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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结局【经典20篇】

逆鳞,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逆鳞小说原文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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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鸟的自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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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珍珠宝宝,我长得非常像我的父母: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我很肥,整个身子像一个蓬松的绒球儿。

我和我的爸爸妈妈们生活在人类家里,他知道我们怕人,就让我们住在一个有一大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蒙盖着的鸟笼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我们舒适又温暖的巢。

打我出生以后,或许是主人怕吓到我,很少扒开叶蔓,掀开叶片来看我们。天长日久,无聊透了的我便飞出那“深幽的丛林”,去瞅瞅主人。谁知,曾经吊兰的垂蔓挡住了我的视线,如今看到这个陌生的房间,就被深深吸引住了:台灯、闹钟、钢笔、书等东西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桌上,我惊讶极了,一会儿落到柜顶上,向下俯瞰;一会儿挺着胸,站在书架上,啄着那些看不懂的古怪文字;一会又飞到画框上,左顾右盼,欣赏着屋内的一切东西。瞧!主人来啦,只见他走到桌前,坐在椅子上,拿起钢笔,写一会儿,停一会儿。“他在干什么呢?”我想,“不管了。”我径直飞向书桌。

起先,我离他较远,见他并不伤害我,便慢慢靠近。随后,我跳上他的杯子,低下头来喝茶,我又偏过脸来瞧瞧主人的反应,他只是微微一笑。“呼——”我松了口气,放心大胆地跑到稿纸上,绕着笔尖蹦来蹦去。过了一会儿,我用自己的嘴啄着笔尖,主人就将他那只温暖的手轻轻放在我身上,抚摸着,非常温柔。

就这样,我和主人完全熟悉了。白天我陪着他写作、玩耍、看书。天色入暮,我便飞回笼里,闭上眼睛,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最终,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和人类也可以拥有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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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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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圣诞节,你想收到什么礼物呢?”“哦,这样啊,我想……最好是能回故乡吧,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在哪里呢?”“在……”

看来又到圣诞节了呢,这是2099年的圣诞,也就是21世纪最后一个圣诞,圣诞应该是白色纯洁的,而现在的天不再因圣诞的到来而落下洁白的雪花,降下的是那黑色的酸雨,走在潮湿阴冷的街道上,不时吹过腥气的冷风,路墙上管道中的水珠不时溅落在我的大衣和鞋面上,裹紧了大衣,看着街道边破败却仍旧在闪烁着的彩虹,想起了2069年的那个圣诞,那是我作为一个人一个纯粹的人,度过的最后一个圣诞,也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她那让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的笑容。

因为战斗中受了重伤,我于2071年的年初,接受了再造人的改装,除了大脑和心脏属于我,身上,已经没有任何一块人类的肌肤和骨骼,取而代之的,是核子能量灶和那冷冰冰的金属复合线路。再造人的时间管理机构通知我,我的运动周期时,还有360多个,换言之,我的生命还剩下6个小时不到的时间,也许不能说是生命快要结束,应该说是回到再生结构:永久关闭能量灶及系统,将我的身体放入回收炉融化,让我和这个世界说永别,让组成我身体的零件“再生”到别人的身体中。

回到我那只有几平米大的集成公寓里,电子保姆告诉我,有我的几封新邮件。坐到了屏幕前,保姆代我逐个打开了邮件,其实内容很简单,无非是告诉我在“融化”之前,付清各个机构和系统的欠款。一封封的开启,一封封的“清欠信”看的我昏昏欲睡。最后一封是“香谢花园”给我寄来的圣诞卡,呵呵,看来,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人给我发贺卡。突然间,我才忆起,之所以给我发贺卡,是因为我是他们咖啡屋的会员,虽然只去过一次,而去那里的原因,则是因为她。

[小说体作文:望乡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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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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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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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芈月传小说结局抢先看

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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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芈月传》(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导演郑晓龙,主演孙俪、黄轩、张博,讲述东周战国时期一个王族女人传奇的一生。

电视剧根据小说改编,讲述了秦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芈月(芈:读mǐ )的名字据兵马俑上的残字”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宣太后芈月的一生波澜壮阔、纵情恣意,在至高处把持朝政、呼风唤雨,太后专权自她而始,太后称谓亦始见于她,诚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原是秦惠文王的妃子,称芈八子(秦国后宫分八级: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品级不高。秦惠文王一死,秦惠文后的儿子即位,称秦武王,芈月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当人质。秦武王意外身亡后,芈月成功翻盘,让儿子嬴稷继位为秦昭襄王,自己一跃成为太后,将秦惠文后等人的敌对势力剿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又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腕手段维护政权稳定,为秦国扩张了大片土地。她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后被芈月诱杀)等众多情人,风流韵事和光辉政绩一同被载入史册。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惠文王死后,秦王后的儿子 - 太子嬴荡即位。秦王妃芈八子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为质。

秦武王在东周与大力士比赛举重,比赛时意外受伤,不幸身亡。由于这起事故,秦王谥号曰“武”,后人称秦武王。嬴荡无子,秦王室只好选择秦武王的兄弟即位,芈八子抓住时机,与惠文王后争夺新君人选。

惠文后决意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嬴壮为秦王,芈八子决意立自己的次子嬴市为秦王,经过一番斗争,芈八子派系获胜。

然而此时赵国崛起,赵武灵王从国家利益考虑,准备迎立在燕国为质的公子稷(即芈八子的长子)为秦王,赵武灵王集结数十万兵马与秦赵边境,威胁秦国采用自己的方案。经过一番斗争,在双方的博弈下,赵武灵王获胜,嬴稷战胜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嬴市,被推举为秦王,即后来的秦昭王。但不论是嬴稷还是嬴市,都是芈八子的儿子。所以芈八子也就一跃成为太后。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宣太后的结局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兵马俑最初是为宣太后而建

芈八子去世后,葬于骊山。

央视2009年的某纪录片提出一个新的史学观点:兵马俑不单单属于秦始皇,也属于秦宣太后,也就是芈月。她是秦始皇的高祖母。据史载,宣太后芈月执掌秦国41年,将秦国从战国七雄变成唯一的强秦,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基础,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芈月还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等情人,风流韵事一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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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芈月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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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小说中,芈月虽然权倾一国,但最后却只能孤独终老,三段爱情都无果。

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

《芈月传》孙俪饰演的芈月结局是什么

孙俪饰演的芈月是一个因母亲身份卑微一直不被楚国王室看重的公主,受着他人的嘲讽排斥,在王室里只有同父异母的姐姐芈姝一直护着她,性格天真活泼,与魏冉和芈戒是姐弟。可是没多久芈月要作为芈姝的陪嫁媵侍远嫁秦国。从此就饱受着家破人亡颠沛流离之苦,受尽世态炎凉,在宫中楚宫和秦宫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但后宫中的种种恩怨情仇,让她与姐妹情深的芈姝渐渐分裂,又使得她政治上逐渐成熟,却也为了不让母亲的悲惨经历重演,芈月每到绝望时便奋起抗争。她的一生有三段重要的爱情,青梅竹马的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和义渠王翟骊,与秦惠文王诞下嬴稷,而秦惠文王去世后,芈月母子却被发配到燕国,在燕国嫁给了义渠君翟骊与他诞下两子(高陵君嬴悝和泾阳君嬴巿)。他们都是当世最强势最精明也最具权利欲的男人,她和他们彼此欣赏深深相爱,却谁也无法令对方臣服,最后只能是不死不休,或者是天各一方。

芈月回国后平定了内乱,成为了第一任皇太后。在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坎坷艰难后,芈月最终从一个儿女情长的楚国庶出公主逐渐成长为称霸六国的大秦铁血太后的传奇一生,成为了推动历史前进做出巨大贡献的一代女政治家。

历史上的芈月结局是怎么死的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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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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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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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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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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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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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

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

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

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

,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

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

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00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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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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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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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九州天空城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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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北陆的大漠草原上有着这样一个游牧民族: 他们尚武, 信仰盘鞑天神,崇拜英雄。那里的男儿各个都是热血汉子,那里的女子各个都是巾帼须眉,他们的王朝叫做青阳。

故事发生在青阳。讲述着北陆游牧部落内部的权力之争,以及青阳与东陆王朝的恩怨。青阳世子吕归尘幼年即被大君送往颜真部生活,后颜真部叛乱,吕归尘被接回北都城。但他的哥哥们并未将这个年幼且多病的世子放在眼里,只是相互较劲,争夺王位的继承权。然而,历经战火洗礼和人世沧桑的吕归尘,一改往日柔弱的个性,在哥哥们的权力争夺战中慢慢成熟坚强起来……

任何一部剧都脱离不了唯美的爱情情节,尤其还是古装玄幻剧,在九州天空城中作为主角的易茯苓感情线肯定是剧中的重要情节,那么易茯苓喜欢谁呢?

据悉易茯苓喜欢的是霸道深情的羽族之皇风天逸,虽然也一直倍受人族皇子白庭君的守护,而且两人是青梅竹马,不过爱情这种事并不是来的早就是好事,在风天逸对于自己的苦苦呵护下,虽然这个男人并不那么温柔,但他却有着最宽阔的肩膀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依靠。

作为剧中的重要女主角,易茯苓的命运总是牵动观众的情绪,那么易茯苓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易茯苓最后应该是死了。可以从预告中看出,易茯苓成为了各方争夺的重点,看似弱小实则拥有巨大的能量,在预告的最后霸道的风天逸怅然若失地手托住一根从天而降的羽毛,恰如一直强调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论调,暗示着最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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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毅夫名人传奇故事

全文共 4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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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男,原名林正义,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八、九、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于2005年获选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008年2月,被任命为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负责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2012年6月,世界银行副总裁的任期已届满。林毅夫成为62年以来,首位来自欧美国家之外的世行首席经济学家。

事实上,他是地道的台湾本省人,当年曾是台湾军中宠儿,蒋经国专门接见他。时至今日,人们仍难以理解,是什么使他抛妻离子,放弃前程,冒着生命危险,“泅渡”回大陆。随后他的人生经历也传奇般的被改变,事业如是,姻缘亦如是。

1946年以来,首次有中国人走上这个以现代西方经济学奠基者的名字命名的国际顶尖讲坛。林毅夫没有意识到,数日后,在10月离任的前任世行首席经济学家、法国人弗朗索瓦·布吉尼翁来电询问,是否愿意成为他的继任者?世行为挑选新的首席经济学家成立了一个小组,布吉尼翁是其中的成员,他并不是以个人身份发出邀请。

“我感到惊喜。”林毅夫说,“世行是最重要的国际发展机构,它的首席经济学家是经济学家在国际上最高的公共职务,一般是大师级的学者担任。我出任世行首席经济学家,完全没有想过!”

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任命:62年以来,他是首位来自欧美国家之外的世行首席经济学家;而在30多年前,中国对世行的定义还是“美帝国主义操纵的经济侵略的工具”。

世行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34年之前,他还是台湾最有前途的军官林正谊,驻防在金门最前线。

回来是一种理性选择

1952年,林毅夫生于我国台湾省宜兰县。1975年,林毅夫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于陆军官校正期生44期步兵科,随即留校担任学生连排长,第二年考上国防公费台湾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1978年获政大企管硕士,随即返回军中。

由于他先后从军校和政治大学毕业,林正谊成了军中宠儿。蒋经国专门接见他,并嘱人关照。随后,他被派往金门,担任陆军上尉连长,负责接待外宾参观第一线连的任务。

1979年5月16日傍晚,上尉林正谊游过两千多米的台湾海峡,抵达对岸的厦门,更名为“林毅夫”。多年后台湾媒体披露,当时与他一同失踪的物品包括“两个篮球、一面连旗、一件救生衣、一个指南针”。他的家人事先毫不知情,第二个孩子还在妻子腹中。但有意思的是,23年后,台湾军方才发布了对其“投敌”的通缉令。

时至今日,人们仍难以理解:这个地道的台湾本省人,不需要蹈海以解乡愁之苦。而1979年的大陆,经历了十年动荡,经济凋敝,将走向何处,一切都未确定,亦非乐土。是什么使他抛妻离子,放弃前程,冒着生命危险前往?

一位北大学生回忆,林毅夫有一次谈及当年时曾说,“当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复兴的希望在对岸。再待在台湾,内心不安。”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今天林毅夫以这样的句子,解释当年的抉择,“得失之间并没有那么难。”

但也有另一种盛传的说法

在第一线连,林毅夫经常悄悄地收听大陆电台,对祖国大陆充满了无限向往。然而,台湾海峡如一道屏障,使他心中的“大中国思想”无法实现。

当时,上尉林正谊曾听人说,金东题旅部某连有一名搜索排长,曾成功泅水到对岸。当时这名排长事前向蛙人借了“蛙鞋”,只说要下海学游泳,泅水的当晚到一家小店吃了一碗绿豆汤,第二天一早对岸就广播,宣布那名排长“起义归来”。这个故事给了林毅夫极大的启发。

林身材高大健壮,平素爱打篮球,且技术超群。按照当时盛传的说法,1979年5月16日傍晚时分,林毅夫“假传演习命令”,下达宵禁令,由连传令兵通知沿海岗哨,不准驻防马山播音站的官兵在夜晚点名后走出营房;若发现有人下海游泳,严禁开枪射杀,以让游泳者顺利泅水“叛逃”对岸;即使听到枪声,也不准一探究竟。其实,那个“游泳者”不是别人,正是下达宵禁令的林毅夫。

林毅夫光着膀子,整晚都身着短裤,以打篮球消磨时间。随后,他悄悄地抱着两只篮球下了海,依靠篮球的浮力,加上强健的体魄,沉浮之间,他顺利到达祖国大陆。

他成为1978年后首位归国的经济学博士

或许是巧合,他回来后的两个月里,两项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的变革先后出现——1979年6月15日,万里在安徽凤阳县农村考察,肯定了当地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尝试;7月15日,争论不休中,邓小平决定“不争论”,宣布设立深圳等四个特区。

林毅夫此后的经历,依然不平常。为了解中国社会生活,他就读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只是,当时的国内,只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的引进,还要在几年之后,此时的林毅夫,还不知他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世行则在第二年来到中国。1980年中国恢复了在世行的席位,世行开始派遣官员到中国,为中国政府培训干部。人们回忆,长期与世隔绝之后,最初的中外交流颇为生涩:边际成本(marginal cost)被译成“零碎材料的成本”;而收支平衡点(break even point)则是“破碎了摸平的一点”。

了解一些西方经济学又通晓英文的林毅夫赢得了意外的礼物:他为到访北大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担任翻译,对他印象深刻的舒尔茨主动邀请他到美国留学。

1982-1986年,在盛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以自由主义和严谨的数理分析着称的芝加哥大学里,林毅夫“几乎四年没出校门”,从这个西方经济学的麦加开始了经济学家生涯。他的博士论文《中国的农村改革:理论与实证》被舒尔茨评价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之作。

1987年,放弃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教职和世行等多家国际机构的工作机会,林毅夫带着三十多箱英文资料回到中国,成为1978年后首位归国的经济学博士。许多人为他惋惜——中国没有研究伙伴,没有讨论和交流,甚至资料都难以搜集,如何做研究?“我都知道。可研究是什么?就是要对不能解释的现象给出合理的解释。中国有的是这样的经济现象,这是最重要的。”林毅夫说,关于回来的决定,他“一点挣扎都没有”。

同样从海外回来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卢锋说,他赞同林毅夫的一个说法,“我们不要完全讲牺牲精神。回来是一种选择,是认为从长期而言对自己有利的选择。经济学的理性要用在经济学家自己身上。”

清华-布鲁金斯中心主任肖耿至今记得林当年的忠告,“做研究如同给木板钻孔,从薄处入手更容易有收获。”对中国经济学家而言,勿庸置疑,回到中国是理性选择——这里是“经济现象的金矿”,而1980年代的西方经济学界,少有人了解中国。

二十年来,几乎没有休息日,林毅夫不知疲倦地掘金。现实也慷慨回馈:改革开放以来,他最早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量可观。回到本土,以规范的经济学方法研究本土问题,并为国际承认。“他是我们的先行者。”肖耿说。

破镜重圆在他乡

林毅夫失踪时,已是一个三岁儿子的父亲,妻子陈云英腹中又身怀六甲。

陈云英与林毅夫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联谊会上,当时陈云英就读于台湾政治大学中文系。他们一见如故,后来两人有了更多精神上的接触和沟通。尽管双方家庭的差距很大,但陈云英从林毅夫的言谈中,觉得林毅夫是个关怀民众、胸襟宽广的人,内心为之深深吸引,以至于陈云英总有一种“他就是我”的感觉。

1975年,陈云英毕业后,林毅夫送给她的毕业礼物是一套中国锦绣河山画册。陈云英很快即与林毅夫结婚,第二年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陈云英在一所中学里教授语文。一天下课回到家里,林毅夫给陈云英端来一杯开水,然后坐在她身边,一本正经地说:“如果我不见了,你可能要像王宝钏一样,苦守寒窑十八年……”陈云英以为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1979年5月16日夜里林毅夫真的突然不见了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芝加哥大学荣誉教授舒尔茨的邀请,让林毅夫于1982年,赴美留学。踏上美利坚国土地后,林毅夫立即通知在台湾的妻子来美国相见。

突然接到林毅夫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消息,陈云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本已通过了两个托福考试,准备赴美读硕士。当陈云英辗转赶到美国见到丈夫时,两人抱头痛哭。

夫妻两人在一起仅仅几天,却又要分别了。林毅夫在芝加哥大学读经济,陈云英则到华盛顿大学读教育,两地相距甚远,很难经常见面。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们的一双儿女,仍然留在台湾,要半年后才能接来美国。相聚的喜悦很快就被思念儿女的愁苦所压倒。陈云英上课之余,常常望着儿女的照片发呆,也常常泪水涟涟,她把所有的思念都融到了家信当中。孩子太小,认字很少,她就剪贴了一些漂亮的卡通画,经过加工,写些简单的汉字和拼音,让孩子们一看就知道这是妈妈从美国的来信。

半年后,一家4口终于在美国团聚了。陈云英从小受中国文化的熏陶,深知相夫教子为本职之一。于是她一边读书,一边抚育孩子。经常是陈云英一边两手按着打字机键盘做作业,一边把头转向孩子大叫:“别吵了,妈妈要读书。”陈云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以一年半时间得到了特殊教育硕士学位的。她再读博士时,没办法时时照顾孩子了,只好把他们反锁在家里,这在美国是不允许的。无奈中陈云英只好嘱咐孩子:“妈妈不在家时,无论谁叫门都不要开,有人来电话,你们千万不要说妈妈不在家,就说妈妈在睡觉。”直到现在,她在美国的朋友还说:“我们都觉得很奇怪,你怎么老在睡觉。”就连陈云英的导师当时也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勤奋的中国学生怎么老睡觉?

在美国的4年中,陈云英多次都是刚给孩子做完饭,几乎连抬头看一眼蓝天和阳光的工夫都没有,就接着跑进教室,身上散发出一股浓浓的中国炒菜味。她最终坚持下来了,拿到了两个博士学位。

1987年,在耶鲁大学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一年后,林毅夫突然回到了中国,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从海外归国的经济学博士。同年的6月18日,陈云英在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的第8天,也追随丈夫回到了北京。

有“中国特殊教育第一人”之称的陈云英,多次受到国家教育部及残联的表彰,还被推选为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常委、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她多次与林毅夫一起参加全国政协会议,被人们称为“议政夫妻”。

如今,他们的一双儿女也已长大成人。大儿子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后,赴美留学获得硕士学位;女承父业,从事金融方面的工作。

2007年,在被推选为台湾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后,陈云英就跟丈夫开起了玩笑:你的经济学专业是研究怎么让人富起来,我的专业是让富起来的人怎么把钱花到该花的地方。”

“把白手套留在了芝加哥”

虽然林毅夫在国际经济学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全球华人经济学家中一直排名在前一二名,在国际上的排名也一直很靠前,但是,他并没有选择成为典型的学院派学者。

1987到1993年,他先后在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职。从那时开始,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参与制定政策成为他的工作内容。他逐渐成为同龄的学者中离权力核心最近的几位之一。近年,“新农村建设”的建议者、“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咨询专家等角色更使他为中国公众所熟知。

“芝加哥大学毕业后,最早回国参与中国现实经济政策研究,并没有担心研究现实政策问题会‘弄脏’名校毕业的‘白手套’。他把‘白手套’留在了芝加哥。”卢锋形容说。

走近政府、成为政府智囊,于林毅夫并不是困难的选择。这与他29年前的选择逻辑一致。他告诉记者,他从小喜欢历史,曾想成为历史学家,喜欢中国文化,也实践着中国文化对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定位。

他不介意人们认为他过于靠近政府,“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别人的评价不重要,把自己摆低一些,推动社会进步更重要。”当被问及独立的学者和智囊的角色,哪一个他更在意时,“独立的学者”,林毅夫丝毫没有犹豫地回答,只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学者思考问题,才能对政府的决策有所贡献,这样才能称得上是智囊。“固然很幸运,有些建议后来被政府采纳成为政策”,但是,他说“不曾有在政府作出了决策后改变自己的看法去附和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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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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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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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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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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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长篇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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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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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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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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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小说人物结局

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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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讲述了胡八一、Shirley杨与王胖子一起历经万险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精绝古城遗址寻找“鬼洞”的故事。

小说中,考古探险队活下来的仅仅只有4人,胡八一和雪莉杨,还有王胖子,但是还有一位估计谁也想不到。最后一位幸存者竟是陈教授,年迈的陈教授无论在体力还是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其他人,甚至可以说陈教授是个包袱,但是最后活下来的是陈教授。

胡八一和雪莉杨在一起了,两人结婚还生了胖小子,胡八一这一行,不仅探索了奥秘还抱回了一个媳妇也是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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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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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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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左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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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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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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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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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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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春游珍珠泉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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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四月,春暖金陵。看,春风吹绿了小草,小草对春风弯弯腰;春风吹红了桃花,桃花对春风招招手;春风吹皱了小溪,小溪漾起了笑的涟漪。大地的一切变得生机勃勃!今天星期四,是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学校组织我们去珍珠春游

早上八点,同学们在老师的引导下秩序井然地上了大客车。坐上车的同学兴奋地说说笑笑,开心地像一群刚学会飞翔的小鸟。出发啦!望向窗外,路边的梧桐枝繁叶茂,浓密的华盖倾泻着对春天热烈的向往;间或着一树树晚樱缀满枝头,风吹过,落樱点点,仿佛在用一场浪漫的樱花雨倾诉着对春天的热爱。不知不觉中,客车就到达目的地——珍珠泉。

一下车,三联拱门上“珍珠泉公园”五个大字就映入眼帘。步行进入公园大门,暮春的热气就立刻烟消云散,扑面一阵静谧的清凉。树荫遮日,鸟语花香,阵阵微风夹带着青草的气息迎面袭来,让人无法抗拒春天热烈的拥抱。路边的花坛里,花儿争奇斗妍,红的、黄的、紫的、粉的……枝枝明艳缤纷,朵朵充满生机。碧绿的草地像柔软的毛毯,任我们尽情地跑着,跳着,雀跃着。顺着这条林荫道向前走,就来到了“梦幻剧场”,一场别开生面的动物表演开始了!

轻快的音乐响起,从舞台下方窜出了三只骑着单车的小猴子,它们围着场上欢快地转圈。顽皮的猴子骑在自行车上,滴溜溜的眼睛调皮地东张西望,好像在向我们问好。它们骑车时快时慢,从容自如,又是那么神气十足。有的同学举起了相机,有的同学不停地鼓掌,还有的同学目不转睛地看着小猴子骑自行车,不由自主地连声道:“厉害,厉害!”小猴子带着我们的喝彩得意洋洋地退场后,一群虎“大王”踏着激扬的鼓点上场了。迎向我们雷鸣般的掌声,它们报以威风凛凛地低吼,开始表演走梅花桩节目——虎老大率先踏上梅花桩,虎老二顺从地跟了上去。可是虎老三却不肯往前迈步,任性地在原地转起了圈。驯兽师颇感无奈地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温柔地捅了捅虎老三的肚皮。虎老三似乎发觉了驯兽师好脾气下的严厉,只好乖乖地往前走。

正午时分,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穿过林荫小道,到达一片阴凉的林地。铺上桌布,我们就开始午餐啦!大家三五成群,把自己所带的美食都拿出来和同学分享,欢快的气氛弥漫在枝叶相依的青翠空间里,每位同学在感受着、体会着同窗共游的幸福与畅意。同学们的欢笑声此起彼伏,真希望这欢乐喜悦的时光能慢点,再慢点,让我们一点一滴地在心里珍藏小学最后一次春游的快乐记忆。

午餐“加油”后,我们开始了溯源珍珠泉的旅程。同学们组成一个个探险小分队,在老师的引导下往北走,穿过低矮的灌木林,踏过开满野花的草地,很快我们就到达了珍珠泉的源头。水可真清啊!游动的小鱼、飘荡水草仿佛触手可及,只一伸手,就搅碎了一池清澈见底的春水。一阵微风吹来,撩拨起丝丝春情,细细的波纹便在水面上荡漾开来。晶莹剔透的泉水一股股地从地底岩石的缝隙中涌上来,咕嘟咕嘟地往上冒,好像一串串璀璨的珍珠散落在小鱼与水草之间。在阳光的映照下,珠串儿忽聚忽散,忽断忽续,忽急忽缓,似乎有一只神奇的手把它们拎到了水面上来。如果这时你跺跺脚或者大声说话,珠串儿就会快速地升上来,像是一个调皮的小孩吹出的一串串奇幻的泡泡。

不知不觉已是夕阳西下,我们不得不踏上归程。再见,美丽的珍珠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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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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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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