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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剧透(汇总20篇)

经典推理小说大胆刺激的题材、紧张烧脑的情节、充满悬念的结局,比其他类别的作品更容易带入情绪。今天呢,小编就为大家推荐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剧透,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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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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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它们可能是你生命中的闪光点,也有可能是你生命中的绊脚石。它们也许吸引着更多的人来接近你,了解你;也许煽动着更多的人去远离你,抛弃你。然而,无论如何,它们都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或许可以改变,但或许它们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习惯。

就像达西先生,只是因为自身优于他人的家庭条件,以及从小的家庭教养,和所接触的环境,使不了解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极其傲慢,不苟言笑,难以相处的人;然而伊丽莎白小姐,她天生的性格和独特的想法,使她对任何人都抱有些许偏见,但这一点使她会站在十分客观的角度去看待人与事,所以她不会受伤。即使是这样,他们最终任然消除了对彼此的不满,解除了误会,走到了一起。

有些人的缺点其实并不是缺点,而是一种自然表现的气质,只是你看不惯而已。可是他也许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如果你愿意去走近他们,你会发现其实他们真的很好。就像当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先生其实是一个绅士,一个很有教养的绅士时,她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所以,我们不能被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缺点所吓跑,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同样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去了解他们,试着接受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不是吗?我们为什么要揪着别人的缺点不放?使之变成我们的缺点,成为我们刁钻刻薄的表现呢?其实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真的成为这个缺点的钉子户,自暴自弃。但我相信,如果这样,也是因为他们太过孤独,绝望,才会这样。如果我们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多给他们一些温暖,也许又是另一番景象。

每个人都有缺点,但他也会有他自己的优点。一个人不可能都是缺点,也不可能毫无瑕疵,毕竟人无完人。不要被缺点所吓跑,就像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一样。只有战胜所有的困难才能成功,只有透过缺点看到一个人的本质,才能给出正确的评价。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一个人,也不能单方面的考虑一件事。任何人都有他好的一面,任何事都有它意想不到的一面。只要我们肯于发现!

不要被缺点所吓跑,有可能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有可能你会因为你的小小坚持,而获得一个一生的挚友。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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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怀念童年时光的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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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是悠悠飘落的雪花,房间内,我在窗户旁沉思,想着已逝去的亲人。

“今天不是平安夜吗?”平安夜,我滴下了那一年的第一滴泪,就在表弟说了这句话后,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个代表平安的节日里,我看着外婆安静地离去。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有灿烂的阳光,当阳光照射在外婆脸上,看着外婆金麦色的皮肤,还有深深的皱纹,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画面。

外婆是我最温暖的被子,在我无助的时候,外婆给我承诺,她会一直陪着我,可是她食言了。

看着外婆逐渐瘦弱的身体,我知道,我终有一天留不住外婆,她依旧会走。外婆在病床上看着我说:“丫头,如果可以,我会陪你走到最后,如果可以……”

听雪,我听到了外婆对我说:她会陪着我。看雪,我看到外婆努力握着我的手,为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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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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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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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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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曹文轩叔叔写的《青铜葵花》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里处处充满了爱,但最让我感动的是青铜对葵花的爱。因为青铜家里穷,只能供一个人去上学,所以青铜放弃了自己的多年的上学梦,把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片,青铜顶着寒风卖芦花鞋;青铜家里没有灯,葵花写作业看不清字,青铜捉来萤火虫,自己给葵花做了一盏灯……虽然青铜为葵花做的都是一件件的小事,但是,这是一个哥哥对妹妹深深的爱!葵花也没有辜负,哥哥对自己无私的爱。她不嫌弃青铜是哑巴;因为没钱供青铜上学了,所以葵花一放学,就教青铜写字,她把青铜当成了他的亲哥哥!有一句话刚好可以用在这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现在,我们的生活都非常优越,有许多的的玩具和零食。有的家庭里有两个孩子。可是那两个孩子呢,整天在一起争夺玩具,争抢零食。哥哥没哥哥的样,姐姐没姐姐的样,都不懂得谦让弟弟或妹妹。现在,能像青铜葵花那样相处的,兄弟姐妹已经少之又少。而我们这样的独生子女,一个个都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这也惯出了我们自私,爱耍小脾气的坏毛病。虽然我们没有弟弟妹妹,但是我们的坏毛病在学校里就可以看出来。和同学们相处的时候,有的同学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争吵起来,甚至还大打出手。伤害了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也破坏了我们原本和平的“大家庭

”。

同学们,假如你有弟弟或妹妹,一定要谦让他哦,做一个好的哥哥姐姐,和弟弟妹妹和睦相处;在学校也要和同学团结互助,向青铜、葵花学习,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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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时光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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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增长才干。

杜甫的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直被很多人视作经典,引以为用。

顾炎武也曾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我们对于这世界的印象永远是有局限的,所以才要不断地去探索,去发现。

而这其中最好的两种方式,大概就是读书和旅行。

前者可以让你足不出户,就能够领略到古往今来,很多大家的思想总括,能让你从中吸取教训,从而获得经验。

而后者便可以让你在山水游玩中,切实的感受到这世界的美好与阴暗,而这些,全都是你最真实的感受。

所以很多时候,在学习之余,我也不会忘记拿起一本书,细细品味其中的人情变换,在故事更迭中体味自己的人生百态。

或喜或忧,皆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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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共度美好时光初中日记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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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盛夏,我们相遇。一种馨香,叫有你们相伴,一路放飞,涉万水,过千山。与你们相伴,共度时光

还记得七年级,面对着陌生的你们,我有些张皇无措,是热情四射的你们,将我拉入了那个刚聚集不久却有死心塌地抱成团的大家庭,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我们一同收获了快乐与感动,成功与欢笑,共度好时光。

我们是追风的孩子。初中三年,我们一起跑着度过,无论在哪里,都能见到我们为了节约时间而奔跑的身影。去食堂买包子,我们总是最迅速的,十个人占据半个操场,跑成一排,追着赶着,笑着闹着,嚷嚷着“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的口号,颇有抢包子之势,然后嘴里塞着馒头,又如十支离弦的箭,冲回教室。体育课上我们并肩奔跑,享受着清风拂过脸庞,吹动发梢,享受着暖阳沐浴,享受着与风赛跑,更享受着与你们相伴的分分秒秒,尽情欢笑,挥洒汗水的惬意。

我们是学习上的伙伴,我们总聚集在一起攻克难题,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十个臭皮匠,顶几个诸葛亮呢!集思广益,总能将一道道出奇“变态”的难题解决,还能想出各种比常规解法更简单的方法。我们一起收集历史资料,实地考察记录,一起整理复习提纲。一起出去时,坐定,不约而同掏出一张写满英语单词的小条子,相视愣住,继而哈哈大笑。一人回答不到问题,其他几人总是一边翻书帮忙找答案,一边在旁边幸灾乐祸的偷笑,不过笑完后我们都会一起扬优点,补不足,正因如此,我们才有了许多进步。面对老师留得大堆作业,我们笑说“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又相互鼓励。与你们相伴,学习是甜蜜的,有趣的,时间,仿佛一下子被缩短,我们共度奋勇拼搏,一起进步的好时光。

曾经我们一起去紫薇山遛狗,满目翠绿,树影婆娑,映下点点光斑,我们便大大咧咧在树下坐下,感受与友相伴的那份畅快,最后踏着一抹余晖慢悠悠地,嬉闹着下山。曾经我们一起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趁别人不注意,把别人的脸糊成大花脸。曾经我们在运动会时互相加油,嗓子微微嘶哑都没发觉,一次次考试见证着我们的成功与失败,你们伴我一起从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我们一起,共度了太多好时光。

从相遇到相知,你们带给我太多的欢乐,陪我走过了太多的挫折,时光时光慢些吧,愿与你们相伴,共度无尽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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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习中不可或缺的——阅读

全文共 1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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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为孩子开启了探究过去、现在、未来奥秘的大门;阅读引发高雅的谈话,并能培养高尚情感及思维的深度;阅读能使孩子们关注生活,重视生命意义。所以,阅读是协助孩子们成长的重要方法。如何帮助孩子成为更好的读者?在全面提高素质教育的今天,这些问题亟待教师、家长认真对待,共同思考解决。

激发阅读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们每天愿花两小时看电视,却不愿花30分钟看书,这是我们现在教育的危机。对许多孩子来说,学习阅读是一个缓慢、困难的过程。应告诉学生,书中的知识能开阔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让他们明白书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1)教师应是阅读兴趣的激发者。教师应尽可能地将全体学生带动起来,让他们都喜欢读书。我告诉学生:我小时候就是一个完全不看书的孩子。在读小学时,来了一位男教师。他用许多的课外知识丰富沉闷的课堂,让我们相信他是一位博览群书的老师。他为我们成立了一个读书角。开始,我并不是其中的一名读者,可当有一天,我发现我的玩伴越来越少,而课余同学们对一本本小书爱不释手时,我忍不住借了第一本.从此我也成了一名书迷。通过这种的叙述,引导学生迷上阅读。显然,教师所影响的不仅是自己学生的未来,而且直接影响着几代学生的未来。(2)教师还应是经典名著的点拨者与讲解员。在学生学会独立阅读后,教师还应引导学生进行更有深度的阅读。教师应是经典名著的普及者,只有教师对经典作品有很好的理解,才能在对精典的解说中使学生对名著产生兴趣。教师应让学生接受更多优秀作品的熏陶,学会欣赏意境优美的篇章,培养健康的阅读情趣。

推荐阅读的内容。(1)从学生的好奇入手推荐读物。小学时期儿童正处于知识的渴求期,他们对天体宇宙、大自然等未知的领域充满好奇,每天有许许多多的新的“为什么”提出。大人在这个时候也时常因自己知识贫乏而感尴尬,教师可向他们推荐《动脑筋爷爷》、《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等书,鼓励他们自己去找答案。这时我们会发现,孩子们时常会被自己的新发现所激动。(2)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入手推荐读物。现代的孩子对一些“另类”的作品兴趣很浓,有家长焦虑地问:“孩子整天看脑筋急转弯或笑话集,如何是好?”我认为这没什么不好,说明孩子喜欢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放松一下自己。但是,如果我们把更睿智的《伊索寓言》和妙语连珠的《阿凡提的故事》等介绍给他们,不是正合时机吗?(3)从学生喜欢的故事入手推荐读物。教师应善于抓住时机,及时为孩子们指导阅读名著名篇。前一段时期,我发现孩子们在收集《儿童画报》随书附赠的《西游记》卡通画,于是先让他们说说画中的故事,然后引导他们去看《西游记》普及本,结果许多孩子都迷进去了。有些学生还看完了《西游记》原著。可见,将收集与阅读结合起来,能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4)从教师的朗读入手推荐读物,朗读的最大优点是能再现文章的节奏和韵律,让孩子们能从中感受到语言文字所传达出来的美和感染力。我给孩子们读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希望这些故事能伴随他们成长,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从而营造高雅的文化氛围。阅读应先易后难,孩子们是幼嫩的读者,别硬塞给他们教师所选定的经典之作,可让他们跳过那些晦涩难啃的书籍。否则,会破坏他们对阅读的兴趣。

教给学生阅读的方法。(1)引导学生学会思考。让孩子们成为更好的读者,就要让他们边阅读边学会思考。如果我们在阅读时,仅仅是“阅”了、“读”了,甚至是背下来,但不进行思考,这样的阅读,谈不上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也就不能把书本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知识,教师要重视学生独立思考、设疑善问、熟读精思、理解感悟能力的培养。(2)组织学生开展讨论。阅读之后的讨论,有助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阅读和讨论也是心灵净化的一部分内容。讨论可以使孩子更明晰是非、善恶,感受好的品格,更深刻地理解生活。问题在于教师如何开展阅读之后的讨论。教师一开始导向性过于明确,孩子很快就会选择沉默。教师和家长可以和孩子就书中的角色、情节、书本如何向我们展示新的观念为题展开讨论。学习欣赏其中的精华,敢于说出自己的见解。(3)鼓励学生应用于实践。我们还应关注他们在阅读生活中的积累。当我发现学生对他们所阅读的作品写下他们有感触的心得,学会将所阅读过的内容剪剪、贴贴,做一份周报时,我总是赞赏他们的成功,希望他们能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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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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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天陪儿子读了童话书《小鹿斑比》,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教孩子学会坚强勇敢的励志书,也是我们做父母的如何正确对待孩子成长的教科书。

小鹿斑比出生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在母亲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鹿妈妈带着斑比散步,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斑比小脑瓜里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教会他善良,和林中的其他动物友好相处;带他到危机四伏的草地,教他如何应对未知的危险;教他学会在开阔的草地上自由驰骋;教他如何在大自然的各种声音中辨别安全或者危险的信息……

随着斑比渐渐长大,学会了主动侦听,学会了运用自己的嗅觉,鹿妈妈不再时刻陪伴。是鹿妈妈不再爱自己的孩子了吗?不是,是因为她懂得,温室里培养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羽翼呵护的雏鸟无法学会飞翔。鹿妈妈开始远远的注视着斑比,她在斑比遇到危险时会及时的出现,却不会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就如我们做母亲的,如何不舍如何心疼,在孩子成长的路上,也要在适当的时刻放手,任他去跌跌撞撞,在摸索中学习长大!

离开母亲的斑比从最初的忐忑,焦虑到慢慢的适应,学会了独立生存,这个过程中,他的父亲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父亲没有时时刻刻陪在斑比身旁,却总在斑比成长的关口及时出现。妈妈离开后,斑比在倍感孤单的呼唤着妈妈的时候,他出现了,却没有一句安慰,只有严厉的训斥:“你在叫什么?你就不能独自生活吗?我真替你感到羞愧”!看起来那么的冷酷无情;在斑比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只正当盛年的雄鹿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心中充满了恐惧和困惑的时候,父亲的出现,让他逐渐充满了勇气,看着成长起来的斑比,父亲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赞许的微笑,他教导斑比自己去听,自己去看,自己去嗅,想办法自己去弄明白这一切,;当斑比被其他的雄鹿一次次驱逐,心中满是困惑的时候,父亲鼓励斑比勇敢一点儿,斑比记住了父亲的话,战胜了追赶他的雄鹿,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接着,斑比遭遇了成长中最危险的一次经历,他被猎人打伤了,父亲再次及时的出现了,他带着斑比脱离了险境,教会斑比用草药治伤;即使父亲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带着斑比来到濒死的猎人跟前,让斑比懂得了再强大的猎人也并非无所不能,他也会被打败,会遭受苦难和恐惧,会死去,之后他有尊严的离开了斑比,去了他最后的归宿。而斑比最终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成长为新一代的鹿王。

整个故事读完,我们看到的是温润若水的母爱和深沉如山的父爱,这爱绵延不绝,将伴孩子终生;还有经历了离别苦难危险的斑比,始终不曾倒下,坚强的成长着。在这本书里,孩子能从斑比身上学会独立,坚强,勇敢,面对困难所需要的坚持和耐心;而做父母的要从鹿妈妈和鹿王身上学习到他们伟大的爱,我们要做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而不是试图包办帮孩子解决所有的困难,及时的放手,让孩子自己去经历去面对,孩子才能真正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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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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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完了《水浒传》这本书。《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时代的小说家。可以说这本书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巨著。书中着重描写了我国北宋末年,奸佞当道、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概括了当时不同人们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文中塑造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紧张精彩的事件。如:忠厚纯朴的林冲、疾恶如仇的吴淞、才思敏捷的吴用……武松报杀兄之仇,鲁智深反恶霸,林冲手欺凌……这些人,这些事,生动的演义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

《水浒传》中有四个人物的性格是十分典型的。

一是鲁智深。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

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种.种性格结合,使他成为了全书中性格最完美的人物。由鲁智深想到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人需要帮助。虽然不需要人们像鲁智深一样拼命,但是,生活往往连一些像给老年人让座、扶盲人过马路类似这样的小事都会有人不愿去做。所以,我觉得鲁智深助人为乐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二是李逵。比起鲁智深,李逵明显地带有全书人物的通性,就是粗。而且粗得彻底,粗得完全。但也就是这个特点,使他富于反抗精神,敢打敢拼,而且不顾一切。这就是使我觉得李逵莽得十分可爱。还有李逵的爱母情深和义气精神,又令我好生敬佩。

三是林冲。林冲的性格与李逵有明显的不同。林冲有明显的退让情绪。高衙内数次要霸占其妻,他也只是忍气让过。不是经过"风雪山神庙"一战,被迫上梁山,林冲也只会安安定定地在服役。因此,林冲就成了悲剧色彩最浓人物。

最后便是全书主要人物的头领的宋江。梁山泊起义的潮起潮落,差不多都取决于宋江的决定。宋江本着对别人的忠诚,令其他人对他也十分敬佩,推举他为首领,这给他作出的"受招安"决定可以打下基础。但他却一心只为朝廷效命,不知朝廷对梁山泊英雄好汉的仇恨,致使梁山起义悲剧收场。他的革命与妥协的两面性,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也使宋江成为了仅次于朝廷奸人后最令人讨厌的人。

《水浒传》揭露了人民与统治阶级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展现出了贫苦农民被迫聚义梁山,拿起武器,进行战斗的动人情景,反映了封建社会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和悲剧性,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使我联想到“平民动逐厉王”这个历史故事,也使我清楚的认识到蕴藏在民众中间的那股巨大的力量。开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意思是水能托船,也能把船掀翻,只有对别人像对自己一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敬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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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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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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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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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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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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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他--现实主义作家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艾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形成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的转折。从《包法利夫人》出世以来,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仔细推敲。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一些影响。许多人议论纷纷,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

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艾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艾玛迷上了看小说,其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艾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儿?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自从艾玛参加了安德威烈侯爵的那场舞会后,她的心也一样,一经富贵熏染,便不肯褪色。

她渴望刺激的爱情,莱昂、罗多夫给予了她,但只不过“逢场作戏”罢了。一个个抛弃了她。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艾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艾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艾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她,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最终导致了艾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包法利夫人》反映出当代社会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命运是虚无的,爱情也是虚无的,人们总是茫然的,对一些不属于自己的,总是去狂热的追求,而不知那些与自己的现实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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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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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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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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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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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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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 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 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 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 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 他是唐僧的大徒弟, 毕竟是个猴, 总有点野性。 开始时, 是见到妖精、坏人, 不等他说什么, 一下子就打了下去,

孙悟空是个妖怪, 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 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 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 就如七十六章里的, 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

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 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

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 有师傅的教导, 有师弟的帮助,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 “人最大的害怕,

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 在这漫漫取经路上, 他保护了唐僧, 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 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 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 红尘世中,

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 一个妖, 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 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 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 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 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

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 刚开始, 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 后面慢慢就能应对, 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 结交了很多友人。

这些都是他的改变, 他的成长。 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 往东边去吧”的时候, 他并无退缩, 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 还身材矮小, 但他总是丑, 用处可大着呢。 是呀, 唐僧, 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 悟空, 机灵法力又高;八戒, 好吃懒做,

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 沙僧, 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 但老实, 总能在调和大家, 在这部书中, 每一个人, 没一件事, 都缺一不可,

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 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 取到了大乘经书时, 他则是懂得什么?

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 在生活中, 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 有的聪明, 有的老实, 有的憨厚, 有的善良。 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 选难的那条,

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 ”许多人也是这样, 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 去发现, 去了解, 去探索, 去懂得。 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

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 有人问我, 什么是美? “美呀, 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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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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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青年农民在父母双亡,又失去土地时,来到了北平,他的名叫做祥子。来到北平后,他觉得自己身强力壮,便选择了拉车,而且梦想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

过了几年,他便买了一台自己的车。可不幸的是,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为了赚钱,把车拉出城外。被兵抓住了,而且扣留了车。一天晚上,不知哪的兵攻过来了,所有人似乎都逃走了。祥子便偷偷把几匹骆驼拉走,又把骆驼用35元卖给别人。然后给雇主拉车,但后来侦探盯上了雇主,抢走了祥子的所有积蓄。后来被迫和虎妞结婚,虎妞给他买的一辆车,也因为给虎妞办丧事给卖了。从此祥子堕落了。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旧社会是非常不公平的。祥子是个善良正直但很要强、肯奋斗的人,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场主刘四爷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的恶习。

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悲惨的生活终于把祥子这个要强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

虽然后来祥子堕落,但他要强的精神值得我么学习。很少人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后,只是有时努力一下,一会儿又把自己的梦想忘了。没有一颗坚定的恒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用你的劳动去获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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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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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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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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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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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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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我在五、六岁时就听过快板书《西游记》,从那时起《西游记》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就在我的记忆中扎下了根。前些年我又观看了电视剧《西游记》和《西游记续》,当我每次观看时总是被那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真是一种美的享受。

这次我利用假期的时间细读《西游记》使我受益匪浅,感慨颇多。当中所体现出的思想乃至精神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倍受推崇的。

《西游记》通篇体现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当唐太宗李世明送别唐僧时送给他一包故乡的土作为纪念,并且说:“宁爱家乡一捧土,不爱他乡万两金。”唐僧师徒之所以能够克服让人难以想象的种种困难最终取回真经,就是因为有爱国主义精神在支撑着他们勇往直前。比如当他们走到女儿国时,多情、漂亮的女国王愿以倾国的财富招唐僧为国王,她为皇后,但唐僧却不为金钱、权利和美色所动,依然踏上西去取经之路。

唐僧师徒目标明确,为达到目标勇往直前,不畏艰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唐僧师徒西去取经是为了让大唐的子民能够减少杀伐分争,能够崇尚真、善、美,使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日子。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唐僧师徒离别家乡故土,义无返顾地踏上取经之路,他们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真是九死一生,用了十四年的时间终于取回了真经。

我们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唐僧师徒取经走了数万里,好事做得数不清。当他们师徒路过陈家庄时,得知通天河中有一个妖精每年都要吃一双童男女,才肯为当地百姓降祥雨。悟空和八戒冒着生命危险变成了一对童男女等着妖精来吃。最后他们为陈家庄的百姓除掉了这个妖精。

小说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顺长辈的思想。唐僧有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他们个个孝顺,师傅骑马,他们步行探路、牵马、挑行李,为师傅去化斋饭,当师傅有危险时他们个个奋不顾身地去搭救师傅。

“合作”是唐僧师徒取经成功的关键,光靠一个人是不能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正因为有了唐僧的坚定想念,有了悟空的机智勇敢,和有了八戒、沙和尚这两个好帮手,他们师徒四人才经历千难万险,最终取回了真经。

我认为读书不要只停留在表面,而要深入思考,从而使自己不断从书中吸取更多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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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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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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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暑假阅读《海底两万里》感受1000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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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精彩且刺激的名著,我的心里波澜起伏。不仅畅游了美妙的海底世界,而且体会到了人性的光辉,更是书中处处显露的对有关科学知识的热爱,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书中描绘了一个有关“海怪”的故事,并以此为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的科学幻想之旅。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与此同时,还上出现了异常,有人发现了一只巨大的“海怪”,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活动结束后,阿龙纳斯正准备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他与他的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比利时小伙子康塞尔一同登上了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参加了“把那个怪物丛海洋中清除出去”的任务,当驱除舰亚伯拉罕.林肯号重遇“海怪”时,不曾料到,“海怪”未被清除,驱除舰却反遭重创.阿龙纳斯和其仆人康塞尔以及为清除“海怪”而特意请来的一名捕鲸手,尼德在阴差阳错之中都变成了“海怪”的俘虏,进入到了“海怪”的肚子里.当他们都重新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密,所谓的“海怪”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艇,鹦鹉螺号.这个潜艇巨大无比,艇身布满了钢甲,轻易无法穿透,它还能通过两侧的水舱进行冲水或排水来改变自身的重力以达到上浮,下潜或停止的效果.船长尼摩对远道而来的三位客人很是优待,只是为了保守鹦鹉螺号的秘密,船长规定他们永远不许离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期盼与希望跟随船长周游世界.旅途中大家并不寂寞,每天都会到达新的地区.他们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处处都充满了生机.但杀机也无处ue不在,潜艇也曾经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还受到过巴布亚土著人的袭击.最为可怕的还是,潜艇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围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经过了漫长的十个月,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脱险生还,逃离了这个神秘的潜艇.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才得以将这个秘密公众于世.

作者儒勒.凡尔纳在这本书中写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是科学与幻想的结果.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的书籍,不但对海洋知识不懈了解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跟是让后人看到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了大量的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的循环系统,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制造等多类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能够将如此奇妙的海底世界描绘的生动,对于凡尔纳这个一生从未下过海的人来说是非常不易的,这是凡尔纳依靠丰富的阅读而获得的科学知识。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与预言。他的许多科学幻想都已被后来的科学家发现并证实,潜水艇也已不再是幻想,早已在此基础上美梦成真了。

由此看来,科学出自猜测,猜测源于知识。我们应当多增加对科学的热爱与不懈追求,让科学幻想成真,奉献于社会。

我们爱科学,科学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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