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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作文存在的问题【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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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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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党委(党组)要以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10月中旬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为确保专题讨论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组织广大党员开展“讲道德,有品行”学习讨论,对照讲道德、有品行标准,反思健身律己情况,增强道德修养。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党员时刻注重自身品德、品行和品格修养,做一个道德高尚、品行端正的合格党员。

二方法步骤

1.明确讨论主题。各级党组织要围绕“讲道德,有品行”专题学习讨论,明确学习重点、研讨内容、具体形式和质量标准。基层党委要指导党支部制定详细的学习讨论计划,明确学习讨论的主题、时间、方式、要求等,确保专题学习讨论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认真学习反思。开展讨论前,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引导他们真正坐下来、静下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能以辅导报告、辅导材料代替对原文的学习。要积极探索增强学习效果的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联系“六查六促”发现的问题,围绕学习讨论主题认真对照反思,撰写发言材料。

3.深入讨论交流。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党委(党组)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党支部要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支部党员数量较多的,可以组织多次讨论或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讨论。开展讨论时,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突出就实求实,逐人发言交流,既谈认识体会,也谈问题不足,做到互相启发、形成共识、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讨论交流要注重质量效果,防止跑题走偏、蜻蜓点水、内容空洞、照本宣科,防止以少数人发言代替多数人研讨,防止以谈工作代替谈思想。

4.进行点评总结。专题学习讨论后,党支部要对每名党员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撰写思想小结,梳理在思想认识上的收获体会,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下步的努力方向。思想小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和交流,同时报送区党建办。

三工作要求

1.领导带头示范。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学习,带头开展讨论,带头查找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学要带着问题学”这一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六个着力解决”,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标准,用好“六查六促”的实践载体,通过上级点、互相提、群众评、自己悟等,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在坚守理想信念、遵守纪律规矩、修身做人律己、勇于担当作为等方面的差距不足,深挖思想根源、建好整改清单,为整改落实、解决问题树好靶子。

3.用好正反典型。在学习讨论中,要充分用好正反“两种教材”、“两面镜子”,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焦裕禄、马海明等先进典型的道德风范和崇高人格,受教育、找差距、明方向;从中央、省委严肃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懒政怠政不作为干部等反面典型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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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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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所处的社会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必然会对党员干部产生影响,其中少数意志薄弱者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了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

(一)政治思想方面丧失理想信念

多数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积极,赞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党的指导思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思想迷惘,一些人淡漠、动摇甚至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而且逐渐弱化,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

认识渺茫论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不能正确认识要把执行党的现阶段政策同坚持党的最高理想统一起来的道理,误认为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需要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表现在行为上不能严格按照共产党员条件要求自己,缺乏进取精神,缺乏原则立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事不点头,坏事不摇头。

(二)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淡化

多数党员干部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能把集体利益放到优先位置,能为他人和集体牺牲个人利益,集体主义观念比较强。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内心并不想失去个人利益,在不损害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兼顾集体利益。还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把党的宗旨抛在脑后,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追求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功利思想和为人民服务,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只追求个人利益而丢掉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淡化为人民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

(三)组织纪律涣散,党员意识薄弱

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涣散,组织意识不强,长期不参加或极少参加组织生活,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有的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

党员意识的强弱反映党员的理想信念坚持与否,关系到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感。有的党员由于党员意识淡化不能自觉地按照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意志衰退,落伍僵化,不积极做群众工作,脱离人民群众。

(四)部分党员干部道德缺失,缺乏号召力

多数党员干部道德情操高尚,具有道德人格力量,但有部分党员干部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和人格扭曲。一个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深刻变革的时代,必然是一个呼唤和推崇高尚道德的时代。一个思想上、政治上保持先进性,具有真理力量的党,必然是一个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具有人格力量的党。必须看到,现在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道德滑坡、道德失范等现象。特别是在极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来的人格扭曲、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党员的号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减弱,党员缺乏自觉自律。在有些部门、行业的管理包括党内的管理主要是靠行政命令、制度、经济手段,而像以往那种“党叫干啥就干啥”的局面明显弱化。党员、干部队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其深层的思想根源在于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动摇、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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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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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严格存在问题,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实际上,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和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差异迥然,前者开展的有声有色,而后者生活会质量却不容乐观。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都是年初制定计划好的,程序也是非常正规和固定的,可谓是“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保障”。而在许多基层单位,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呈现出以下几个不容忽视又十分突出的短板:

一是党员政治生活少。有些单位以业务工作为主,培训学习也主要是集中在专业知识方面,对于党员思想发展关注较少,党内政治生活也多是形式上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虎头蛇尾,草草了事,根本不注重实效,更别谈提高思想的目的。

二是党员积极性差。对于一些普通党员,只有在交党费和党员活动的时候,才认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除此之外,“泯然众人矣。”组织生活外工作不积极,组织生活中也是如此,带着一双耳朵却不张嘴,身体在会上,心思飞到会外。这样的人不追求进步,可也反映出一些党组织生活会的枯燥和乏味。党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减退,甚至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一种“负担”,不想参加党组织生活。

三是组织制度约束力弱。在制度建设上,仅仅把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一般性安排上,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在制度执行上,仅仅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造成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严格。有的单位党内组织生活组织随意,管理松散,临时通知,组织者准备不充分,对参加党组织也没有作要求,缺乏严肃性,缺乏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评价、考核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基层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

四是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委没有深刻认识和主动把握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对下级党组织工作安排不清、日常监管不严、党建考核不力,制度防线松懈,致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得不严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各级党组织,不论层级高低、行业领域差别,都必须严格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着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这样,我们就一定能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只有坚定不移的弥补党建制度上的短板,及时猛药去疴消除积弊,才能使党员组织生活重整行装,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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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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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予以突出强调。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的政治清醒和思想建党的高度自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理想信念是精神支柱政治灵魂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原则界限。我们党之所以称之为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过去之所以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因此,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

全面理解共产主义内涵

共产主义,既是一种思想理论,也是一种社会制度,还是一种现实运动。有些人认为,共产主义固然美好,但是遥不可及,未经过实践检验,不光我们这一代人在有生之年看不到,我们下一代、下下一代都很难看到,因而不过是“乌托邦”而已。这种错误观点的根源有二:一是未能全面理解共产主义的丰富内涵,把共产主义仅仅理解为一种遥远的将来和未来的社会制度。事实上,共产主义具有思想、制度、运动三重含义,它不仅仅是未来的一种社会制度,它还是一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即它是在共产主义思想指导下,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的现实的运动。而我们今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是共产主义运动在当下中国的现实展开。二是未能认识到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实现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作为社会理想和社会制度的共产主义,也不是遥不可及、虚无缥缈的。共产主义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就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而言,它是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历史必然结果。人类社会必将随着共产主义因素的不断积累而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立足现阶段的奋斗目标

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辩证统一的。前者是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后者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和奋斗目标。远大理想是共同理想的航标,没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指引,共同理想就会丧失“社会主义”的性质,迷失前进的方向。共同理想的实现则是实现远大理想的必要条件和必经阶段。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就会因缺乏现实基础而成为空想。因此,既不能将两者混淆,也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

例如,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是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在这一阶段,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也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对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背离,而是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创造必须的物质条件。因此,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必须立足于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的统一。”“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大目标前进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立足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脚踏实地推进我们的事业。”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

理想信念的坚定,来自思想理论的坚定。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之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之上。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甚至认为是望都望不到、看都看不见的,是虚无缥缈的。这就涉及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的世界观问题。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从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因此,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重点要学习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此外,还要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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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基层廉洁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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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如何高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也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做了比较详尽的调查,并就此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央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制度上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肩负的领导责任,也意在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有误区。一是自己学习不够。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任领导干部,除了当前的任前廉政谈话外,没有认真学习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不了解责任制内容的情况下就上岗。二是认识不深,甚至错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基层政府没收费权、没行政审批权,基层干部没有腐败的条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的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可有可无,抓不抓无所谓,认为只要“业务成绩搞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更有的行政领导认为这是党务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所以对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三是搞形式主义。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只停留以会议贯彻会议上;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虚功,是软指标,只要安排人员做做资料应付一下就行了,搞形式主义;有的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分管领导的事,自己没分管就与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管不问。

第二,工作不实重表面。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纪委(纪检组),没有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责任不明确。有的单位没有进行领导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基本上是照搬上级的责任分工办法,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三是制度执行不彻底。有的制度体系不科学,或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彻底。

第三,监督检查重形式。一是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程序不具体,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没有真正了解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操作随意性大,走过场。考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二是责任落实虚化。只重形式,不管效果,满足于发发文、开开会议,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和落实;三是责任追究不力。一些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着、盖着;有的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其他人员开脱,力求“团结”一致;一些甚至出了问题,通过“保他人”手段,达到“保自己”的目的;还有的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理了事,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制度内容虚化,一些基层组织存在不结合本单体工作和岗位工作实际来拟定责任制内容的情况,基本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责任制的落实停留在表面上,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执行措施不力。一些基层党组织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措施不具体,大多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把实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着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自已、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举措;一些党组织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布置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党组织实际,没有落实到行动上。

二、对基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建议

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基层工作实际,个人认为在基层,要落实好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一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二是提高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要公开授权明责,上级在抓好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按照其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要突出责任分解,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一是“一岗双责”要具体化,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二是量化指标要具体化,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等方面进行分解量化,紧紧围绕着“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三要突出监督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一是要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什么”。考核内容注重紧扣重点,将贯彻落实纪委全会、年度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特别是把案件查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行风评议情况纳入考核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办法,明确“怎么考”。一方面要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让考核“看得见、摸得着”。同时,在考核形式上,要成立专门考核组,整体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综合运用“听、看、查、议”。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汇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以及群众代表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看制度、看落实;进行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三是要充分运用好电子监察和阳光政务平台,推动党务、政务、村(社区)行政事务办事公开,推动权力运行的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确保行政权力行使在网上流转、留痕,便于实时监控、适时提醒、倒查问责。

四要突出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一是要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规定,把相关要求和内容具体化,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二是要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检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等。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人员招聘、资金使用、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的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在执行中的刚性。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监督效果。要强化考核运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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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执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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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方面。现阶段,党的纪律还包括“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农村干部能不能做到廉洁履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这几年,文登在农村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堂课”,核心就是加强对农村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绝对权力。主要是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决策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村级事务监督中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法违纪行为。

二、党的纪律处分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一般对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偶尔违犯党的纪律的,或对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是指党员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但构不成撤销党内职务(或无党内职务又构不成留党察看)处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适用于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影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的领导职务,但又不构成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4、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开除党籍:主要是对犯了严重错误,造成很坏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员,或者对犯了错误拒不改正,拒绝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已丧失了党性和党的立场,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的处分。

三、怎样做执行纪律的模范?

纪律是党的生命。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最近,张竞书记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规矩意识,带头讲规矩、守规矩”。主要讲“五个务必”。

第一,务必认清形势。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释放出两大信号:一是决心;二是重拳。所谓“决心”,中央的决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度,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中纪委的态度是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通过“治病树、拔烂树”,逐步实现弊绝风清;所谓“重拳”,一个是惩治腐败,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且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再是纠治“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行为。对于这“两大”信号,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敏锐性。

第二,务必正确用权。“当权力成为一种负担时,它就会稳于泰山;当权力成为一种享受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正确用权,一是自己不能乱。无论权力大小,私权都是零。掌权用权要一碗水端平,把话筒交给群众,千万别一个人说了算,不能把“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二是要认清人。当干部一定要学会拒绝,勇于拒人千里之外。如果作风不正、权力失范,农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就会大大削弱。我们也决不允许“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

第三,务必亲民爱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应当像种子与土地、鱼与水的关系一样,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百姓,百姓,百样心”,群众的事就是村干部的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做。作为村干部一定不能小看肩上的担子,要带着平和、感恩的心去工作。只有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多为群众着想,多与群众商量,多给群众办事,群众才会领情,才会拥护你。

第四,务必严以律己。自身正,才能自身硬。做人既要敢于担当、接受监督,又要心中有戒、修正自己。一是要防“情”。古人讲:“结交淡若水,履道直如弦”。要切记在权力和亲情、友情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能把权力因素带到朋友交往中,否则,害了自己又毁了友情;二是要防“微”。“祸患常积于忽微”。很多失足就始于小节。作为村干部就是要从小事、小处入手,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为官发财,自古两道。当官不能为了捞钱,而要留名,一个好名声,千金不换;三是要防“虚”。“百行以德为首”。古人讲养气,“养浩然正气,养昂扬锐气,养蓬勃朝气”。大家要牢记和践行这些古训,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心胸宽广,诚实守信,克己为公,“一袭白袍不染点墨,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第五,务必如履薄冰。做人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知足知止。人生就像一架飞机,不在乎能飞多高,关键是平稳着地。我们区农村干部队伍整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同志存在问题。选上村干部不等于十全十美,有的同志身板还是很虚的,尤其是这次换届后还有来信举报,那要收敛,好自为之,不要执迷不悟,不要走钢丝,不要撞枪口上。党把我们培养成人,我们不能把自己变成鬼。

“要想守好你的摊儿,首先守好你的道儿”。这个道儿,就是“为官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加强纪律性,做执行纪律的模范”。也就是说,“守规矩,才是人生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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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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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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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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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13个巡视点5个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败问题之一即为“圈子文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马就源于“小圈子”腐败。“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这样陈述。

然而,无数事实表明,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酒肉朋友明“抬轿”暗“挖坑”

“有菜有酒多兄弟,遇难何处见一人?当你手中没有了权力,还会有人送给你钱,还会有人来关心你吗?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落马后忏悔道。即便在基层,也有官员陷入“圈子文化”无法自拔,少数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法庭。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这些不正常的“关系网”。

◎“齐头并进”编“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今年7月,山西国投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一个“山西汾酒会”的政商圈子渐渐浮出水面。“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官员“权力寻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通过‘小圈子’,一些官员私售权力,商人奉送钱财,各取所需。”

◎“民俗异化”衍生“圈子文化”: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攻守同盟”形成“对抗圈”:2014年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官员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圈子文化的表现:

什么是官场“圈子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私利编织利益同盟。或是“官官相护”,一些官员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或是“山头主义”,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一些官员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经营方式虽然各异,但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是其共同本质。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爱百姓爱土豪”,热衷于和土豪老板称兄道弟,经常参加他们各种私人宴请、聚会,成为他们家中的贵客、“座上宾”,老板们为了收买官老爷,往往抓住领导干部的弱点,用金钱、美色铺路,拉他们落水,把他们变成为自己捞钱的傀儡。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混迹于这种“圈子”中的官老爷,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事实也的确如此。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搞权钱交易的贪官锒铛下狱之时,必然有靠公权力谋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后尘。山西官场“地震式”塌陷现象,刘铁男、苏荣、令计划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说明了这一点。据统计,在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高官中,以“官商勾结”形式收受贿赂的有75名,比例高达100%。一些官员公然违背党纪国法约束,用手中的权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为地方老板们的“隐形股东”“隐形顾问”,成为亲人公司里的“隐形掌柜”,为商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也中饱私囊,把自己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仆蜕化为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

好人主义的表现:

“好人主义”表现为八面玲珑、卖乖讨巧,实质是牺牲原则、个人得好,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弃批评,一团和气。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组织战斗力强的重要标志,然而我们不少地方和单位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发现同志滑向危险边缘,也不愿“拉拉袖子提个醒”,说些“性格有点急躁”、“有时工作不够细致”等隔靴搔痒的话,说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反被视为“不注意团结”、“政治不成熟”。

二是回避矛盾,明哲保身。要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就得直面矛盾、迎难而上,甚至得罪一些人,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讨欢心的事抢着干,得罪人的事互相推,宁可留下隐患、贻误事业也不做“恶人”,尤其避免因为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而“树敌”,说不清什么时候遭“暗算”。

三是不讲原则,迁就退让。党员干部应该“大事清楚”,对于违反原则的事不能无底线地迁就退让,然而有的同志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团结”,花钱买“平安”,于是“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人民币解决人民问题”,只要不上访不告状,委曲求全,有求必应,原则可以放弃,道义可以不顾,政府毫无公信力。

四是不辨是非,包庇纵容。有的同志错误地理解“以人为本”、“与人为善”,靠地方保护主义来消极避免干部“出事”,以“好人主义”挑战法律尊严,或者为了优化所谓的“投资环境”,有案不查、违法不究;或者为了维护所谓的“地方声誉”,处罚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一句套话。

“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拒绝积极的思想斗争,必然纵容助长错误思想和庸俗行为,消解丧失党政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实现自我革新的能力,最终削弱党的战斗力和执政根基,必须下决心治理,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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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纪律讲规矩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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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突出强调加强纪律建设,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今年以来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我们理解,这一要求内涵丰富、意义重大。这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从惩治少数腐败分子向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发展,从着力治标向标本兼治的深化,从营造“不敢腐”氛围向着力构建“不能腐”机制的提升。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认真解决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这样才能巩固“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不能腐”的机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构建起良好政治生态。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也是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内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内涵至少有三点:一是“纪”在“法”前,对党员来说,第一位的是守住党规党纪这个底线,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对党员干部首先要进行纪律审查,把防线坚守在法律之前;二是“纪”比“法”严,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就要审查,不能等违法了再去管;三是规矩和纪律一样重要,都要挺在前面,党员干部既要守纪律又要讲规矩,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审查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也要掌握守规矩情况,及时纠正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要纠正“不把违规违纪当回事”的错误思想认识。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源于一些党员干部没有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按纪律和规矩办事,甚至把不守纪律和规矩当作有“本事”、“能耐”。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让党员干部明白,入了党就必须遵守纪律和规矩,纪律和规矩是不能碰的底线,碰了就要追究。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要纠正“对违规违纪问题不审查、不处理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错误思想认识。有的把对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审查、不依纪处理当作关心爱护干部,实际上则是助长其侥幸心理,一错再错,从违纪滑向违法犯罪,最终是害了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这是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爱护。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要纠正“重查大案忽视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审查”的思想问题。在以往工作中,常常重视查处大案要案,以查处大案要案论英雄,而忽视对一般问题的纪律审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牢记“管纪律”是纪委的主业,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最大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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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班子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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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外宣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10月31日下午,“五洲”召开社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李伍峰同志,机关党委副书记崔侠同志及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工作人员出席会议。“五洲”党委书记、社长李红杰同志,副书记、副社长袁力丽同志以及部门主任和党工团代表参加会议。

在社领导班子对照检查环节,李红杰社长代表社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他认真剖析了社领导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深入挖掘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五洲”社领导班子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与实践联系不够密切、工作重外在形式、会议偏多等现象;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围绕大局服务外宣中心工作的能力还显不足,深入基层论证调研工作还不够扎实,经营意识、市场能力仍显不足;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表现在艰苦奋斗意识仍需加强、克服困难毅力不够、部分花费节制不力等方面。针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五洲”社领导班子制订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开阔视野;三是注重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四是不断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创新;五是明确整改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在班子个人对照检查环节,李红杰社长首先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主要对照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点归纳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外宣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稳妥推进工作与加快发展的步伐仍不均衡,外宣工作创新力与市场开发力仍显不足。在整改方面,李红杰社长在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完善制度建设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

袁力丽副社长就个人对照检查进行发言,主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四风”方面的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调研不够,业务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提高的空间等。针对上述问题,袁力丽同志在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关心群众疾苦,坚持艰苦奋斗的本色等四方面提出整改措施。会上,社领导班子成员和与会的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社领导对同志们的批评意见进行了诚恳的表态,并表示会积极整改落实。

会上,李红杰社长代表社领导班子作总结发言,第一,感谢办领导和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和支持。对于“五洲”社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蔡名照主任和李伍峰副主任先后两次审核把关并做出修改批示。“五洲”社领导班子认真研究落实办领导修改批示精神,多次修改对照检查材料,使思想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第二,在会前,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和办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为组织生活会召开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在会上,聚焦“四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认识,严肃党内生活,促进了团结。第四,在会后,要认真总结通报社组织生活会情况,并努力抓好整改工作。

最后,李伍峰副主任代表外宣办领导和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作重要讲话。他提出,从今天的组织生活会效果来看,说明“五洲”前一段时间教育实践活动推进的比较顺利,有成效。今天的组织生活会筹备得非常认真,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写得都非常全面、系统、充分,达到了查摆问题、分析问题、提高认识的目的。总体来讲,通过大家的对照检查来看,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查摆得比较准,也就是画得比较“像”自己。对于批评意见和建议,大家都认为符合实际、实事求是,自己提出的整改措施也比较明确。总之,这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成功。对于下一步工作,李伍峰副主任提三点意见和要求:第一,要提高政治意识。“五洲”作为外宣办直属单位,在政治上的要求非常强,一定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一定要提高政治性。第二,要提高生产能力。外宣品就是要走出去,关键是怎样去提高生产能力。“五洲”要突出重点,巩固基础。第三,要提高创新能力。现在,“五洲”最主要的是面向市场。没有创新,“五洲”很难在市场上去打拼。要创新就要去发动大家的智慧,既要加强管理,又要提高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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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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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受访专家看来,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人民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衡量和评判我们党,基层党员干部如若行为不廉不端,对党的影响最大、危害最深。

张希贤分析,当前在基层,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甚至买官卖官、大肆敛财;有的干部执法不公不明、执法犯法,胡作为、乱作为、不作为;有的干部官官相护,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祸害老百姓;有的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正义公平;有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的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污染项目……这些问题存在,不但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风气,甚至给社会稳定也带来隐患,损害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基层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大势所趋。

2015年全国共查处的8万多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表明,百姓身边的“苍蝇”式腐败仍然不少,上山“打虎”不可放松,基层“拍蝇”同样不能松懈。

竹立家曾多次前往基层调研,他认为,出现基层贪腐案件,大体有五方面原因:其一,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分配运行不透明;其二,基层组织结构不够完善;其三,民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不高、监督平台较少;其四,“一把手”权力缺少制约;其五,依法行政的观念较差。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不无关系。”竹立家说。

“‘全面’是从严治党的基础。不仅内容要‘全面’,群体也要‘全面’。”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党内不仅有领导干部,更有广大的普通党员和4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针对少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也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

在受访专家眼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终目的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中,将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在基层一线,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腐败,从而让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加强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狠抓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至关重要。

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当前,有的地方、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常表达抓好主体责任的意愿,但嘴上说得多、落实行动少;出现问题后,在处理上也往往失之于宽、松、软。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际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同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辛鸣说。

习近平总书记在本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要求,进一步凸显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不全面、不完整的。这也是从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治理基层腐败,需要依靠全体党员。

另一方面,管住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至关重要。

“基层的权力资源虽然不多,但在运行过程中,资源分配有时并不透明,一些干部手中的权力集聚效应明显。且有些地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容易出现‘一言堂’的情况。”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截至2016年1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分7次实名曝光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1355人中,包括776名违纪违法的村(居)干部,比例超过一半。

张希贤分析指出,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平均每个县近千名科级干部(局长、书记、主任及副职),抓住200多万基层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中枢环节;全国57万个行政村和10万个城市、农村社区,抓住这些村与社区书记、村委会主任与社区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将为基层实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必要条件。”庄德水说。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点

本刊记者在基层调研时,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曾表示,对于如何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与推进基层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怎样更好服务群众感到困惑。

面对困惑,如何前行?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日前正式发布的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即是王岐山报告精神在三农领域的体现。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是基层的责任和使命。”辛鸣说。

受访专家认为,在贯彻落实层面,应抓住几个关键点:

其一,抓问题。竹立家表示,基层党组织要在现实层面找准问题,结合实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其二,建制度。辛鸣建议,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将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模式进行量化。可参照政府部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开列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百姓一目了然,规范和明确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

其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

“基层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2015年10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需要践行的高标准和底线。”辛鸣说,每一位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培养风清气正、廉洁向上的政治生态,才能更好地服务百姓,履行基层权力。

其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受访专家指出,在基层,各级干部尤其要把作风建设与推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要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严”和“实”的精神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让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转变的实效。

“还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庄德水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已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问责势必会成为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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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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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共产主义确定为远大理想。《党员微课堂》第十二期,就和大家谈谈为什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我们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深认识。

第一,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党失去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动摇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区别于中国历史上一切政治组织,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这使我们党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没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党就会失去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失去保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共同思想基础,就无法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

第二,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党失去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自成立的那天起,就把人民立场鲜明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共产主义、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无论在哪一个历史时期,我们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摆在最高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放弃了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党就有可能蜕化变质为为少数人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绝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的党,就无法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必将失去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第三,理想信念动摇和滑坡,必将导致我们党腐化堕落、断送党的生命。

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全体共产党人始终保持对理想的不懈追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开展,商品交换的那一套也逐渐渗透到党内来,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导致党内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没有理想信念的党,必然是一群随波逐流的乌合之众,必然会变成腐败堕落;一个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党,不可能拥有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精神力量,不可能成为领导国家和人民不断前进的领导核心。

因此,我们共产党人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伟大实践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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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领导干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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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总体要求,按照个人对照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忠实践行“三严三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扎实整改,解决自身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宗旨意识,革除“四风”之害,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整改目标:

通过扎实整改落实,彻底摈除自己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选民、代表的联系,树立务实清廉、反映民意、依法监督的人大代表、人大干部新形象,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能力,为推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三、整改任务和措施:

根据自己查摆的12个问题、上级点的4个问题、群众提的2个问题,经过梳理归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1、解决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除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和人大党组、机关的集体学习以外,还要坚持每天挤出时间自学1小时,每季度撰写心得体会1篇,每半年撰写1篇调研文章,让学习成为永恒的主题,成为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二是丰富学习内容。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三学三做三带头”主题活动中“三学”的要求,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省市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立场、观点、方法,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关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充分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加强人大知识学习,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议事程序,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三是做到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正在做、将要做的工作学,做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力求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2、解决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突出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持续改造“六观”。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权力观、政绩观、群众观,强化宗旨意识,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征集民声,反映民意,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用科学方法、理性思维分析问题,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正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政治立场、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完成时限:长期

整改任务:3、解决工作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向中央基准看齐。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区委和区人大党组的集体领导,维护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树立全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大局观念不强、对全局工作重视不够的“本位主义”思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人大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党的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思想和行动上维护班子团结,自觉贯彻区委、人大党组决策,维护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自己作为区人大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首先要敢于监督,坚决克服自卑心理、从众心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有善于发表不同意见的勇气和决心。其次要善于监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再次要充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大胆工作,扎实做好自己分管工作,依法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经常深入包扶镇村、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4、解决下基层调研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在调研点上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指导好面上的工作,全面掌握情况。调研时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深入到所联系镇办、村组、企业和单位,深入到包抓的重点项目,详细了解情况,全面吃透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坚持全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蹲点调研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2天,每年撰写2篇对全区工作有指导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特别是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中,自己一定认真做好“双包双促”工作,真正沉下心,接地气,给包扶的企业、村、贫困户送技术、送资金、送产业,引导他们共同致富,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大代表的作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5、解决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做到勤政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三是时刻用延安精神、焦裕禄精神要求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决不出入私人会所,决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四是坚持从严律己,自己负责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标准,不铺张浪费。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带头树立勤俭节约良好形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6、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八项规定出台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八项规定出台后,自己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假日车辆封存,已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完成时限:已经整改

(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整改任务:7、解决作用发挥和工作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把握好人生“总开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安排部署工作限定完成时限、明确标准要求,对于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查,认真总结,坚决克服重视安排部署、忽视跟踪检查,确保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二是在推进工作中,注重点面结合。抓典型推全面,既要培养重点、突出特色,又要推广经验、整体推进。三是经常深入基层,依法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活动。敢于指出问题,多谈工作意见建议,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更好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包抓联系镇办和部门工作。围绕区上中心工作,每周督查干部纪律作风不少于1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五是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每年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视察、督办、调研不少于3次,努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不断提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8、解决落实为代表履职服务意识不强和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群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两联系一包抓”镇办人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季度采取走访、座谈、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至少联系一次镇办人大和人大代表。二是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邀请镇办人大负责同志和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积极参加镇办人大开展的各项代表活动,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三是积极开展“三学三做三带头”和“一联三带”活动,经常主动找选民谈心、交流思想,与选民(群众)结成互帮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选区、企业、农村和贫困群众之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群众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四是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与交流,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继续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并提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9、解决工作缺乏新动力、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一是工作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分管工作,科学果断决策,不优柔寡断、贻误工作。二是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调研与决策,全力推动全局工作。三是对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瞻前顾后,不患得患失,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在视察调研中,注重暗访,真正了解实情;在执法检查中,敢于直言,敢于指出问题;处置信访问题,敢于依法依规处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包抓重点项目,积极帮助企业跑资金、送技术,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0、解决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基层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继续组织开展镇办人大主席、联络组长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镇办人大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代表阵地建设,指导规范开展代表活动。继续抓好代表活动小组的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落实代表活动经费,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指导代表积极参与“三学三做三带头”代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加大镇办人大工作指导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镇办人大工作调研活动,召开一次镇办人大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到镇办人大调研指导工作、联系包抓代表和群众不少于3次,尽力帮助镇办人大、基层代表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1、解决对人事任后监督、代表候选人考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实行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履职承诺、履职承诺公示制等制度。二是积极探索新的干部任后监督制度,加强代表的教育管理,跟踪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三是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工作,在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考察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反映民意。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任务:12、解决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评价办法,定期开展督办和检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二是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领导包抓督办责任制,选择一些群众反映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建议,采取主任会议集中督办、分管领导分工督办、各工委合力督办、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等制度。三是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一次专题调研,将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及时在商州人大网公示,确保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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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谈古诗文改写存在问题

全文共 2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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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红不是无情物”——古诗文教学需要创新

(一)“传统”与“创新”

古诗文教学一直都是中学阶段的重头戏,语文学科也承担着传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任。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新一代的学习者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更多的事精神上的富裕。钱理群教授曾说:“中学语文教学落实到人文教育上,就是给人建立一种精神的底子。”而古诗文的教学就能很好地保留下中国古典文化,让学生能从中得到一些精神上的寄托。是李白的豪放飘逸,亦或是老杜的沉郁顿挫;是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忧民伤时,亦或是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忧国爱国,这些都是对学生具有精神启发的诗歌。《三峡》、《小石潭记》等文让学生领略到祖国的大好风光;《爱莲说》、《陋室铭》等文让学生了解古代文人的性格气质。在中学语文教学中,这些文章都是语文教师应该花大量时间去进行讲解的。

然而,在应试的压力之下,古诗文教学渐渐失去了它原本的目标,成为了考试的工具。学生在学习古诗文时,往往只记住了文字层面的东西,而“会背会写”也就成了不少语文教师的终极教学目标。试问:学习古诗文难道只是为了填出试卷

上的几个分值为“1”的空白吗?估计大部分老师都心中有数。古诗文不能只是成为“载”考试之“道”的工具,它所承载的应该是中国古典文化,应该是中国古代文人所具有的高尚的人格情操,学生通过学习古诗文要获得的最高价值正是在此。所以,仅仅局限于“会背会写”的教学模式已经失去了文化意义,古诗文教学呼唤“创新”。

古诗文教学中的创新是指将学过的古诗文进行仿写和改写,就是俗语说的“依葫芦画瓢”。“取其形,仿其意,求其神”,化为己用,然后进行自我认知作用下的再创造。它与编写、扩写有着显著的区别,改写可以在原著基础上增删一些情节,也可以改变文章的中心,甚至可以改变题目。有的改写则要求形式上的改变,如改变叙事人称、改变体裁(把诗歌改成散文),改变语言(把古文写成现代文),或改变文章顺序等。由于改写含有创作成份,所以,经常做改写练习可以提高写作技巧,发展想象力。

当然,再创造是有前提的,就是学生已从形式到内容层面理解了古诗文,也掌握了需要改写的古诗文的文本创作特点。

(二)创新的意义

《语文课程标准》在第二部分课程目标总目标中提出,“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像力和创造潜能。”而古诗文创新教学的意义正是要通过“再创造”的训练来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传统古诗文教学的“考试目标论”就制约了学生的发散思维,造成学习古诗文的“单向思维”以及古诗文教学价值的缺失,从而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减退。

当学习兴趣减退时,相应的就会造成学习的枯燥感,增加了古诗文教学的难度。因此,创新的价值不容忽视。

朱光潜说:“诗人的本领就在于见出常人所不能见,读诗的用处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这就是说,觉到我们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

趣。”古诗文改写便能帮助我们在作者的指点下体验作者的“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意思来。因此古诗文改写不仅能培养学生联想和想象的思维品质,还能让学生打破思维定式培养求异思维的品质。

从古诗文实际教学来看,实行古诗文的改写(再创造)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1、提高学生的古诗文水平

语文学科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学科,就其工具性来讲,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在学习古诗文时,老师的教往往停留在字面解释、情感探究、技巧挖掘之上,而忽视了古诗文所承载的文化意义。而学生的学也只是关注会背会写会考试上,往往忽略了古诗文能带给他们的心灵上的感触和文化上的熏陶。而古诗文的改写就是激发出学生在学懂会背基础之上的创作欲望,把自己对诗文的理解和自己的观点融入到改写的文本当中,从而提高古诗文的水平。

2、培养创造力和想象力

新时代的发展需要创造力,学习也一样。通过教师引导让学生对学习过的古诗文进行改写,也就是激发他们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过程。会背是一个“普遍”层次,而会用会写却是一个更高的层次。由一句或一首诗而引发出更多的联想和想象,是改写的目标所在。

3、提高写作能力

改写有利于提高写作能力这一点应该是无庸置疑的。改写本身就是写作教学的一个有效方法,尤其是古诗文的精炼特点,可以训练学生写作表达的精确性和语言的精炼度。

4、激发学习兴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现在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让学生会吟诗也会写诗。李白杜甫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动地

球”也不是一个神话。实践出真知,实践出真材,只要大胆尝试,给学生一个空间,学生将给我们一个惊喜。

5、对生活的理解力

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古诗文也一样。或是感怀身世之作,又或是漂泊零落之感,这些都是文学家的亲身经历。通过古诗文改写教学,学生可以将自己的生活“嵌入”到经典古诗文的“框架”当中,化为己用。了解文学家生活的同时也更加关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真可谓是一举多得。

“落红不是无情物”,语文教师需要通过引导让落花变得有“情”,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体验这片情,并通过再创造的方式把“情”带到生活中来。

二、“化作春泥来护花”——古诗文教学怎样创新

古诗文的创新教学可以说有着深远的意义,那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如何去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呢?我们来看几个创新的成功案例,在案例中去探寻创新的方法。

这是学生对苏教版八年级上册古诗三首《望岳》的改译:

改译一:

望岳

望,峰峦如聚。

越境连绵,惟有岱宗独秀。

天地之旖旎,一山凝结聚绕。

判若黄昏晨晓。

群峰迭起,胸中荡涤波涛。

日暮西山,倦鸟归林。

他日定登顶,

群山尽为眼底收。

改译二:

何处为泰山,齐鲁翠山境。

天地奇秀景,一山两天色。

层云荡胸心,睁眼望归鸟。

待临绝山顶,一目扫千山。

这两首都是学生的改译习作,八年级学生的写作难免有些生涩,但我们可以从改译文字中看出学生的用功与用心。所以,古诗文创新教学的一个方法就是“改译”。学生在学懂古诗文的基础之上,用自己的语言把原有文本再写一遍,这个“写”当然带有学生的认知,但也不能脱离文本太多。我们看上面两段译文就可以看出,学生对《望岳》这首诗已经烂熟于心,虽然改写文字比较简单,但也可以读出另一番滋味。再摘一则学生对《钱塘湖春行》的改译:

钱塘湖春行

暖雨轻风初春至,

碧云微袭,新水初平。

莺黄树暖,几欲争春。

轻燕细啄泥,

只身信马游春,

群花迷乱,如茵绿草没马蹄。

已觉春心动。

惟爱湖东佳景,

绿杨阴,白沙提。

上面是原文改译,还有一种就是“套用格式”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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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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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上午,市委书记黄俊华主持召开2016年度全市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他强调,要贯彻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落实整改,以党建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新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学庆,市政协主席张学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市委副书记蒋海东,市委常委吴浩岭、黄振饶、黎永益、钟碧珍、黄中贤、张惠强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冯以宜,主任科员梁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甘永辉、副处长程任庭到会指导。

会上,七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分别就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述职报告。黄俊华对述职报告逐一进行点评,既肯定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工作亮点,又直指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改进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黄俊华强调,要贯彻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全市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抓好党组织“一把手”这个关键,以第一力度落实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将述职评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分类考评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用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黄俊华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整实改,立行立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要对自治区述职评议会上对于我市党建工作的评议意见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分解传导,加快落实整改。同时,整理挖掘其他地市述职报告中的亮点,在我市进行借鉴学习和推广。本次评议结果和意见也要认真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项项抓好整改。

黄俊华强调,要以党建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新发展,实现“两手抓”“双促进”。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之年,要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统筹抓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市文化宣传系统代表,以及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对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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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深入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

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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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强调了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这一论断,对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2.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3.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5.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6.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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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品德合格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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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期党员干部道德品行的现状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表明党员干部所要践行的道德是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统一,要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基础上,率先倡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共产主义道德。为增强针对性,我们在对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整体状况进行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当前群众比较关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调查,以收到“窥一斑而知全豹”的效果。

1.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对自身道德状况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表现出了亟须提高的强烈愿望与呼声。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第一,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对自身道德状况并没有表现出盲目的乐观和自信,而是保持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在对“您如何评价当前党员干部总体道德状况”的调查中,仅有18%的党员表示满意,而有高达61%的认为一般,还有13.4%的表示不满意,2.6%的表示很不满意。无论是在个别访谈还是集体座谈中,许多党员特别是老党员都对当前党员队伍的道德状况表示了深深的忧虑与担心,认为虽然党员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即使问题是个别的,影响却是全党的。第二,生活情趣庸俗、贪污腐化是反响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问及当前党员干部道德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时,78%的认为是“作风不正,特别是在生活情趣、伦理观念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有70%的认为是“贪污腐化、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还有50.7%的认为是“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四风’问题严重”。可以看出,党员干部的外在形象不仅体现在工作上的尽职尽责,日常生活中所谓“小事小节”上的问题更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第三,加强道德建设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心声、强烈愿望。在对“您是否认为当前亟须加强党员道德教育”的调查中,有95%的或者选择了“是当务之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或者选择了“非常必要,事关党的形象”。当然,也有3.6%的认为“无所谓,党员也是人,不能要求太高”。这虽然是少数现象,但却忽视不得。事实上,正是个别党员认识上不到位,放松了党性修养,最终败坏了党的整体形象。

2.应然与实然的差异,折射出当前党员干部面临的道德困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员道德品行的内在要求。对此,广大党员是高度认同、不容置疑的。但具体做得如何呢?第一,调查显示,只有17%的党员认为自己很好地实践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高达71%的认为一般,11%的认为很差。这种应然与实然的巨大反差,实质是反映了新形势下党员面临的道德困惑,为什么思想上认为正确的东西现实中却做不到位?这在随后的两个调查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第二,在对党章规定的“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的认识上,有78%的认为“这是应该做到的”,同时又有37%的认为“现实中很难做到”,22%的认为“这是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相违背的”。特别是问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您应该如何做”时,只有52%的党员回答“坚决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有25%的回答“既想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但又不想损害个人利益”。这进一步反映了党员在坚持这一原则时的困惑,也提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正确对待党员个人正当利益的问题。第三,在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及各种请客送礼等现象的认识上,有52%的表示对此“非常痛恨,自己从来不会去做”;37.5%的认为“虽然痛恨,但有时迫不得已也做过”;7.6%的认为“很正常,无需大惊小怪”;6.9%的认为“很有必要,中国目前还是‘关系’社会”。显然,那些认为“很正常”和“很有必要”的党员一旦认为自己需要,自然也会毫不犹豫地去“请客送礼”。也就是说,自觉不自觉地做过或者可能会做违背党性原则的事的党员绝不在少数。当然,许多党员认为出于正常人情交往的请客送礼很有必要,但与各种不正之风交织在一起时,也感到困惑与无奈,这不仅需要正确的思想引导,更需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

3.明哲保身思想严重,部分党员缺乏同各种不道德现象作斗争的勇气。《党章》规定,党员干部应当“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在对“当发现自己身边的党员干部有贪污腐败等违反党规党纪行为时你会如何做?”的调查中,只有13%的党员表示会坚决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22%的会以合适方式提醒他们,31%的表示在组织调查时可以配合,30%的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显然,31%的组织调查时可以配合的党员,如果组织上不调查,也应当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行列。也就是说,有超过一半的党员不会主动同各种不道德现象作斗争。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机制特别是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同时,也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4.个别党员干部道德底线逐步后退,甚至道德判断标准出现偏差。曾几何时,党员干部对所谓的“男女作风”问题可以说是讳莫如深,唯恐避之不及。因为一旦与之沾边,就要承受巨大的家庭、社会压力,政治生命也可能就此终结。而今,居然不但有党员干部对此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而且还有的表示理解甚至接受。比如,在对如何看待个别党员干部包养情人现象这一问题的调查中,虽然有75%的党员认为是“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规党纪”,但也有近20%的认为:“只要不与贪污受贿相联系,就无所谓”,还有4%的认为是“正常现象,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特别是在座谈交流中,还明显感觉到了个别党员干部的道德判断标准出现偏差,有的对一些不道德现象流露出了“羡慕”、“向往”的心态。比如,对个别通过跑官要官甚至弄虚作假得到提升的人不但不痛恨,反而认为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体现。这虽然是个别现象,但确实需要正视。

二、党员干部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社会变革带来的一系列深刻变化在客观上给党员干部道德品行产生了较大影响。改革本身就是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经济体制变革必然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而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经济基础的重大变化,必然使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行面临着利益选择和利益指向的新考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原则不仅唤醒了党员的利益主体意识,也必然使轻视或否定个人利益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挑战。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与影响,有的党员以传统价值观念评判新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而忧心忡忡于社风、党风日下,感觉道德滑坡无底线;有的党员则是在一些领域传统道德观念起着支配作用,而在另一些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规则又渐居主导地位,因而新旧思想观念的相互冲突与矛盾就在所难免。有的党员则是完全抛弃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坚持利益至上,甚至等价交换原则侵入到党的政治生活之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当然,社会变革引发人们对传统道德观念的重新审视甚至是怀疑,是道德本身不断与时俱进、自我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利益多元的情况下,赋予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共产主义道德以新的时代内涵,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符合党性原则和时代特征的义利观。在我们的调查中,有65%的党员把“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作为影响党员干部道德建设的首要因素,也进一步显现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2.道德教育科学性的欠缺及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屡屡发生的不道德现象,大大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成效。从党员道德教育的科学性来看,一是存有脱离思想实际的倾向。8600多万名的党员队伍,横向看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纵向看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差距较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的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②如果忽视这种多样化和差异性,道德教育的成效必然大打折扣。二是重理论灌输、道德说教,轻素质提升、行为养成。其结果,必然是知行脱节,在解释现实问题、解决党员干部道德价值观冲突面前苍白无力。三是存在着“拔高”道德水准的极端化现象。如一味强调共产主义道德,无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现实和党员的认知觉悟水平,把道德教育“神圣化”,实际上造成了道德虚无现象的产生。同时,党内仍然存在的一些不道德现象,特别是比较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更是极大地降低甚至抵消了道德教育的效果。由于党内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及腐败分子违纪违法手段的隐蔽性,对一般党员群众来说,那些被惩处的官员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似乎是转眼之间由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民公仆变成了十恶不赦、无所不贪的历史罪人,一旦“东窗事发”,要么是“道德极端败坏”、要么是“生活作风极端糜烂”,这种从“神”到“鬼”的强烈反差使有的党员发出了“还能相信谁”的感慨,有的甚至认为现在党内已经没有“真事”,虽然认识有失偏颇,但产生这种认识的原因值得我们反思。

3.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思想相互交织,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碰撞和激荡更加激烈,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强势地位,向发展中国家推销其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特别是在近代百年的中西方文化交流中,参照和模仿西方文化已深深地积淀在一些人的思想深处,并潜移默化地成为一种本能,西方强势话语极易印入人们的思想意识,在接受西方先进文化因素的同时,一些腐朽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自然成为一些党员干部追逐的时尚,进而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与此同时,近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各种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也沉渣泛起。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但部分媒体、个别学者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名,大肆宣扬“臣民文化”、特权意识,甚至不惜恶搞、歪曲历史,毫无道德责任。个别党员干部面对这种状况不但不制止、不抵制,反而推波助澜、参与其中,张口不离黄段子,闭口也是荤笑话,共产党员应有的浩然正气荡然无存。甚至个别党员干部善恶颠倒、美丑不分,私欲、贪欲、情欲、官欲恶性膨胀,明码标价地买官卖官,公开带着“情人”出入各种社交场合等等,都对党的形象产生了极大的“杀伤力”。在调查中感受最深的就是有些党员对此见怪不怪,反而是对哪个贪官没有“情人”感到奇怪。当问及党员对这些现象的看法时,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现在的社会就这样”。这其中包含着冷眼旁观、习以为常的态度,也包含着诸多的无奈与失望。因此,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如何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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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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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百色市的部署,把精准扶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精准扶贫初步建立。在精准扶贫实施初期阶段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加以重视。

一、各县区精准扶贫现状及存在问题

1.群众因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觉悟有偏差,对扶贫政策理解误差,增加精准识别难度。开展全面贫困村、贫困人口识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以来,为瞄准对象,实施好精准扶贫奠定坚实基础。但是由于前期识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工作人员对指标理解不同,且部分群众不配合,隐瞒自身收入情况,对识别分值存在疏漏,虽经过两级评议且小组、村级两级公示,仍存在部分异议群众。很多群众认为贫困有理由,有“等靠要”的思想,等着国家拿钱拿物来分,关心的是你家得我家为什么没得,存在争当贫困户现象。越穷就越有理由,导致惰性思想。加之村级解释说明不到位,必将引发新一轮群众上访潮。

2.贫困对象发展“三缺”(资金、技术、劳力)现象普遍。通过对贫困对象建档立卡发现,绝大多数贫困农户发展都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的问题。金融扶贫可以解决贫困户发展缺资金的问题,然而群众对金融扶贫单纯理解为政府的扶贫资金,缺少自身发展动力。而且缺劳力、缺技术的问题确实一个很难马上解决的问题。

3.精准扶贫项目实施选择权和决定权问题。一方面上级部门部分扶贫项目的设计脱离了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影响了扶贫的效果,造成了扶贫资源的浪费。再者,实施项目扶贫必须综合考虑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而各自项目分管部门又各有不同,存在项目设计只顾眼前不考虑长远而“刻舟求剑”问题。另一方面许多村里定的帮扶措施,思路狭窄,几乎都是产业扶贫,而对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则完全无考虑。存在上下协调沟通不够,缺乏统筹协调,乡村一级无项目和资金的自主权问题。

4.农民外出农村空壳导致发展难。发展为了人、发展需要人。扶贫开发为了贫困人口,但是扶贫开发同样需要依靠贫困人口。目前由于很多农民感到仅仅靠土地已经难以维持生存的情况下,青壮年不得不靠外出务工维持生存,从而导致大量的劳力资源外流。农村缺少劳力发展产业难度加大,产业发展不起来,扶贫开发就难以持续。

5.重心向下,实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当前扶贫工作队主要职责还只是入户识别、宣传动员等工作,下步应着重发挥工作队向贫困村输送项目、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已经完成初步识别阶段,下步工作重心将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下功夫、求实效。结合扶贫工作调研现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治贫先治愚。针对宣传对象是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群众,建议通过电视、广播、村屯文艺演出、宣传资料等渠道,利用当地山歌、戏曲、小品、动漫等形式,将精准扶贫政策向广大群众宣传,转变传统“等靠要”的观念。让群众了解精准扶贫的方式方法是多样性的,一对一的帮扶,不见得要给钱给物,有时候就要在思路上来引领。思想扶贫很关键,引导自身积极上进,持续提升。教育贫困户发挥自身潜力,靠天靠地都不算,只有自己才是走向富裕的最为重要的方式。

二是突破精准扶贫难点,输血先造血。建议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精准发力,解决难题,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成效。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有针对地做好贫困地区特别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想方设法提供就业岗位,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鼓励他们自主创业,特别是通过返乡创业拉动就业,带动脱贫致富。

三是实施大项目带动稳定脱贫,促进农民增收。1、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实施一批关键的交通、水利等项目,可以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实施旅游项目带动。如百色市、右江区先后发展福禄国家湿地公园、大王岭森林公园、平圩民俗村、澄碧湖运动休闲区等旅游项目,有力带动龙景街道福禄、大楞、阳圩、永乐等乡镇贫困村的发展,提早谋划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和农民的提篮小卖,实现农民的稳定增收。3、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带动,如右江区着力打造右江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永乐芒果示范基地、东怀现代农业示范园、阳圩镇孟沙村农业种植示范园等项目,对沿线周边的四塘、龙景、永乐、阳圩的精准脱贫、产业升级带动作用不可估量。通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加快果业、林业、种养业、旅游业等特色资源的开发,农产品得到升值,从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拓宽农民致富渠道,有效增加劳务收入,从而达到富民强村的总目标。

四是精准扶贫项目实施选择权和决定权下放基层。建议把项目选择权和决定权下放基层,发挥扶贫工作队实地调研出谋献策作用及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作用,有利于项目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利于化解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实行以奖代补,着力培育示范。支持以村屯为单位组成示范合作社或对致富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能人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以此带动全村脱贫。建议要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依靠这些专业合作社把单个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变分散经营为规模经营,变盲目生产为有计划的按订单或合同生产,使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桥梁。建议国家扶贫的钱不直接拿给农民而是拿给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制定约法三章,通过“公司+农户+基地”帮助老百姓获得三金:土地租金、股金、薪金,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

六是培育精准扶贫人才,完善基层扶贫机构建设。当前乡镇(街道)扶贫工作人员缺乏业务骨干,年轻干部。普遍存在扶贫工作人员少,年纪大,对电脑操作不熟悉,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建议增加乡镇(街道)扶贫人员编制,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特别在贫困村发展村级扶贫专干,进行业务、素质提升教育,让每一位干部情系农村、弄清贫困情况、因地制宜谋划、实事求是帮扶。

1.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剖析材料

2.乡镇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材料

3.当前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剖析材料

4.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

5.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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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品德合格方面先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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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德、有品行,就是做人要实,光明磊落。对于党员来说,就是要忠诚老实、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一要做老实人。共产党人做老实人,就是要忠实地面对党、面对组织、面对人民、面对同志。二要说老实话。说老实话,就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错误不隐瞒,坚持真理、尊重事实,切实做到言行一致、知行统一。三要干老实事。广大党员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要、以民生为大,对工作尽力,对岗位尽责,对事业尽心,崇实干、用实劲、求实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戴。

讲道德、有品行,要从慎初、慎小,从小事做起。党员的作风养成,要从日常处着手,从点滴中做起,从小事上破题,从细节上加分。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立德、修德、践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守住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

讲道德、有品行,说到底就在于能否正确处理公、私二字。能不能做到严以用权,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是不是真正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十分重要。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源头上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切实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权和法的关系,时刻要对手中的权力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为民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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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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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冷静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高度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推进过程中自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重重矛盾,甚至阻力和压力,各地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同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并努力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困扰和制约影响,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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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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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应该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编入一个支部和小组的活动。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倾听党员的意见要求,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监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加强自身思想的革命化。党员领导干部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时,也应向党支部和党小组请假。

2.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是因为这些同志长期在一块工作,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之间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支部或小组会上谈,支部或小组也难以帮助解决。因此,需要党委(党组)单独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在政治上和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等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提高觉悟,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3.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以既便于管理,又便于这些同志参加为原则。

⑴凡就地安置仍归原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有条件的,可以单独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的关系已转至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相应的支部,并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⑵居住地离原单位较远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可根据情况,将他们另编小组或支部,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也可与居住地的街道党委联系,平时在街道参加活动,定期回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⑶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⑷退职干部党员和退休工人党员,由街道(或农村)党组织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⑸组织离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要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安排活动。活动要照顾他们的身体情况,不宜过多。

4.长期病休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于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于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⑴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可指定专人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⑵对于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在安排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时,次数不宜太多,时间不要太长。

⑶对于休养地点距离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在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的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5.患精神病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对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其患病期间应保留其党籍。但由于这些党员不能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行使党员的权利,可以暂时停止其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其他政治活动。当其病愈后,是正式党员的,应即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应经一定时间的考察,按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规定讨论其转正问题。

6.党员在“停薪留职”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⑴外出有固定单位,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能回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单位的党组织可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单位的组织生活。

党员经单位批准“停薪留职”后,他们无论外出做工或经营,党组织仍要予以关心。要根据他们外出所承担任务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使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能够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⑵外出无固定地点的党员,时间在3个月以上者,应主动与原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汇报外出情况,并按时交纳党费。返回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工作、学习等情况。党组织要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⑶就近做工的党员,党小组长要提前通知本单位党的组织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使他们能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7.长期外出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可带党员证明信,由所到单位的党组织,把他们编入支部和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阅读党内文件,听有关报告。如果不能在一个地方固定工作,不能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起外出的党员在三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支部或党小组,定期过组织生活。长期外出未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他们回家期间,党组织应单独组织他们学习,过组织生活和传达党内有关文件。

8.易地安置的退(离)休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易地安置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地区,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党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9.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可同所去单位的党员一样,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去单位建立临时性党组织的,他们在这些临时党组织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党员调动到新的单位,在党的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不能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11.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问题

在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申请人入党之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权利和义务都同原来一样,仍然要过组织生活。

13.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一般情况下,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上能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因为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批准之后,才能生效。如其问题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其组织生活,等上级党委批示后,再按批示执行。

14.党员干部停职反省期间过组织生活问题

党员干部经组织批准停职反省是为了把他的问题查清,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反省检查自己的问题。停职反省期间应照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5.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

党内在思想认识上有不同意见和争论是正常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对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领导人有意见,都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都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切实保障。党组织对于党员的不同意见应当持冷静的态度正确对待,坚持“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一方面,需要对不同意见作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对其中正确、合理的部分,应当积极采纳和接受;对错误的意见如属非原则问题,可以给予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属原则问题,则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任意夸大,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对待思想认识上的是非,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上的不同认识一时解决不了,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和迫切性的问题外,一般不要匆忙下结论,可以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16.保留意见与坚持错误的区别

允许党员保留意见与党员坚持错误,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允许党员对党的决议、政策和党的工作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是党章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正常的,声明保留自己的意见是允许的,符合党的组织原则。但是,保留必须以无条件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为前提。如果实践证明自己的意见是不对的,就应该放弃,不能借口保留意见,明知不对还固执己见,甚至坚持错误意见。坚持错误,是指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或违反了党的纪律经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帮助,仍不承认和不改正错误甚至继续犯错误的行为。这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而坚持不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7.对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同意见的处理

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还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如果他们对会议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其意见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可以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议,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认为他们的意见是不正确或不可取的,应当向其说明。在未改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之前,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必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但本人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陈述自己的不同意见。

18.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历来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于错误性质较严重,必须给予处分的,要按照党的纪律和有关程序,该给什么处分给什么处分。但是,不论进行批评教育还是纪律处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和挽救同志,而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党内不搞惩办主义,反对残酷迫害,无情打击。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如果在党内滥用组织手段压制、打击、惩办同志,不但不能正确地维护党的纪律,反而会伤害同志,使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以,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当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惩戒为辅。要给犯错误的同志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使没有犯错误的同志引以为鉴。只要犯错误的同志愿意改正错误,就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其改正,绝不能采取歧视和排斥态度。这样,既能够达到挽救犯错误的党员本人,又能达到教育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目的。

19.党章第八条中提到的“其他特定组织”的问题

所谓“其他特定组织”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指定或临时组建的党组织。比如党员在外执行任务、帮助工作、度假、养病或出国援外、留学、考察等等,不能在原来支部、小组参加活动,有的需要在指定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有的需要在临时组建的党组织中参加组织生活。这些都属于“其他特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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