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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实用20篇)

《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的关于余华 活着小说的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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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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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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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长篇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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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看,她正在拿取树枝上的雪块,用雪水煮出了一碗浓浓的香茶;瞧,那小厮正在偷偷潜入厨房,正在自个儿为自个儿倒酒呢;哟,有个客人来访,这个贵族之家的老祖宗正在为客人摆上各色各样的茶具;大家喝多了酒,正拿甘蔗汁醒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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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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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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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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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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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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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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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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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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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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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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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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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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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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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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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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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无疑是众多文学作品中闪亮的一颗星。一读:朴实、白话易懂;再读:发人深省、感触至深…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娶了漂亮的城里女子家珍为妻,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整日沉醉于赌博之中,无法自拔。最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也正是因为他的赌,也将自己父亲的生命作为了赌博的牺牲品。赔光了所有财产的富贵开始逐渐醒悟,从此不再涉赌。后与母亲、妻子家珍、儿子有庆,女儿凤霞靠种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没有之前的显贵,但一家人却团团圆圆,这段日子应该是余华笔下富贵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天有不测风云,万事总不随人意。好日子在富贵的身上总是不长久。母亲重病,在去给母亲抓药的路上被抓去当壮丁,这段时期的富贵经历了太多的烟火炮弹,太多的生生死死。他畏惧死亡,更加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等他回到家时母亲已仙逝,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老天对富贵最痛苦的惩罚。但这只是对富贵惩罚的开始:女儿发烧至哑、儿子在校优秀却被抽血致死,丧子之痛于父母而言最大的哀莫过于此。对于富贵而言远不止于此:女儿嫁于良婿却难产而死,继而女婿工伤致死,妻子因病而死,给富贵最大的眷顾便是留下外孙相依为命;但是对于富贵上天却是如此不公,连唯一的亲人都不给他留下—外孙因吃毛豆过多而死。亲人的一一远去,只留下富贵一人在这世间同老牛相依相靠。

富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但却没有因此而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消沉,而是奇迹般的选择好好的活着。对于富贵而言,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活着有什么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经历这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百态百味。很多人认为活着是为了金钱、名誉、富贵、爱情…一旦这些没了,活着便无意义,一旦为之奋斗的目标失去了,很多人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活着只是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理由、追求而活。究竟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曾在作品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是啊,活着真好,只要活着就有无限的可能,无限的希望。人生再悲也悲不过失财失亲的富贵,人生再富也不过为地主时的富贵。大起大落也不过如此。此时的富贵仍能以一个讲述者的身份向问者娓娓道来他的一生,就像在诉说着别人的经历一样淡然处之,我们会发现人是要经历了怎样不为人知的痛处之后才能如此。活着或许只是一种状态,或好、或坏;或喜、或悲。活着,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多少的情感,多少的喜喜悲悲,多少的悲欢离合。不论经历了什么,只要活着,你的人生便是现在进行时,便会充满无限的可能,活着真好。

读《活着》会让你重新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崭新的规划。"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将临的节日".因此在这个所谓的"节日"来临之前,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活着的每一天,不要去怀疑、不要迷茫、更不要放弃自己,我们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是多少人梦寐以求但却无法实现而奢求的明天。活着就要经历人间的酸甜苦辣,各种的辛酸苦痛,面对这些,我们仍要坚强的活着,云山苍苍,江水泱泱,一草一木都在为活着而坚强的茁壮生长,我们更应该如此。因为坚强才应该是活着最好的证据,才应该是活着大写的最好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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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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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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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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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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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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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孤独的度过了28年。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鲁滨逊不是最悲的,可幸的是他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朋友“星期五”。“星期五”把鲁滨逊看作是自己的主人,对他又驯服,有热心,就像是孩子对于自己的父亲一般一往情深。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积极的一面。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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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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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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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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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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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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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_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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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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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我们眼里爱是无私的、爱是处处扣人心弦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这种无私的爱,下面由我来讲一讲《爱的教育》里都讲了些什么。

这本书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的生活和学习。写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感人的小故事、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戒启发性的文章,以及十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故事"。每章每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在《爱的教育》中,我走入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他们的爱里有宽容,有谦让,有亲情,有友谊。《爱的教育》在让我们明白了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

虽然,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教育。无论是父爱,母爱,友爱,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像一米阳光,亲昵温柔地抚过你的身体;像一杯清水,时时滋润你的心窝;像一条没有尽头的田间小路,盛开野花,需要随时发现,随时采撷……爱,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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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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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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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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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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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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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倾城,像是为了将男女主角命运牵绊在一起而故意上演的一场差点毁掉了一座城市的战争。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看似圆满的结局,两个人在一起会是幸福的原因吗?是快乐的起点吗?婚后双方是否真的幸福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从一开始,男女双方的背景一目了然:

张爱玲对人物的设定有别于大众倾向的“傻白甜”,女主角白流苏,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守寡,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跟随徐太太来到香港,认识了海归的范柳原,而这位花花公子游离于女人间,谈着无数所谓“恋爱”。

女方拿自己当筹码,反抗不公的命运,以摆脱离婚后的嘲讽,找回失去的地位;

男方是个喜欢谈恋爱而很少恋爱的富少,但却因为一个传统的颔首,喜欢上了面容姣好的女主。

两个人的爱情拉锯战就此展开,直到一场战争将它们的命运紧紧拴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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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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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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