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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推荐20篇)

发布“诚信之星”是弘扬诚信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全国十大诚信之星先进事迹,努力为加强诚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今天小编整理了2024全国十大诚信之星观后感心得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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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土地日征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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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活中处处离不开资源;水,天然气,煤气,电……资源为我们提供了方便,但资源总有用完的一天所以我们要珍惜资源,以保证再生性资源保持其再生能力,非再生性资源不致过度消耗。

我国存在普遍浪费资源现象,要知道我国人口多,如果每个人你都浪费资源,终有一天资源会消失,据调查;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平方米左右,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水量为2100多立方米,只占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就有400多座缺水。特别是西部地区缺水非常严重,一些山区地方连人,畜饮水都非常困难,但我们在生活中却经常会看到自来水龙头一直流着,旁边却一个人也没有水龙头,就这样开着一直流。所以我们要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比如;用完水后拧紧水龙头,以免造成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现象,水龙头坏了要及时修理。

不止是水资源存在浪费森林资源浪费现象也很严重-损害森林资源的后果极其严重: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使我们的生活带来可怕的影响。

所以我们不能乱扔稿纸,更不要乱砍乱伐任意践踏花草树木,要植树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不要使用一次性物品等以保护我们的森林资源。

电也是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重要资源;做饭,照明,开电视,看电脑处处离不了电,还记得妈妈曾跟我说过在一些大山里都没有电,在我们看电视的时候,他们只能在外门看星星,在我们用灯写作业的时候,他们只能用蜡烛照明写字,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们在空调下凉快,他们只能在大树下乘凉,在我们的家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灯,他们却连极普通的灯泡都没有,我们的费电现象随处可见,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所有灯都开着,有的人睡觉还着灯,电视,电脑等电器都处于待机状态。如果我们每天生出一点电,给那些缺电的地区用,他们说不定可以用很长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节约用电。从最基本做起牢记以来开灯,人走灯灭。

节约资源,珍惜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对资源的利用要科学合理,权衡利弊,珍惜资源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祖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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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

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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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人民群众,让全体人民群众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制定本2011年度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心和区教育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为加快依法治校、建设法制校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平安郊区、和谐校园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白海萍

副组长:张慧琴

组 员: 宿舍负责人、各班主任、校警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将周一( 12月05日)升旗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由人民群众发出活动倡议;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

2、教师的宣传工作。通过法律培训、配发资料,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教师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3.、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

4、人民群众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班、队会,在我校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政教处做好优秀主题班会的评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五)留存资料,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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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年级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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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女儿,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

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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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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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我县于12月2日在中心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喻孝迦,县人大副主任程国,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中华,县政协副主席王庆文参加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日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资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重要法纪法规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培养全县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资源县长期以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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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第十届“文化名城幸福东莞”全国征文启事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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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梦,幸福东莞情。”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化名城、建设幸福东莞”战略目标的实施,展现东莞的经济、文化魅力,挖掘东莞深厚的人文底蕴,关注民生点滴,营造和谐、幸福的文化氛围,进一步繁荣全市文学创作,展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生活风貌及对幸福的追求,勾勒出百姓的“幸福梦想”,推出一批优秀文学新作,自今年5月至10月,东莞市文联特联合中国作家网举办第十届“文化名城 幸福东莞”全国征文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网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东莞文艺》

三、活动时间

征文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2016年10月15日(以信箱发送时间为准)。

四、支持媒体

中国作家网、东莞电视台、《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阳光网、《东莞文艺》

五、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以“文化名城 幸福东莞”为主题,内容重点以东莞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事件、人物,新变迁、新成就,可述人文历史,可写自然景观,也可再现生活中幸福的点滴以及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征集作品要求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在突出时代精神的基础上彰显东莞元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杜绝诡谲荒诞。

2.作品体裁含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作品要求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朴实、自然生动,内容真实感人。所有参赛作品文字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单首诗歌不超过100行、组诗限150行内。

3.征文应注重文学性和可读性,谢绝平庸和应景之作,严禁抄袭和一稿多投。请勿纸质来稿,来稿一律不退并请发电子邮箱:shtlb@163.com(请注明“幸福东莞”征文字样)。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北路东莞文学艺术院《东莞文艺》编辑部 邮政编码:523017 联系人:《东莞文艺》编辑部孙编辑、李编辑、范编辑,联系电话:(0769)22837252

六、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征文结束后举行评奖和颁奖仪式,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中国作家网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文艺》编辑部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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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五届“宋韵杯”全国高校征文第三期启事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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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文时间和主题:

在去年我们已经结束了第一期与第二期的征文,也挑选出了一批优秀的稿件,现在进行的是第三期的征文,时间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1日,我们也给出了一些关于主题的建议,如大学生活,梦想,朋友;青春,友情,爱情;其他,等等。微信关注“征文约稿小助手”获得更多征文资讯。

二、征文要求:

1、主题:主题不限,详见公告上述内容;

2、题材:为给文友提供广阔平台,文体不设限制,为保证有限时间内的审稿质量特规定作品字数6000字以内;

3、内容:充实丰满、积极健康,有一定的内涵,具有可读性;

4、格式:标题宋体四号字体,正文宋体小四;

5、广大文友才华横溢,下笔有神,宋韵欢迎大家多多投稿,展示自己的才华;

6、具体分类和投稿要求如下:非诗歌类:小说(无分类),散文(无分类),论文【时政论文;学术论文】,诗歌类:诗歌【古诗词;现代诗】;

7、请作者务必在作品题目前注明作品所属分类,如:(小说)红楼梦;(时政论文)当代中国的文学现象;(古体诗词)鹊桥仙等;

8、为保证获奖证书及奖品的及时发放,请作者务必在作品结尾注明姓名,院校,年级,联系方式(qq,电话,邮编,地址);

9、作品按大分类投递指定信箱:非诗歌类:投递hedasongyun@126.com;诗歌类:投递hedasongyunshige@126.com 。

三、主办单位:河南省青少年作家协会,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图书馆,河南省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简称河南省高校文联)

四、承办单位: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河南大学宋韵诗文学社

五、本活动名誉顾问:

宋韵诗文学社创始人、河南省青少年作家协会主席张晓亮;

河南大学图书馆老师刘银萍

共青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团委书记孙建杰;

《东京文学》诗歌组编辑纳兰容若(周金平)

六、本次活动的征文对象:

1、全国各大高校文学爱好者,各高校同学均可参与征文活动,并享有平等的资格和待遇;

2、本届宋韵杯征文面向主体主要是学生群体,对于社会人士的来稿,我们会甄选部分文章刊登在《宋韵》报刊相应版面,但不再纳入“宋韵杯”文学奖总评。微信关注“征文约稿小助手”获得更多征文资讯。

七、奖项设置:本届“宋韵杯”奖项将由专业老师进行三轮评审并继续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五个级别。

1、特等奖一名,“宋韵杯”纪念章、特等奖省级证书各一份;

2、诗歌、非诗歌两项各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十名,获奖者将会获得我社提供的纪念章一枚和省级获奖证书一本;

3、优秀奖若干,将获得“宋韵文学奖”之“优秀奖”省级证书一本。

八、注意事项:

1、投稿者需注明自己的姓名、院校、年级、以及电话、QQ等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您的作品参评。

2、征文作者要求使用真实姓名(笔名亦可,但须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由于时间和人员有限,我们不会退还稿件,希望作者们留下底稿。

3、征文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对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否则,文责自负,并直接取消参赛资格。【请特别注意此项要求】

4、凡参与“宋韵杯”征文活动者,所投稿件在一年内请勿参与河南大学校内其他文学性社团所承办的征文活动,一经发现,我们将直接取消稿件作者的参赛资格。

5、为及时了解您的稿件运转情况,请关注、咨询我社官方QQ:347401054 、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u/2345545411。

6、特助“宋韵杯”全国高校征文活动网站 河南高校文学网www.hngxwx.com

7、凡参与“宋韵杯”征文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对来稿具有处置权。

8、参与“宋韵杯”征文活动者,可加宋韵读书交流群192539550,以文会友,共襄文坛盛事。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宋韵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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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全国爱耳日黑板报宣传资料内容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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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的功能主要是听觉和保持平衡。耳聋一旦形成,一般不可恢复,小儿耳聋还会造成语言学习障碍,成为聋哑人。耳朵内的前庭器官与眼睛、肌肉、关节的感受器一起作用,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前庭器官就在内耳,内耳疾病容易造成眩晕和平衡失调。

减少耳聋的发生关键在于预防和早期干预。

耳保健应该注意:

1.克服不良习惯――掏耳。

耳屎在医学上称为耵聍,是耳道皮肤耵聍腺的正常分泌物结合皮屑等形成的。一般少量屑状耵聍,可以随运动时的振动和下颌运动时自行排除。大块硬结的耵聍,应该请耳科医生用专门工具取出。

掏耳容易损伤外耳道皮肤,把细菌带入外耳道,引起发炎,不仅痛苦而且难治。如果造成鼓膜穿孔,易引起感染,患中耳炎,就会影响听力。

如果耳痒难忍,可以用棉棒占酒精擦拭,但不要插入太深。

2.预防游泳性耳病。

硬块耵聍可以形成栓塞,耳朵进水,耵聍变软膨胀,影响听力,刺激耳道,引起发炎。如果耳膜已经穿孔,则不要游泳,以免引起各种疾病的复发。

游泳时最好用用耳塞,头部仰起,高于水面。

游泳不要深潜水。一是深水会对鼓膜有压力,二是易引起眩晕,造成危险。

3.保护好听力

耳聪目明是身体健康的标志,平时应该注意保护好听力。

影响听力造成耳聋的最常见原因,一是药物中毒,二是噪音。

药物最多最主要原因。可以致聋的药物主要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这些药物易损害内耳、耳蜗(听觉感受器),前庭(平衡感受器),造成耳聋和平衡失调。

耳蜗中毒症状主要有:用药期间或停药物以后,出现高调耳鸣,听力下降,并且逐渐加重,直到全聋。

前庭中毒的症状主要有:眩晕、恶心呕吐,走路不稳和平衡失调。

作为医生要了解药物的毒副作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能少用的不要多用,肌注不要点滴,不可滥用。

致聋药物有交叉易感性,一种药不行,其他药物也不能用。

致聋药物可母婴感染。怀孕期间应避免使用各种耳毒性药物。

另外,耳聋还有家族易感性,如果家族中有人发现容易致聋,其他人更应注意。

4.噪声失聪

不规律、强刺激噪声,不仅能引起心理不适,而且能伤害听力。噪声损伤听力是缓慢的,进行性损伤,很难治疗。强烈刺激的音乐也会使听力下降。

噪声引发耳聋的特点是:出现高调耳鸣,且由间歇性变成持续性,最后致聋。

判断小儿是否耳聋,可观察小儿对声音的反应。如果小儿睡觉从来不被大声音吵醒,对家长的呼唤不理睬,说话时间晚,或者一岁时,能说简单的话了,后来生病又失去了语言能力,则应该怀疑是否对听力有了损害,要及时听力测试,或者一耳,或者双耳。

根据损伤程度,及早配戴助听器,早进行语言训练,可以做到聋而不哑,保存甚至提高听力。

现在拥有的人工耳蜗可以帮助恢复听力。电子耳蜗适用于重度或全聋者,2-70岁的人均可进行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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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法制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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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导,2008年X年X日,某地一初三学生王某在游戏机厅连玩一天一夜,后因没钱继续玩而与店员发生争执,之后被赶了出来。王某怀恨在心,次日夜里一把火烧进了游戏机厅……又有报导,2009年第一季度青少年误入歧途导致犯罪的人数比率比上年增加了不少……

这一笔笔带着血猩的案件在不断发生,发生在这个古老而又不断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着实令人感到伤痛。其实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就是法制观念淡薄。而法制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今天我就来谈谈法制。

法制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就是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其中包括立法、守法、执法、监督法律。这些权力也都属于公民。而对于青少年,在法制的庇护下成长,并带着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去维护法制又是十分必要的。

古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社会主义化的中国要长治久安必然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管理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有序地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制代表着权威与约束力。任何人都要被这权威影响,任何人都在法制的约束力下生活。然而,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法制存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没有交通法的约束,马路上的车辆肆意行驶,车祸遍生;没有刑法的约束,大街上坏人恣意偷抢,争执满是;没有工商的约束,市场上厂家任意造假,纠纷到处……多混乱,多可怕,湛蓝的天空也都因此变得浑浊。由此可见法制之重要性。国家有法制,对于我们青少年也尤为重要。在安定和谐的环境里,我们能好好学习,幸福成长。

法制如此重要,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显得极其突出。那么,应如何进行呢?我想有以下几点:

其一,要普及法制知识。目前中国有不少地方还相对较落后,一些教育部门对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甚至有些偏远山区对此是一片空白,这即是导致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而诱发犯罪的因素之一。我们可以开展一些法制宣传活动,像每年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也可以邀请一些执法人员进行讲座组织法制演讲等。

其二,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应多沟通。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近三分之一的校园民事纠纷是来源于学校执行政策时,各方理解不一致此。沟通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部分。时常和老师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不明白的东西。除了单独沟通外,家长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家长会不仅是告诉家长学生成绩,还能交流心得,提出意见建议,使双方意志统一,青少年也就能更好地成长。

其三,是摒弃旧教学观,树立新理念。过去,大多数人都认为学好语数英理化就行,只重视“智育”,却忽视了最重要的“德育”。现代化的教育离不开德育,而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种,是重中之重。师长们也就要加强宣传,给我们多传授些普法知识。这又是第一点所说的普及法制了。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维护者、开拓者,都需具备法制观,这又需要学校这个培育人才的地方开展法制教育。其实,法制教育,即是一种法治精神,是尊崇和维护法制的勇力和毅力!愿大家,愿这个社会,都能具备法制观,不断发展,变得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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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五届“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启事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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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校园文学杂志社

中国校园文学社团联谊会

一、征文对象

全国在校中小学生。征文分小学组、中学组(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二、征文日期

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三、征文办法

1.征文设部分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征文启动时间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2.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参加的小型团体,可直接与征文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报名,由征文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人数具体安排评审办法。

3.个人参加,可直接将作品邮寄到征文组委会。

四、征文范围

一个故事,一则见闻,一种观点,一刹触动……把你内心最想表达的文字找一个恰当的切入点,写成一篇文章。

要求:

1.书写规范、整洁;

2.文章必须是文学作品,题目自拟,文体不限;

3.题材新颖,立意积极阳光,传递正能量;

4.小学组不少于400字,中学组不少于8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所有作品不得多于5000字,未公开发表,每人仅限一篇。

五、评审办法

1.评审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2.组织单位单独进行初评,复评由征文组委会对各组织单位的初评结果进行集中评审。

3.直接寄到征文组委会的作品,由征文组委会组织文学界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

六、评审专家

由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和文学杂志编辑组成。

七、奖励办法

1.征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老师奖;组织奖等奖项。

2.由主办单位对各类奖项的获奖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3.在《中国校园文学》杂志及中国校园文学网、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公布获奖名单。

4.获奖作品择优在《中国校园文学》刊登,获奖作者将获得丰厚稿酬。

5.优秀获奖作品由《中国校园文学》出版获奖作品专号,或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优秀获奖作品集。

八、注意事项

1.参加者所交作品不得抄袭他人或由别人代写。如有上述行为,取消参加资格。

2.征文组委会设在《中国校园文学》编辑部。

3.所有征文作品必须粘贴征文组委会专门印制的第五届“小作家杯”征文标志。(征文标志见《中国校园文学》2017年第1期,此期刊物可单独购买,每本定价8元。)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文联大楼《中国校园文学》编辑部“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组委会

邮 编:100125

网 址:http://www.xywx.org/

联系电话:010-65389815 010-65389951

联 系 人:周方佳 郑迪菲 王莉芳(中学组)

李 娜 宋启平(小学组)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校园文学杂志社

中国校园文学社团联谊会

“小作家杯”全国中小学生征文组委会

201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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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精选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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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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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度全国小学教师童话征文启事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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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童话寓言文学研究会、湖南教育报刊集团《小学生导刊》编辑部、“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

二、征文范围

小学教师是最了解孩子的成年人,童话是美好的教育资源。我们倡导教师尝试写作童话,提高儿童文学素养,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本次征文邀请广大小学教师以原创童话作品参赛,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在“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开设个人博客,将参赛作品贴在博客里,接受读者评议。同时,请将童话作品电子稿发送到xxsdk22@163.com邮箱。2017年9月1日以前传送的所有童话作品参与本次评奖。

四、评奖规则

2017年9月初,根据读者点击排名,前100篇童话作品进入终评。将组织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在教师节前夕颁发证书和奖金。部分获奖作品在《小学生导刊》发表。

湖南省童话寓言文学研究会

湖南教育报刊集团《小学生导刊》编辑部

小学生导刊·中国童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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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法制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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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而神圣的,它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也都是在这圣洁的法律之下成长着,它永远的保护着我们。

在生活中,总会有些不尽人意的事,有事我们甚至会遇到生命的危险,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例如,在青岛有一位叫孙正雯的女孩,年仅十三岁,她就自杀了,在她死之前,她留下了一份遗书,从信中可知,她自杀的原因竟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孙正雯的父母确确实实对她构成了虐待,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孙正雯却没有向当地相关司法部门或其他可以帮助她的人报告,天真的她,没有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却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如果她能够用法律保护自己,就能挽回这一切,可见法律对我们是有多么重要,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保护自己,我们也必须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快乐的成长。

我们既然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一定不能轻易的违反法律,即便我们是未成年人,也是不应该的,也正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更不能随随便便就违反法律,比如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避免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例如,在江苏有一男孩经常在网吧进出,结果连续几次被打劫,最后被绑架了,所以我们要克制自己,千万不能进入这些地方。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却无视了它。相同的道理,有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是祖国的一份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明天,我们应该从小学会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一定要树立好良好的法治观念,在生活中的每一处都要做到不违法。相信大家都听到过中国人过马路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人过马路时,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相信很多同学也都是这样的,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陋习,可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礼仪之邦,现在的这种情况都是因为大家没有树立好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就连这过马路,大家也都不重视了,都认为只要图个方便,或者是交通管的不严,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觉得闯了红灯也不会怎样,而大多是交通事故多来自于这样的想法。“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所折射的,不仅仅是管理手段的乏力于无奈,还有更多的是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薄。按理说,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行直撞,一先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让我们共同树立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先从过马路不闯红灯开始吧!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可取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了现代公民的基本,法治护航国家,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让我们一起遵法守法,在法治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做一个法治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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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苑杯”全国闪小说大赛征文启事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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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作家文苑》报编辑部特举办第1届“文苑杯”全国小说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文主题:反映爱国、敬业、奉献,勤劳朴实、追求梦想,扎根基层、创新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孝老爱亲,助人为乐、感恩有心,廉洁奉公、奉献爱心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题材。

二、征文要求:1.内容贴近时代、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视角独特,构思巧妙,发人深思。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3.题材自选;字数不超过600字。

三、征文对象和时间:即日起至3月8日止,向全国精短文学爱好者征稿,4月1日前颁奖。

四、投稿邮箱及要求:投稿时注明“文苑杯十标题”字样,请先粘贴在邮箱正文框内再从附件发组稿邮箱:2768692058@qq.com,(文末注明通联邮编、地址、真实姓名、电话、QQ或微信号),编辑部将及时审核作品,并及时通知作者是否入围。入围作品将在《作家文苑》报上择优发表,获奖作品将荐在《精短小说》杂志上发表。

五、奖项设置: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元;三等奖4名,奖金50元;优秀奖10名,获奖作者均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作家文苑》报和《精短小说》杂志上发表。

六、主办单位:作家文苑报社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顾问:王 蒙 贾平凹 莫言 郏宗培 杨晓敏 阎刚

评审委员会主 席:刘公(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和陕西精短小说研究会会长,著名作家,《精短小说》杂志主编)

副主席:凌鼎年(世界微型小说研究会秘书长,著名作家

申弓(沈祖连,广西小小说学会会长,著名作家)

王培静(北京小小说学会会长,著名作家)

修祥明(小小说著名领军人物之一,著名作家)

袁炳发(东北小小说领军人物之一,著名作家)

侯发山(《精短小说》杂志副主编,著名作家)

邵火焰(《精短小说》杂志责编,著名作家)

评审办公室主任:王大煜(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副会长兼四川省分会会长,《精短小说》杂志责任编辑、《作家文苑》报执行主编)在线QQ2290543088咨询电话:13350635526(微信wdy2290543088);

评审办公室副主 任:朱会鑫(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四川省分会副会长,《精短小说》杂志责任编辑、《作家文苑》报副主编,知名作家)

中华精短文学学会作家文苑编辑部

中华精短文学学会四川省分会

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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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宣传禁毒的征文2000字

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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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的危害,已经曼延全世界。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已经成为一场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在进行的禁毒的“世界大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禁毒的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一沾上它,就永远不能自拔的物品——毒品。它像是一种白色瘟疫,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吞食了一条条宝贵的生命!

毒品,顾名思义,是有毒的东西,可是些人为什么还要吸毒呢?因为毒品使人上瘾,往往有些人因为好奇心而染上了毒瘾。如今,毒品犹如洪水猛兽,仍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面对一个个幸福和睦的家庭被毒品吞噬,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对,禁毒,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

多少人因此葬送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以及美满的家庭,难道这些“迷途羔羊”还不能醒悟吗?曾经的旧中国,我们早已背上了“东亚病夫”的包袱,难道我们还要重演那场走向深渊的悲剧吗?

吸毒者多数短命,一般不超过四十岁。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不仅使家庭破碎,还会给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吸毒的人数高达两亿,吸食毒品的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范围扩展到五大洲的两百个国家地区,而且全世界的吸毒者仍不断增加。毒品已成为困扰社会最大的隐患。“拒绝毒品”不止是一句口头的承诺,也是我们身为中国人应当承担的一份责任。

自1987年以后,各国在每年的6月26号都要集中展开大规模的禁毒活动。2007年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毒品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如果再不遏制,将会严重泛滥,败坏社会风气。有一句话曾让我深深的感动“生命只有一次,同样的选择权也只有一次”。是啊,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要不回来了。这句话我送给那些吸毒者,以及“旁观者”。

禁毒已不是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全世界13亿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守望相助,我们的祖国应当走向安定繁荣,而不要因为“毒”而沉沦。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们都携手共创明天!

有一个干部家庭出身的青年,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但精神十分空虚,他听人说什么当今最时髦的莫过于吸海洛因,便去试过几次,很快变成了瘾君子,再也离不开它了。等他醒悟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他深深认清了海洛因的危害,却又无力自拔。最后,他自杀了。他最后用自杀来告试后人:毒品不是好东西,是试不得的!一旦受到它的诱惑,也就是开始走向死亡,没得选择!

毒品,不仅毁坏人的身体,还吞食人的灵魂,逼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记得云南省前两年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凶手竟然是四名十六岁的花季少年!那起凶杀案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一所豪华住宅里,那所住宅的主人很有钱。一天,他刚走出家门准备去买东西,被四个从门后蹿出来的少年推回屋中,全身被捅十几刀。他们走了几万元的现金。原来这四位十六岁的少年,被“朋友”引诱,沾染上毒品。他们为了吸毒,先是偷拿家里的钱,变卖家里的东西,而后就发展到去社会上偷和骗,最后竟合伙实施了这起杀人抢钱案。正是毒品吞食了四位花季少年原本善良的心灵,让他们失去理智,变成无人性的家伙!

十六岁的少年,应该充满青春活力。青春是什么?青春是早时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长出翅膀翱翔蓝天的纯真的心灵,是志在天下的抱负,是绚丽多彩的理想。但是,青春一旦和毒品结缘,立刻就枯萎,就沦丧。那四位花季少年,沾上了毒品,也就意味着远离青春了!

吸毒的自毁和堕落的事例说也说不尽。他们吸毒,是为了寻找刺激,寻找快乐,享受青春。但结果他们都变麻木了,没了快乐,没了青春,倒是找到了地狱!这是吸毒者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呀!

毒品的危害,已经曼延全世界。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已经成为一场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在进行的禁毒的“世界大战”。我国曾经有过一段遭受鸦片毒害的屈辱历史。今在,在这片神圣的土地上,决不允许历史的悲剧重演。我国执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捣毁了一个个贩毒窝点,销毁毒品数以吨计。那熊熊的销烟之火,使我们联想起当年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显示了我国政府禁毒的决心,也显示了我国人民反毒的人心所向。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仍在我国运输、贩卖毒品。因此,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加强学习,懂得贩毒有罪,吸毒违法,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

俗话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青少年吸毒,不仅仅毁了自己的一生,还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呀!难道我们能够忘记旧中国两千万人民深受鸦片的祸害吗?难道我们能够忘记鸦片泛滥使旧中国丧权辱国,积弱不振和民族危亡的屈辱历史吗?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国家的繁荣冒盛,我们不仅要擦亮眼睛,不受别有用心的朋友的诱惑,还要敢于同毒品犯罪作斗争。同学们,让我们携手一道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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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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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依法治街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街道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现将“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工作,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街道根据镜法宣办字(、9)6号文件通知,及时召开了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并结合全辖区农村和社区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对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进行了周密布置,细致的安排。并要求街道、各村(居)委会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把“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大力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我街道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了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政策的普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使宣传活动深入实际,我街道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制宣传主题,由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牵头,从11月25日——12月10日先后组织了6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11月25在两村一居中开展 “12、4”法制宣传栏竞赛评比活动,推出优胜作品参加区司法局评比活动。二是11月28日结合前期长街火灾事故,集中境内企业经营单位、矿山、工业园区、两村一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及消防知识》专题讲座(到会人员30余人),进一步提高大家大法律意识。三是开展一次送法进家庭活动。11月底开始各村(居)结合每年一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向群众发送“禁毒工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劳动法”等有关宣传资料1800余份。四是12月4日上午街道在荆峰路设立“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咨询站,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街道除了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站,还深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家中,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向两村一居100余名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维权手册,将法律温暖送到弱势群体中。五是12月10日下午辖区中学20余名学生,组成红领巾法制宣传小分队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六是街道司法所12月4日向街道机关、两村一居干部发一条法制宣传手机短信。此外除了区司法局设有148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也设置了法律咨询电话,形成了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村(居)委会一条龙的服务网络,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街道开展依法治理,构建法治的新进程。

总之通过“12.4”法制宣传日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辖区广大村(居)群众工矿企业职工、中小学生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街道社会法治化管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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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制护航快乐成长征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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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一声声叹息声在看守所的大门前响起,随后就会是一句:“早知道会这样,当初就不那么做了”一个个罪犯被送进看守所,一个个家庭就这样被拆散,有的在看守所里几年后就回家团圆了,有的则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一统计,发现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为了钱,一类是为了仇恨,一类是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栽赃嫁祸后被发现。种种的原因都是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为了钱可以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取,而不是去敲诈勒索;有了仇恨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而不是认着性子去杀人、去诋毁他人;责任是自己的为什么要把它强行的“转”给别人呢?是因为自己不愿意承担想找“替罪羊”去为自己承担责任。

这里就有一个案例:某日,一伙青少年为了搞到钱到网吧去上网,先是问同学、亲友借,但很快就挥霍完了。于是他们就买了几把玩具仿真枪和几双丝袜,到银行去抢劫,直到最后别制服才肯罢休。还有一个案例:一伙来自国外的贩毒团伙,为了赚钱,不惜用别人的生命来赚钱。他们竟然让一个怀孕6个月的孕妇来用身体运输冰毒,让一个只有3岁的小孩用身体运毒。记得去年那场娱乐界的新闻吗?内容是:房祖名提供场所让柯震东等人吸毒。这是使人不能够相信的,一个年仅20多岁的小伙子,是正当年轻力壮的时候,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却染上了吸毒这种恶习,最终背叛了刑。这还有一个案例:一对非常恩爱的夫妻。因为妻子出轨,丈夫十分伤心。一天,丈夫借着酒劲提着砍刀来到了那个男人家。等男人开门时,二话不说就是一刀看过去,把男子砍死后竟把他给分尸投入江河。还记得2个月前的呼格其特勒一案吗?一个年仅18岁的小伙子,因为被人诬陷强奸杀人而被判死刑。知道今年才翻案。

看呐,多么真实的案例啊,看守所不是囚禁人的地方,是让人知道悔过的地方。为了钱,为了所谓的爱情,使多少人踏上了这条不归之路。许多人发现踏上这条不归路没有回头路可走便去投案自首了,有的人则认为只要找不到“我”就不会判“我”刑,有的人犯了法之后就开始了“逃亡之路”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可以逃得掉。

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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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27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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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活动顺利开展,该局成立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候六海任总指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成军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和信访股,分管法规信访副局长罗方彪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法规信访股股长、地环股股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活动的具体事项。

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安排为一周,采取纸媒宣传、电视宣传、定点宣传、网络宣传、短信宣传等多形式宣传,深入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作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宣传和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共2000余本,发送短信3000余条。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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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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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6月23日上午,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合石海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利用群众赶集的契机,在石海镇兴堰村场口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相关部门设置了与交通安全常识有关的图文展板,悬挂了相关的宣传横幅。当群众观看时,现场民警就及时对展板内容进行解说,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

除了通过展板宣传外,民警还向群众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等。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5人次,警车1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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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全国爱眼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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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亮眼睛迎奥运。

2、人人享有看见的权利。

3、任何水晶眼镜对眼睛都有害。

4、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心人们的眼睛。

5、儿童斜、弱视,切莫错过6岁以前最佳矫治年龄。

6、视力1.5不等于没有视疲劳。

7、不合格眼镜已成公害。

8、爱护眼睛,世界等你去发现。

9、孩子总眯眼,尽早去查眼。

10、迎奥运,迎残奥,我看见,我参与。

11、加强全民爱眼意识,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12、早期干预,减少可避免的儿童盲症。

13、防盲治盲,共同参与。

14、爱护眼睛,为消除可避免盲而努力。

15、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视力。

16、预防近视,从今天开始。

17、关爱老年人的眼睛,享有看见的权。

18、防治近视,珍爱光明。

19、保护老年人视力,提高生活质量。

20、防盲进社区,关注眼健康。

21、动员起来,让白内障盲人重见光明。

22、预防青少年近视,人人有责。

23、预防青少年近视,从一点一滴做起。

24、青光眼可致盲,早期防治极重要。

25、防治屈光不正及低视力,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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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省关于全国第五个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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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全国第五个交通安全日,全市交警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火车站警务平台组织辖区客运单位开展了“客运交通安全联合宣传”活动,向辖区客运驾驶员及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发布冬季雨雪天气行车的安全提示,并组织客运驾驶员及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安全宣传展板,组织驾驶人员进行防滑链安装使用等冬季安全行车知识交流。

人民广场警务平台组织辖区60余名校车(客、货车)驾驶员及幼儿园师生到鱼梁洲聚鑫宝源停车场(涉案车辆停放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民警结合“超速、酒驾、毒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影响以及如何避免交通事故进行了重点讲解和阐述;同时,民警与驾驶员朋友进行“情景剧模拟”角色互动,让大家了解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危害。

紫贞警务平台邀请孔明灯幼儿园的小朋友到平台,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小朋友观摩警用器械、体验警用装备。民警还“近距离、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从而达到交通安全宣传从娃娃抓起的目的。

在枣阳市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民警将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卡片向过往驾驶员及行人发放,通过摆放展板等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交通法规方面的问题,给司机送上安全行车手册,对过往的客车司机、出租车司机进行了口头宣传和教育提醒,并在重要路段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在宣传展板面前,数十名市民认真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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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1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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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5日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5、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集约用地,科学发展

9、坚持科学发展,规范土地市场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规范土地市场,保护土地资产

12、土地市场要坚持公平、透明、规范和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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