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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社会论文【19篇】

理想是人生追求的目标,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动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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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节俭型社会建议书

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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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宽大市民:

建设节俭社会是党中心、国务院总结古代化建设教训,从我国国情动身作出的一项重大决议,也是建立和落实迷信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连续发展的必定请求。跟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跟人口一直增加,我国人均资源占用量少的抵触日益凸起。为爱护资源,维护环境,市发展打算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分结合向全市国民发出倡导,敏捷举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踊跃勤俭资源,独特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

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点。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节约每一度电。普遍使用绿色照明灯具;充足应用天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工作实现后及时堵截盘算机及从属装备电源,做到“人离机关、人走灯灭”;少开空调,严格把持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高于摄氏20度;空调房间重视关闭门窗,加强室内保温,下降能源耗费,为减缓地球暖和化出一把力。

节约每一滴水。推广使用节水型水阀和卫生洁具;用水结束顺手封闭龙头,别让水空流;随时检讨维修水龙头禁止滴漏,倡导一水多用,让水反复使用;慎用干净剂,尽量用香皂,别让水源传染,时时告诫我们本人,保护水源就是掩护性命!

节约每一张纸。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充分施展电子政务上风,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递,进一步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节制各类信息简报文件资料的印发数目;尽量使用电子媒介修正文稿,努力减少纸张消费,让我们牢记珍惜纸张就是珍爱森林与河流!

节约每一升油。增强公务用车的严厉治理,个别公务运动,尽可能应用公交车辆和自行车;在不影响公务,确保保险的条件下减少单独用车;紧迫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尽量集中乘坐。让咱们人人来做公交族,个个争当自行车骑手!

节约每一粒粮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劳”。各宾馆、饭店及公共食堂,应鼎力推行“打包带走”,不留剩饭剩菜;千家万户、每家每户养成节约食粮的好习惯,减少或杜绝挥霍粮食的景象,让节省变成光荣!

节约每一根木材。鼎力推行木材的节约使用,尽力解决产品的适度包装和一次性木制品出产、销售和使用问题。激励市民少用或不必一次性木筷,提倡节约新风气。

节约每一寸土地。保持履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严格制订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美土地市场准入轨制,推行土地复垦,禁止毁地制砖等减少耕地现象。保护土地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全民发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保护资源,善待地球,人人有责,个个受益。从当初起让我们大家都自发地来做节约资源的宣扬者和实际者,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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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网络强国让互联网造福人民论文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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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建设网络强国让互联网造福人民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网络强国”“网络为民”“网络治理” 这些关键词再一次出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这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有力指导。

传媒大师麦克卢汉说过:“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与运用,都宣告一个新的时代的来临。”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无处不在的网络,无处不在的数据运算,无处不在的软件,无处不在的“互联网+”,标志着人类已经进入一个新时代,它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我国已经深度融入这个大潮之中,网民数量、宽带网民数和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已跃居世界第一,已然是互联网大国。然而,大而不强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如何实现由大到强的突破,建设网络强国?此乃为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此前多次重要讲话,我们领悟出它的解决方案,那就是“五个一定”。

一定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 技术是互联网产生、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但国际互联网发展至今,众多关键、核心的技术,基本都掌握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手中。比如,连接国际互联网的13台根服务器,美国就占了10台,而作为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我们1台也没有。这就意味着,关键的时候,别人就可以关闭根服务器,中断对我们的网络服务,损害我们的利益,实现他们的战略目的。可见,不掌握核心的、过硬的技术,就容易受制于人。为此,我们一定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有决心、恒心、重心,树立顽强拼搏、刻苦攻关的志气,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基础技术、通用技术、非对称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核心技术研发,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努力使我国互联网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定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 信息传播需要相应的硬件配套,就如淘宝商家千万,用户万千,若没有充足快捷的物流,也只能相互兴叹。没有运转良好、基本普及的网络基础设施,没有做大做强的互联网企业,“网络强国”就成了空中楼阁。信息经济并非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紧密联系并相互促进的。因此,要发展壮大信息经济,就必须加快发展后三者的信息化,共同形成实力强劲、应用广泛、影响深远的信息经济。特别是互联网“企业搞大了、搞好了、搞到世界上去了,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了,是国家的光荣”,是网络强国之必须,我们的网络强国也就指日可待。

一定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 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此前,他还多次说道: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网军队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实践证明,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没有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网络强国”就没有指望。我们要在关键技术中取得重大突破,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就必须去发现一批、培养一批、引进一批习总书记所希望的“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将这些人才凝聚起来,形成坚强有力、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助力国家宏伟目标的实现。

一定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 习近平提出:“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网络文化是支撑网信事业发展之魂。互联网提供的不仅有新闻、娱乐等基本服务,还应有各类增值服务;不仅是产品信息,还要是整体规划;不仅要面向大众,还要细分需求;不仅要着眼当前,也要筹划未来。这都需要有一种良好的网络文化作支撑。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产业和软实力,目前我国网络文化的发展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明显。这就有待于网信企业大力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着力培育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以中华文明为底蕴的网络文化。

一定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 此前,习近平曾指出:“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加强交流与合作,不仅是世界发展大势,也是互联网发展的大势。“躲进小楼成一统”、闭门造车,建设不了“网络强国”。相互借鉴、互相促进、互通有无,不仅对我们少走弯路、引进技术、加速发展互联网产业有利,也对我们呼吁建设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有利。

总之,只要有效推进“五个一定”,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才能更好地同步推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才能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也才能更好地造福国家和人民。

此次会上,习近平强调指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这里的“网络为民”,既是习近平“互联网思维”的重要理念,也是他治国理政风格的一大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网络建设观”。在其“互联网思维”中,他一直强调要使互联网的发展成果惠及全国人民并实现全人类共享。我们知道,目前互联网已进入千家万户,已经与人民大众息息相关,已经像布帛椒粟一样须臾不可或离。正在每日每时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连农村都已出现许许多多的互联网村庄,连养老都正在智能化。假如没有了互联网,哪怕是互联网停网一刻钟,7亿多网民就会产生巨大影响。基于此,作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其“互联网思维”中,便理所当然地将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指向放在为民所思、为民着想、为民而谋上。网信事业有关单位、人员,都该高度重视,加速建设网络强国,由此惠及全民。

网络为民,就要倾听好网上民意。 习近平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现如今,网络是“空中民主墙”,人人都是“麦克风”,处处皆有“通讯社”, 人们写着微博客,传播着微信息,尝试着微阅读,书写着微评论,这种“微”,并非微不足道,每一个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的背后,都可能有一个乃至一群期待被倾听的城镇职工或者乡村农民。每一条微评跟帖、热门回复的背后,都或许是一个个对社会发展的真实关切和肺腑之言。“微”中藏民意,“微”中有建议,“微”中有点赞,“微”中有批评。民意反映民心。网络为民,就要像习近平所要求的善于倾听网上民意,“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习近平还叮嘱各级领导干部“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可以说,这种尊重网民、理解网民、亲近网民的情怀与风格,值得所有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和示范推动。

网络为民,就要治理好网络空间。 习近平强调:“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纵观互联网,一方面,发展方兴未艾、欣欣向荣;一方面,网友追捧喜爱、人气爆棚;另一方面,内容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当前,活跃在互联网上的微信用户逾6.5亿,近2000万个公众号每天推送超过70万条群发信息。自由发展,不是“野蛮生长”。面对这样的情势,如何更好地引导和管理,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加强网络治理,绝非是简单的意识形态把控,而是关乎着维护亿万网民的精神家园,关乎着维护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试想,一个乌烟瘴气的互联网,对于亿万网民来说,其身心受到的伤害该有多大!尤其是对青少年的伤害更是难以言说。世界上哪个国家能容忍互联网任由发展而不加规范治理?

网络为民,就要护卫好新的疆域。 当今时代,除海、陆、空、天传统疆域之外,互联网已经成为国家的“第五疆域”。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疆域,就是这个民族、国家人民大众赖以生存生活的空间。维护疆域安全,就是保护人民。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经斯诺登爆料,互联网大国的美国,竟肆无忌惮地侵犯别国“第五疆域”,侵犯别国主权。而且,网战已经“兵临城下”、“兵临心上”。因此,从国家到网站,再到网民,都要各负其责,切实采取措施,护卫好、保护好“第五疆域”,也就是要更好的保家卫国,坚守这个看不见硝烟战场的阵地。作为7亿网民来说,既要有爱网之心,更要有爱国之责,在提高网络技能的同时,人人都该成为网络“防火墙”,争当护卫“第五疆域”的“基干民兵”。一定要信守网络文化,循守网络文明,坚守网络道德。努力增强信息的鉴别力、承受力,不听、不信、不传非法信息以及极端言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而维护好网络安全,也就是在维护好自身权益。滔滔江河奔流大海,中华大地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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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论文

全文共 2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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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拥有6亿网民的“网络大国”建设成为信息基础设施高度普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可靠、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人才队伍强大的“网络强国”,无疑将成为我国信息通信业新的历史使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将拥有6亿网民的“网络大国”建设成为信息基础设施高度普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可靠、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人才队伍强大的“网络强国”,无疑将成为我国信息通信业新的历史使命。

要“大”,更要“强”

20年前,普通老百姓家里还没有配备电脑,更别说接入互联网了,而眼下,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用手机上网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10多年前,许多家庭还在摸索怎么用“猫”拨号上网,而现在,以10M、20M为代表的光纤宽带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前些年,人们还在讨论微博是否会替代短信和博客,而如今,微信已后来居上,成为人们的新宠……毋庸置疑,这些年来,我国信息通信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电话用户数超过13亿,网民规模突破6亿,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网民占80%。全球十大互联网企业中我国有3家。2013年网络购物用户达到3亿,全国信息消费整体规模达到2.2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10万亿元。我国已成为首屈一指的网络大国。

然而,我国网络大而不强,离世界网络强国仍有很大的差距。正如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同时,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方面的挑战日益复杂和严峻,信息化应用还处于比较浅的层次,网络数据资源还不够开放,电子政务发展缓慢。而放眼全球,网络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国内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依靠网络作坚强的支撑。这都迫切要求我国加快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

要有强大的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和普及信息基础设施是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前提,只有建好信息基础设施,才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当今,人类正大踏步进入信息社会,信息网络和服务已逐步渗入经济、社会与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全社会快捷高效运行的坚强支撑。与交通运输、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相比,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更显重要。对于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中国而言,信息基础设施已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要素和重要驱动力。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去年“宽带中国”战略的出台和实施,表明党和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建设宽带、安全、泛在、融合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刻不容缓。为此,工信部带领整个信息通信业,先后实施了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掀起一轮又一轮的宽带网络建设热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然而,直到今天,我国的网络普及率和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宽带战略出台时间较晚,多年来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推进网络建设,一些偏远地区网络建设投资回报率低,形成了数字鸿沟。值得注意的是,能给网络建设带来直接驱动力的资金支持未在“宽带中国”战略中予以落实,企业最关注的普遍服务补偿机制何时建立、如何建立也未予以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未建立或完善,这些都是建设网络强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要有属于自己的过硬技术

微软Windows XP“退役”引发中国两亿用户的安全顾虑,无疑给中国人民上了生动一课:没有自主研发的核心网络技术,是多么的悲催。

网络技术国产化、本土化将是保障我国信息安全的根本途径,也是成为“网络强国”的必备条件。我国的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大部分是舶来品,其核心技术都掌握在他人手里,这些都可能会被预设“后门”机关,给我国的信息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因此,只有建立起完全自主、安全可控的IT系统和网络体系,把信息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改变受制于人的局面。安信证券分析师胡又文认为,国产化将是未来行业的主旋律,产业链本土化将成核心竞争要素。

网络信息安全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信息网络技术已和政治、军事等战略一样,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它的意义已远远超出经济范畴。IT产业国产化,不只是在IT系统架构的某一个环节、某一个部件、某一个局部范围内进行,而是整个IT系统基础架构,包括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系统都要重建。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建立“网络强国”,必须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不断提升网络自主知识产权。

要具备有力的网络安全保障

去年“棱镜门”事件引发了全球对信息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它警示我们:建立网络强国,必须先筑牢网络“防火墙”。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网络强国”展开了热议,纷纷指出:建设“网络强国”要从安全抓起,将网络安全上升至国家战略,既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特征,也是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放眼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顶层设计。截至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颁布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仅美国就颁布了40多份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文件。接轨国际,建设坚固可靠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是中国必须作出的战略选择。

除了病毒、黑客、后门程序等窃取隐私信息的网络攻击,近年来网络上进行的色情、赌博、诈骗、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也给我国的网络安全带来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网络谣言,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匿名性与多样性,使得网上的各种舆论信息真假难辨,极容易产生“蝴蝶效应”引起“龙卷风”,若不严肃对待,将会严重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要遵循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网络信息安全立法和标准化进程,用法律手段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健康发展;网络媒体要遵纪守法,净化网络空间。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的,“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要培养造就网络领军人才

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特别提到,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团队。“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

建设“网络强国”,人才是关键。“网络技术”是靠人研发生产出来的技术,ICT产业是一项最需要人们具备领先的科技知识,通过发挥无限的创造性想象和活力而发展变换的产业,创造性人才的拥有程度和丰富程度,直接影响和决定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产业发展。不管是国与国之间的网络竞争,还是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都需要技术过硬、政治过强的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来完成。

当我国培养出比尔·盖茨、乔布斯这样的领军人才,涌现出微软、苹果这样的巨头企业,我国才能真正实现“网络强国”的目标。为培养造就这样一批网络领军人才,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人才教育方面的投入,组织研究机构、高校、企业等力量,开展面向未来的前瞻性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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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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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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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和谐社会要从行动开始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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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温州市启动关爱民工“和馨行动”,号召全市上下更加关注200多万外来务工者的生产和生活,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多地关注他们的思想情感,真正让他们融入温州,成为“和谐温州”建设的重要力量。

外来务工者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补助、外来“百优”青年可入户温州、慈善款倾斜外来特困人员……一项项关爱民工的措施在温州出台。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建立民工应急救助资金、加强对民工的法律援助……一件件关爱民工的实事将在温州施行。政府、企业、百姓都在向广大的新温州人投以更多关注的目光,伸出更多援助的双手。

河南民工李学生在温州舍己救人,感动了整个温州。温州市委、市政府在3月24日做出了在全市深入开展向李学生学习活动的决定,学习平民英雄的热潮持续涌动,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氛围正在温州形成。随之,开展持续5个月的“和馨行动”,进一步融洽温州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鱼水关系,为温州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内涵。“和馨行动”重点对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进行规范。解决好外来民工生产生活中如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加大对不签劳动合同、低工资等侵犯民工权益问题的维权力度。

“我们是一家人!”“温州是我们共同的家!”相信不久之后,新温州人和本土温州人都会说出这些肺腑之言。相信不久之后,会有更多的外来新温州人融入这座城市,爱上这片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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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论文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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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我国正处在这个大潮之中,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深。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要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安全能力,更好惠及民生。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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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全面推进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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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2014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要标志,由民政部主导,以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形成。2015年国务院又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性的急难救助,使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因此,“十二五”是中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得到全面发展并走向制度基本定型的关键时期。

2. 以2012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和2015年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主要标志,普遍性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大制度能够覆盖所有适龄人口,中国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进入了老年人可以人人享有养老金的时代。

3. 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民和2015年全面推进大病医疗保险为主要标志,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这为全民从根本上解除疾病后顾之忧并向健康中国迈进提供了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4. 以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4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为主要标志,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在稳步发展,也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相应的基础。

5. 以2013年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主要标志,表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轮廓已经清晰,上述重大政策为各项补充保障的发展发出了十分明确的政策信号。

此外,国务院还于2015年8月17日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基金长期贬值的困局将得以解脱,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可以通过更加宽松的投资方式与投资渠道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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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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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法治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要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不能用所谓“宪政”架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全面依法治国,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物质条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5.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也要看到,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这是一个伪命题。少数人之所以热衷于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

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真正要解决的,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6.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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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和谐社会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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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是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绝妙图画。其实世界处处都需要“和谐”。和谐是关爱体贴,和谐是宽容礼让,和谐是科学利用,和谐是协调发展……事物之间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情形称为“和谐”:于是一首乐曲,音符组合得当为音调和谐;一幅画卷,色彩调配得当为颜色和谐;一对夫妻,相敬如宾为琴瑟和谐……

故事发生在星期天,我去新华书店购物。

我乘上公交车,找了个座位坐下来。车往前走,人越来越多,我暗自庆幸早一站上车,要不然就得站着了。

公交车在政法路靠时,上来一位抱着孩子的阿姨,司机连忙说,“请乘客们照顾照顾,给这位阿姨让个座。”我和司机打了个照面,好像他的话是对我说的。我看了看车顶上的把手那么高,手也把不住。心想,“这也不安全啊。再说,我到百货大楼还有好几站呢。”我难为情地把脸转向窗外。这时,只听旁边有人说:“阿姨,请坐这儿吧。”我回头望去,是一位比我还小的小朋友。

汽车走过几站,我要到下车的时候了。再看那小朋友,两只小手紧紧地把着椅背,站在那里。我说,“你坐我这儿吧。”小朋友特别高兴,“谢谢你!”我长长舒了口气,“不用谢,我要向你学习。”

和谐无处不在,只要大家和谐,世界就会变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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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有关党风建设反腐倡廉论文

全文共 4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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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本身就是一座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宝库,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在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风建设反腐倡廉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周礼》就曾经提出,对官员的考核有六廉,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意思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为冠。根据欧阳修的《廉耻论》,公正清廉,乃“士君子之大节”,也就是说清廉是官员必备的政治品德。

何为廉政?廉,正直;刚直;品行方正。那么“廉政”简单来讲就是廉洁从政,廉洁施政的意思。关于廉洁从政,传统说法中有一个形象化的描述,就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所谓正气,是指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谓清风,则是指不贪财肥私,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利,不沾公家一分便宜。因为古时候的官服可用肥袖载物,两袖一抖,常常抖出赃银贿财。因而廉政的官员,正是孟子说的是“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实践者,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和一个官员的基本要求和基本人格。

那么何为廉政文化?廉政文化的内涵可分为四类:一是廉政的社会文化,主要表现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环境,让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去充实人们的精神境界,从而使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和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发扬光大;二是廉政的职业文化,主要表现为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遵纪守法;三是廉政的组织文化,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四是廉政的政治文化,主要表现为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正廉洁,淡泊名利,恪守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位母亲正骑自行车带着年幼的女孩迎面而来。孩子一不小心,手中的饼干掉在地上。女孩说:“妈妈,请等一下。让我把它扔到垃圾桶里去。”可那位母亲说:“不用管它,会有人扫的。”就是这一普通的一幕,不由让人想起一句话:素质,是一种习惯。无论这位母亲,还是将来的孩子文明素质如何,在这一细节中已有了答案。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有的人看着文明,可说起话来却都是脏话。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本身就是一座丰富的廉政文化资源宝库,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在廉政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基础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党员素质和作用发挥在相当程度上支撑着执政党的执政,直接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的高低。政党执政“合法性”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人民对执政党活动的认可度。中国共产党上台执政的“合法性”,不仅是因为党的纲领主张代表了全民族和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而且是靠无数党员为实现党的纲领英勇斗争争来的。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员以自己的前赴后继,流血牺牲,使我们党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任和拥护,确立了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并具有极高的政治权威。

然而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动态变化的,影响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因素也是各方面的。特别是其中的腐败之风,对执政党执政“合法性”影响更大。所以,陈云曾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这说明党执政的“合法性”不可能一旦取得就永久不变,也不可能单凭经济政绩就能提高“合法性”。执政后能不能始终赢得人民的信任,完全取决于全党同志的实际行动。尽管改革开放经济上去了,但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由党风不正、党内腐败而导致的社会公平问题的话,那么同样会极大地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汲取这个教训,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是否代表和能否代表,不是由党来自封,而是要由人民来认可,由实践检验,由历史评判。人民凭什么来认可?实践凭什么来检验?历史将怎样评判?一切都取决于执政党的实际活动及其成效。由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来不断提高党执政的“合法性”程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党员是党的事业的承担者和实现者,党的全部理论、全部政策都要由党员来贯彻实施,没有党员,党的一切纲领和政策都无从付诸于社会实践。党员素质和作用的发挥对党的执政活动有直接影响。

执政党要有效执政,必须巩固执政基础,扩大党对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影响力,把执政党的根基牢牢扎在社会之中。这有赖于全体党员的积极活动与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通过广大基层党员了解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要求,使党更好地代表人民利益。党员分布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遍布于各个行业,生活于各种人群之中,同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他们比较容易了解群众的思想情绪,容易把握住群众的意愿要求,能够为党的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提供实际依据,使党的政策更能反映民意,代表民意。同时,党员又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帮助群众了解掌握党的政策,使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所赞同、所接受,并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且,党员又是人民群众了解党、认识党的窗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正确与否,不仅体现在党的纲领、政策中,更体现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活动中。人民群众更多的是通过身边党组织与党员的具体活动来了解党、认识党、评判党的。党员的状况直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着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从而最终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试想,一个贪污腐败成风的党在执政期间,能有多少人去心甘情愿地去配合他干好各方面工作?这难道不影响该政党的执政能力吗?

(三)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

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很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创造条件。改革的过程就是调整利益的过程,这触及到千家万户,人人概莫能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里,我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协调整合社会利益方面,执政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度,这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执政党协调兼顾利益的难度越大,越需要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信任。这就严重地考验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坚强团结与血肉联系,检验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和人心凝聚力。在许多情况下,群众不是只听上面宣传怎么说,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怎么干。群众怎么做,往往取决于党员做得怎么样。党员带头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带头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带头舍弃自己的个人利益,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大局着想,就会在群众中产生强大的榜样示范作用,群众就会把党员当作自己的贴心人,党组织就有活力,就有分量,有号召力。这就能够影响、带动群众理解执行改革政策,为推进改革,解决各种复杂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条件。

二、如何进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首先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党员,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进战士的作用。当前,我们尤其要经常告诫我们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以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是我们党克敌制胜,完成一切工作任务的法宝。反腐倡廉,尤其要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二)把好入党关口,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及时将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

发展新党员,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基础性工作。在发展新党员时,我们一定要注意吸纳一些德才兼备的人加入党组织,而不能只顾数量而不求质量。单靠数量上的扩大并不能确保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比如说:前苏联,在拥有20万俄布党时,他们取得了反对外国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胜利,在拥有200万党员的时候,他们取得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当拥有2000万党员时,苏联却瓦解了。另外,我们要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对于那些加入党组织的一些不合格的党员,我们一定要即时将其清除党外。据一些地方的抽样调查,不合格党员大体占党员队伍的3%-7%,每年受到出党处理的却只占大约0.1%-0.3%左右。大量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必然会影响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严重削弱党的战斗力。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必须建立正常的“出口”机制,解决好不合格党员能够及时出党的问题。有的党员虽然没有明显违反党的纪律,但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又不改正,也不能留在党内。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员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我们要坚持唯物主义的原则,承认和尊重党员个人的正当愿望和物质需求,对一些党员为社会,为党和国家做出突出的劳动贡献,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给予党员相应的利益回报。这不仅有利于激励党员发奋工作,多做贡献,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在党内和社会会上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鼓励更多的人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干,从而使党内和社会充满创造性活力。

其次,严格党内的纪律约束,强化约束机制。党风不正在相当大程度上还由于党纪过宽过松所引起的。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央纪检委不断颁布新的纪律、规定,但党内违纪现象依然不少,有的甚至明目张胆顶风违纪。究其原因,就在于党内约束机制偏软。尤其对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和党员干部不敢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约束。要真正反腐倡廉,就必须树立制度权威,建立刚性的制度,首先要管住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在党的制度面前,党员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违反党纪就一定要追究处罚,越是党员领导干部就越要从严处理。只有建立了功过分明、赏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才能在党内形成健康、积极的良好风气。

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反对腐败,是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其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自觉性;通过健全法制和监督机制,有效地预防、监督、查处和惩治腐败行为。将反对腐败的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参与和监督,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保证我们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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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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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迎接宪法日的到来,我校从12月1日起,全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全校各班级在12月1日开展以《让法律看守世界》为主题的班会课,班会课上各班同学积极探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引导同学们“用规则看守生活,拥有美丽人生;用法律看守世界,世界充满阳光。”

二、全体学生在12月3日集中,由黄少俊老师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安全问题,对全体同学进行了安全教育。

三、12月4日,团委通过校园广播进行“宪法日”相关知识的全校宣传,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宪法”在国家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四、开展全校法制宣传手抄报及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活动,12月4日放学前,我校一共征集法制征文100余篇,语文组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征集法制宣传手抄报50余张,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又一次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使我校师生又一次受到了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出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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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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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付出一点点一丝丝,给身边的人多送去一些温暖,让我们的心处处充满温暖,把爱洒满和谐的大家庭—地球村

2008年中,我们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也在5.12中见证了中国人的团结力量.面对困难,我们永不言弃,我们团结一致,就能从困难中走出来。现如今的社会最需要什么?和谐。和谐是什么?和,左边一个禾,右边一个口,顾名思义,人人都有饭吃,人人都能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谐,左边一个言,右边一个皆,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人人拥有平等尊严、独立和自由。现如今的社会必须是和谐的社会。

做为小学生,我们应该要提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其实,和谐很简单,只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看见垃圾主动捡起来,为学校的活动、班级的发展出谋划策,直言不讳地指出老师、同学的不足,就可以了。同时,和谐的社会还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永远是相对的,他只对每个人付出的努力负责。虚幻的想象并不能为自己的人生增加分量。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增加自己的实力才能拥有真正精彩的人生。和谐的社会需要诚信友爱,只有这样,和谐的社会才会更加美满。人和人之间交往也只心存关爱.互相体谅才能拥有和谐的美丽。“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蓝天,比蓝天更广阔的是人的美好心灵”。人的心灵是一个丰富的收纳袋,遭遇困难,经历失败都不该让我们的心失去爱的温暖,心地善良就能宽容,凭诚信得以合作,互协作心存感恩,有仁爱才能坚强……,在2007年11月30日,金华市的一位年轻解放军军官孟祥斌为救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子,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选择了死,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留给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子,真是大爱无疆!他的心到处充满了温暖。《孟子》里有一句: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祥斌的事迹,正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并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人与自然也要和谐相处。为了我们幸福地活着,就让我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吧!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付出一点点一丝丝,给身边的人多送去一些温暖,让我们的心处处充满温暖,把爱洒满和谐的大家庭—地球村。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吧!让居住在地球上的人们走向和谐的春天,在和谐与爱中温暖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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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思修论文:浅谈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

全文共 7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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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该成为传播社会公德意识和践行公德规范的模范人物,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每一个大学生要善于在社会实践中体会什么是真正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行为,从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公德素养,并带动他人,影响社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思修论文:浅谈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会对大学生公德的修养和实践能力的期望与要求亦随之提高。

大学是社会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文明的一部分。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大学校园,不仅是学习的殿堂,更是社会的缩影。大学生,投入到大学的生活,不仅要完成学业,还有更重要的人生目标和历史使命——为实现从一名自然人到一名社会人的转变打好坚实的基础。

为了解大学生校园公德状况,近年一些大学对大学生一些日常行为做过调查,例如:对大学食堂用的餐插队现象的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学生对此持“无动于衷”的态度,5.6%的受调查者承认“自己也插队”; “当发现有人在寝室外的走廊上大声喧哗时”,46.6%的人“无动于衷”; 听讲座时,22.4%的人会收发手机短信,另有19.4%的人曾经“打盹”,表示专心听讲的占35.1%;将近一半的学生声称自己有过“因一时找不到垃圾箱而随手丢垃圾”的经历;如果“看到公共场所的水龙头忘关了”,68%的学生表示会“关紧水龙头”,24.5%则“不予理会”; 对于大学生穿拖鞋进教室上课,56%的学生认为这是个人私事,不应要求太严;78%的学生喜欢依某同学的缺点起绰号称呼同学;在诚信方面,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认同“在求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做法,66%的大三学生赞同“简历不做假,典型一大傻”的说法。12%的学生承认假期回乡社会实践报告是从网上复制粘贴的。漠视社会公德的不诚信行为是令人忧虑的。

诚信是社会公德的第一要求,是成就人生的第一要素。公共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提高公共生活质量,使人心情畅快;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使人安全舒适;更有助于大学生成才成人。一个成功人士都具有很强的公德意识,只有能适应社会公共生活的人,跟随社会文明进步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社会成功人士,才有成就事业的社会协调能力。

大学生应该成为传播社会公德意识和践行公德规范的模范人物,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每一个大学生要善于在社会实践中体会什么是真正符合社会公德规范的行为,从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公德素养,并带动他人,影响社会。

一、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基本现状

近年来, 高等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社会公德教育逐步重视并得以大力加强, 特别是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 各学校都积极 宣传贯彻, 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总体上看, 当代大 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整体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 提高, 大多数大学具有较强的现代公德观念、公 德意识、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并能在行为层面 上有所实现。绝大多数学生在观念上认同“爱国 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 献”的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认同遵守公民 基本道德规范的重大意义。 但是, 在现实生活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社 会公德失范, 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缺点和弱点。 比如: 公共卫生习惯差, 随地吐痰, 乱丢杂物, 在 课桌椅上乱涂和乱画现象比较严重; 违反学校规章 制度, 上课迟到、早退甚至旷课, 就餐时任意插 队, 偷窃等现象时有发生; 学习态度不端正, 考试 作弊屡禁不止; 诚信意识淡薄, 助学贷款久拖不 还; 基础文明行为失范, 不能尊老爱幼, 尤其是男 女生谈恋爱时行为有失分寸; 集体主义观念不强, 不愿参加集体活动, 缺乏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艰 苦奋斗精神差, 享乐主义思想有所抬头, 不讲节 俭, 互相攀比, 时有酗酒、抽烟等不良习惯; 不能 爱护公共财产, 图书失窃, 教室、实验室、宿舍等 公共场所财物损毁严重, 等等。上述行为虽然不是 大学生的主流, 但它产生的消极影响令人忧虑, 因 为它不仅影响了学生的生活学习, 而且对学生的健 康成长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 新形势下加强和 改进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显得极为重要而紧迫。

二、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的原因探析

(一) 学校教育的缺陷造成了学生社会公德观 念的缺失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 社会公德是社会全体成员 共同利益的反映, 是基础文明修养的重要内容, 重 视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是学校教育的应有内容。 但传统的学校教育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缺 陷, 多数学校往往过多地关心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 和得失, 以此来评判学生素质的好坏以及学校和教 师教学质量的高低。对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思想 政治等重视不够, 特别是对社会公德教育缺乏计划 性、长期性, 即使重视和加强了这方面的教育, 多 数学校也存在公德教育目标空泛、理想化, 教育内 容重理论、轻实践, 公德教育过程抽象、空洞, 学 生中普遍缺乏道德实践, 道德行为能力不强, 进而 造成道德愿望和道德行为相矛盾的现象。

(二) 家庭教育功利化思想制约了学生良好社 会公德行为的形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 绝大多数家庭都认识到 了教育的重要性, 极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投资, 也 愿意花费时间去督促引导孩子的学习。但大多数家 庭忽略了对孩子的社会公德教育, 普遍存在重智力 轻德育的倾向。特别是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 在家庭中处于“核心”地位, 部分父母或长辈对 孩子宠爱有加, 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要求, 对孩子 犯的错误, 无原则地原谅, 缺少必要的教育引导。 长此以往, 造成了孩子惟我独尊、性格粗暴等不良 习气, 这种习气伴随孩子进入社会, 就会表现为目 中无人、我行我素、自私自利、个人主义思想严 重, 使孩子缺乏公德意识。同时, 很多父母也忽视 了自身的人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 现 实中, 很多父母不遵守社会公德, 不注重个人形 象, 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孩子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

(三)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使学生社会公德认 知出现偏差

大学生的成长是一个通过不断学习及不断适应 各种社会规范并成为正式社会成员的社会化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 他们的道德价值观尚处于未最后形 成的阶段, 仍然较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 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 影响, 助人为乐、尊老爱幼、遵守公共秩序、爱护 公共财产、拾金不昧等良好道德品质被有些人认为 是大话、空话、套话, 使其在调节、约束人们行为 方面的作用弱化, 良好社会风气受到污染。面对社 会上诸多的道德行为, 一部分大学生放弃了高尚的 精神追求, 价值主体的唯我化、价值取向的功利 化、价值评价的利己化, 致使部分学生重利轻义、 重个人轻集体、重眼前轻远, 缺乏应有的社会责 任感。

(四) 大学生自身存在的思想行为弱点是其社 会公德失范的内在原因

作为当代大学生, 具有思想活跃、积极向上、 富于想象力、勇于创新的特点, 另一方面辨别是非 能力不强, 自控能力差,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还没有完全成熟, 思想上活跃与混乱、单纯与复 杂、自强与脆弱、理性与盲目等相互矛盾的状态在 他们身上同时存在。一些学生由于考试成绩不理 想、得不到老师同学赏识等, 加上对社会的某些弊 端和不良风气不能够正确认识, 使人生价值发生倾 斜, 使理想与现实的矛盾逐渐突出, 厌倦、自暴自 弃、随波逐流也随之产生, 很容易沾染打牌、抽 烟、破坏公物等不良恶习, 生活中消极处世、冷漠 待人, 造成道德观念淡漠。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矛 盾、生活挫折、贫困等出现了多种心理问题, 孤 独、沉默、消极、冷漠, 甚至性格扭曲, 这也影响 到了他们正确地待人处世, 如果处理不好, 将严重 影响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公德行为。

三、做好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 进一步优化校园公德环境, 切实强化对 大学生的公德教育

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重要的制约和影响作 用, 良好的公德环境对学生的成长将起到积极的促 进作用。就学校公德环境的优化来说, 一方面要重 视人文环境的培育。首先, 教育者要提高自身道德 素养, 真正做到言传身教, 为人师表, 以自己的人 格魅力和作用来引导学生、带动学生。其次, 要加 强校园文化建设。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健康向上的校 园风貌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与公德教育的积极性, 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 并以实际行动 维护学生形象、维护自身形象, 提高公德修养。第 三, 积极发挥舆论在学校公德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倡导公德意识, 推崇先进模范, 宣传优良的社会公 德事迹, 谴责不讲公德的行为, 鞭挞丑恶现象, 从 而在校园内形成人人讲公德、唾弃不文明行为的良 好公德环境。另一方面要做好校园美化工作, 以整 洁优美的物质环境熏陶人, 感染人, 促进学生良好 习惯的养成。

(二) 把社会公德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程教学

高校要重视社会公德德育教育的课堂教学, 要 把社会公德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重要内容纳入思 想品德课教学计划。一方面要教育学生发扬中华民 族的传统美德, 如待人礼貌、宽厚、诚实、守信、 谦逊、恭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克 己自制等优良传统。同时要努力用体现社会主义新 风尚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时代精神来教育学 生, 以“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 自强, 敬业奉献”的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引 导学生。在教育方式上, 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又要避免硬性的说教。促使他们利用认识到的社会 公德规范, 运用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去, 有意识地 不断实践, 使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受到抑制, 高尚的 思想、行为得到强化。

(三) 强化社会实践环节, 加强社会公德日常 行为的训练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联系实际、向人 民群众学习, 进一步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克服思 想上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培养大学生具有为人民服 务和献身精神的重要环节, 也是最直观、最生动有 效的教育途径和方法。学校可组织学生搞社会调 查、参观访问、科技咨询、参与社区服务等活动, 并力求使各项活动的开展形成一种制度, 以保证这 些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大学生通过参与这些活 动, 可以深刻体会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 就, 发现人民群众伟大, 增强劳动观念, 在实践中 认识自己的人生价值, 进而增强他们的道德需要, 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健康的道德人格。

(四)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促进学生健 康成长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是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高校可通过开设心理健康 教育课, 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师设计的活动情境中 去感知体验, 从而在其中解决心理问题及由此形成 的社会公德认知和行为问题, 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 态与公德行为习惯; 根据形势需要, 各高校要成立 心理咨询机构, 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建立学生心理 档案, 了解学生心理状况, 为一些处于不良心态的 特别不良道德心态的学生咨询, 帮其分析导致困境的原因, 使之摆脱矛盾和困扰, 正视自己的情况, 找到如何解决不良心态的方法, 及时消除致使心理 精神疾病的不良因素; 定期开展心理卫生知识讲 座, 并通过开展学习、交往、情绪等方面的主体心 理辅导, 让学生学会自我保健、自我调节, 保持身 心健康发展。 公德建设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大学生社会公德 水平的提高, 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的社会公德水准得 以提升。首先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 众媒体的作用, 以正面宣传为主, 弘扬正气, 为社 会公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次, 要在全社 会努力营造一个扬善惩恶的社会伦理机制, 利用道 德的约束力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氛围是无形的然 而又是非常有力量的, 在人人讲道德讲礼貌的氛围 中, 久而久之就可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第三, 要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在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 的法制环境, 以此促进和保障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怎样加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教育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

一方面要注重社会公德教育。

社会公德是道德生活领域的重要的范畴。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大力提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约束和制止不文明的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在当今社会,我们熟悉的生活情形是:在一些超市购物,保安必得通过查验购物小票,来证明你不是贼;去博物馆参观,中午想出来午餐,你手上要被敲上一个醒目的章,你得举着它吃饭,还不敢洗手,才能据此回来继续参观;去用人单位求职,他要怀疑你的文凭会不会是假的;就连轰轰烈烈评出的百花奖,选票居然也很有水分;水货一词就要进《辞海》了!更要命的是--想把日子过踏实,你还得是方方面面的专家:重阳节你要学会验证阳澄湖大闸蟹的金毛银爪白肚皮;中秋节你得掰开月饼,学会辨认馅子是否隔年,菠萝馅是不是冬瓜冒充的;去修车你必须认明修车的会不会偷换你的好零件,……

为了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难道真的必须走过许多部门,校验诸多证件,填写无数表格,才能证明真实?可见当今社会的一个巨大欠缺就是社会公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当代大学生,就必须注重社会公德的学习。同时,学生党员、优秀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及面,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来影响一个宿舍,一个班集体,从而建设校园的诚信大环境,并将在学校中所受的影响在社会上加以推广。

社会公德建设需要整体协调发展,也离不开个人自律。在校园中,每个人的行为、习惯、思想都不尽相同,所以应该采取新颖多样的形式,除了加强理论教育,还应多组织一些像爱心募捐、骨髓捐献和义务家教等有意义的活动,让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受到生动的教育。逐步减少大学校园中诸如上课迟到、浪费粮食、不尊师重教、公众场合搂搂抱抱等不文明和不道德的现象。

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拥有比以往更广大的思想空间,因此,大学生的思想也更自由,更解放。当今社会,国人睁眼看世界,大学生通过电影、电视、报刊、网络、旅游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接受来自全球的信息,感受了世界形形色色的文化,并由此产生文化的碰撞与冲突。在碰撞与冲突中,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都受到挑战,大学生将根据自己的实际和需求来审视和筛选,因而在当代大学生中没有一统天下的主流思想,一时间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各种资本主义的颓废思潮相继泛起,有人惊呼--当代青年可能是跨掉的一代!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还不强,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失误,进而在自身的各个方面出现问题,因此,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首先要加强历史公德教育。由于公德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广泛深入人心,并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大学生形成追求高尚、力争先进的风气有很大的帮助。

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是大学生在历史公德学习中所力求掌握的。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一往无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背景下,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可以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不仅要使公民道德教育体现优良传统,又要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所以要积极开发优秀的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利用各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

因此,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和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大学生的公共道德教育,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的重要保障。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大学生要想毕业后有一份合适的工作的话,就必须要以学习为重。所以大学生还需要较多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在学习中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公德心是否强烈。比如说,在课堂上,有些学生有时候会“讨论”得很激烈,虽然这些学生热爱学习,但可能会影响到别的同学。导致其他同学不能集中注意力学习。就是说,为别人着想是人的一种公德。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更是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公德意识,要想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学习可以从小事做起,仔细观察自己或别人的日常行为举止是否具备大学生所需的公德。学生把自己的生活垃圾放到垃圾桶里就是有公德心,在公共场合说脏话就是没有公德心。要增强公德意识就得要有强烈的是非感,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意思。大学生还没有毕业时,就要提前踏入社会,因为要通过实践来提升自身的经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在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事业中,对其了解社会、拓展实际工作能力,尤其是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有极大的帮助。总之,大学生可以在生活中不断地体会到社会公德规范,然后在生活中把这些符合公德规范的言行举止给表现出来,从而不断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社会公德素养,并带动他人,影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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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和谐社会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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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首先我们要遵守规矩,我从身边的点点滴滴中发现,人与人这间,规矩是很重要的,它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德与修养,有规矩的人才能有社会公德心,待人公正,公正在社会中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它能惩处那些破坏和谐社会的人,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让社会洋溢着正义。

其次,和谐社会是需要诚信友爱的,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只有心存关爱,互相体谅,才能和谐,就是能有一颗宽容的心,凭诚信友爱得以合作,互协互助,心怀感恩,有仁爱才更坚强,才能拥有和谐的社会。

和谐的社会当然也少不了活力,未来是属于我们的,不要因为失败无助而沮丧、悲伤,别忘记,活力的力量,就像温暖的阳光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我们创造和谐的力量,走进和谐。

和谐的社会必须是安定有序的,安定有序是我们生活中的斑马线,让每一个人感到身心不安全和愉悦,遵守、约束、节约、惩戒、谦让、宽容、合作,这些全都是秩序,才会让我们真正理解和谐的含义,我们不仅是文明的热爱者,也是它的捍卫者和执行者,生活才会变得更加文明有序,更加和谐温馨。

和谐社会当然也少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大自然这幅美丽、神奇的图画中,观赏日月星辰,纵看江河湖海……这一切都是大自然的礼物。为了能让我们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就让我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自然和睦相处吧!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能拥有一个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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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论文

全文共 2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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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二十世纪人类最大的发明。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摘要: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顺利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产业的融合、创新创业的激励是三个关键因素。

关键词:基础性建设;融合;创新

互联网是二十世纪人类最大的发明。目前,很多学者有这样的说法:我们已经开启第四次科技革命。如果这是一个真命题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这次革命的动力引擎。

现今,在宏观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遭遇瓶颈,德国、美国等主要国家互联网与产业更新的国家战略的出台所引发的新一轮紧迫感,我国互联网的体量与地位的倒逼,以及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深度渗透不足的客观现实,激发了“互联网+”作为一项必需政策出台。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随着这场信息化革命的推进,网络强国战略到底该如何落地?本文从三个方面简单阐述顺利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的关键因素。

一、网络强国的支点在基础性建设

建设和普及信息基础设施是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基本前提,只有建好信息基础设施,才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如今,我们已经深入融入信息社会,信息网络和服务已逐步渗入经济、社会与生活的各个领域。基础性建设已成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关键要素和重要支撑。与交通运输、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相比,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更显重要。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网络速度还比较慢,覆盖面还不广,特别是广大农村 ,基础性建设还非常薄弱。

据Akamai(阿卡迈公司)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网络速度排名只有93名,远远落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不用说,互联网的使用费用。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费用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重超过10%,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面对新形势,我们应该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方位互联互通网络。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指出,“宽带网络是国家战略性公共技术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要求政府必须修好“网络高速公路”,加强“宽带中国”建设。

作为基础性建设的互联网,其核心的最终指向仍是服务。建设互联网的核心是服务,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核心也是服务。任何一项行动计划、战略决策都是以服务为宗旨,最终目的是为政府、企业、公民更好地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将持续考验政府的互联网治理能力,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式的管理者走向法制化的治理者的角色。

二、网络强国的关键在融合

“互联网+”就像是形成了一个“黑洞”,将各类行业吸入其引力范围之中,差别只是时间和程度问题。当然,互联网不会席卷一切。但是在可预见范围之内,互联网作为网络强国战略的动力引擎,必将与各主要行业结合,形成拉动力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互联网产业将触角伸向各个经济领域。“互联网+”的重要突破不仅在于智能制造,还在于对传统产业运作平台和运作效率的极大提升。例如,金融领域是互联网进入的第一个行业领域。“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高效撮合资金供需双方,快速实现定价和资金配置。

目前,尽管互联网来势汹汹,但是互联网化仍处于初级阶段。新型服务业尚在探索之中,对于制造业而言更是很难突破。这意味着“互联网+”的消费概念远远大于其本身的发展实质,赚取眼球多过实际收益。产业融合成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现实难题。

网络强国战略不仅是一种行动计划,还是一种新的理念和思想方法。政府和企业都应当具备互联网思维,思考怎样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更好地进行变革,更便利地服务大众。在与互联网融合时,企业需对自身与互联网的融合方式与程度有清晰的认知,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明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企业基本架构和生产流程,以更好地与互联网技术融合。政府需要将注意力着重放在社会力量难以真正推动和促进的重量级制造业部门上。一方面用政府的指导力量推进改革,一方面促进市场导向,引入互联网这一动力引擎。

互联网技术和理念仍处在不断更新和发展之中,仍需要不断评估和修正预期目标,不断吸纳新的互联网观念和方法,使这场革新成为一个动态过程。政府和企业要有勇气探索与互联网融合的新平台新方式,也要能承受转型带来的成本和“阵痛”。

三、网络强国的灵魂在创新

技术创新,这对于正在建设网络强国、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中国来说更为重要和关键。国家对于创新和创业的极大鼓励,正是网络强国战略的灵魂所在,与“互联网+”的政策相匹配。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称为新常态之下的新引擎。在网络强国战略的激励之下,开放平台将为更多人提供创造的新机会。公众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而有了更好地发挥个体创造力的平台。互联网时代下,80后、90后这样的年轻创业团队有很多。据阿里云的内部数据显示,在其平台进行创业的团队中,80后是绝对主力,90后正在成为不可忽视的创业力量迅速崛起。另外,微博、微信已经成为大家发表言论的主要阵地。社交网络和言论重心的下移,为更多人提供了自我展示的机会和平台。互联网的开放平台引爆的创业可能性。而在“万众”背后,协同创新的偶发事件,将可能会带来“意外惊喜”。无疑,互联网将助力这一切发展,创新则是网络强国战略的精神实质和必备的社会氛围。

网络强国是一项符合未来趋势的战略,但是并不会天然地走向成功。顺利推进网络强国战略,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产业的融合、创新创业的激励是三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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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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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政事业,必须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构建完备的民政法律制度体系,对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依法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市民政局将对执行标准、程序、条件、评价等做出制度性安排,并确定执行措施。把实践可行、条件成熟的工作经验做法、规范提升为制度机制。以政策创制引领推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改革。

国家各级机关都须坚持依法行政,对此,市民政局牢固树立了“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理念,将严格遵守清单所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达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便捷,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防止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依规范约束行为,用规范提升服务。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强化民政权力监督,健全完善民政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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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守社会公德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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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国民的美好愿望,怎样才能创建和谐社会呢?我认为,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得全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首先,我们要从自我做起。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自身修养,道德观念和文化素养。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从自己做起,我们要遵守的社会公德有很多:不偷东西、保护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不随地吐痰等等许多,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创建和谐社会。

我们首先要做到不偷东西,现在在电视上常播放放出在一些火车站常常出现未成年人偷东西,边上的摊主看见了也不说,这多影响市容呀!更何况我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要衣服有衣服要吃饱就吃饱所以根本没必要去偷东西,勤劳致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们要从小养成勤劳的良好习惯,靠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社会财富,造福社会,这才是光荣的。

现在,网络游戏已经十分盛行了,有许多青少年、儿童都玩游戏上了瘾,甚至还有人为了有钱上网巴而去偷去抢,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还有人在游戏里玩着玩着就分不清现实和虚拟世界,杀了人、跳了楼,我们听着可能觉得他们很傻而不去在意,但有可能下一个跳楼的人就是你,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好好加油抑制少玩电脑,我父母对我的标准是除了节假日让我适当玩一会电脑,其余时间连碰都不能碰。因此我没有网瘾,我希望所有人都能象我一样甚至比我更好。

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现在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的人有五百万之多由此可见遵守交通规则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虽然还小,但是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道理还是懂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呢?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保护环境是个刻不容缓的事,现在由于我们大量的砍伐树木,世界上的植被面积真在不断减少导致沙尘暴、全球气温变暖、泥石流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因此我们要少砍树多植树,并且不用一次性的碗筷,少开汽车出门,到外面去最好坐公交车,工厂不直接排放废气污水,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富春江,因为我们都是喝富春江的水长大的,如果他被污染了,我们喝什么。如果空气被污染了,我们都会得肺炎,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所以这些污水和废气一定要经过处理才能排放到江河中,不然水和空气被污染就不好了。

建设和谐社会要做的事还有很多,我就不再一一例举了,我希望我们都能够做到,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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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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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与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公平中国、美丽中国、平安中国等中国梦的核心要素相辅相成,共同编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愿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集中而言,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它包括一个统领概念、一组理论纲要和一套思想体系。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法治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为主要参照,可以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项基本要务,以及推进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法治化等八个工作重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做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法学界多年的愿望和亿万人民的期盼终将成为现实。越是临近这一时刻,越是感到许多重大的理论前沿、制度前沿和实践前沿问题需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对法治前沿问题的梳理与研究,需要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制高点,采取新的思维、新的参照、新的方法,以形成新的概念、新的观念、新的理论、新的建议。这正是中国法学面临并应承接的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本文把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沿问题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

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集中而言,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本文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一个统领概念、一组理论纲要、一套思想体系。

(一)统领概念:“法治中国”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开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命题、论断和论述。笔者认为,其中统领性概念当属“法治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认了“法治中国”这一概念,并将法治建设的纲领确定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1]。

“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是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也是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法治中国”是对我们党历史上,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科学定位,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和强大的导向定位功能,构成我国法治建设新时期新阶段的时代主题。“法治中国”,以其无可比拟的包容性、凝聚力、感召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和法治理论体系的统领性概念,亦可视其为基石性范畴。

(二)法治中国理论纲要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法治的专题讲话,其中包括: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这几篇专题讲话连同总书记相关的重要批示和谈话,构成了法治中国理论纲要。其要点如下:

1. 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梦与中国梦一脉相承,法治中国与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公平中国、平安中国等核心要素相辅相成,共同编织成中国梦的美好愿景。

2.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注重借鉴丰富多彩的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不照抄照搬、不削足适履。

3.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就是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就是治理制度体系的执行力、运行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4.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不断开辟依法治国新局面,谱写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5. 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6. 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确保宪法法律的实施至关重要。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7.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依据法治原则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8.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人员公正办案,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

9. 全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监督制约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法授权、依法管权、依法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1.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12. 改革要于法有据。许多改革举措涉及现行法律制度。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要抢跑,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13.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同时也将推动各国共同坚持和平发展,构建民主法治、公正合理、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中国将大力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与各国共同维护人类良知和国际公理,在世界和地区事务中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更加积极有为地参与热点问题的解决,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来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和平。中国将继续通过平等协商处理矛盾和分歧,以最大诚意和耐心,坚持对话解决问题。

(三)法治中国思想体系

梳理和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谈话、论述和批示,我们发现: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其标志首先在于,有关法律和法治的理论要素几乎都已涉及,例如,法治的本质、法治的价值、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律的权威、法治与国家治理、法治与社会治理、权力监督制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依法反恐。其次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对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理论表达,有针对性地全面系统而又科学回答了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关键的实践问题,诸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推进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弘扬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民主、实行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与确保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关系,认真对待人权和公民权利,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管理与服务、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政策与法律、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改革决策)与法治(立法决策)、活力与秩序、监督与制约、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等等。

二、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首要的是进行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当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如何确定呢?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有原则性表述,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推进法治中国建设”[1]。根据这一思想原则,立足当下、面向未来、放眼世界,可以采取“三重参照、三重定位”。

(一)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以“两个一百年”为参照,可从法治国家和法治中国两个层面考虑“两个一百年”的法治建设战略目标:

到2020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层面的法治,即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基本确立,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以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到20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基本建成法治中国,即全面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不仅建成法治国家,而且建成法治社会;全面实现执政党依法执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全体人民自觉守法,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法治的核心价值充分实现。

(二)以法治现代化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法治现代化的目标是加快推进我国法治的转型升级。法治转型升级的实践路径包括:从法治国家转型升级为法治中国,从法律之治转型升级为良法善治,从法律大国转型升级为法治强国。

第一,从法治国家转型升级为法治中国。从建设法治国家到建设法治中国,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转型升级。“法治中国”既是中外法治文明的现代版,又是“法治国家”的升级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本质上属于政治范畴,建设法治国家的着力点是在政治层面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特别是把国家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监督权力等)纳入法治范围,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3]。“法治中国”的内涵比“法治国家”更加丰富、更加深刻、更具中国特色:建设法治中国,不仅要建设法治国家,还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政党;不仅要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自治;不仅要搞好国家法治,还要搞好地方法治(区域法治)、行业法治,促进三者协调发展;不仅注重有形的法律制度硬实力建设,还要加强无形的法治文化软实力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不仅致力于国内法治建设,还要面向世界,推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二,从法律之治转型升级为良法善治。“法治现代化”这一概念,既指从传统人治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的历史性变革,又指法治(法制)由传统型到现代型的历史性转换。世界范围内的法治现代化有各种各样的目标定位和发展道路,例如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理性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就当代中国的法治现代化而言,我们走的是一条与改革开放同步的、与“五大建设”相适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的法治现代化道路,是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法治现代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是工具主义法治,是君主专制独裁的严刑峻法;西方近代的法治基本上是形式主义(形式合法性或形式正义)的法治。它们既可以服务于“善”,也可能服务于“恶”。反思中国古代工具主义的法治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影响和西方近代形式主义法治文化,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利弊得失,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我们应当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法治,也就是说,中国法治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元素是什么,中国法治的目标模式(法治的中国模式)应该是什么。回答只有一个:中国法治作为现代法治,不仅应当是形式上的法律之治、规则之治,而更应当是良法之治。这种形态的法治同现代社会的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密不可分,它意味着对国家权力(尤其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对权力滥用的制约与制衡措施、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等;意味着立法、行政、司法以及其他国家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原则、正义原则、公平合理且迅捷的程序保障原则,等等;意味着法治要求国家维护和保障法律秩序,但国家必须首先服从法律的约束;意味着法治要求人民服从法律,但同时要求人民服从的法律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这种形态的法治就是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正义、效率与合法性等诸社会价值的良法善治。

第三,从法律大国转型升级为法治强国。“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42部、行政法规721部、地方性法规9200部,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4]由宪法统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构成的法律体系已经相当丰富和庞大。中国人民用30余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立法行程。通过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人权保障、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要求和需要的法律制度。就成文法而言,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法律大国”,而且很可能是第一法律大国,但还远不是一个“法治强国”。基于这种判断,法学界、法律界人士提出要加快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法治强国是强国之梦的组成部分。为实现强国之梦,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强国战略”,诸如,四个现代化、工业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教育强国、文化强国、海洋强国、网络强国……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应当十分明确地提出“建设法治强国”,实施法治强国战略。只有实现了法治强国,中国才有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强国。正如胡建淼教授所言:“法治立国、法治稳国、法治救国、法治强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经验总结”[5-1]“法治是中国的强国途径,法治强国是中国的战略目标。”[5-2]

法治强国有多层含义:其一,法治是实现强国的手段,实行法治是强国之路,故,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以推进和保障国家强盛目标的实现。其二,法治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正所谓“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韩非子·饰邪》)、“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认定国家强盛,法治是重要一项。在强国中,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成为支撑国家兴旺发达的强大力量;全社会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宪法具有极大权威,法律具有普遍的实效,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其三,法治作为国家强盛的软实力。奉行法治,才能使我国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中拥有与我国的历史文明、人口总量、经济实力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相当的话语权、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正是朝着实现“法治强国”的方向迈进。

(三)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参照,定位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

以此为参照,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也可分别确定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在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其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宏观样态可以描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依法执政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社会建设卓有成效;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改革开放、持续发展的国际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这一目标设计中,“法治体系”是个关键词。法治体系是法学研究的新概念,也是法治建设的新思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中国法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应当升级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必然提出的新任务。

法治体系由多个层面叠加构成。第一个层面是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指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体系存在和运行的基础。第二个层面是法律运行体系,通常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环节。在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们感受深刻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依然突出,法治运行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所以,法治体系建设要注重法律运行各个环节的有序性、有效性以及每一环节彼此衔接、相互促进。第三个层面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政党及其有机统一;国家法治、地方法治(区域法治)、行业法治协调发展;国内法治、国际法治、全球法治有效衔接。

法治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国家的法治走向成熟强大的重要标志。从这种意义上说,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

基于对法治中国建设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研究与定位,可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概括为四项基本要务、八个工作重点。

四项基本要务,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十八大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核心内容。

科学立法。之所以强调科学立法,是为了突出提高立法质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所指出的: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质量,关键在于:一要尊重和体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客观规律,使法律准确适应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积极回应人民期待,更好协调利益关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协调性,发挥立法凝聚共识、统一意志、引领公众、推动发展的作用;三要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四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方位推进立法工作;五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效率。

严格执法。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都特别强调严格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3]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有的政法干警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比较突出,要么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要么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尺度、依法处理、不能迁就。否则,就会产生“破窗效应”。

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司法从执法中分离出来,将公正司法单独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务,体现出全党对司法的性质和重要性的认识的深化。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司法必须公正。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司法是定分止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司法必须发挥法律本来应该具有的定分止争的功能和终结矛盾纠纷的作用。要做到定分止争,司法必须公正,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不仅难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甚至可能激化和聚集矛盾。司法还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发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作用,司法必须公正、公开、公平,司法机关必须有足够的尊严和权威、有极高的公信力。为此,应当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切实有效地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原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政党(包括执政党),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在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的当前形势下,要引导全体人民通过法律程序来表达诉求、维护权利、解决纷争,决不能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蔓延;要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遵循这四项基本要务,应当着力于八个工作重点。

(一)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拥有对国家政权机关和整个社会的领导权。所以,建设法治中国,实现法治中国梦,关键在于党,在于党科学而又有效地依法执政。因此,依法执政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党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行使执政权和领导权;确保党既严格守法又能科学有效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和司法;提高各级党委及其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尤其应强调的是,通过长期不懈的依法执政实践,把党建设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党,坚持宪法至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执政党,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的执政党,领导、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实现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活动法治化;在全社会全世界树立法治政党的伟大形象。

(二)加快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有效的法律体系是法治中国的重要标志,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前提。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应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都对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继续完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时制定新的法律,另一方面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

要加快有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效推进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

要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和立法体制创新,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精品之作;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化倾向,防止地方和部门越权立法,避免重复立法、粗糙立法、腐败立法;促进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更为合理,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统一性进一步增强。

(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统一有效实施

确保宪法法律实施,是法治中国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其中宪法实施保障问题尤为突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所以,要坚持宪法至上,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此,应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应加快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完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中心的立法监督制度,维护法制统一。

要运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的引领、保证作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应涵盖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领域。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提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职权法定、行为规范、程序正当、公平公开、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必须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保障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为切实保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必须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程序规范、权责统一、公正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裁量权为基准,以程序规范为关键,以制约和监督为保障的行政裁量权运行机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等司法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司法改革的目标来看,新一轮司法改革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聚焦三个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从上述目标和问题出发,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包括:

第一,推进司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创新,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独立。对司法权独立行使造成严重干扰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司法地方化,二是司法行政化。所以,为了确保司法独立,就须推进以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为重心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

首先是去地方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去地方化作为司法改革的首要任务,设计通过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案件管辖制度来破解司法地方化。具体举措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1]“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1]等。

其次是去行政化。目前,法院的行政化倾向日趋严重。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官本位”层级模式定级,法官群体因被划分为不同等级而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院长对副院长、副院长对庭长、庭长对法官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这就为法院各级领导影响和干预法官办案留下了制度空间,致使审判庭庭长、分管副院长、甚至院长直接插手合议庭和法官审理案件、干预合议庭和法官裁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一些法院甚至常规化,人情案、关系案由此产生。由于法院领导行政式地干预办案,法官审判的责任心有所下降,审判质量不高。司法行政化不仅表现在一个法院内部,也表现在法院系统内部。上级法院过多地干预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事前干预、审理过程干预、审判之后继续干预,也有扩大的趋势。超越法律规定的各种名堂的“内审”,不仅拖延了审判期限,而且滋生司法腐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行政化绩效考核中的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指标,也迫使下级法院(法官)不得不经常“请示”上级法院(法官),以避免改判或发回重审。针对司法行政化的弊端和危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采取了多项司法去行政化措施。其中包括:“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1]司法去行政化,是为了确保法官独立办案、独立负责地作出裁判,更好地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此外,中央还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凡是涉及法律的信访都应回归司法程序,避免行政化方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在重视发挥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作为司法民主组织形式积极作用的同时,推进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改革。在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确保主审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真正让主审法官、合议庭在法定程序内行使职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第二,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自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任务以来,有关司法改革的方案都涉及该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新角度再次关注司法职权配置优化问题。《决定》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要求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法律的制度框架内,司法机关(含具有部分司法职能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既互相制约监督又有效协同配合的法治局面。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当以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要义。在全部司法案件中,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民行诉讼案件约占90%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担负着最终定罪量刑、惩恶扬善的职责。所以,从司法权运行规律出发,必须确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科学理念,必须树立审判权应有的权威。司法改革不能以牺牲或弱化审判权为代价,不能不适当地压缩审判权的运行空间。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强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1],强调“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强调“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1]

第三,推进人权司法保障法治化,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推进司法人权保障法治化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法治理念出发,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大任务,这在我国司法改革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司法领域,严重侵犯人权的现象集中表现在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自由的侵害,以及对公民财产权利的侵害两个方面。《决定》有的放矢地宣告“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1],强调“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存在随意违法违规处置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赃款赃物并且不随案移送的情形,因此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时,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却渺无踪影。在一些民事案件中,也有超标的查封和扣押当事人财产,严重影响当事人正常经营和生活的情况。对此,《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1]因此,必须强化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程序正义的司法理念,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和监督,建立健全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约束机制。完善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这些年严重侵害人权的冤假错案接连发生,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健全防止错案机制,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准确把握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二是健全发现错案机制,着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申诉、控告权,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三是健全纠正错案机制,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和纠错启动主体,完善错案纠正程序。四是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程序公正原则、审判公开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2013年,全国法院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6],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应完善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诉讼费用担保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为基础的司法救济体系。优化刑事辩护权的配置,充分保障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诉讼全过程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还应加快完善诉讼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继续推进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加快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创新行政诉讼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权,确保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地通过司法途径、在法律范围内实现权利救济、正义伸张、矛盾化解,引导和保障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愿。完善科学文明高效便民的诉讼机制。以一审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案结事了、再审依法纠错为龙头,完善司法为民的诉讼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电话、邮件、信函,公民预约、社区巡回、上门服务特殊人群等受案、立案、申诉多渠道便民利民方式,规范司法救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让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保障当事人的便利诉讼和权利救济。加快建立宽平台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诉讼引导机制,引导群众形成内心信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习惯。

第四,推进司法职业化,增强司法人员的能力。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司法职业化程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为了提高司法职业化水平,加强司法职业保障,《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1]同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1]。为此,应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考核晋升、交流轮岗、福利待遇、终身职业保障等制度体系。建立与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法律职务等级挂钩的薪金福利保障、与公务员法衔接的单独的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考评管理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等评价体系,承担司法人员职务晋升、职业禁止、违法惩戒等事务。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学者等法律职业良性流动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围绕破解制约司法能力难题,加快推进司法职业化,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主体,以司法助理官、书记官、司法警察、专业技术人员为辅助,以综合管理服务事务官为保障的三个序列适度分离的现代司法组织体系。

第五,推进司法保障体制机制常态化。最近几年,司法的物质保障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部分法院在受理案件剧增、办案支出扩大而同时诉讼费用锐减的情况下办案经费紧张,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省区法院,问题更为突出。为此,建议尽快研究建立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人民法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与诉讼费收入彻底脱钩;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保障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落后地区的城区法院正常运转和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

(六)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自治、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

从宏观样态上说,法治社会主要包括三个基本层面:第一,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社会。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据法定的职权、程序和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二,公民依法自由结社,社会主体依法自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处理本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的内部事务。第三,人人自觉守法。公民、社会团体、政党等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行使法定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推进和保障社会自治。一个平等、自由和协商的社会领域是法治国家的根基所在。社会自治为公民及社会组织通过自我协商、平等对话参与社会治理、依法解决社会问题留出了广阔空间。社会依法自治和国家依法治理相结合,构成了法治社会的多元共治体系。

(七)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法治化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规范权力、加强权力监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应建立健全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相互协调、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模式,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严格的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构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覆盖全面、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加强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我国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确立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的观念,正确处理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首先,应积极参加国际公共事务的商讨,参与全球治理对话,善于运用法治的话语表达中国的立场和观点,将中国对国际公共事务的关切明确表达出来,并鲜明地建立和维护国际法治的立场,促进在各个方面和领域形成国际法治的格局。其次,认真研讨并总结中国过去半个多世纪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国际法在中国的适用与实施提出总体性规则,并在恰当的时机使其进入宪法修正案。第三,依据国际社会共同认可和接受的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不断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使世界认识中国、了解中国、认同中国,树立法治中国的良好形象,并在促进国际法治的参与过程中维护我国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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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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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会议对政法机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新要求,成为新时期全国政法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从新的起点出发,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践行法治全力守护社会平安

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是政法工作的重大任务。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法治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化平安建设,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了建设平安中国新部署。

去年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强调,要积极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

时隔4个多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等中央五单位与中共浙江省委联合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推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提升依靠群众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的水平。

今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理念,努力建设平安中国。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矛盾突发、多发,公众最需要的就是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评论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建设平安中国的工作思路清晰可见,一个“大平安”体系正在形成。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暴恐犯罪、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治爆缉枪、扫毒害保平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成功侦办“3•19”湄公河特大跨国贩毒案、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

多破案不如少发案。各级政法机关注重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防范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最广泛地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创建人民群众追求的平安。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群众权益的一整套“组合拳”,彰显各级政法机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强决心和艰辛付出。

以法为方,惩治食药犯罪——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发案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中央政法委积极推动综合治理形成整体合力。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开展“云端行动”,加强源头治理。一批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食品药品案件先后侦破、宣判,一些跨地区犯罪网络被全环节铲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得以遏制。

重典治污,呵护美丽中国——

最高法、最高检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入刑门槛,解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仅半年时间,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247起,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数总和。

厘清边界,探索依法治网——

公安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剑指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最高法、最高检及时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厘清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如今,依法治网成效已经显现,网上制造传播谣言得到初步遏制。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去年以来,一批司法解释和相关意见的密集出台,规范定罪量刑标准,是政法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体现。

守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中国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难啃的“硬骨头”,被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为政法系统重点改革项目之一,去年开始分四批在各省(区、市)政法机关开展改革试点。

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为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开展,中央政法委印发三个配套文件,推动政法机关建立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进一步破解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

各级政法机关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从健全制度机制抓起,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总体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数量同比上升了7.1%,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政法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相继出台,着眼总体谋划、注重顶层设计、尊重基层首创、解决现实问题。

——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符合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正在健全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4.7万人,解除社区矫正113.8万人,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只有0.2%,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农”与“非农”将成为历史。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为杜绝暗箱操作,中央政法机关细化相关规定,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后,最高法发布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守住司法底线;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完善执法办案多项制度。

——司法公开深入推进,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高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高检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在监狱系统全面推进狱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标志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进。

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打破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做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4项改革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省市先行试点,于今年下半年渐次推开,为全国推进试点积累经验。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势推进, 一些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正在一步步从体制机制上得到破解,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铁规禁令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9月29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13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中央政法委今年以来的第三次公开通报。

舆论普遍认为,三次通报自亮“家丑”,体现了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反腐持续发力的态势,让人民群众看到了政法系统反腐倡廉正在常态化、制度化。

法治建设离不开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去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把过硬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科学用警,下大气力解决政法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法队伍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得到提升。

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扭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不良风气,坚决遏制耍特权、抖威风和吃拿卡要、乱收乱罚等多发问题,坚决惩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其力度之大、措施之实令群众刮目相看。

对于拥有300多万干警、经常同社会阴暗面打交道、手中又握有很大执法司法权的政法队伍来说,只有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

中央政法委专题研究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问题,强调对不良苗头,不能视而不见,要抓早抓小,在思想上设置“警戒线”,措施上筑起“防火墙”,努力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队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制定法官“十个不准”、检察官“八条禁令”、公安民警“三条纪律”,划定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纪律底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加强律师行风监督。

今年4月,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在北京开班。6月,厅局级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分两期举办,主要目的是打牢理想信念的基础,补足精神上的“钙”,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与此同时,各级政法机

关强化教育培训,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

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是政法机关加强执法司法能力建设的新课题。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政法微博总数已达2.4万,占政务微博的四分之一。各级政法机关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在润物无声中传递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祟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法治是根本之道。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立足职能、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征程中昂扬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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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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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门就法治建设问题作出决定,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这个《决定》深刻总结新中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面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要求,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的展开

党中央为什么要在此时此刻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决策?我认为,首先要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上来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肩负起继续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历史使命。如何才能担当好这个历史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展现给国内外的是,登高望远、深谋远虑、运筹帷幄。这既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之中,也体现在2年来党中央对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方面作出的环环相扣、稳扎稳打的战略谋划和工作布局之中。

比如“老虎”、“苍蝇”一起打,为反腐倡廉的治本赢得时间;比如制定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党风推动政风和社会风气转变;比如制定和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能源安全战略、粮食安全战略、水资源安全战略、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海洋发展战略;比如组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比如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完善对外战略;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党和国家各领域工作的战略布局和工作部署在有条不紊地铺开。在这一系列布局和部署中,最大个头的是两个,一个是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个是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一个《决定》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推动力量,后一个《决定》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就像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我以为,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地位和影响,首先要准确把握它所处的历史坐标,把它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中来认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的接力推进中来把握。完全可以这样讲,从现在到2020年的6年多时间,我们要干的所有事情都可以聚焦为一件事情,那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那么,我们靠什么来实现这个目标?党中央提出两大关键招数,一招就是全面深化改革,一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两大关键招数和其他各方面决策部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谋划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布局。

二、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全会《决定》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热烈反响。国内好评如潮,人们普遍认为,这个《决定》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国际上也广泛给予了积极评价。比如,全会闭幕当天,英国《金融时报》网站就刊发文章称,将依法治国这个概念完整呈现,上升为执政党的全党意志和目标,本身就是一种历史性进步。

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战略决策,在新中国发展过程中确实是一种历史性进步。因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着眼更好治国理政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个决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事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对党、国家、人民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往细了讲,似乎可以讲3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本身就包含了法治建设这个子目标,这个子目标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全面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在这个目标基础上,党的十八大还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应该说,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这些部署还是原则性的。要把这些部署落实到位,需要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因此,召开一次中央全会,就大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并作出决定,确实很有必要。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是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治国的基本依据,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国家法律制度,不断提高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我们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于法有据。所以,要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落实好,就必须有坚实的法治保障,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延伸和拓展。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相衔接,两者要成为姊妹篇,就像车的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顺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全面深化改革,也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还要看到,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者之间也是相互离不开。这就是《决定》中讲到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观察当下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无论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是要调节社会关系、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厉行法治、推进法治都是题中应有之义,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工程。没有法治的有力保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难以实现,社会长期和谐稳定难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难以实现。还要看到,当前我们的国家生活、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很大一部分是与法治得不到彰显密切相关的,要么是无法可依,要么是法律得不到遵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治体系健全起来,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文明彰显起来,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文化秩序、社会秩序才能逐步形成并得以巩固,人们才能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各安其位、安居乐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焕发出勃勃生机又运行得井然有序。实现这样的社会运行状态,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更好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看,法治是一项重要的文明成果,是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种先进方式。我国老一代革命家和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人董必武同志曾经讲过:“人类从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说到文明,法治要算一项。虽不是唯一的一项,但也是最主要的一项。”从历史上看,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大致是两种模式,一种是法治,一种是人治。法治作为一种国家治理方式,是资产阶级革命成功、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后才出现的事物,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的。所以,我们要说,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治的精义就是:国家治理的依据是作为人民意志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人违法都要依法受到惩处。实践证明,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比人治要文明,也要高明。只有搞法治,才能有效保障公民权利、有效约束公权力,也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搞人治,实现不了国家长治久安,而只会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这在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实践中已经得到充分证明。我国古代法家人物韩非子讲过这样一段话:“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党中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的意图时强调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三、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我们都知道,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第一位的要求是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如果指导思想发生偏差,或者不能坚持正确指导思想,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有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文化大革命”之所以会发生,最根本的是因为党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失误。

我们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事,要想搞成功、走顺当,第一位的也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个指导思想很完整、很系统,既包括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具有统一规定性的内容,也包括对法治建设具有特殊规定性的内容,这两方面的内容是一个整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必须全面贯彻落实。

这里,想重点就其中一个新的重大提法谈点认识,这个新的重大提法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重大提法在党中央的文件中是第一次提出。

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有三条,第一条是坚持党的领导,第二条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条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条各有其政治地位和作用: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同时,这三条又紧密结合在一起,规定和确保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

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涵,还需要把握《决定》中提出的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上,这是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首先是历史事实、历史逻辑、历史结论。回顾下来,新中国的法治,的确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步步搞起来的、一步步向前推进的,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这次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历史决策的,也是我们党。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孜孜以求地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过去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是在我们党领导下取得的;未来中国法治建设要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同样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法治建设上,这是本质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行为主体地位。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依法治国的涵义是什么?是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面既有党的领导,又有人民当家作主。搞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也就在保证党的领导,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宪法规定的。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这是一方面的要求。

另一方面的要求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才全面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的完整内涵,也才是真正达到了国家主人的要求。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原则。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这个基本要求主要体现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如果出现选择性执法、选择性司法,有人违法受到处理、有人违法不予处理,处理起来有的人轻、有的人重,就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一来,法治就会被打开缺口,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久而久之法治大厦就会坍塌,社会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可以说,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没有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点来抓。

在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我国古代就有“以吏为师”之说。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忘记了法律存在,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要把克服这种现象作为厉行法治的重点来抓。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的核心要求是治权、限权而不是治民、限民。因此,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自觉做到依法用权。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方式。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政治传统,无论在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中国长期奉行的就是“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荀子讲的“隆礼而重法”,孔夫子讲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都包含了既要重视法治又要重视德治的道理。当然,今天的法和德与封建时期的法和德有很大的不同。

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就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要看到,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要看到,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因此,要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

要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就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因为再好再多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治文化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法治建设上,这是基本前提。各国法治各有自己的经济基础、政治属性、文化底蕴,各有自己得以生长的社会土壤。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这个基本国情既包括经济基础、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还包括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我们的法治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在自己国家所具有的经济基础之上和社会制度框架内进行的,也有自己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传承。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同时,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吸取我国古代法制智慧问题。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我们可以通过研究我国古代法制的成败得失,发掘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做到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另一个是学习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问题。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能是囫囵吞枣、食洋不化,不能是全盘照搬、邯郸学步,而必须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总书记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在拓展之中,但基本的东西要始终坚持。这“五个坚持”就是基本的东西,因为它们是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内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把握、牢牢坚持的基本原则。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十分珍惜。因为它来之不易。从历史上看,我们国家法治的底子就不厚。邓小平同志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新中国就是在这个历史起点上开始法治建设的。回顾新中国65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党对法治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极为深刻的教训。总结过去,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十分了不起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而归总起来就是一条,这就是开辟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样,规划未来,我们在建设法治中国方面会有一系列要求,而归结起来就是一条,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做任何一项工作,确定目标是第一位的要求。只有把目标确定下来了,才有可能统一意志、凝心聚力,也才有可能做到共同努力、步调一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且对这个总目标的内涵作出具体阐述,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为我们继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这次全会决定中又一个新的重大提法。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来讲,确实是一个巨大飞跃,既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也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标准更高了。怎么来认识这个总目标的丰富内涵?

首先,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政治属性。这个政治属性就是社会主义,既集中表现为我们要建设的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不是什么别的法治体系、要建设的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什么别的法治国家,也表现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三条政治性要求。这三条政治要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保证。离开了这3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根本建立不起来,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也不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其次,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主体内容。这次决定不仅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新概念,而且为这个体系搭建起基本框架,就是具体的5个体系。

1。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加快立法步伐,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个体系,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这个体系形成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必依。到2014年9月,现行有效法律242件、行政法规737件、地方性法规85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00多件。这是一个很庞大的体系,也是很了不起的立法成就。

同时,要看到这个体系还不完备。这种不完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个体系数量和质量上有差距,既存在法律规范的空白之处,还存在已经制定的一些法律规定质量还不高,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二是法律体系是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而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的改革开放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推进,而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于法有据,各项事业发展也要依法而行。因此,我们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而要适应改革发展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否则就会落后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以,我们要说,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现有法律规范体系,这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

2。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要靠人来实施,要靠行政部门的执法来实施,要靠司法部门的司法来实施,也要靠全社会的守法来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法律实施还存在诸多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些地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的问题还很严重。从中可以看出,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为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大大提高起来。

3。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监督,监督什么?主要监督权力的依法行使。公权力,无论是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如果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就讲过这样的名言:“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什么情况下,权力才不易腐败呢?那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力、受到监督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规范公权力、约束公权力。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对权力运行实行严格监督,建立确保宪法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责任机制,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4。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建设、法治工作离不开各方面保障。一是要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就是要有人、有合格的人、有一定数量的合格的人来从事法治工作;二是要提供必需的财力和物力,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就是要必需的财政资金、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来保障法治建设;三要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四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纳入依法治国的总框架,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点。这是由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国也好,依法执政也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党有8600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独自掌握着领导国家的权力,这样的政治地位、政治能量、政治现实决定了党内法规体系必然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影响。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王岐山同志在《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一文中指出,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为此,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总之,这5个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体工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着力点。

第三,要认识这个总目标的实现途径。《决定》依据我国法治建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基本布局,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途径,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这样的途径走下去,将“三个共同推进”和“三个一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就可以充分发挥执政党、政府和全社会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就可以形成法治建设的合力,就可以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法治化,协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第四,要认识这个总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标准。总目标对法治各环节都设定了新的更高标准,这就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成效如何,就要看立法的科学性、执法的严格性、司法的公正性、守法的全民性是不是得到提高,就要看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程度怎么样。现在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继承和发展,明确了新的历史起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要求: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总体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我们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一是要把握性质和方向,二是要把握工作重点和总抓手。

五、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任务是最实在的东西,举措也是最实在的东西。道路也好,指导思想也好,基本原则也好,总目标也好,最终都要靠一项项任务、一个个举措来落实。全会《决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6个方面对加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部署,既明确了工作任务,也提出了改革举措,体现了问题导向、改革方向。

在立法方面,明确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重点是抓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工作。

在执法方面,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如下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是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工作。

在司法方面,明确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是抓好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工作。

在守法方面,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是抓好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工作。

提出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重点是抓好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这3个方面工作。

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重点任务。关键是贯彻以下原则要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重点是抓好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工作。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要看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就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讲清楚了。《决定》还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里的“三统一”、“四善于”,进一步把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厉行法治的关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讲清楚了。

为了把这些原则要求落实好、把这些重点任务开展好,《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比较大的就有180多项。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把这180多项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党中央就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制定出了一个好文件,而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贯彻落实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决定》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只要全党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不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执政党带好头,领导干部带好头,法治工作部门带好头,全社会同心同德、共同努力,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法治,法治中国就一定能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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