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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段考法律在身边征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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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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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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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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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天能够快乐的上学、幸福的生活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一把标尺,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能做,它像一把张开的大伞时刻保护在我们的身边。

每天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阿姨就教会我们唱儿歌“大马路,宽又宽,警察叔叔站中间,红灯亮了停一停,绿灯亮了向前进。”我们就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能酒后驾车、行人不要乱穿马路。我们的出行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可是总有一些人不能很好的遵守这些简单的规则,造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今年暑假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文源路上遛弯,就看见一位25岁左右的叔叔从公交车上一下车就像马路对面跑,这时一辆出租车飞奔而来,将横过马路的叔叔撞飞出去好几米,当时那位叔叔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被120送到医院。如果那位叔叔过马路时能最受交通规则,按照信号灯指示行走,出租车司机能慢行,这场事故就不会发生。妈妈说:过马路,一定要最尊受交通规则,因为生命无比珍贵,家中有爱我们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

我想,遵守交通规则很简单,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惨剧,每一个家庭就不会再上演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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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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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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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三书香校园征文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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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喜爱的是玩具、汉堡;也许你喜欢的是滑板、炸鸡腿;但是,我喜爱的是书,书给我打开了一道神奇之门,带我到历史的云烟中穿梭,去体味水浒的英雄豪气;带我步行宇宙的浩瀚天地,去探索恐龙灭绝的原因,还带我漫游神州大地,享受祖国锦绣山川的秀丽。书,记载着热血英雄的光辉战绩,记载着中国数千年的悠久,还记载着一个东方古老民族的伟大崛起。因此可以说,书是世界上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小时候,爸爸常常给我讲中国的历史故事,可我总是不放在心上,渐渐地,我开始懂得了历史。书给了我更多的历史知识,慢慢地,我爱上了看书,书成了我的知己,我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还记得几星期前的一天,天空已经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乌云越来越厚,我捧着一本刚买的书,心情愉悦的走在路上。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连空气也有了沉闷的感觉。风屏住了呼吸,好像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我加快了步伐,向家里走去。云越来越密,路边的树叶静静的等待着什么。突然,一道银色的光芒划过天际,雨伴随着雷声倒了下来。我心头一紧,快步跑了起来。雨下得很大,好像是无数坚硬的钢针,刺在我的心头。我紧紧的护着书,可书的其中几页还是淋湿了。怎么办呢?我顾不上大雨,双手护着书,把它抱在胸前。雨积成了一个个水洼。天色越来越晚,我冒着大雨,大步跑向家。一辆疾驶的汽车从我身边驶过,溅起的水花湿透了我的衣服。风迎面扑来,我冻的直打哆嗦,我的心感到刺骨的冷,可是我还是紧咬着嘴唇,跑向雨帘中,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我那本书。雨渐渐的小了,可我的衣服全湿了,望着怀中安然无恙的书,我感受到了书给我的重大意义,从此,书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知己。

书能给我知识上的丰富,还给了我精神上的满足。它让我在”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看到了李白的思乡之情;在《示儿》中明白了陆游的爱国情怀;在三国中去体味群雄争霸的热血历史;在红楼中去体会儿女情长的缠绵和凄美。书,就是一个真实的人生。

书,将伴我终生,让我勇敢面对人生的坎坷,让我创造出一个个辉煌的成绩,让我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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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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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十分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某中学的三名学生,因犯抢劫罪而被 无期徒刑。他们都还是十三、四岁的一个也只不过是十五岁。他们作案没有任何动机,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最大的学生说:“我们去抢银行吧!能得到很多的钱。”其他的两个学生起始并不想参与,那个学生说:“放心吧,我还不满18周岁,不会判死刑。”三人便公然抢劫某银行被当场抓获,当法院判决三人无期徒刑时,那个最大的孩子还得意洋洋地对另外的孩子说:“我说吧,不会判死刑的。”多么无知的话!本应是花一样的年华,却要在监狱里度过,只因不懂法;本应是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要在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他们却误入歧途,跌入服刑的万丈深渊。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懂法,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同样是因缺乏法律意识,某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惨案。有一个同学剃了一个 光头,另一个同学想看他新剃的光头,但这位同学偏不许。两人因此发生矛盾,那位剃光头的同学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另一位同学的背部连刺三刀,导致那位同学当场死亡。当公安人员对凶手进行审讯时,凶手竟说:“叔叔,我不是故意的,放了我吧。”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如果这位同学稍微有一点儿法律知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这是我们当代中学生的悲哀。

人们都学习了法律,但最重要的是用法律规范自已的行为,而不只是停留在做嘴皮子文章。让我们将法律知识普及,人人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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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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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实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规,例如《森林保护法》,它约束我们不准破坏森林;《交通法规》,它约束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了《森林保护法》。曾经有许多的人到森林里乱砍乱伐,使得森林逐渐消失。但是实行了这个法规,我们就不用担心树木被一些想赚钱的商人乱砍乱伐,导致泥土流失,沙尘暴不断了。《森林保护法》的第六章告诉了我们,如果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森林,我们不仅仅是不砍伐树木,还要保护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时的拨打火警,不让森林严重烧毁。

1994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消费者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这个法的保护。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权利多着呢:消费者可以享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卖家卖个我们的东西不好或者是假货,我们是有权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商标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广告法……陆续公众于世。最近,国家又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2007年6月1日,国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我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个法规约束了我们不去歌舞厅,网吧,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多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这个保护法也约束了我们不能喝酒、抽烟种种坏习惯。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一种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美丽;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将伴随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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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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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法律制度逐渐完善,许多法律都在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以及我们生活的稳定。随着我国物质、文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逐渐进入我们的生活,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交通工具,因不合法使用交通工具而发生的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⑴。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人触犯了法律。

著名音乐家、电影人高晓松因醉驾发生事故,被交警查获并拘留,随后,高老师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再重考,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元。他因自己的侥幸心理差点回啦光明的未来,对他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⑵所以我们应当不做法律禁止的行为,维护交通的正常秩序,实现人车和谐,社会和谐。

不仅我的偶像会触交通法,我身边的普通人也会犯法。

我的舅舅酷爱做饭,家里的每个人都爱品味他做的佳肴,并给予好评。舅舅觉得自己在料理事业方面大有前途便进行深一步的钻研。谁知竟会发生出乎人意料的结果。

记得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舅舅去超市买做菜材料,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头部流血,司机吓得不知该怎么做,路过的一个行人及时地拨打了110、120,及时将舅舅送进医院进行治疗,病情不算严重,随后司机到派出所进行了笔录。事后了解到:舅舅横过马路时,急于想买到料理材料就没有走人行道,对自己的安全没有尽到责任,存在过错。由于天下大雨,司机在一定范围内看到了舅舅,并及时鸣笛、刹车,可还是撞上了,其不存在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⑶。所以我认为舅舅承担90%的责任,司机承担10%的责任。试想:不管事情有多大,舅舅有多爱料理,他都守法做事,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吗?这件事对舅舅来说是个教训,他意识到守法意识不容忽视,这样才能更好的钻研料理事业,更好的生活。

最近,秦皇岛市接二连三地出现闯黄灯事件,人们仅仅因为省出那一点点的时间,而无视法律的存在,不顾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从而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外国人在这方面做得很到位,他们的法律意识很强,具有较高的守法意识,因而道路交通事故及少发生。难道我们不应当具有守法意识吗?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法学专业,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懂得在法律的范围内做事,了解到怎样行使权力,如何履行义务,采取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当我们横过马路时,应当走人行道或过街设施,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马路。

法律所给定的内容必定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背道而驰。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遵守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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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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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普法工作多年,结识了不少优秀的普法工作者,戴姐是其中一位。

戴姐,名叫戴爱珍,是翔安区检察院未检室(未成年人案件监察室)负责人,以她为原型的“听戴姐姐说法”是翔安区青少年普法的特色品牌。2012年,她还被评为“福建好人”。虽然早就听闻了不少戴姐的先进事迹,但与她正式接触,是源于防性侵普法活动的合作。

2014年5月的一天,戴姐主动联系我,提议几个部门联合开展防性侵普法教育专题活动。她详细地阐述了策划该项活动的缘由与初衷:在办理了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后,她深切地体会到,只有把宣传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她起草了一份详尽的宣传方案,提出了“四个一”(即一堂课、一套书、一封信、一张问卷)宣传举措。很快,在戴姐的积极倡导下,由翔安区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与团区委联合开展的“抵御侵害,守护花季”防性侵普法活动在翔安区正式启动。

从此,我与戴姐的接触渐渐频繁,也常常被她勤勉敬业、不懈努力的精神所感染。在工作中,她总是追求做得更好些。在第一场防性侵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始前夕,戴姐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她联系上了开展这方面工作的专业组织——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组。原来,戴姐在备课时,不满足于她的办案经验,还从书籍、网络上查阅大量理论资料,而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她了解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设有“女童保护”项目组,这个项目组是2013年6月由一群有爱心的记者发起设立的。在开展活动的目的方面,我们与其不谋而合。通过深入了解,戴姐欣喜地发现该组织拥有专业的团队,设计了专业的教案、教材。此时,戴姐意识到,面对青少年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剖析一些性侵案例是不妥当的。于是,戴姐立即与“女童保护”项目组取得联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将我们的活动纳入其中。这样,我们的活动就有了专业组织的专业指导。2015年1月,在戴姐的倡议下,我们还邀请了“女童保护”项目组的讲师来到翔安区,对翔安区“女童保护”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从活动启动至今,翔安区共开展“女童保护”活动35场次,发放《女童保护》书籍3万册。

其实,作为检察院未检室的负责人,戴姐平日的办案任务并不少,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讲的,要做一件事情,就要竭尽全力做好它。所以,只要没有办案任务,她就会亲自去授课。据统计,“女童保护”三分之一的讲座,都是她讲授的。最近,她又与我商讨策划将防性侵课程纳入全区中小学必修课程中。她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开这项活动的覆盖面。在她的影响下,我们所有“女童保护”活动的志愿者都认为,防性侵普法教育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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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偶像——比尔盖茨初三优秀征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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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比尔的财产有500亿美元,很惊人的数字吧!可能有人会说那他肯定很享受吧!其实你错了!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世界首富没有自己的私人司机,公务旅行不坐飞机头等舱却坐经济舱,衣着也不讲究什么名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对打折商品感兴趣,不愿为泊车多花几美元……为这点“小钱”,如此斤斤计较,他是不是“现代的阿巴公(吝啬鬼)”?

一次,他与一位朋友前往希尔顿饭店开会,那次他们迟到了几分钟,所以没有停车位可以容纳他们的汽车。于是他的朋友建议将车停放在饭店的贵客车位。比尔不同意,他的朋友说:“钱可以由我来付。”比尔还是不同意,原因非常简单,贵客车位需要多付12美元,比尔认为那是超值收费。比尔在生活中遵循他的那句话:“花钱如炒菜一样,要恰到好处。盐少了,菜就会淡而无味,盐多了,苦咸难咽。”所以即使是花几美元钱,比尔也要让它们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另一次,比尔与美琳达来到一家墨西哥人开设的食品店,这里被公认是西雅图最实惠的商店,刚一进店门,比尔就被“50%优惠”的广告词吸引,在不远处的葡萄干麦片的大盒包装上的确写着这样几个字。比尔似乎不敢相信这个标价。

因为同样的商品在本地的一些商店要比这里的价格高出一倍。比尔想得知它的真伪,便上前仔细端详。当他确认货真价实时,才付钱买了下来,并告诉美琳达:“看来这里的确如同人们所说的那样,我今天很高兴自己没有被多掏腰包。”

在微软,比尔已经成为员工,尤其是一些新员工的榜样,他的作风感染了许多人。所以微软员工的朴素也是很出名的。这并不是说比尔吝啬,或是小气,他是在锻炼自己的意志力,也是在培养员工的艰苦创业精神,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这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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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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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就教我们“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那些歌谣,还有一些启蒙老师讲的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律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好习惯,不仅仅是给个人抹黑,而且还腐蚀你的心灵。渐渐的你也会犯错误。近些年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这便证明了青少年的心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绍兴县的一起绑架案,作案者是一位年仅17岁的未成年人。他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的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后来迷上了赌博。当时因为需要钱,绑架了一个9岁的孩子,向他的家人索要钱物两万余元,后来将孩子残忍的杀死。一位小孩迷上了上网,每天都泡在网吧,后因需要钱偷走了父亲2000元,10元不到几天就花完了,后来听说奶奶那里还有钱,就在一天的中午趁奶奶睡觉时,去奶奶那儿拿钱,后来怕奶奶醒来拿了一把刀就向奶奶砍去,把奶奶给砍死了。

爷爷听到声音,小孩想砍爷爷,后来爷爷也被砍死了,然后拿走了奶奶的钱。后来几天经过思考去派出所去投案自首,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那个孩子,记者问他:”如果还有下次,我一定不会做这样的事“说到这他的泪水不由自主地落下来。他还说:”以前奶奶最疼我了“这几件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要听家长和老师的教诲,从小养成好习惯。

总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我们还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要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样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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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三书香校园征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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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一直很讨厌阅读,不管爸爸妈妈怎么“逼”我,我都不肯拿起书本!因为每当看到那书里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就会犯困。那个时候,我觉得比起看书,看电视更加有趣。

直到一天下午,我家一带突然停电了,我在家里闲的无聊,于是将那已被我冷落很久的书搬了出来,因为它是我唯一可以消遣解闷的对象了,但是,那些厚厚的一本一本的书对于我来说还是太艰难了,它们如座座高山,让我欲攀又止,无聊随意地翻了很久,看到了一篇短短的文章,也许是彩图的诱惑,也许是真的太无聊,我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咬”掉它,是什么文章,现在已模糊不清,但它当时给我带来的乐趣却至今犹存。就从那时起,我发现原来只要你读下去,书上其实还是充满乐趣的,于是,我不再反感看书了,有时我竟还会想到去翻翻那些书。

是的,有很多事情需要尝试,才能明了,需要投入,才能兴致盎然,就如阅读一样,当我真正开始攀爬这座高山时,我发觉除了辛苦之外,还可以领略到平地上所没有的风景,原来看书并不会象我想象的那般无趣,那般单调!逐渐地,我改变了对书的看法,甚至越来越喜欢阅读了!

当我流连于书中那风光旖旎的景致时,当我沉迷于书中那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时,当我感动于那些或华丽、或朴实的文字下的美好情愫时,当我折服于书中那一段段睿智的哲理时……我发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阅读,迷恋上了阅读。

如今,只要有闲暇,我便会扎进书堆,从《诗经》《论语》到唐诗、宋词,从唐代传奇到明清小说,从莎士比亚到雨果,从郭敬明到韩寒,我无一不读,陶醉其中,为以前讨厌阅读的自己感到可笑,为爱上阅读的自己喝彩,从讨厌到喜欢到爱上,这期间不知经历了多久,也忘记经历了多少内心的挣扎,现在,我唯一记得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一直成长,一直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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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启事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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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用法守法的生动局面,由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日报社联合主办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有奖征文活动正在火热征集中,《厦门日报》“城市副刊”开辟专栏,择优刊登征文作品。

●征文内容:突出法治主题,结合自身或身边的人和事,阐释法制热点,抒发学法用法心得。反映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的生动故事;反映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心得体会;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工作者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典型事例。

●征文字数:体裁不限,字数1200字以内。

●截止日期:12月25日。

●征文奖项: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并将颁发获奖证书。

●征文邮箱:征文作品请发送至专用邮箱:zfk@xmrb.com。请注明“法治征文”字样,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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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三关于雷锋的征文:雷锋就在我身边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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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爱幼,团结互助本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而这一发扬由雷锋更好的诠释了——题记 初春乍到,一向喜欢绿色的我不由得早早起身去寻觅。走到阳台,被阳光拥抱了几个小时的壁台难免有些发烫,但出于习惯一伸手便缩了回来。阳光照的我小脸红扑扑的,心想:春天真的到了吗?今年的春天不免有些迟了,虽早已进入春天,但还是夹杂些冬日的寒冷。正要转身回去,抬眼一望便看到了那盆吊兰。前几天母亲本想为家里增添一抹绿,没想到它这么不配合,没几天就枯黄了叶子,毫无生气,令母亲实在失望,但这几天我出于“勤奋”好不容易看到它从底部冒出些新绿,但那抹绿难免看着有些脆弱,有些“单薄”,便转身离去,继续寻找。

靠近窗户,低下头俯视,想寻找些新的“线索”。轻柔的风吹的每一棵小树舞动着身体,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但唯独那棵古松,他沉默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风与他嬉戏。他身上的那抹绿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抹苍绿、墨绿衬得他好像个饱经风霜的“老人”,怜悯之情不时涌上心头,我摇了摇头,叹了声气,关上了窗。 打点好家里的事便走出了家门,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呼了出来,眼前还是一片白雾,那双白皙的小手早已被冻的遍布了血丝,心中迫切想要寻找的绿在哪里啊? “叔叔阿姨,请你们排好队,为我们做个好榜样吧!”银铃般稚嫩的童声引起了我的注意。小黄帽,红领巾,不免勾起了儿时的回忆,想起了以前也做过同样的事,嘴边淡淡的露出一抹笑容。

紧走了几步,想看看究竟。一辆车来了,人们自觉的排好队上车,原本黑压压的一群人顿时变得整齐起来。看来效果真的不一样啊!心底渐渐产生敬佩之情。一阵阵的童声一直环绕在耳边,眼前的小事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位身着绿色衣衫的人,从车上将一位老奶奶扶了下来,搀着她过了马路,还对她说了些耳语,便消失在人群。等我缓过神,脑海中一个字浮现了出来“绿”。“对!绿,绿!”我兴奋得差点没喊出来。他消失了,有些失落。

正当失落之时突然想到:其实雷锋就在我们身边,而中国有着许多像雷锋的人啊!2011“感动中国”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们-----胡忠、谢晓军夫妇。他们在高原支教12年,没有怨言的在四川藏区建起第一座孤儿学院,让孩子们离梦想更进一步,更在一个地境偏远,条件艰苦的地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爱的天地。胡忠有一段话一直影响着我:“我抛弃一切到这里来,我把我的老婆孩子带来。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门进来一个强盗,他拿着刀要捅你们的时候,第一个为你们挡刀的人绝对是我。当你们不听话的时候,我跪下来求过你们,求你们听我的话,我们虽然是无依无靠的孩子,但我们是脚踩在地上的人!”铿锵的话语虽带有一些愤怒,但其中夹杂着胡忠对这些孩子深深的爱,虽没有血缘,但他们的爱早已相融。这一段话感动了我,感动了中国,而他们不就在我们的身边吗?

那抹“绿”不就是我要找的吗?它那么美,带着活力,带着生命,更带着希望。它不像吊兰的新绿,脆弱,单薄;也不像古松的墨绿,绿的那么深沉。原来绿就在我们身边,雷锋就在我们身边。我顿时兴奋起来,原来春天真的到了,这是春天的力量。望向那一排排茂盛的斜柳,显得那么绵长。我相信,不久这抹绿将会蔓延在中华的土地上,会有一个个像雷锋的人涌出,我多么想做绿海中的一片绿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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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500字初三优秀征文:浓浓的亲情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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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世界上最美的感情之一,我被包围在浓浓的亲情中,渐渐被爱融化,幸福的滋味充满心头。

晚上,我躺在床上不久,就忽然巨烈地咳嗽起来,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嗓子像针扎一样痛,妈妈被我的动静惊醒了,她一骨碌爬起来,披了一件单薄的毛衣,就急忙跑了过来妈妈不安地问:“你没事吧?“我摇摇头:“不用担心!”可妈妈轻轻拍了拍我,说:“今晚我陪你睡吧”说着,在我身边躺下,安慰我:“睡吧,快睡”半夜,我没有缘由地又咳嗽起来,我本不想打扰妈妈,但是妈妈的听觉似乎特别灵敏,她拉开灯,屋里顿时亮得剌眼,妈妈拿了药,接了一杯热水,关切地说:“把药吃了”我抬眼看了一眼表,已经十一点了,妈妈也有困意,接连不断打呵欠,我不免有些愧疚,忙说:“妈,你去睡吧!我没事”妈妈坚定地摇了摇头号,重新躺下,妈妈轻柔地拍着我,我也很疲倦,不知不觉进进入了梦乡。

早晨,我睁开眼,已经6点半了,我很惊异为什么这么晚妈妈还不叫我,妈妈似乎读懂了我的心思,带着歉意说:“我看你昨天晚上半宿没睡,想让你多睡会,别怪我好吗?妈妈的样子象个做错事的孩子,我突然感到一股暖流涌入了我的心田,我有些哽咽地说:“妈,应该我向道歉呀!”“快点儿睡会儿觉吧!”我当然明白,妈妈也一夜未眠呀!

放学回来,刚进门,妈妈就凑上来,问:“中午带的药吃了吗?我点了点头,回到屋里姥姥又拿了几片药走了进来:“昨天晚上我听你不住地咳嗽,是不是感冒了?吃点药吧!我顺从地吃了药,过了一会儿,加班的爸爸回来了,他边吃饭,边问我:“昨夜折腾了一晚,今天困不困?明天中午带点药。”听着这些关心的话语,回想着以前的点滴,我不禁眼眶湿润了,这就是浓浓的爱,浓浓的亲情!

生活里,亲情把我紧紧包围,不管发生什么,都有亲情在保护我,我真得就要在这浓浓的亲情里,融化,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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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运动会征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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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我们学校举行了第七届校运会。

周三上午,举行了隆重的开幕仪式。虽然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但我们的运动激情仍然在燃烧。看!开幕式开始了,首先走过主席台的是国旗方队,他们高举着鲜艳的五星红旗,迈着整齐的步伐,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接着走过来的校旗方队,鼓号队,裁判员,最后到运动员出场了!他们斗志昂扬,喊着整齐的口号,都想着为自己的班级添光彩。校长宣布开幕后,迎来的是歌舞表演,有健美操,武术表演等。精彩的节目让我们应接不暇。

下午,校运会正式开始了。运动员们个个摩拳擦掌,毫不示弱,脸上露出必胜的表情。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初三女子100米赛跑。比赛考试了,只见她们四个人蹲在起跑线旁,做着准备运动。裁判员“啪”的一声枪响,她们就像脱缰的野马一直往前冲,个个都使出浑身力气。但是,让我们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跑在第一的女生突然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在了鲜红的跑道上,全场一片沸腾,看着她那痛苦的表情,我们原以为她会放弃这次比赛,没想到她毅然爬了起来,拍拍膝盖,继续往前冲。虽然她没有拿到名次,但最终还是坚持跑到了终点。她那种不怕挫折,坚持到底的精神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在前两天的比赛中,有人为了成功而喜悦,有人为了失败而伤心,终于迎来了最激动人心的4*200米班级接力赛。接力赛的最后一棒是我。发令枪一响,第一棒的温保怡像离弦的箭,一下子冲在了第一名,第二、三棒的同学都是在第一。近了,近了,马上到我了,我的心里像装着一只兔子一样,砰砰乱跳。我接住了接力棒,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前冲去,到了最后冲刺了,真是天时地利不合啊!脚扭了一下,差点摔倒。后面的同学追了上来,我心里很难受,但想到了所有同学对我的期望,我坚持冲到了终点。得了第二名,真遗憾!

这次校运会,有喜有悲,但更让我懂得了坚持,即使明天会失败,我们也要不懈去努力,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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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优秀征文:电话那头的母亲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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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无眠夜晚,又是一个泪水浸湿的枕头,我想我的妈妈了。

门外的争吵声开始蔓延,那一句句刺耳的话,那一个个既熟悉而又觉得陌生的亲人。

弟弟的不懂事,爸爸的无奈,也许他们都值得体谅,但为何给我伤害?找个说服自己的的理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不要为了回报而去付出,不要为了爱而去伤害。

可此时的我是那么的空虚,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要走哪一步。那激烈的争吵,已让我心疼,而我又能怎样。

“你们能不能安静点!我明天还要上学”说出违心的话,我的心想的并不是这样,我多么希望我的爸爸妈妈能够互相的爱彼此,而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伤害彼此。话既已出,也没有必要在为自己解释。我关上门,躺在床上,让泪水尽情的流淌,让心更加的难过。

本以为接下来还要有更激烈的争吵,但门外次时是那么的安静,静得出奇,静得可怕我屏住呼吸,停止哭泣,静静的听着,那是妈妈的哭泣声吗?怎么了?平时坚强的妈妈怎么会哭了。

我乱了,不知道妈妈为而哭了。妈妈永远是孩子的保护伞,但这次。

突然门“啪”的一声被关上了,我手忙脚乱地在电话上乱按,到底妈妈的号码是多少,我焦急的等待。

“嘟 嘟 嘟”

“喂,妈妈,你怎么了?“

“你是不是打错了,我不是你妈妈”

“对 对不起,我打错了”

“嘟 嘟 嘟”希望这次是妈妈

“你是?”

“妈妈,是我啊,你怎么了”

“没 没事拉,只是觉得对不起你们,给不了你们幸福。”说完,妈妈又哭了,那声音不泰山还要重,压在我的心底。

“妈,不哭了,好吗?虽然没有富裕的生活,但只要我们努力,开心就好了,答应我,别勉强自己。”

电话挂了,却把我停留在那一秒,妈妈,电话那头的你,真的让我很心疼,你的泪水。

那晚,不知何时睡着,隐约记得那半夜做的梦,和你手牵手,而爸和弟弟都在我们的后面,慢慢地走在沙滩上,让爱化成春风吹拂大地,温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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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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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单位组织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在摆满各式各样宣传书籍的桌子上,我随手拿起一本长方形小册子,很随意地翻开一页:是漫画,一幅简笔画底下配着一行字“请不要怪罪他们……”这书有点意思,于是,我从头看起。书名叫《爱与责任的传承》,第一页是故事《当有一天他们变老时》,内容是以清新的绘画搭配简短插字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人从婴儿起至成年的整个成长过程中,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给予的无微不至关怀,但有一天,你会发现,父母突然变得健忘、啰嗦、行为像个小孩子,他们在慢慢老去,此时,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陪伴,牵着他们的手,就像“当年他们牵着你一样”。读到这里,我发觉漫画触动我的心了。漫画集后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还没开始读后面那些像蚂蚁扎堆似的密密麻麻的条款,来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老人,漫画已经告诉我:尊重与爱就是对于老年人最大的保护,也是我们作为成年人该负起的责任。

在单位,我负责的工作就包含普法宣传,因为所处的位置是在最基层,接触到的都是朴实的群众。刚接手工作时,我总是干劲十足地发书给大家,认为多发几本书就可以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更多人。然而,几年的工作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受文化程度、环境因素的限制,真正会去读普法书籍的人并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发书给一位大妈,拿着书,她开心地说:“这本书好厚,卖废品时可以多占重。”听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到底怎么做才能达到普法的效果?从那本普法漫画集我得到些启发:普法,要先“打动”人心,吸引关注。后来,我与同事将购物袋、雨伞、扇子这些实用物品与普法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在一场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活动中,宣传单被一扫而光。答题时间一到,我们被人群包围,一部分人被告知答题的答案错误时,就拿起宣传单继续学习。“原来,人民调解是这样的呀!”“还可以免费打官司,这么好!”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拿一份奖品,学一个知识,有一种意识,我觉得我们的普法活动格外有意义。

今年重阳节前,我3岁的儿子被电视上的公益广告所吸引,看完后问我,重阳节是什么节?我又想起那本漫画集,孩子喜欢看绘本,于是我拿出那本漫画集和他一起读,在他小小的心灵播下一颗种子,把敬老孝亲的理念传递给他,因为,法治意识须从小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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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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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

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

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

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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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在我身边征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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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原来竟如此的脆弱,生命原来竟不允许反悔。

是的,人的一生中能有几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呢?哥没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法律的严肃剥夺了你生存的机会。只是这一次机会的剥夺,你的归宿就局限在了一只狭小的盒子。我无论如何都难以想象出,在这么一个小小的盒子里,你是如何的蜷缩,怎样的伸展。

在这个物质的世界里,一个鲜活的生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物质实现了转换。虽只改变了存在的状态,但这么一个转变过程却得到法律的襄助。平凡的人可以有权利选择死,但没有权利选择死的时间,没有权利选择死的方式。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法学家为废除极刑而疲于奔命。的确,我们痛恨的是残忍的犯罪事实,恶心的犯罪行为,可耻的犯罪动机。我们痛心的是犯罪者,你曾经善良过,曾经有过梦想,你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去承受自己能够预知死亡结果而且要真切的感受那份痛苦。我宁愿你是白痴,你不明白死亡的痛苦,就没有了畏惧,在不经意中失去了生命。那样对于关心他的人也可以把这一切归于天命,而不用在此深深自责。但现实的法律却是相反,白痴不用去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你,必须承受分离,选择死亡。

32岁的你,人生的历程就此提前结束。写下这个文章不为纪念你,真的,你的的确确错了。只为一种亲情,一种近似溺爱的惋惜。如果,如果,如果我可以把你影响,我想你做和我一样的循规蹈矩的凡人。但是,我没有办法影响你,我心虚地把这归咎与我们道不同,我无法为你谋划人生。我为自己的不开心感到些许释然,感觉那样我也为你做了什么,哪怕除了难过,我几乎从没有为你付出过什么。

哥,我想你是不会记怪我吧,象我这样的人宁愿在你去了之后每年的年饭摆上你的一副筷,却不愿在你错误之前和你相处一天,哪怕只是一天。我们将关心停留在心里。在某个良心发现后的反省自责和深深懊悔中,我们执着地坚持中国人情感的含蓄习惯,在你的错误中保持缄默。或是抽身转去,把自身置于安全地带。是中国人的意识让我没有了选择,除了选择难过。

对于你,哥,你应该高兴,你成了我们全家关注的焦点,这是你最大的愿望和以往从未得到过的。我们都为你难过,我们都为你担心。当我们拿出了决心,真诚地想为你做点什么的时候,你去了哪里?你为什么沉默?

看着你居住的小盒子,我哭着告诉别人,关心家人吧!我家已经受到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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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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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着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着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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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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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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