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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750字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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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结局(优秀20篇)

逆鳞,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逆鳞小说原文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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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750字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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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硕大的玻璃窗,轻轻柔柔的撒在宽阔的练习室里。女孩们随意的坐在地板上。“呼,累死了。”亦雪边喘气边对身旁的女孩们说道。但,身旁的女孩们没有一个是理她的。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喝水的喝水……“喂!你们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亦雪生气的吼道。千寻很“好心”的回了亦雪一句“嗯

。”随即立马低下头开始打游戏。“哎哎,你们理理我们嘛!”“不要!”沐兮颜冷冷的说道。蓝亦雪顿时觉得有一大堆冷冷的冰雨在她脸上胡乱的拍…….

“哎!要吃蛋糕吗?”含昔起身说道。“要要要!”嗯,这是蓝亦雪的声音!听到这一声音的众人,立马抬起头来,齐声说道:“蓝亦雪!给朕上水!”亦雪脸上立马黑了,刚想出声反驳,却被众人的可怕的眼光活生生的给吞回去了。“唉,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亦雪悲哀说道。

当亦雪从房间拿水回来时,墨落她们还是她刚才离开时的姿势,躺的躺,坐的坐,打游戏的打游戏,挂QQ的挂QQ。“女皇们辛苦了,小的给你们献水来了。”亦雪微鞠身子,把水递给兮颜她们。“啊,孺子可教也啊!”墨艺宁感慨说道。“嗯,乖。赏你个巧克力。”说着,兮颜就从手里变出了一块巧克力,“哇!德芙!给我给我!”亦雪高兴的喊道。伸手就去拿兮颜手里的巧克力,兮颜却故恶作剧的把拿有巧克力的手往上抬,让蓝亦雪抓了空。“啊!兮颜你耍我!”蓝亦雪不高兴的说道。“对啊!”沐兮颜的直白回答不禁让旁边的含昔她们偷笑起来。

“兮颜,你真的耍我。呜呜呜……”蓝亦雪夸张的把手抚在胸口,做出心碎的样子说道。还时不时发出假哭的声音。“兮颜,为了世界和平,把巧克力给她吧。”空千寻满头黑线的说。沐兮颜看了看空千寻,然后无奈的把巧克力放到蓝亦雪手中,点了点蓝亦雪的额头说道:“就你最闹腾。”

其实蓝亦雪她很清楚,她也很累。周围的气氛又太过安静,她,不喜欢沉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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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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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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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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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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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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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余罪》是爱奇艺、新丽传媒、天神娱乐联合出品的悬疑犯罪网剧,由张睿执导,沈嵘、张仕栋等担任编剧,张一山、常戎、吴优、张锦程等主演。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余罪小说安嘉璐结局,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余罪小说简介

《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

余罪小说里安嘉璐结局

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吊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延伸: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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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找珍珠续写300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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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哥哥站在荷叶上练习唱歌,突然,他听见一阵哭声,寻找后才发现原来是荷花妹妹在哭。青蛙哥哥着急地问荷花妹妹:“你怎么了?”荷花妹妹边哭边说:“我的珍珠不见了。”青蛙哥哥安慰荷花妹妹说:“别着急,我来帮你找珍珠。”荷花妹妹感激地说:“谢谢你青蛙哥哥。”青蛙哥哥跳进河里,东寻西找,找了好久好久,可还是没有找到。荷花妹妹更伤心了。

没过一会儿,太阳公公升起来了,把荷花妹妹的另外两颗珍珠晒干了,荷花妹妹嚎啕大哭,她绝望极了。太阳公公说:“小妹妹,别哭,你的珍珠明天就回回来的。”荷花妹妹听了太阳公公的话很开心,它希望太阳公公说的是真的。

第二天,天刚亮,荷花妹妹的珍珠果然回来了。荷花妹妹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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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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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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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你就是一个传奇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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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平凡的人,演譯了不平凡的事跡。他們是傳奇,在我看來,表哥他也是一個傳奇。

表哥是一个麻醉师,虽然不是主刀医生,但每一个成功的手术背后都有他不可磨灭的功劳。

记得在一个下午,表哥突然接到电话,说是有车祸,伤员正在去医院的路上,马上就到,让他速到医院,准备手术。

表哥听到后,三下五去二地穿好衣服,跨上摩托车向医院飞驰而去。

走到半路,忽然发现前边有一个老爷爷倒在地上,他下车走近看,老人双眼微闭,身体无力的躺在地上,一看就是中暑了。虽然不是很严重,但不接受治疗,还是会有生命危险。

表哥这时犹豫了,是自己将老人送到就近诊所再赶向医院,还是不顾老人生死,自己独自赶向医院?他想了又想,下定了决心,背起老人,飞快的向小区里的医务室冲去,在看到老人被诊所里的医师抱走以后,他才放下心来,飞奔回摩托车,向医院飞驰而去。但因为路上的事耽搁了点时间,他没赶上手术,被挡在了手术室的门外—一一个实习的医生临时充当了麻醉师。

听到了这件事后,我问他,你后悔吗?他说,一开始是有一点,但当我回到小诊所,听到老人说谢谢时,便不再后悔。我笑了,问他:“你不去救老人,也会有别人去救。你救了老人,只能听到一句谢谢,而你没赶上手术,会损失一个月的奖金啊!你傻啊?”他听了以后,忽然间严肃了起来,对我说:“你说救人时,万一没有人来怎么办?万一没有人敢扶怎么办?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就不能置之不管。我虽然只是一个麻醉师,但我还算是一个医生,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一个月奖金没了,下个月再挣回来。如果老人去了,这损失是一个月奖金可以挽救的吗?”

他义正言辞的 话语,严肃而又刚正的声情,坚定的声音,还印在我的脑海里,时时刻刻地提醒我,不要因为蝇头小利,便忘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一定要不为金钱所动!

表哥,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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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再一次捡起心中的珍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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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你知道吗?我曾经很恨你。

是的,是曾经,我想或许你早意识到。虽然我是您的亲身女儿,但您对我的态度和我的“战争”倒更像是阶级敌人。

很小的时候,我们没有别的父女之间的亲昵,记忆中,您总是对我训斥,让我做这做那,只要我把东西弄坏,您就对我大呼小叫。

您还记得吗?一次运动会,我参加跑步比赛,不小心摔倒磕破了膝盖,老师同学们急忙扶我下场,带我去医务室,钻心的疼痛不得不使同学送我回家。一进门,妈妈见了忙问疼吗,怎么摔倒的,看伤处…妈妈眼里噙着泪水,好心疼呀!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您则好似丝毫不关心我,只看了我一眼,依旧冷漠,那时您在我重伤的伤口上撒了把盐。

就这样小小的我,学会了自立,这全因为您的“功劳”,我从来没有依靠过您,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

长大一些,在我看来您则更加“肆无忌惮”,摆明态度和我做对。要求我自己洗衣服,天知道这对一个孩子的痛苦。妈妈有时来帮我,可这一旦让您看到,那后果就是惨不忍睹(加罚我干家务活),妈妈曾经因此和您商量,甚至吵了起来,可您对我的态度却丝毫没有改变。看着同学们被捧在手心,我只好强装淡然,但我多么希望能得到您的关爱。尽管我努力做好,努力维护我们的关系,却依旧不会换来您一丝温暖。失落、悲伤。

但,我知道我错了,是我错怪您了…

暑假住在大姨家,每天我最早起床,迅速洗漱完,开始背单词;每次吃饭,我吃得最快,最干净;饭后洗碗是我最拿手的活,不需要谁指点我,自觉地去洗碗;每天很规律,却没有半点刻意。大家夸我懂事,我似乎听懂了,听懂了什么。

老鹰为了教小鹰学会飞翔,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将小鹰推下悬崖。而我呢?爸爸为了让我自立,曾经一次又一次折磨着我幼小的心灵。

心灵的珍珠我曾经捡起过,但这次,我要再一次捡起心灵的珍珠,在茫茫中,那颗最亮的一定是它,尽管我曾经抛弃过它,可它的光亮却依然存在,这颗珍珠捧在心上很暖很暖,很贴心,我将永远将它捧在心上,永不抛弃。

再一次捡起心中的珍珠,捡起父亲对我的那份特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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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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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父亲讲过张海迪姐姐的故事,今天阅读完《张海迪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真正明白了“身残志坚,顽强拼搏”的含义。

张海迪五岁时患脊骨骨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到的人生。她无法上学,便在家里自学完中学课程。十五岁,便跟随父母,下放(山东)聊地农村,给孩子当起教书先生。她还自学针灸医术,为乡亲们无偿治疗。后来,张海迪自学多门外语,先后翻译了《海边诊所》等数十万的英语小说,还当过无线修理工。《中国青年报》发表《是颗流星,就要把光留给人间》讲述的就是张海迪的故事。张海迪怀着“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信念,以保尔为榜样,勇于把自己的光和热献给人民。从非凡和毅力学习和工作,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看到这位与疾病顽强搏斗的身残志坚的女性,我不由得想起街头乞讨为生的健壮的青年,想起整日麻将虚度光阴的人们。他们有着健康的体魄,却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勤劳勇敢的志向。平时,有些人总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作为没有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张海迪相比,这些借口是多么微不足道呀!

遇到困难不退缩,这就是张海迪。做困难面前的强者,这是张海迪给我的启示。这本书真是影响我一生的书,我将以海迪精神为目标,勇敢向前,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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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珍珠鸟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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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辰

大家好,我就是可爱的珍珠。我有一张火红的、尖尖的小嘴巴,一圈像围巾似的绒毛戴在脖子上,一对黑白相间的翅膀扑扇扑扇的,一双小小爪子便于站稳,长长的尾巴上有一颗颗似珍珠的白点。我胖胖的,十分受人喜爱。

又是一个晴天,我正站在笼子里晒太阳,突然我的笼子被小主人顾珈宁拎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来到了一间小房子中,白色的墙和瓷砖,后面有一块黑板,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教室?怀着一点疑惑和不安,我站上了第二根棒子,向四周望,忽然一个小朋友呼地猛奔到我的面前,他开心而又惊喜地向其他的小朋友大声喊道:“快来看,这儿有一只珍珠鸟!”我十分害怕,跳到了笼子上,把自己缩成一团,人渐渐变多,我见他们不去伤害我,放大了胆子,观察他们。我觉得扭脖子十分累,便跳到了白色圆环上,荡起秋千,方便观察,可下面的小朋友却发出“哇”的感叹。过了一会,我肚子饿了,便飞到了小食槽中吃稻穗儿,下面的小朋友又开始谈论不休。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到了放学的时候,真希望与小朋友们再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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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采珍珠的人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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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们是否听过这么一则故事……

从前,有一位愚蠢的陛下,他问大臣们一个问题:“你们说这个世界上愚蠢好,还是智慧好呢?”话音刚落,大臣们便谈论开了,但都让陛下不满意。不久,来了一位老者,他听完这个问题,哈哈大笑,说:“陛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三个兄弟,他们都是采珍珠的人。老大是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只会捡被海水冲到沙滩上的东西吃,因此,他连吃饱肚子都很难;老二每天潜水,不怕困难,也不辞辛苦,所以他有许许多多的珠宝;而老三想:越深的地方珠宝越多,于是,他便找了一个最黑最深的无底洞跳了下去,从此也没再上来过。所以,愚蠢的代价就是死亡!

这是永远如此的。虽然学问带给人们各种好处,但鲁莽的才子却会在学问中遇到无底深渊,并最终毁灭在深渊之中。而懒惰的蠢材会满足不了自身的需要,最终消失在世界中。

因此,智慧与愚蠢都一样,没有好坏之分,因为它们是相生相克,与世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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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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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在我的眼里,看小说就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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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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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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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寻梦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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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鲁君,是一位性情中人,也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我们曾一起用电脑预测人生,在“爱情”一栏,他的显示是“失意者”。对此他很不以为然,不无戏谑地声称:婚姻不等于爱情,情欲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在灵与肉上,我是精神至上主义者。我不仅不“失意”而且很得意,因为我有一位无与伦比的中情人,而且永远处于“热恋”之中,不会走进“坟墓”。

对朋友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法,我不反对,亦不苟同。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叠纸张有点泛黄的信笺,那都是一些未发出的情书,我看后不禁为之心灵震颤。经其同意,现将其中一封公之于众,姑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C君:梦是虚幻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却有相反的企盼。当我们感情的闸门在现实中无法开启时,梦却给了我们一个任凭感情迸泻的天地。多少年了,我正是从梦中寻找属于我们的世界。

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说呢?这是因为我太爱你了,爱得晕眩,爱得痴迷,爱得无以言表。“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算是把题点破点透了,把爱情提到如此高度,世上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人,我自恨无法超越;“情到深时无怨尤”,又饱含着怎样痛苦的爱情体验,我亦感同身受。古今中外有多少凄美绝伦、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多么希望我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羡慕终成眷属的天下有情人;我赞叹殉情化蝶的梁祝;我五次三番地翻读“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我甚至嫉妒被迫与爱妻离异的陆游……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爱了,爱过,有缺无憾。而对你,我只能把爱深深地、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看重传统道德而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都是宁愿牺牲个人幸福而丝毫不想伤害无辜者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滴着血却去抚平别人皱折的人,以致我们“纯洁”的甚至没有握过一次手。但是,这又有什么呢?“超越朋友,不逾底线”的交往方式,符合我们做人的理念,恐怕也是你我之间相处的最好选择了。肌肤之亲固然令人销魂,而心灵的交融更是回肠荡气。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犹如潜流,不见奔腾,却在渗透,永远不会止息。我们年龄相仿,意趣相投,都是那么向往美好生活,对理想追求又是那么执着,在对事物的观察和对世界的看法上,总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见解、共同的情愫。记得那年你的生日,我曾送过你一首诗,那“此生无所求,但愿君长健”的诗句,使你神色遽变,笑苦凄然。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你心灵的颤栗,洞见了你那闪亮的心烛。呵,我时时刻刻都在为你活着没有白活,你今生今世都是我的精神寄托确堪重托,有你这样一位美丽、智慧、善良的红颜知己我应该知足了。多少年前,我曾想仿效少年维特而自杀,但我终于没有那样做,只是为了听到你的音讯,看到你的倩影,感受你的存在。因为每天只要能见上你一面,接上一个你的电话,哪怕听到你的名字和有关你的信息,我就会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多少年后,你我已为人父母,但平常见面时仍会怦然心动,羞赧挂在脸上。“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不知有多少话要说,却往往是相对无言;相别未曾两眼潮湿,却难掩再见的期待。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圣洁的女神与天使,容不得丝毫亵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从我遇到了你,就为你的倾国倾城色、冰清玉洁心所倾倒、所折服,从此任何异性就对我失去了诱惑力。我可以为你而活,也愿意为你而死。“李白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而你则天天走进我的梦里,可说是有梦就有你,呼之即来,挥之不去。借用基督山伯爵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爱你我才最爱我自己。

多少回/我从梦中醒来/又闭上眼睛/去继续追寻梦踪/那裸露的灵魂/无饰的情态/自由的两人世界/怎忍它匆匆消逝/留住梦境/活在梦中/我永远的希冀

但愿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变为你美妙多情的歌喉,永远响彻,响彻永远!

[寻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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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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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和田雨都是哪种有些傲气的人,李云龙的傲气在于,老子能打仗,老子敢亮剑,老子看到不公平的东西就是忍不了,就是敢教训你孙子。田雨的傲气在于,她出身的家庭,她受过的教育,她的心性。

这种傲气,加上他们的刚硬的性格,使得他们不懂妥协,更不懂低调和隐忍。而田雨比李云龙还要命,她的那种艺术细胞和知识分子的傲气,使得她在那个时代注定要被孤立、被打倒。

张白鹿不一样,这是一个有政治智慧的女人,更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几句话就能和晋西北铁三角打成一片;有艺术细胞,受过良好教育,但是不嫌弃工农干部,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融入在一起。

当然,她的苏联血统,会让她在69年之前很受益,但是在69年中苏关系破裂之后遭到排斥。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党的高级干部,如刘少奇、彭真这些,都是在66—69年文革刚开始这段时间被整死的,挺过69年之后,被整死的概率会大大降低,所以张白鹿的苏联血统会让他们在69年之后遭罪,但不会致命。

所以综合来讲,张白鹿比田雨情商高、有政治智慧、且更能和那个时代的主流打成一片,她能够帮助李云龙躲过后来不少政治斗争的枪林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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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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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圣诞节,你想收到什么礼物呢?”“哦,这样啊,我想……最好是能回故乡吧,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在哪里呢?”“在……”

看来又到圣诞节了呢,这是2099年的圣诞,也就是21世纪最后一个圣诞,圣诞应该是白色纯洁的,而现在的天不再因圣诞的到来而落下洁白的雪花,降下的是那黑色的酸雨,走在潮湿阴冷的街道上,不时吹过腥气的冷风,路墙上管道中的水珠不时溅落在我的大衣和鞋面上,裹紧了大衣,看着街道边破败却仍旧在闪烁着的彩虹,想起了2069年的那个圣诞,那是我作为一个人一个纯粹的人,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那让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的笑容。

因为战斗中受了重伤,我于2071年的年初,接受了再造人的改装,除了大脑和心脏属于我,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一块人类的肌肤和骨骼,取而代之的,是核子能量灶和那冷冰冰的金属复合线路。再造人的时间管理机构通知我,我的运动周期时,还有360多个,换言之,我的生命还剩下6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也许不能说是生命快要结束,应该说是回到再生结构:永久关闭能量灶及系统,将我的身体放入回收炉融化,让我和这个世界说永别,让组成我身体的零件“再生”到别人的身体中。

回到我那只有几平米大的集成公寓里,电子保姆告诉我,有我的几封新邮件。坐到了屏幕前,保姆代我逐个打开了邮件,其实内容很简单,无非是告诉我在“融化”之前,付清各个机构和系统的欠款。一封封的开启,一封封的“清欠信”看的我昏昏欲睡。最后一封是“香谢花园”给我寄来的圣诞卡,呵呵,看来,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人给我发贺卡。突然间,我才忆起,之所以给我发贺卡,是因为我是他们咖啡屋的会员,虽然只去过一次,而去那里的原因,则是因为她。

[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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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也是一颗珍珠高二作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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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景色一片灿烂,在春雨里洗过的太阳分外耀眼。连空气中都没着泥土的清香,花草在过去的那场雨中舒展开骨骼,成长的格外努力。这么好的天气,我却始终要摸着那黑白的键盘,不能外出散心。

跟这个黑色家伙打交道已经快三年了,我不否认我喜欢它,但它凭什么像一把锁一样紧紧的拴住我?我的自由权以它为借口被夺走,不过也正是它,给了我珍珠一般的光彩。

“弹琴去!”妈妈叫到。

“我不去,我不喜欢。”我回应。

在妈妈的监督下,我每天都练6个小时的琴,但这一切都是不情愿的。它折磨我的骨节,因为频繁的抬起落下,不适应的时候肿的像萝卜,指尖在琴键上来来回回磨起了老茧。对于一个女生来说,这绝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那段时间我顺透了它,再加上沉重的课业,快要喘不过气,而它也故意跟我作对似的越是努力练习,双手配合的越没有默契,总是走音,我真不想再继续。

钢琴课的老师来家里辅导,他好像发现了这一点,那天很神秘的说要教我一首新的曲子《珍珠》。我听着他的演奏,跳跃的音符在他的指尖来来回回,像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他的指节修长,双手白净,十分好看,那英子使指尖变得圆圆的,反而锦上添翼。他的身体随节奏摇动,即使微胖的他在音乐下也如此轻盈。三个音结束整曲,在我陶醉的时候他突然问道:“你,想做珍珠吗?”“珍珠那么美好耀眼,当然想。”我说道。他微笑,说:“你知不知道外表光鲜的珍珠也是由小沙砾变来的呢?刚那首曲子的三部分,开始的轻快是要表达小沙砾稚嫩的心和要成为珍珠的美好愿望。中间曲调激烈,这里是高潮,升调表示小沙砾在蚌的体内所受的磨难。结尾的流畅是小沙砾经过苦痛成为珍珠所获得的新生。那么你,明知道要经受苦痛,还愿意成为珍珠么?”他挑起眉毛,变得严肃。我沉默…他继续说:“外表的光彩不是天生就得来的,那些看似耀眼的钢琴家们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你知道吗?如果你想成为珍珠,就不要怕吃苦,被小沙砾比下去。老师相信你的天分会让你成为珍珠,但是你自己的努力呢?这堂课到这里,以后要不要继续,你自己看着办吧!”他站起身来。

我想,我明白了。任何人都不能光凭天分索取到什么好处,要想成为珍珠就一定要付出代价。从那时开始,我就下定决心努力的学习钢琴,即使痛到泪水肆意,我都会继续。

因为,我也是一颗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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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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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本书主要讲了三体星系的人,试图在“降临派”的帮助下,试图占领地球。他们为达成此目的,通过在不同维度对一个质子进行编辑,得到了十分强大的“智子”。虽然极度科幻但仔细一想也很符合逻辑。最终,人们彻底铲除了降临派,并得到了许多重要地资料。

这本书富有强烈的科幻色彩,让我从中无法自拔。那三体世界用来催眠上帝的巨型钟摆,那一个个可以脱水的三体人,那三个在宇宙中无规律运动的恒星,逐一浮现在了我的面前。但是在这科幻中又不失逻辑,让人感到真实。作者在对三体人进行描述时,与大多把外星人写的十分善良,帮助人类。而真正的外星人更可能像《三体》中的一样,对比自己底下的物种毫不留情。然而,对地球人残忍的三体人也是可爱的,它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努力探索,并没有消极得等待死亡。这不也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得想到,在太空中真的有外星人吗?在茫茫的宇宙亿亿颗恒星闪闪发光,而围绕这些恒星的行星更是不计其数,谁又能肯定在它们中没有一个诞生文明?

当然,以上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也许得到答案的唯一方法就是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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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短小说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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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掏出一块干净的软布,沾了清水,托着颜浅的脸仔细地擦了一遍,说:“去去脸上的灰尘,才好上油彩。”

沾了油彩的笔瞬间变得饱满,笔尖上挂了一粒似垂未垂的墨珠,他捏着她的下巴,沿着她的眉眼细细地描绘,笔尖滑过柔软的皮肤,又湿又冷。

仿佛是已经练习了无数遍,很快他就在颜浅脸上勾勒出一张青衣的脸谱。

粉白的脸,绯红的腮,艳丽的唇,还有随着粗黑眼线高高吊起的眼梢,颜浅抬了抬眼,只一眼便流转出风情万千。

她看着铜镜里陌生的脸,无端地觉得恐惧。

他搂着她的腰,痴迷地看着画了脸谱的她,他温热的呼吸挨在她耳边,嘴里呢喃着昆曲的唱词:“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

一路上颜浅都缩在车的角落里,尽量与他保持最远的距离,以青反而觉得她的行为有趣又可爱,硬是拉了她的手放在自己膝头。

颜浅敢怒不敢言,垂着脑袋不再说话,好不容易到了自家府邸,临下车前他的一句“明日再来拜访”吓得她几乎魂飞魄散。

回了房之后默默流了一阵眼泪,满心的委屈不知该向谁倾诉,这种难以启齿的事不好跟爹娘说,更不好让外人知道。思来想去,她拿出了写给君引的信,提了笔又放下,心绪难平。眼泪又流了下来,把先前写的几句也给糊掉了。

在她过往的年月里,几时被人这样折辱过。今天躲过去了,那明天,后天呢。

扔了笔伏在床头,在心里布了数十个计划,无非是逃家、找个地方躲起来之类的,都是会连累陈家的计划,不宜实施,于是又一一被自己否定掉。

胡思乱想了半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衣服都没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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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珍珠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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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珈宁

太棒了!今天我可以带我的一对珍珠到学校里了!它们可以陪伴我们一整天呢!

这两只小鸟一公一母,母鸟名叫珠珠,公鸟名叫亮亮。母鸟的身体较肥,它的头一低下来,头后有一小撮毛就会立刻蓬上来,好可爱呀!它的眼睛可灵敏了!一直转个不停,谁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公鸟虽然没有珠珠那么机灵可爱,但梳妆打扮可是它的强项哦!桔红色的小脚和尖嘴,灰黑色的柔顺羽毛,还有花椒粒儿大小的眼睛黑黑的、圆圆的。好看极了!

上语文课了,陈老师把鸟笼放上讲台,开始讲课,没讲多久,小鸟又不耐烦了,开始“啾,啾啾啾”的叫了起来,陈老师讲一句,它也叫几声,有了这小鸟的陪伴,我们的课堂变得有趣极了。

做操时间到了!这次可不是一般的做操,是遛鸟加做操,这可是陈老师的遛鸟计划行动。进操场了,我怕把鸟儿颠坏了,所以我只能提着鸟笼慢慢走。我们做操时,它们却在起跑道上美美地享受着日光浴,好幸福……

有了小鸟们的陪伴,我们一天在学校的生活立刻充满了快乐与愉悦,我的珍珠鸟进学校了,大家接近了大自然,我为它们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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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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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来看看下文。

结局:

林萧看见唐宛如公寓(上海胶州路)所在的那栋大楼发生了大火,

其他人因为都在唐宛如的公寓全部都被烧死了,崇光是刚下飞机就去唐宛如家了,睡觉时被烧死,

如果不烧死 结局应该算比较完美,

是上海胶州路11.15重大火灾事件(真实事件),顾里南湘唐宛如等一行人全部死于火灾,他们全部都葬身火海,除了卫海和简溪不在上海。只有林萧和宫洺活了下来。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

额外介绍

《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小时代》中,郭敬明以全新的叙述风格和敏感而细微的笔触,将当代青少年、大学生,甚至是都市白领的生活和情感娓娓道来,更多的却是对整个时代的观察和思考。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以林萧为视角,以及她和从高中开始就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时,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上了大学,成了好朋友,后来

刺金时代

各自男朋友与其他人有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故事,导致许多误会和嫉妒,使这些人吵架之后又和好。最后一次吵架和好聚会的时候,林萧坐宫洺车往聚会地走的时候,聚会的地方失火,顾里、南湘、唐宛如、顾源、Neil、崇光(陆烧)、顾准都被烧死了。一切的恩怨情仇就此灰飞烟灭。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而最终的结局设置之残忍则完全出乎所有读者的意料,在让这部系列小说不得不戛然而止之余,更让绝大多数读者唏嘘慨叹——实在太残忍!残忍到根本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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