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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精选20篇

《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的关于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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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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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观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不错的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白夜行》,突然对推理小说产生了兴趣,故事很长,刚开始的时候感觉每个章节的连贯性不好,一个故事跳到另一个故事,前一章说的是这几个人物。后一张就出现完全不相干的人,感觉有点看不下去了,但是读着读着所有的章节都会联系到一起,觉得每一个段落都有伏笔,都是围绕着两个中心人物,在他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看到一半的时候真的很想看看结尾到底会怎样,两人的命运将会如何,终于忍着看到最后,推理小说真的有很大的吸引力,有的结局完全超乎你的想象,但我觉得结果不是重要的,关键是在看小说的过程中引起的思考,每个情节仿佛都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影像,每个章节都引领着你想看下一个章节。

看完小说之后我又看了电视剧版的,是由山田孝之、绫濑遥、柏原崇主演的,总感觉和小说有些不同,小说中男主角桐原给我的感觉就是什么都会做,很神秘,很黑暗。而看完电视之后觉得桐原其实很善良的,反而对桐原有种同情,把所有的罪恶都拦在自己的身上,让心爱的人永远幸福,守护心爱的人,可能是电视剧的导演对桐原带有感情色彩吧,不过这点小说的最后感觉也有所体现。总而言之,是一部很好看,很值得推荐的小说。听说《幻夜》是它的姐妹篇,准备也拜读一下。

小说简介:

《白夜行》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被众多“东饭”视作东野圭吾作品中的无冕之王,被称为东野笔下“最绝望的念想、最悲恸的守望”,出版之后引起巨大轰动,使东野圭吾成为天王级作家。2006年,小说被改编成同名电视连续剧,一举囊括第48届日剧学院奖四项大奖,与图书一同为作家带来如潮好评,使他成为日本、韩国与中国台湾等地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句象征《白夜行》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事件片段如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爱情之中悲切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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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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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知道《海底两万里》这本经典名著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次刺激精彩的冒险之旅——主人公在坐船遇难时,“鹦鹉螺”号潜艇艇长内莫船长救了他和仆人还有一位捕鲸手。好客的内莫艇长带他们去神秘的海底参观。最后“鹦鹉螺”号不幸遇难,沉入水底,潜艇里的每一个人齐心协力,奇迹般的获救。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千姿百态的动物。瞧那鲷属剑鱼,身披着蓝白相间的衣服,游起来似飞机一样快;瞧那海豹,举止是多么优雅;瞧那极乐鸟,它让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在依山傍水的树林中,美丽的极乐鸟在自由自在的翱翔,它们摇动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天空中一起一伏的飞着,好似颜色鲜艳的风琴……

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的乐观。为了不想在海上待太久,他们产生了逃跑的念头,虽然制定了精密的计划,可因为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了计划,最终以失败告终。凡尔纳并没有因此而气愤,而是乐观开朗的安慰他的朋友们。这让我想起有次考级。那一次的钢琴六级考级,我只得了良好,离优秀差一步之遥。因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现在知道了之所以没得良好,是因为练得不熟炼,所以我没有资格垂头丧气,要挤出时间练习,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海底两万里》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深刻的道理,真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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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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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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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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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了原著小说,书中其实是明里暗里设了这么几对矛盾对手来展开的。

一个是侯亮平和同校同系学长祁同伟之间的暗战。祁同伟是一个贫苦出身的官员,为了升官发财,热衷权钱交易,翻云覆雨,心狠手辣,是这部小说中最强的反派,他代表着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官员,搞特殊化、小圈子、利益链等,他视人民为对立面。

一个是沙瑞金和高育良之间的空降干部与本土政治势力的角逐。高育良是典型的学院派干部吗,理论知识丰富,引经据典,擅长诡辩,是那种笑面虎和深藏不露的政客,他可能不屑金钱和美色,却重派系,搞平衡,旁敲侧击,滴水不漏的打击政治对手。唯上不唯实。他的腐败是那种“雅腐”,是善于玩弄权术的大老虎,他视人民为理论武器。

还有一个是陈岩石和赵立春之间的老革命和大老虎之间的对立。陈老是革命理想主义者,为了党和人民,可牺牲,同样,也可以和贪官作斗争,他可以说是一种化身,痛心疾首腐败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的危害,又亲力亲为的坚持反腐,天不怕地不怕,正是这样的人,带给人民一种期望和希望。而赵立春,便是那种被权力腐化的最严重的干部,他的作风让整个汉东省的政治生态腐烂不已,官商勾结、派系对立、懒政成风。他视人民为上升的阶梯。

在这三组较量之外,更是描画了一种另类的干部: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这种强势干部政绩斐然、能力突出,是不可多得实干型干部,同时又是反腐意识薄弱的干部,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组织建设,以致于让身边的下属成为腐败的常客和懒政的温床。

可谓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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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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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日,读了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电子版,心灵受到了极大地震撼,引发我重新审视和思考“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自己有颇多感受,与大家分享。

《活着》主要以中国封建文化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福贵有着封建社会公子哥一切劣迹的青年,从旧社会开始,历经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之初,使其主人公的一生成为一部浓缩的中国现代史。作者余华先生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细细阅读这部小说,令人忍不住煽人泪下,作者虽采用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读者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活着》主人公福贵一生历经了诸多劫难,最后,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相互体贴、相互疼爱,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人为什么而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们不禁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关于这个话题,作者余华先生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便面临着死亡,生死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逃不脱。遗憾的是,在没有受到疾病威胁的生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还有死。于是,一切的精神专注于俗世杂务,比如:绞尽脑汁地谋取一官半职,为蝇头小利而惨淡经营,为鸡毛琐事而耿耿于怀,为相貌平平而自怜自艾,陷于感情的泥沼里不能自拔……这时,人们往往不会去深刻地思考生命还有什么意义,不会去想生命的短暂和宝贵。

《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福贵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先生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所以,我们活着的人应该为今天拥有生命而庆幸,为拥有时间而欢欣!不要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弄得烦恼不堪,不要让一些负性情绪长期主宰自己,不要陷于并不值得的感情漩涡里浪费生命,也不要纠缠于过去的事情上悔恨不已,我们唯一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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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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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着这本被许多国家翻译成的《活着》,像是捧着一颗朴实淳厚的泪滴,明亮但是飘荡着浑浊的埃土。细细读后,感动不已。

余华笔下的"福贵"以自述的口吻向读者展现了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及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一个纨绔子弟因为种种玩世不恭的行为导致沦落为一个穷酸劳苦的农民。本满满的家,亲人却一个接着一个地离去,留下更多的是悲苦的离愁。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活的希望,继续坦然生活。

也许命运的惩罚过于残酷,先使"福贵"倾家荡产,失去了财富与地位,之后再断了他的陪伴与幸福。命运的安排,可能总是有些不尽人意,但活着,坦然地、乐观地活着,才是我们的追求。

梵高与命运的搏斗、苏格拉底对真理的渴望、狄更斯对生活的态度等都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告诉我们前进的目标以及奋斗的方向。一个人的一生是汗水与苦难打造起的精神堡垒,没有层层的磨砺和坚持就会使堡垒一塌涂地。生命是有离别的见证,生活是有坎坷的伴随。当一步又一步地走向自己想到达的巅峰,但又不小心一落千丈,此时应静放平心态,放手一搏。

曼德拉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苦难伸出魔爪使他贫穷潦倒。他从小就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目睹当地大酋长解决部落争端时的无能为力,但他不在乎世上的飞短流言与压迫,顽强地活着,点亮心中的明灯,和"福贵"一样有始终不变的信念:活,为自己、为家人、为一切美好高尚的事情而活!

《活着》这本书以真切的描写将"福贵"这个人物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其中让人深受感染的地方是老人在拉牛耕地时喃喃道自己亲人的名字,同时鼓励自己像老牛一样勤劳,表达的是他对家人的思念,体现了他的执着与坚持。

移情换景,在学习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遇到大的困难却总是畏畏缩缩不知道向目标前进。生活的态度应当是乐观和知足,但绝对不等于放纵自己。活着,更应心怀信念与激情,活出真正的精彩。

从余华的作品中,我读到了民风的朴厚,但也见到了不少旧时期的坏习俗。世界存在着真善美,也少不了假恶丑。我会时刻记住余华的一段话:"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正是作家的真情写作,让我领悟到生活和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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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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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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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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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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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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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水浒传》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的林冲误入白虎堂被抓时,我不禁有些为林冲心痛。林冲的遭遇应是让人怜惜的、同情的,可也是让人气愤的,气他的一直抱有幻想,愤他的一味忍让、不知进退。想第一回的教头王进是何等聪明,心知惹高俅不起,在高俅手下再干下去必会遭其暗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身为王进同事的林冲对王进的事不可能不知道。

可悲的是,林冲看不穿,只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自欺欺人。第一次,高俅养子高衙内意欲调戏林冲的妻子,被林冲抓住,林冲看在高俅面上,饶了高衙内一次,已过宽容。自那时起,林冲就应该防备高衙内等人再起歹心,可他没有,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没发生什么事,高衙内便再不会来打他妻子的主意了。可天不遂人愿,林冲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天下太平,而是再一次的算计。

第二次,高衙内利用陆谦将林冲的妻子骗到了陆谦的家中意图强__时,林冲又再次及时赶来,书中写到“林冲见说,······跑到陆虞候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子关在这里!“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林冲上得楼上,寻不见高衙内,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点污了?“娘子道:”不曾。“······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

可是这次书中对林冲表现的描写却是让人沉思玩味的,首先,林冲赶往陆谦家之前,已知妻子已被高衙内骗到了陆谦家,危险非常。在赶到陆谦家后不是施展自己的功夫把门踹开,去抓住高衙内痛打一顿,而是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喊自己的妻子来开门,这是为什么?之前那个焦急赶往陆谦家的林冲怎么突然这么冷静了?往坏处想,假使此时林冲妻子正被高衙内抓住强__,无法来开门时,林冲是否会一直等下去?其次,林冲上得楼来找高衙内,高衙内只是刚刚爬墙逃走,以一个正常男人的思维必然会是追上这个流氓无赖痛打一顿,而且以林冲的武功来说的话,追上高衙内不是一件难事,可他并没有要去追高衙内的意思,只是象征性地问妻子“是否被玷污”,表示了一下关心。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追不追高衙内的底线就是高衙内是否玷污了他的妻子吗?再次,他得知陆谦也参与了此事后,便把愤怒迁移到了陆谦身上,欲杀陆谦而后快。让人明白了,原来林冲也是很愤怒的、也是敢杀人的,可是他对高衙内的恨是否应该比对陆谦更深一些吧!他为什么没有想过去杀高衙内解恨呢?我想他应该不是没有想过,他不是不想,恐怕多半是不敢,因为他心里在怕!至于怕什么,我想大家应该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样的田地,再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已经不可能了。摆在林冲面前的选择也已经不多了:要么惹不起躲得起,辞去教头职务,离开东京这个是非之地;要么报了仇躲灾避祸,远走他乡;要么老老实实将自己妻子拱手送人,自己继续龟缩着过日子。这几条路路冲都没有选,仍旧是一味地抱着幻想,认为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个受害者不再追究也就算了,你们只要不再找我麻烦,大家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已经成为那些人欲望横行的绊脚石,不除掉你林冲,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况且那些人的势力是如此之强。林冲的悲惨命运在林冲第二次救回妻子时已经注定,本来还有改变的可能,可是林冲一直在自己的幻想中自欺欺人,不愿去选择面对罢了。可叹啊,好汉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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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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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是充满快乐的!一起坐在地上玩丢手绢是多么有趣,把芭比娃娃放在桌子上开启茶欢会是多么欢快,和伙伴们一起捉迷藏是多么令人难忘!这些美好的回忆都一直在我的百宝箱里存放着,如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对童年又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故事十分让人同情。他的童年在姥爷家那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受到许多打击而被深深震撼。他看到了姥爷、舅舅们丑恶的一面,他们因为家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彼此殴打谩骂。他尝到了被柳条抽打的痛苦,甚至被打到昏过去。在这里,阿廖沙过的是一种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生活。但他却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极的寻找着正能量。

善良的姥姥总是给阿廖沙带来温暖。她给他讲故事,让他感到温暖;她的舞姿和歌声给阿廖沙带来无比快乐;她在维护他时,是如此的勇敢。她深爱着阿廖沙,也深爱着这个大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即使那些人做了许多不正确的事情。她的善良像冬日的暖阳,温暖着阿廖沙,也在阿廖沙灰色的童年生活中放出灿烂的光芒。他是阿廖沙不幸生活中的正能量。

朴实的茨冈是忠实的朋友。他勤劳仗义,在老爷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他的胳膊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每次都会这么做。他就是朴实可爱的、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他也是阿廖沙悲惨生活中的正能量。

这些正能量是高尔基先生真正想传达给我们的,他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处在多么糟糕的环境中,只要我们不失去生活的动力,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正能量,我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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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理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读后感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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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我是数学天才

我却盘桓在尘世外

没有死的理由更没有活的欲望

在决定自己了结一生时

你们的到访,惊艳了我卑微的灵魂

美丽的外表下是惊恐的逃避

旧情的纠缠,经济的盘剥

引发暴力夺命

突如其来的厄运将你们逼入绝境

我凭借超人的数学逻辑

为自己挖好了坟墓

义无反顾地走进自己铺设的去路

引领你们开始摆脱厄运开始新的幸福生活

我越坠落,你们越自由

静等黄土将我掩埋

献身给我的至爱

微笑着离开

不,不,不

意外之外的意外

数学天才遭遇物理天才

昔日同窗将真相剥茧抽丝般呈现

所有的逻辑付诸东流

却换回你们不堪承受的负累

一起陷落沉沦

我在悲苦的嘶吼中

呕出泣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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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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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是要用爱的感情来教育我们,生活中的母子之爱,父子之爱,朋友之爱,师生之爱,对我们来说都非常重要,《爱的教育》就是要把我们培养成一个性格完善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爱国爱民的好公民,这也就像我们陶校长所说的那样:要学会做真人。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的作家亚米契斯在一八八六年创作完成的,这本书是以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安利柯的口吻写的,讲述了他在一学年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感,还有父母写给他的劝戒以及老师在课堂上的每月例话。书中生动地刻画了各种高贵品质:爱国,无私,友爱,英勇等等。这是一本很值得看的书,我建议大家有空也看看。

书中每一篇故事都很感人,我举个例子:少年侦探,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在战争时期,有一个村子里的人害怕敌人进村,就一起逃走,只有一个小男孩,因为他是孤儿,所以他留了下来。这时,一支他们国家的军队过来了,让那个小男孩到高的地方看看有没有敌人的军队往这边来,如果有,在什么地方。那个小男孩很快就爬到了一棵最高的树上,并说出了敌人的位置,在这时,一颗子弹打到了树后面的农舍,士兵让小男孩下来,小男孩没有下来,过了一会儿,第二颗子弹与小男孩擦肩而过,士兵又让小男孩下来,但是小男孩还要继续观察,仍然没有下来,正当他聚精会神观察时,第三颗子弹打到了他,小男孩牺牲了

就是这么一个故事,那位小男孩为了帮助自己国家的军队而牺牲了自己,体现出小男孩不屈不挠,舍己为国的精神。

这本书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最富有爱心和教育意义的读物。作者用孩子的口吻告诉我们:素质教育就是爱的教育,首先是对父母,老师,朋友的爱,这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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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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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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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边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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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是没有时间流过的故事/在那个与世隔绝的村子/翠翠和她爷爷为人渡船过日/十七年来一向如此;

有天这女孩碰上城里的男子/两人交换了生命的约誓/男子离去时依依不舍的凝视/翠翠说等他一辈子。

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着他的承诺等着他的回头/等到了雁儿过/等等到最后竟忘了有承诺。

一日复一日翠翠纯真的仰望/看在爷爷的心里是断肠;

那年头户对门当荒唐的思想/让这女孩等到天荒;

那时光流水潺潺一去不复返/让这辛酸无声流传。

这曲子为什么要叫做等等等等?许是因为翠翠最终的结局是像爷爷那样守住摆渡的岗位,苦恋并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我知道这以后,以后的以后,可能再见不到你了,只是那时候,极不愿意承认,这念头。于是我转身后,转身了以后,那背影在这么多年以后,还能够鲜活的,在我的眼眶中,微微颤抖。”——这许是翠翠心中的歌吧,她明知这等待将会是无疾而终的,但她还是坚定的选择等待。她选择用等待这种神圣之至的仪式来默默地发泄自己内心浓郁之至且又积淀许久的情爱。

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是傩送还是天保,都是可爱至极的人,可爱到盲目,可爱到极端,可爱到消沉,可爱到悲哀。

他们是如此的鄙俗,鄙俗到像所有人一样在一份爱面前不知所措;

他们是如此的简单,简单到用决斗来解决毫不遮掩的感情,却不知这决斗背后蕴含的其实是浓情;

他们是如此的纯粹,纯粹到用离开来面对纠葛,却不知这离开伤害了更多。

这鄙俗、这简单、这纯粹,却恰恰是我们所欠缺的吧。

沈从文先生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好了,这便是了,这便是我们看到这本书之后对其顶礼膜拜且又难以割舍,心痛不已却又如骨鲠在喉的原因了。这书里写的就是最本真的我们。

佛洛依德先生把人的外在表现分为自我本我和超我,分别解释为本身内心的自己,现实中我们表现出的自己,和想要成为的自己。

但佛先生在多数情况下认为所谓自我大多是贪婪的、物欲的、不断索取的。

我认为其实不然,若我们也有桃花源,那贪婪有何用?

年少的翠翠便是我们心中的桃花源,她教会了我们何为情,何为爱。

让心,留在少年,是多么的美好,关于未来,让它切莫走近。

切莫走近/让它是云烟;

到我的梦里来/到你的梦里去;

我爱过的人/爱过我的人;

让他永远是云烟/永远是少年;

永远永远是梦幻。

愿你我,永保一颗,少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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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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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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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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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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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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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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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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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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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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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几遍《三国演义》,对其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曹操、孙权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刘备是一个稳重的人,很有爱心,关爱百姓。刘备为人以大局为重,就像三顾茅庐,为了统一乱世,牺牲了很多时间,三次才请到诸葛亮。他还十分重视兄弟之情,对关羽、张飞关爱有加,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可却走到了一起,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共同为天下百姓做事,一生无怨无悔。虽然刘备优点很多,但还有一个大缺点,那就是受到巨大打击就不能维持平时的情绪,就像关羽张飞被杀害后,刘备就变的性情急躁,也不听诸葛亮的话,执意伐吴,导致陆逊火烧连营,死在白帝城。如果那时他能以平时对待事情的情绪来对待,那么他肯定能完成建立蜀国的大业。

接着是曹操,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哲学家,他统治魏国时,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强大的兵力,厉害的大将,还有他的军略,如果他能够更加的合理运用,绝对能让魏国称霸天下。虽然曹操有着这么多的好处,可是一点对它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多疑。在赤壁大战,因为周瑜的一点小计策,就让他杀掉了能为自己立大功的忠臣蔡瑁、张允,导致魏军没有好的水军将领,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舟战术,结果被孙刘联盟打败,几乎是全军覆没。

最后是孙权,孙权有十分厉害的大将,吕蒙、鲁肃、陆逊、周泰、凌统……将士可是数不胜数,还可以合理运用将士的才能、敌人的弱点来赢得战争,可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君主,把吴国治理的很好。虽然看起来是三国演义里的配角,可他也为政治作出了贡献,曾经派鲁肃去海上巡游,找寻新大陆。他也是以大局为重,与蜀国绝交后,还可以很快的和好,同意共同抗击魏国,从这位君王的身上,实在找不出什么缺点,可说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君主了。

在三国里的三位君王身上,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比如刘备教育我们的:急躁必定坏事,冷静对待才可以成功。曹操教育我们的:不要多疑,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才可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孙权教育我们的:只有合理运用条件,才可以做到上下连心,互相帮助,取得胜利。在这些事情里,告诉了我们很多,同时我也知道,只有注意了细节,全面看问题,才能做出正确的推断。我们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战胜一切,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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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吃狼奶的羊》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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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吃狼奶的羊》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所著,记述了一只吃狼奶的英雄羊“流火云”的传奇故事。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是羊的基因,有一半是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只英雄羊。

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受到强敌的迫害,同伴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流火云虽然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与公平的精神却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了寂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新的希望。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人感到淡淡的悲伤,悲伤流火云为了羊群,被狼杀害,悲伤狼王之妻乌云飞为了流火云能够逃脱狼群而被众狼所食。也会感到可恨,可恨头羊麻花角为了不失去王位和母羊,竟把流火云推下山崖。更会让人感动,感动流火云为了羊群不惜一切引开恶狼。

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动物界的知识。比如,狼在捕获大型猎物后,会将肉拼命塞满肚子,带回狼窝后,再把肉块吐出来,与家人一起享用,这的确是一个安全实用的好办法。

《吃狼奶的羊》真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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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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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记叙了东汉末年至西汉之间,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三个军事集团,为了独霸天下以至沙场厮杀的战乱时期。其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英雄人物:独霸一方、窥伺天下的乱世枭雄;解民倒悬、广施仁政的一代义主;横刀立马、勇猛绝伦的威猛大将;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军师谋士……然而,在这个人才云集的时代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赤胆忠诚的诸葛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诸葛亮的写照;“受命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追随刘备;面对东吴的盛邀,他断然拒绝;白帝托孤,他全心全意辅佐刘禅;他“六出祁山”,只是为了兴复汉室;上表《出师表》,表达了他对蜀汉政权的赤胆忠诚。诸葛亮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令我敬佩不已。

从古至今,忠诚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屈原的投江自尽,以身殉国,是忠诚;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兮一去不复还”,是忠诚;赵子龙乱军救主,一身胆也,是忠诚;魏征敢于直言,向李世民进谏两百多次,是忠诚;岳飞的“精忠报国”,是忠诚;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忠诚……忠诚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歌颂它,传扬它!

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弹”元勋——邓稼先,因为忠诚,他先身士卒;因为忠诚,他不怕牺牲;因为忠诚,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忠诚,他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国家!虽然只有平凡的工作,但他却家喻户晓,受到全国人民的敬仰,就是因为忠诚。有了对国家的忠诚,他才用尽一生精力研究‘‘两弹’’,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见,忠诚对人们成就一番事业,也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物质享受多了,像金钱、权力、名誉等利益,深深诱惑着人们。有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从而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只要有利可图,就将忠诚抛之脑后。这样的人,往往只能享受一时的利益,最终的下场都是身败名裂。

忠诚,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流逝的时光,社会改变,渐渐销蚀了忠诚的光芒。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腾飞的的重任,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违背忠诚,要使忠诚永放光芒。

忠诚,是青春冲刺的诺言,是生命履行的责任,是安身立业的根本,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品质。让我们做一个忠诚的人,一个忠于学业、事业的人,一个忠于社会和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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