡没有活力。7寸的大屏也让影音娱乐更胜别人一筹,课间休息时我的华为揽阅M2青春版手机总是会成为同学间的IMAX移动放映室,这也多多感谢它超强的续航能力。

最后我感谢在我最渴求新知,渴望开阔视野,追逐个性鲜明的时候能拥有一部华为揽阅M2青春版平板手机,可以让我享受在墨海书香中与古圣今贤对话的乐趣,可以通过它拉近与身边家人朋友同学间的距离。我想说华为揽阅M2青春版就是我的青春阅读,读属于我的青春。

这位天津考生充分的展现了对电子产品的热爱,将对产品的了解毫无保留的抒发在了文字之间,我觉着拿着这份考卷,你完全可以敲开这家公司的大门,出任总经理当上CEO走向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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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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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花一般,再鲜艳再娇嫩的花,终是要面对凋谢的,这是它的宿命,似乎、这也是我们的宿命。

青春永远是美好的,有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是我们无法忘记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付出一定会有收获;青春永远是最单纯的,单纯到可以为了某个人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却还觉得理所当然;青春永远是最刻骨铭心的,浸满了喜怒哀乐的色彩,渲染了人生。

也许很多年后,我们真正不舍的不是万贯家财,不是名利,不是惊天动地的成就,而是、那美好的、单纯的、刻骨铭心的青春

青春,我们经历过聚散离合,我们也许并不高贵,但也绝不卑微,我们知道人生没有十全十美,却还不由自主的幻想十全十美,我们相聚过欢笑过流浪过甜蜜过,带着笑带着泪没有后悔,我们爱过恨过,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绝世珍宝,是任何东西都不能换来的

在那个懵懂的、充满憧憬与向往的年华里,我们的心里似乎多了一份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不可自拔的爱上了饶雪漫的小说,那里面总有讲几句能扣响我们心弦的语句,我们心疼她笔下的吧啦,那个表面蛮横霸道、大大咧咧的女孩,内心却脆弱的让人心疼,为了喜欢的人,她可以付出一切,乃至生命;我们喜爱那个单纯、善良、可爱、的“小耳朵”。她对爱情与友情的执着让我吃惊。而后来她的蜕变,同样让我唏嘘不已。

我们迷恋一切琼瑶式的爱情,童话般的故事是我们的憧憬,在琼瑶剧中,似乎所有相恋的人都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虽然需要经历太多,但结局是美丽的,精灵古怪的女侠小燕子;温柔似水的才女紫薇;小家碧玉型的忠仆金锁;高贵却平易近人的皇室子弟永琪;温文尔雅的才子尔康……这些人的洒脱,坚强、对爱情、友情的忠诚让我们惊叹,亦让我们向往,还有善良美丽的白素贞,

金庸的武侠中,我们迷恋那娇俏的蓉儿,憨厚的“靖哥哥”调皮可爱的“老顽童”温柔美丽的穆念慈,让人又爱又恨的杨康,数不尽的人物在我们的心里生根发芽,那些温柔的大家闺秀、娇俏可爱的鬼精灵、武艺高强的英雄、深藏不露的绝世高人陪我们走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这一个个人物寄托着我们的一个梦想。

可是,这么美丽、这么单纯、这么刻骨铭心的青春,却要在某一天某一刻某一刹那逝去,然后,我们的人生不再那么单纯了,我们学会争斗了,我们学会邪恶了,我们不再喜欢淡淡的薄荷味了,取而代之的,是金钱、欲望,终有一天我们会被生活抹去所有棱角,会变得世故圆滑,直至--忘记曾经拥有过青春,真正融入这个社会,遗忘曾经的天真,烂漫、单纯、刻骨铭心……

也许会有一天,我们奋斗累了,倦了。恍然间记起来,我们曾经拥有过好多好多,可是,慢慢的,我们突然长大了,要为生存而奋斗了,于是,因为太注重奋斗了,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把这些东西全弄丢了,等我们发觉了,想要去寻找了,却发现、怎么都找不到了,于是,慢慢的,我们找累了,便不再找了,告诉自己,其实现在这样也挺好……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特别迷恋黛玉,她的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让我震撼,她的才情,她的多愁善感、她的清高让我痴迷,尤其喜欢她葬花的那一段,“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恍然觉得,总有那么一天,我们的青春也会像那些花瓣一样,被埋葬、然后腐烂,最后、渐渐消失,我们变成了一个真正没有了青春、没有曾经、没有回忆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的青春会在什么时候逝去,所亦,只能以此来来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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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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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待在空荡的教室,看着阳光透过窗户,投在白色的墙上,忆起那些零零碎碎悄然逝去的日子,我的心内总是满满的——满满的春天,满满的生机,还有,满满的期待。

时光深处的少年

照毕业照的时候,我们特意站在了一起,快门按下的一瞬,青春在我们脸上定格,我也想和其他同学一样,给你赠了礼物,写了留言,——愿阳光般明媚的少年,前程似锦,还有,我们的青春,永远,永远不会老。可只有我知道,眼泪已悄悄落在心底。

那一帧帧画面,已过去许久,却还是会时常在我的脑海里不经意地来回。我以为,经历过繁复四季的擦拭,记忆会渐渐模糊,可是这一刻,往事都忽然苏醒,如雪后的阳光,刺得人双眼酸楚,心房悸动,怅然想想,大抵是因为毕业后的距离,明媚如阳光的少年就这样走失在了时光深处……

恰到好处的悲伤

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匆匆翻过一遍,纵有欢欣,终究是忧伤和疼痛贯穿始终,时光深沉如海,不管你是否在意,曾经都无法打捞,纵使故然坚强,也终究逃不过一日一日的衰老。

总有一些男生,很令人讨厌,他们烦你,欺负你,围着你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都总也不会真正伤害你,只是这些人总会在午后的阳光里散去,甚至不会留下一点点痕迹来弥补曾经受过伤的空洞。

时光逝去苍老

时光是一指流沙,苍老是一段年华。时光,匆匆路过我们的全部。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时候,布下一个甜美的陷阱,一个谁也越不过的栈墙。

天空淡蓝淡蓝的,如此明朗,就像那个在操场上打篮球的男生,白T恤,白球鞋,漂亮的一个转身,尽情挥洒着青春炽热的汗水。

有时候,真希望生活是这样的纯粹,每日仰望,每日呼吸。

年华逝去,青春未央,时间的风口上,一季季的花儿开得正艳。我也愿是人群中的一处寂静,静待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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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致我终将逝去的青春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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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是周杰伦。

许多人听到我这么说时会忍不住“噗”地笑出声来,我不解这笑的含义是什么,然后对方就说: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喜欢周杰伦啊!

一句话就令我无言以对,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不会与时俱进的人。在他们的眼里周杰伦虽然不是过气的明星,可也已不再时尚不再酷不再值得他们追了。我无法争辩,因为在我心里,周杰伦是充斥了我整个青春的人,是站在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光里的人。

我喜欢周杰伦其实是因为我小学时喜欢的那个男生喜欢周杰伦,于是我便爱屋及乌地去听周杰伦的歌。

从这点上看我似乎不是很正宗的杰迷,也有很多人说,你这么喜欢周杰伦怎么连一张他的专辑都不买。我不解为什么喜欢周杰伦就一定要去买他的专辑,我认真听过他的每首歌,我会唱所有周氏情歌,这不比那些买了专辑摆在架子上然后慢慢蒙上灰尘的做法要好吗?周杰伦的歌早就在我心里,又何必在乎有没有一张CD承载它们?

记忆里有午后和那个男生一起坐在操场上晒太阳听音乐的场景,偶尔对视一眼又笑着低下头。我始终没有对那个男生说过自己喜欢他,亦不知道他是否曾喜欢过我,唯一的纪念是毕业时他站在我后面拍的毕业照。

后来我们不在一个学校,距离没有产生美,我们渐渐失去了联系。只是每一次听到周董的歌就会想起那个午后阳光里的少年,他的笑容比晴天的阳光更耀眼。

我也曾偷偷向朋友打听过他的消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优秀,并且越来越出类拔萃。这个干净纯洁的少年在自己的轨道上不断向前,而我曾一直在后面偷偷地跟着他,希望有一天能追上他的脚步,但是最后我只能笑着看他渐行渐远。

我也想抓住什么属于彼此的东西,最后我发现,唯一能保留下来的是记忆里我们一起听过的爱过的周杰伦的歌。这段最终要走向终结的感情,贯穿始终的只有曾经感动过我们的周杰伦的模糊的口音和纯净的情歌。

我们相遇在最纯洁的年纪,很久后我才知道这棵不会结果的小苗早就在我心里枝繁叶茂。

后来听周杰伦的歌就成了种习惯,不仅仅是为了那渐渐消失在我世界里的男生。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MP3里只有周杰伦的歌,一遍遍回放,直到每一段旋律都烂熟于心。那段时间是我最茫然的时候,学业上不顺,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故。

当时周杰伦在歌里唱:如果你对未来产生恐惧,眼前雾蒙蒙一片,那是你没把眼镜擦干净。我不知为什么周杰伦能给我这么大的力量,只是那时我无比坚信周杰伦在歌里唱的每句话。

他说这生命对每个人都不公平也没道理,只能扑向泥泞,迎向那阵骤雨,由不得你。

我躲在被子里,听这个男人唱到哽咽,默默咬着唇流泪。我不愿让别人看到我的泪,不愿将自己的软弱示人,这种自尊或许看起来可笑,却是支持着我不让我跌倒的力量。我轻轻地对自己说我可以带着孤寂不断前进。

有人说过,当你见证过偶像从跌倒到爬起,看到他从幼稚变得成熟,从退缩到勇敢,你就再也放不下对他的喜欢了。但是于我而言,是周杰伦带着我从跌倒不断爬起,从幼稚变得成熟,从退缩到勇敢。我一直相信,周杰伦对我来说是一道光,指引我坚定地迈过青春的坎坷,勇敢地在逆境里挣扎着爬起。

我知道一直有人无法理解我的这种感情。他们说你这样喜欢他,他又不知道,有意义吗?周杰伦当然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歌充斥了她的整个青春,他的歌声给了她最倔强的勇气,教她去爱,教她成长,让她的青春开出了最美的花朵。

我知道周杰伦最终会像那个男生一样离我越来越远,他们都是属于我青春的纪念,是我一生最美时光的见证,最后也会伴随我的青春一同远去。

但那又何妨呢?他们早就在我的青春里刻下了深刻的烙印,成为我身上一处独特的刺青,叫我不悔过去,不畏将来。

他们曾是我手中紧紧握着的沙,在阳光下折射出七色的耀眼的光。即使最终在指缝中缓缓地流失,也在我的手掌留下了一世余温。

[致我终将逝去的青春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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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致我们逝去的青春高二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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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人都有一代人共同的爱好与梦想。如果不曾夭折,我们都曾年轻过。

岁月如梭,当我们不在年轻,当我们儿时的喜悦转变为现实时,我们是否听到了流逝的无奈与情怀。

恍惚间,我们已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天真的以为生活就是上上学、看看电视、玩玩游戏,只知道吃饭和睡觉。生活也不是在我们读书时意气风发的认为:天大地大任我驰骋的壮志满怀。生活承载了太多的不得已,背起生存的艰难,我们也在世俗中堕落。曾经我们的嗤之以鼻,义愤填膺,不屑一顾,都已将成为如今我们的理所当然,见怪不怪。我们已不再单纯,岁月的飞沙模糊着曾经清澈的双眸,时光的流水打磨着曾经尖锐的棱角。面对心中的年轮,那一圈一圈的痕迹,我们又当是喜,亦或是悲呢?

儿时的梦在记忆中都是甜美与激动的。当回头看看感动了我们一代人的动画片、书籍、漫画时,不知怎么的,突然觉得那些都过于简单与幼稚。曾经欣喜若狂、激动万分、无比向往的怀念,如今再次拾起也只是匆匆一瞥、漠然而视。岁月吹散了青春,是不是连带着我们的心也吹起了邹痕?的确,记忆的过往是应安放深处的珍藏,不应过早的拿出来挥霍。往昔的种种,曾经的最美,在如今纷乱之下的回首,虽然以现在的目光审视,的确陈旧。但流连的香甜,回味的心动,品尝的温馨,就如同一坛酝酿多年的陈酒,愈久愈醉——源于梦在心底。

浮躁的世界,让我们也躁动不安,名利的社会,使我们也附势趋炎。花花绿绿的幻景,车水马龙的喧嚣,纸醉金迷的奢华,让我们沉沦、迷幻!再也回不到那个曾经飞扬的我们,再也找不到那个年轻无忧的笑脸,再也听不到那个空灵无尘的歌喉!时间无法倒流,往事无法从头。如果,如果真能奢盼,能再给一次曾经的青春,让我们慢慢走过,细细回味吗?可是,这终是镜花水月般的奢求。

青春过于短暂,年轻过于匆忙,朝升的彩霞还未沉浸,激情的呐喊还未尽兴,我们就已匆整行囊,行在荆棘中。

青春在眨眼间滑过,如同飞逝的流星,在瞬间燃烧、点亮、爆发、炫目。童年不再,年轻不再,面对在指尖、在眉间、在唇边、在发梢滑过的青春,我们只能轻掬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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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青春里有阅读高中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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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我的青春里有阅读

阅读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枯燥烦闷,阅读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阅读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阅读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走进阅读,逍遥在散文的世纪里,我纵情快活。

一杯茗茶,悠悠地飘出缕缕清香,与那厚重凝实的书本,淡淡散发沁人墨香融合,让人陶醉。我情不自禁翻开书页,青春的内心开始激荡。进入朱自清的世界,看那父亲爬铁道的肥胖身影令我流泪。同样青春,我又何时想起我的父亲?进入鲁迅的世界,俯瞰阿长的“三哼经”,长妈妈的慈爱叫我心灵触动。同样青春,我又何时忆起母亲的慈爱?或许散文是一剂毒药,使我在青春的孤独中不忍离她而去;亦或是一位女子,让我青春躁动的心醉于其中。这阅读,让我的青春因你而浓情四溢。

走进阅读,漫步在古诗词的世界里,我宁静淡泊。

阳光点点,轻轻地撒在穿越千年的诗卷上;手指轻拈,缓缓翻开浸满书香的卷页。蓦地,仿佛琵琶声忽起而铿锵激越,忽而又缠绵细语。定下躁动的青春之心。听!“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那屈子在报国无门的漫漫长夜吟响的心灵之歌;“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那是孟德老当益壮的雄心壮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那是太白自信满满的傲然风骨。……瞧瞧吧,睁开眼睛青春的眼:是谁,在秋风乍起时煮酒,而抖落下满江愁?是谁,在幽幽梦魂中忏悔家国哀?又是谁,倚江望尽千帆过……

阅读就是享受,认真读,细细读;深思考,详琢磨;暗品尝,感趣味;长见识,获快乐!我的青春里有阅读!

[我的青春里有阅读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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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青春阅读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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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书籍out,电子产品上位!突然想读《红楼梦》,拿起手机,搜索书名,手指轻轻滑动,细细品味起来……

我有一部华为揽阅M2青春版平板手机,它兼具了手机的便携通话功能和平板的大屏畅爽,非常棒。

它是我生日时父亲送给我的。它的阅读模式比纸质书还赞,有滤蓝光护眼的功能,加上7英寸大屏,阅读很轻松。有了华为揽阅M2青春版,我就像随身带着一个大型图书馆,哈哈。超长续航能力,看一天书籍电量依然坚挺。

我最爱的是它的指纹功能,阅读更有私密性了。学习累了,还可以看看自己喜欢的小说、散文。不用担心被父母发现挨训了。这样的高中时代,才算得上是青春,嘿嘿。

华为揽阅M2青春版的时尚外观也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活力十足,走哪都很引人注目。7寸大屏看电影、追剧、看球赛都是超爽。这不,室友们都把它当IMAX移动放映室了。周末看一天,电量很够用!

……我想说华为揽阅M2青春版就是我的青春阅读,读属于我的青春。

点评

这位天津卷考生无疑是X为产品经理上身,要不就是X为小编的恶搞之作,整体广告指数5颗星,弄得我也想买一台回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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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青春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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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告诉过我哭与笑曾经的承诺,也没有谁告诉过我成功与失败将来的交错,探索是一首永恒的歌,我把青春写进了无悔的选择。

是谁把岁月的歌瑶唱响在路上,是谁把燃烧的梦想绽放在涂满色彩的天空,是谁把青春的旋律当作奋进的号子,是谁用真诚填写这份无悔的选择。青春的风吹过青春的城,青春的云飘在青春的天空青春在呼唤青春的生命,青春的人儿装满青春的情。

当我们都兴致勃勃的踏上青春这条路时,我们已不再后退,因为这条路上只有奋进的歌曲。这里浓郁的书香散发生活的智慧;优美的语言书写真爱的心语;诚挚的感动陪伴理想的征程;流逝的岁月镌刻生命的价值;奋进的号角鼓舞成功的信念;远大的志向创造人生的辉煌。体味世界中平凡的美力,感受生活中真挚的友情,信心百倍的生活下去,成就一个灿烂青春,造就一个辉煌的人生。

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定将长眠!青春这个播种的季节里,不要荒度了时光只留下一副没有灵魂的皮囊,被赋予青春的元素很多,但却没有惰性气体的“惰”,这里永远属于激情与梦想的故居。何况“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让奋进的翅膀在安逸中退化;有梦想的浇灌就不能让希望的种子在干涸中死亡;有理想的牵引,就不能让前进的脚步在挫折前徘徊;有指南针的导航,就不能让风中的船舶在迷雾中迷失方向。青春,我们应斗志昂扬,永不妥协。

青春的伟大在于一点一滴收集凝聚青春之塔的沙子。青春不能没有一种品质︰滴水穿石,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万丈高楼平地起。就像冲跌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就如照亮大地的星辰,建金字塔的奴隶。我们要一砖一瓦建造自己的城堡,我们要坚韧不拔,勇往直前,放眼未来,迎接挑战。我深信∶坚持不懈终成功。

青春的我们,虽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扩展它的宽度;无法改变天生的容貌,但可以时时选择微笑;不能企望控制他人,但可以好好掌握自己;不能全然预知明天,但可以充分利用今天;不能要求事事顺利,但可以做到事事尽心。感谢我们曾经得到的,珍惜我们正拥有的,用感恩的心,用珍惜的情,温暖周遭的人,照亮强行的路。

用我们如此青春的年龄,创造一个灿烂的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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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读后感

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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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接触这个短语是源于影视红人赵薇。所以,我对这本书,也就产生了一股浓厚的兴趣。

对于这本书的作者——辛夷坞,我还不太了解。也就是说《致我们终将逝去青春》是我对她印象开始的地方。不得不感叹,辛夷坞是一个华丽的人物,她将每一个富有韵律的文字,组成了一个个传奇的人生。她那具有震撼力的语言,挖掘出了那深深埋葬的人们的内心世界。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是一部完美的小说。作者用文字塑造了郑微——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华丽地蜕变为都市女性的人物。在校园里,懵懂的郑微奋不顾身地爱上了陈孝正。几年的大学时光是快乐的。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毕业之后的两人,却只能隔着汪汪的海水,任思绪飘扬在一望无际的碧波之上。

也许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好了的。事业渐入佳境的郑微又再次遇见了陈孝正与那个她追随了十几年的林静。经过了几番的感情波折后,郑微还是选择回到原点,选择了最初的,那个林静。

这本小说描写的很现实。的确,有时候,曾经的那份美好,摆在这残酷的现实面前,也只会不堪一击。即使那份美好在美丽,再怎么刻骨铭心,但在现实的面前,它都不得不低头,不得不变得那么渺小。

有些事情终究是拿来回忆的,就好比郑微和陈孝正之间的爱情一样。曾经的他们是那样的青春年少,那样的奋不顾身,但到最后,这一切的一切,还不只是自己青春年华里一朵最灿烂,最耀眼,最遥不可及的彩虹花吗?

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青春,这是我们从懵懂到成熟所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就好比毛毛虫将蜕变成蝴蝶一样,过程中必须经过那层层束缚的蛹。也许这个过程会有些痛,但却痛的那样美好。

年轻的郑微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陈孝正,而经过世事的波折,看开一切的郑微却选择了林静。虽然郑微最后没有选择给了她最美好的时光的陈孝正,但我们都知道,郑微并不后悔。也许,在她的心目中,曾经和陈孝正有过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心里也就知足了吧。

此刻,十五六岁的我们也正值花季。青春对于我们来说,就好比一部刚刚开始的电影,我们无法预知后面的剧情发展会是怎么样的,但是,要提到“逝去”这个词,似乎离我们还是很遥远的,

时间总是无情的。不管我们的青春还有多长,我们最终还是会老去,死去。在这段阳光灿烂的青春中,我们将会遇到许多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也会遇到许多感情上的波折。友情,亲情,还有爱情,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丰富的感情才回组成我们绚烂多彩的青春。我们不需要刻意地去回避什么,以为只有尝过了人生的酸苦,才会知道人生的甘甜。

辛夷坞用她手中的那支神奇的笔,记录下了郑微的青春。而我们,用时间的这样一支无形的笔,刻画出属于我们的一份独一无二的青春。即使有一天,我们的青春终将逝去,但是,它留给我们的回忆会一直铭烙在我们的脑海里,刻在我们的心深处。就像陈孝正留给郑微的回忆一样,当我们再次去翻看它时,那种感觉将会再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的青春与活力。只要我们可以没有遗憾地走过青春的殿堂,那么我们的青春将永远不会逝去。

搭上青春这辆单程车,就是注定要刻骨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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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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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青春: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期待、志愿,充满着求知和斗争的志向,充满着希望、信心的青春。

十八岁的女孩就像是五线谱,谱出生活的酸甜苦辣;谱出生活的巧妙绝伦;谱出了她们自己的天空。十八岁的天空,充满着春天的柔情与夏天的豪情。十八岁的天空,是花朵和阳光的一串串组合排列。十八岁的天空,是欢声和笑语的天空。

在这个梦一般美好的年华,应该是快乐的、积极的、不怕困难的,应该有一种就像刚出生的牛黩不怕虎一样的精神。青春应该怎样度过?有的如同烈火,永远照耀别人。有的却像荧光,甚至也照不亮自己!不同的生活理想,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一个人在战斗中站的位置。青春不仅仅是月亮、林荫、交谊舞,也不仅仅是为了使地球多一个高等动物。假如你能让青春放逐出自己的思维,让它驰骋在大自然纷繁的境地,回旋在物质的深层结构,奔波在宇宙无限的区域,那么你会为之迷恋,为之振奋,为之倾注出自已的全部热血。

当你看到那些成功的伟人时,你可否知道他们的成功正是用这如金子般美好的青春换来的。青春并不像一袭新衣,好像我们仔细少穿一点就可以保持簇新似的。

青春,当我们有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每天穿用它,而它则很快就会消逝。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在明天驰骋风云,只有把握现在,才能充实虚幻的明天,只有把握现在,才能造就明天的辉煌!时间好象一把尺子,它能衡量奋斗者前进的进程。时间如同一架天平,它能称量奋斗者成果的重量;间就像一把皮鞭,它能鞭策我们追赶人生的目标。时间犹如一面战鼓,它能激励我们加快前进的脚步。时间好比一个万花筒,它能让我们看到世间百相。时间好比一块试金石,它能帮助我们分辩出真善美和假丑恶;间好比一本教科书,它能帮助我们阅尽人世的沧桑。时间如同一口百宝箱,它将让我们尽情领略生活的幸福。

时间可以摧毁世界上的一切,可以把最坚固的城堡化作历史的残迹,可以把人类的偶像和权威化成灰烬,可以把英雄的利剑化作孩子的玩物,可以把布满大森林的山脉变成布满珊瑚丛的无边的海洋。然而,时间也可以造就一切,可以给猿人居住的洞穴变成金碧辉煌的高楼,可以给曾是残破的荒村变成繁华的城市,也可以使无知的孩子变成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自己的心中展开一个智慧的大星空。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青春无语,却焕发出活力,鲜花无语,却散发出芬芳,春雨无语,却滋润着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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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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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的青春会永垂不朽。——致青春

每个人的青春里总会有那么一段似懂非懂的时光,那时年少的我们可能冲动过,但这种感觉确实真实的,只是我们的诠释方法有所错误罢了!

在这段时光里,可能每个人都曾感伤过,都曾犹豫过,都曾纠结过,可最后结局都是不完美,刻骨铭心的。可能有些人的选择方式不同,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而选择放手,也可能是出于某种目的而选择追求,不论过程如何,结局如何,只因这是唯一一段似懂非懂的时光,于是一厢情愿地给了它最美的回忆。也许正如这句话所说:有些人,一辈子也不会在一起,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藏在心里一辈子。如此淡然,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谁的青春里会没有冲动?会没有痛苦?会没有犹豫?关键是看你怎样去诠释它。或许有些人的做法太过于偏激,有些人的做法太过于无谓,但爱是一种需要不断被人证明的虚伪,就像烟花需要被点燃才能看到辉煌一样,烟花不会让人懂得,它化作的尘埃是怎样的温暖,它宁可留下一地冰冷的幻想,一地的破碎,如果你哀伤,你可以为它悼念,却无法改变它的坚持。

有人说,一次的擦肩而过是等待了五百年才换来的。只是青春里的相遇,更像是邂逅了一场盛景后,摆出的美丽苍凉的手势。

青春的懵懂,青春的泪水,终将会逝去吗?不,青春,我赌你一次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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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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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躺在床上舒展着身体,嘴里不住的哼唱着这首歌。思绪飘到了远方,童年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依稀记得五角钱的冰棒,一块钱的小本子,一分钱的小糖果。那些小东西就像是五彩缤纷的毛线团,编织了我彩色的童年。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微微阖上眼睛,好像又看到了童年时老师写在黑板上的密密麻麻的字,那字体隽秀却写着我们怎么也看不懂的东西,忽然下课铃响起,大家像一个个小狮子一样向外跑着笑着,老师只是笑着摇摇头,说着时间过得真快。快,真快,白驹过隙,曾经稚嫩的我已经高三了,正在慢慢的退去一身稚气,随着身体的成长,心灵也从柔软变得坚硬。是啊,我长大了,有了看到就会笑的文字,有了听到就会哭的歌。就像是骑着一匹快马,我穿过荆棘,路过木槿,看过那桃花灼灼,听着那过耳的呼呼风声,带走我们的稚嫩和那些简单的欲望。

我也曾想过留住过去,一个人静静翻看着曾让我哭得一塌糊涂的书,除了些许感动之外,再也没有那种想要痛哭一场的感觉。曾经一起大笑过的朋友,似乎也成了陌路。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得到的同时也会失去了。青春就像是一场大戏,每个人都是演员,却没有所谓的主角,每个人都只是匆匆走个过场,再匆匆离开,只留下一抹剪影,让看戏的人徒增伤感。

三毛曾说过“人类经常少年老成,青年迷茫”。老成是我们成长的标志,迷茫是我们成长的代价。青春就是要在玩世不恭中成长,所谓的任性也只不过是在摸索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样子。渐渐硬化了的少年的心使我们失去了许多感动,却让我们更懂得生活。没有人能保持柔软不受伤害的坚持到最后,那坚硬就像一件铠甲,在沉重着我们内心的同时更多的保护着我们。成长就像是一场血战,只有不停的使自己坚强,才能成为生活的王者。像凰,浴火重生。

只是,时间匆匆,青春常逝,多少红颜换白骨,只能轻叹光阴无痕。那时的青涩,那时的简单怎堪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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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青春阅读作文例文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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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辩。”只要阅读,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你见过斜红叠翠,也许你赏过耀阳鎏金,也许你行过南水北山,也许你经历过太多的浮华、太多的奇幻……在我看来,这些都不过是一本书的厚度。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沉淀了多少喧闹与浮华,化为我青春最好的陪伴。

有人问我:“整天捧着一本书,不觉得很枯燥吗?”我想说:我喜欢读书,我喜欢经历书籍中那些不一样的人生——可以在《红楼梦》中和金陵十二钗一起吟诗作对,可以在《水浒传》中和梁山好汉一起劫富济贫快意人生;可以在《飘》中与乐观、坚强、美丽的郝思嘉一起度过艰难的南北战争……读书让我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读书让我拓宽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让我提升素养,改变气质……

小时候,我觉得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捧本图书,与书中人物对话。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机、第一台电脑,它们让我与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让我与书籍的距离更近;它们让我的“书籍”更便于携带,让我与“书本”的亲近更为便捷……它们让我的阅读方式发生更新:不仅可以“读书”,还可以“听书”;不仅可以阅读文字,还可以聆听音响观看视频……我的阅读变得种类多样、丰富多彩;它们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我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阅读任何我喜欢的书,从中外名著到名人传记,从网络优秀小说到名家散文随笔……我乐见电子阅读带给我们的便利,我同样喜闻纸书阅读时那幽幽墨香……

无论哪一种阅读方式,都在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我,改变着我——让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知书达理的青年,从一个孤陋寡闻者变得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从一个胸无点墨人云亦云者变成了“一株有思想的苇草”……这一切,全赖读书之功!

我坚信,每一个腹有诗书的人,既可以抬头仰望浩渺的星空,也能够俯首脚踏坚实的大地。他们能凭自身素养来处理万事的纷扰,能凭不凡的毅力与勇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能以悲悯的情怀和博大胸襟面对芸芸众生和世间万物……

也许以后,人们的阅读方式会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但我相信,不变的是我们对阅读的热爱!感谢阅读,浸润了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因阅读的相伴而如此精彩。有书香陪伴的青春,才不算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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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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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天空下着小雨,我们一行人带着寻觅青春的感觉去电影院看了看新上映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两个小时左右的电影,时间不是很长,只演绎了一个年代的青春,时间也不是很短,只是青春消逝的太快。郑薇她们那个年代总就是和我们有那么一段距离,有着相似的旋律,却也有着不同的色彩,只是青春却是一样的……

电影终究取材于现实,于是我们的现实也变的梦幻,那电影里的人物爱情让人悲伤、让人纠结,导演用一种血淋淋的方式将青春染红,让回忆成殇,于是,当着一群曾经天真的孩子步入社会后,开始回想青春,开始明白青春,那些时光似乎是那么近,可又那么远,只是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于是感伤,于是怀念。故事情节透露出几许现实,现实的让人心里压抑、难受,或者说有一种淡淡的反感,或许是他道出了现实社会里爱情另一面的残酷,也或许是因为他破坏了曾经自己心中对爱情的那份纯真的感情……

看着电影里的情节,头脑里思索的却是现在正青春年少的我们自己,几多相似,谁没在青春里张扬过,谁有没在青春里迷茫过,那些年少轻狂,那些意气昂扬,就像图书馆外那两排笔直的法国梧桐,一次次长出青春的绿叶,就像每一届的新生带着他们的青春来到;也一次次凋零,就像我们来过一次也总是免不了离开的命运,年年叶重生,岁岁各不同。青春不朽,只剩下满地的黄叶,微风吹动,发出簌簌的声音,似乎在嘲笑着什么……

青春里,我们和郑薇其实是一路人,爱过、恨过、哭过、疯过,也会在不高兴的时候躲在寝室喝闷酒;也会在高兴的时候和别人骑车玩;也曾没来由的爱上那么一个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也会幻想自己的未来会如何幸福……只是有的时候,时间真的是把杀猪刀,磨灭了我们曾经的激情,淡忘了曾经的理想,酩酊大醉后或许也会沉醉不知归路……

我们的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早已随风消散,剩下的只有怀念,人们之所以喜欢回忆,并不是因为它有多美好,而是再也回不去。我们现在时常会说自己老了,可我们真的老了吗?对于大人们而言,我们正所谓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但是对于自己而言,或许是老了,老了的不是年龄,不是外表,而是那颗饱经风霜的心灵。

一样蔚蓝的天空下,一样晶莹的眼泪,在一样的季节,一样的年华里坠落,只因为她的名字叫做——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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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青春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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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帧帧书影,既熟悉又陌生。

说熟悉,是因为这些书影在多年后的今天看起来这么亲切,就是它们,陪伴着度过了一天天青春时光。说陌生,是因为曾经翻过的书,这些年来除了个别几本,已经很少去碰了。这次集中在一本书中遇到,温馨如昨,感动依旧。

这是一本让人回到过去的书,尤其是通过阅读的媒介。曾经读过的书几何,在很多年以后,在重新回忆,哪一本会是你最难忘的?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中的众位作者记忆里,《诗经》、《红楼梦》、《爱的教育》、《飘》、《围城》、《瓦尔登湖》、《金蔷薇》、《十万个为什么》、《天龙八部》、《穆斯林的赞礼》、《查令十字街84号》、三毛的书、汪国真的诗、琼瑶的小说等都占有一席之地。

阅读无疑是最值得让人回忆的。我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时,主要关注的是作者们关于某本书的阅读体验。有趣的是,有时同一本书在由于作者出生年代的不能,所带来的阅读体验也相差甚远。从中也可以发现,个体经验呈现出来的往往是一个时代的印记。

余生也晚,避过了无书可读的年代。作为八十年代生人,我辈一出生算是有书可读了,年岁渐长殊不知面临的是书越来越多,终于走上了精挑细选的阅读之路。乱书渐欲迷人眼,对早岁时读过的书便更加怀念了。尤其过往偶遇的某本书,猛然走进视野,从此再也难忘。比如《瓦尔登湖》,一旦相遇,便不能放手,出差途中本书是必备之书呀。虽不至于像奥马尔说的那样:把世上的图书馆都烧掉吧!因为它们的思想精华都浓缩在这一本书里了。

和《瓦尔登湖》相反,汪国真的诗歌,真是青春阅读记忆里一道靓丽的风景。过了那个年龄段,或者说过了那个年纪,便不再想念曾经的风景了,尽管他在许多后来人眼里依旧靓丽,但作为过来人,把它放进回忆里,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本书作者许多都是同龄人,尤其是男士,都在青春年少时有一段不可磨灭的江湖武侠梦。不能到江湖闯荡一番,在书本的江湖里没日没夜地遨游也好。所以在读易木行的《十六岁读》、严峰的《爱恨梁羽生》、曾念长的《“玉娇龙”和我的江湖梦》等文章时,时间就如回到了高中上课时偷偷地看金庸、古龙、梁羽生、卧龙生的岁月,被老师收走一本继续再租一本,循环往复,几年高中读下来,课本没翻几页,武侠小说不知读过几何。

多年以后想起来,一直遗憾那时没好好收一套三联版《金庸作品集》。这个遗憾直至最近才得以弥补,替代的是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新出的三十六卷《金庸作品集》,放在书架上,有时有兴致才翻几页,依旧随时都能读进去。

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读的书》里,作者们提到的书,大部分都曾在青春时读到过,还有少部分是没读的,放下本书就想把它们一一找来通读一遍,就算是重走一会青春路,弥补遗憾此时也还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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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逝去的青春之月亮红_7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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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走过的路可以重走,但是绝不能再走——题记

我偷偷来到了墓地,所有人都在那里,林子达垂丧着头,站在熊雄的墓碑前,默默地祈祷,伯母在墓碑前痛哭流涕,她的哭声让我心痛,好像好像这一切是我造成的,火眼手搭在我的肩上,“你没什么好自责的,是林子达开的枪,又不是你。”

“可是你知道吗有些东西一旦失去才懂得珍惜,我好后悔,后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他的存在……”

火眼沉默了。

——————————————————林子达的视线———————————————————

熊雄的葬礼结束了,虽然伯父伯母没说什么,但我始终无法原谅自己,我真的好像想逃离这世界,我终于明白安御风他的感受……

前几天我无意间听见了父亲与秘书的对话,我现在任然不敢去想,我不知道父亲口中的snow是不是欧阳雪……

那天,我为父亲泡了一杯茶,到了门口,我听见了里面的声音。

“老大,phoenix公司的Boss打算背叛您了。他最近开始打林子达主意了。”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对了那个snow怎么样?”

“您的意思是……”

“利用她杀了phoenix公司的Boss,至于我儿子林子达……到了那天给我关起来。”

我当时就慌了手脚,不小心发出了声音,“什么人!!”

我打开房门,“是我……”

这时那个秘书不见了,房间里只有我父亲一人,“你来干什么,我不是说过顶楼你是不能来的吗!”

“我来给你送茶。”

“你放那,出去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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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致我们即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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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不停的流动。看着鲜花烂漫的春,树木繁荫的夏,处雨朦朦的秋,银装素裹的冬。青春年华向我们挥挥手,转眼间渐行渐远。青春并不忧伤,只是被我们回忆是如此凄凉。——题记

那些年,白鸽似的我们

湛蓝天空下,一群白鸽齐齐划过天边,一群孩子背着书包追赶。上学路,放学路,总是充满银铃似的笑声,如一群百灵鸟蹿过丛林。那就是年少的我们,无忧无虑。

我是从哪里来的呢?,那些年,我们总是反反复复的想着这个问题,问着这个问题。

妈妈在我顽皮的时候说﹕你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野孩子!望着顽皮的我,无奈的笑了。

爸爸在我好奇眼光逼视下说﹕你是魔术师变出来的乖孩子,快去玩吧。

老师在我穿着花花裙子时悄悄对我说﹕你是灿烂阳光照耀下,最漂亮的一朵花儿。

幼友拉着我的手,笑着说﹕你是最可爱的孩子,一定是天使生的!

天使生的?后来我知道了,我是爸爸妈妈爱的结晶。那妈妈就是天使来喽!

这些年,肆无忌惮的我们

在懵懵懂懂中前进,在跌跌撞撞中成长。这些年的我们,总爱装小大人,却总摆脱不了儿时的稚气。我们依旧爱笑,笑的如金色向日葵朝着阳光奔跑。

白色纸卷上,洒下我们自信飞扬的笔记。书声琅琅弥漫在校园里。每天挨个八节课,或咬着笔尖苦想数学题,语文题,英语题、、或数着时间下课。成绩固然有好有坏,但那是我们爱与自信不服输的若言!每一个人都挥这炫舞的双翼,肆无忌惮的炫耀着这初诈而露的光芒。操场上有俊俏身影驰骋,一颗篮球横空飞跃,华丽跳入篮筐。比赛赢了,我们欢呼,我们大笑。分享着成功的喜悦。总有一回,大家都哭了,都笑着哭了,原来青春的我们不仅倔强还多情。

这些年笑得没心没肺的我们最留恋。

既往将来,我们有些迷茫

青春是值得留恋,的确回味无穷。有幼时我们快乐的笑语,有成长酸甜苦辣的搀和。细数青春花落知多少,离去的同学还会不会再相见。没人知道。青春又有点残忍,硬生生将不愿长大的我们拉扯,分离。岁月铸就了一个我们,不再随便的大笑,也不再随便的乱哭。便对未来,我们有些美好的憧憬,也有些无知的迷茫。该怎末办呢?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未来向我们招手,铺开人生崭新一面,在写辉煌。

带上一颗年轻的心,远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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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二抒情哲理散文:致即将逝去的青春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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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翻过一页又一页,就在这转瞬之间,在那个雨季,那雨淅淅沥沥,湿润了我的初中生活。

还记得我刚刚踏进七中的校门时,迷茫的我四处寻找着小学同学的踪影,却怎么也找不到,走到校园中央,一个高高的男生举着一块写有“初一九班”的牌子,我便站在他面前,不知所措。是他,“毕姥爷”将我们带进一个全新的环境,忘记了是怎样去适应它的,只知道现在他已经是我的第二个家。

在那里,我们60名同学,有共同的理想,有各自的追求。取得优异的成绩时,我们不骄傲,考试失利时,我们不气馁。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默默无闻的备战下一次的考试。

我们在一起,有过失败,有过成功,有过辛酸,有过……我们一起经历的太多,可是。一眨眼,一切以变成了过去,变成了回忆……

面临初二,不应过多的回忆曾经,而是去憧憬未来,不妨给自己的初二制订个计划,让初二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再见,初一,欢迎,初二。

又翻过了一页日历,淅淅沥沥的雨结束了我的初一生活,让我们在回忆与憧憬中成长!

初二:宋琳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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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逝去的青春之月亮红_1500字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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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题记一个披着黑色长斗篷的秘书,只能看见他尖锐的牙齿,他站在了Boss身旁,一只电话打进来了,秘书接起了电话,过来几秒,“Boss,Adler传来消息,SOW协会打算将狼孩试剂摧毁。”

“我知道了,看来Adler这几十年来没白养,说实话我最信赖的就只有他了,他也最忠诚,那两个,一个被报仇的念头冲昏了头,另一个只是一粒普通的棋子罢了,随时都能扔掉,是时候了,她的价值也没用了,还有那个林子达你亲自想办法让他消失,明白了吗?”

秘书没有说话……

我至今都无法知道我到底想怎样,我恨我他,我爸的私生子,我从没在他面前承认过他是我哥,但是我所做的每一件都好像是为了他。

那天,其实我没对她做什么,其实那天……

我找到了snow,我掐着她的脖子,“我要让你生不如死,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她很快就晕了过去,“哼,怎么容易就倒下了!”

我扛着她进了酒店,把她抛在了床上,自己去浴室冲了澡,我双手撑在镜子前,“妈,你放心我会让害你的人加倍偿还!!!”

我换上浴袍,正打算毁了她时,“子达……子达不要……”她嘴里发出了声音,但这并没有让我放松,“我哥对你这么好,你却还想着别人,你等着我要让你看看他林子达的真面目!”

突然一行眼泪划过她的脸颊,“额……”

我从她身上起来,注视着她,想起了妈妈,我来到走廊,靠在门上,久久不能想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喜欢她,她到底有什么好,只是一个披着狼皮的人而已!

很快天就亮了,我独自离开了酒店,回到了家中,不,这或许再也不能称为家了……

我开始用浓酒麻醉自己,四处散落着酒瓶,我接到通知,我加入了SOW协会,这是个好机会,但是却要和我一直不想见的人在同一屋檐下,我无法接受。

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我却会有着一直以来的恐惧……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息……

终于度过了这短暂的几分钟,但我一秒都不想待下去,我很快离开了那里。

我回到了家中,这里只有我一人,从门外冲进来一个人——叶枫

“风,你不好好在国外待着回来干什么!!!”

“呵!你这个我爸的私生子有什么资格教育我,你还不是一样是个叛徒,你敢说刚才会议的内容不是你透露出去的吗?”

“你!!”叶枫握紧拳头。

“你真是高明啊Adler大人,掩藏得这么好,我真佩服你的演技!不过你可真懦弱,为了一个女人为Boss做牛做马,你可真有能耐,为了一个女人出卖自己的兄弟,你每天都会去公司地下室给被监禁的女人送饭,一送就是十几分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偷鸡摸狗,连snow那家伙都被你骗得团团转,你只不过是利用她,查公司背后组织的资料而已……”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事情,是谁告诉你的!!!”

“你没必要知道。你简直跟你妈一样当年你妈抢走了我爸,差点害死我妈,要不是Boss救了妈妈,她早就没命了,可是现在呢,你继承了我爸的财产,而我一分也没有,这个家只剩我一个,你夺走了我的一切,我从来没承认过你是我哥!!!”

“那你知道那女的是谁吗!!”

“那你说啊!那女的是谁!”

叶枫一拳朝我脸上打了上去,“我告诉你不管怎样,请你也别伤害欧阳雪,我是真的爱她的。”

他走了,就像十年前毫不犹豫地带走了属于我的一切,欧阳雪!你等着,你妈对我妈所做的一切就由你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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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逝去的青春之月亮红_900字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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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为了我而死,你愿意吗?有一个坚定的声音说,“我愿意。”——题记

我掀开被子,走到他面前,眼前湿润了,我伸出手想抚摸他的脸,接近了,安御风一把甩开我的手,“我不吃你这套。”语气是这么平淡,可是为什么我好心痛,好难过……安御风走了出去,叶枫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安御风越走越快,为什么,为什么这种感觉好熟悉,好像,好像那个人,那个人到底是谁,她到底是谁,为什么我这么想逃离她,逃离这个地方,我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

我注视着他远去的方向,林子达走来,“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我摇了摇头。

又过了一个星期了,我再次回到了学校,安御风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比以前跟可怕,就像,就像……狼孩……

安御风突然用一个很凶狠的眼神看着我,学校门口站着许多SOW协会的人,“怎么回事,长老你们怎么都来了?!!”叶枫诧异地问道。

“我们是来逮捕狼孩的!”说着从身后来了好多狙击手,用枪口指着我,大家都打算前进一步,可是又退了回去。安御风开口了,“何必触动这么大的整容,只要一人就行。”长老让狙击手们退回去。

安御风掏出手枪,朝林子达走去,露出可怕的笑容,伸出枪,“你应该没问题吧!”叶枫握紧了拳头。

林子达手不停地颤抖着,他接过了手枪,看了我一眼,眼睛中的红血丝显露了出来,林子达朝我举起了枪,他的手一直在抖,连枪都抖动了起来,林子达平复了一点情绪,开口了,“你……你不防抗吗?”

我看了一眼安御风,一直看着他,“这或许是我应得的,对吧,Krake,我的确不配叫你安御风,因为你不是他!!!”

林子达放下枪,用他颤抖的声音问了我一句,“在你心里到底到底谁重要!!!”

我看了看天,“或许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

“我只想知道在你心里到底谁重要!!!”

“如果在一起我会说是你,可是我发现有一个人我至今都无法忘记,那就是就是能让我一直依赖,一直让我无法自拔地哭的安御风!”

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包括安御风自己。

“是……是吗,好……”林子达再次举起枪,不过这次比以前还要坚定!毫不犹豫地办下了扳机,时间就好像在那一刻停止了,真的真的如人所说在人死的那一刻,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像是在放电影一样,我觉得那一刻比我任何时候脑子都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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