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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一幕小说作文(汇集20篇)

武侠小说,顾名思义,是小说的一种。拥有“小说”这种文体的各种特点。比起其他种类的小说,武侠小说较容易让人入迷,深受男孩子的喜爱。但它到底适合学习负担比较重的中学生吗?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街头一幕小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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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职场励志小说1:《不认输,郝莲娜职场蜕变记》——携爱再漂流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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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场新人蜕变成职场精灵,需要痛苦的过程,犹如荆棘鸟在荆棘上歌唱,坚强又凄美!

公关是许多人向往、期待加入的时髦行业!而这个行业又是淘汰率高、流动性大、挑战多的职业;PR是个美丽的行业,尤其是外表华丽异常,可是其中的辛苦亦如荆棘鸟。

赫连娜长相平平,条件一般,机缘巧合下进入了世界顶尖公关公司,担任AE。同事不友好、领导不满意、客户不认可……职场新人能够遭遇的挫折她都经历了个遍,更糟糕的是情感上还备受打击,相爱数年的初恋男友竟和自己最好的朋友走到了一起。

她没有放弃自己坚持,凭借超强的毅力战胜了所有困难,最后获得了事业和爱情的双丰收。

现实远比荆棘更残忍。我们可以失败、可以疼痛、可以流泪,甚至可以流血,但我们绝不可以认输。而只要不认输,就一定能收获最后的胜利的喜悦。( 文章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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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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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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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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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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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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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短篇小说作文《长大》

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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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那么我们怎么创作短篇小说呢?这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短篇小说作文《长大》,一起来看看吧。

阿青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不再受父母的唠叨,一个人干很多事了。于是她拿着自己存了好久的钱,约上几个朋友,出去耍了。

可是她刚走到门口,就传来母亲严厉的声音:“你干嘛去,作业做完了吗?”

阿青无奈地叹了口气,敛下脸上的笑容,故作板起小脸,刻意压低嗓音,使自己有了几分气势:“妈,我已经长大了,这些事不用您操心了。”

阿青妈妈放下手中的碗碟,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似笑非笑地说:“你长大了?一个十四岁毛都没长齐的毛丫头,敢说自己长大了?”她走过来,饱经风霜而有些蜡黄的脸上尽是嘲讽,“长大了,还用父母的钱?吃父母的、穿父母的?”

阿青是真的生气了,她讨厌母亲用这种表情和语气对着她。体内的叛逆因子在胸膛处碰撞,她大吼道:“是!在您眼中,我永远长不大,一辈子都只能依懒你!”

阿青妈妈被吼得怔了怔,随即,她也沉下了脸,眉头紧皱,一种威严被挑战的感觉在心底发酵,她的音量也拔高了不少:“受不了你可以滚!老娘累死累活为了谁?你翅膀硬了,就想着摆脱我了是不是!”

阿青猩红着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倔强的将泪水忍住,讥讽地笑了:“你永远都只会将错推给别人!永远都这么自私!永远都不会理解我!”

“啪!”地一声,阿青只觉脸上火辣辣地疼,泪水就这么突兀的流了下来,她缓缓捂上脸颊呆楞地看着地板。

阿青妈妈愣了愣,眼圈微红,她指着阿青,浑身发抖得说不出话来。

阿青抬头看向母亲,委屈与怒火直冲大脑,她哭着嘶吼:“好!我滚!”说完,她拉开门就跑了出去。而阿青的妈妈呆愣了好久,才对阿青的背影大声吼道:“滚了就别回来!”吼完,大颗大颗滚烫的泪就这么落了下来。

阿青在大街上跑了很久,泪水在脸上肆意地流下,模糊了她的双眼,她像疯了一样在大街上乱跑着,直到跑不动了,才蹲在马路上大声呜咽。大街上人来人往,漠视着无助的阿青,没有人伸出手或是递上一张纸巾上前问候。

是啊,人有时候就是这么无情……

哭得太久,阿青的嗓子已经嘶哑。她抬起哭花的脸,无助的看着四周——四周全是高楼林立,川流不息的车辆,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宽阔的路,阿青不禁想:我该去哪儿呢?

是啊,离开了家,阿青再找不到去处。

想着,阿青不禁黯然,她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上面全是同学朋友,可是却没有一个值得倾诉的对象。

多么可笑啊!

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阿青坐在公园的椅子上,看着往来的人群。四周有孩子快乐的笑声充斥,孩子幸福的笑靥,以及父母宠溺的包容。阿青发现,泪再一次朦胧了视野。她突然好羡慕、好怀念……

十四岁的阿青,在她童年的记忆里,这是她八岁之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母亲那么温柔、美丽。可是为什么,母亲会变得这么陌生?

想不明白,阿青仰起头,让自己不再去想。

天慢慢地黑了,阿青的肚子好饿呀!她突然想吃妈妈包的饺子了。

那年她七岁,得了重感冒,什么也吃不下。于是妈妈包了十个饺子,替她弄上喷香的蘸水,端到她的床前。看着那诱人的色泽,她忍不住一口气全吃完了。没想到吃完之后,她的病就慢慢的好了。

从那以后,她就好喜欢吃饺子啊!

可是,她是不是再也吃不到了呢?她好想妈妈的饺子啊!

天越来越黑,夜越来越凉。

只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的阿青,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饥寒交迫之下,竟是将胃病弄犯了。大可大颗的冷汗使阿青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蜷缩成一团,疼得不能动。

越是痛苦,她就越想妈妈,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拿出手机,竟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她忍着痛点进去,发现全是妈妈的。

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她颤抖着手回过去。

“喂!是阿青吗!”妈妈急切的声音传过来,好像有点沙哑,是哭了吗?

“妈,对不起。”阿青哽咽着,“我好想您”

阿青妈妈也哭了,她问道:“阿青,你在哪儿,回家吧。”

阿青的胃更疼了,她捂着肚子艰难地回道:“我在公园……”

阿青妈妈一听就不对劲,她急急吼道:“阿青,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阿青!阿青!”

那边没了动静,阿青妈妈顿时心乱如麻,心跳得强烈又钝痛,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她连忙打了一辆车,向公园赶去。

阿青,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阿青真的好疼,她在地上蜷缩着,渐渐失去了意识。

妈妈,我好想你……

当阿青醒来时,是被熟悉的饺子香味诱醒的。她躺在病床上,左手还在打点滴。看着妈妈端来一大碗饺子,她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脸一红,她坐起来。

阿青妈妈坐在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喂她,阿青不自然极了,她道:“妈,我自己来吧。”

阿青妈妈红了眼,她将碗放桌上,看着阿青小口小口地吃着,哽咽着说:“阿青,昨天妈妈火气大了点,你……”

“妈,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耍小孩子脾气的。”阿青说,“我们都不伤心了,好不好?”

阿青妈妈笑了,阿青也笑了。

在饺子的香气中,阿青似乎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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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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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尧

我最崇拜的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过他的很多书:《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王妃黑叶猴》、《双面猎犬》……他的书我一拿起就放不下来。

他的小说中主角全是动物。有凶猛的老虎,强壮的大象,聪明的乌鸦,活泼可爱的小鹿……小朋友们天生喜欢动物,所以他的小说有无数孩子喜欢。我也是这无数个孩子中的一员,天天想着有一天得到他的亲手签名,那样我该会多兴奋呀。

石溪写在书里的动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最后一头战象临死前,还要去他之前挥洒热血的地方看望它的同胞,最后才去象冢;退役的军犬黄狐,在生命最后一刻想着尽可能多排地雷,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铺上一条安全的道路;一群羚羊面对猎人,飞渡过悬崖,这是一座以老羚羊的生命搭建处的桥,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桥墩,才得以让年轻羊获得新生,最终一半死亡,一半新生……我崇拜沈石溪,因为他竟然如此了解动物,我猜测为了写这些小说,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和动物待在一起,他观察动物,他和动物做朋友,他写出了真正的情感。

沈石溪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帮助动物。他的书大部分是因为他帮了动物,从而记录下来的。在《与乌鸦做邻居》中,他帮乌鸦王治伤,给它食物,最后鸦王救了他两次性命。当他被红嘴蓝雀攻击,险些掉下深入万丈的悬崖时,鸦群救了他;当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飞沙走石的时候,乌鸦硬要把沈石溪从房子里拉走,他刚出门,一个球状闪电把他的家轰成了焦炭……

他还救助了小白象,银灰笔写下了《白象家族》这本书。《骆驼王子》中,他与藏族向导强巴救了骆驼王子,由此观察到稀奇罕见的野骆驼的生活。所以,他无私救助动物也成了我,变成他粉丝的原因之一。

沈石溪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在我心中是我最崇拜的人。当然我们身边有很多很好的小说家,但在我眼里,怎么也比不上这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在我眼里一直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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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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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并不平凡的故事……也许没有大海,那就没有了这个不平凡的故事。正因为有了大海,才有了这平凡的渔夫,才有了这硕大无比的鱼;才让渔夫钓上了这条大马哈鱼,但却在海上与其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接着却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哈鱼只剩下又粗又白的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仅仅是—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折射出一位“英雄人物”——渔夫圣地亚哥。

他连续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失败的。一个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个、真正的渔夫吗?而他却还在第八十五天出海捕鱼。他从未放弃,即使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佩服吗?古时愚公移山,他明知道开山挖石并非易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为之的事情,这需要自己的子子孙孙一代代不懈地做下去,可他仍坚持带着子孙一天天去移石。愚公不也“知其不可为”,却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了吗?天帝最后感其诚,命山神搬走了山。连古时一位九十多岁的老翁都如此,我们不是更应该如此吗?如今的中学生,兴趣倒是挺广泛,学这又学那,可几乎每次都是“三天打鱼,四天晒网”,总半途而废,他们缺少的不就是像圣地亚哥和愚公一样的毅力吗?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峰,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有人因为害怕失败不敢追求成功,这就是弱者。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我相信每个向往成功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是弱者。

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老人与海》给予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部好书,—本让人受益终生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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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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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梦中回荡着一阵狂风把我卷来,一位老者在我面前,他自称为逍遥老者,他满脸都是皱纹,在他那满脸的皱纹里,我看到了他那慈祥的笑容。他对我说:你就是这世界中的救世主。在世界中的八百天里,你要救济百姓,把邪恶的‘魔仙王’,给打败,还这世界一个美丽的环境。那‘魔仙王’是谁啊?

他是破坏环境的恶魔他说,‘魔仙王’是‘魔剑仙’的子孙,他比‘魔剑仙’还要厉害。他说完,就给了我一把剑,听说,这剑叫赤炎剑。是徐长卿前辈亲自制造的,比任何剑还要厉害,他要我救济苍天。

我是救世主,我是救济苍天的神,我要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我笑呵呵地说。

逍遥老者还给了我一个属下,我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来帮助我,他叫做:飞蓬将军。我觉得他就天蓬将军更好一些。猪八戒嘻嘻!

你可别小看他啊,他曾经是天界的强者呢,没人能打的过他。逍遥老者说。

[仙剑与我同闯天下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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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看的历史小说十大排行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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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朝那些事儿,不解释,看过数遍了,由此喜欢上明史。

二、大秦帝国,上大学时图书馆借全本看,很入迷,春秋战国的时代!有同名电视剧,也很好看!

三、明亡清兴六十年,接触较早的明史书之一,看完之后强烈要求把我穿越回明朝当皇帝力挽狂澜!怎么就被小小的满清入主中原了呢!袁崇焕到底是民族英雄还是卖国贼?

四、二月河的康熙王朝,了解满清王朝由此开始。

五、二月河的雍正王朝,是不是把雍正描绘得太好了点?

六、歃血,讲得是北宋大将军狄青的故事,文笔很好,感情戏也写的很唯美,在新华书店或站或坐地上花3天时间看完,印象很深。

七、月关大神的回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历史第一书!月关的成名作,就是后期太种马了些。

八、月关的步步生莲,个人认为其实不比回明差!

九、月关的锦衣夜行,我对锦衣卫很感兴趣!飞鱼服,绣春刀,缇骑四出!

十、阿越的新宋,这算是穿越历史小说里比较严谨的了,不种马,不意淫,就是讲主人公致力于改革积贫积弱的宋朝的故事。

[十大公认架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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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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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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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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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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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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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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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小说的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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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准确地说是漫画,各种各样的。

经典的名着总是排在流行的小说之后。看的时候很激动,身边会放大把的纸巾,准备好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看的第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送牛奶的boy和一个说话大声粗鲁的girl的浪漫故事。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又是一片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杂志还是登这些故事。女孩子总是很平凡,她遇到的男孩子永远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而且总是转校生,自己的学校一直都是“青蛙聚集所”。

这个男主角很冷很酷,拽拽的,不爽的话就要挥拳头揍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还很配合,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郁闷死我了,看到这里我就很痛心地想到鲁迅先生,他奋斗了这么多年,中国人的奴性反而越来越严重了,并且还被视为理所当然,难道这些作者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团体——不会是鲁迅复活团吧?难道是为了把先生从坟墓里拉出来吧!就像是《达芬奇密码》里说的那个秘密团体要守护的秘密一样。

哎,扯远了,转回来,转回来。那个男主角身边总是有一个很漂亮很聪明的女配角,死心塌地的喜欢着他,于是一场场误会就来了,女主角伤心得死去活来,男主角为了他那什么自尊之类的鬼东西,也不解释什么,误会就一直持续下去,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男主角的心意,于是他们的误会就这样冰雪消融了,两个人拥抱在一起。终于修成正果了。

或者是出现了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连生命都不顾了。可是,不管他做什么,那个笨蛋女主角总是泪涟涟地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可是我真的很爱他,离开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单相思啊!这个是不是就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用几米画上的话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也不要出色的男配角呢?他们都有被虐倾向吗?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一见钟情,这么多的灰姑娘产生呢?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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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儿童小说:夜壶

全文共 2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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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小说夜壶讲的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儿童小说:夜壶,欢迎大家阅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年,我十八岁,在校大学生,文学爱好者。

那时,我的血还是热的,所以,学校团委利用实习期间,组织人员去贫困小学义务支教,我半点都没犹豫,报了名。

义务的意思,是来回车费自备,伙食自助,住宿自理,还得给支教对象多少买点象样的小礼品,祝我们友谊地久天长啥的……我上学时,是个节俭的孩子,父母每次给我的生活费,都会有节余,完全不象其他一干同窗,“大团结”能摸着厚度的日子,基本比内裤还短小,所以,此次公益活动,最终成行的学生,寥寥无几。

汽车在山路上盘了大约两天,先前“下乡拥抱自然”的兴奋劲,早被颠簸的荡然无存了,有几个“战友”,吐得厉害,半路又打了退堂鼓,所以,真正到达目的地的,只有我和团委书记两个人。

根据“物以稀为贵”的自然法则,我笔直地矗立在村头,庄严地等待着全村老少或者全校师生们的热情欢迎......结果,半天过后,只等来一个夹着破袄的花胡子老汉,远远朝我们一朝手:这边!

书记尴尬地笑着介绍:学校看门的,你王大爷......

我扭头吐出一口泥沙:你大爷!

校长的笑容,还算得上灿烂,加上他斑斑的白发,我的怨气开始消弥了大半,我一边接过半茶缸子热水,一边从他口中,大体了解到,该学校里,一共有三十多个学生,家长们大都外出打工去了,因为工资待遇问题,师资力量有点薄弱......再后来,经我深入的一了解,娘啊,这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实在称不上“有点薄弱”——全校,只有一个班,全班,只有一位老师,这位老师,还兼着校长!

校长还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的老爹谋了两份肥差,看大门,外加敲上下课的铃——工资?哦,有,还两份,学校厕所里的粪,可以拉到自家地里种庄稼,男厕算一份,女厕算一份。

第一节课,是写作,作文题目,《我的理想》。

一开始,我还真被台下三十多双充满期待、好奇、憧憬的小眼睛,盯的有点不好意思,好在围坐于教室墙边听课的当地领导们,个个春风满面,和蔼可亲,这才让我的心情渐渐安抚下来。

我看着花名册,依序让同学们谈着自己的理想,象所有中国教育出来的孩子们一样,这群穷小子的理想,也大都诱人,发言基本结束时,台下已经涌现了一大批将军、作家、科学家、宇航员甚至国家主席之类的栋梁苗子。

我的眼睛,最终落在一个叫“洛良”的名字上,他排在最后——花名册排名,大都与学习成绩挂钩,我相信洛良的成绩,一定极不乐观,而且校长在课前也提醒过我,今天,在领导面前,最好不要提问这个叫洛良的男孩,自从他的父母车祸身亡,便与瞎眼奶奶生活在一起,长年的自卑心理,造成了他孤僻的性格,从来不与同学们交流,上次省里下乡的义务医疗队给他诊断,说这孩子,有自闭症的前兆。

我抬起头,在墙角处,扫到了洛良,一个文静得有点腼腆的小男孩。

我避开校长焦虑的眼神,温存地望着小家伙,然后用近乎讨好的谦和语气,喊了声:洛良同学!

洛良惊悚之下,双肩一颤,满屋的目光,瞬间汹涌地漫了过去。

过了好久,小伙子才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头一直低垂着,眼睛瞄着双手,双手撮着衣角,衣角早已被小主人的招牌动作,揉吧得油光黑亮了。

我继续延续着奶油语气:洛良同学,勇敢些,抬起头来,说说,自己长大了,想做什么?

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胸脯剧烈的起伏着,仿佛鼓了极大的勇气,终于抬起眼睑,迅速地望了我一眼,又低头迷恋起了自己油亮的衣角和黑瘦的爪子。

我执着地堆了满脸的笑,诚心怂恿着自己不太省心的小弟子:洛良同学,想一想,为了自己的奶奶,洛良同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

孩子听到奶奶的字眼时,再次凝望了我一眼,眼神中,隐约闪过一丝温馨......我象一个垂钓者忽然感受到了手中的渔竿猛得一沉,心里,几乎乐开了花。

我缓缓走下讲台,踱到洛良身边,一只手,轻轻抚在孩子的肩膀上:洛良同学,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一定会有自己的理想,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好不好?

小家伙这次抬头注视我的时间,比较长,我还欣喜的发现了对方眼中,有份浓浓的依赖,和一丝丝自信。

洛良开始小声地呶喏,我鼓励他大点声,再说一遍,他果然把接下来的话,一字不漏地送进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耳朵里:我长大了,要变作一只夜壶。

现场寂静了足足几秒钟,哄笑声便几乎震塌了房梁!

我是现场中,除了当事人,唯一一个忍住没笑的人,但还是不解地问:洛良同学,你,知道,什么是夜壶吗?

其他同学立马异口同声的回答:尿罐!

我还没来的及制止又一轮的哄笑,洛良突然大声地辩解道:不对,夜壶,要比尿罐高档!

全班,再次爆笑!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并没在“普及小便器科普知识”上,下多大工夫,还是按部就班的要求大家完成了了各自的习作,包括洛良同学执意要变的夜壶,我也没作过多干预,只是看到现场领导脸上久久不去的嘲笑时,感觉有点愧对校长的良苦用心了。

下课后,我正批改着学生们的作业,门外,传来了一声:报告。

听蚊子叫,就知是洛良,我忍不住抽抽嘴角,故意大喊:进来!

洛良象只惊恐的小白鼠,踽踽到我跟前,将手中的那篇《我想当夜壶》,往我面前一递:老师......作文......写完了......

我忍了大半个钟头的笑,终于咧上了嘴角,边拍着他的脑袋,问:小子,告诉哥,为什么,长大了想当夜壶?

估计是我口中的哥,最终让小家伙暂时忘却了师生间的紧张关系。

洛良开始用不再结巴的语调,娓娓解释:整个冬天,奶奶的炕前,都有一个尿罐的,可惜,前不久,被我下炕时,踩碎了,家里没多余的钱,买不起新尿罐,现在,奶奶,每天夜里,都要摸黑,去院子里,好几趟,天又冷......我听说,城里,有一种高档的尿罐,叫夜壶的,所以,我就想,把自己,变成一把夜壶......

孩子最终吸了吸鼻子,泪眼婆娑地望着我,满脸的哀恸:老师,我是真得,想变成一把,奶奶的夜壶啊......

离开村子前,我用所有的积蓄,拜托城里的同学,给我寄来一把精致的夜壶。

收到夜壶的前三天,洛良的奶奶,已然染上了严重的肺炎,听说,第二年一开春,便去逝了。

后来,洛良,便和那把夜壶一样,再没了消息......

事情,过去了二十几年,一路经商的我,早已习惯了在推杯置盏中,挥金如土,而每每谈及自己当初“下乡支教”和“赚钱扶贫”的决心时,也必会惹来满堂哄笑。

然而,我还是会偶尔想起那把夜壶,想起洛良——而且,每想一次,我的心,都会象戴了厚重的枷锁一样,沉痛不已。

估计,至死,不会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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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途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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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绵绵的泥土上,打着雨伞,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前往鬼城楼兰。

半路上,雨下得有点大,不得已,我住进了一家简陋的旅馆。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给了我最干净的房间,只是有股腐烂的味道。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老板娘把门窗关好,点着蜡烛,一声不吭的缝着衣服。

“你家几口人啊?”我抿了一小口酒。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她面不改色的说道。

“哐啷”我一个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了地上。

老板娘似乎没有我刚来时的热情,瞪了我一眼,捡起酒杯走进了厨房。

我也不好意思,回到了房间。

只是那股子腐烂的味道依旧弥漫在空中。

“咳咳”我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起身穿上拖鞋,我把窗户打开了。

顿时倾盆大雨,夹杂着雷电,大风直冲我来了。

我赶快把窗户关上了。

空气中的腐烂味似乎淡了许多,于是我便在这屋里寻找这腐烂味到底是从哪传来的。

终于,我找到了,在床底下。

有两具尸体,两具男尸,一老一小。

第二天,我将旅馆里所有窗户打开。

老板娘不见了,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只是没有了肉,只剩骨头和皮。

又有人光顾旅馆,是一个壮汉。他吃着我亲手腌制的腊肉,不住的点头。

“你这腌的是什么肉啊?他边说,手里端着一碗酒,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我的胸口。

”呵呵。”我转身坐到他的腿上,手指轻轻的点着他的脖子“你说呢?”

于是我的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

呵呵~

[旅途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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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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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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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六年级小说类作文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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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试卷发下来了,寒冰又一次不及格,但他并不在意。

放学了,寒冰吹着口哨慢慢晃悠着走回了家。家里,奶奶正在煮饭,他连忙放下书包就走进厨房跟奶奶打招呼。奶奶回头望着寒冰,笑了笑,朝他摆了摆手,又炒起菜来。寒冰明白,奶奶是赶他去写作业呢。贪玩的他只好不情不愿地走进自己的房间。

晚上,寒冰还没有写完作业就被同学叫出去玩了。奶奶不知道寒冰出去了,端了杯水走进他房间,看到里面空无一人,于是就把水杯放在寒冰的书桌上。这时,奶奶瞄到了桌上那张试卷,她拿起试卷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又放下试卷,叹了口气,默默地走出了房间。

晚上九点,寒冰满头大汗地跑回了家,正迎上前来的奶奶。奶奶说今晚的月亮很圆,让他一起出去赏月。

两人各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上次和奶奶一起赏月,已经是很久以前了,寒冰不禁陷入了回忆。

那次,也是他考得不好的时候。奶奶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轻轻哼起了歌:“月儿圆,月儿圆,爸妈回家聚团圆……”寒冰听了,问奶奶:“奶奶,我的爸妈去哪里啦?”奶奶楞了一下,然后喃喃自语道:“你爸爸妈妈都飞到月亮上喽……”寒冰又追问:“那我能去看她们吗?”奶奶笑了笑,拍了拍他的笑脸:“等你考试考好了,就能去看他们啦。”寒冰当时还不懂事,仍然天天只顾玩耍。现在他突然想起奶奶的话,暗自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考试考好一点,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冰儿,你看,那月儿多圆啊!你啥时候去月亮上哟,奶奶等着你去月亮上呢……”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突然,奶奶用胳膊肘抵住肚子中间,哎哟哎哟地低声呻吟起来。寒冰赶忙问奶奶怎么啦,奶奶摆了摆手手,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没事,没事,奶奶今晚吃得太多了。”

这天以后,寒冰开始发奋图强。他下决心要做一个宇航员,去月亮上看爸妈,也不负奶奶的期待。奶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她仍然操持着家里,让寒冰可以安心读书。她经常对寒冰讲的一句话就是:“奶奶相信你,奶奶一定会等到那一天的,加油吧!”

数年后,寒冰拿着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的通知书,风急火燎地跑到医院的肝癌病房里。床上,浑身插满管子的奶奶慈祥地看着孙子和那张通知书,虚弱地挤出三个字:“等到了……”最后一丝笑容凝固在奶奶脸上,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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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

全文共 2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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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了主人公的心理历程,家人,开垦,一些记忆淅沥沥。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云中垦荒》,欢迎阅读。

“这边走,杰斯。”父亲用手杖指着我们脚下的深谷说,“我想让你看样东西!”

“天这么热,你走这么长的路,身体吃得消吗?”咸咸的汗水弄疼了我的眼睛,我伸手擦去滑到脸上的汗水。

我真不想跟着他再走下去了。我刚刚从自己家中背了一篮子食物爬了半英里山路,到父亲家送给妈妈。我可是知道这天儿有多热,我也知道在过去的几个月中父亲找了八位医生,他们都告诫他不要走长路。

但是,我可阻止不了他,当他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时,他就一定要做到。他可不在乎是炙热逼人的酷暑还是寒风凛冽的严冬。我们下了山,走在位于牧场和草场之间的小径上。

突然,他停下脚步,掏出一把小折刀,割了一把苜蓿草,把它举在阳光中。

“看这儿,杰斯!”他自夸地说,“你可曾见过长得这么好的苜蓿吗?”

“它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牧草。”我说。

“当初我买这块地的时候,人们都说我疯了,”他又骄傲地说,“我花了三十年的工夫,才让这地长出这么好的草!”

站在这片位于两山之间的牧场上,看着茂盛的苜蓿,我回想起了父亲是怎样从大树上摘下叶子,把它们撒在地里,又用犁把叶子翻到土壤下面,让它们腐烂。当父亲买这块地的时候,地里只长着松树和荆棘,那些松树只长到齐腰高。由于土地贫瘠无法使它们长得更高,因此父亲砍倒松树,翻耕了地。他播了一遍覆盖作物,翻到土下以增进土壤肥力,然后他又播种了好多遍,几年以后,我们获得了玉米、土豆和小麦的丰收。

“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让你看的,杰斯。”父亲说,“跟我来,往前走。”

我跟着他穿过草场的门,走下山坡,沿着一条羊肠小道走进深深的山谷。

“我们要往哪儿去?”看见父亲要走上横跨小溪的独木桥时,我赶紧问他。

他笑了,用手指着一个树木葱郁的山尖,“那儿,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独木桥是父亲用砍倒的一棵白橡树,架在深深的溪水之上搭成的。我跟着他跨过小溪。

接着,我们走上了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穿行在高高的山胡桃树下。我小时候,常和父亲来这里捕捉松鼠,不过那已是将近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经常走过这坎坷的山坡。我知道,在父亲修成这条小路之前,这儿从来没有过山路。这条小路棒极了,它静静地躺在高高的胡桃、山胡桃和橡树叶子的遮盖下,让我们看不到头顶上的蓝天。

走在我前面的这个小个子男人,曾经让我必须跑着才能跟上他,但是岁月不饶人,他现在走不快了。多年的劳累已经压弯了他的腰,他的呼吸再也不像过去那样自如了,走这段路时他已经停过两次,拄着手杖休息。

“我太喜欢这些大树了,杰斯。”父亲说,“还记得吗?我们常常到这儿来捉松鼠。呼吸着八月的晨风,让人感到多么惬意啊!十月即将到来,野兔长得肥肥的。深秋时节,山胡桃树的叶子也变黄了。秋风吹过,这些大叶子飒然而落,宛如金黄色的雨滴落在地上!噢,杰斯,那是多么美妙的日子呀!”

我问:“这就是你要我看的吗?”

“噢,不,不。”他边回答,边爬上一面陡然伸向蓝天的山坡,那山顶上松树长长的枝杈,看上去好像是正在伸出手指,轻轻地抚弄着一块白云。

“你为什么走这条这么陡的小道?”我问父亲,“为何不走旁边的那些路?”

离我们几码远的地方,有几条小路从这条主路分出去,绕着山坡,渐渐伸上山去。

“这些路,都通向同一个地方。”父亲答。

“那你为啥偏要走这条陡路?”

“我呆会儿会解释的。”他喘着气说。

他的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他是发现了一种新的野草,或是一种新的树。我记得有一次他在我们的林子中找到一棵咖啡树;据我所知,这棵树是我们这儿唯一的一棵咖啡树。

终于,我们到达了山顶。白云早已随风而去,只剩下那些松树,枝杈直指深不可测的蓝天。在山顶荒地的中心,我看到了一小块不足四分之三英亩的平整干净的垦地。

“现在,儿子,”父亲一边说,一边用手把围地篱笆上边的铁丝压下去,以便跨过篱笆,“这就是我要让你看的东!”

“这是谁干的?”我问,“是谁平整了土地又围了篱笆?”

“是我清理出这块地,也是我围上了篱笆!”

“可是,你干么做这些?”我问他,“看看山谷里,我们有的是肥沃的土地!”

“肥沃!”他笑了,他俯身用双手挖起满满一捧泥土。“儿子,这才是土地,这才是!”说着他低下头闻了一下泥土,“它好像是新鲜的空气,摸起来都让你感到兴奋!”

“可是,爸爸……”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父亲打断我的话,“你妈也想过同样的事情,她奇怪,我为什么要爬到这山顶来种马铃薯、甘薯和西红柿!可是,杰斯,”他用一种温柔的低声说,“任何东西种在像这块地一样的新土上,就会有更好的味道。等着吧,到我的西红柿熟了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生中都没尝过比这更甜的西红柿!”

“这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平整而肥沃的一块土地!”我叫道,“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自己找这么多麻烦。这都是违背医生忠告的呀!”

“在我一生中不知有多少次,”父亲说,“医生告诉让我回到家中,尽我所能地和家人呆在一起。他们告诉我不要工作,什么事也不要干,只要快快乐乐地静心生活,享受我剩下的不多日子。但是,我却许多次地欺骗了死神!现在,我已经活过了《圣经》赐给一个人的天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他坐在一棵树桩上 , 擦去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的汗珠。

“七十岁以后,你的日子就是向上帝借来的。然后,你就会回到你所了解和热爱的地方去。”他一边说一边示意让我跟着他来到空地边缘,并指着下面深深的山谷,看看这个斜坡。”

“在你母亲十九岁、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开辟了这个山坡,种下了玉米、豆子和南瓜。”他的声音随着激动也提高了,“这就是我为什么常来这里的原因,来到这里,我犹如又回到了我们的青年时代。”

我望着脚下宽阔的山坡。就是在这块坡地上,父亲曾经给我做了一个小木犁,在我六岁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这块地上来间苗。

现在再看这山坡,真不敢相信他们做了这一切,许多树已长到六十英尺高,野葡萄藤紧紧地缠树而生,一直攀到树顶。

“杰斯,”父亲接着说,“医生让我一动不动地坐着,悠闲地享清福,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不干活,不能不闻这泥土,不能不抚摸它,而且,我得品尝长在这块土地里的甘薯、马铃薯和西红柿!”

我跟着他离开这块云中垦地,沿着一条新的小道,朝下面的深谷走去。

“可是,你为什么修了这么多小路通向山顶?”我问。

“啊,是这样,”他说,“去年早春,我不能爬上那条陡路,那时医生说我活不过一星期了,所以我弄了一条很容易上山的小路;后来,我的病情稍有好转,我就修建了一条稍微陡一点的小路;我的身体继续变好,于是我就又修了一条更陡的小道。这是证明我正在不断恢复健康的一个办法!”

我跟着他,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下了山,这条小路比我们上山时爬的路长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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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鉴赏:我的妈妈

全文共 3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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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灯下备课,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电话铃声。我拿起话筒“喂“了好几声,那边才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你是妈妈吗,妈妈!“一个女孩的声音,稚嫩而低婉……

我找妈妈,你是妈妈吗?

1995年6月的一天,我独自一人在灯下备课,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电话铃声。我拿起话筒“喂“了好几声,那边才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你是妈妈吗,妈妈!“一个女孩的声音,稚嫩而低婉。

“你找谁呀?“也许是受了那声音的感染,也许是怕惊吓了那端的孩子,我用极轻极细的声音问道。

“我找妈妈,你是妈妈吗?“声音极为倔强,充满一种渴望,显出几分凄凉。我明白了,这是一个正在寻找母亲的孩子。我故意拖长了声音:“你是--“

“我是安安呀!“显然,孩子有些迫不及待了,是怕我挂了电话,声音也大起来。

“安安,你在哪儿呢?“我以母亲的情怀叩问。我听到电话的那一边“哇“的一声,女孩放声恸哭起来。

我大声喊道:“好孩子,快告诉妈妈,你在哪儿?”电话里传来嘤嘤的抽泣,她哽咽道:“妈妈,我一个人在家里,好害怕。也没有吃饭,爸爸还不回来。我作业也做完了。我很听话。妈妈,你为什么还不回家呢?爸爸说你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说我懂事了,你就会回来。

妈妈,我现在懂事了,我各门功课全是班上第一名,可你怎么还不回来呢?“我揪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但孩子的话却使我陷入了一种悲凉和迷惘。我望着窗外袭来的沉沉暮色,不知是怎样结束那场谈话的。只记得我以母亲般的慈怜对着电话说:“好孩子,如果你害怕了,如果你想妈妈了,就给我打电话,记住,妈妈永远想着你。“她高兴了。告诉我,她是通过电话簿找到我的名字,查出电话号码的。她很得意地说:“妈妈,你真难找。有一次,我听到的是老奶奶的声音,就马上放下了电话。又一次,是一个叔叔的声音,我说我要找妈妈,他就使劲地吼开了,好凶的声音呦,吓得我差点哭起来,但是我不怕,你是我拨了第九次电话才找到的。我真高兴啊!“我实在不忍心听下去了,这是一个具有怎样遭遇的孩子呢?她有多大?上几年级?家住哪里但这一切我都不敢去询问。既然是妈妈怎么会不知道女儿的一切呢?孩子会怀疑的。此后。一连好几天,家中的电话一响,我就抢着去接。

渐渐我知道了女孩的情况。

她在武昌一所小学读二年后,和我女儿一样大小。每天要乘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去那里读书,中午用一块钱吃午饭,爸爸常常很晚回家。她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数学课代表。而且,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黄莹,乳名叫安安。安安很会唱歌,常常在电话里唱些刚学会的新歌给我听。

8月,学校放假后,我和丈夫带着女儿去北京旅游,整整一个月。

旅游回来的当天晚上,电话玲响了,是安安!那头是她很委屈的声音。她说她每天晚上都给我打电话,就是没人接。她问:“妈妈,你去了哪里?学校放假了,别的孩子,有的去了夏令营,有的跟妈妈旅游去了。可我总一个人在家里,连说话的人都没有,好孤独。妈妈,我真想你带我去玩玩,同学们都看过了长江大桥,说可好看啦,可没有人带我去。“

我的心在颤栗,可回答她的只有沉默。可怜的孩子,我能告诉你我带女儿去北京了吗?我开始编造起谎言来:妈妈暑假里太忙,出差去了。以后有了时间,一定带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玩。

期中考试结束后不久,安安就来电话向我汇报她的成绩了。她说语文考了99分。是全班第一。第二名是叶丽丽,98分,她妈妈还奖了一大块巧克力。她同桌张华才考了72分,挨了爸爸的打,屁股都被打红了。我问道:“爸爸奖励了你什么呢?“电话那头是一阵沉默。许久,她才说:“爸爸从来不管我,有几次老师要家长在作业本上签字,可爸爸很晚才回来,我就模仿他的字迹间签了,结果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说我是撒谎的不诚实的孩子。妈妈,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呢?你回来了,我就有人签字了。“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安安,乖孩子,好好学习,等妈妈回来,一定奖励你很多很多巧克力,给你签字。当然,如果成绩不好,妈妈也会打你屁股哦!“那边是一阵欢呼,接着是甜甜的一声:“妈妈,拜拜!“

两个星期后,安安又打电话,她以一种欢愉的声音对我说:“妈妈,数学测试卷发下来了,我才考了72分。真的,妈妈,你快回来打我屁股吧!“我被这种喜悦震惊了。我明白安安的苦心,为了妈妈打屁股的惩罚多么痴迷的童心啊,为了一个温馨的梦,竟做出如此可歌可泣的“壮举!“自然,我很严厉地批评了安安。责备她如何不理解妈妈,让妈妈为她的学习操心。并再次撒了个谎,说我又要出差,根本抽不出时间回来看她。她哭了,很委屈地哭了。她呜咽着说:“我错了。其实,我又撒谎,本来,我是很想考个79分的,可我还是了97分。我只是想见到妈妈才撒谎的。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叫妈妈操心了。“

一连五天,我每晚都等着安安的电话,第六天深夜两点,电话机突然急促地响起来。是一个男子尴尬而迟疑的声音:“请问,请问……对不起……我是安安的爸爸。孩子病了,发高烧,说胡话……一个劲要给妈妈打电话……我知道这样太冒昧,我们素不相识……可是,我不知道安安怎么牢牢地记着您这个电话号码……她说,还有几天……几天,11月13日……她要过生日……她说,她希望见到妈妈……“我的心陡然揪起来:“安安她,她怎么样了?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状况?为什么……为什么她妈妈不在身边?“电话那边突然压低了音量:“请,请您别着急,安安患的是肺炎,情况已经好转。我们的情况以后再告诉您。只是,我……我对不起孩子。“我说:“别说了,让安安接电话。“

“妈--妈--!“一声期待已久的呼喊,把我的心喊碎了。“妈妈,我病了在医院。别的孩子都有妈妈,打针还哭。我很坚强,只是想,想妈妈来陪陪我。妈妈,您能回来看我吗?“我的喉咙哽住了。

半晌,我才结结巴巴地说出一句:好孩子……我……妈妈一定回来看你。“我决定在安安生日的那一天,买一大堆礼物送给她。

11月13日,星期四的下午,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用精美的彩纸包好,上面写着:祝我心爱的小安安生日快乐!我来到安安就读的小学,找到了她的班主任杨玉霞老师。我说明来意,也说了我和安安的电话奇缘,整个办公室一片静穆。杨老师告诉我:黄莹同学是她最疼爱的学生。不仅学习成绩好,人也懂事。不幸的是在两岁那年,妈妈由一位亲戚担保去美国留学,本来讲好一年后在把丈夫和孩子也办过去的,但两年后她却提出了离婚。此后黄莹的处境变得令人心酸。她的父亲因此变得情绪低落,?M酒,不管孩子,几次家长会都不见人影黄莹完全靠自己的毅力学习,没有人指导她,她自觉、发愤学习,真是少见的女孩!杨老师抽出一个作业本递给我。这是一篇字迹娟秀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妈妈》:

我没有见过我的妈妈,爸爸说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我经常在电话里听到妈妈的声音,妈妈的声音很甜很甜,比鞠萍姐姐的声音还好听。我想我的妈妈一定很美。一定比苏雅的妈妈还美。她说她会从很远的地方回来看我。她还说我是世界上最懂事的女孩子。我有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只能告诉杨老师,就是有一天线模糊了。我对杨老师说:“请你找出安安所有的作业本,我全给签上字。“我在那篇作文后面,写下了一段批语:女儿,你的作文写得棒极了,妈妈看了心里都流了泪。好孩子,你一定要相信,妈妈时时刻刻在你身旁。你的生日,妈妈送给你一盒巧克力,这是对你最好的奖励。明年你的生日,妈妈会来到你的身边。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能不能带给孩子一些慰藉,但我发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尽力把那份温馨的母爱一点一滴地渗透到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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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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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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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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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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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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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川摆渡五百年,回首凡尘不羡仙

——题记

“逆臣哪吒,勾结妖猴,祸乱天庭,奉天帝旨意,打下忘川,摆渡万年……”

无情的宣判声仍似在耳畔回荡,换下了战衣,一袭黑袍的他缓缓走到河畔,平静的目光打量着身前一望无际的忘川冥河,阴冷的夕阳照耀下,泛起层层波澜……三太子哪吒,托塔天王之子,昔日的辉煌已离他远去,他抬眼望着头顶黑胧胧的天空,深邃的目光好像要穿过天际,直欲看到歌舞升平的天庭,那繁华的世界。“我错了么……”许久,他发出怅然的叹息.“为凡人摆渡……”

河水哗哗,一艘古老的小舟静静停靠在河边,那里有一座木屋,他默默地坐在屋前,看着日出日落,看着四季变化,等待着渡河之人。

春去秋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

这一天傍晚,夕阳将逝,他缓缓抬起头来。“等了多少年,终于等来了第一个渡河人……”

灰蒙蒙的天空之下,一位看似柔弱的书生缓步走来,眉目间透露出智慧,似乎只是一初学成才的儒生,但眼角末梢的沧桑却显出了他的本性。

人至死,黄泉路旁,还年轻壮年之貌,不复苍老之容。他想起了天庭流传的一句话。

“船家。”饱含沧桑的声音响起。

他抬起头,融入黑暗里的面孔上,在看向那书生时,露出了微笑。

“这河可是叫忘川?”那书生望着河水,轻声开口。

“是的."

“那……对面可是彼岸?”

“我没去过。”

“有趣……”书生轻声笑了起来。

“这舟,为何没有桨?”

“天庭之人,摆渡不需用桨。”

“仙人么……”书生眼中透出明悟,迈向小舟,“送我渡河!”

他轻轻一笑,慢慢站起身来,纵身一跃,似缩地成寸,飘然落到船上,左手轻轻一挥,哗哗声下,在那夕阳中,小舟缓缓向前驶去,向着看不到的另一边慢慢的行去。

在凡人看来这一惊人之举,书生只是目光一闪,但似乎并不震惊。

“仙人,一定很快乐吧?”哗哗声中,书生打破了沉默。

“那你要看怎么想了……”他微微一笑,看着一望无际的冥河。

“我年轻时曾踏遍神州大地,搜集无数民间传说。”说到这里,书生略微停顿了一下,“听老人讲,忘川摆渡人,都是得罪天帝被贬。”疑惑的目光凝聚在他身后,“可是如此?”

“你说呢?”他回过头来反问,深邃的目光似乎要摄人而入。

书生不为所动,“看来,人间天庭的帝皇都是如此……”

“视臣下如粪土?倘若令我为仙,定要写尽天帝不义之举!”书生似乎陷入了回忆,愤慨道。

“你在凡间也是如此?”他对书生的前世产生了兴趣。

“是又如何?过了这忘川,该忘得也都忘了……”

他沉默着,静静的聆听书生的叙述,在凡间,书生的正直,书生的仁义,书生的公正……

直至到了岸边,夕阳成为了如眉的月,映在这忘川河上,书生坐在那里,沉默了许久……

“到岸了。”他轻叹,书生的经历让他回想起了他自己,天庭凡间,竟是如此相似。

“下一世,我宁愿做一个普通人!”书生苦笑的站了起来,走下船。

“一路顺风。”他向书生祝福。书生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迈起步子,缓缓离去。

“会的……”轻声的喃喃,他听到了。

深深的望了一眼书生的背影,“你会名垂青史的。”他叹息道。朝着缓缓消失的背影,他抱拳一拜。“司马迁……我会记住你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送走了多少人,但似乎只有那书生,触动了他的内心。

悠悠五百年如流水般划过,这一天,他猛地看向了天空。

轰隆隆的雷声响起,清天的威严扑面而来。

“因凡间东土取经人欲至西天,妖猴归顺,天帝特令,叛将哪吒戴罪立功,于天庭为取经人护道……”

震耳的声音回荡天地之间,他微微一笑,“护道么?天帝。像司马迁一样,从现在起,我只是我自己了……”

他没有将长袍换成战衣,而是在长笑间,朝着天庭,踏空而去……

[小说作文大全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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