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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剧透(汇总20篇)

经典推理小说大胆刺激的题材、紧张烧脑的情节、充满悬念的结局,比其他类别的作品更容易带入情绪。今天呢,小编就为大家推荐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剧透,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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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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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被头上长着三根头发的三毛深深所吸引,看完了这本书,我又为他悲惨的命运所难过。

可怜的三毛看见小羊、小狗、小鸡有母亲疼爱,就连小鸟都有大鸟妈妈的保护,三毛泪水哗哗往下掉。他看见小狗都有包子吃,就请求有钱人也给他扔个包子。三毛还经常被一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嘲笑。最后三毛为了生活下去,只好告地状,却又被别人骗了。

勇敢的三毛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岸边摘花不小心掉了下去,三毛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把小男孩救了上来,还替另一个受欺负的小男孩打了那个以大欺小的大孩子。

善良的三毛做了不少好事,帮助别人提包,帮别人拣钱包,把摔倒的小孩子扶起来,()有人骂三毛,三毛也不在乎,他给老先生捡了钱包,老先生答谢他给他钞票,他也没拿。

我很同情三毛,也被他做得事所感动。我们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三毛连一口饭恐怕都吃不上,更不要说上学了。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浪费时间,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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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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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回到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用心、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最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我的贡献.鲁迅先生以前说过:“伟大的胸怀,就应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我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我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能够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必须不要被挫折压倒啊!

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主席以前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0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时候林肯最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最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最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就应要勇敢应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此刻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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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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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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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年级作文学暑假里的时光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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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这个暑假已经过半,在这近一个月的假期时光中,我身边有趣的事还真不少。

如逗蝉。正值盛夏时节,小区里树的枝头,蝉叫个不停。有时我就会和几个小伙伴,到小区的树下观察蝉。蝉们在树梢上尽情地施展着自己的歌喉,那天籁之音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有时一树的蝉停下歌唱,紧接着另一树的蝉开始欢唱,有时好几树的蝉同时放声高歌,活像一个合唱团。

当蝉集中注意力唱歌时,我们会突然使劲摇树枝,随着几片树叶掉落的“哗哗”声,几只蝉掉在地上。胆大的,飞快跑上前一弯腰,手一伸,抓住蝉放入瓶中,胆子小怕虫的伙伴就只能跑得远远地站着。

和蝉玩固然有趣,但大多数暑假时间,我都在上兴趣班,做作业,所以并没有太多时间在户外玩。所以,我在家琢磨出了几件“小玩意儿”。

我会拿出几支没用过的铅笔,搭成支撑架的样子,把一个勺子放在架子上,一头用橡皮筋捆在支架上,平时舀汤勺的那端放上一块橡皮。这样,一个简单的投石机做好了。我把投石机放在客厅,先看准目标,然后使劲地把橡皮的一端向下压。这时勺子另一端受到绑在支架上皮筋的巨大拉力,我一松手,勺子一挑,橡皮一下飞出好远。哈哈,这太有趣了。

除了投石机,我还做出了一种更为简单的皮筋枪。我把皮筋绑在直尺上,把一个笔盖套在皮筋上。我在皮筋后端轻轻一掀,皮筋和笔盖就会像离弦之箭飞速射出。对此我们乐此不疲,当然上课是不敢玩的哦,不然就被老师没收当垃圾处理了。

我的暑假生活有趣吗?让我们珍惜这暑假,珍惜我现在的暑期童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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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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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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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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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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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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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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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暑假阅读《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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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说说傅雷先生,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以为他是外国人,可他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和和艺术评论家,看来我真是孤陋寡闻这么著名人的我都不知道!

一开始听说《傅雷家书》的时候,就特别想看,就买了一本,可是里面的内容让我感到枯燥乏味,只是傅雷夫妇写给他们的孩子傅聪和傅敏的书信而已,没有什么吸引人眼球的部分。但是只要你仔细看傅雷先生及夫人所写的书信内容你会发现书信中包含着傅雷先生及夫人对两个孩子深厚的爱。

傅雷先生的教子方法独特,用书信的方式教育远方的儿子,当然中间透露出傅雷先生对自己孩子的牵挂和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傅雷先生总是耐心在书信的指导孩子: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学问上,多用理智,少用感情。或许有的人认为这是一种唠叨,这不是唠叨,这是爱,是无私的父爱,是不求会好的父爱。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父爱在无形中教你如何坚强、自立。

离别之时,父亲傅雷自责对儿子的管教严格,手段“残忍”。竟然成了自己的错误。哎,其实这是爱子情深啊!“少时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傅雷先生在儿子幼时,严加管教、一丝不苟,“残忍地虐待”了儿子傅聪。听来笑话,哪里有父亲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的呢?俗话说得好,棍棒底下出孝子,而傅雷老师用的是严父底下出才子。

傅雷先生对儿子孜孜不倦的教诲,是许多家长的好榜样。但我不希望家长不要只学傅雷先生的一个“打”字,那样光打孩子只会给孩子带来无尽的痛苦,要是“打”会有乐观的结果,那么孩子们还有什么生活的余地。我只希望家长能用平和的口气和的口和自己的孩子好好谈谈。平时,父母对我们实行“暴力”的时候,我们应该抱有理解的态度,我们要体谅父母的心急如焚。因为他们这么做是对我们好,也是恨铁不成钢。毕竟父母们都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啊!

父爱是一座灯塔,远航时指引我们冲破迷雾找到正确的道路。父爱犹如母爱,是无言的付出,他默默的关注孩子的的一切,防止孩子迷失在远方。傅雷先生就是父爱的代表,濯洗我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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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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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不过是祥子的外号罢了。可是祥子呢,他真的拥有骆驼的坚强朴实吗?

起先,刚看了结尾的我认为是懦弱让祥子走向渴望的深渊。可后来,在我仔细品读后,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并不是祥子的懦弱让他步入深渊,而是周围的一个个“野兽”将他踢入深渊,万劫不复。

回想一下,若不是因为虎妞强制性的索取,车夫们的冷嘲热讽以及车主们的吝啬,祥子——一个忠实朴实的人又怎会来到与他未来梦想截然不同的彼端呢?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篇文章也是借着祥子这个形象来告诉我们:个人的力量,就算再强大,它也始终是一个人的力量而已,它无法击败那沙漠般枯陋的社会。祥子越坚忍,越历经磨难,就越能打醒那些以为仅凭自己的力量就能成功的开路者。不出所料,即使坚忍如骆驼般的祥子,最终也逐渐堕落了,他开始骗钱和车主们讨价还价,而且为了那五十块大洋,他竟杀了人!这,就是祥子,有着骆驼之称的祥子!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假使曹先生能回来,虎妞不死,小福子不死,也许翔子就不会堕落”然而,真的是这样吗?不,他们仅仅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即使他们真的如理想般的存在,可是下一根稻草还是会来的。它可以是虎妞变本加厉的贪婪,也可以是车夫们的怨天忧人、车主们的吝啬......人的渴望是无穷的,人贪婪的本质也是无法改变的,就像老舍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里去”而这样的人在旧中国是随处可见的,而那些看似“巧合”的“巧合”其实也是必要结局。

推己及人,我们是不是也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同伴推向“野兽”?从而暴露了自己是“野兽”的事实。对于自己的缺点,我们总是极力掩饰,可是一边又细数别人的缺点......生活在当今社会,我认为,我们不能只顾利己,把团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团结才能抵御万难。我相信这是祥子所希望看到的,也是老舍所写这本书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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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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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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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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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他能让我们明白许多做人的的道理。今天我读了这本精彩连连的《西游记》,它交给我了一些道理,也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

《西游记》是吴承恩的作品,书中剧情惊险,让人家哦叫好不绝,主要讲了:在花果山上,有一座灵石,吸收了天地之精华,有一天破石而出,四处拜师求艺,名叫孙悟空。学得本领,取得装备后,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的五指山压住500年,被命随唐僧西去取得真经。一路上,孙悟空对师傅忠心耿耿,对妖怪毫不留情,在路上斩妖除魔,收服了两个伙伴——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团结友爱,齐心保护师傅西去取经。最终,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到达西方,取得了真经。

在《西游记》里,最让人敬佩的便是那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了,因为他机智勇敢、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嫉恶如仇、永不放弃,他还浑身正气,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不要被那些困难所欺骗,要坚持不懈,克服困难;也不要被某些美好事物所蒙蔽双眼,要经得起考验,识破骗局;还要勇往直前,朝自己的目标努力,只有这样才不会被骗,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取成功,否则自己就会离成功擦肩而过。

就像再踢足球,我们的对手很强大,我们都是初入茅庐的新手,但是我们并没有被这只巨大的拦路虎吓倒,我们队都十分团结,咬咬牙,把这场实力悬殊的足球赛踢了下去,坚持到了最后,把分数努力拉进,虽然我们最后输了,但是我们都坚持了下来,都当了一次不怕困难的“孙悟空”。

孙悟空的精神,象征着中华儿女那不怕困难、力争上游的美好品质,也象征着为我们的换来美好生活烈士的精神。

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是美好的,所以我们不能让虚伪欺骗自己,要看清美好事物背后的丑陋,遇到了再大的困难,也不要退缩,要坚持不懈地克服困难。要让自己做一个现实社会的孙悟空,能识破一切虚假和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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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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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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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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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名着,虽然大家读后的感受不一样,收益也不一样,可它全文灌输一个思想: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父母要“孝”,更让人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忠孝两全。 "Water Margin" is a classic name that everyone knows and is well known. Although everyone feels different after readingIntreting an idea: To be "loyal" for the country, "righteousness" for friends, "filial piety" to parents, and more people know what is the compassion of knowledge, what is loyalty and filial piety.

我在日夜啃读这本书后,感受也十分深刻。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高大魁梧、单身决斗猛虎的勇猛和豪爽,吴用的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外表粗鲁的李逵却有一颗十分善良孝顺的心……。这些情节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一向在我脑海里回放。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我感激我母亲给了我生命,感激教师无怨无悔的教我知识,更感激我的祖国这么强大,有这么好的条件,让我们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必须要关心亲人,关心同学,孝顺父母,感恩教师,感恩祖国。我在暗暗发誓:以后必须要好好读书,认认真真学习,明明白白做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辜负父母和教师的期望。

我十分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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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的年级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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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迈进浩渺如烟的图书馆时,被眼前这座“书山”震惊倒了。在这贯穿古今中外的书籍中,我们该如何择书、如何阅读、从哪阅读。我想最重要的还是要用心阅读、用心体会!

用心阅读可体会中华五千年的辉煌,能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能体会“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正义凛然;可感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之所以读书读得不亦说乎,让自己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不能自拔,这一切都归功于用心阅读。

三国时期吴国有一位大将叫吕蒙,武功高强,却不会兵法,孙权鼓励他多读史书和兵法,还列举前人发奋学习的例子,吕蒙深感其意,天天只要有空闲便拿着书研究,可以说做到了废寝忘食手不释卷了。这让他进步飞快,有了学问,也懂得了该怎么用兵。在之后的战争中发挥着巨大而有利的作用。是吴国不可缺少的猛将。读书还可以改变性格,让自己有涵养,更有满满的书卷气,从而改变命运,书籍便会成为通向成功的大道,成为自己生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家有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小时候读它,也只看了看插图,读了读书的结尾,一目十行地“看”完了这本书,像看完了一场球赛似的,然后庄严地向家人宣布我读完了第一本厚厚的书。过了几年都没再碰过它,长大后才知道这本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再一次拿起这本书用心读起来,感受到历史的伟大,战争的艰难。感悟到想要成就霸业、“了却君王天下事”,不仅仅只有招兵买马那么简单……

所以只有用心阅读才能算真正读完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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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慢下来的时光五年级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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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忆起,浮华的城中,古老的墙后,回民街的转角处有个幽深的大宅院,喧闹在这里戛然而止,时光在这儿缓慢流淌。

初到西安的回民街,是个清晨。很多老铺子早早敞开大门,摔打做面的声音从深棕色的八仙桌旁传来,忙碌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人渐渐多了,那些老匠人不禁加快了手中的活计,赶在客家来前做完,时光也加快脚步,匆匆地在句句回语中穿梭。

我们沿着这条巷子七弯八拐,时光在长着苔藓的青石板路上,悠地慢下来。大宅院如同一个庞然大物立在地表上,厚重的门匾上刻着烫金的繁体字高家大院。抬起脚庄重地迈过高高的门栏,各种嘈杂像拥挤的人般,忽而被折扇大门隔绝于外,一片清静使我不再言语,岁月的遗痕划过这的每一处,慢下来的时光如同暮年老人,拄着拐杖将世间喧嚣踩于脚下。

一个大戏台横立在院中,方方正正的板凳桌子,规规矩矩坐在台下,上面各摆上一盏茶,周围再倒放几个茶具。我走过戏台,轻手轻脚地坐下来,灯突然灭了,白布后出现两个活灵活现的皮影人儿,浓浓的陕西味中夹杂着鼓点声,老腔回荡。在一代代的传承下,终于传入后辈们的耳中,时光拖着沉重的步伐,在长长的回廊中,在古色古香的画子前,在耐人寻味的皮影中款款而来。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皮影,心中却想着幕后手执皮影,操着一口陕西话的老爷爷。一身朴素的衣裳,白花花的大胡子,佝偻的身影,一笑起来就皱纹满面的人儿跃然跳入我的脑海。谢幕后,我独自坐着,沉浸其中,直至白布后那不急不缓渐渐微弱的脚步声慢慢离去,我才发觉布后素未谋面的人儿已逐渐远离。一次机缘巧合的邂逅让我在茫茫时光中,与它不期而遇。古老的艺术在岁月的打磨下,经历了种.种风尘,出现在我的面前。时光穿过长河,越过大海,带着那层朦胧的神秘面纱,徐徐而来。

戏台的一侧有个被大锁牢牢拴住的门,那把大锁早已被岁月侵蚀得锈迹斑斑,门上的画子里,是个穿戏服的女子在婉转地笑着。旧时代的人是那般安静,那般美好。连时光也慢下来,就这样静静得浮在她的鬓角,衣服上的流苏和耳畔的步摇好似微微拂动,岁月静好。

一座城,载着多年的老记忆。一面墙,见证了时光的变迁。一段皮影戏,沉淀着悠悠岁月。

数年前,同一个地方,闲适的人儿在这里看戏,一声声叫好声却随着岁月一点点淡去。多年后,物是人非,但不变的是幻动的皮影、悠长的秦腔和古老的故事。时光也不愿匆忙走过,慢了下来,徘徊在每个老物件上。

幽深的大宅院中弥漫着古老的气息,一缕茶香在鼻尖萦绕,时光在这慢慢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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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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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尘世之中,总有一些什么是我们难以公诸于众的,就像自己的小心思,所想所感,茫茫人海之中,难寻一知己。倾诉衷肠,共话天涯,仿佛成了难事。我想这位政治家、学者在写《培根随笔》时,心里也把这些手稿作为思想的载体吧。

其实我在读《培根随笔》前的那段复习时光,自己拙笔写了几篇随笔,只当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或许语言并不完美,但是自己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小思绪渐渐在笔尖下成型,生活起来。这天晚上,早已疲惫的我翻开薄薄的书页,第一篇很短,却让我在这寂寞的夜里找到归宿。思绪如泉水般涌来,打开台灯,执笔写下这篇读后感。

“一个人的本性要么长成有益的草,要么长成有害的草,让他适时地浇灌前者,铲除后者。”这句话是培根在《谈人的本性》中所提到的,也是让我感触较为深刻的。本性,是一种自身难以改变的真面目,有很多事物都掩藏住自己的本性,释放自己的虚伪。我们总是在这人海中寻寻觅觅,却总是彷徨迷惘,人真的好艰难。真实做自己,让人反感,看透了孤独空洞的躯壳,唯一精彩的灵魂是否被贬得一文不值,真实,你是真了,可是别人觉得你的灵魂丑陋不堪;伪装深藏本性,把自己缩在冰冷的面具后,虚伪地笑着,笑意却不达眼底,外表愈亮丽,面具背后令人艳羡的灵魂愈加瑟瑟发抖。当我们在天空下看星星时,看到的星星是晶莹透亮,美丽可爱的,但当我们真正地升上太空,看到的星星却是黯淡无光的,甚至上面还蒙着一层灰尘,这就是星星的两面,一面是它的本性,一面是它的伪装。

“一个人的本性在私人的空间里容易被人察觉,因为在那里他不必装假;一个人动感情的时候,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戒律;”有人说我的人缘不错,可是他们知道我的内心吗?曾几何时听过我一个人孤独的心跳,对不起,这是我的本性,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安静与疏远让我不得不戴上面具,总相信自己这样才能和大家和平相处,我也曾想释放本性,可是“决心争取灵魂自由的人,就是这些一下子挣断铁链再也不受罪的人。”世俗的牵绊,真正又有几人选择了心中的企盼?忘了吧,舒服睡一觉,不喜欢你的人照样不喜欢你,尘世之中,你也不知道你会装点哪个佳人的梦,习惯骨子里桀骜的本性,不在浮浮沉沉的世间迷失自己,勿忘初心。

什么才是想要的生活,每个人的答案都会不同,游走在岁月的长河中,扮演着各种角色的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回归自我,在那一刻我们尽情地享受着只有自己才能明白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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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美好的时光作文小学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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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如同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一去不复返。虽然冲走了许多往事,但是很多美好的日子依然留在记忆深处。记忆中的美好时光,定格乡间,那棵大树底下,装满了我童年的回忆和生活。

据奶奶说它已经有七十多岁了呢!到了春天,梧桐树脱下旧衣,换上新衣,绿色的衬衫好像一个特制的空调,永远制冷。初夏时节,梧桐树又换上淡紫色的花裙子。微风吹过,一阵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令人心旷神怡。花瓣缓缓飘下来,仿佛仙女将花瓣撒入人间。我们在梧桐树下捉迷藏,过家家……一阵微风吹过,梧桐树的叶子轻轻飘落下,仿佛我们身在童话故事一般。梧桐树记录了我们童年的点点滴滴。

玩累了,品一品村头清澈见底的小溪水。哇!真甘甜,真凉爽,真好喝。荡一条小船和朋友去小河里玩耍,“沐浴”。凉爽的风吹过。哇!真舒服,仿佛一躺就睡着了……

晚上,天空星罗棋布,繁星覆盖大地。小星星像水晶一样,倒映在小溪里,仿佛在开舞会。萤火虫哼着小曲,仿佛在给小星星门的舞会伴奏呢……我们把席子铺在梧桐树下,我们围成圈,在一起讲故事,猜谜语……不知不觉脾倦爬上了我们的眼睛。我们悄无声息地睡着了……

童年是水一般的美好时光。这梧桐树散发着淡淡清香,给我们留下了淡紫色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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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那些美好的时光优秀日记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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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太阳的余晖照射到地面,天边被染红了,照到了操场上几个女孩子的脸上。那时,我们一起度过了最美好时光。——题记

那一天,我们几个朋友高兴地走在操场跑道上,考完了期末,心里的紧张和压抑感顿时没有了!

在期末考试前十几天时,班上学习气氛很重,我们在一起抽背课文,提纲,互相讲解数学题目,黑板左上角的时间倒计时上用鲜红的颜色写了两个醒目的字___十二。学习一天比一天紧张,为的就是见证自己一学期以来的成果。想到这里,我们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经过十二天的努力终于考完了!我们又躺在草地上,看着那不断变化的蓝天、白云,想到那天的考试。

那一天老师监考的很严,我们都各自写着自己的答案,然后时间到,收卷。老师一离开,我们就会在一起讨论那一刻的那些题目怎么做,听到自己做对了,就会很高兴的蹦两下,而听到自己做错了,就很沮丧的看着别人那高兴的脸。就这样一直发卷、收卷;发卷、收卷。直到最后一科考完了,我们相继离开教室。

看着天上白云在飘动着,是不是有几只小鸟飞过,想到那天晚上高兴得到晚自习下课都在教室缠着老师把名次报了出来。想到第二天晚自习时电视里康出的那一首一首悲伤的歌,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有几滴晶莹的泪珠落下,台上两个要转走的同学更加悲伤,痛哭流涕。可是也要谢谢他们在最后的十二天里留给了我们最美好的回忆,然我们在紧张的心情中得到了放松。我们一起抽背、讲解题目时还不忘说笑几句。我们一起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我们躺在草地上又有了几滴泪珠落下,回忆那些最美好的时光。

人生路上,会有悲伤但也会有美好,看着天空,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在那云中映出最清晰的影子,永远珍藏在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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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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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名著,全书分小羊圈、偷生、事在为人三部。小说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人们经历的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

小说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看完全书,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爷、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志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漫长的八年,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活动那段历史,一种愤怒感与一种爱国感油然而生,我为汉奸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愤怒与惋惜,为国家的灾难所感到悲痛,但是,当看到有人为国家做事,反抗敌人时,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拜,感到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要在国家危难的时刻去尽力做,使我们的祖国不受侮辱和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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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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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青铜葵花》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里处处充满了爱,但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对葵花的爱。因为青铜家里穷,只能供一个人去上学,所以青铜放弃了自己的多年的上学梦,把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片,青铜顶着寒风卖芦花鞋;青铜家里没有灯,葵花写作业看不清字,青铜捉来萤火虫,自己给葵花做了一盏灯……虽然青铜为葵花做的都是一件件的小事,但是,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深深的爱!葵花也没有辜负,哥哥对自己无私的爱。她不嫌弃青铜是哑巴;因为没钱供青铜上学了,所以葵花一放学,就教青铜写字,她把青铜当成了他的亲哥哥!有一句话刚好可以用在这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现在,我们的生活都非常优越,有许多的的玩具和零食。有的家庭里有两个孩子。可是那两个孩子呢,整天在一起争夺玩具,争抢零食。哥哥没哥哥的样,姐姐没姐姐的样,都不懂得谦让弟弟或妹妹。现在,能像青铜葵花那样相处的,兄弟姐妹已经少之又少。而我们这样的独生子女,一个个都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这也惯出了我们自私,爱耍小脾气的坏毛病。虽然我们没有弟弟妹妹,但是我们的坏毛病在学校里就可以看出来。和同学们相处的时候,有的同学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争吵起来,甚至还大打出手。伤害了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也破坏了我们原本和平的“大家庭

”。

同学们,假如你有弟弟或妹妹,一定要谦让他哦,做一个好的哥哥姐姐,和弟弟妹妹和睦相处;在学校也要和同学团结互助,向青铜、葵花学习,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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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被遗忘的时光高中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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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未来得及挥手的时候,你已说出了再见。—题记

我在你们早就遗忘的地方开始了孤单的岁月。在人群中一脸木然的穿梭着,只为寻找自己想要的天空,追求的梦想。

我会突然间停下脚步,看着飘落的黄叶在秋风中无力的飞舞,然后宿命般的归于尘土,无法拒绝。“是不是很多时候的很多事我们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而无能为力。”我想对落在手中的黄叶说。然而它已失去了生命。

“我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依旧颓废的活着。”我把这句话发给我的好友,闭上眼等着他的抚慰,哪怕一句话我也会快乐。我等了很久,真的很久,最后失望的看着手机把它塞进口袋。很难过。被遗弃的失落。我冷笑着看着天空飞掠而过的飞机,想起朋友说过他那片天空也有飞机不时的从头顶掠过,而他则总在那时一遍一遍数着自己的落寞。我想此刻我也很落寞。

我是个冷漠的孩子,曾经你们这么告诉我。当我一个人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没有人会打扰我,你们说我的姿势冷漠得让人不敢靠近。我就笑着问:“真的吗?”你们也笑了,说要是我永远这样就好了。我无语。我知道我笑是因为不想让你们担心我而不是真的快乐。一直以为快乐是要自己给自己一个理由的,而我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别人怎么说都是无用的。

“弓在箭射出前低声对箭说,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

我没有自由,很早很早的时候就被父母约束着,他们煞费苦心地栽培我,任劳任怨地为我提供尽可能好的物质生活。我说我会做个乖孩子不让他们生气。母亲很快乐,她快乐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幸福。

等我长大到需要独立的时候却可悲的发现,我已习惯了被父母管束的生活,习惯了他们为我铺平道路,习惯了在困难的时候找父亲解决,习惯了不动老筋的生活,习惯了做个乖孩子,不出门不与人说话。父亲的一句“你长大了”就把我放飞了,我自由了,可以为所欲为,可以翻天覆地。可我仍傻傻的站在原地说我仍想做个乖孩子,一个孩子。

父亲黯然,许是后悔当初了,但他仍坚定的说:“你长大了,我不再管你了。”我想哭,因为我把它理解为:你自由了有困难别找我了。但我笑了泪花在眼眶中闪烁却迟迟不肯滑落。我抬头看到父亲新增的白发,深深地明白他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无论曾经还是现在。“我会独立的,不再依赖身边的人。”父亲笑了。有一抹掩不去的沧桑。

学校有很多的树。这些高大的树木遮挡了人们的视线,让人一望过去除了白色的墙壁还有生命的绿色。每一棵树下都有一抹阴凉,可以抚慰一个忧伤的灵魂,可以驻留一个孤独的孩子。

一个流浪的无知的孩子。

满眼物质,满眼繁华。我的目光涣散,一切成了飘渺的影子。我走在这座校园里。看着地面上自己的影子由长变短,再由短变长。一天又这么挥霍了,我朝很久很久后的死亡又迈进了一步。

我的朋友就这样把我忘了,我就这样被那些曾很在乎我的人遗忘在一个角落。他们都高兴的以为我很快乐。因为我们一起经历了黑色的六月。

时间可以洗去刻骨铭心的伤痛,同样也可以淡去我们曾用力在一起的快乐。

时间是个可恶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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