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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一幕小说作文(汇集20篇)

武侠小说,顾名思义,是小说的一种。拥有“小说”这种文体的各种特点。比起其他种类的小说,武侠小说较容易让人入迷,深受男孩子的喜爱。但它到底适合学习负担比较重的中学生吗?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街头一幕小说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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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如水浒原创小说

全文共 3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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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次胜利为侥幸,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若是与朝廷硬碰硬,无异于鸡蛋碰石头。虽然经过此役,梁山全体义士士气大振,但终究寡不敌众。何况朝廷正规军几十万,梁山满打满算才不及万人。看来革命的道路还很漫长曲折啊!但只要梁山替天行道大旗屹立不倒,革命的火种就有希望。宋迎强思来想去,何不用游击战术,联合皆能联合的力量。在原著之中,朝廷利用招安为晃,骗取众梁山义士与方腊厮杀。既然要改写水浒,宋迎强偏偏逆而行之,联合方腊去抵抗朝廷。

宋迎强就派“日行八百里”戴宗带着他的亲笔信去拜访了方腊。其实方腊对梁山易主之事早有耳闻,对两脚踹死高俅的宋迎强更甚为钦佩。等戴宗说明来意后,便转交了书信。方腊打开后见其写道“方兄可否共谋大业?”于是,他也便拟书一封。对戴宗说道“请代为转交,一切看了宋弟自会知晓!”说完,戴宗就告别了方腊,回到了梁山。把回复之信交于宋迎强,他打开后见写道“见面详谈!”宋迎强方才明白,方腊想与自己见面。若想知道他是否有诚意,只有见面时见机行事了。不久后,朝廷第二次来讨伐,梁山告急。既然要打游击战,只有暂时舍弃梁山,不便与他硬碰硬厮杀。宋迎强说服众好汉莫要恋战,便走暗道神不知鬼不觉匆匆离去。李逵埋怨道“宋兄弟!你怎么如此软蛋啊!竟知道跑路。还不让俺杀他个痛快!真是憋屈死俺了!”宋迎强笑言道“李哥!请放心,一切皆在我掌握之中。暂时的跑路也是为日后胜利做准备,兵家所云:莫做匹夫之勇,讲究就是个计谋!等到我梁山义士反攻之日,我保证到那时让你杀个够!”李逵掂了掂手中板斧,小声叽咕道“什么计谋不计谋的,俺只知道打架只用它说话!”说完,宋迎强与众好汉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接着宋迎强先是派去戴宗通知方腊,说全体梁山义士已经挥师南下,让他速速派人来接迎。方腊闻讯后,为显诚意,竟然亲自率众行至数百里来接应。两支反叛义军会师之后,全体心中皆无猜忌,把酒言欢,称兄道弟。宋迎强与方腊更是胜似分别多年的兄弟一般,促膝长谈,两人共立誓不推翻朝庭残暴统治绝不罢休。

经过商议,起了个无比现在化的名字,南北义军军事联盟,简称“南北联军”,宋迎强与方腊都任军总头领。未过不久,朝廷就派童贯率领十几万大军,浩浩嚷嚷挥师来讨,誓要一举歼灭南北联军。但宋迎强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又把游击战术发挥的出神入化。仅几役下来,朝廷军已被打的所剩无几,童贯也是被人背着仓皇逃回了开封。正在大家庆祝胜利之时,方腊却渐生了妒忌。日后又刚愎自用,蛮不讲理,与自己本来的部众都渐行渐远。最后设计又加害了宋迎强,幸亏宋迎强有所防范,才躲过一劫。等查明幕后主使是他之后,不免令人过于心寒。但大敌当前,理应团结为重。宋迎强大义凛然的对他网开一面,既往不咎,依旧尊他为总头领。南北联军上下无不对宋迎强的大气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方腊却不领情,面上表示有所悔过,但背地里却通敌朝廷军。在童贯率领二十万大军第二次来讨伐时,他们想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南北联军。

宋迎强何许人也,早已看透了方腊的一贯计量,只是念在与他曾为兄弟一场,他却屡次一错再错。既然对他已经彻底心死,那就来个将计就计,把童贯与他彻底的铲除。连续数日,南北联军全军上下故意制造出散漫的假象,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无不一人是酒气熏天。这晚,安插在方腊身边卧底来报,说道“方腊已秘密散出消息,打算在今夜子时偷袭!”闻后,宋迎强迅速布置好一切。在大营外围布满重兵,而营帐之外依旧是不醉不归的热闹迹象。果然,子时才过,忽然听到喊杀声从四处传来。紧接着朝廷军蜂拥而至,却不想除了帐外几个逃散的人外,帐内竟空无一人。童贯大为惊骇,不由说道“不好!中了埋伏!”刚要下令速速撤离,却是为时已晚。南北联军如天降神兵般早已把他们团团围住,若此时有一只苍蝇也难以飞得出去。

宋迎强微微一笑,便大喊道“兄弟们!给我杀啊!”顿时,南北联军如翻滚的江涛一般呼啸四下而来。而朝廷军却如瓮中之鳖,只有等着受捉的份。片刻间,早已自乱了阵脚,有的横冲直撞,有的哭喊着要投降,有的虽说是少数英勇者却是卖错了命,生生的被砍杀而死。最终,童贯被活捉,他很是不仗义的指证了方腊,说他们怎样的狼狈为奸。但方腊狡辩的不认账,其实像他这样劣迹斑斑之人,找其通敌的佐证有何难?传唤来安插他身边的那名卧底,此为人证。又在他营帐之内搜出与童贯往来的密信,此为物证。人证,物证俱在这次神仙也救不了他了。为了树立军威,整顿军纪,宋迎强下令将两人斩立绝。

常说“乘胜追击”,宋迎强发动了向胜利的最后之战,直捣他东京去。一路上势不可挡,所向披靡。不久后便兵临开封城下。宋微宗老儿惧怕攻城,便忙派人前来说辞。说道“只要宋壮士退兵,那怕半个大宋江山也可倾力相送!”宋迎强不屑说道“我要的是整个大宋,何言区区半个。只要开城相应,我可保全赵氏皇族。倘若不然,我攻破城门之日,是赵氏灭族之时。”说完,那说辞之人,早已吓得全身打颤,那还敢再做劝辞,连滚带爬的就跑回了城中。未出半日,那宋微宗率文武百官亲自出门相应。三跪九叩不说,还甚为可怜兮兮大喊饶命。宋迎强岂是言而无信之人,凡是无恶不作,鱼肉百姓者杀无赦外,其余的皆可赦免。然而如此以来,他皇室还有幸免的么?

宋迎强率众好汉进城之后,一手严惩贪官污吏,一手开仓放米,人送外号“宋青天”。既然得民心,便可安天下。与部众商讨如何见机制时,大家一致推举他称帝。宋迎强窃喜道“尼玛!不是我要当皇帝的,是你们让当的,既然如此,就快乐享受一切吧!”随后,就择期举行登基大典。但紧接着又有一个新问题,做皇帝不能没有后宫啊!虽说不求得三宫六院,但正宫皇后还是要有的。其实,宋迎强也郁闷很久了,别人穿越都会得到令人渴望的爱情。而他呢?穿越了一场,女人毛也没见着。虽说水浒中也有女汉子级别的,如孙二娘,虞三娘等。也有**级别的,如潘金莲等。但都上不了台面,且都是为人妇了,怎样母仪天下?这时有人上奏道“前朝公主国色天香,金枝玉叶,何不选出一位作为当朝皇后呢?”宋迎强觉得甚是,就大手一挥准奏!但老是觉得心里很是别扭,怎么到头来把自己的老丈人推翻了。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宋迎强真不愧人生赢家。前两喜他有些不吊,现在坐拥天下最后一喜更是不屑一顾,只剩下第三喜了。他有些喜不自禁,一国之君大婚是何其的风光,好不难耐等到侍寝之时。看着娇滴滴的公主,不由得想起了一首歌,“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等到掀起盖头之后,不由的宛如惊鸿一瞥。宋迎强不由的大喜道“我的妈呀!太幸福了,想不到竟然有如此美若天仙之女子。”还等什么?那就入洞房吧!正在宽衣解带间,想不到刚才还笑颜相对的公主,竟然不知何时从衣袖中滑出一匕首。大喊一声“那命来!”就狠狠刺向了宋迎强。难道这不是一场阴谋?这就是一场阴谋!

也不知何时?宋迎强被一片哭声惊醒。他惺忪眼望四周,哇!不由的猛然睁大眼睛。这是什么架势?难道这是在为自己举行葬礼。这时,屋里丫的变的鸦雀无声,大家都惊恐望着他。忽然有人大喊一声“诈尸了!快跑啊!”瞬间屋里乱成了一锅粥,大家拼命向外逃窜!只有一人战战兢兢走近他问道“儿子!你是人是鬼?”宋迎强有口难辩说道“妈!我是人啊!怎么成了鬼呢!”原来,皆是虚惊一场。而后,他母亲才告诉他,他已经昏迷了十天十夜了。起初送医院,大夫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靠打掉滴来维持他的基本营养需求。就在昨天,大夫复查之后,竟然摇头说道“我们已经尽力了,回去准备后事吧!”这一噩耗对宋迎强的父母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就在今天幸亏他醒来的早,要不然下午就去火葬场火化了。宋迎强听闻一切后,不由觉得很是后怕。自己对水浒太过着迷了,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总有一天会乱了心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眼下当紧之事,就痛改前非重新作回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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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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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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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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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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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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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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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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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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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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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那时,我还在初三读书,正是情感懵懂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一个很美的女孩,一笑,让人心中一片明亮,好像面对一片春草,一片山花,十分舒畅。

女孩爱笑,爱叽叽喳喳地说话。说话时,望着人,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的,仿佛蝶翅一般,给人带来一片清凉。

有一天上午第四节课,是班主任王老师的。他是带语文的,戴着一副眼镜,能说会道,而且古诗词基本功很好,随便一首词,分析得鸟语花香春光灿烂,让我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

可是,他又有一个缺点。

他把班上女生男生看得忒紧,不许走得太近,不许有恋爱迹象,用他的话说:“豆子大的娃娃,好好读书。”

谁知,那天上课时,就发生一件事。

当时,他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课,眼睛突然一斜,马上停下了,然后快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说:“拿出来!”我红了脸,左顾右盼,假装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暗地里,把手中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地上。谁知,这个细小的动作仍被他看见了。他俯下身子,拾起那个纸团,严肃地对大家说:“这是吴晓蒙给周至的纸条。”吴晓蒙,是那个女生。周至,就是我。

他说,自己最近经常听到有同学反映,说我们两人走得很近,总有些不信,不料,今天竟让自己抓了个现场。

说完,他得意地转身问同学们:“我曾经说过,这样的纸条抓住该怎么办?”

大家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

他打开来看看,眉毛一跳,瞪大了眼。大家以为他不想读,都起哄道:“读,读。”他点点头,咳嗽一声,字正腔圆地读起来:“周至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一下我吗?我特想考上重点高中。”

他读完,露出一脸失望的神情,笑着道:“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回事。”

大家都不说话了,望着我们俩。

他叹了口气:“看来,是我想错了,把同学们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现在,我得向他们道歉。”

他说完,真的向我们道歉了。接着,他向全班同学号召,向吴晓蒙和周至同学学习,一个桌子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而且,他当场预言,吴晓蒙同学和周至同学有如此认真的学习态度,中考一定能考上重点中学。

全班同学听了,都鼓起掌来。

他笑着,把纸条随手装入衣兜,也跟着鼓起掌。

我和吴晓蒙都红了脸,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以后,我们班竟然没有早恋现象发生,即使有这样苗头的学生,也停止了。大家整日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鸟儿。我,还有吴晓蒙,竟然成了大家效仿的对象。我们当然不甘落后,不只是我们成了大家的榜样,更因为,王老师在课堂上为我们打了保票,说我们一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的。

那年,我们班考得出奇地好。

我和吴晓蒙都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临走,王老师拿出那张纸条,悄悄还给了我。那张纸条上写:周至,我很喜欢你,你呢?

纸条的背面,是一行龙飞凤舞的字,是王老师的:芽儿只有茁壮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大树,才会在事业上开出红硕的花朵,否则,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我的学生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张纸条,我一直夹在笔记本中。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已经忘记,独有那件事,还有那个善意的谎言,以及那张纸条,我永远忘不了。因为,王老师用一个善良的谎言,挽救了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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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木兰诗改写小说5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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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勤劳勇敢、坚韧质朴、不贪功名,替父征战、离家保国的巾帼英雄。大家知道这个女子是谁吗?这个女子就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花木兰

织布机的声音唧唧又唧唧地响着,我对着门在织布,忽然间听不到了织布机的声音了。只听到自己的声声叹息,我在想什么,我在思念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想,也没有思念什么。昨天晚上我看到了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大规模的征兵,征兵的名册上有很多卷,可是卷卷都有父亲的名字,我对这件事感到很为难,父亲又没有儿子,我又没有长胸(所以认不出是女的)。想了很久,还是愿意为此去买马鞍,从这一刻起我替父亲征战。

于是我就来到东边的集市,去挑选比较买一匹骏马来,又到西边的集市买马鞍和垫子,又到南边的集市买马嚼子和缰绳,又到北边的集市去买长鞭。早晨我告别了父母,离开了家乡,晚上就到达了黄河边,宿营下来了。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黄河流水的声响。早晨我告别黄河,离开了。晚上到达黑山边,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听见燕山的胡马嘶叫声。

经过我的努力,不到万里,奔赴战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道的关,越过一座座的山。北方的寒气,传送着打更的声音。清冷的月光照着我的铠甲。经历了许多年,许多战争,我们的将军和有的壮士都战死沙场了,换来我们的胜利。我们归来拜见皇上,只见皇上坐在高高的明堂上。皇上给我记了很大的功劳,赏赐很多的财物,皇上还问我想要什么,我不愿意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送我快点回到故乡。

年事已高的父母听到我要回来,都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到我要回来,就对着门梳洗打扮;弟弟听到我要回来,磨刀霍霍杀猪宰羊。推开我东屋的闺门,坐在我西屋的床上,脱掉我作战时的战袍,穿上我原来的衣裳,对着镜子细心地梳妆打扮起来,还贴着装饰物,梳理完毕。我就去看我那同伍的士兵,同伍的士兵对我感很惊讶:“我们同行作战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木兰代父征战的故事,便传为佳话。从此,花木兰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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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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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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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穿越小说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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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没闹清楚就回去了,不但回到了康熙年间,还从现代的“灰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得宠的王府格格。面对围绕自己的形形色色的阿哥们,我的口号就是:看准历史方向,牢牢巴结未来的皇帝四阿哥,混吃骗喝,说不定哪天又迷迷糊糊地“咻”一声回到现代呢。

但自从嫁给了八阿哥,周围的气氛好象变了很多。洞房夜窗外雪地里那双幽暗的双眸似乎预示着某种不祥。一年年过去,八阿哥的爱似真似假,该怎样逃脱命运的安排?四阿哥会不会对我们动手?冥冥中,谁在操纵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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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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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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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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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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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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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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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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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做爸爸的男人一场车祸,使小枫失去了爸爸。

小枫每晚做梦,都梦见爸爸倒在血泊中,伸出残缺的手,用微弱的声音呼喊:“小枫,小枫!”小枫一惊,醒了,他没有哭,眼里却燃烧着痛苦和不幸。

但面对墙上爸爸的遗照,小枫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啪啪”落在地上。一颗颗破碎的泪珠,就是小枫破碎的一场场梦啊!

小枫今年十四岁了,妈妈说要送他一个小惊喜。小枫的妈妈是个富翁,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从十岁就失去爸爸的小枫,妈妈知道儿子一直生活在阴影中,所以他知道小枫想要什么。

放学了,妈妈没有来接小枫。一路上,小枫踩着掉落的树叶。耳边,是爸爸的呢喃:“小枫,小枫!”四年年了,小枫无时无刻不在想爸爸。忘了妈妈说的惊喜,带给他的,到底是什么?

回到家,小枫发现不对劲,地上摆满了巧克力、mp3、电脑……这些都是小枫最想要的当西。小枫知道,东西的尽头,一定是一张充满着青春活力、美丽的脸庞。

可是,小枫错了。他扔下书包,小枫离家出走了!晓峰不敢相信,华贵东西的尽头,竟然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妈妈和一张酷似爸爸的脸!可那个人不是爸爸,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冷冰冰的说:“以后我就是你的爸爸了,小枫。”小枫想起那一刻妈妈娇羞的笑容就难受。小枫不管妈妈的呼唤,越跑越远,妈妈追不上,脸色苍白的回去了。

泪眼中,小枫看见了一片湖,湖中,爸爸在向他挥手。小枫走进了湖中,水淹到了脖子。突然,他的双脚陷在了一个坑里,重心不稳,“啪!“小枫胡乱的挥着双手,溅起水花,双脚乱蹬着,小枫溺水了!

小枫眼中的爸爸消失了,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的眼中一片黑暗。

”蒋东,找到小枫了吗?”小枫的妈妈春英着急地对着新爸爸问。“没有。”蒋东脸色苍白,“可能,可能……”

“可能什么?”春英大喊,“小枫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别想活!”

蒋东痛苦的闭上了眼,“溺水!”这次,不等春英回答,蒋东便向门外跑去……

蒋东游遍了晓峰可能取得湖泊,终于发现了小枫。容不得多想,蒋东拼命朝小枫的方向游去,拉住他的一只手臂,连拖带拉,把小枫就上了岸……

小枫行了,望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想叫一声爸爸,却叫了一声:“叔叔!谢谢你!”

小枫考大学了,他考上了,考上了清华!!!!

送小枫去车站时,春英没去,她说不忍心去看离别的车站。

小枫在车上对蒋东说:“叔叔,我想吃个苹果。”“好,我去买,为了儿子!”小枫愣了一下,他用的是“儿子”。

小枫的头痛了一下,想起这前面有苹果卖。爸爸那天带他来车站看看,也是要买苹果,然后……

后面的记忆被小枫吞了回去他下了火车,到记忆的岔路口,他看见蒋东一步步艰难地走着,才想起,他老了。

仿佛时光倒流,蒋东被一辆车撞倒,倒在了地上。小枫大叫了一声:“爸!”江东伸出手:“儿……儿……”爸爸还没来得及叫出那最后一声,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小枫扑上去,抱着爸爸(准确来说是继父)痛哭。

未完待续……

[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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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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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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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玄幻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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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如果说女生喜欢言情的缠绵悱恻,那么男生一定更爱玄幻的惊心动魄,玄幻小说思想内容往往幽深玄妙、奇伟瑰丽。不受科学与人文的限制,也不受时空的限制,励志,热血,任凭作者想像力自由发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玄幻小说排行榜,欢迎大家参考!

1、完美世界

《完美世界》为《遮天》前传,是著名作家辰东的第五部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也是结婚后的第一部东方玄幻作品。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2、大主宰

大千世界,位面交汇,万族林立,群雄荟萃,一位位来自下位面的天之至尊,在这无尽世界,演绎着令人向往的传奇,追求着那主宰之路。  无尽火域,炎帝执掌,万火焚苍穹。  武境之内,武祖之威,震慑乾坤。  西天之殿,百战之皇,战威无可敌。  北荒之丘,万墓之地,不死之主镇天地。 种种纠葛,请看土豆最近力作《大主宰》~~~

3、天域苍穹

《天域苍穹》是腾讯文学白金作家风凌天下继《傲世九重天》之后又一力作,首发于创世中文网!

4、魔天记

一名在无数凶徒中长大的亡命少年,一个人与魔并立的时代,一个可以役使厉鬼、妖灵的大千世界……PS:这本书同样构思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虽然还未动笔开始写,但我相信也是十分精彩的一本小说,希望大家到时能够同样喜欢。

5、择天记

《择天记》是著名网文作家猫腻加盟腾讯文学后的首部作品,《择天记》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治病改命离开自己的师父,带着一纸婚约来到人世间,历经重重磨练,最终成长为逆天强者的故事。疑为架空隋唐历史。《择天记》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在腾讯文学连载,一经推出便广受好评,蝉联人气榜冠军。

6、雪鹰领主

《 雪鹰领主》是 继《莽荒纪》《吞噬星空》《九鼎记》《盘龙》《星辰变》《寸芒》《星峰传说》后,我吃西红柿的第八本小说,有别于传统的东方和西方玄幻,是异世界题材的小说。 在帝国的安阳行省,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贵族领地,叫——雪鹰领!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7、灵域

在浩瀚无际的灵域,有着无垠无限的海洋,有着许多大陆,有着各种各样的生灵种族,他们都在不断地突破自身,永恒追寻着天地间的终极玄妙。在这里,等级森严的武者势力,如蛛网般覆盖在世界上每一个偏僻角落!  在这里,低等级的青石级势力,只能靠依附着强大势力来生存,被肆意践踏着尊严。

8、武之巅峰

武之巅峰,是孤独,是寂寞,是漫漫求索,是高处不胜寒逆境中成长,绝地里求生,不屈不饶,才能堪破武之极道。凌霄阁试炼弟子兼扫地小厮杨开偶获一本无字黑书,从此踏上漫漫武道。感谢书友那不是爱、是依赖提供的打油诗一首:先天不足难修武,不屈之魂开黑书。金身岂可无傲骨,武道怎能有坦途。漫漫长路纵然苦,凌云壮志不屈服。荆棘遍布巅峰路,一将功成万骨枯。

9、永夜君王

《永夜君王》,是由网络超人气奇幻小说作家烟雨江南,于2014年3月1日在纵横中文网连载发行的玄幻小说,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热血巨作!在纵横中文网,《永夜君王》备受欢迎,数月时间点击突破1000万,获得红票超过100万,曾登上纵横月票榜第一,并长期雄踞全站月票榜前三甲。作品在中国移动和阅读首发及火热连载中,短短数日点击破百万,成为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原创频道又一部引发网友追捧狂潮的玄幻巨作。2014年6月和阅读原创榜中榜上榜作品。

10、武道至尊

一息若存,希望不灭。 身怀神武血脉的王辰,肩负重担,带着家族的仇恨,带着梦想踏上武道。 杀仇人,寻武道,名动天下,带领着家族,带领着没落的宗派,他开始了他的征程,开始了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挑战。 问鼎之路,何其困难,无边杀戮,蔓延而来。 且看,他如何克服重重困难,神武血脉,君临天下!金刚之身,问鼎苍穹!仗剑四方,笑傲苍天,神挡杀神,佛阻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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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语文古典小说阶段的知识点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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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小说萌芽于先秦,发展于两汉,雏形于魏晋南北朝,形成于唐代,繁荣于宋元,鼎盛于明清。大致可分六个时期。

(1)先秦两汉时期:当时社会出现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史传文学成为古典小说叙事的源头。神话传说已经具备人物和情节两个基本因素,散见于诸子百家书中的寓言典故提供了借鉴经验,历史著作有比较完整的结构、人物形象和历史背景。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严格意义上说这仍然算不上是小说,只能算是小说的雏形。《世说新语》也是这个时期的优秀作品,里面收集了许多短小精悍的小故事。

(3)唐朝时期:古代小说的发展趋于成熟,形成了独立的文学形式—传奇体小说,由此我国的小说脱离历史领域而成为文学创作。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是此时期的标志性作品。

(5)宋元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井文化的兴起,给小说创作带来深厚的土壤。话本经过文人加工形成许多话本小说和演义小说。

总结: 小说的价值本质是以时间为序列、以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为主线的,非常详细地、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中各种角色的价值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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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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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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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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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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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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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鞋子……

我在中国国际超能制鞋公司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微软公司老总比尔·盖茨一起合作,共同研制了风靡世界的风速鞋、微型电脑型、调温鞋等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超能鞋。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研究的是新生代产品光速鞋。我和我的助手把一种叫光速器的仪器加装在风速鞋上,这双鞋通过光速器和风速器的共同合作,产生了强大的功能,只要你穿上它,跑起来的速度就比光速还快了,听说吗?只要你能比光速还快,就能长生不老。我还给这双鞋装上了大脑思维仪,这样,你想到哪里,鞋子自动就会把你带到哪里了。

在研制过程中,比尔·盖茨建议我再在鞋子里安装他发明的电脑ABC程序,因为这个程序可以控制物体在运动时不发出任何响声和动静。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便赶紧把程序又添加到光速鞋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光速鞋试走了一下,又发现一个不足处:这双光速鞋只能走直线,很容易装上东西。

这该怎么办?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终于有办法了。我带领助手们又研制了一种变向器,只要感应到前面有物体,就会转变方向。哈哈!我非常高兴,又穿了一次,真是太完美了!光速鞋给人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减少了车祸的发生,没多久,光速鞋的销售成了世界第一……

“叮铃铃。”我的闹钟响了,唉呀,要是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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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附:关于小说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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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阅读的越来越普及,相信,用手机看小说的人肯定是越来越多了起来。

有更多读者市场,自然也就催生了更多人想当作者的梦想。

尤其是如今这个渐渐都至少九年义务教育的时代,文盲渐渐地少了,会读书写字对年轻人来说跟吃饭喝水一般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了。

所以,越来越多的小说出现在电子网上,越来越多的人也想自己写写自己心里的故事,而且作者也越发的趋于年轻化,低龄化。

可小说一多,我们明显地能感觉到,手中电子小说,类型题材似乎不外乎那么几类。甚至有的网站还曝出了抄袭的新闻。

我看的小说其实真的不多,从小到大,我迷的是电视,可以说,这个不良嗜好对我的学生生涯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如今的我看着电视剧,有时情节才出来一部分,我竟也能猜准它下面想演什么情节了。

而如今越来越多的小说已经被搬上了电视银幕,可我却突然发现,我想看小说的原文了。

我忽然觉得,很多字里行间的东西,真的是只能用文字来意会,而不能用银幕真实地言传,不管那男主角再高大帅气,女主角再倾国倾城,演技再炉火纯青,似乎也并不能全部把文字中的意境百分之百地呈现。

随着网络小说的大量出现,看惯了千篇一律地你情我爱的调调,我翻开了《围城》,翻开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却发现好多的经典自己不曾留意,突然觉得,比起昙花一现的口水网文,我想我要多花些驻足在这些经过历史岁月淘炼过的经典小说上。

我想,多读书,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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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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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小说,大多数人立刻想到的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以及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等名篇。但我今天要说的小说,并非这些家喻户晓的文学作品,而是网络小说。

我看网络小说有七、八年了,相对于我的年龄来说,也不算短了。我经常看到看到各种攻击网络小说及其作者的不良言论,说网络小说不值得一提,成本小,文笔“小”。但在我看来,非也!

网络小说的标准是三千字一个章节,而一本小说至少有一百多章,有的甚至达到几千章,单从字数这一点来说,网络小说绝对不“小”。

再说文笔吧,不可否认,网络小说中存在一部分糟粕,只通过一些简单的描写或存在各种漏洞的人物设定,或刺激人感官的情节来吸引读者的眼球的所谓“小白文”,的确令人不敢恭维。但瑕不掩瑜,绝大部分的网络小说还是有内容,有情节,有思想,文笔俱佳的。

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它是当之无愧的金书第一,文笔成熟大气,语言简洁老练,结构完美巧妙,情节合理自然,一路读来行云流水一般,江湖险恶与侠义情仇在字里行间挥洒自如的铺展开来……这样的小说,怎能能不令人叹服?又怎能用文笔“小”来评价它?

至于说到成本,一个网络作家写一个章节至少要花费几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且要经过无数次的修改才能发表出来,有的网络作家一天要写七、八章,在电脑前一坐就是数个小时,这个付出的成本一点也不“小”吧。

有人说,好多网络作家写小说,不过就是为了挣钱,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人需要生活,不是餐风饮露的仙人。但谁又能否认,很多网络作家不是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呢?把自己心里的想法情感,用文字表述宣泄出来,让更多的人走进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何尝不是一件快意的事?

所以,网络小说未必“小”。大千世界,茫茫网络,只需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去糟取精,在网络小说这个“小”世界,去领略“大”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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