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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精彩20篇)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可以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一起来看看。这里就是开学吧给你们收集整理的一些公司对公司委托授权书示范文本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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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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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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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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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或没有翅膀。只有读才能让人飞翔。

——铭文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老师,孜孜不倦地教你做人,让你学到更多的知识,拥有更优雅的气质,丰富你的课余时间。读书可以让你变得开朗、幽默、机智、大方。

阅读是一个把握和接受书的意义的过程。我认为任何一个真正的文明人都会把阅读作为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黄庭坚曰:“士大夫三日不读书,义不交胸,面恶心,语无味。”书是“精神的巢穴,生活的蹦床”。

这本书就像一面魔镜,折射出世界的迷宫。从金庸的侠骨,琼瑶的柔情,佘虞丘的苦雨,马尔克斯的孤独,甚至泰山之巅。秋末,严阵南飞,树枝上的新叶,真人真事,都是书坛的珍藏。

“肚子里有诗有书”,读几本好书,让闪亮的文字照耀你的身体甚至灵魂甚至生命.

“去修远的`路很长。”读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学起来永远不晚。这样才能丰富我们的生活。

我读书,我快乐。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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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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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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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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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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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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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是《智慧满行囊》。

《智慧满行囊》全书一共有这几部分:呵护那一点点光,有一种花朵叫宽容,一棵树上的两种果实等共

个单元,在每个单元前,都会有一个导读部分,接下来的每篇文章都会有精美的插图,心灵点拨与名人名言。

《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每每睡觉前翻开细细品味,那可爱的人物,悲伤的场景,都会让人潸然泪下;《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无不让人感到温暖,体会到爱的真谛;《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振奋精神的书,有时让你笑傲人生,有时让你坚定方向,还有时让你净化灵魂······

《智慧满行囊》以小见大,从小故事中发现大道理,以小经历中阐发大哲学;出浅入深,自平凡的琐事中挖掘伟大,自日常的生活中造就永恒。对于写作,这是材料的积累和话题的储备;对于读者,这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

走近《智慧满行囊》,可以让曾经的坎坷和不幸,在历史的静默与古人的照耀下,拨开心灵的乌云,重新找回人生的信心和方向。

走近《智慧满行囊》,可以让潜在的能力和聪颖,在小鸟的呼喊与小草的吟唱中,激活埋藏已久的能量,释放出生活的希望和辉煌。

走近《智慧满行囊》,让我们的呼吸和心跳,在火热的感情与动人的故事中,燃起一柱心灵清香,随之一起倾诉,一起感受,一起体会!让我们品位人生,阅读美文在人生的坎坷与纯洁的信仰中,发现浩瀚海洋的美丽,随之一起欣赏,一起畅怀,一起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好书,一本意义深刻,富有诗意,优美隽永的书,一切尽在《智慧满行囊》。把它放入口袋吧,绝对会让你难以忘怀;把它放入背囊让它和你一起感动生命,舞动青春;把它放入心里吧,它就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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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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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本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着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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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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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黄志宇

有一天,小明放学回家了,他躲在房间里,妈妈煮好香喷喷的饭,妈妈大声的叫小明出来吃饭,小明没有反应,妈妈就让爸爸去叫小明吃饭。爸爸走进小明的房间,发现他趴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爸爸叫小明赶快去吃饭,小明只好乖乖地去吃饭了。爸爸心想到底看什么书看得津津有味,如此入神。爸爸很好奇地看起这本书来。小明出来吃饭了,却发现爸爸没有出来,妈妈不耐烦地让小明去叫爸爸吃饭,小明发现爸爸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看着那本书。小明想原来我的书这么引人入胜,连爸爸都抵挡不住书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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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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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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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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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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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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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真好!万里晴空,展翅翱翔;

鱼儿,真好!碧波万顷,如梦如幻;

马儿,真好!大地无垠,驰骋沙场。

读书真好,是我的天空网,书是我的大地,书是我的海洋!

书籍,收集了人类最美丽的灵魂。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把书籍看作为良师和益友,陪伴着我们,启迪着我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动小学生的100个故事》,这本书有一则《享受生命春光》的故事让我落泪,更让我震撼。

王飞越阿姨是一名护士,不幸身患绝症,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战,病痛中申请捐献自己的角膜。

当癌细胞肆虐地扩散,王飞越阿姨为了防止角膜也受到损伤,影响将来的移植手术,不肯使用止痛药。为保证自己眼球的完好无损,她请求在她停止呼吸之前就摘掉眼球。她的丈夫、女儿,在场所有医生、护士、和守护在一边的眼科专家们都哭了,一朵顽强的生命之花凋零了,只有她的眼角膜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四位盲人因此重见光明。

王飞越阿姨留有一段录音说:“你好,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我祝福你,希望你重见光明,尽情享受春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生命的伟大不在于索取,而在于无私的奉献。因为爱的奉献,世界才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的友爱,而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之爱,崇高的生命之爱。我爱读书,因为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为善事,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鉴别,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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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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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着读一读,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在这里,我先向你介绍一下这本书吧。《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写得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书中塑造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人物形象,家喻户晓。书中有很多很多吸引人的故事,如“桃源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这部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空城计”。里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用兵能以小胜多,真是一个智多星。我最讨厌的是张飞,我不喜欢这样的人,。这本书里面还有更多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忠厚守信的鲁肃,讲义气的关羽,粗暴野蛮的董卓,深得人心的刘备等,真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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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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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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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览室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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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盼望已久的阅览课终于到了,我很高兴又能去阅览室了,我从书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一进阅览室,我的心情很分外激动,因为我好不容来看一次书,真是好高兴,可是这些书就令我眼花缭乱,我不知是挑哪一本好了,我挑来挑去,最后我就选了一本《赛尔号——节日》的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的节日是几月几日的,而且很吸引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讲了,儿童节是6月1日,端午节是8月15日,腊八节是1月17日,国庆节是10月1日,教师节是9月1日……着每个节日里都有一个很好看的小故事呢,比如书腊八节是因为天气很冷所以家家户户都熬腊八粥,而且腊八粥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有绿豆、黄豆、米……

着这本书里令我收获很多,以前我不知道很多节日,如今我只知道了不少的节日呢!而且我也知道了这一天是干什么的,有什么意义在里面,我都知道了,所以这本好看的书令我收货了许多。

今天阅览室我可真是高兴,我从收获了许多,我希望下一次阅览室快点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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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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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故事,可是,说来说去都是关于的,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教室后面的书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我把班长变小了》,我大概的翻了一下,觉得这本书不错就把它借走了,晚上,回到家里,作业做完后,我拿起《我把班长变小了》这本书看了起来,因为我每天都有做完作业看会书的习惯,前面我看到主人公为了报复班长,就在班长经常放学来的奶茶店,在班长爱喝的朱古力味的珍珠奶茶里放了一些东西,班长喝下去之后,就慢慢的变小了……哇!竟然能变小,真厉害,如果我能变小就好了,不如我也来做一做这杯奶茶,好,说干就干……

我家里有从超市里买来的珍珠奶茶,不是朱古力味,但能喝就行了,我按照胡掓粉,鸡精,嫩肉粉……,终于调好了,我高兴的笑了一笑,咕咚,一口吞了下去,不是我变小,反倒是我奔上卫生间把东西吐了出来我生气的说:“这书骗人,我以后再也不看书了。”说完就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连忙出来说,这到底是这么回事,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妈妈听,妈妈给我讲了很多道理,我终于懂了。

妈妈讲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我也乖乖睡觉了,妈妈高兴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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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引入入胜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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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饭喽!”妈妈喊到。“哇!”我一看,今天的晚餐好丰盛哦,有黄瓜、菠菜、红色小排、鸽子汤••••••”。可是,一想——来我们家玩的表弟小林呢?

“小林怎么还没来!你快去叫他吃饭。”妈妈说道。我起身向房间走去。拉门一看,只见小林趴在床上,一手撑着脑袋,一手拿着,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两只脚在半空中晃啊晃,我走近小林,用手挥了挥,可他还是没反应。我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说“你快去吃饭,否则菜都凉了!”他只好硬着头皮出了房间走向餐厅。当我准备把书放回书架时,我被这本书的书名——《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深深吸引了,便翻看起来……

我简直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每骂爸爸一下,爸爸就缩小一圈,过了一个星期,爸爸已经变成了‘拇指人’。”突然,房门推开了,原来是妈妈和小林啊!见到他们,我便说道:“嘿!快过来,你看这拇指爸爸拍电影……!”说着,我便继续看书。妈妈也好像被我说的吸引住了。在我和表弟的大力推荐下,妈妈加入了我们看书的行列。

于是,我们三一起看书,而在餐桌那边,菜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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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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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有趣的,其中最喜欢的一本叫作《夏洛的网》。

我要推荐的书就是《夏洛的网》,里面主要进述了:在朱克曼家里养了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你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然而,威你伯的未来是被做成熏肉火腿,它的愿望是能看到冬天的雪,却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做火腿的命运。蜘蛛夏洛不想让事情这么残忍,它坚信威尔伯不会被做成火腿。因此夏洛便开始一根丝根丝地把网织在猪圈门口那里,为了把这个巨大的工程完成,夏洛争分夺秒地在织,白天,它几乎没有怎么和威你伯玩,晚上它也不会休息,而是继续不停地织啊织。因此夏洛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它并没有因为累而屈服,因为它觉得,越早织好就越好。终于,就这样几个星期后,夏洛织完了。它吐出的丝被人视为"网上文字",人们以为是小猪威你伯弄出来的,觉得很奇妙,这便让威尔伯获得了一个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威尔伯终于看到了冬天的雪,而夏洛却死掉了,然后,就像所有的轮回,新的生命出现,新的蜘蛛诞生。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作者对文中的几个重要人物描写得十分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从这本书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来: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和平相处,要像故事中的夏洛和威尔伯那样,对彼此关心和帮助,有一只雀没有磕磕绊绊,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这就是我推荐的书——《夏洛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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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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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我很是喜欢。我读过很多许友彬的书,都很精彩,但是让我最喜欢,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的书,那就是《小黄鹂鸟》。

这本《小黄鹂鸟》是许有彬的佳品小说。我一看到这本书,就会信心满满,谁让这是感动全球的故事呢!

故事是这样的:在快乐村里有一对会唱歌的姐妹,姐姐百合歌声纯净、勤奋好学;妹妹白雪音质甜美,如天籁之音。俩姐妹因歌声动人而进入了全国歌唱比赛,快乐村全员出动来为姐妹加油。入围与淘汰、希望与绝望,经过连串波折变故,姐妹俩终于站在了全国舞台上!

我喜欢这本书,是为百合为了音乐而努力的岁月而被感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哥哥百里为姐妹俩去森林寻找小黄鹂鸟,而被感动;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到自信与乐观。

《小黄鹂鸟》真的是一本让人感动、终身受益的书,它也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比赛并非重点,胜败都是财富。梦想之路很长,生命的星辰要靠自己点亮!二是喜好不在于他人的眼光,而是需要自信地去做好事情。书中好句很多,有些句子就能触碰到人生边境,道理深刻。

我推荐《小黄鹂鸟》这本书,听我介绍完后,你是不是很感兴趣?那你就一定要去阅读哦!这样知识就会变得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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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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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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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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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就验证了这个事实。

三年级放暑假时,妈妈为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一千零一夜》和《孙子兵法》,我虽然口上答应了妈妈认真看书,但实际上我只看漫画书,有时我也会翻一下,但不到一分钟,就会合上,有时,我连看都不看一眼,把它们冷落在一旁。

有一天,爸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无所事事,干什么呢?作业写完了,电视机坏了,电脑上着锁,漫画书,我都快会背了。这时,我把目光投向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上,我无趣地翻开书,漫不经心地看着。突然,《渔夫的故事》吸引了我,内容很精彩。讲的是:一名渔夫捕鱼时捞着一个魔鬼,魔鬼想杀死渔夫,最后,渔夫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魔鬼。当我看到渔夫就要被魔鬼杀死的时候,心里紧张万分。当渔夫战胜魔鬼时,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的心情也随着渔夫的命运而跌宕起伏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当我从书中“醒”来时,眼睛不经意地瞟了一眼闹钟,呀,已经半夜两点多了!我立刻合上书睡觉了。

就这样,我逐渐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当期末考试的分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最满意的结果鲜红的一百分。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知道我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全是归功于读书的收获。因此,我更加喜欢看书了。而现在,我看的却不是课外闲书,而是《分类作文》、《阅读》等对学习有益的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通过一本书,我能懂得书中的道理;通过一本书,我能领略美的意境;通过一本书,我能知道怎样做一个健康的人。所以,读书吧,它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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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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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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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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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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