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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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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结局【精选20篇】

逆鳞,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逆鳞小说原文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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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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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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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观电视剧舞乐传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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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了《舞乐传奇》这部电视剧,心绪一直不宁。其实,最初在央视看到它时,根本就没看好这部电视剧。只觉得是稀松平常的闹剧穿上比较正的名字罢了。

最初的几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少主苏决。当初的我可真是一点也没有料到他日后的种种剧变啊。当时那个身边陪伴两个武功高强的侍女,一副纨绔子弟模样的苏决,对兰玛珊蒂动心,敢从伽罗那刀口下救人的苏决,一股脑地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想,他应该是个有意思的人。光是恶猪王门口那就地落座的一套架势,就闪到了我娇弱的小眼睛。如此气派,才当真应了这少主的称号啊。

然而,还没等我看到他正式变脸之前,我就对这部戏失去了耐心。一个恶猪王的戏份拖来拖去演了那么多集,于是果断弃之。但万万没想到,我会再次拾起这部电视剧,并小心翼翼地看了下去。

这是因为,后来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血海滔滔,赤帝东来”这样一句话。然后上网百度,就发现了这样一个男子,那个红衣红伞,被称作长安第一人的大唐内卫总领——海东来。这个人迅速升起了我对他的好奇心。于是,继续往下看下去。当然,此时的海东来还只是象征性地出场几次,并没有露脸。

直到,苏决事发,海东来驿站疗伤,为内卫报仇那一刻,他才真正出场。我的唯一感触就是:天哪,海大人的声音真是太妙了。我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人,武功绝绝,睥睨天下,声音却随和理智,丝毫不见慌乱,也不过激。“你们的事我不想管,可这男人杀我驿站内卫,他的命我要了。”这是他第一次说话。印象,深刻。

及至后来,他的所作所为,都让我满心佩服喜爱。受人恩惠,必报。身为内卫,尽忠。海东来在我的眼里,似乎是没有缺点的。人们说他贪财凶狠,其实,他追求的也不过就是一种向上。在他随时可以丢掉的生命里,若是连这个追求都没有了,那还真是没有意义了。现在看来,他又是多么普通的男子,多么普通的人类。

海东来可以被称之为伟大,可是你又不会觉得他远在天边。这个孓然独立于人世间的男子,不用多言,却值得信赖,值得依靠。你可以想象,他就坐在你身边,带好白手套,举起一把红伞,用病入膏肓的身体,去为你打最后一仗。

“人生最后一次出手,此时此地,正当其时。”那笑容与依旧非凡的速度。

“有我在,再多的人也杀不过去。”这丝毫不是夸张,再重的伤,他也是海东来。

最后,他在墙上留下一个鲜红的血掌印,举着红伞,亦步亦趋,走向远方。其实,他是在走向自己生命的终结,走向死亡吧。但他仍然走的傲骨,这分明就应了月霜行最后的那句话“海大人,长安第一人,非你莫属。”

关于海大人,或是萌一点叫成海大叔,我对他的喜爱,不因为他大叔胡渣渣的脸而有丝毫减弱。值得一提的是,这部电视剧,很多角色并非找音容笑貌很好看的演员来演,而且有些角色的年纪也已经偏大。但是,这部剧却把这些人物都演活了。他们的言行举止飞出了血肉,生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有精神,有灵魂,让人觉得永垂。

说实话,较之大侠夏云仙,我还是更喜欢海东来的性子。但夏大侠当真不愧一个侠字。只不过他在情感方面却懦弱很多,总是躲藏,逃避,不敢面对。之于灵儿,之于宇文中,也之于兰玛珊蒂。

也许这便是铁汉最经不得锤炼的一面。夏云仙有情有义,可以为了一句承诺舍弃自己的性命,为了天下舍弃个人的利益。于荣光饰演的这个大唐第一游侠,正是为了宣扬和赞美这种精神。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当之无愧!

而夏大侠的死似乎也因此不可避免了。他们一家最后终于得以团聚,却是这样一个结局。不过,这样也许对夏大哥来说是种解脱。得而复失的女儿,让他刚刚尝试家庭温馨,心又裂满了口子。最后的最后,终于手刃仇敌,这么多年来支撑他活下去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我总觉得,那是他不想活了,不然,当年为了一句承诺身中剧毒也敢单枪匹马救人的夏云仙,如今怎么会就这样默默地躺下了呢。他的任务已完,他的留恋已经不存在了。他对小兰说,你继续说吧,我听着呢。然后就一直静静地听着,不再说话了。只不过又让小兰伤了心。

还有宇文中一家,也当真可悲。初见宇文中,我总觉得这个懒散却无所不知的女子真是个绝妙的设定,这让人很难不在意她。再者,与夏云仙有婚约!呵呵,我当时还想,最后会不会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呢?当然,这必须要那种大团圆的结局才会演变成的结果。就像:小中帮他救灵儿身受重伤,差点死掉。最后灵儿的救,夏大侠内心感激。同时又想到这个女子为他蹉跎了那么多年华,内心又多了些愧疚。再者,时局太平,生活近了,接触多了,感情自然会越来越深,似一家人般。灵儿与小中恰能友好相处,最后小中就入主夏家了……

可是最难过的是,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不说灵儿死了,小中死了,夏云仙死了!就是单单夏大侠这么个人,你就知道他绝对不会,他真是认死理的一个人。认准了发妻,那就只能她一个人是他的妻子。没人能改变,终日相伴的兰玛珊蒂不能,有十数年婚约的宇文中也不能。

最让我担心的就是宇文中居然也被关长岭控制住了,这个夏云仙完全信任的宇文中。情义忠孝,到最后,竟然没有一点可以做到。宇文中说自己只能拿命来还,拿命来还给她喜欢也等待了十多年的夏云仙。临死的那几句话里,也只有不停的道歉。她是真的骗了自己心爱的人啊!殊不知,就在此时此刻,她的父亲宇文录,也为了不再成为关长岭要挟她的筹码而自尽了。

宇文父女,连带侍从小红,被关长岭要挟折磨了这么久,又一起死去,不能不说真是一场悲剧。真是可惜了,父为女死,女为父亡。唯一可以宽慰人心的办法,只能在心里默念说她们终于得到了解脱。

灵儿这个小丫头,从她喝关长岭做的肉汤那刻起,就应该想到她会被下毒。从关长岭给她每日一粒的解药时,就该想到,她的结局。灵儿果真,是吐掉了一颗解药。那是一天不解毒就会致命的毒药。她是大唐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她是内卫千百人里的一个,但是她说一日内未,终生内卫。她不愿意成为别人要挟她生父的工具,也不愿意看见她的父亲夏云仙被迫做出违背道义的事。

她当真小,人也傻,却比宇文中更早地觉醒。她要死。是的,她自己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死在了父亲的怀里。这个背着小弩,才十七岁的女孩,为她的大唐尽了自己的力量。

整个乐队中,提到性格和背景,最平凡的居然是男一号骠国王子舒难陀了。他是主线,但是确实没有过大的魅力。不过后面几番舍生救夜莎罗,他们这个搭档倒是般配的很。夜莎罗也是,谁能想到,她,居然是伽罗那的女儿。只能说苏决其实更狠,不是一刀杀了她,而是留下了她的生命,却夺去了她生活中所有的希望,以及一切有关梦想的东西。说到这,不得不再插一句话,虽然不及关长岭丧尽天良,但苏决,真是内心极狠的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整部剧看下来,对大主角倒还没有那么深刻的印象。却被几乎每个次要角色都深深触动。

阿蛮,红泥,伽罗那,安平阳,宇文中,小红,月霜行,当然还有海大人。他们每一个人的设定都是太奇妙了。回忆全集,这个故事里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为了情义而活着的。有大情大义,也有小情小意,即使如关长岭那样的人,追根到底也是为自己追随的主子复仇。这部电视剧叫舞乐传奇,细细品来,也还有那么些道理。因为将一路这么多人的生生死死,情情义义都加入进来,很难说,这不是一部传奇。

舞乐之道,让兰玛珊蒂忘却了仇恨,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这也正是这部电视剧所想讴歌传颂的东西吧。忘却世间那些所谓的仇恨,拥有一颗平和友善的心。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如此,国与国之间的相处更是如此。舞乐传奇,也是经历了这场乐队之行人们的心路传奇。

当然,这里面不乏过分赞扬我大唐的片段,这其实也算是国产历史剧的通有桥段。换句话说,这是播给咱们老百姓看的,总不能讲我们国家弱,沦落到给别国献乐的事吧。更何况,大唐盛世,也算是咱们祖上可圈可点的荣耀时代了。所以,为了海大叔忍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骠国第一舞姬兰玛珊蒂。最初真是对这个角色提不起兴趣,总是一副满脸不高兴,自命清高的模样。但是自从夏云仙出事之后,她为夏大哥痛哭求情和做一系列傻事之后,我自己都没发现已对她有了那么大的改观。我开始注意她的一举一动,在意她的一言一行。果真,乐队的这些人里都没有笨人,兰玛珊蒂也是个极聪明的女子。我开始喜欢上了她。()及至后来,她为救人失明,又连遇灵儿和夏大哥在跟前死去。我不得不说,这也许是老天都在怜悯她,不舍得她亲眼见到这生死离别,痛苦煎熬。

好在兰玛珊蒂的结局不差。乐队那么多人,除了阿蛮得以报仇,舒难陀和夜莎罗顺利归国外,她的结局算是最好的了。留在了夏大哥和灵儿出生成长的地方,按灵儿死之前交代的帮她守护着夏大哥。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虽都不在身旁了,但是她还有舞道可去探寻,她的生命不孤单不寂寥。我甚至还羡慕她,也默默祝福她。其实,你们有没有发现,小兰和海大叔其实还蛮配的,只可惜,天下之大,赤帝何在?

最终的剧情自然是献乐圆满成功,两国友好邦交。只是,我突然怀念起他们最初的岁月,那些还在丛林密道中穿梭的身影们,那个时候,人们的心里如果真如倾泻林间的月光般纯净,那该多好啊。看了这样一部含了心计与大义的戏,内心晃晃而不得宁。想念海大叔的红伞,想念兰玛珊蒂的舞,想念曾经美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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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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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嘻嘻,先介绍一下炎傲影的具体资料,大家不会介意吧”)

炎傲影

十三岁

长相特酷、特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帅哥~

喜欢骑马,射箭,武术(人家虽然才十三岁,可在武学上却颇有造诣。)

“爹,那个叫炎傲影的为什么会突然来我们家啊?肯定没什么好事。”暮卿用一副甜死人不偿命的嗓子向上官青尧(暮卿的爸爸)撒娇。其实她本来不喜欢向别人撒娇的,可听这里的丫鬟说,上官暮卿以前就是可爱又有点野蛮,还时不时会向老爷、夫人和少爷撒点娇。暮卿也是怕别人起疑心,才会慢慢试着去变得可爱一点。“咳咳,卿儿,你又扯我的胡子,会痛的。那个,你也还有两年就要举行成年礼了,到时候,我们会为你挑选夫婿。傲影人又细心,家世又好,所以......”“所以我要在这段时间跟他好好相处。”暮卿还没等上官青尧说完,就接上话了,“真是的,这可是在古装剧中最最经典的对白经典的对白,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暮卿心里暗自想着。

一遍又一遍的想着那个人。“她好美,美得那么纯,那么真。清澈的眼睛里天真的不含一丝杂质......”她的身影反复的出现在炎傲影的脑海中,令他心神不定。“不行!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女子搅乱我?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啊。她身上没有普通女子的媚,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她动心啊。

“哥哥,我们去逛街吧。听说最近来了个耍杂技的,还很不错呢。娘也好久没吃桂香阁的点心了,我们去给她卖点儿,好尽孝道啊。”暮卿一边摇着上官剑渊的胳膊一边撒娇。在府中的这些日子,有爹疼娘爱,暮卿也变的超可爱的。

[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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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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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都市职场女性剧,那么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是什么?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欢乐颂小说谭宗明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 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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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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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这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最后梁山英雄灭了方腊,却遭__臣谋害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记忆犹新的是“北七星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的精华就是一个“智”字。被罢了官的杨志,好不容易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被派去运送生辰纲。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杨志一路小心翼翼,还走小道,并加强防护,但吴用派人多出打听,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他在小路上设下埋伏,还和白胜等人演了一场戏,把杨志他们迷晕,运走生辰纲。

“北七星智取生辰纲”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吴用的聪明才智,在晁盖的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走生辰纲,这让很多绿林英雄拍手称赞的大事,因为这是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我也很佩服他们。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吴学究吴用,人送外号“智多星。”梁山所有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生活中我要象吴用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辩明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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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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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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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传奇·艳阳·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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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感觉似乎不经意地出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比如正担心阴霾蔽日,突然就看见阳光普照;比如正担心风筝落下,突然就来了阵和煦的春风;比如正担心鲜花凋零,突然就变得温暖如春……时光易逝,似水流年,是母亲,十多年如一日地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多暖人心脾的感受。展开成长的长卷:在我们呱呱落地时,是母亲用甘甜的乳汁哺育我们;在我们牙牙学语时,是母亲一字一句地耐心教导着我们;在我们蹒跚学步时,是母亲在前方引导鼓励着我们……虽然那时的我们不曾拥有记忆,但是那隐隐约约的画面却可以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温暖。亲爱的妈妈,您是我第一份情感的泉源,我爱您。就让我在母亲节来临之际,说出这深藏已久的心里话吧。

母爱,书写了艳阳传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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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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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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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丽的珍珠泉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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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们去了自然风景区——珍珠泉。

这是我们的秋游地点。毕竟是秋游,一大早上,来的同学个个眉开眼笑。

来到珍珠泉,只见树木郁郁葱葱,湖面波光粼粼,所有的绿柳红花都倒映在湖面,一切自然协调。

穿过了石桥,我们走到几棵大树下。“看哪!”我叫着,只见一棵高大挺拔的银杏树,多么“俊俏”。银杏叶绿的泛黄,先是黄色的,慢慢地,变成了绿色,中间的颜色就像过渡线,在中间完美地把任务完成。大自然是一位拥有情趣的艺术家,把秋描绘得淋漓尽致。

我们首先去了“冰雪世界”。里面冰天雪地,寒气迎面而来。我被冻得直打哆嗦,回头一看,其他人都紧紧挨在一起。我都没仔细看,急忙冲了出去。王老师在外面,看着我狼狈、抱头鼠窜的样子,有些“幸灾乐祸”。当看到大家都到齐了,王老师出了一个小考题:“你们说里面是零下十摄氏度,外面是二十六摄氏度,请问相差多少度?”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三十六摄氏度!”说完大家一起笑起来。

在“冰雪世界”发生的事真好玩儿,但鬼屋也同样精彩。进鬼屋之前,我还对乔梓航说:“在里面,你可要保护我啊!”但是,进去之后可就跟承诺不一样了。他站在我后面,拉着我书包,小心翼翼地走在我身后。张钰程进去就开始尖叫,于是,尖叫声此起彼伏,里面鬼哭狼嚎(音乐效果)。总算出来了,此时的我感觉阳光暖洋洋地,照耀着万物。

我们继续往里走,还看到了笨拙可爱的黑熊,在用大眼睛看着我们。百兽盛会上的马儿在马场上驰骋;杂技演员在细细的钢丝绳上扮着各种动作……

吃饭的生物钟打响了午时的铃。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今天我吃得是三明治,咬下一口,浓浓的芝士味扑鼻而来,其他人的更是让我眼花缭乱。

吃过了午餐,我们去看“机灵鬼”。那儿许许多多的猴子都在捡着地上的食物。其中,有只小猴子捡起地上的西红柿,先拿起来放在鼻子边嗅了嗅,再拍拍灰,然后才放心地吃了起来。

临走得时候,起风了,阵阵微风吹拂着我们的脸颊,送去来自秋的凉爽。湖面泛起了涟漪,树叶沙沙地作响,大自然送给我们临别的赠礼,那是大自然的歌。

再见了!珍珠泉!这美丽的风景,是你送给我的最好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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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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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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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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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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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唐盛世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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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历史斑驳古典的铜镜,我看到了那个永恒的诗歌盛世。那是歌舞升平的唐朝,它摇曳在长河中,留下绝美难忘的一笔。

如果可以,我想生活在唐朝,去领略大唐盛世泱泱大国的风光;去倾听唐诗,与诗仙把酒畅谈;去欣赏大唐美人的绝之倾城……

大唐·古诗卷

大唐是诗的世界。大唐的诗千古绝唱。在静谧的午后,品着杯清茶,感受唐诗特有的魅力。吟一首唐诗,便如拔出了一支锈迹斑驳的古剑。精光黯淡中,闪烁一尊尊不败的精魂:死生契阔,气吞山河,金戈铁马梦一场……都在滚滚大浪中灰飞烟灭。“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逢高人。”“长风破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多豪迈的唐诗呵!读一首唐诗,宛如打开一枚古老的脂肪盒。氤氲香气中,升腾起一声声薄命佳人的叹息:思君君不知,一帘幽怨寒:泪眼观花……“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多凄美的唐诗呵!

大唐盛世是唐诗的世界。

大唐·诗人卷

大唐是诗人的天地。大唐的诗人清高。一壶酒,一把剑,一轮残月,月下孤影狂舞狂饮。一路狂舞,一路豪饮,舞出一颗盛唐的剑胆,饮出一位诗坛的谪仙。是谁低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谁高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谁感叹:“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是你!诗仙李太白。太白,你才高八斗,贵妃为你磨墨,力士为你脱靴。盛唐的画卷之中定有你李太白!

大唐盛世是诗人的天地。

大唐·美人卷

大唐多美人。大唐的红颜多薄命。那百媚生春的回眸,凝成一首绝唱,诠释绝代佳人的风韵。那盛筵醉酒的娇态,成为千古不朽的传奇,演绎今日舞台上的经典。杨贵妃,你明眸皓齿的绝艳让一朝天下沉迷,你的国色天香让六宫粉黛无颜色。安禄山包藏祸心,却让红颜屈担罪名。冠庞六宫、集天子万千庞爱于一身的你,又怎会想到帝王的无情。那花前月下“一曲霓裳听不尽”,舞成长生殿上的传奇,道尽天子的薄凉。都羡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马嵬坡下一抔黄土掩风流?

大唐盛世美人倾国倾城之姿难以忘怀。

沉淀一千年的时光为铜镜中的大唐盛世覆上一层神秘的光彩。如果可以,我想梦回大唐,吟听千古绝唱的唐诗,与诗人畅谈;领略美人倾世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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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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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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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是什么剧透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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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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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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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三体》这部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一共分为三部,这个假期我又重温了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发现,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今天就来说一说我新的感悟。

书中描写到人类在了解了宇宙“黑暗森林”状态时,更新了自己的认知,不再那么懵懂莽撞。人类为了打入即将入侵地球的“三体”人的内部,就对三体舰队发射了一颗“人类大脑”,三体人在得到“大脑”后,进行了克隆,重建出了这颗大脑主人的样子,他的名字叫“云天明”。云天明在三体世界收集了很多年的情报后,佯装要见自己的朋友程心一面,将情报以童话故事的形式传递给了程心。由于三体人的思维缺陷,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人类对童话故事进行了解读,从中得到了很多信息,如:飞船可通过曲率驱动达到光速、宇宙安全声明方式——黑域等等重要内容。这时,震惊的消息传来,三体世界的宇宙坐标被公布,三体星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智慧体给毁灭了,地球的位置也随即暴露。人类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黑暗森林打击,想出了三个方案,并付出了几个世纪的努力去实现保护人类的目的。但是,由于对童话故事中的关键信息解读缺失,导致太阳系被二维化,人类辛苦建设的新家园付之一炬。只有极少数人类逃离了这场灾难。后来程心得知了大宇宙的真实图景后,决定躲进小宇宙等待大宇宙的新生。

故事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科学知识,深深吸引着我。我很佩服作者刘慈欣,因为他能用现在的科学物理知识,以及我们大多数人都懂的常识,构造出了一个壮丽的宇宙,给我充分的想象空间。这本书的主人公——程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在紧要关头保留着一颗善良的心,避免了多次的战争与危险。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很成功很厉害,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要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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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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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这家杂货店能帮你找回;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静子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随即奇妙的事情竟不断发生。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将如何演绎出截然不同的人生?

如今回顾写作过程,我发现自己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应该怎么做?我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东野圭吾

在刚刚过去的寒假,我有幸遇到了一本对我的人生都将会有很大帮助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你可以看到人们面对忧愁、烦恼、困惑和迷茫时心理极现实的矛盾挣扎与抉择,这部作品便是出自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

作品的内容略微带有些奇幻色彩,围绕一间名为“浪矢”的杂货店而展开,创立这间店的浪矢爷爷通过这间杂货店与有烦恼的人进行匿名的信件交流,并因此帮助了很多走在人生岔路口的人,当浪矢爷爷去世,他留下了份遗嘱:在他去世后的三十年,希望所有得到咨询帮助的人都能回信,告诉自己当年的意见是否真的有所帮助。就在三十年后的一天,三个小偷为逃避警察的追捕躲进了已经破败的杂货店中,这时候奇迹发生了,时空产生了交集,三十年后的杂货店与三十年前浪矢爷爷离开的时刻连接起来,与爷爷走后来咨询的人对话的变成了那三个小偷,面对一封封充满困惑的信件,他们三人反复争论,并利用未来已知的信息帮助了来咨询的人。这是一部过去未来有交集的故事,小说中分为五个部分,每个故事都有自己的主人公,但无一例外地向浪矢杂货店咨询过烦恼,这五个人看似属于单独的个体,但是作者有意赋予了他们千丝万缕的联系,让读者看过之后不禁感叹命运的巧合。

第一个故事:静子是一位出色的运动员,有机会代表国家参加第二年的奥运会。她有一个男朋友,他发自内心地希望静子可以去参加奥运会,他说,只要能参加奥运,他愿意付出任何牺牲。正因为男朋友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了她太多的无私奉献,静子觉得站在奥运的舞台上是对他最大的报答。但是,她的男朋友突然病倒了,查出来患了癌症。医生说只剩下半年的生命。男朋友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希望静子专心投入训练,带着他的梦想一起努力。静子一方面想要放弃训练,陪在他身边照顾他,另一方面又不想辜负他的期望,但在练习时,无法专心投入,成绩也不理想。所以在两难的处境下她给杂货店写了信。

一来二往,静子做了最后的决定。静子在最后一封回信中,写到她对男友说得话,“我比任何人都爱你,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如果我放弃比赛就能让你好起来,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但如果不是这样,我希望我坚持我的梦想。因为一直以来追寻着梦想,我才活出了自我,而你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我。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你,但请让我去追逐梦想吧。最后,静子一边训练一边陪伴男友走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时光。我想其实真正爱自己的人,都会支持我们心中的想法吧,所谓陪伴,不仅仅只是陪在身边而已。

第二个故事:克朗的父亲经营着一家祖传下来的鲜鱼店,他又是家里唯一的传承人,机缘巧合,他喜欢上音乐。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继承鲜鱼店的家业,但是克朗不想这么做。他去东京读了一所大学的经济学,中途又因为音乐退学。不顾惜父母的失望和伤心,他毅然决然走上音乐这条路。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受到音乐人的注意。因为祖母去世,他回到家里奔丧。看着外人对他走音乐道路想法的蔑视和父母的为难,他开始犹豫。是应该继续追求音乐梦想,还是留在父母身边照顾传承家业?他不知道怎么办,给杂货店写了咨询信。

最后克朗收到的一封回信中写到“你在音乐这条路上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有人会因为你的乐曲得到救赎,你创作的音乐一定会流传下来。请你务必要相信这件事到最后,直到最后的最后,都要相信这件事”。

克朗的父母最后支持他继续在音乐的路上走下去,他也愿意放下一切再去尝试一次。结果虽然没有做到红极一时,但也真切地影响了很多人。

这是一个关于理想与现实徘徊挣扎的故事,我们其实在生活中碰到不少类似的事情,其实要做决定真的很难,一旦做了决定就要全力以赴。父母永远是爱我们的,带着自己的梦想活出更精彩的自己一定是回报他们最好的方式,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交代。

第三个故事:川边绿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孩子的父亲是个有妇之夫,她不知道自己应该生下来,还是拿掉。所以,她给杂货店写了一封信。

浪矢爷爷很认真地给她回信,他在信的末尾写到“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让即将出世的孩子幸福。即使父母双全,孩子也未见得就能幸福。如果你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愿意为了孩子的幸福忍耐任何事情,即使你有丈夫,我也会建议你最好不要生”。

川边绿最后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了,虽然川边绿没有过上很好的生活,但即便是在自己贫血的情况下也让孩子获得了足够的营养。川边绿在一场车祸中丧命,孩子奇迹般生还。这个孩子长大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和妈妈为她付出的一切,所以给浪矢爷爷写了一封感谢信。

父母的爱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付出,他们的爱就像一本怎么写都写不完的书,贯穿始终,贯穿你我,只有相信美好才会让我们的前行路上充满力量。

第四个故事:浩介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但是在他即将升高中的时候,因为一些变故他的爸爸欠了很多钱,没办法还债,公司也快倒闭了。为了能逃离债主的死缠烂打,他们决定偷偷逃离居住的城市。浩介很想阻止他们,听说讨债的人会追到天涯海角,想到一辈子都要逃,他觉得很害怕。所以,他给杂货店写了封信。

浪矢爷爷在确认情况之后,给他回信中写到“除了积极向上的旅行,家人应该尽可能在一起。因为反感、厌倦等理由而离开,不是家人应有的姿态。”“趁夜潜逃不是好事,如果可能,应当终止。但如果做不到,我个人认为,你只能跟着父母一起走。”“最不幸的事情,莫过于因为趁夜潜逃,一家人最后分崩离析那样就真的一无所有了。逃跑绝不是正确的选择,但只要全家同舟共济,一起回到正路上来也完全有可能。”

浩介选择跟他爸妈走了,但是半路中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人爬上另外一辆卡车逃离了父母。后来浩介辗转去了孤儿院,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选择了自杀隐瞒他还活着的真相。

其实正如老话说的:家和万事兴,我相信如果当时浩介选择了再多走出一步,选择了与父母同舟共济,也许就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所以,当我们和家人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坚持下去,就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本书的结尾段落中我们可以看到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圆满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让我觉得只要这期间一个环节出了差错,譬如翔太他们若没理会第一封信,或是回了两封就决定离去,或是没能想到如何说服音乐人坚守理想……这完美的圆怕是要变成一道有缺憾的弧线了吧。看似独立的几个小故事,却因为一些细枝末节的牵扯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杂货店和孤儿院这两座地理位置上相隔不远的建筑承载着浪矢爷爷和晓子对彼此的爱跨越了漫漫的时间长河给予那么多的人以温情,以救赎。这种神奇的力量竟一直延伸到他去世之后的三十三年,再次发挥其令人惊叹的魔法改变了几只迷途羔羊的命运。

这是一部充满温情的小说,是每个手握地图却依然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的迷失者的指南针,更是发现地图只是一张白纸的心存恐惧者的一剂强力的安慰剂。不要犹豫,不要彷徨,大胆地上路吧,因为每一条你所走过的路,其实都是你人生的必经之路。你是自由的。下一次当你忘记你是谁以及你在这世界上存在的意义之时,记得写一封信,投进自己内心的牛奶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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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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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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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梦回大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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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阊阖开宫殿,厅国衣冠拜冕旒,香烟馥郁,箫鼓喧阗,灯火盈门,笙歌迭奏。才子名士,王孙贵胄,布衣平民,巾帼红袖。

每幕、每景,仍是幽然逸气,仍是盛世太平。这眼前的闲淡,繁华,依旧唐朝。

一切都回到了原点;穿越时空,回长安。那年的美好如今却在诉说沧桑。

走在大街小巷,百姓安宁和乐,酒肆茶楼,如耀眼明珠嵌在长安城内。漫步城内,感大唐臣子一片丹心。

那年他二十七岁,贞观大治天下,便悟出“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青梅落,花无期,茶凉三兮。云烟邃处,梦在摇曳。一弯清泉荡漾,一箫管弦悠扬。胭脂染了素白绣梅的袖边,点点敫红天际,沁人心脾……

那年她年芳十四,初入后宫,获赐“媚娘”。成了历史上唯一一位正统女皇帝。“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那年,她十八入了宫,正如白居易所写“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李白说:“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亦是“一枝红艳露凝香。”

那年他虽知天命却早已开创开元盛世,“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也不过如此。他们一个善歌,一个善舞,可谓是才子佳人。恰逢七月七,两人华清池边,长生殿里,许下誓言,人寿难朝,愿你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可是:“愿此生终老温柔,白云不羡乡。”

那年……

放不下的沧海月明珠有泪,放不下的蓝田日暖玉生烟,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大唐一梦,惊醒夜未央,流云伴月光,长伴常想忘。落雁沉鱼,若即若离,不妨不妨。(公众号:虎老师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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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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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画眉》是曦宁若海月所著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帝王画眉的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郡主,你若是现在不逃,等过了今晚,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江狼突然阴测测道。

我一怔,随即鄙视他道:“你当我傻啊,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我现在出去,不是眼巴巴的送死么。”

听得我这么说,江狼忽然面带嘲弄,他带着讥讽的口吻问道:“郡主何以见得,他是来杀你的?”

难道不是吗?我一时呆愣地看着他无言。对哦,我怎么就一口肯定,他们是来杀我的,说不定在阜阳那晚,他们是来救血风的。而今晚,他们可能只是纯粹来找江狼报仇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宽了心,“那个血风的手筋脚筋,不会是你挑断的吧?人家的老大现在来替他报仇了!”

见江狼沉默着不说话,我以为是猜对了,眼里微微带了得意之色,我在桌边的凳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口饮尽后,得意洋洋地冲着他道:“连冥楼楼主都出马了,看来这次,你是在劫难逃了!”

或许是被我的风凉话激到了,江狼猛抬头看我,眼里冷光闪烁,配着他腥红的眼眸,一时只觉战栗,我害怕地看着他,结结巴巴道:“你……你……”

只见他冷冷死盯着我,起身一步步朝我走来,我顿时惊慌失措的步步后退,“你……你要干什么?我……”

四周弥漫起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一路逼到墙边,当背抵上冰冷的墙面时,我内心惶恐到了极点。江狼眸中泛着杀气,迅速抬起右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重重抵在墙上,我一时呼吸困难,心底彻底恐惧了。

“有郡主陪我一起下地狱,就算死,我也乐得其所!”江狼凑近我,嘴角绽开轻笑道。

我顿时怒气填胸,仇视着他,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两字,“疯子——”,他手上力道不由加大,我被他掐得大量缺氧,满脸通红,我身子不停的奋力挣扎,双手用力去扳他的手指,却一点也不管用。

就在我快绝望之时,耳边划过“砰——”得一声响声,我转头看去,只见两个黑衣蒙面人破窗而入,双眼泛着阴森的冷光,挥剑就朝江狼刺来,江狼脸色一变,放开我,立马拔剑与两人迎面对上。

没有了他的支撑,我身子一时站立不稳,不由沿着墙面下滑,我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好一会儿气,才觉得自己缓过了劲来。

房里厮杀还在继续,铿铿锵锵一片,不过两个黑衣人出手,并未招招狠毒,似乎并不急着取江狼性命。箫声依旧还在,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吹到急促时,江狼的动作分明慢了几分,面色也更难看了,想必是那人以箫声在操纵江狼体内的蛊毒。

见江狼又被黑衣人划破手臂,殷红鲜血汩汩而出,我内心更添了几分惊慌。

雪亮的长剑,在清冷的灯火下泛出冰冷气息,浓烈的血腥味刺鼻,我只觉满天的杀戮血腥席卷而来,压得我既难受又害怕。我想叫他们停手,可是字卡在嗓子眼,怎么也出不来,正麻木间,江狼猛地转身,然后迅速一手揽住我腰,带着我翻窗而出。

夜半,子时,家家户户塞门闭户,大街上宁静得了无声息,江狼带着我飞奔在空旷的街道上,后面带出一阵跫跫的脚步声。

快到街口之时,前面突然一下子,就多出了十几个同样身着黑衣的杀手。完了,我在心底暗叹一声,双手死死抓着江狼的手臂不放,眼见一群黑衣人以我和江狼为圆心,纷纷持剑散开,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月如钩,朦胧中夹杂着几许清冽之光,一群杀手虽都蒙着脸,但那从眼中发出来的杀气,硬是生生将四周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大热天,我却明显感到自己背上,冒出冷汗来。

江狼眸中也是冷色,一脸杀气,他把我放在地上,冷笑道:“跟了这么久,今晚终于露面了。本统领真是好大的面子,竟两次引得冥楼楼主亲自出马,不知楼主这次找本统领,又有何事?”

他话音刚落,那冥楼楼主借内力发出的声音,远远破空而来,“本座要什么,难道江统领不清楚?”那声音轻笑。

江狼望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冷冷道:“妄想!”

“既然江统领这么不识趣,那就别怪本座无情了!”冥楼楼主轻轻笑了几声,随即冷了声,命令道,“杀——”听到这个字,我吓得浑身颤抖,本以为是一群杀手蜂拥而上,却没想到,只是出列了两个黑衣人,挥剑朝着江狼过来,我顿时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见剑直直朝着我的门面刺来,我一时吓的惊叫,江狼抱着我躲过两把剑的袭击,大声喊道:“等等——”

那冥楼楼主一声令下,两个杀手退回到原位,他笑问道:“江统领愿意合作了?”

江狼斥道:“做梦!”接着他又道:“冥楼一直在江湖行事,从不涉及朝堂之事,所以才一直安然至今。本统领先下手中的,是齐王之女崇华郡主,楼主若是一不小心误伤了,可能将冥楼的百年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岂不罪过?”

“崇华郡主,好,放人。”那声音传来,正前面的两个黑衣人退到一旁,让出一道路来,江狼推着我道:“快走。”

我看了一眼已经快支撑不住的他,凭着陡然生出的勇气,朝着冥楼楼主所在的那个方向开口道:“冥楼楼主,本郡主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那人听后一阵轻笑,随即道:“郡主要跟本座做什么交易?”

“你放我们走,本郡主今后允你一件事!只要不太过分,本郡主一定帮你办到。”纵使他冥楼在江湖如何称霸,朝堂永远是他涉足不到的一块死地。我正估摸着冥楼楼主大抵会答应,那边他已开了口,“郡主这个交易,听起来似乎很是诱人……”我正惊喜,不料他话锋一转,生生将我的希望打了碎,“但是本座不稀罕!”

“你——”我气得直跺脚,不顾江狼的拉扯,冲着他气愤道:“不要以为你是冥楼楼主,就了不起了,除非你今晚将本郡主一起杀了,不然他日,本郡主让你整个冥楼死无葬身之地。”

我发疯似的把一番话飚完,猛的就被江狼点了穴,同时空中传来冥楼楼主的讥诮声,“要是没有本座,郡主现在早已是死人一个,齐王府还欠本座一个大大的人情呢!本座看在齐王爷的面子上,又念你年纪尚幼,不予计较,若是还有下次,别怪本座不留情面。”

“你想死吗?”江狼发怒地对着我说完,一把将我推了出去,我被一个黑衣人截住,挪到外面站着。

冥楼楼主冷冷道:“本座就不信等不到!杀——”然后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出列,与江狼相互厮杀起来,虽然招招不致命,但也伤了江狼大半。随着时间一点点推移,我看着江狼出的血越来越多,直至他满身是血,我再也忍不住,眼泪就那样毫无预料的,啪嗒啪嗒掉了下来。

我呜呜哭着,半响,街道上突然杀出一群人来,蒙着面,他们二话不说,冲过来就拔了刀剑相向。在场的所有黑衣人也齐齐出手,一时剑花起,影纷飞,噌锵之声不断,惨叫之声悲凉。

然后,我和江狼在阴冷透骨的剑光中,被刚刚过来的一群人带了走,我们在前面跑,黑衣人在后面追着,仿佛不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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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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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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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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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

《三国演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可以说关羽是义的诠释。

那么,诸葛亮就是智的化身。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成功改变了三国。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其实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耳边仿佛又传来了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使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用心去读《三国》,品《三国》,道《三国》,用心去感受三国的史诗,感受它的悲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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