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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读后感热门20篇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吉诃德读后感心得800字,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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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350字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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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虽然没有《三国演义》的豪情壮志,没有《水浒传》的兄弟情义,也没有《伊索寓言》深入浅出的哲理,但是它大胆的想象、奇特的妖魔、变幻无穷的法术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刻画了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历尽艰险的过程,而他们最终能实现理想则源于他们一路上追求终能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信念,不管取经困难多么难,只要他们有坚强的信念、勇于面对困难和勇往直前的信心,就一定能够成功。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还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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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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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读了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是“鹦鹉螺”号遇上麻烦那一章节。“鹦鹉螺”号来到南极,冰山翻倒的时候把出口全部堵住了,形成了一堵坚硬的冰墙,再过48小时,氧气就用完了……在这生死攸关的情况下,他们不放弃,终于,经过大家齐心协力,前赴后继的努力化解了这场灾难!

整本书处处充满了悬念,情节曲折紧凑,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得栩栩如生,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阅读时紧张的气氛油然而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不能慌张,在困难面前大家要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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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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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阅读了《水浒传》这本名著。这本书把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各个英雄个性鲜明。这本书主要讲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

在水浒传中,我印象最深的人是“智多星”吴用。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他的聪明才智很让我佩服。

我最喜欢的英雄人物是武松。武松为兄报仇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武松打虎最为精彩。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家喻户晓。武松在景阳冈下“三碗不过岗”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过冈,后来路遇老虎,武松后来竟然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太让人吃惊了。

《水浒传》很耐读,百看不厌,它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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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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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传说,有一些故事让人感人泪下,有一些故事让人无比的仇恨。

在我的印象中《女娲造人》的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记得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叫女娲的女神,在人世间来回走动,放眼望去,山清水秀,江河奔流,青山碧岭,鸟兽游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好像少了些东西?女神望着水面的倒影,明白了些什么!她用泥土照着自己的影子捏成了一个个泥人,吹了一口气,他们变成了活生生的人。女娲到了一个地方,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看到有些人一动也不动,女娲觉得奇怪,而发现他们须发皆白,早已死了。便让人类有繁衍后代的能力。叫男女婚配。

过了几天,天空中的四根柱子倒了。野兽乘机危害人类,一条黑龙也出来危害人们。女娲不能坐视不管,便用精美的石头烧成液体,将它们与天牢牢地粘在了一快。然后,捉来了一只大乌龟,将它的四只脚做为天的四根柱子。又将神不出的黑龙除去,将凶恶的野兽赶往树林之中!此后,她一直住在天上,默默地看着人间,被人类俸为守护神。

这就是女娲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不管现实生活遇到什么问题,都离不开勇敢和智慧,开拓与创造。你们也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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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五年级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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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我已经看过无数遍了,这是我看过的故事中最感人的一个。

“圣诞节的前一天夜晚,天下着大雪,有个女孩在街上卖火柴。小女孩穿着妈妈的旧拖鞋,可过街时不小心弄丢了,她只好赤着脚在街上走,脚冻的又红又肿。整整一天,都没有人买过她的火柴。她在一座房子的拐角处坐了下来,雪花落在她的卷发上,美丽极了。当他擦亮第一根火柴时,刚想暖暖脚,火柴却无情地熄灭了。就这样,他又连续檫亮了两根,可火柴依然无情地熄灭了。当她檫亮的四根火柴时,无意中看见了去世己久的老祖母出现了,显的那么慈祥。小女孩怕祖母也不见了,急忙把剩下的火柴全檫着了,祖母把小女孩抱起来,搂在怀里,飞向了天国。第二天,人门在墙角看到一个冻死的小女孩,她的脸上充满了快乐的微笑。”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万事都要珍惜。是呀,现在我们的生活好过了,但却不知道珍惜。有的小朋友吃饭从来不吃干净;有的人从来不节约水电。记得有人说,要珍惜水资源,要不然的话最后一滴水将是人们的眼泪。可有一些人只知道水是用不尽的,就严重浪费水资源。我国的水用量是发达国家的10倍,这个数据实在是太惊人了!希望大家能通过这个故事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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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年级《西游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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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想象奇特,情节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语言幽默诙谐,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的艺术宫殿。

《西游记》中有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顽劣机敏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僧……他们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

其中那个顽皮机灵、武艺高强的孙悟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出生之时只不过是一只嬉闹于山水之中的小猴子,但是,就是这样的一只普普通通的猴子,却成为了花果山的美猴王,去拜师学艺,有一身通天本领,金刚不坏之身,曾大闹天宫……还记得书中曾讲:猴子们看见一道瀑布,像是从天而降,就商量谁第一个钻进去,他们就拜他为王,孙悟空便跳了进去……

只有不甘于做一只普通的猴子,才会有那成功的一跃。孙悟空那一跃,看似简单平常,然而需要的是勇气,是信心。如果没有勇气,机遇就不会垂青于孙悟空了。如果没有这勇敢的一跃,就只能甘于平庸,做一辈子的普通猴子,就没有大闹天宫,没有唐僧西天取经,没有成为“斗战胜佛”……没有这成功的一跃,就会失去太多太多,。但他勇敢的尝试,使他从众猴子中脱颖而出。

机会总是垂青于那些有勇气的人。只有你对自己充满自信,充满勇气,并且不甘于做普通人,那你就要像孙悟空一样,在关键时刻去勇敢地尝试那成功的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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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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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照片,三篇手记”,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

电影版的《人间失格》我是很早就看过的,依稀记得是大二,只记得画面阴郁,似乎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沦落生活,伪装,不羁,放荡,酒精,女人是他的特写,仅仅如此而已。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

这种似于阴暗型的小说,亦或是过于现实的小说,人们一般是不愿意去着眼的,人莫不过是理想主义者,都愿意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都希望现世美好~

但若此真是常态,世间便无了类似于此书的存在!可见,生活就是如此,没有松柏的常青,没有生命的循环,有的便是无尽的挑战和无驻的青春。这便是人生。

好现实的一番记述,写尽了人情冷暖,曾世炎凉,从小的讨好,逗趣,青年的逃避,寻死,到后来的寻求救赎到救赎幻灭,他没有解脱,他的结局是他的性格招致,他的性格是从小养成,幼时的性格是天生如此还是家庭主导,这就人各执其词了。

此外,可以说主人公的沦落和掘木有密切的关系,从罪→罚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他扮演了看客和助推者,遇人不淑,这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人生有很多次遇见,但往往正是这些遇见影响了他人生的道路。

酒精和女人是贯穿的主线,他通过这两种方式麻痹自己,从中获得慰藉,最终伤害他的也是这两种,让他看破了一切,他以为在良子身上看到的纯洁能够救赎他,然而,最终仍是悲剧收场,他的唯一希望破灭了,并非是良子的过错,他并不恨良子,良子是信赖天才,他恨的是人的信赖之心总会因为过于信赖别人而遭到玷污。

于是后来又开始重蹈覆辙,他是自我放弃了,他看破了亲情,被友情也是伤碎了自尊,爱情的话,我觉得他从没有爱过一个人,包括良子,良子对于他来说就是救赎工具,否则也不会最后抛下她,人其实爱的往往都是自己。

他对待房东家女儿和那个女学生的手段、伎俩,起先我真的感到憎恶,后来我便理解了,这便是所谓的按别人喜欢的方式来,看透不说透,没必要搞得很尴尬,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好好的伪装自己。

对这种怒不可言,悲不可泣的存在是满满的心疼。也正是这种特带忧郁性格带着他走了又一条路,在路上离不开女人和酒精。人的体内藏着好几个自己,甚至不只两个,如同kill me heal me中一般,每种性格都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人都是多变的~

读罢《人间失格》,文中有几处印象很深,一处是静子和繁子的对话,“为什么要喝酒呀?”

“爸爸他啊,并不是因为喜欢才喝酒的。因为他实在是人太好了,所以……”

另一处是最后妈妈桑的一席话

“都是他的父亲不好”,“我们认识的阿叶,又诚实又乖巧,要是不喝酒的话,不,就算是喝酒……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酒并不是人们主动就愿意去喝的,似乎,这是一个解脱方式,虽说是一个不高明的途径,但也是人想要去麻痹自己的一种方式,如同阿叶说的,他一次都没有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于是他的解决方式便是伤害自己!

人生并非一帆风顺,生活会告诉你,哪有什么一帆风顺美梦成真,只不过遍体鳞伤后慢慢降低了对生活的要求,适者生存罢了!

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坚韧的活着,我从不认同人们的自杀行为,人就算百般不如意,百般不顺心,但是自杀是一件很愚蠢,很不负责的事情,如果现在你很痛苦,那就活着吧,体验这一切,今后或许你所遇到的事情都会是美好,差也没有关系,正所谓,无痛苦,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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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徒生童话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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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了。这是一本关于快乐、幸福的书,每一篇都引人入胜,富有哲理。

读安徒生的童话,是一种美好的精神享受。书中描绘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美丽世界和生动有趣的童话人物,愚蠢的国王、聪明的王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他们就好像生活在我们的身边,那么逼真而又熟悉。

在这些精彩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豆荚的五粒豆》和《老头子做事总不错》。

在《豆荚的五粒豆》这个故事中,五粒豆分别撒在了不同的地方。第一颗飞到了仓库里。第二颗飞到了屋顶上。第三颗不想被射出去,就从豆荚里滚了出去,滚进了沟里。第五颗飞到了一个小女孩儿家的花盆里。这是一个很贫穷的家庭,女孩儿从小就一直生病,她每天看着豆荚一点点长大,身体也慢慢好起来了,性格也开朗了。一颗小小的豆荚竟然能够给人带来这么大的能量,我也要像豆荚一样,用自己的行动温暖他人,快乐他人。

《安徒生童话》不仅给了我快乐,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谢谢你,《安徒生童话》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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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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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

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的桑桑。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与秃鹤,纸月,细马等朋友在生活与学习中发生的种.种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桑桑非常天真、善良、快乐、勇敢。整天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经常会做出奇怪的事。有一次,他趁爸爸妈妈不在,把碗柜拿出来,做了一个鸽笼。还有一次,他把妈妈的蚊帐剪下来,做成渔网,捞了一筐鱼虾。虽然当时吃了一顿饱餐,但妈妈为了给桑桑惩罚,便把桑桑的蚊帐给自己用,害得桑桑一晚上浑身叮满了包。最可笑的是,夏天他看见卖冰棍的人把冰棍放在棉被里,就把爸爸最厚的棉衣、棉裤和帽子穿上了,让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的人哈哈大笑。这也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糗事:小时候看见人都穿着鞋子,凳子的脚却光秃秃的,便给家里所有的凳子都穿上了鞋。穿着爸爸的衣服装大人。还拿着妈妈的鞋假装与妈妈打电话……让我不禁怀念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

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秦大奶奶。虽然一开始油麻地小学把秦大奶奶的家给拆掉了,住在学校一个小角落的秦大奶奶,对油麻地小学产生了误会,一直为学校添事:像孩子般在学校种满楝树的苗圃上打滚;有时,她还会放出她的鸡、鸭、鹅扰乱整座宁静的校园。被人们说成是一个“最可恶的老婆子。”,可在乔乔落在水里,听到水中的乔乔喊出的一声奶奶时,她爬下河堤,就扑了下去。”乔乔得救了,秦大奶奶却奄奄一息。人们感动的呼喊着、哭叫着这个被他们视为“最可恶的老婆子。” 当人们把秦大奶奶救过来后,秦大奶奶仿佛换了一个人,学校、与老师、与孩子打成一片,竟像融在了一起,还像一个“校园卫士”。最后却只为捡一个掉在河里的南瓜,失去了生命。秦大奶奶虽然表面上有点刀子嘴,但实际是豆腐心,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和小朋友,连命都可以搭上,即使那只是个南瓜。善良、执着、朴实的秦大奶奶鞠躬尽瘁的为学校默默的无私奉献着,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部小说为我们展现了孩子们纯真的世界,在孩子的眼中,美和善都展示的那么直观,美好。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温馨、纯真无邪的童年时光,童年是一切美好的所在,而这种美,是永恒的。

这真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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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二年级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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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长篇神魔小说,它讲述了唐僧以及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虽然他们师徒四人在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并没退缩,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他们终于取得了真经,实现目标,取得了成功。 "Journey to the West" is a long god and demon novel written by Ming Dynasty novelist Wu Chengen.The four of them encountered species on the road, but they did not shrink. After more than ten years of hard work, they finally achieved the true scriptures, achieved their goals, and achieved success.

在《西游记》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唐僧,他虽然在他们四个人当中是最没有本领的一个,但是他那种在取经路上的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坚定意志是在四个人中最强的一个。在第55回“色邪淫戏唐三藏,性正修持不坏身”,女妖怪把唐僧用风卷去后,想逼他成亲,面对女妖怪甜言蜜语,我想,唐僧应该会对去取经的想法有所动摇。但是,他不但没有动摇,还更坚定了自己取经的理想。

在第49回“三藏有灾沉水宅,观音救难现鱼篮”,唐僧因为急于取经,而被妖怪诱惑,沉到了水底。在妖怪要吃掉自己时,唐僧并没有害怕,不被困难所屈服,而坚持自己的理想,为实现目标不怕牺牲,表现出了顽强的意志。最后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只有具有坚定的意志人才能取得成功。就像爱迪生一样,他为了发明电灯,投资了几千美元,工作了几千个小时,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他并没有退缩,反而越干越有劲了,用他坚定的意志成功发明了电灯。

我们平常学习也一样,取得好成绩,需要我们一天天的坚持努力,日积月累,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去多思考,不退缩,更不应该半途而废。

唐僧的坚持不懈让我明白,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要有坚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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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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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样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我的定论。在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可是,我那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此刻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比较,《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尽管我能够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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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后感小学生作文200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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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没有字只有画的漫画,它里面讲的是光头大胡子爸爸和聪明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有趣的事。

这一本书里面有100多个笑话。虽然它没有文字,但看了以后就会大笑。这是为什么呢?我来告诉大家。这是因为它没有文字只有图画,我们看图时就会产生各种 想象。这本书还有深刻的意思。别看它只是一本漫画,可是它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想象力,这样我们就可以很轻松的把文章写好。但是,要想把文章写好,不光 要有丰富的想象力,还要有足够的词汇量。

这就是《父与子》的魅力,我把它当成瑰宝一样看待,因为它给了我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我把它当成知识的宝库,因为它有很多的知识,很多很有意思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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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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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去了新华书店。我一到新华书店里,就开始找老师推荐的`《昆虫记》。我并且阅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讲述了他虽昆虫的好奇,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故事讲述了作者对昆虫的好奇;比如蝗虫大家都认为它一点也不好,可是大家换一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了蝗虫火鸡就会失去美餐;而且,如果你肠胃好的话,还可以吃蝗虫呢!所以说,蝗虫也是有益的。

还有萤火虫,别看它外表非常的温柔,但是它的内心却很丑恶,喜欢吃蜗牛一类动物,所以萤火虫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害虫。

大自然的奥妙真是无穷无尽啊,我喜欢昆虫记来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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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艾青诗选读后感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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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一缕风吹来,带来了远方田野的味道,带来了梦中阳光的明媚,坐下来,静品一首艾青先生的《光的赞歌》,感人至深……

“暴风雨中的雷声特别响,乌云深处的闪电特别亮,只有通过漫长的黑夜,才能喷涌出火红的太阳”。是啊,那个时代,中国农村亘古的阴郁与农民无休止的劳顿,让他怎能不对未来美好生活有着执着的信念,又怎能不对那照耀四方的光明有着深深的眷恋。因为有了光明,艾青看到了“杨花飞絮的春天”,看到了“百花争妍”的夏天,看到了“金果满园”秋天,看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光明的存在是伟大的,是威严的,它坦荡的照射人间的一切,任何贪婪无厌的作文人在光明的照射下便会原形毕露。光明也是无私的,世间万物在它的滋润下,蓬勃生长,它带领着我们从愚昧走向智慧,从落后走向崛起,从迷茫走向希望。不只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它的照耀下,将从小康社会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曾经数次不经意间用手遮挡住了太阳,因为它刺痛了我的双眼,让我无法看清远方的道路;我也曾试着直视它,但都以失败告终。后来,我明白了,地球上光明并不单单指太阳,它指的是“山野的篝火”“港湾的灯塔”“夏夜的繁星”……以及人心灵的善良。我们的心灵因为具有光明而闪亮,因为具有光明而睿智,因为具有光明而高尚。光明,照亮了一丝黑暗,让天空映红了笑脸,让我们照亮了世界。

因为《艾青诗选》,我的人生至此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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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春》读后感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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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精短散文《》,意象单纯,主题明朗,语言优美,人们往往把它解读为一篇“春的赞歌”。其实这是一种误读。《春》与朱自清众多的写景抒情散文一样,看似晶莹剔透,一目了然,但它却像一杯醇酒一般,蕴涵了绵长而清洌的韵味与芳香,要真正品尝出它的滋味并非易事。在这篇“贮满诗意”的“春的赞歌”中,事实上饱含了作家特定时期的思想情绪、对人生及至人格的追求,表现了作家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积淀和他对自由境界的向往。1927年之后的朱自清,始终在寻觅着、营造着一个灵魂深处的理想世界——梦的世界,用以安放他“颇不宁静”的拳拳之心,抵御外面世界的纷扰,使他在幽闭的书斋中“独善其身”并成就他的治学。“荷塘月色”无疑是经过了凄苦的灵魂挣扎之后,找到的一方幽深静谧的自然之境,曲折地体现了他“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格操守;而“早春野景”则使他的梦的世界走向了一个开阔、蓬勃的境地,突出地展示了他要在春天的引领下“上前去”的人生信念。后者自然是前者的延续、转化、提升。但不管这两个世界有多么不同,它们都源于朱自清的一种理想追求甚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春》确实描写、讴歌了一个蓬蓬勃勃的春天,但它更是朱自清心灵世界的一种逼真写照。

细读朱自清的《春》,我不由地有这样一种感觉:这是一个大病初愈的文化人,面对春意盎然的原野,他又重新找回了一种自信和自尊,编织着自己的理想之梦。这是一个经历了“心灵炼狱”的知识分子,在大自然温暖的怀抱中,他沉醉其间,诗情联翩,感受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美妙境界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心灵冲动。他从时代的“十字街头”撤退下来,又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我总觉得,朱自清笔下的“春景图”,不是他故乡江浙一带的那种温暖潮湿的春景,也不是北方城郊的那种壮阔而盎然的春景,更不是如画家笔下那种如实临摹的写生画,而是作家在大自然的启迪和感召下,由他的心灵酿造出来的一幅艺术图画。在这幅图画中,隐藏了他太多的心灵密码。

朱自清研究专家吴周文先生说:“在很多散文中,朱自清惨淡经营诗的意境,将人格美的‘情’与自然美的‘景’两者交融起来,创造了情与景会、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种境界的构思,整个地展现自我人格,以美妙的意象作为人格的外化手段,于是他的笔下,自然美成为自我人格的精神拟态,或象征性的写照;个人特定的情绪、思想,也因自然美的依附,得到了诗意的写照,或者说得到了模糊性的象征。怎样创造这种意境,完成自然美与人格美二者的附丽与连结?对此,朱自清则是继承弘扬以形传神、重在神似的艺术精神这一整体性的审美把握,加上‘诗可以怨’的审美理想的制导,生成了风格的隐秀与清逸的色彩。”(吴周文《诗教理想与人格理想的互融》,《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对朱自清散文的深层意蕴,我以为这些话是深中肯綮的。朱自清属于那种感情和感觉特别敏锐、细腻、真挚的人,对大自然的四季变化和山水花鸟等等,又有着特有的亲和情怀和观赏兴致。他的写景,往往是景中有“我”,“我”中有景,景“我”合一。他所以要调动起自己的一切感官以及思想和情感,反复品味、字斟句酌、“用笔如舌”,正是要把自己的全部人生、人格投入到大自然的形神中去,让自然的美与他人生的美浑然为一。他不像鲁迅,在描写自然中采取一种超然的、审视的态度,甚至不惜写了自然的丑来;他也不像周作人,在刻画自然中沉溺其间、忘却自己,恨不得化为自然的一部分。朱自清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是投入的、虔诚的,但同时又是自觉的、清醒的。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最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中庸之道”的真谛的。在《春》这篇简短而明朗的散文中,同样体现了他的人格操守和审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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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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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本内特太太所喜爱,本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本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有着五位女儿的本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访西,探听消息。

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笔下的风俗小说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当时乡绅们的生活状况,围绕着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虽经小小曲折,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致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的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现实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先生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她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情,他和她简直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挠、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先生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与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莉迪亚竟然与魏肯先生私奔,多亏了仍深深爱着伊丽莎白的达西先生暗中相助,才得以保全伊丽莎白家族名誉。

当然简·奥斯汀从来不会让有情人难成眷属,达西先生为着伊丽莎白而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伊丽莎白也渐渐意识到过去她的偏见,转而能够接受达西先生。在达西先生修正了对好友宾利先生的影响后,宾利先生重新回到简的身边,抱得美人归。就连莉迪亚也能体面地嫁给魏肯先生,尽管私下是因为魏肯先生收了达西先生一大笔钱。

伊丽莎白的偏见或许来自于她自己的坚持和主见,她不盲从旁人的意见,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她从不被财力、势力所影响,虽然也曾有心的偏差,幸好没有错过达西先生。性格长相都无可挑剔的简内心宽厚,即便是宾利先生离她而去,她也未曾怨天由人,简单随缘也许总是伴随着好运,幸福如期而至。夏洛蒂明白自己的平庸,与柯林斯先生的婚姻无非就是庸常平淡的生活,确保衣食无忧,但这也能使她心满意足,平淡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即便是和魏肯私奔的莉迪亚对自己的行为毫不介意,婚后仍不时地向自己的两位姐姐索求帮助,在她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意,满意非凡的。伊丽莎白从不看好莉迪亚,甚至预见了她的堕落。书中暗示这样的婚姻不可能长久,也未必能得到永远的幸福。

简·奥斯汀塑造的伊丽莎白形象无疑是理想化兼完美的,她具有极强的精神气质,极富个人魅力。人人都喜欢聪颖大方,说话俏皮,漂亮得体的伊丽莎白。而渐入情网的达西先生历经磨练,经受住了考验,最终能够忽略起初不被他看好的伊丽莎白家族其它因素,有情人终成眷属。书中各异的人物都有着与自己的身份贴切的爱情观、人生观,读来耐人寻味。

我们不难从简·奥斯汀的小说中读出她对人性的透彻理解,对丰富多彩的人物的精准描写,在满是机智幽默且又富有魅力的反讽语言中领略小说的精髓所在。而爱情却一直是简·奥斯汀的主题,这位终身未嫁的英国乡绅的女儿,忽略了历史大环境的种.种,始终用她的妙笔书写小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性,在情与爱中,我们或许能看见她独立而又惹人爱怜的影子,在光阴中恍惚拖长,意味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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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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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一本《红楼梦》,不自觉地嘴里就念出了这些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可偏偏是这些荒.唐言,道出了多少人的辛酸苦辣。

初读红楼梦,我处在云雾中,众多的人物,绕口的古文,丰富的对话都是我目不暇接。只记得了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几个重要的人物。当时,你若要问我这些人物关系,我是不清楚的。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贾宝玉和王熙凤。林黛玉动不动就掉眼泪,这样的人我是有些鄙视的。同时,她又爱在言语上计较,动不动就不理别人,我对她是没有什么好感的。再就是宝玉,说他对黛玉有情,他偏偏又周游在那些个姐姐妹妹中,说他对黛玉无意吧,他偏偏就招惹了。所以,对于宝玉,我也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对于开始时的王熙凤,我是有几分欣赏的,她精明能干,心直口快,能说会道;但后来她对尤二姐的步步紧逼,以及为了一点财产而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对她又产生了一点厌恶。总之,开始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不是很好。

后来,随着对《红楼梦》背景,作者等方面的了解,我开始理解那些人的行为了。黛玉虽然多愁善感,但这也是她所处的环境所定的。想想一个小女孩背井离乡,来到外祖母家,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总觉得自己是个客人,每个行为动作都万分谨慎,生怕叫人耻笑了去。后来遇到所爱之人,可惜天不遂人愿,到最后还是含恨而终。一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道出了黛玉一生的悲与苦。如此看来,她倒也确实可怜。就如她自己所说“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至于熙凤,人们说她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没错,她机关算尽,以权谋私,但她也是个率直泼辣之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女子。她不完美,不是个好人,也许《红楼梦》中没有一个实在的好人,他们是真实写在书中的人,而不是一个完美的影子模范。

真实而又有性格的他们与她们在一本名为《红楼梦》的书中活着,那一群人的生活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生活。他们为现在的我们打开了一条通往那个时代的时光隧道。

此刻,我回想着书中的情节,人物,对话,我觉得那就是一场梦,朦胧而又真实,心里觉得它是凄美的,但又不知它凄在何处,美在何方。就如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本书的真谛吧!

“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在一个寂寞的午后,我们也来读《红楼梦》,为书中的人物痴狂,体会其中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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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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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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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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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到了,妈妈最近看我很无聊,于是便带我去书店买几本课外书来看,希望我的寒假生活就会丰富一些了。

到了书店我看着那一排排的书架,突然,我就注意到了这本书,它就是《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我拿起书随便翻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越看就越觉得好奇,就想越往下看。于是,我便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趴在沙发上拿起这本书仔细的阅读起来。我发现,这本书真的是有趣极了!它就像我原来看过的《冒险小虎队》一样,是一本谜境冒险系列的书籍。

你有见过会说人话、拥有自己的穿衣风格、享受泡澡喝下午茶、学识渊博的小贱狗吗?它便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真正独一无二的查理九世兼冒险队老大,再加上极具好奇心又爱耍嘴皮子的墨多多、认真严谨又富有同情心的尧婷婷班长大人、务实能干又有点神经质的扶幽、长相粗犷又为人直爽的虎鲨便组成了DODO冒险队。而这次他们来到了诡异的吸血鬼卡玛利拉家族的领地!阴森的府邸、血红色的蝙蝠群、被吸干血的小鹿尸体……一切不仅让我想起电视剧《吸血鬼伯爵》中的那句台词“来吧,让我们分享你那甘甜的血液。让我们带你徜徉在永生之河,让我们共同陷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世界!”越读就越觉得惊险刺激又兴趣浓浓。

而且,我觉得这本书写作的结构非常好。故事的开头是写了墨多多等一群孩子们在补习课上偷偷交换着关于“吸血鬼”这个热议话题的情报,而坐在多多前面的神秘高年级学生贾士说要带领他们一起前往吸血鬼城堡探险……一下子便能引起读者们的兴趣。并且当我仔细的看完一章又一章后就会觉得离故事的真相更近一些。可是当我看到结尾才发现,原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吸血鬼公墓,而是艾斯那七个得了一种叫做“卟啉症”怪病的哥哥姐姐们,为了报复那些把他们看做怪物的镇子里的居民而搞出来的把戏和谣言。最后,他们和居民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而且他们还真正了解到了已逝的玛格丽特老师当年的心意,原来她是那么的严厉又亲切啊!

是啊,天下所有的老师不都是对我们又严厉而亲切吗?作业不合格的就要重写,遇到困难时又鼓励你勇往直前吗?

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下的真相,假如多多和查理没有认真的研究公墓里发生的一切事件他们会就出村民们吗?

我最佩服婷婷,一个勇敢的女孩,当管家要求他们喝下“血腥玛丽”时,只有她敢拖延时间使多多他们能倒掉这种可怕的饮料。作为队里唯一的女生,她却不畏俱艾斯的哥哥姐姐们勇敢地和多多他们救出了村民们。

婷婷,我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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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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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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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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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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