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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汇总20篇)

《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的关于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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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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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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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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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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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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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了这本独特的书,在书中,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看完后,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因为人物悲惨的身世而流泪,更没有因书中的情节而大发感慨。这次,我陷入了沉思……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其实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生命。还记得和孩子们学习完《生命 生命》后组织的一次主题班会,核心话题是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又为什么而活着孩子们踊跃发言,有的说为理想而活着,有的说为知识而活着,还有的说为国家的美好未来而活着,真的是这样吗?我读完这本书后,渐渐认识到,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为其而活着。当然,梦想、抱负、知识、财富等也都是美好的,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吗?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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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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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之后再重新看回夏至未至,揪心的感觉依旧。唯独改变的,大概是身边那些抵御不了岁月变换的风景,还有那些本来就不属于自己世界里的人。

立夏这个角色,因为郑爽要饰演剧版的她,让我有了很多分的怜爱。也许普普通通的她并没有太多奢望,但是她的世界却因为突然走进来的许多人而变得无比复杂。香樟树下的年少轻狂已经随着闷热的空气蒸发,最终立夏没有和傅小司在一起真的是最大的遗憾了吧。小四就是喜欢写得那么悲伤,当年揪心到我无法呼吸(笑。

现在看起来,依旧觉得难受。只不过,长大了之后觉得,那种不痛不痒的无奈显得更无以复加。

期待剧版的夏至未至,期待我的立夏小朋友。期待你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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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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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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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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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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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边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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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触《边城》,是听完的。夜里打开手机,演播室里安静温柔的声音缓缓流入耳朵。心中的边城总带着一抹蓝,浮现在遥远的地方,江水流过,慢慢地洗却人们的悲欢离合。而在世事之后,江水继续流逝如同逝去的时光和没有结局的边城。黄磊有首歌叫《等等等等》,讲述的就是边城的故事。“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着他的承诺/等着他的回头/等到了雁儿过/等等到最后都忘了承诺”。

虽然是一个很简短的爱情故事,但是文中一个爱字都没有出现,因为爱已经落在了字里行间。翠翠听到二老的歌声后说的话“跟着各省摘虎耳草”,一次次羞涩的低头和脸红,都是少女心中对爱情的美好幻想,晶莹剔透不掺杂泥土和石块,没有所谓的门当户对,二老爱上了翠翠宁愿放弃碾坊而去守渡船,不需考虑家庭与出身,一切都简简单单,爱或不爱,一句话便明了。

一直不太理解翠翠的含蓄懵懂,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最后的悲剧,没有家世门第的束缚,也没有风云变幻的动荡,翠翠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在碧溪岨守着渡船,等着心上人的回归。我起初十分不懂她的心理,直到看到一部电影中所说“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勇气说出来的”,我便理解了翠翠,不再惋惜她的隐忍和羞涩,而是喜欢她真实的纯真、含蓄。

黄永玉曾以傩送与翠翠的初见情景作为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最是那回眸不生娇羞。这样最简单的画面在人心上已是五彩缤纷。此后的这便在翠翠心中扎了根。端午节变成了翠翠最爱的节日。那简单的端午,便是日后回忆起来都是甜的。

更爱的是沈老的文字,淡雅柔静又如同江水中的浪花,轻轻地拍着岸边的石墙,,慢慢地浸润,磨去浮躁,进入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平淡如水确自有芬芳,慢慢引入一个安详之地,渐渐沉没。

最后引入沈老的话作为结束:“我一辈子走过许多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确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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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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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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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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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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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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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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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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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的白天,我开始了看《摆渡人》,我一直觉得一本书,能够在网上和线下获得大家的交口称赞,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周六一天,加上周日半个上午,我又快快地看完了这本震撼人心的小说

晚上,我也在宁远楼参加了一场读书会,读书会的主题的《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一个女生分享了一本中国精神分析学派的领军人物武志红老师的《为何爱会伤人》,让我看到了从依赖到觉醒到人格成长的路径。女生也结束演讲的时候,讲了一句话,也坚定了要写一篇关于《摆渡人》的读书笔记的想法。

她说:没有谁会一直会为你的人生负责,他们只能陪你走完一程,只是你的摆渡人,真正对你的人生负责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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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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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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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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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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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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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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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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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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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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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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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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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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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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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好啊!”奶奶也常常对我说。寒假到了,我这个“小书虫”可得多读一些书。这不,爸爸给了我一本《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风云并起、三国鼎立的故事。书中有许多英雄豪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古道热血的张飞、乱世的__雄曹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忠义勇敢的关羽。

《三国演义》第一回就说的是关羽与刘备、张飞三人桃园三结义;又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刮骨疗伤而毅然镇定。他那勇敢忠义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但是《三国演义》里最聪明的人物还要属诸葛亮。当初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便一心一意地辅佐刘备,夺荆州,出谋划策使孙刘联姻。他真是神机妙算: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三国演义》第一百零四回我反复读了许多遍——诸葛亮死后还用木像吓退了司马懿。他的机智可是令常人望尘而莫及的呀!鲁迅先生曾经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这样评价诸葛亮:“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诸葛亮最令我佩服!

诸葛亮说过“怠慢则不能励精”,我以此为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告诫自己做事要快些,不能拖拉,慢了就做不好了。以前,我是一个做事拖拖拉拉的人,半个小时能写完的作业,我常常拖到一个小时写完。但我认识了诸葛亮之后便立志做一个像他一样做事迅速的人,把做事拖拉的坏毛病改了。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还让我得到了许多启示——我要像关羽一样忠义勇敢;像刘备一样重情重义;像赵云一样忠心耿耿……这本书,真对我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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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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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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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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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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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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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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