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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优美散文(热门20篇)

也许是因为生在秋天的缘故,我对秋天总有一种特别的情感,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欣赏秋天,品味秋之味.今天小编就来分享玫瑰花优美散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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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偶像的一封信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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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李小龙先生:

好!

首先想告诉您,现在是2019年了,如果您还在世,现在已临近您的77寿辰了(11月27日)。很遗憾,您早走了44个年头。人间已经今非昔比,见过您面的旧人物越来越少,不过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逃脱,您生前也说过“生命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能在天堂的这些年里头与老友重逢,想必也是幸事一件。

“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这句话用来形容您我觉得很合适,因为在如今这个日益更迭的年代,遗忘早已成为本能,而您掀起的浪潮至今还在世界上沸腾,这很了不起。如果用时下流行词“圈粉”来形容,您圈的不是数量,而是人群——从00后可追溯到70后甚至60后。

无可避免的,您影响了我许多,在这里,容我细细道来。

真正开始了解您之前,我还是一名高中生。那时刚步入青春期,生活苦恼,学业不佳,内心诸多困惑。偶然间闯进了一家小书店,无意翻阅到封面写有《李小龙技击术》的一本书,书很粗糙,一看就知道是盗版。翻了几页,里面有您的个人简介,方知您已离世许久。您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更高的荣誉都是您离世之后获得,这很遗憾。这里且为您提几件身后名:一、您离世的次年,被美国《黑带》杂志评为“世界七大武术名家”之一,1992年再次评为“国际武坛最具影响力八大武术家”之首;二、1998年被《时代》杂志评为“20世纪的英雄与偶像”,1999年评为“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100人”之一;三、2000年,美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小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您是华人第一人。还有许多成就奖,便略过不提了。

还是先讲我吧,莫怪。大概是人欲求不得的总要以另一种形式弥补,当我拾起功夫的一刻,我忽然从学业的压抑中得到了喷发。我用了两顿快餐钱买下这本书,用了几个夜晚囫囵吞枣看完,合上书后,我萌生了许多念头。我对您充满好奇,从您那简洁直接的功夫里,我感受到了一股内在的力量,是一种释放,也是一种表达。经过一番波折,我从网上下载了您身前主演过的四部半电影放到MP4(您没见过的一种视频存储类电子产品),深夜躲在被窝里观看。一看才发现,原来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只是当时“不识庐山真面目”。小时候只觉您很厉害,如今却是欲罢不能,那精彩的打斗,那怒放的啸叫,那完美的肌肉,促使我每日凌晨全校第一个起来晨跑、做俯卧撑和仰体向上,后来腿上绑了沙袋,每日跑1500米。很明显的,我长出了六块线条分明的腹肌,拳头硬拿墙当沙包,跳起来可以踢到教室2米高的门窗,歇斯底里地怪叫令同学都说我被您附了身。我彻底的迷恋上了功夫,也彻底的被您所吸引。

愈是了解您,愈是觉得您了不起。您从香港只身揣着100美元便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在那遥远的路途里,我很好奇您习武的心可否感到害怕?那段海上的日子,十八岁的您看到夜里的明月,是否与香港的一样亮?与您一样,我也有一次远途。我在第一次远离家乡去往北方上学时,心里其实很忐忑,为了掩饰自己的忧虑,若无其事在座位上假寐,靠着耳朵辨周身的动静。很多时候回想起来,我始终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形单影只的过客。可您倒好,成了过江龙。您凭借双手双脚便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声称自己是中国人,亦不惧同行的打压接受了挑战并取得胜利,更以广阔的胸襟摒弃门户之见开馆授徒,尔后更是以电影的形式宣扬功夫,打通了功夫片走向世界的大门。单是这些,您都当之无愧为传奇人物。我以你为榜样,梦想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功夫高手,借此可以在生活上期许些什么。

喜爱一个人,便会喜爱一个人的全部,我觉得这是很有道理的。大学那会我经常在梦里看见您的身影,您身穿着电影《死亡的游戏》里的黄色战衣,手里握着双节棍。您不知道,我是可以清醒地感知到自己的梦境。我怀着激动和欣喜的心情看着您舞动着双节棍,左右手之间变换着动作。这种体验,如果您看过玄幻武侠小说便可理解了,类似于梦境里传功。莫非真是您?可能是我天赋太差,也可能是真的缺少名师系统的教导,最终也只学会一招。您说过:“光是想是不够的,非去做不可”。我深以为然,我在学校附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家武术馆,好不容易在偏远的别校找到一家培训班,那教练反以为我是来踢馆的,亲自来单挑我。年少轻狂的我偏就应了,尽管我觉得已经把您的移动步伐学的有模有样,打不赢也可以躲,现实很残酷,以我被打倒在地告终。我并不沮丧,挨打也是一种进步嘛。与此同时,我也渐渐了解到您不仅是位武术家,也是一名哲人。

您推崇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穆提的心灵解放之路,您觉得冥想能让人更清晰的认识自己,通向自由之路便是真实地表达自我。您把许多生活闪现的思想碎片记录在笔记里或是随身做了录音,说这是“自我解剖的过程”。后来被您的学生约翰里特整理成《醒思录》发行面世,而它成为我十九岁的生日礼物。《醒思录》是您生活的思想片段,它不是教条式的说教,也不是寓言式的说理,它只是您对生活在那一刻的思想感受。读着这些富有哲理的语句,我感受到的是一位朋友在探讨生活的艺术。就如同您说的:我无法教你什么,只能帮助你探求你自己,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事实正如您所说,生活就是自我解剖的过程,只是每个人所选择的方式不同,您选择了习武和演员,而最根本的目的从未变过,您忠于真诚地表达自我。很幸运,我在追随您的脚步至此止步,这便是我的“自我解剖过程”,您成了我生活的一面镜子,照出我内心的自卑和生活困惑。我明白我选择追随您的方式是错误的,我应有更适合表达自我的方式,当看清这一个事实后我内心恍然渡过了一个“柳暗花明”过程。我依然热爱功夫,在日常里对着空气“日字冲拳”、“格挡”、“侧踢”,兴之所至时候忽的沉下心打上一两式太极拳,这便是纯粹的的热爱。

我选择的表达方式是写作,写散文、诗歌、杂文随笔,更钟情的是小说,尽管没什么成就,但是能让我身心愉悦。我可以把自己天马行空的想法赋予笔端。我认为文字是不朽的载体,几百年几千年后,只要世上人类还没有灭绝,文字还会是人类最坚强的拳脚。我想,如果说您的成就还能再盛名百年,文字的功劳不可埋没。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微小一粒尘埃,不同的是我们有流动的生命和流动的思想,我们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发现自己并渴望真诚地表达。

说了那么多,其实无非是满足于内心的不吐不快。老早便想写封信给您,但想到阴阳两隔,您不一定能收到,再加上内心莫名的忐忑便拖延至今。现在鼓起勇气,也是因为近期才突破内心障碍,便趁此时机给您跨越时空的写信。写这封信的初衷并非只是一名“粉丝”对“偶像”的致敬,更多的是用您“这面镜子”作为观照,打破您在我心目中的“权威”,寻求那个“真我”。

本还想写些人间的事说与您,但想到与我同样的“龙迷”数不胜数,想必每年您都收到过不一样的“信”,便不再叨扰。若您觉得有必要回信,请寄往梦境,我会留意查收。

您的诞辰将至,提前祝您天堂安好,生活快乐,感谢有您!

一个龙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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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玫瑰花的专题作文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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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性喜欢玫瑰,它的形状像一个大大的“平”字,它的颜色是十分鲜艳的,它的叶子能把太阳光输送进里面,给花儿带来充足的营养,这样,花儿能健康的成长,它的叶子上有许许多多的刺,很容易扎到人,十分的疼,只有卖花的人经常用报纸把刺包住,它才不会扎伤人。我喜欢它的原应是应为他代表和平、幸福和平安。有人经常喜欢把玫瑰放到外面去晒一晒,是应为把它晒着,

他的清香飘在了整个房间中,主人会感觉到顿时所有的仇恨和痛苦立刻没有了,而是玫瑰带来的清香在地帮你解除所有的愁苦,这样,主人就有了“快乐的脑子”,每一次,见到玫瑰的时候会想起一些欢乐襄樊每一次不减到他的时候会感觉孤独。玫瑰就像你的伙伴,陪你一齐成长一齐回忆。

所以,我喜欢玫瑰,它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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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丽的玫瑰花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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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母亲过生日的时候,父亲给母亲送了九朵玫瑰。母亲开心极了,母亲还用花瓶养起来,我常常去看那九朵玫瑰花。

玫瑰花茎又长又细,上面长着许许多多的小刺。这些刺又尖又硬,好像在时刻提醒人类,只能远观,不能乱摸。

玫瑰花的叶子绿绿的,椭圆形的。边缘上还长了许多的锯齿。叶子都是一对生的,末端只有一片,就像三叶草呢。

花的颜色有许多如:红的似火、白的像雪、粉的如霞、黄的赛金……一朵朵美丽极了。这九朵玫瑰花各有各的姿态,它们有的仰天向上,似乎在炫耀自己的美丽;有的低头朝下,好像在沉思;也有的干脆斜着脸,不知在想什么。玫瑰花不时的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玫瑰花又香又好看,真的让人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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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玫瑰花的启示作文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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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把悲伤告诉一个人,你就少了一份悲伤;当你把快乐告诉一个人,你就会得到两份快乐。这正如我所听过的一个故事:有一位美国农民在南瓜品种大赛上得了大奖,回来后,他把获奖种子全部分给了村民,这样,村民改良了南瓜品种,他也不怕临近的较差品种传给自己了。他的举动是一个一举两得的智举,原因就在于他懂得分享,既幸福了大家又快乐了自己。

懂得与他人分享的人,是高尚的人。只有与他人善良共处共同分享快乐的人,才会赢得友谊和朋友。这既能让他人感到开心,又能让自己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感受到快乐。

这种行为看起来很简单,但能真正做到的人却非常少。在现实中,有很多人为了顾及自己的利益而不惜伤害他人;还有一些自私的人不肯帮助他人不与他人分享快乐而不得善终。这些例子深深的告诫我们:只有与共享,才会快乐和谐的生活。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富翁盖了一座大房子,为了防止镇上的那些孩子们来他的庄园捣乱,他砌了一面高高的墙。正是这面墙,隔开了富翁与孩子们。后来,他醒悟了,推倒了围墙,和孩子们在一起玩耍,这个小镇也特别和谐了。他推开了心上的围墙,不仅让孩子们快乐,自己也很快乐,不再猜疑他人。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是的,分享是连接我们与他人的一座桥;是去快乐王国的一艘船。它让我们彼此真诚,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所以,让我们彼此真诚,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所以,让我们与身边的人连起手来,学会分享,互相帮助,创造一个有爱而和谐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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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鸟与花的优美作文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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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开在沙漠中的,它的花瓣有四片,分别是蓝,白,黄,红四种颜色。极少数见过这种花的探险者,都深深为它的美丽所震撼。在这浩翰无垠的沙漠中,竟有如此鲜艳的生命。然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它的生命旅程。

伊米花从种子进入沙土的一刻开始,要经过四年的漫长征程才有可能开花。这四年间,它要战胜恶劣的气候,拼命的汲取一丝一毫的水分。经历了四年的奋斗,伊米花终于有了盛开的机会。然而它的花期只有短短的一天。一天之内,用四年时间孕育的四色花朵就要香销玉陨,一天之内,达到辉煌的生命就要葬身沙海。花期的结束,亦是生命的终结。

荆棘

这是一种生活在荆棘丛中的小鸟,它们可以在危险的荆棘丛中自由穿行,是身手敏捷的高手。但遗憾的是,作为一只鸟,它们却不会鸣叫,哪怕只是沙哑的一声。

荆棘鸟——上帝夺去了他们鸣叫的权利,可它们自己却在努力寻找着一展歌喉的机会。终于,它们找到了,但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它们必须飞入荆棘丛中,撞向锐利的刺,当荆棘刺穿它们小小的身体,当鲜血浸湿它们的羽毛,它们才能发出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唯一的鸣叫,那是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万物总有其灵魂的导向,伊米花用一生换回一天的花期,以求得生命的辉煌,它比昙花更勇敢;荆棘鸟用死亡交换唯一的绝唱,争取死的悲壮,它比百灵更动人。

这些渺小的动物,勇敢而执着地用生命实践了伟大人类的梦想——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

也许,自以为是的人类应该从那些微小而动人的生命中学到:

一生与一世的价值,生与死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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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玫瑰花说明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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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二楼的阳台上有一个大水缸,缸里栽着一株玫瑰,优美极了。它的枝叶非常茂盛,把整个大缸都遮盖了。叶子密密层层的,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我每天一放学回家就会去看看它,给它浇浇水,捉捉虫子。有时我喜欢对着玫瑰花背课文,记英语。

阳春三月,它长得更加茂盛了,不到两三天就长出色彩鲜艳的花朵,散发着一股淡浓浓的香味。一阵清风吹来,玫瑰花的香味更加浓郁了,使人陶醉在玫瑰花那美妙的梦境中。花朵的花瓣一片一片,层层叠叠,像在给花蕊盖被子似的,花杆上那一条一条的绿刺,应该是它不可缺少的“防身武器”吧。

夏天,它长得比往常要鲜艳得多,红彤彤的花朵,墨绿色的花杆。使人有一种快乐的感觉。

秋季,玫瑰花依然生存着,但叶子稍微黄了一点,不过没关系,我一样欣赏它那优美的姿态。

到了滴水成冰的冬天,优美的玫瑰花在寒风中凋谢了,我非常难过,我对着玫瑰花的残花说:“朋友,咱们要等到明年春天来临的时候才能相见,没有你我会很寂寞的呀!”

玫瑰花呀玫瑰花,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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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清玄散文优美段落摘抄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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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这个台湾作家的智慧确实渗透了他的每一篇散文,感染了每一颗灯前捧读的心。正是林清玄,教会了我们如何用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现实,定义人生。在他散文中还散发着淡淡的禅学思想,很值得我们静下心去赏读,去思考。

1.柠檬花盛开时节,我走过柠檬园,花的浓郁的芬芳总是熏得我迷离。一切花中,柠檬花是最香甜的,有稠稠的蜜意;但是一切果里,柠檬果又是最酸涩的,其酸胜醋。

2.“把烦恼写在沙滩上”,这是禅者的最重要关键,就是“放下”,我们的烦恼是来自执着,其实执着像是写在沙上的字,海水一冲就流走了,缘起性空才是一切的实相,能看到这一层,放下就没有什么难了。

3.一扇晴窗,在面对时空的流变时飞进来春花,就有春花;飘进来萤火,就有萤火;传进秋声,就来了秋声;侵进冬寒,就有冬寒。闯进来情爱就有情爱,刺进来忧伤就有忧伤,一任什么事物到了我们的晴窗,都能让我们更真切的体验生命的深味。

4.偶尔在人行道上散步,忽然看到从街道延伸出去,在极远极远的地方,一轮夕阳正挂在街的尽头,这时我会想,如此美丽的夕阳实在是预示了一天即将落幕。偶尔走在某一条路上,见到木棉花叶落尽的枯枝,深褐色的孤独地站边,有一种萧索的姿势,这时我会想,木棉又落了,人生看美丽木棉花的开放又有几回呢?偶尔在路旁的咖啡屋小坐,看绿灯亮起,一位衣着素朴的老妇人,牵着衣饰绚如春花的小孙女,匆匆地横过马路,这时我会想,那年老的老妇曾经也是花一般美丽的少女,而那少女则有一天会成为牵着孙女的老妇。

5.那最美的花瓣是柔软的,那最绿的草原是柔软的,那最广大的海是柔软的,那无边的天空是柔软的,那在天空自在飞翔的云,最是柔软!我们心的柔软,可以比花瓣更美,比草更绿,比海洋更广,比天空更无边,比云还要自在,柔软是最有力量,也是最恒常的。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净的智慧之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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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美丽的玫瑰花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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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小区里面有一株红玫瑰,好看极了。

玫瑰有很多颜色:有白的、红的、黑的、黄的,叶子是椭圆形的,茎上全部都是刺,我每天都给玫瑰花浇水,露水在叶子上滚了滚去,可爱极了。

有一天,我看见两只小蜜蜂在吸玫瑰花的花粉。它好像在说:谢谢你小朋友,是你帮我把玫瑰养大,我们才有花粉。玫瑰花好像在说:谢谢你把我养大,要不然我还是花骨朵儿呢,蜜蜂来我这采蜜,我觉的很开心。我也跟玫瑰花说:不用谢,我喜欢玫瑰。

有时候,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看看玫瑰花,就会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玫瑰花你真是有特殊功能。

一次,我听表姐说:蛋壳可以帮植物有营养。一听这话,我就心花怒放,我把吃完蛋以后的蛋壳放在土里。

玫瑰花最美丽了,我喜欢玫瑰花,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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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时间会证明一切优美散文

全文共 3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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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那么多,但同时也是那么少。我们在时间的岁月经营着自己的人生。

【时间会证明一切】

5岁,她指着橱窗里一个精美的芭比娃娃说:“妈妈,我喜欢这个娃娃,我想要它,我会好好照顾它。”

妈妈说:“你很快就会玩腻的,然后抛弃它。”

她坚定地说:“不会的。”

15岁,她喜欢绘画,但由于手指天生畸形,画笔拿不稳,许多细节很难体现。

老师安慰她:“没关系,遇到美丽的风景,即使没有办法留下来,铭记于心也很好。”

她想了想说:“有办法。”

25岁,她爱上一个男孩,但是男孩并不爱她。

她说:“在你幸福的时刻,我绝对不会出现。但如果有一天你不幸福了,我永远都在。”

男孩不在意地笑了,用调侃的语气问她:“你知道永远有多远?”

她咬了咬嘴唇,说:“一辈子。”

35岁,男孩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她做了出人意料的决定,毅然辞去稳定的工作,卖了唯一的房子,去环球旅行。

朋友们都劝她:“何必呢?谁都没有办法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顺从命运,找个男人平静地生活吧。”

她摇摇头说:“可以选。”

45岁,她完成了两次环游世界的旅行,出版十余本摄影图集,本本热卖。

她甚至带着父母一起去了许多国家,最畅销的一本摄影书籍便记录了他们共同前行的身影。书的扉页上,是一家三口依偎着的灿烂笑容。

她无法拿起画笔,却换了一种记录世界的方法。

也有人在网络上冷嘲热讽,说她出版这么多书,如果不是为了圈钱,还能是为了什么呢?

她回复:“为了美。”

55岁,当初的男孩,如今的男人,突遇车祸高位截瘫,妻子卷了财产,弃他而去,只给他留了间空房与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儿。

她去找他,20年未曾再见,重逢时却是换了模样。

昔日的青涩少年如今歪着头,流着口水,坐在轮椅上一动不动,望着她,泪流满面。

她也哭了,说:“我来了。”

65岁,有流言传出,说她照顾男人多年,无非是为了男人名下那间房子。

男人的女儿也渐渐听信了传言,尽管这么多年,从大学到硕士的学费都是来自她默默的汇款,然而看向她的眼神还是多了几分异样。

了解她的朋友则劝她:“趁着男人还清醒,跟他登个记,房子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等他去了,好歹也算没白忙一场。”

她笑笑,说:“没必要。”

75岁,男人含笑而终。离世的时候,面色红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身体洗得干干净净,躺在洁白的床单上,床头一束新鲜的百合还在滴水盈香。

律师宣布遗嘱,男人把房子留给了她。她拒绝了,请律师将房屋卖掉,一半留给男人的女儿,一半捐赠给慈善基金会。

女儿跪在她的面前,流着泪,请求她原谅。

她抚摸着她的头发,俯下身,亲吻了她的脸颊。

她温和地说:“没关系。”

85岁,她出版了人生最后一本摄影图集,里面满满都是这些年她为男人拍摄的照片。

在轮椅上侧头听她读书的,微笑着赏花看海的,在床上安然熟睡的,在餐桌旁张大嘴巴向她索食的,靠在她怀里静静流泪的……甚至还有费力向她做鬼脸的有趣表情。

书的最后一张照片,是男孩15岁时的照片,穿着白色的衬衫,阳光下他看过来,露出年轻明朗的灿烂笑容。

她在下面写:“我爱你。”

95岁,她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在阳光中眯着眼睛。女儿站在她的身后,为她轻轻按摩着肩膀。

她的怀里抱着5岁时妈妈送的那个芭比娃娃。

娃娃的衣服已经洗得发白,但她依然紧紧地握着,唇角露出幸福的微笑。

透过眼前的一丝微光,她似乎可以看到,自己墓碑上简单的三个字——

做到了。

对于许多人来说,所有的抛弃、冷漠与遗忘,都可以被归给时间这只替罪羊。

然而时间平静而公正。它可以为了丑恶与失败,沉默地背起黑锅;也可以为了善良与成长,挂上荣耀的勋章。

不要害怕时间。如果心似磐石,分针秒针就只是忠实的目击者,记录下每一点辛苦与投入。

不要忽略时间。一声声滴答不只是冷漠刻板的旁观,更是温暖而认真的催促:华年易逝,华年易逝。

璀璨还是黯淡,永恒还是坠落,相聚还是离别,都不必多余地强调。

我们都曾不堪一击,我们终将刀枪不入。

爱过,错过,都是经过。

好事,坏事,皆成往事。

时间会证明一切。

【岁月年轻,阳光免费】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与其在那里抱怨,不如自己去践行出一个灿烂的人生。

“肉体可以衰老,心灵可以残缺,而青春——连青春的错误都是充满魅力的。”读到张承志在《北方的河》中所说的这句话时,我被猝然绊倒了。青春一词,似乎是被消遣过多的调味品,人人都在谈论在咀嚼,鲜有人能道出个中滋味。

“我不也正值青春年少吗?可是我的青春为何品不出热气腾腾的感觉来?让人羡慕的为何都是别人的青春?”现在已是春天,到处弥漫着新鲜的气息,校园的草坪上也三五成群地躺满了享受阳光的人。“我们去郊游吧,快关上电脑。”室友催我,“免费的阳光,为什么不去享受呢?”室友的话似乎让我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们年轻,阳光免费,青春的味道需要自己调制,为何不打开自己的心,让缤纷的世界进来,为自己的青春添上最亮眼的一道勾芡?

其实,这个世界上,不单阳光免费,清新的空气、蓝天白云、亲情和爱情、希望和梦想,所有这些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都是免费的。迟疑的我只是不敢踏出第一步,不敢尝试那即使错误也依旧充满魅力的青春。

肥皂泡飞起来了,点缀着鲜奶般的天空。这是我们看到的还是我们憧憬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抬头所见的天空由你身处之地所决定。青春就是一份保险,一份给予你勇气与笃定的保险,既然连错误都充满魅力,何不从微甜的痛感中去深切地确认自己的存在?如此这般,青春便不再是别人口中的青春,而是有着鲜活脉搏与呼吸的存在。

虽说一春的花,到了时光的深处,总会凋零一地,但它们当初的那一段锦绣年华,已经绽放出了生命应有的风姿和色彩。在免费的阳光沐浴下,青春便成了那段锦绣年华中最绚烂引人迷醉的花蕊。

【时间足够,读一本书或爱一个人】

南方小城,光阴缓流的城。一场经久不散的南风,慢慢地席卷她的心……

1

曾幻想陪着南方小城慢悠悠地醒来,慢慢地去晒一片照进院子里的阳光,慢慢地听晚来的风景在惺忪里将沿途旅行的历史,娓娓道来。

也曾想在一条种满了梧桐树的街道旁,有一家自己的花店。花店不需要太大,只要它有一个让人一见倾心的名字,或许就叫作“一团锦簇”。花店里不需要有鲜艳热烈的玫瑰,只要有几把沾满露水的栀子花,风干了的狗尾草,含苞的小雏菊……它们都是我慢慢采撷而来,所以叶叶心心都装满余情。也会在花店门前放两张木桌椅,让它们一半沐浴阳光,一半散落在阴凉。或者还会放几本有年龄或者是一直陪伴我的书,最好桌面上正好铺着一块我喜欢的棉质的布。路过的人到花店里看看,或者就只是停下来。

只愿人物甚好,两相安宁。

2

也爱看老婆婆织毛衣,她们把花白的头发随意地绾在脑后。一团团素色的毛线在苍老干枯的手指间慢慢地被编织着,或许每一针每一线都是她们16岁的情怀。

有句话:“即使冬天了,我也要去种植青草——为了总能闻到另一个季节的气息。”

它像是在说,即使年老了,也要去热爱生活。

如果我老了,我也要带着涂在岁月里的心事,然后搭上去海边的火车。那个时候车窗外的草木、屋瓦,才会全都了然于心。即使笑起来满脸皱纹,也要拍好多照片。如果偶遇故人,就同他坐在明净的秋色里,哪怕只是彼此看着。

就让年轻时藏在绿叶深处的秘密,在阳光透过枝蔓的时候,投影到衣裙上,让我丝丝心动。

3

在上世纪30年代,沈从文回湘西探望病重的母亲,他坐在船上给张兆和写信:“我离开北平时还计划每天用半个日子写信,半个日子写文章,谁知到了这小船上却因为你写信,别的事全不能做”,“我就这样一面看水一面想你”,“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猜想张兆和在收到沈从文寄给她的一封封跋山涉水的书信时,也一定是放在枕边,慢慢地咀嚼。

南方小城里,温暖的季候迟迟不抵达,阳光来得慢,雨水来得慢。不必去责怪最好的时节姗姗来迟,因为花期那么短,种植的花草也要想好一瓣,才开一瓣。所以日子也要慢慢过,因为好像什么都来得及,什么都不晚。

时间足够,读一本旧书或者爱一个故人。

老花猫从树荫里走过,软软绵绵的被子泡在阳光里。爷爷的收音机旁是一杯绿茶,奶奶在找她的老花眼镜,一大群穿着不合身校服的学生拥入校门,快递叔叔骑着摩托车在大街小巷里穿梭……

一切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缓慢得成了最动人的情节,让人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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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玫瑰花作文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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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自然的的生物,是人们美好的象征,可以给大地增添美丽。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花,我喜欢玫瑰花。

玫瑰花很漂亮。玫瑰花香味扑鼻、绚丽多彩,幽香醉人。玫瑰花枝上有刺。花的红色花瓣就象一位小姑娘红嘟嘟的脸。花有紫的、红的……香味很浓,花粉可以做成香料。

玫瑰花不但漂亮,玫瑰花象征着人与人之间的爱。

玫瑰花象征着爱。亲人的爱、朋友的爱、师生的爱……我仿佛觉得自己是一朵玫瑰花,太阳照着“我”变得更美丽。

啊!玫瑰花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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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美的玫瑰花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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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的阳台上放着许多美丽的,有月季花、牡丹、菊花……可是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盆可爱的玫瑰花。

玫瑰花多姿多彩,红的胜火,粉的似霞,白的如雪……但是她并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富贵;不像桂花那样十里飘香;也不像菊花那样傲然屹立;更不像梅花那样有姿有态,她,是平凡无奇的。

玫瑰花的花朵重重叠叠,大概有五六片花瓣,呈红色,就像一团火焰。红色的花瓣在绿油油的叶子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娇媚,花瓣一片连着一片,层层叠叠,像在给花芯盖被子似的;花瓣中间有金黄色的花蕊,花蕊顶端粘着花粉,散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群蜜蜂“嗡嗡”地奔波忙碌;玫瑰花的叶非常茂密,绿色的叶子一片一片地挤在一起,让你看不到花茎,而且茎上还长满了小刺,如果你不小心,碰到了它,它就会扎你一下。玫瑰花被春风轻轻地一吹就会左右摇摆,就像小姑娘一样翩翩起舞。它虽然放在阳台上,可我在屋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会闻到它的芳香,沁人心脾。

每年的春天我都能看见玫瑰花开,也能闻到那迷人的香味。玫瑰花真美呀!我最喜欢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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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玫瑰花的观察日记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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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院子里种着许多。今天,我就观察了其中一种花,它就是—玫瑰花。每次情人节时,爸爸会捧回一大束鲜红的玫瑰花送给妈妈。妈妈总是笑得合不拢嘴。今天我就来讲讲我家院子里的玫瑰花。

我来到院子里,只见玫瑰花在盛开着,有几朵已经凋谢了。玫瑰花的花朵是玫红色的,花瓣上圆下尖,最下面是白颜色的,那花瓣中间、下面部分都是紧紧贴在一起的,只有上面部分微微向外面翻。玫瑰花的花杆很长很长,颜色碧绿碧绿。上面长着粗粗的刺,你一不小心,手就会被扎伤哦!花的叶子是雨滴形的,上面有许多小齿,那颜色绿中带黄,色彩格外鲜艳!那花儿一大簇一大簇地开在花坛里,芬芳迷人,一阵风吹来,风里也有了玫瑰花的香味。玫瑰花的用处可真大!它既可以观赏,又可以做玫瑰花茶呢!

玫瑰花不仅好看,还可以泡茶喝,我喜欢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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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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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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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优美散文:锅里有幸福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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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在晨幕中走过那个早点摊,总会忍不住瞥上一眼,为的是提醒自己——锅里有幸福。摊主是位老先生,年逾花甲却老当益壮,看起来都经历过沧桑,也精心于自己手上的活计。身边还有一位很随和的老伴,他们每天破晓之时起床,走几里路,到这里卖早点。

我曾经疑惑,二位老人都已上了岁数,为什么不待在家里安享天伦之乐呢?何必起早贪黑地卖早点呢?难道就是为了那几张钞票吗?在好奇心的趋使下我终于向老先生开了口,老先生听了之后,只是淡然一笑,手中忙着自己的活计,这时,锅里的馒头熟了,他轻松地掀开锅盖,一团雾气从锅里喷簿而出,老先生说:“小伙子,每天我天不亮就爬起来做早点,为的就是能看到这蒸蒸的热气,看到它,我的心里就舒服,这,也就够了!”“噢,我明白了,您说的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对!”我心里的疑团解开了,或许在饱经沧桑之后,在这路边架起一口锅,看一眼蒸腾的水气就是幸福。

我凝视着那徐徐升起的雾气:轻盈、缓和,在半空中凝成水滴,又下落回地面,附在花草的枝叶上,婉如海市蜃楼,在刹那间浮现,又在倾刻间销匿。这让我想起儿时的一段记忆,母亲用大锅为我蒸馒头,我总是抱怨它不如包子好吃,然而老爸却吃得津津有味。现在想想,大概是他看到母亲掀开锅盖时出现的蒸气了,在啃馒头时尝到了一种名叫“幸福”的馨香吧。幸福这东西,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天地间,环绕在我们身边,我们每天都在贪婪地呼吸,却对幸福毫无觉察,如今想想,那岂不是生命中的遗憾吗!有人说:“感动是一种养分。”

在我看来幸福也是一种养分,即使过了很久,物逝人非,事过境迁,然而那种幸福的感受却历久弥香,仿佛那晓岚在缄默中冷却成一滴滴晨露润泽着一颗干涸的心。

因此,在失意、困顿的时候,我会在晨幕中强迫自己光临那个早点摊,用心去观赏那团喷薄的雾气,给自己快要凉透的心加点温,提醒自己——锅里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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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年级写玫瑰花的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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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善心等都不同,所以心的纯净度也就不同。如果缺少养料,玫瑰就会枯萎,我们缺少了爱也会变的麻木。我真的很好奇,玫瑰瓣一层夹一层,我强行扳开它,却发现玫瑰无法恢复以前的样子;人心也是如此吧?受到了伤害便很难愈合,它需要外界的帮助。玫瑰的花瓣是不是代表你的感情历程?感情的积累真的很漫长呢!有扯下一片花瓣。却发现玫瑰并不象想象中的那么软,最深出是硬硬的,泛着浅黄;于是我想,再懦弱的人也会有一颗坚强的心吧?因为没有一颗坚强的心会很难茁壮成长。撕开花瓣,发现了玫瑰的内部纹路,还留下了痕迹――不要伤害别人,因为受到伤害的话,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他(或她)的心会留下你伤害他(她)的罪证。玫瑰花瓣层层包着的是黄色的花蕊――是我们守护的真心。这是人最最真诚的地方,最最圣洁,最最纯净,世间的情和爱都从这里出发,还掺杂着幽幽的玫瑰花香!人们常说真善美,并不指一个方面。真正美丽的人“花瓣很红,叶子很绿,花蕊很黄”,不是只靠自己就办得到的!

手上留有玫瑰的余香,沁人心脾!再美丽的事物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东西是永恒的吗?那是一种飘渺,虚幻的信仰。突然想起一句话:花落,是一种完成,请切勿以悲凉挡住它的去路(经典)恩,花总有一天会凋零,但,它来年还会再次盛开!就像有些人,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们的一切都会留下来,可在我们心里!

看着散乱的花瓣,我南出手帕,轻轻地把它们包好,说:已经足够了,你们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前面恩爱的两对夫妻,我想玫瑰的余香将留在心灵最深处,萦绕心头,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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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植物的作文:玫瑰花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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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盆美丽的玫瑰

你知道它是什么颜色的吗?也许你会猜想到黄玫瑰、白玫瑰、黑玫瑰。。。。。。其实它是一盆红玫瑰。玫瑰一般有5片叶子,椭圆形的,去掉下面那两片叶子,上面那三片就像一个“品”字。它的茎是绿色的,如果长得高而直,你就可以剪去这枝条,就能长出侧枝,这样,枝条就不会长得太高,而且变得歪歪扭扭,造型很美。它身上还有很多和针一般尖的刺,你如果碰一下,它就会扎你。可很疼哟!它的花苞呈圆锥形,开花后红艳艳的,真好看。这一段时间,玫瑰花要一天浇一次水,因为天气很干燥,玫瑰花红得像血一样。

花谢后,花垂下了头,因为小花觉得自己不美了,所以羞红了脸悄悄地垂下了头。如果拿很多玫瑰,把花瓣摘下来,往天上一抛,落下来时就像“仙女散花”,很漂亮。。。。。。

玫瑰花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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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玫瑰花的作文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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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里,有绿油油的小草,园里,有月季花、有桃花、有菊花,还有玫瑰花,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玫瑰花。

玫瑰花的叶子有一些齿轮状的小刺,枝干上也有许多小刺,与叶子上的刺不同,枝干上的刺是红色的,如果,你不小心碰到它,会扎得很痛,就好像要告诉大家不要碰它那高贵的身体。玫瑰花有五颜六色的花朵,有火红色、有金黄色、有紫色,蓝色等等。它长得是如此的美丽动人,它在花丛中是多么的耀眼光彩,让人看了,会情不自禁的喜欢它。

我喜欢玫瑰花,喜欢它那淡淡的清香,喜欢它那鲜艳的花朵,喜欢它那高贵的身躯。你们也一定会喜欢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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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朵玫瑰花作文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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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朵小小的玫瑰,用美丽的笑容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人们说我长得妖媚,所以是没有人愿意陪我一起走下去。我孤独地绽放着。

在两年前,我还是一个大大咧咧、无忧无虑的女孩,但是那时候的我并没有朋友。是一个连别人伤害自己自己受伤后还会微笑着对自己说:“她不是故意的。”,就像一个傻子一样,在给予别人温暖时自己已冰冷麻木。后来我发现,原来她们要的不是真心,而是她们所喜爱的东西,所以我刻意地改变自己。

我虽然是一朵并不完全长大的玫瑰,但是我已有了尖利的刺。我渴望温暖,所以拼命地往别人身上靠,却将别人扎伤。我本不想伤害任何人,但是渐渐地有不少人被我的美丽所吸引,而被我的刺所扎伤。我的粉嫩花瓣被这些人的鲜血染得通红。我开始迷茫,为什么没有人愿意真正陪着我?

一年后,我从原来那个暴力女华丽变成精致可爱的瓷娃娃,卖萌·可爱·天真成了我的代言词。我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们总喜欢捏着我的脸说:“你怎么这么可爱啊。”是啊,我伪装的孩子气与外表为我换来了这些,而我也丢失了最初的自己。

我终于明白人们所害怕的是我的尖利的刺,为了我渴求已久的温暖,我忍痛拔下我的刺,并洗去一身鲜红,刻意让原本的浅粉变成粉红,重新露出美丽微笑。我开始受人们的欢迎,并接受一切赞美。但是我累了,每天刻意的完美微笑和拔去刺的疼痛让我很累很累。我突然听见天空在对我说:“孩子,你累吗?”我还企图欺骗着那天空温柔的眼睛“没有啊,我很快乐。”天空说:“孩子,你现在可能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花,但从玫瑰的角度看,你已经什么都不是了。孩子,你拔掉了你的刺,这会是你的自杀行为,总会有一个人会欣赏带刺的你,可惜你不能有那一天了。”是啊,其实我没有必要改变自己,但是我就是这样固执,决定的事绝不后悔。

现在的我完美地应付一切,几乎在别人眼里是完美的代言词,但是只有我与天空知道:我的心与过去的我已逝,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外壳而已。看,玫瑰花枯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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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玫瑰花作文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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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植物数不胜数,有人喜欢默默无闻的仙人掌,有人喜欢雍容华贵的牡丹,有人喜欢香气四溢的菊……而我却喜欢玫瑰花。

它是红色的,是15厘米,它长着黄色的花蕊,跟月季花一样。它的根是个小毛毛。它的茎上面长着绿色的小刺,非常扎人。它长着红红的花瓣,美丽极了。

夏天到了,知了一直叫,小狗的舌头伸得老长老长,百日红笑了,这时玫瑰花开花了。刚开始玫瑰像宝石一样,过了几天,开了一点,像小酒杯一样。又过了几天,玫瑰花像魔法师的魔法棒一样盛开了。

这时风一吹,它摆来摆去,像小学生跳舞一样。一只蜜蜂飞来就被吸引不忍走了。我走过去闻了闻,真香啊!

它的作用也有很多,可以泡茶喝,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并且可以吃。

玫瑰花可真有用啊,我真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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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秋雨优美散文:雪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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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艺术理论家,中国文化史学者,散文作家

代表作:《笛声何处》、《一个王朝的背影》、《行者无疆》、《千年一叹》、《山居笔记》、《文化苦旅》、《文明的碎片》、《霜冷长河》、《出走十五年》等

--余秋雨

美丽的雪花飞舞起来了。我已经有三年不曾见着它。

去年在福建,仿佛比现在更迟一点,也曾见过雪。但那是远处山顶的积雪,可不是飞舞的雪花。在平原上,它只是偶然的随着雨点洒下来几颗,没有落到地面的时候。它的颜色*是灰的,不是白色*;它的重量像是雨点,并不会飞舞。一到地面,它立刻融成了水,没有痕迹,也未尝跳跃,也未尝发出唏嘘的声音,像江浙一带下雪时的模样。这样的雪,在四十年来第一次看见它的老年的福建人,诚然能感到特别的意味,谈得津津有味,但在我,却总觉得索然。"福建下过雪",我可没有这样想过。

我喜欢眼前飞舞着的上海的雪花。它才是"雪白"的白色*,也才是花一样的美丽。它好像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地面卷起来的。然而它又像是活的生物,像夏天黄昏时候的成群的蚊蚋(ruì),像春天酿蜜时期的蜜蜂,它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拥入窗隙,仿佛自有它自己的意志和目的。它静默无声。但在它飞舞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了千百万人马的呼号和脚步声,大海汹涌的波涛声,森林的狂吼声,有时又似乎听见了儿女的窃窃私语声,礼拜堂的平静的晚祷声,花园里的欢乐的鸟歌声……它所带来的是-阴-沉与严寒。但在它的飞舞的姿态中,我们看见了慈善的母亲,活泼的孩子,微笑的花儿,和暖的太陽,静默的晚霞……它没有气息。但当它扑到我们面上的时候,我们似乎闻到了旷野间鲜洁的空气的气息,山谷中幽雅的兰花的气息,花园里浓郁的玫瑰的气息,清淡的茉莉花的气息……

在白天,它做出千百种婀娜的姿态;夜间,它发出银色*的光辉,照耀着我们行路的人,又在我们的玻璃窗上扎扎地绘就了各式各样的花卉和树木,斜的,直的,弯的,倒的。还有那河流,那天上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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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玫瑰花作文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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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玫瑰,为什么呢?因为它有非常浓的味道,也是因为玫瑰花鲜艳,所以,我在家里摆了一盆玫瑰花。

玫瑰花,它的叶子摸起来很舒服,它的雄蕊是红色的,花瓣呢,向四周伸张,像一只小鸟在天空中飞翔。它的茎摸起来硬硬的、很舒服。

玫瑰花开的时候,有一股让人想飞起来的香味。有的玫瑰花开着的时候,一直对我笑;有的花开的时候都很害羞;有的花瓣把叶子都展开了,像一朵朵兰花,有时看着看着,就好像一颗红色的宝石。

这些花都有它们自己的姿势,个个都长得不一样,有时,我渐渐的感觉自己变成了一朵玫瑰花了!

我爱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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