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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那件事作文优秀20篇

小猫总是惹人喜欢,应该它太可爱了。以下是小编为您推荐忘不了那件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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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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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我记忆的扇窗,有许多繁星在闪烁。但有的显得黯淡无光,有的离我悄然而去。唯有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令我难以忘怀,仿佛是一道印痕,怎么也抹不去。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颤动了,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初夏的一天,我三步并做两步向车站奔去。我和朋友约好去玩,现在快迟到了。就在快到车站时,一个大叔推着一辆破车从我眼前经过,只见他眉头紧锁,低着头,嘴里还念叨着什么,似乎忧心仲仲,我急忙收脚。哗的一声,几个玻璃瓶子顺着车滚落下来,只留下目瞪口呆束手无策的我和满脸惊愕的大叔。大叔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只是默默地蹲下,留恋地盯着瓶子。“不就是几个瓶子吗?”我小声嘀咕着。大叔忽然伸出手想摸摸瓶子的碎片,我见状,心想:这个大叔等会一定会找我算账……便顾不得受伤的小腿,忍者剧痛向前奔去。

“啊”身后传来惊讶的叫声,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转过身,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做好逃跑的姿势,头向前伸,定睛一看,只见大叔眉头松开了,眼中划过一丝

喜色,手不停地抚摸着一张50纸币。我不禁轻声“啊”了一声,不由自主的把手伸进口袋。没有!我急忙把所有口袋翻了一遍,但事实无情的告诉我:我的钱不见了。这几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闪动,我愣在那,眼巴巴的望着钱,心里不断地想:要回来,他肯定不给,说不定还说我呢!我不禁向前走了一步,大叔缓缓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我,又看看手中的钱,似乎明白了什么,举起钱,轻轻的问:“是你的吧?”我咬着嘴唇点点头,他黝黑的面庞露出勉强的笑容,招招手,说道:“过来”半晌他见我还愣在那里,便有些吃力的站起来,快步走到我面前,把钱递给我我先是一愣,然后迅速将钱从他脏兮兮的手中抽出。他苦笑着说:“孩子,别再丢了。”

我愕然无语,一股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他转过身,又推起了破车。他那又脏又旧的衣服在风中摇曳,模糊的身影与美好纯洁的白云绿树融为一体。

风温柔地抚摸着我通红的脸颊。我仰望天空,仿佛又看到大叔真诚宽容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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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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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年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我第一次学骑车。

记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妈妈带我到广场去学骑自行车。到了广场,我刚上自行车就紧张地说:“妈妈你千万别松手,我害怕摔下来”。“怕什么,摔下来有地等着。”妈妈风趣地说。“妈!”“好了,好了。咱们言归正传吧。”妈妈一本正经地说:“宝贝,你身子坐直,眼睛看前方,大胆地骑,千万不要害怕。”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做,可是车子像跟我作对似的东倒西歪。就这样绕着广场的花园我骑了一圈又一圈。每一圈我都提心吊胆,吓得我手都流汗了。妈妈在后面给我扶车子,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练习了,妈妈说:“孩子,你可以自己试着骑一骑。”“不行,我还没学会。”妈妈又开始扶着车,我又骑了几圈。妈妈偷偷地把手拿开,让我自己骑,我还以为妈妈还在后面呢!我越骑越带劲,妈妈在后面不停地鼓掌说:“思源,加油!加油!你是最棒的!”这时我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地喊:“我终于会骑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好像在为我欢呼。风儿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你真是太棒了,我太佩服你了!”好像今天的一切都为我高兴,为我自豪。我抬起头来仰望天空,心里想:今天的天真蓝啊,云真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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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那件事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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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小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我十一年的记忆中,有许多惊喜、悲伤、感动、快乐的事情,其中有一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怀。

那是在去年的一节体育课上,对老师安排的体育活动,同学们个个都十分投入,我也不例外。放学回家后我才发现家里的钥匙可能是在体育课上弄丢了,根本进不了家门!爸爸妈妈都在很远的田地里干活,经常是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在门外干着急!

怎么办?我看见屋檐下有个小凳子,先将就着写家庭作业吧。写完作业,我又拿出课外书心不在焉地翻着。夜幕慢慢降临,天色越来越晚,我也越来越着急,爸爸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呀?这时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天上的星星调皮地冲我眨着眼睛。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屋外,时不时站起来向远方张望,期盼着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快快出现。

“琳伶,怎么啦?天黑了,怎么还一个人在屋外呆着呀?”一个慈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邻居李奶奶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不小心八钥匙弄丢了,爸爸妈妈去田里干活还没回来。”我有些难为情。

“哦,原来是这样啊!你一定饿了吧?我锅里正炖着鸡呢,走,去我家吃晚饭。”

李奶奶话音刚落,刚好从这儿路过的黄爷爷连忙说:“要不去我家吧。我家今晚也做了好吃的,去和我家的梦洁做个伴吧!”梦洁也是我平时的玩伴,她家就在我家屋后不远。

我正左右为难呢,李奶奶不由分说连忙拉起我的手说:“还是去我家吧,我家近!”

顿时,一股暖流涌上我心头。温柔的风轻抚我的脸颊,皎洁的月亮挂在树梢。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是啊,人家处处有真情,有这么好的邻居我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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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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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消消流逝。童年的记忆,被岁月的风沙埋没。可是,却有一件事让我永远也忘不了

五岁那一年,我突然得了阑尾炎,须要做手术。爸爸一听,慌了神,可是又无能为力。我清楚地记得,他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时,手是那样的无力,颤抖着抓住笔,可是却又犹豫不决。可是,爸爸看到我难受的样子,一咬牙,签了字。

三天后,我要去做手术了,爸爸跟着护士,一直把我送到手术室门口。

一路上,爸爸脸色苍白,他千叮万嘱,让我听话。在手术室门口,爸爸无法跟进去,只好用焦虑而又无可奈何的眼神望着我。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睁开了眼睛,爸爸正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我。他脸色苍白,双眼布满了血丝。我向爸爸一问,才知道我整整睡了一夜。很明显,他一夜没有合眼。他见我醒来,忧郁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可我还是发现,爸爸的头上又多了许多白发。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一夜愁白了头”这并不是童话。

由于我刚做完手术,两天不能吃东西。所以,任凭我怎样喊饿,爸爸也一口否决。爸爸怕我馋,也跟我一块不吃东西。第三天,我终于能吃饭了。爸爸是那样的激动。他怕食堂的粥太硬,于是出去买了一个电饭锅。细细的淘着米。用慢火慢慢地熬。做好后,用小勺盛出来一点,慢慢地吹,凉了之后再小心的喂给我。

那场景,我永远不会忘记,爸爸那伟大的父爱,也让我铭记心间,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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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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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庭院,明丽的妃嫔,沉寂的粉蝶,慵懒的梳妆。一切仿佛都是那么无聊与寂寞。一位名叫王昭君的俏佳人,在百无聊赖中憔悴。

寂寞无聊犹如蛇一般,死死地纠缠着她那颗孤独的心;犹如宝马香车的车轮,在她心里缓缓碾过,令她窒息,令她心碎。

进宫已有时日,却迟迟不见皇帝的影子。珠玉金钗,散落一地,铜镜里再也不是少女明丽的笑靥了,一腔愁绪,再也掩埋不上。

昏暗迷茫的灯光下,一只单薄的飞蛾竟一头撞向欢快跳动的灯焰,继而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昭君拔下鬓发上的玉钗,挑动灯芯,试图将蛾儿救出来。

这时传来和亲的消息,如春日里的一声惊雷,划破了天空,昭君两手猛烈地颤动着,那坚强的小精灵毫不畏惧烈焰,从摇曳的火光中振翅高飞,如离弦之箭一般,但又很快地摔在了地上,烈火将它粉嫩的外衣烧得疮痍斑斑,却没有击垮它不屈的意志,它挣扎着,努力扇动着残缺的双翅,歪歪斜斜地飞向高高的宫墙,飞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看着它,昭君惊呆了,这一夜昭君独对孤灯无眠,她想到了后宫的阴森、猜忌、倾轧,也想到了异域的寂寥、冷清、孤独……这一切如一道寒光的匕首刺向她的胸口,让她心痛,想到和亲后,两国和睦相处,百姓安宁……不知不觉,昭君的香帕被浸湿了,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第二天早晨,黄门奉旨来召选和亲的嫔妃,他们一遍遍地陈说着皇帝的厚赏:以公主的身份出嫁,有华贵的嫁妆……可是,当嫔妃们想到戈壁大漠的风沙与凄凉,远离故土的孤独,不禁个个噤若寒蝉。黄门失望地将要回复皇帝,却迎面走来了一位淡妆素面的少女,浅浅一笑,一如当年明丽。

昭君出塞,留给后人一座青冢和无限的遐思,且将尘封的记忆碾碎,蘸着历史的露水,解读昭君的心事……

北国风光,万里雪飘,千古以来,也许人们会将你遗忘,但我,却依然忘不了你。而被封存已久的芳香,也不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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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匆匆那年小说 第一卷 忘不了

全文共 8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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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茴对我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1)

之所以选择出国留学是因为大四那年的第一场招聘会把我吓着了。

其实我条件挺不错的,至少我自己坚持这么认为。

北Y大不算什么一流大学,但是足够我在写简历时不用遮遮掩掩。大一时曾借机混在学生会里,以帮忙搬桌椅之名和同系女生搭讪,所以在学校工作一栏,我理直气壮的冒充了下外联部长,把几个听上去挺响亮其实总共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包圆在自己帐下。专业课成绩虽然偶有岌岌可危的情景,但在我软磨硬泡百般讨好不择手段牺牲色相的努力中,老师们都很配合的在期末给了我60分的合格。所以成绩表不算亮眼,但至少一片蓝色。外加上我不够英俊潇洒,但还勉强风流倜傥的外貌,我还真比较自信。

“月薪3000以下根本不考虑!单位给配车我还得问问索纳塔还是帕萨特!年终奖至少够万才能和我谈,否则,没戏!”

这是那天我去参加招聘会前跟同屋放的话。虽然比较搞笑,但还证明我曾经万丈豪情过。

我的自信在排了2小时队仍没能进入会场时已经几近消失。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的论述了一遍人口论,社会发展论,独生子女生存现状,中国就业问题等等。

想当年我们刚出生的时候争床位,入幼儿园的时候争小红花,入少先队的时候争第一批,小生初争保送名额,初升高的时候1:8,高考时1:4,找工作的时候1:N!真是在独木桥上成长,在战火中前进啊!

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们真TM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进到会场内,我以为终于可以大展拳脚,那想到挤身接近展台都困难。满地传单简历,满处吆喝叫喊,放眼望去各色人等纷纷使出绝招前进。

一男生鄙视身边某联大学生,递简历时大声说:“我是北科的!”

联大败退。

另一男生马上站出来:“我是北航的!”

北科败退。

又一男生推开他说:“我是北大的!”

北航败退。

就在他得意洋洋傲视群雄时,身后有一声音响起:“我也北大的,研究生。”

众本科生皆败退……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报菜名》那相声完全可以改为《报校名》来娱乐大众。

再往前走看见很多女生挤在一展台前,她们的简历封皮上最醒目的不是毕业院校,不是专业水准,而是几乎5寸大的靓照,让我以为自己误入超级女生选拔赛现场。

两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

甲说:“你觉得有戏么?”

乙说:“悬,那几个二外的看着还行。那经理都对她们笑出皱纹了!”

甲叹气:“她们是弄得挺好看的。你知道一班XX么?她提前3月拉的双眼皮,看着就自然。XXX前两天才拉,明显假。还描眼线,哎哟。”

乙说:“所以她才照380一套的那种照片,掩饰一下呗!”

我惊愕地看着她们,心想就业问题果然拉动内需,整容市场和写真市场就这么被扩大了。

终于找到一个我还符合条件的单位,就在我想介绍一下自己优势的时候,一个大叔走了过来,递上一份简历给负责人。

“您看看我这个,我有相关工作经验!”他谄媚的说。

我上下左右的看都不觉得他是22岁左右的大好青年,于是打断他:“那个……叔叔,今天的招聘会不是面向毕业大学生么?您……”

“我也是毕业的大学生呀!看看,这是证书复印件!比你没早几年!”他一脸义正言辞。

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不懂事,跟孩子辈的抢饭碗,还排队加塞理直气壮,笑笑说:“您不能这么说,还是早那么几年的。您领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估计刚刚呱呱落地。你驰骋商场的时候,我正和泥拍画儿。您结婚洞房的时候,我刚戴上红领巾加入少先队。您壮志未酬和我相遇的时候,我刚正式成为祖国花朵打算为社会主义奉献终身。怎么着我还得管您叫叔叔呢,是不?”

他叹了口气:“没错,所以我上有老下有小急地没辙的时候,你还溜达着边玩边找工作呢!”

这下我没得说了,看看他一脸沧桑,那也是天涯沦落人啊!

“你在S公司做过助理?”负责人突然问。

“啊对对对。”大叔点头如捣蒜,“所以相应业务还是很熟悉的!您可以进一步考察!”

眼看人家对我没什么兴趣了,我顺势作出牺牲,要回了自己每份价值5.5元人民币的简历,在会场转悠了两圈就出去了。

那时候我就决定,条条大路通罗马,工作这事,看来要曲线自救!

(2)

其实找找家里关系,安排个工作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只是当时我高估了自己,所以压根没想走这条路。现在感觉到形势严峻,又不想凑合了事。于是我选择了出国留学。

最近这几年确实很流行留学,留学回来身价就高了,先不管你之后是海归海待,总之带了个海字,比土特产就金贵点。不过说实在的,出国留学不见得是多出息的事。家里有权的,孩子都当公务员了。家里有钱的,孩子都直接继承家族产业了。家里有权有钱的,孩子在我未知的想象不到的领域自由发展。家里没钱没权的,孩子都考研了,如果不争气点就去服务大众了。家里有点小钱小权的,不太缺孩子这份工资,又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对未知的高级世界有憧憬的,就像我一样,飘洋过海了。

公平的愿望是美好的,现实的表现是残酷的。我们很幼稚,但我们明白事理。

后来我报了新东方,考了雅思,和同学吃了散伙饭,带上老爸老妈的血汗钱,收拾了大小行李箱,在鞋磕里装上黄连素和牛黄解毒丸,穿着羽绒服所有兜都塞的满满的,飞向了地球另一边。

那个时候我并不能看清未来,我想可能同代的我们都这样,从选文理科开始,一直到选专业留学,我觉得我没能掌握自己的人生,是人生在掌握我,他蒙着脸向我招手,我就懵懂的跟去。因为看不清他的表情,所以我不知道前方到底是劫是缘。

初到澳洲的日子五味陈杂。我迷过路,丢过包,最惨的时候每天吃三个面包却不想再伸手向家里要钱。上课不敢开口说话,下课急匆匆的打工,站在明媚的阳光下仰望蓝天,看着现代都市看着不同种族的人悠闲走过,觉得自己很茫然,很悲哀……

现在回想那时,我也不会抱怨遗憾,至少我没趴下,没去骗别人的钱,没待在华人的圈子里沉沦,没被学校赶出去,没丢脸。有些矫情,但这也是一种PRIDE。

也许长大就在一瞬之间。

之所以认识方茴,是因为欢欢。

欢欢是我女朋友,比我早一年到澳洲。其实留学生谈恋爱挺简单的,异国他乡好象就更需要人陪伴,所以爱情也顺理成章的速食,从认识到同居,我们总共花了28天的时间。

欢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我的生活随之丰富多彩了起来。那天我们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去钱柜唱歌,唱到半截的时候,又来了两个人。

“AIBA!你们怎么这么慢啊!”欢欢说。

“狗没拿伞!(日语,对不起的意思。)”那个叫AIBA的仿佛是日本人的女孩说,“塞车塞车!”

其实形容AIBA的这几个词当时我是拿不准的,因为她虽然头一句说的是很标准的日语,但后来的中国话也特别利索,还有,在她没张嘴之前,我还以为她是男孩呢!

AIBA个子很高也很瘦,穿了件大花T恤,工装裤,还带着顶歪歪的棒球帽,不仔细看绝对认为她是个俊俏的小男生。以至于后来我看到李宇春,顿时觉得特亲切。

“这就是你新找的那个啊?”AIBA坐到欢欢旁边打量着我说。

“对,这是AIBA和方茴,这是我DARLING,张楠。”欢欢笑着介绍。

这时我才注意到在AIBA身后进来的那个女孩。

第一眼看方茴的感觉,我说不清楚。

她长发披肩,耳朵上戴了一对大银环,不是漂亮的扎眼的女生,但仿佛又有本事让人过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鲜红的长裙,裙摆很大,到脚踝,把她纤细的腰和完美的臀线尽显无遗。

“你好。”方茴冲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很有风情。

“HI!”我挥了挥手。

她们没再理我,上另一边点歌去了。

AIBA插播了几首日文歌,方茴坐在一旁,静静的听。

因为方茴装扮特殊,我又偷瞄了她几眼,她身材娇好,眉目妩媚,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却有一种禁欲的味道。

“嘿!看什么呢?”女生最敏感,欢欢很快发现了我的眼神有异。

“没。”我忙说。

“看上人家啦?”她掐了我一把。

“哪儿呀!”我搂过她说,“谁看上她了!有你我一生足以!”

当时我真谈不上看上方茴,就觉得这女孩骨子里透着一股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

“切!看上我也不怕,你,没戏!”欢欢笑了笑,笑得很有内容,让我隐隐感到不寻常。

“人家喜欢女的,她和AIBA是一对儿。”

欢欢得意的看着我。

“啊?”我大叫一声。

方茴往我们这边瞥了一眼,我急忙别过了头。

就算我对她有点想法,在那一刻,也立马烟消云散了。

(3)

方茴的事,本来我以为这就是我留学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这在留学生中不算什么稀罕事,比她邪乎的有的是。有的出来的孩子岁数比我们小的很多,他们甚至不能分辩是非,不知道年轻既是资本也是危险,所以总会发生些不可思议的事。对于方茴,我听听也就过去了,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女同这种东西,虽然我不特别排斥,但心里多少有点格硬。

那成想没过多久,我们居然住在了同一屋檐下。

起因是欢欢和我们的胖房东闹翻了。其实之前她们就一直互相看不顺眼,欢欢经常背地说她又老又蠢,丈夫是酒鬼加色鬼,儿子长得像名人——《哈里.波特》里的达利。而胖房东也经常用一种侦探特有的目光从上至下瞄着欢欢,向她不怎么象正派人的老公耳语几句。

就这样,由一袋垃圾,彻底引发了中澳大战。欢欢操着一口带四川味的英语和胖女人骂了个痛快,可是她虽然痛快了,那胖女人却使出了杀手锏,坚决的命令我们“GOOUT”,所以我们只好卷铺盖走人。

正在我们踌躇懊恼的时候,上帝发威了,他特仗义的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给我们开了一扇窗。恰巧AIBA和方茴的邻屋回国,我们月底就搬了过去,欢欢非常得意,说这叫天无绝人之路,让丫胖房东得不了逞。

而我就没有那么高兴,说实话我没觉得胖房东多可恶,她对我还挺好的,有时候欢欢的确太挑剔了,在人家屋檐下你就得低头嘛。而且现在这房子比我们原来的租金高了些,离我学校更远了。最重要的是,隔壁住着对蕾丝边,我还是有点障碍,生怕听见什么特别的声音,看见什么特别的场景。

好在,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AIBA很喜欢出去玩,打工也好几番,一般在家的时候少,出去的时候多,有时还趁方茴不在,带另一个女孩回来。让我大呼同性恋间也有第三者云云。

而方茴,很安静,甚至安静的让我产生隔壁没住人的错觉。她好像格外喜欢红色,总是穿着红色的外套,裙子,还有披风。偶尔碰见她,那鲜艳的颜色和她淡然的神情总形成一种独特的对比,就像用色块分割了空间,猛然让我恍惚一下。

慢慢的时间长了,我觉得和她们在一块还挺方便的。她们来澳洲的时间比我和欢欢都长,哪买菜便宜,假期去哪玩的,哪个餐厅打工给的多,她们都知道。尤其是AIBA,其实这人除了性向有点问题,哪儿都挺好,热心、爽快、还风趣。我和她是同一所学校的,所以早上经常一起上学。

有一次,我们坐车,检票的时候出了差错。她和我用的都是过期的颜色票,AIBA说,老外根本不怎么查,所以能省一澳是一澳,反正他们赚的都是侵略压榨我们先辈的,跟他们不用客气。结果没想到我们点背,让人给查出来了。

现在想想,那会我还是纯良少年,脸皮薄,在检票员的询问之下什么都说不出来了,用AIBA的话说,我当时就像初次偷腥的小寡妇,红着脸低着头玩命往后蹭,就差没揪起衣角抹眼泪了。

AIBA就不像我,她马上装出天真无邪的少女模样,双眼含泪的说:”I’msorry……WecomefromJapan……WejustleaveinAustrliatwomothes.Wecan’tspeakEnglishverywell.Wecan’tfindthestation.I’amverysorry……”然后她就一边鞠90度躬,一边操着她流利的日语“狗没拿伞”了,我则在她身边把嘴张成了O型。

那检票员显然被AIBA蒙晕了,他很热心的告诉了我们应下车的站台(我们估计比他知道的还清楚),也没让我们补票。AIBA挥着手“阿丽噶朵狗宰你妈死”(日语:谢谢)的和他道了别,我也很配合的鞠了鞠躬。

开出站台,我拍了她一下,笑着说:“你干吗说咱们是小日本啊!”

AIBA皱了皱眉说:“澳洲人对日本人都客气着呢,再说,丢脸也不能丢咱中国人的脸呀!”

“你丫不哈日么?”我说。

“你丫才哈日呢!”AIBA瞪了我一眼,“我呀,就是倒霉!人生是一出比莎士比亚还莎士比亚的悲剧!当年我是多直的女生啊,企盼能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个男人养只狗,从此幸福的生活下去。结果好不容易喜欢个人,靠,她居然是日本人!更靠的是,她居然还是女生!我有什么办法,命运跟我开玩笑,我难道能说你哪来的回哪儿去吧,奶奶我不玩了!?”

“日本人?方茴是日本人?”我惊讶的问。

AIBA白了我一眼:“你们不是上次说过都是从北京来的吗!”

“哦对对对!那你……你说喜欢的人……是日本人。”我声音越来越小。

AIBA白了天一眼:“欢欢个小娘皮就胡说八道吧!她跟你说我和方茴是那什么对不对?”

我猛点头。

AIBA笑了笑说:“你以为方茴真是同性恋?”

我犹豫的点了点头,其实我觉得她什么恋都不是,看她的神情就压根没有恋谁的欲望。

“她不是同性恋,她是爱男人爱惨了的,和我住一块就是为了不给自己机会再去爱谁了。”

AIBA望着窗外叹了口气。

(4)

那天之后,方茴在我心里又重新定义了。

我对她很好奇。因为我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什么把自己置于这样一个无爱无欲的境界,按AIBA的说法大概是失恋,可失恋就至于如此么?要真这样那世界人口早控制住了!我也就不用大老远的来澳大利亚镀金了。然而其他的原因,我又猜不透。

晚上我问欢欢:“我要把你甩了,你会不会一气之下去找AIBA那样的?”

欢欢掐了我一把说:“哼!如果你把我甩了,我就卧薪尝胆,早晚找一又帅又有钱的男人,气死你!”

我抓住她的手说:“就不会觉得身心俱疲,宁可和女同性恋一起搞同,也不想再爱男人了?”

欢欢把手抽出来说,两眼一瞪说:“张楠,你要是有想法了直说,不用把我往同性恋那推!告诉你,我就是找个有残疾的男人,也不会找女人!”

我赶紧搂住她说:“我逗你呢,我就是想看看你有多在乎我,唉,看来想让你为我守身是没戏啊,要是我那天出师未捷身先死,估计我尸骨未寒你就红杏出墙了!”

欢欢扭了扭,“咯咯”的笑着说:“要不我明天找AIBA去试试,看有没有为你成为同性恋的可能?”

我翻身压上她说:“别别别,您大小姐还是别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了,老老实实在咱‘成人’的世界里折腾吧!”

欢欢的确没去同性恋的世界搅和,她上人外国人的世界搅和去了。

简单的说,就是她跟一老外跑了。

分手的时候,欢欢还显得挺难受的。她说她其实更爱我,但是来澳洲以后才发现,有很多事特现实。比如华人就是低人一等,她就得被胖房东那样的人欺负。她一个人能力有限,不可能改变整个华人世界,让同胞们挺胸抬头活出自尊,但她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了,而什么能改变现状呢,那就是找个老外,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去。这样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和胖房东吵架,而不害怕被轰走了。所以,作为一名华人为了能平等的在澳洲生活,她舍弃了和我的儿女私情,为中华之崛起而选择了一个她并不怎么爱的老外。

我沉痛哀悼了我们的爱情,并对欢欢的做法表示了深切的理解和支持,我也没办法不支持,我一个一穷二白的留学生拿什么让欢欢在澳洲立足?拿什么让她用四川味英语和澳洲人理论?

说归说,我还是懊恼了一阵,尤其晚上的时候,身边少了个人的感觉实在不很爽。

AIBA很同情我的际遇,所以虽然欢欢搬走了,我和她们还一样是朋友。不仅如此,我还多了与方茴接触的机会。

那天,是方茴主动找我的,在她一向平淡的脸上出现了少见的慌张,她敲开我的门,有些局促的说:“张楠,你……能过来看看么?”

我赶紧跟着她去了她们的房间,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一股臭味冲门而出,整个地板被某种恶心的液体加少量固体侵占了。

她站在我旁边红着脸说:“我回来就这样了,好像是厕所的管道裂了,AIBA又不在,所以……你看怎么办?”

我一把拉住她,往外走了两步说:“你快别在这待了!上我那屋等着去!”

她挣开我的手,疑惑地看着我。

“啊,不好意思!”我赶紧手背后说,“我弄吧,你甭管了,快去快去!这屋没法待人!”

“那谢谢了。”

我以为方茴会有点感动什么的,没想到她又恢复了淡漠,扭头就走了。我琢磨着肯定是我刚才的一伸爪让她别扭了。

和租房中介联系了之后,我进行了短暂的抢救。那些澳产新鲜XX总不能让方茴收拾呀!当然,我估计她也不会收拾,但凡她有办法,绝不会来找我。

我趁机观察了下方茴的房间,想看看有没有她过去的蛛丝马迹,但一会我就放弃了。一是我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的,二是那味道实在不适合我继续搜索。

总算弄了个大概,我一刻都不想待的往外走,结果在马上走出门口的时候我滑了一下,顺手带翻了旁边一个小花瓶,一块小石头就转呀转的滚到了我脚下。

我捡起来看,那是某一年代北京小摊上随处可见的署名石,用金粉银粉在上面画上歪歪扭扭的名字,比如“贝贝”“帅帅”什么的,我曾经也有一个,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给我。”方茴大概听见了响声,走了进来。

“啊?”她的神色很严峻,很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发愣,

方茴没再说话,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一把抢过来了那块石头,就好像那是什么宝贝似的。

我还没来得及洗手,那石头必然已经脏了,我甚至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白皙的手染上了一些不洁净的东西,可是她却仿佛丝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攥着,呆呆地蹲在我身边,眼神飘忽。

“那个……脏……”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说了这么一句。

她颤了颤,好像回过了魂,“噌”的站了起来径直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挥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把它扔了出去。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的背影,终于感觉自己找到了要找的关于她的故事。

那块石头上有一个名字:陈寻。

(5)

后来吧,方茴就没再搭理我。

但是我对那件事的印象很深。像她那样的人,你放一干干净净的澳洲大海螺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抬眼。可是她竟然会不顾一切的抢块脏了的石头,而抢过来之后居然又给扔了,简直匪夷所思。光那个画着名字的破玩艺就足以让她情绪的失控了,可见陈寻对她而言很不一般。

本来方茴的神秘往事让我暂时缓解了失恋的痛苦,可是时间一长,我也就没什么兴趣八卦人家的生活了。转眼到了我生日,之前欢欢还兴致勃勃的说要送我限量手表,去酒店来个浪漫一夜,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人,落差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猛烈。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蛋糕店,橱窗很漂亮,架子上摆满了各种花式蛋糕。我站在门口看了看,有一种樱桃芝士的,做得非常让人有食欲,是欢欢最喜欢的口味。但那会我们谁也舍不得花钱买,她说等我过生日时一定要买来尝尝。

里面胖胖的蛋糕师隔着玻璃冲我笑了笑,我咬了咬牙径直走进去,指指那个蛋糕说,我要这个。

和蛋糕师随便聊了聊,他知道是我的生日,便很慷慨的送了我蜡烛和并以促销价卖了我一小瓶桃子汽酒。然而,独自拎着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蛋糕走出来,我却发现自己更加可怜了。那个谁说过,寂寞面前,温馨只是种苍凉的掩饰。

在公寓楼道里我遇见了方茴,若是平时我肯定迎上去说说话,可我那天情绪实在低落,仅仅点了点头,于是方茴脸上的奇妙表情,便被我错过了。

“今天你生日?”她看着我手里的蛋糕和蜡烛问。

“嗯。”我一边掏钥匙一边说。

“8月29日?”她仿佛不相信似的。

“对。”我打开门,随口说:“进来坐坐?”

没想到方茴真的跟了进来,这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在还有蛋糕掩护,我拆开丝带说:“一……一起吃吧,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

“樱桃芝士?”方茴看着蛋糕眼睛闪了闪。

“哈,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吧。”我笑着说。

“也有男生喜欢。”她拿出蜡烛说。

“嗯,我也喜欢。”我说,而她又用那种特别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那你还喜欢什么?”她笑着问。

她从未如此温柔待我,因此我也就来了精神。

“我是万金油,永远跟不上潮流,不会来事儿,喜欢的都特土。当年看圣斗士,人家都崇拜星矢,可我就觉得他是打不死的小强,结果我们班女生都不借我书看了。再说男孩都不喜欢吃甜的吧,可我就喜欢,还老老实实跟别人说……还有啊,现在特流行喝这种汽酒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吗?”

“百事?”她挺认真的问。

“那多洋气啊!我告诉你,你可不许笑。”我摆了摆手神秘的说:“冰红茶,统一的。”

方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让我竟然有点不敢回望。

“今天我也流行一把,桃子味儿,来点么?”我摇摇手里的小酒瓶,遮挡自己的忐忑,方茴的眼睛随着淡粉色的玻璃晃来晃去,终于还是盯住了我,那种注视让我茫然,我不知道是自己做了什么还是怎样,总之今天的方茴对我有些……特别。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她却垂下了头,轻轻的说:“好,给我一杯。”

我拿出两只马克杯把酒到了进去。其中一只是欢欢的,她没带走我也没丢掉,人原来对过去都有不可思议的执念。

方茴已经把蜡烛点燃,整个屋子被微微一点光晕笼着,浪漫而不真实。

“不好意思,偷吃了樱桃。”方茴指了指残缺以下快的蛋糕俏皮的笑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看到幻像。

我也捡起了一只樱桃扔进嘴里,努力几下吐了出来,樱桃梗漂亮的打了个结,是我舌头的杰作。

“如果能把樱桃梗打结,就说明很会接吻!”我不知所谓的说着,面对这样的方茴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说。

因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可惜那只打了结的樱桃梗没能让我脱离尴尬,相反的,它起了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是好是坏的作用。

方茴平时略显苍白的脸颊泛起了微微粉色,两只眼睛雾蒙蒙的,她透过樱桃结,看着我,举起杯,嘴唇一张一翕的说:“生日快乐!”

桃子酒一饮而尽,或许甜香的东西最易蒸发,她的眼角滑出了一点眼泪。

继而她哭出声音。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

今夜的方茴,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可爱的小动作,每一次微笑,每一滴泪,都不是给我的。

我默默等她的肩膀停止颤抖,然后问她:“今天,也是陈寻的生日么?”

方茴抬起头,刚才存在的那副生动面孔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是在我面前真正的方茴。

奇怪的是,发现了这点之后,我有些难受。

“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的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她握着欢欢的马克杯轻轻地说,“你们一天生日,8月29日,处女座……”

后来,在我和陈寻生日那天,方茴在我的澳洲小屋里缓缓的讲了很长的一个故事,长得我站在海这一头却看到了那一头,长得我和他们一起重新过了那年那月,长得TM跨越了足足十年时光,长的让我看见青春突然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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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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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午后,漫步香园街,路过炒货摊时,鼻中盈满了熟悉的核桃香。浓郁的馨香把我的记忆又勾回了那个下午。

听说吃核桃能补脑,那个临近毕业考试的下午,妈妈看我辛苦,就骑着电瓶车出去帮我买核桃。妈妈出去不久,“轰隆”几声雷响之后便下起大雨。我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只能站在阳台上往楼下张望。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马路边飞快地掠过——妈妈一手抓着龙头,一手抱着什么。

回到家,妈妈喘着气把用塑料袋包裹得严严实实、滴雨未沾的核桃放在桌子上。妈妈几乎浑身湿透了,湿漉漉的刘海像刚泡好的方便面一样粘在额头上,眼镜上密密麻麻的水珠似乎滴进了我的心里,我赶紧给妈妈递上干毛巾。

妈妈换了衣服,然后解开包裹核桃的袋子,馨香扑鼻而来。她拿出一枚核桃,看准中间的裂口,一手掰住右边,一手拽住左边,然后用力往两边扒。她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突起,连手臂都在微微颤抖,我的心弦也跟着颤抖起来。

先是听到什么东西断裂的声音,随即核桃“叭”地一声打开了。一下,两下,三下……妈妈用手指小心翼翼地剥着核桃仁。

接过核桃仁放入嘴中,先是微微的苦涩,然后馨香在舌尖上弥漫开来,一直漾到我的心底的还有那幸福的味道。

又一阵核桃的馨香扑面吹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在妈妈的脸上,我拉起妈妈的手,侧过脸对妈妈说:“妈妈,不如我们再买一斤核桃,回去我剥给你吃。”望着妈妈满足的微笑,我终于明白,岁月交替中爱的滋味就是核桃的滋味……

永远忘不了那个温馨的下午,浓郁的核桃香在我生命的河床上永不停息地流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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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一天,我永远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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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人生中过了数不胜数的一天,可是那一天,却深深的刻在我脑海中。

那是个饥寒交迫的夜晚,我和妈妈正走在回家的道路上,看见一个正在卖白菜的不女孩,我对妈妈说:“妈妈,现在这么晚上,况且天又那么冷,我们来买点她的白菜,好吗?”妈妈回答道:“算了吧!我们家的冰箱都装不下了,回去吧!”妈妈说完正准备扭头往回走,我赶忙抓住她的衣服说你看,她多可怜,她的手已经被冻僵,手上还长出了许许多多的冻疮,身上冻得瑟瑟发抖,为了给自己取暖,时不是的给手上吹几口热气来缓解一下寒冷。妈妈见我这么说,就说“好吧!”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跑上去对她说“小妹妹,请问一下你这白菜怎么卖的呀!”小女孩回答道,大哥哥你别着急,让我来称一下,一共8块6毛钱,我看着那么大一堆白菜,担心她少算了钱,我就她说,你是不是给我们少算了钱啊,要不怎么会这么便宜,小女孩说,这菜我刚下了水,我把水的重量给你们减掉了。哦,原来是这样,那我全买了吧,我给了她10元钱,转身就走了。

走在路上,我心想,这么小的年纪,在这么冷的冬天,我们都是坐在火炉旁,要不就是吹着暖空调,可这个诚实可爱的小孩却要凭自己的劳动来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她是那么的吃苦耐劳,又那么善良,我们为什么不多给她点关心和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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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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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微微地睁开那一双小眼睛

你就站在我眼前

高大的身躯,有力的臂膀

轻轻把我拥抱在怀里

第一声啼哭,是带着喜悦

父爱如山就在心里

那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得到的

当我年幼的时候

你用那粗糙的大手拉着我

在人生的步伐上

留下一个,一个很浅很浅

却永远磨灭不了的小小脚印

是你在我身边教诲我

让我用真诚,对待生命的每一草一木

当我渐渐地成长在这里

拥有了强壮的身躯

但你却佝偻了你自己

没有了昔日的青春

皱纹爬满了你的全身

可你仍然用坚定的语气

继续鼓励着我不断前进……

可我那微不足道的关心

时常弥补不了,过去你的扶持

像个男人一样,像你一样

对这个世界拥有责任心

更拥有一份真诚的爱

那就是你认为最好的回报

我再也忘不了

忘不了,忘不了

你那一句句的叮嘱

让我再也忘不了

你一直在我心里——父亲

[以忘不了的父爱为题目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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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依然忘不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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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夕阳下的一碗醇酒。

那是苍穹下的一抹锋刃。

那是黑暗中的一声悲叹。

生于乱世,也亡于乱世,不禁慨叹你的惋惜。满心踌躇,誓杀金贼,威武的“八字军”。因为你的忠贞,你的恤民,铸造了一座不朽的英雄丰碑。

披上那鲜红的战袍,跨上那高大的战马,挺着钢槊,刺穿金人坚固的铁浮屠,斩杀一个个头领,令其闻风丧胆,气震山河。在你和韩世忠的率领下,军律严明,体恤民生,大败金军,十战十捷。

他们不知,虽“将在外不受君命”,但你的身体中流动的是忠贞的赤血,跳动的是一颗永不离叛的心。大战正酣时,腐败无力的朝廷却接受了屈辱的议和条件,向金称臣。却又有何用呢?你不甘,也许你也流过滚烫的泪。

又一年,又一年,无动于衷的宋朝终是抵抗不住金军铁骑的蹂躏,打开了坚固的都城城门。金军处处烧杀抢掠,又俘虏了钦宗和徽宗,这时的宋朝只不过是暴徒脚下的一团烂泥。但你却仍然充满信心,高唱:“收拾旧河山,朝天阙!”却也只是一个美好的幻影,摇摇欲坠的朝廷终是塌了,你成了那陪葬的牺牲品。小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你。临行前,将士与百姓来为你送行:“岳将军,请喝下这一碗酒再上路吧!”你噙着热泪,将这碗甘醇的美酒一饮而尽,手起,瓷碗粉碎,等待你的忠诚的回归……

时光荏苒,往事已越千年。在全国各地的岳庙中,仍能看见你那豪迈的雄姿,仿佛又听见你“还我河山”的呐喊。岳飞,伟大的民族英雄将永远在世人的记忆中长存。岳飞,我依然忘不了你,忘不了你那被赤血点染的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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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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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像一条条小溪流,汇成小河,奔向大海,再也不回头。但在记忆的沙滩上,留有我的一行深深的足迹。那是充满儿时天真与幼稚的一件小事。

儿时,我很喜欢养小金鱼。有一次生日,哥哥给我买了三只可爱的小金鱼。两条雄的,一条雌的。有一条雄的是一条黑色的金鱼,两只大眼睛鼓了出来,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可乐”。另一条雄的则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没有可乐的大眼泡和大尾巴,它叫“可可”,是个有异性缘的家伙。还有一条就是唯一的女性,叫“可心”。她可是一位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得体的穿着粉色裙子的白雪公主,可心的所属种类和可可一样。三条小金鱼天天在鱼缸里游涞游去,可开心了!

一天放学回了家,我像平常一样去看三个小可爱。我捏了几粒鱼食,撒进了鱼缸。可乐马上冲了上去,可可非常有绅士风度地请可心先吃。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笑了。正在这时,我脑子里萌生了一个念头:给金鱼洗洗澡吧!我拿来了沐浴露,挤了一点儿进鱼缸。贪吃的可乐看到这乳白色的沐浴露,以为是吃的,吞了几口。还是可可聪明,躲开了沐浴露。“慢慢洗,我去写作业!”我走进了卧室。

过了半晌,妈妈回来了:“儿子,屋里怎么有一大股香味儿?”我漫不经心的回答:“金鱼在洗澡呢!”妈妈慌忙跑到鱼缸旁,一看,天呀!可乐肚皮朝上,可可和可心奄奄一息。我跑出卧室,看到三个小可爱都死了,都快要哭了。妈妈说:“金鱼又不是人,怎么可以用沐浴露洗澡呢?”我羞愧的低下了头。每当看到小金鱼时,我总会想起三个小可爱。那件事我总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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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一次久久忘不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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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了,树叶悠悠落下,有的却不服气,在空中飘飘忽忽,始终不肯落下。天地间一片沉寂。

“好疼,好疼呀!”一个女孩双手捂着腮帮子,痛苦的呻吟着。这个女孩就是我。原来在不久前,我的一颗虫牙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于是,妈妈“大义凛然”的把我“连哄带骗”的拉到了医院。要知道我最怕钻牙了!望着“牙科”这两个字,我的双腿彷佛都颤抖了起来。见我又想打退堂鼓,妈妈拉住我的手,一下把我拉了进去。

不容我多想,那名医生指着一把专门用于看牙的躺椅,对我说:“来,坐上去!”见我迟迟不做出反应,妈妈一把把我推到躺椅跟前,对我小声说:“快,坐上去。”霎那间,我竟然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医生在我嘴里用各种奇怪的仪器反复折腾了老半天。之后随手拿起令我万分恐惧的小钻子,天哪!要钻牙了!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张开嘴巴,眼睛死死地闭住。而医生却轻轻松松的在我牙上用钻子“跳舞”。万幸万幸,不疼。可是,如果下一会疼怎么办?唉——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强迫自己先平复心情,心里默默念叨:“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果真,被我视为:“妖魔鬼怪”的钻子马上就离开了。没等我喘口气,医生又取出清洗牙的工具,对那个钻开的大洞猛得一喷——“啊!好痛呀!”我急忙一口吐出冷水,像鱼一样用嘴呼吸。“没关系,一下子就不疼了。”医生安慰道。万幸万幸,我只要把炎症消下去之后,就可以把大洞补住了。

回家的路上,天晴了,太阳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我的心里,也将雨过天晴。

那一次,久久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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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留恋的作文600字:忘不了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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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忘不了的不一定是日出日落的壮美,不一定是百年一见的奇观异景,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事,不一定是激烈的场面!

永远忘不了的,也许只是夜空中闪烁的一点儿星光,照亮你回家的路也许只是吹拂过的一缕清风,撩去你眼角的泪水也许只是一份无言的默契,告诉你成功的路在何方也许只是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帮你从失落中重新站起。

一位老年人永远忘不了在一家商店门口一位年轻妇人替她推开沉重的大门,当她道谢时侯,那位年轻的妇人轻轻拥住她说:“我也有一个和您年纪差不多的妈妈,我也只是希望有人也为她开门。”

一位儿子永远忘不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父亲背着生病的他吃力地趟过冰冷的河水往医院奔去。他一向瞧不起自己的父亲,因为父亲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从未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现在他忽然觉得父亲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这就是伟大的父爱,他永远忘不了在闪电的映照下父亲那张疲惫而苍老的脸,永远忘不了父亲身体的温度。作文

一个女儿永远忘不了……

一个妻子永远忘不了……

一个母亲永远忘不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永远忘不了的事,永远忘不了的人,不管等到何时,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时间是无情的,它使昨日依稀,面影模糊,它把黑发染成白发。时间却又是有情的,它不会埋没一切,它把人生中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化成永恒的回忆。当我们在回首的时候,又会觉得那些“平凡”却是那样的美丽。

记忆是奇特的,许多曾经认为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被时间所淹没,没有留下痕迹。许多平平淡淡的小事却让人难以忘怀,往往是极其普通的一件小事,极其朴素的一句话,极其平常的一个眼神,却能叩开我们的心扉,并且留下深深的痕迹,正是这点点滴滴的痕迹,连缀着我们美好的人生。

需要记住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有的人记住的却是灾难,仇恨,却忘记了幸福,它并不是与财富,地位,声望同步,它只是你心中的一个小匣子,所以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也能够骄傲地说我是幸福的。因为在小匣子中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瀑布,那是那些永远也忘不了的回忆堆砌起来的美好世界。

会忘记的总会忘记,纵然是写在纸上,刻在石头上,也会随着时间一起消磨掉,从记忆中抽掉。不会忘记的永远不会忘记,即使不经常念起,也可以深深地留在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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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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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中有许许多多值得刻骨铭心的话语,有关心的、真诚的、感动的、鼓励的话,然而,最让我忘不了的却是——外婆的谎言

外婆,还记得吗?小的时候,每当过六一儿童节时,学校便会发给每人一份小礼物,里面全都是好吃的。但是我也只会尝尝味道,把它留起来等到放学后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可拿回家后不到五分钟,便被他们两个小馋猫给偷吃光了,呵呵,幸好我还“藏”了您最喜爱的麦芽糖。可当我用手喂您时,您却说:“我不喜欢吃这个,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吃吧!我只喜欢吃好的,等会儿我自己煮鱼吃,你们都别想吃!”我信了您的话。于是我们三个在享受的同时将麦芽糖吃的毫无颗粒。但奇怪的是,整个下午,我也没见到您吃鱼。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在那个夜晚,天气十分地寒冷。被子又单薄,而且仅有一床棉被。睡梦中,我模模糊糊地看见您瘦小的身躯吃力地抱着一大床棉被过来,给我们盖上。我醒了,睁开眼睛问您:“您给我们盖了,您不冷吗?”“我盖得比你们的还要厚哦!快点睡,明天不是还要上学吗?”说完,外婆便又蹒跚地回到小屋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后便觉得纳闷:往常都是外婆起来给我们煮饭啊,怎么今天…?我便走到小屋一看,简直惊呆了!外婆的身上仅仅盖了一张单薄的被子。我过去摇醒外婆,呀!怎么那么烫啊?天哪!外婆发烧了!可是您却支支吾吾地说:“哪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你快去上学啦,要不就迟到了!”在您的再三催促下,只好走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外婆,还记得吗?有一次妈妈告诉我,让我陪您一起去买衣服。我还没把话说完,你就“插嘴”说:“买什么?家里多的是!再买就把衣柜撑破了!那就不需要买衣服,得买衣柜了!”我听后不禁大笑,可又说不过您,但还是强拉您去了。到了那儿,我正在精心地为您挑选衣服,可您却在另一旁看有没有适合我穿的。终于选到了一件值得让您满意的,可您却说:“这哪适合我穿?这都是那些年轻人穿的。要我穿这个,还不让人笑死啊?”说完,您又拉我到之前那边去选我穿的衣服。最终,您用您买衣服的钱却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嘿嘿!买的真值!”脸上还不时地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我回家后打开您的衣柜一看,哪有什么像样的衣服?全都黯淡褪色了。这才知道,您说谎……

您的“谎言”让我一生难忘。我如今才体会到,这是爱,是一种隐形的爱,更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最忘不了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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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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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过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忘记,我怎么会这样,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不想自己停下来,可是每次都在自己闲暇我的时候有那么多的回忆,人生真的需要那么多 回忆吗?

我在想,如果不是冰,我想我早就离开了,回到那个我认为自己该去的地方,上天喜欢作弄人,把不该留的留下了,不该离开的离开了,我不知道该对冰说什么了,20年里我三次面对死亡,20年里我四次面对死别,20年里我又了一些自己永远都忘不了的事,20年里我遇到的人只有两个知心朋友,可是当我们约定一起走完人生的时候,两位好友已经不再了。

没想到是现在的我是那么喜欢听忧伤的歌,我觉得那些歌背后都好像有一个故事在述说。

我忘了我以前是个快乐的人,我会笑的对朋友说,世上无难事,万事皆可,我忘了我喜欢交朋友,喜欢和那些朋友开玩笑,喜欢偶尔捉弄他们,喜欢在他们背后吓他们,可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以前的那个我了。难道这个就是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吗?难道我回不到以前了吗?

我没了以前那种热情,不再想去交朋友,不再想去理会以前的事,我甚至一个朋友我都不想要。孤僻了,心也定了。

想做点什么?想抓住点什么?想改变点什么?想能不能回到过去?现实回答我,无能为力了,是无可救药了。

哎,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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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忘不了话题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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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我随意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书。翻开书页,跃入眼帘的是一片淡粉色的莲花花瓣,纹理清晰。轻嗅,分明还留着些许香气,回忆便在这香气里漾开……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外婆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大池塘,外婆闲着无事,种了一大片莲,粉的、白的、红的,娇艳地俏立。外婆极爱这莲,花了好大工夫才能养成这般壮美。可外婆最爱的,还是这莲的本质,所以常常拉着我,在凉凉的雨后,在习习的风里,一起坐在长廊下,赏莲,说莲,赞莲。

雨后的莲是极美的。前边有莲,后边有莲,人在莲风里,那是怎样的情致?水面泛着迷人的涟漪,淡淡的白雾朦胧地围拢着莲,莲叶田田地擎着,清晰可见的是那叶面滚动的水珠,晶莹剔透;一粒水珠落下,叩开水面,便有一圈一圈完美的细纹漾开。

我总是把莲想成一个个倾城的美人儿。想将脸颊轻轻地靠上,滑过那细腻的肌肤,窃一缕幽香。芙蓉玉面,如诗如画的美人啊,温婉的,清新的,热烈的,一张张秀丽的脸庞都那么纯洁脱俗,不杂一丝异质,不用半分雕饰,只是那么浅笑着,似水的眼波若有若无地流向你。

外婆喜莲,也喜古诗词中那些赞莲的句子。外婆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那是莲的风骨。如今我也会吟上几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这是莲的容颜;“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这是莲的情怀……

那时,我喜欢听莲的传说和故事,外婆知道的多,我也为莲的美而折服,说要做莲一样的女子。外婆笑了,叫我勿忘莲的品质。我想,外婆年轻时定也像这莲一样吧,美丽恬静。

现在外婆老了,没有多少力气去打理那片荷塘,莲竟也还能自生自长。但我再也没有见到比那时更美的莲……

勿忘!勿忘!我怎忘得了外婆的那一片莲,和那片莲香里的外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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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七夕节作文300字:忘不了的七夕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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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今天,忘不了今天的你!你的名字时时浮现,我就是那柏桦林里的等着诚诺实现的人。依然等着你,纵使是地老了,天慌了,还是会爱着你。

你还记得你的江山,你的爱人吗?为什么你的一生是这么的让人痛心?人世的苦难仿佛全加在了你的身上!命苦的人儿!你的生日到了:我祝你生日快了!我想看到你那对酒狂歌的样子。多情的君王啊!你令我魂牵了,梦断了!曾在多少个夜晚梦见你,想抓住你,可是你依然挂着泪,却不知你脸上已是写满苍桑,在听你的那首让无数人断肠梦扰的《虞美人》,我不忍心打扰你,我只在一旁静静的听。今天也是你逝世的日子:黄泉路,断魂处,想眼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经的春流到冬,秋流到夏。索性带着你那一江的愁顺水东流去吧!从此了无牵挂。

来也空空,去也空空。

愿来世再有一煜,一蛾皇女英,余之心足矣!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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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永远忘不了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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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岁的时候曾经养过一条狗。它全身黄黄的,它的脸上有着黑宝石般的眼睛。他有一身好身材,他的手脚一看过去一块块的肉其实就是他的肌肉。我最喜欢的就是它的尾巴,它的尾巴摸过去就好象在摸棉花一样,软软的很舒服。

每当它看到陌生人进入或走过就大叫。一到爷爷回家时。就会跑到门前用爪子在抓,用身体蹭,把门弄得非常响。原本我总是叫他烦,老是在弄门,弄得吵死了。后来才知道,它是想告诉我们,爷爷就在离家不远处,爷爷要回来了,要开门给爷爷进。

还有一次,是在深夜。当我们都睡了后,它变得异常了,在院子里奔跑,狂吠不停,把我们全家都吵醒了,当我们亮起屋里的灯时,它变得安静下来了。可是我们又睡了时,它又狂吠不停,声音没有刚刚大,而且很低沉,好像叫得很痛苦。我只好再起来看看它再叫什么,但是灯亮气时,又变得安静了,我以为他是跟我开玩笑,不过玩笑也太大了,在深夜开这种玩笑。第二天早上,我们才发现泥地上有很多陌生的脚印,而它却无影无踪。爸爸说它是在深夜被人抓走了。我顿时想起它昨晚的狂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昨晚有小偷,快起来抓住他们。

我现在一想起就后悔当时没去看它,但是,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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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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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陈老师

感谢你教会我许许多多的知识;敬爱的陈老师,感谢你教会我做人的道理;陈老师,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永远无法忘记你给我点点滴滴的关爱,永远无法忘记你和我们的岁月风雨。

刚开学时,陈老师那美丽的面孔就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里:一头乌黑的长发下是一张温柔的脸,一对黑亮的眼睛如清澈的泉水,一张鲜红的嘴上露出谦虚的笑窝。陈老师很温柔,很和蔼,就像邻家姐姐一样可亲,她从不打骂学生,从不轻视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和那些学习落后的差生,我们都喜欢她。

一次,我语文得了第一名,100分!同学们都睁大眼睛望着我,既羡慕又嫉妒。我高兴得快疯了,仔细地看了看考卷,发现有一题“照样子写句子”中,我的答案不是很标准,甚至不是正确的,可陈老师没有扣我分数,而是打了个半钩,给了我满分,我十分的感动,考卷上不但写着“100”,还写着陈老师对我浓浓的爱啊!可是,好景不长,陈老师却去了华安教书,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

每当我看见这张考卷时,心里总是升起一股淡淡的忧伤,深深的眷念和对陈老师永远无法改变的印象。陈老师,不管你身在何方,我都永远忘不了你。

窗外,一片点点的繁星带着我的思念,升起,升起……

[老师,我永远忘不了你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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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次忘不了的经历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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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中大家都有一件件小小的经历,而我有两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改变了我对安全的看法。

在星期一的时候,我迫不及待的想去学校上学,因为今天有我最喜欢的体育课,我心里暗暗高兴,今天又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可是没想到的是,在转弯口的时候,我坐外公的电瓶车后面,突然一个人从转弯口向我们冲来,那人身材中等,他手里拿着手机,头低下来看,“轰”的一声巨响,把周围的人都吓醒了,那时,我的眼前漆黑,我还以为我已经来到了天国。“嘿,嘿。”我好像被一桶水扑了似的,我醒了,我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10点了,我无意中摸了摸自己腿,“啊”我拉开裤管,我的腿已被血染红,然后我去了医生那检查,差一点我的骨就要碎了,我的体育课没了。

还有一次中午时光,我急着赶去上学,突然堵车了,我只能半路下车,突然车动了一下,使我往对面冲,结果一辆电动车来了,我撑不住脚,“呯”,我被撞到了对面,但是已经鼻青脸肿,像一位日本军官,我又一次来到了那恐怖的医院,幸好我康复的快,两天就好了。

这两件事是我永远永远刻在我的心里,更加让我懂得了安全要记在每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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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忘不了……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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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走入校园看到田径队员在搞训练,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曾经的我也是田径队的一员,迎着朝晖在晨风中训练着。不知何时我们老田径队员就不再训练!因为,我们即将离开母校了。

忘不了妈妈牵着我的手刚踏进学校报到的时候,我还是个懵懂的孩子,总以为有大把大把时间挥霍,那时校门口的小树矮小而碧绿。六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我已长成了一个小小男子汉了,再看看那棵树已枝繁叶茂。我还有许多数学公式没背熟呢,语文课本中的课文也没背呢,英语书上的单词还没有掌握好,怎么就毕业了呢?原来时间就是一瓶沙漏,只要你不抓紧它,它就会离你远去的。

远去的时光已经画上了美好的句号。想到这里,我忘不了在运动会上受伤时,同学们送我去医务室的焦急;忘不了在运动会上为了班级的荣誉努力拼搏的身影;忘不了班会课上积极上台的情景……

我也忘不了坐在教室里时老师深情并茂地讲解《甲骨文》,让我们体会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还记得我受伤时,老师第一时间赶到,是您小心抚摸着我的伤口轻声细语问我:“痛吗?要不要上医院啊!”就是这一句句亲切的话语,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关心和呵护……

校园内的大树依旧绿得耀眼、绿得发亮,夏天的阳光依旧照耀着校园。可是,我们却要和母校说再见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点一滴都让我怀念。

童年的脚印留在校园的每个角落,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忘不了同学,忘不了老师,忘不了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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