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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20篇)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可以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一起来看看。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收集整理的一些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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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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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来过我家,都会感叹这样一副景象:两面大大的柜倚着墙,里边挤满了书。几缕阳光钻进书缝里,光滑的书皮,映得满屋里亮堂堂的。几点“金涛”滚动,书页的翻动声,仿佛窗外落叶飘零之宁雅,整个柜前罩上了一抹书香。

不久前,打算搬新家,母亲专门择了个闲日,让我来挑些书走。我这一来,倒犯了难。这些书,有的是凑了几月零钱,敲了几个存钱罐买来的;有的是死皮赖脸从别人那借来忘还的;有的则是哪个挚友当礼物赠来的。此番看来落了哪本,都当属罪过。我想着想着,挑了两三本,习惯地坐在红色小孔椅上,指尖翻动,记忆却回溯从前。

小时候,我贪玩,不爱看书,知道得比人别人少,把母亲弄得都急了。好几次,母亲向语文老师提议,多让孩子看点书。在家里,也经常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但也没见得几点成效。那是一年寒假,老师说,谁假日里看的书多,就会拿到奖励。那时还揣着颗娃娃心,一听到奖励就两眼放光。于是一放假,便去书店里买了一袋子书,想带回家应付几下,到时再在学校糊弄一番。谁想,店前那只招财猫晃手“欢迎光临”时,我便与书结下了缘。那一袋书,寒假里,我终是认认真真彻头彻尾的看完了。只是因为我无意间翻了几页,便被那诱人的书虫勾住了双眼。我竟发现,一个个曲折的故事,能带给我比在阳光下热汗盈头更多的乐趣。

母亲总跟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这书,看过了还是跟新买的似的。”她总告诫我,看书时要握根笔,随时批注,随时摘抄。

我没有写小记的习惯,更别提在书上批注。我总觉得看书就看书,写几个字打断读书的思绪,不如不写。现在想来倒还真有些后悔。有时,我看到一两段被母亲逼着评上的批注,还会笑上个半天,当时作为孩童天真无邪的见解。这番想来,我也体会了母亲当时的良苦用心。

待我回过神来,时间也已经不早了。正午的金芒穿过玻璃,燃起房内的书海,耀眼的日光,卷起千丈书涛。顿时,我做了个决定:决心把两柜书保留下来,重新在新家里,积累新的书,记录关于书的新故事,守住我与书的从前。

母亲没有说什么,只是欣慰地笑了,嘴角轻轻上扬,像是水面上的一道涟漪,镶嵌在眼波深处……

许久后的今天,我站在书柜前,将一本本刚批上注的新书存进柜里。

淡淡的暖阳挤进隙缝,投射着斑驳书影,谱写着,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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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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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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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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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了,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和一头的短发。我很喜欢看课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让我看好火上的米饭,我随口答应着:“嗯嗯嗯,我知道了。”妈妈还不放心的说:“记得看看啊?”我头都没抬不耐烦的说:‘‘好,好,好!妈妈这才出门买菜了,我搬着凳子,坐在厨房门前,一边看书,一边看着饭。书中那精彩的片段让我沉浸在了书中,妈妈交代我的事情早抛在了九霄云外。“婷婷,厨房什么味?”我忙回过头,妈妈站在了我的身后,大声说“你呀你,你瞅瞅,看书入了迷,饭烧糊了,都不知道,真是一个小“书虫”。我听了妈妈的话,吐吐舌头,跑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我精彩的故事了。

这就是我,你们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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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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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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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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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代谚语也表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更说明,书不仅有种休闲的雅致,还蕴含着无穷的智慧。

记得小时候妈妈要去进货,就把我寄在书店。没想到这无意之举,使我和书籍交下不解之缘,擦出知识的火花。无聊之时,我找出一本《丑小鸭》,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读到鸭妈妈孵出一只不像鸭的动物时,我百思不得其解;读到丑小鸭被主人抛弃,被同类歧视时,我心里为它感到难受,像被什么塞住了,堵得慌;督导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时,我又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惹来众人异样的眼光。书是我的心情瓶,保存着我真实的喜怒哀乐。读书真好!

等我上小学时,我便对《智慧背囊》这种蕴含着深奥道理的书产生了兴趣。从书中我能感到一脉优美古典的传统,体会博大;一篇篇写母爱的文章既感人肺腑又令我声泪俱下;在书中善良朴实的人物又让我从心底涌出一股敬佩之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中那万种情、亿颗心组成的相连大网。我也读《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典藏着无穷的智慧。在一个个马上要解开的谜团中,我得到启发:人类的世界是一汪海洋,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小勺子水。所以,世界还有许多未挖掘的宝藏等待我们去开发。这都是我读书的启发。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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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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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了一本好,这本书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绿山墙,是一个农庄的名字,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就生活在这里。

安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她坚强又乐观,她的遭遇很不幸;安妮又是一个爱幻想的女孩,经常在做玛丽拉给她的工作时,常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忘记了自己该做什么。她总是幻想着未来,幻想美好的生活。安妮这种乐观向上的性格,让人感觉她的无时不刻的快乐。

安妮的乐观向上的性格,深深的感动了我,我很佩服她,她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能保持着这种心态,这也是她的执着。在生活中,若是有这么个好孩子该有多好啊。

安妮是孤单的、孤苦的,但她的内心世界里有爱、有梦、有感恩,她懂得,只要自己努力,没有什么不可能!所以,我们要向安妮学习,遇到困难的事决不放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能如同安妮一样,乐观向上,追求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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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的夜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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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在晚闪闪发光,月亮伸了个懒腰,爬上了树梢。周围一片宁静,只听见小蟋蟀在欢乐地歌唱。

忽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出来:“大家好,我是一本绘本,主人小时候最喜欢读我了,他总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不对!”《米小圈上学记》扭了一扭身子,洋洋得意地说:“我才是主人最喜欢的书,瞧!我的兄弟姐妹全都在这儿!我们占领了书柜上最好的位置……”“米小圈,你打住吧!”一个粗旷的声音从书桌上冒了出来。“看!我的位置是最干净整洁的,小主人每天都会收拾书桌,每天都会看我一眼。”说完,《恐龙时代》向左挤了挤,以炫耀自己的地位。

时钟滴答滴答,夜更深了,小主人翻了个身,睡得更香了。“嘘,你们小声点,小主人明天还要上学呢!”角落里一本书轻轻地说道。

“孩子们,你们看看我,我浑身皱纹,满脸雀斑,我是小主人的第一本书,有了我才有了你们,你们也会像我一样,陪伴主人慢慢变老的。”《三毛流浪记》一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

窗外,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更亮了。月亮神气活现地着小主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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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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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籍,就像天空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在这个槐花飘香的五月,我们学校迎来了读书节,每个年级都有特别活动,我们三年级举行的是“好书推荐活动”。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做一张好书推荐卡,把自己最喜欢的书推荐给大家。所有同学都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想让大家看到自己的推荐卡。

大家喜欢的书有天文、地理、军事、深海探险、童话故事……所以,大家推荐的书也是五花八门的。即使有两三个人推荐的书是一样的,但推荐的理由却各不相同。如果书是海的话,那我们就是一条条小鱼,在书的海洋中寻找自己喜欢的食物。

每个人都觉得这次活动特别有意思,因为可以向大家推荐自己喜欢的书,所以大家都很用心去做推荐卡。所有同学对推荐卡都是百看不厌,因为这是老师和同学们的劳动成果,字是同学们一笔一画写出来的,装饰画是老师用心画出来的,没有人舍得破坏它。大家一下课就在展板前欣赏讨论,乐此不疲。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书籍,不仅可以让人学到各种知识,甚至还可以让人了解古今中外的大事。好的书籍可以使我们的内心更加丰富,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启发我们树立正确远大的理想,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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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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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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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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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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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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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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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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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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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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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秘密 花园》。

《秘密

花园》是由女作家费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所写。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九岁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瘟疫变成孤儿后,被送往姑父家寄养。一次神秘的经历,使玛丽闯入禁闭已久的秘密

花园。在姑父的庄园里,她见到了与她同样古怪的柯林少爷。为了帮助柯林,玛丽和她的朋友笛卡儿一起带着柯林少爷来到了秘密

花园。在这里,他们在一起玩耍,玛丽和柯林学会了友善待人,恢复了纯真快乐的天性,身体也强壮了起来。

这本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玛丽、笛卡儿和柯林。玛丽起初是一个相貌平庸,脾气暴躁,自私专横的女孩,后来改掉了坏毛病,变成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笛卡儿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农家孩子,他热情勤劳,对自然界的一切充满爱心,用自己热情和爱心感染了古怪的玛丽。柯林是一个多病、瘦弱、暴躁的男孩,后来变成了一个强壮、聪明的小伙子。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只有活力才会健康。我要热爱生命,热爱自然,不要轻视身边的每一个生命。只有自己学会尊重和关爱,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友情。我们应该多学习别人的优点来补足自己的不足。就像是书中的迪卡儿、玛丽和柯林三人一样。迪科儿把自己的友善、乐观的生活态度传送给玛丽和柯林。因此玛丽也不再暴躁了,柯林也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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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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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熙

,你就是位不会疲倦的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我们。

在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晚上总会抽出时间,讲童话故事给我听,每个晚上我都听得津津有味。但,上幼儿园中班时,爸爸妈妈渐渐不讲故事给我听了。我问妈妈“妈妈,为什么你和爸爸不讲故事给我听了?”“熙熙啊!你们不已经开始学拼音了吗?你自己试着自己读吧!”妈妈一边说一边将一本书递给我,那本书的封面我至今都记得很清楚,是一只小兔子在荡着秋千。

最开始我要读一周才能囫囵吞枣地读完一本书,说是书其实只是只有十几页插画书而已。一个月后,十二本一套的书我全都看完了,我央求爸爸再买一套书给我看,但爸爸却说:“只要你能把这十二本书的主要讲了什么,说出来,我就帮你买。”

当我又打开第一本书时,颇有种故地重游、老友重逢的感觉,这次我不再囫囵吞枣,而是细致入微地看,也是在这时,我特别喜欢在心底自己跟自己讲话,但那时我并不知道是我自己在跟自己讲话,我那时还以为有个隐形人在看着我,并和我讲话,我也亲切地叫他隐形人。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读书也是对自己成本最低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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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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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天豪

有一天,一家三口要吃一次团圆饭,妈妈做好了饭,爸爸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就来到了客厅,拿起筷子往菜里面夹,妈妈一下拦住了爸爸,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

爸爸来到儿子房间,看见儿子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心想:儿子平常不看书,为什么今天在看书呢?儿子还撅着屁股,腿还一上一下的不停地摇着,嘴里还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手一下一下地敲着地板。儿子看得入迷,还不知道爸爸一直在他身后,然后,爸爸就走过去拍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大跳,爸爸说:“快去吃饭!”然后儿子就去客厅吃饭去了。

后来,爸爸就偷偷地研究了这本书,看着看着,爸爸离书越来越近,最后,爸爸也迷上了。

儿子来到客厅,拿起筷子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让儿子去叫爸爸来吃饭。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和他刚才的姿势一样,儿子大声叫着:“爸爸,快去吃饭!”爸爸没听见,然后,儿子就踢了爸爸一脚,爸爸说:“不去吃了,咱俩一起看书吧!”然后,他俩就一起看起了书。

妈妈在桌前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爆发,来到了儿子的房间,看见他们俩在看着书,妈妈就拽着他们的耳朵说:“快去吃饭!”到饭桌前,菜都已经凉了。

这真是特别“爱读书”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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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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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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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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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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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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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学——鲍瑾辰嘛,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也不卖关子了,接下来听我慢慢道来。

“叮零零……”婉转动听的下课铃从我们耳边响起,像是在叫我们出去活动。同学们像一群小兔子又蹦又跳地走出教室。只有鲍瑾辰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纹丝不动,只见她手捧一本课外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为什么她这一心—意?哦,sú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到这儿,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每次语文课她的精彩回答都是从书中提取呀!时间像坐上了动力十足的火箭“嗖”地一下就奔到了放学时间。那个手捧书,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的女孩,不正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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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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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神奇的魔法,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魔法,有的魔法可以变出许多金银财宝,有的魔法能让我飞向高空,有的魔法能让我穿越时空,还有的魔法能让我控制风雨雷电水火六种元素。

一天,我闲着没事干,就拿出我的魔法书,我打开时空穿越的魔法技能,读起来咒语:九天之圣灵,听从远古的的盟约,到时光之彼岸!四方之精灵,聆听我的请求!……可能是咒语太强了,把书也启动了,这些书飞了起来,组成一个飞船,我走进去,穿上防护服,启动了飞船。嗖的一下,一瞬间我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白垩纪晚期,我慢慢地把飞船停好,下来飞船,我走到草坪的中央,听见“咚咚咚”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天哪,那么多的气龙在打一只华阳龙,我赶紧取出摄像机记录下这精彩的一刻。

尽管气龙一个个的奔向华阳龙,可是华阳龙没有退缩,它用尾巴一甩就把气龙打到在地了。气龙没有善罢甘休,舞动着长剑的爪子,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但是“龙”多力量大啊,华阳龙终于体力不支,倒在地上,看样子受了很重的伤。我可是看不惯这种人多欺负人少的阵仗,于是我赶紧进了飞船,把飞船切入格斗模式,和气龙打了起来,我启动了反弹模式,攻击我的气龙都被弹了出去,落荒而逃,就这样华阳龙得救了。我感到刚才能量消耗的有点大了,于是我就回家去了,回来后,我整理好书,去睡觉了。

这本书太神奇了,不仅有这一种功能,还有许许多多的功能等待我去开发实验呢,真是一本神奇的魔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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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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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大家推荐的名叫《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共讲述了14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决定世界的一分钟”。

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想要击败威灵顿军队,还要抽调一部分军队去跟踪并追击普鲁士军,他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格鲁希。格鲁希不是气吞山河的英雄,也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一名性格中庸、唯唯诺诺、畏首畏尾的将军。拿破仑对他委以重任,格鲁希却并未意识到拿破仑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他的军队听见远处传来大炮的声音,那是滑铁卢战役开始了,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战场最多只有三小时的路程。他手下的军官都强烈要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可他拿不定主意,胆小怕事地死抱着写在纸上的文书,那是拿破仑的命令:追击撤退的普军。他不知随战争的战况进行变通,思考的这一秒钟决定了他自己、拿破仑和整个世界的命运,最后他因为没有及时支援拿破仑导致滑铁卢战役的失败。

在这场战役中,格鲁希失败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罗斯柴尔德却抓住了机会。他及时得到拿破仑战败的消息,回到英国进行大宗的证券投机买卖。让自己成为近代金融有影响力的人物,也让“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世界的金融世家。

在这个事件中,拿破仑用人不当导致他的失败;格鲁希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也注定他不能成功;罗斯柴尔德却能抓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让自己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我们必须勇敢、果断,还要有智慧,才能牢牢抓住它。抓住这个机会,即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也能平步青云。机会在短暂的一瞬间,错过了这一瞬间,它绝不会再恩赐第二次。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也能去阅读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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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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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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