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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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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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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或连续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作品中的内容启发

七月安生观后感 【篇一】

在我的观影史上,最好的电影都是西方的,后来韩国的一些电影不错,越来越好看,但自从我1988年从美国留学归来,对中国电影的印象却是:还没有到能够看的程度。

回顾中国电影的历史,小时候看过些描写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的电影,比如《小兵张嘎》之类的(我们小学的一位长着娃娃脸的小女生还被选中在电影里出演一个群众演员——看小嘎子跟胖墩摔跤)。到了文化革命,所有的电影都被禁掉,只剩下八个样板戏,全世界电影史上没有见过的奇观是:为了一个电影的评价和能否上映,中央政治局要开会定夺(以大庆王进喜为原型的《创业》)。你能想象美国总统副总统开会定夺一部好莱坞电影能不能上映吗?那个时候大家完全没有电影可看难道不是必然的吗?

改革开放之后我去了美国,回来后看到中国有电影了,也不完全像教育宣传片了,有的竟然能在国际电影节得奖了。我把近年来的获奖电影分成两类,一类是浪漫主义的,一类是现实主义的,前一类如张艺谋的电影;后一类如贾樟柯的电影。这些电影不仅是可以看的,而且已经达到了电影艺术的巅峰。然而,不客气地说,属于商业电影范畴的各种类型片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像郭敬明韩寒的影片甚至都不是专业导演做的,只能说是蹒跚学步(有一次我碰到戴锦华,问她对《小时代》的评价,她老实不客气地对我说:你别跟我提这个,那根本就不是电影)。所以我一直觉得,中国的类型片还没到能看的程度。

近年来最火爆的只有搞笑的喜剧片,票房动辄过亿的都是这类,中国观众对于宣传教育片的反弹以一种夸张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除了喜剧片,严肃一点的全都无法接受,没人看。记得《万箭穿心》上映前,营销忽发奇想,想让文化人来帮助宣传下,找了崔健和我去看片,看后想句宣传词。我看后觉得非常好,想的宣传词是:这是曹禺《雷雨》之后最好的一个悲剧。没想到被他们一口否定,原因是:只要在宣传语中出现“悲剧”二字,票房就完全没指望了。难道中国的观众已经完全受不了任何严肃和沉重的话题了?

在这样严酷的环境中,严肃主题的现实主义影片还是在艰难地发展着,我们看到比较成功的例子是《桃姐》,它只是描绘了一个普通的人际关系,一个男人跟他家保姆的故事,但是感人至深。看过《七月与安生》之后,我欣慰地感到:中国的写实主义电影也到了可以看的水准了,而且已经相当好看了。影片描写的是两个女孩的友情,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以及后面发生的一系列冲突,悲欢离合。痛苦在折磨和考验着她们的友情,她们的友情命运如何?是中断还是延续?最终是个什么结局?影片从一开始就让人带着这个悬念,从头到尾,不能释怀。一个剧,怕就怕一切在意料之中,情理之外,而这部电影,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所有的情节让人觉得合理、合适、合乎人物关系的逻辑。就像沈从文有一次所说的,写小说的秘诀就在于“合适”,这是最见功力的地方。

我相信,中国的电影观众除了被宣传受教育和无厘头搞笑之外,也会慢慢成熟起来,而成熟起来的观众需要思考,需要感动,不仅需要被逗笑,还需要跟着剧情流泪,需要能够在自己的人生经验中引起共鸣的作品。就像那些得奖影片可以被分为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两类一样,类型片中也有这样两类:在那些悬疑片、喜剧片中,其中的情节都是人一生也不会碰到的事,其中的人物也是人从来不会在现实中遇到的人,这就是浪漫主义的电影。而我相信,人们绝对需要现实主义的影片,需要看到那些自己可能经历到的事,自己在生活中能够遇到的人,看到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故事,看到那些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爱情、亲情和友情。在我看来,《七月与安生》就是这样一部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影片。

所以我想在这里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中国的电影真的能看了。

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篇二】

那一日,看完了安妮宝贝的《七月和安生》。

眯起因流过泪而酸涩的眼,在午后淡淡的阳光里,有一些微微地晕眩。二十几岁的人了,不会象小女生那样动不动就流泪,可这些文字,还是一再地触痛了我的心。

我和璎子,好象另一个七月和安生,在我们的少女时代。她和安生一样有着狂野的心和不羁的灵魂。轰轰烈烈的一场青春,却游走于风尘的边缘。爱过痛过,而今只得一个寂寞的躯壳,留与世人传说。不同的只是,安生的结局已经写好,她的,还在继续。

而我却做不了七月,做不了最后的七月。七月最终敞开怀抱,接纳了安生这只停飞的倦鸟。而我却无法接受已是面目全非的她。我是一个冷酷的人,我可以容纳她的伤痕,却无法容忍她的放任。她只能自己去寻找避风港。

好象所有的故事都是从从前讲起的。

璎子从三岁起就失去了父母的疼爱,也可能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支边的双亲因为工作把她从北方送到了南方爷爷奶奶身旁。从此,三五年难得一见。她对父母的感情是淡漠的,一如父母对她。

读书的时候,她跟我一个班。那时她是一个乖巧的孩子。长相甜美,眸光清澈。因为喜欢她,就在男生欺负她的时候挺身而出,做了她的勇敢却不实用的保护伞。然后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两个女孩子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说我们是朋友,不如说是姐妹来得贴切!无论是学习或生活,我们互相照应着。她经常来我家,把我的家当成了她的家,把我的爸妈当成自己的爸妈。我的家人也很喜欢她,因为她的聪明,伶俐,和活泼。

每晚临睡前,是我们最快乐的谈心时光。拥被而坐,分享彼此的秘密,讲述自己喜欢的男生,久久不愿睡去。有时碰上停电的夏夜,热得睡不着,就半夜爬起来偷偷溜出家门去街上逛。那份肆意和轻狂,是一生不褪的记忆。

我们就这样相亲相爱地过了九年,直到我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而她,仍然是我心里的牵挂。我们开始书信往来。一向懒惰的她,倒是很喜欢给我写信。一封接一封,述说她的思念和寂寞。说自己好象是失去了翅膀的鸟儿,再也飞不起来了!读着这些信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疼痛的。

后来她在信中开始快活起来。她说她正在享受青春,日夜笙歌,非常快乐!看这些信的时候,我的心里开始有隐约的不安。但一想她本是一个天性纯良的女孩,应该知道分寸的,但也在回信中委婉地暗示了她。她手头拮据的时候,我也会给她汇一些钱去。

不久她的来信开始变得有点患得患失。信写得杂乱无章且言词暧昧。我知道她在恋爱了,但是爱得很痛苦。她跟那个男孩的恋情受到了男方家长的阻挠,而且态度强硬。我很是担心,她是那样一个性格刚烈的女子。遇此阻碍,不知会采取何种激烈的方式?

之后,她突然地就断了音讯。她在那个属于她世界,消失地无声无息。

好似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在一个深夜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中的声音是疲倦的沙哑:“雯雯,我想你!”才听得一句,我已无法控制自己,大叫了起来:“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这些年我有多担心你!怎么一走就悄无声息?”电话那头的她笑得苍凉:“我就是不想让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这些年,她一直在外头流浪。

当年她和那个男生,年少轻狂,为了捍卫爱情,以一种绝决的方式做了反击。他们一起私奔去了深圳。在那儿,一人找了一份工作,在恶劣的环境中,固守着精神的乐园。以为便是这样终老,也是心甘情愿。

终究是世事无常。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噩运降临在了他们的头上。

她在一个娱乐城工作,一日被一帮流氓调戏,正好被她的男友撞上。看见心爱的女孩遭此污辱,年轻气盛的他不顾势单力薄,拍案而起,于是双方一场恶战。结果,两人都受了伤。男孩被打得浑身是伤,而她的大腿处,则被尖锐的啤酒瓶渣深深地扎了进去。

逃离娱乐城的他们无处可去,男友伤势太重,可是没钱去医院。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坚持的理由在慢慢消失,于这个人情淡泊的陌生的城市。

万般无奈,她用身边仅存的钱拨通了男友家的电话。

他的父母正为爱儿的失踪而心急如焚。接到电话,连夜坐飞机赶来。

她知道她的一生,不会安稳。如此勉强,只会带给心爱的人更多的创伤。也不敢再见他的父母,强忍着不舍,安静地逃离了所爱的人身边。

他被爱他的父母接了温暖的家,而她却在凄风苦雨中失了方向。该何去何从?家里是不能回去了,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吞噬人的漩涡。

险恶的命运,注定了她的生存轨迹是一场流离失所的漂泊。

她的声音开始哽咽:“我当时真的是走投无路了!腿上的伤感染发炎,我却没钱看病。雯雯,我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我以为我要死在那个地方,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你了!”

握着听筒,我的泪如泉喷涌。

而她,仿佛已经淡忘了伤痛,语调开始平静:“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就这样死去,我要风风光光地回故里。后来我找到了他,一个属意我却被我拒绝数次的男人,中年男人,有钱有权,有家有室。”

“我的心已死,激情也已湮息。我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和肉体,去换取物质的丰足和精神的空虚。那个男人给我很多钱,我怂恿自已大把大把地花钱。我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会了在赌桌上一掷千金。烟草,酒精,黑夜和男人,毁了我的余生。”她的声音有些黯然。

“终于他感到吃力,渐渐疏离我,直至把我完全放弃。而这时的我,已无所惧,他教会了我另一项谋生的本能。我很快又找到了另一个依靠。我象个游魂,游荡于各个城市,开始热衷于跟男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只不过我是猫,一一捕获他们,再耍弄他们,吃空他们。你知道他们叫我什么吗?野玫瑰!哼!我最讨厌的东西!”她开始冷笑。

“可是雯雯,我付出的代价也好大!酒精和金钱已经把我风化。我的手腕上伤痕累累,刀痕,还有烟头的烙印。不是别人,是我自己自虐。有时候真的痛苦得活不下去。我喝过整瓶的香水,服过整瓶安眠药,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在这个世上!上天给了我多舛的命运,为何要给我如此顽强的生命!”

所有伪装的坚强和倔强在这一刹那全然崩溃。隔着电话线,我听见了她沉闷压抑的哭声。

而我,却说不出一句话。

当年在风里欢笑的天真少年,如今已历沧海桑田。谁能相信,我们之间,只相隔了五个春天!

五年时间,或许只是弹指一瞬,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一步错!终生错?

璎子,你好傻!原本还有路可退的,是不是?为什么要给尚有希望的生活,做绝望的注解!

安生的飘泊是宿命的牵引,璎子的飘泊是求不来安稳的无措。

安生的永远是绚烂之后归于平淡,然后归于尘土。那么璎子,你的永远又是什么?

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篇三】

还记得第一次听到《七月与安生》这个名字,貌似是在中学的时候,那时年少青涩,只能看看书的内容。现在重温“经典”,有了不同的感触。

七月第一次遇见安生的时候,是十三岁的时候。

新生报到会上,一大堆排着队的陌生同学。是炎热的秋日午后,明亮的阳光照得人眼睛发花。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很久以后,七月对家明说,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虽然对这种心甘情愿,她并不能做出更多的解释。

我的名字叫七月。当安生问她的时候,七月对她说,那是她出生的月份。那一年的夏天非常炎热。对母亲来说,酷暑和难产是一次劫难。可是她给七月取了一个平淡的名字。

就像世间的很多事物。人们并无方法从它寂静的表象上猜测到暗涌。比如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相遇。或者他们的离别。。。

家明这个男人就TM是一人渣!我想这个应该是看过的人都毋庸置疑的一个事实。

除了这个人渣,我不喜欢安生。我承认,安生那种敢爱敢做的精神是我欣赏的地方。但不是所有死了的人都是最可怜的。逝者死了解脱了自己,留给活着的人只有哀伤和愧疚,活着的人却要为她承受剩下的一切。为了成全家明和七月只是寻思理由中得一向,归根究底还是希望自己早点从这种混沌中解脱,而解脱的唯一办法就是死!她是死了一了百了了。可七月却要成天对着一个曾经背叛自己,而且让自己伤得很重的男人;可能还要面对那个被不负责任的母亲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孩子。每当看到这些,想起的又是那个曾经最好最好的朋友,这样的心情该是多愧疚啊!

所以,我认为整场“闹剧”,不是死了的安生最可怜,而是生不如死的七月……

一段情散了,就忘了吧!再美好的回忆也只是昨天。一段缘尽了,就算了吧!再多的挽留也只是强求。一段爱消失了,就消失吧!不然你又能怎样。握不住的流沙,干脆就扬了它!断了线的风筝让它飞,它需要天空,你也需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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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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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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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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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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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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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九门》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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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老九门讲的是什么:

老九门的故事的核心场景,是长沙外一座矿山下的古墓,这座矿山从清朝开始开采,到民国前期被日本人收购,根据当年日本人的鸠山报告,在这座矿山深处的古墓中,藏有一颗陨石。

这一颗陨石是由一颗巨大的陨石分裂成三块而成,一块掉落在长白山,一块掉落在西王母国,还有一块掉落在长沙附近。皆被修建成特殊的古代建筑。

这块陨石有着巨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进入到陨石之内,看到亡者的世界。

老九门的结局小说结局曝光

目前还没有更完,目前的剧情是张启山、二月红、陈皮等人等没人死。不过据悉二月红会死。

因为有张启山在格尔木干休所感慨大家都死了的段子,尔后他又回忆起二月红当年的话,那么可以认定,这个时间段二月红肯定死了。但我们知道二月红其实也就死在02~04年,所以张启山理论上应该还活着的可能性非常大。(可能和张家人长寿传统有关系)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如果张启山就是“它”组织的一个重要领导的话,那么非常可能所谓的05年吴家老宅毛先生的棺材被烧,然后一切都结束了的原因就是张启山在那一天死了。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它路可以走。

《老九门》讲的虽然是盗墓的故事,但是里面也掺杂着民族大义,对抗日本民族的侵略。电视剧和小说之间还是会有些差异,还是经过改版的,看到现在已经看到的剧情而言,至少在颜值还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剧情的怎么发展和最后的结局还是要期待电视剧的播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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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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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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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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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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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怦然心动》的小说内容荐读

全文共 2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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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是美国作家文德琳·范·德拉安南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的是青春期男孩女孩间的有趣故事。后被翻拍成著名同名电影,罗伯·莱纳执导,演员卡兰·麦克奥利菲、玛德琳·卡罗尔等主演。

根据儿童作家文德琳·范·德拉安南2001年的小说《怦然心动》(Flipped)改编的同名电影中的女主人公朱莉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小女生。这家伙7岁就开始准备恋爱了,缠着新搬来的邻家男孩布莱斯不放,举止大胆热烈,直吓得布莱斯躲她如躲瘟神。布莱斯的老爸也不喜欢朱莉,更看不惯朱莉当业余画家的爸爸,还总嘲笑他家杂草丛生的丑陋院子。总之,朱莉一家是街区里的异类,朱莉是个小怪人,小小年纪就因妨碍邻居砍树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

1957年,布莱斯一家成为了朱莉·贝克一家的邻居,在看到布莱斯的蓝眼睛那一瞬间,朱莉就怦然心动了。同时,布莱斯也转到了朱莉所在的班级。从此,布莱斯成为了萦绕朱莉整个童年的那个她所期待的“初吻”。然而,直到小学毕业,布莱斯都对朱莉没有任何好感,他厌倦了朱莉对自己的纠缠,试图用各种方法摆脱朱莉。初中时,两人又成为了同班同学。朱莉对布莱斯依旧热情——她把自己养鸡下的蛋亲自送给布莱斯,她主动邀请布莱斯与她一起坐在等校车处的高大的梧桐树上看风景。

然而,布莱斯在父亲的影响下,越来越反感朱莉一家:从不打扫庭院,父亲总是喜欢画古怪的画作。一次吃饭时,父亲怀疑朱莉送来的鸡蛋有沙门氏菌。由于不愿与朱莉沟通,又不想因退回鸡蛋而伤了她的心,他开始偷偷扔掉朱莉送来的鸡蛋。与此同时,朱莉开始领悟自己父亲说过的话:“有些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而有些人则不是。”童年的朱莉一直坚信布莱斯一定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人。但随着这个女孩的成长,她渐渐体悟到了亲情、家庭、成就、情感等等,她的眼里不再只有布莱斯,她的注意也开始转移,她开始质疑当初自己的想法:布莱斯真的是整体大于部分的人吗,也许这只是当初自己的希望,而现实的布莱斯却那么的缺少内涵。

但是,就在朱莉与布莱斯渐行渐远的时候,布莱斯对朱莉就怦然心动了。他为朱莉家庭的温馨氛围所感染,他意识到朱莉如此与众不同:她如此热爱生活、个性独立,就连平日在他眼中被当做愚蠢行为的爬树、养鸡等,也开始出现了不同的绚丽色彩。此时,布莱斯才深深体会到了外公的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个如彩虹般绚丽的人,她让你觉得以前遇过的所有是浮云。”

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让我们一起来体味这段布莱斯的内心独白。

有人看《怦然心动》会觉得很好笑,觉得特别逗,但是我却从影片的开头哭到结尾,把眼睛哭得又红又肿。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倾心,觉得一种感觉迫使我落泪,为那个勇敢善良独立的女孩而感动,或许某种场景或某个片段自己也经历过。

当他们残忍地把梧桐树砍倒时我哭了,看到朱莉在树上绝望的求助时真的心要碎了,她爸爸无奈的劝说令人难过;但看到他送一副梧桐树画给女儿时,我就特羡慕有这么一位父亲。会指导你,会和你沟通,会安慰你等等。我甚至怀疑自己自己在嫉妒。

看到朱莉和布莱斯渐行渐远时也倍感失落,同一样事情从不同角度就产生不同的看法,比如说布莱斯明明不喜欢她,而朱莉却以为他因为羞涩而不敢和自己一起,于是热情的围在他身边......人生路上总要遇见不同的事和人,也会同样因为不同理解而背道而驰,可能因为彼此之间小小的误会而分开,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我特别恐惧分别,对于我而言分别是一种痛苦。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我总希望自己人生路上遇到的好人能常随身边。我自私想着生命中他们都要眷顾我一般,我台过分了。

谈到爱情,我不得不说当下混乱的世界中纯真的爱情真的好少。我怕错失,我怕失去。那种随着心动感觉走的状态怎能不让人心动呢?可,爱情也会过期。万一过了保质期还没有蜕变成亲情那随之到来的是多么可怕的结局。我爱天马行空的思考,我爱发呆,我爱想象。就好比朱莉坐在梧桐树上看着眼下的风景一样,即便只是风景也愿躲在上面。The higher I got, the more amazed I was by the view.站得高看得远吗?Some days the sunsets would be purple and pink. And some days they were a blazing orange setting fire to the clouds on the horizon. It was during one of those sunsets that my fathers idea of the whole being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moved from my head to my heart.许多时候我们喜欢啥都会因为某种因素而疯狂喜欢,比如喜欢一个人可能就因为他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哪怕也只是一句话,但整体胜于局部总和的道理一直都在。“一幅画不是众多物件简单拼凑而成的。牛只是一头牛,草地也只有青草和鲜花,而穿过树枝的阳光也仅仅只是一束光,但如果将它们放到一起,就会产生魔一般的魅力。”

我们一生要遇到许多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多,彩虹般绚丽的人少。那种让你看到就觉得舒心的人,那种让你相处下来觉得愉快的人都是吧。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对于平庸浅薄的人真的可以当做浮云飘过。

我庆幸女孩和男孩的家人中都有贵人,外公这个关键人物该赚足人气吧。他坐在摇椅靠在床边思念妻子的样子深深刻在我脑海中。年老时,我们只能靠着回忆去思念某个人!朱莉的父亲拖着生活的压力,但依旧守着自己的梦想,为亲情为梦想。看着他们牵手感觉真好,很干净,很纯净,很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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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红高粱的结局

全文共 4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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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 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在小说中,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既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红高粱的结局,以供参考。

在下降的过程中,爷爷没有想到死。他说自从那年在林中上吊绳子连断三次后,他就知道自己死不了。他预感到在海那边的高密东北乡才是最终的归宿。排除了死亡恐怖,下降成了难得的幸福体验。身体似乎变得宽而薄,意识扁平透明,心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心窝处微红、温暖,像一个火盆。爷爷感觉到风把他和公狐狸剥离开。先剥离开狐狸的四肢,后剥离了嘴巴。狐狸的嘴巴似乎从他脖子上带走了一些什么,又好象把一些东西留在了他脖子里。骤然失去重负,爷爷在空中轻盈地翻卷了三百六十度。这个车轮转让他看到了公狐狸的身体和那张尖狭而凶狠的脸。公狐狸毛色青黄,肚皮洁白如雪。爷爷自然会想到这是张好皮子,剥下来可缝一件皮背心。森林的上升突然加快了,宝塔状的雪松、白皮肤的桦树、黄叶翩翩如满树飞蝶的栎树……跳跃着伸展开树冠。爷爷死死地攥着那根盘旋飞舞的藤条不放。藤条挂住在一棵栎树的坚韧但舒曼的枝条上,爷爷挂在树冠上。他听到几根树枝断裂了,屁股摔在一根粗大的树杈上,往上弹起,落下,又弹起,终于稳住。在树的颤抖里,他看到两只狐狸一先一后摔在树下厚厚的腐叶里。两个柔软的狐狸竟如两枚炸弹,把腐土与腐叶砸得訇然四起,林木间两声低沉的浊响,激励得树叶嚓嚓作响,成熟的树叶则纷纷下落,落在同类的尸体上,落在狐狸的尸体上。爷爷低头看到被红叶和黄叶掩埋得五彩缤纷的狐狸,突然感到胸膛里热辣辣,口腔里甜蜜蜜,脑袋里红旗漫卷,眼前灿烂辉煌,周身没有一处是痛苦的。他心中充满了对这两只狐狸的美好感情。狐狸下落与红叶黄叶流畅优美的下落过程在他脑海里周而复始地循环着,我毫不客气地说:爷爷,你昏过去了。

爷爷被鸟的鸣叫声唤醒。正午的太阳火辣辣地晒着他部分皮肤,太阳从树枝树叶的间隙里射下来一道道灿烂的金光。有几只浅绿色的松鼠在树上灵巧地跳跃着,它们不时咬开一颗栎树的果实,让白色的果仁散出微微如丝的苦香味儿。爷爷开始体会身体各部位的情况,内脏正常,双腿正常,脚在痛,有凝结的黑血和翻开的皮肉,被母狐咬的。颈痛,被公狐咬的。双臂不知所在,寻找,他们高举着,手抓着那根救命的藤条。根据经验。爷爷知道他们脱了臼。他站起来,头有些晕,不望树下。用牙齿咬开握住藤条的手指,借助腿和树,使胳膊回位,他听到骨头的咯崩声,感觉到汗水从毛孔里渗出来。邻近的树上,有一只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树,他立刻又感到脖子痛苦。啄木鸟的尖嘴似乎在啄着他的一根白色的神经。森林里的鸟声压不住海的涛声,他知道海近了。一低头便晕,这是下树的最大困难,但不下树无疑于自杀,他的肚肠绞紧,喉咙干渴。他操纵着不灵敏的胳膊下树,腿与腹发出最大的能力,贴着树皮,吸着树皮,尽管如此,他还是仰面朝天跌在树下,腐烂的树叶保护着他。由于高度太小,绝对没有炸弹效应。酸与香与臭混合的气息从身下泛起,注满了嗅觉。他爬起来,听着水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那道泉水隐没在腐叶里,脚下有凉气上升,水从脚窝里渗出,他趴下,用手扒开腐叶,在水声最响的地方腐叶层层,像饼一样,水初盈出来时有些混浊,他稍等一下,水清了,低头便喝,清凉的泉水透彻胸腹,到后来才尝到了腐味。我想起他在墨水河里喝那游动着蝌蚪的热脏水的历史。喝满了肚子,他感觉舒服了些,有了精神,被水充斥的胃暂时不饿。他伸手去摸脖子上的伤口,烂糊糊没有形状。回忆方才剥离时,那刺痛的是狐狸折断的牙齿,咬着牙伸进一个指头去抠,果然抠出了两颗折断的狐狸牙。血又冒出来,不多,就让它流一会儿,冲洗出毒素。爷爷屏心静气,排除杂念,从森林中万千气味的洪流里,辨别出“红叶金针草”的独特辛辣味儿,循着味儿去,在一株大松树的背后,找到了它。这种草药,我翻遍图文并茂的中草药词典也没找到,爷爷采了草,用嘴咀嚼成糊状,糊到伤口上,颈上的,脚上的。为了治疗头晕,他又找来紫茎薄荷,撕下叶片,揉得出汁儿,帖到太阳穴上。伤口不痛了。他在橡树下吃了几簇无毒的蘑菇,又吃了几把甜甜的山韭,运气很好,又找到一株野葡萄,放开肚皮吃了个饱,然后拉屎撒尿,爷爷又变成了精力旺盛的山妖。

他到栎树下看狐狸,狐狸的周围已经飞来飞去很多绿头苍蝇。他一向怕苍蝇,便躲开了。这时候,松树上流出的油脂散发着香味,熊在树洞里打嗑睡,狼在岩缝里养精蓄锐,爷爷本该回他的山洞,但他被海浪那懒洋洋的哗哗声吸引,竟破坏了自己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大着胆儿——他未感觉到怕——向着海浪的声音走去。

海的声音很近,海的距离有些远。爷爷穿越了这条与山谷同样狭长的树林,翻上了一道平缓的山梁。树木渐渐稀疏起来,林中有很多被砍伐后留下的树桩。他很熟悉这道山粱,但以往见它是在黑夜,这次见它是在白昼,不但颜色有异,而且气味不同。林间有些开辟出来的土地,种植着枯瘦的玉米和绿豆,爷爷蹲在田垄里吃了一些青嫩的绿豆角儿,感到舌头沙涩。他态度安详,不慌不忙,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农民。这种精神状态在他十四年的山林生活中只出现过几次,这算一次,用铝壶在海汊子里熬出咸盐是一次,吃土豆撑得半死是一次,每一次都有特殊情况,都有纪念意义。

吃过绿豆后,他又往前走了几百米,站在了山梁的顶端上,看到了吸引着他的蓝色与灰色交错横流的海与山梁下那个小小的村庄。海边上静悄悄的,有一个看去很老的人在翻晒海带,村子里不安静,有牛的叫声。他第一次在亮光光的太阳下接近村子,看清了日本农村的大概模样,除了房屋的样式有些古怪外,其它的如气味、情绪与高密东北乡的农村相似。一只肯定是病弱的狗那怪异的嗥叫提醒他不可继续冒进,只要在白天被发现,要逃脱性命十分困难。他在一条荆条后隐蔽起来,观察了一会儿村庄和海洋的情况,感到有些无聊,便懒洋洋往回走。他想起了丢在山谷中的菜刀和剪刀,十分恐慌,如果没有了这两件宝贝,日子会非常难过。他的脚步加快了。

在山梁上,他看到了一块玉米田,玉米的秸秆晃动,发出嚓啦嚓啦的声响。声响很近,他急忙蹲下身,隐藏在树后。玉米田约有五亩左右,玉米长得不好,一穗穗棒子短而细小,看来既缺肥又缺水。他在孩童时代,听村里老人讲述过关东的熊瞎子掰棒子的故事。他嗅到了久远的燃烧艾蒿的香气,蚊虫在艾烟外嗡嗡叫,蝈蝈在梨树上细声细气地鸣叫,马在黑暗中吃着麸皮拌谷草,猎头鹰在墓地的柏树上哀鸣,深厚的黑夜被露水打得精湿。她在玉米田里咳嗽了一声。是女人不是熊瞎子,爷爷从梦幻中醒来,他感到兴奋和恐惧。

人是他最怕的,也是他最思念的。

在兴奋和恐惧中,他屏住呼吸,集中目力,想看一看玉米田里的女人。她只轻轻地咳了一声他就感觉到了她是女人。在集中目力时,他的听力也自然地集中了,爷爷嗅到了日本女人的味道。

那个女人终于从玉米地里露出了身体。她面色灰黄,生着两只大而黯淡的单眼皮眼睛,一只瘦瘦的鼻子和一张小巧的嘴巴。爷爷对她连一丝恶感也没有。她摘下破头巾,露出头上黄褐色的乱发。她是个饥饿的女人,与中国的饥饿女人一模一样。爷爷心中的恐惧竟被一种不合时宜的怜悯情绪偷偷替换着。她把盛着玉米的筐子放在地边上,用头巾擦着脸上的汗水。她的脸上灰一道白一道。她穿著一件肥大的褂子,黄不拉叽的颜色。这件褂子激起爷爷心中的邪恶。秋风稀薄,啄木鸟单调的啄木声在树林里响,海在背后喘息着。爷爷听到她用低哑的嗓子嘟哝着什么。像大多数日本女人一样,她的脖子和胸膛很白。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衣扣扇风,被爷爷看了个仔细。爷爷从她那两只胀鼓鼓的乳上,知道这是个奶着孩子的女人。豆官吊在奶奶的Rx房上胡闹,奶奶拍打着他的光屁股蛋儿。瘦小结实的豆官笔挺在他那匹骡马背上,松松地挽着缰绳从天安门前跑过,马蹄得得,坚硬的石板大道上,响着蹄铁。他与同伴们一起高呼着口号,口号响彻天地。他总是想歪头去看城楼上的人,但严格的纪律不允许回头,他只能用眼睛的余光去斜视大红宫灯下那些了不起的大人物。她没有理由躲躲闪闪,在一个荒凉的、没有人迹的山梁上。女人的小解很随便。她的全过程对准爷爷进行。爷爷感到血潮澎湃,伤口处一鼓一胀地疼痛,他弯着腰站起来,不顾胳膊碰响树的枝条。

那女人散漫无神的目光突然定住,爷爷看到她的嘴大张着,似乎有惊恐的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来。爷爷歪歪扭扭、但是速度极快地对着那女人扑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是怎么样的骇人。

不久之后,爷爷在山谷里一汪清水边,看到了自己的面孔,那时他才明白,日本女人为什么会像稀泥巴一样,软摊在玉米田头。

爷爷把她摆正。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任凭摆布。他撕开她的上衣,看到她的心在乳下卜卜地跳动着。女人很瘦,身上粘腻腻的都是汗水与污垢。

爷爷撕扯着她,一串串肮脏的复仇的语言在耳朵里轰响着:日本、小日本、东洋小鬼子,你们jian杀了我的女人,挑了我闺女,抓了我的劳工,打散了我的队伍,作践了我的乡亲,烧了我们的房屋,我与你们是血海般的深仇,哈哈,今天,你们的女人也落在我的手里了!

仇恨使他眼睛血红,牙齿痒痒,邪恶的火烧得他硬如钢铁。他扇着那女人的脸蛋,撕掳那女人的头发,拉扯她的Rx房,拧她的皮肉,她的身体颤抖着,嘴里发出梦呓般的呻吟。

爷爷的声音继续在他自己的心里轰鸣着,现在是淫秽的语言:你怎么不挣扎?我要奸死你,日死你!一报还一报。你死了?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撕开她的下衣,糟烂的布顺从地破裂,像马粪纸一样。爷爷对我说,就在她的下衣破裂的那一瞬间,他躯体里奔涌着的热血突然冷却了,钢枪一样坚挺的身子随即萎缩,像一只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羽毛凌乱。爷爷说他看到了她的红布裤衩,裤衩上,补着一个令人心酸的黑布补丁。

爷爷,像您这样的钢铁汉子怎么会害怕一个补丁?是不是犯了您那铁板会的什么忌讳?

我的孙子,爷爷怕的不是补丁!

爷爷说,他看到了日本女人的红布裤衩上黑布补丁,像遭了当头一棒。日本女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僵尸,二十五年前那片火红的高粱又一次奔马般涌到面前,迷乱了他的眼,充斥了他的脑。凄凉高亢的音乐在他的心灵深处响着,一个音节如一记重锤,打击着他的心脏,在那片血海里,在那个火炉里,在那个神圣的祭坛上,仰天躺着我奶奶如玉如饴的少女身体。同样是粗蛮地撕开衣服,同样是显露出一条红布裤衩,同样的红布裤衩上补缀着同样的黑布补丁。那一次爷爷并没有软弱,黑布补丁作为一个鲜明的标志,牢牢地帖在他的记忆里,永不消逝。他的眼泪流在嘴里,他尝到了泪水的甘苦混合的味道。

爷爷用疲倦至极的手,把日本女人的衣服胡弄了胡弄,她肉体上的青红伤使他感到了深重的罪孽。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举步欲行走。他的腿又酸又麻,脖子上的伤口又热又胀,咚咚蹦跳,似乎在跳脓。眼前树木和山峰突然彤红耀眼,奶奶蜂窝着一个血胸膛从很高的地方,从天上,从白云里,缓缓地跌下来,落在了他伸出的手臂上,奶奶的血流光了,身体轻软,如同一只美丽的红色大蝴蝶。他托着她向前走,柔软的高粱林闪开一条路,路光上射,天光下射,天地合为一体。他站在墨水河高高的大堤上,堤上黄草白花,河里的水鲜红如血,凝滞如油,油光似鉴,映着蓝天与白云,鸽子与苍鹰。爷爷一头栽倒在日本山梁上的玉米田里,就像栽倒在故乡高粱地里一样。

爷爷并没和那位日本女人交媾,所以,日本文史资料中所载她后来生出的毛孩与爷爷没有关系,虽说有一位全身生毛的半日本小叔叔并不是家族的耻辱,甚至是我们的光荣,但必须尊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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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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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的小说。作者运用众多的描写,在一片寒霜雨雪之中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风雨飘摇的黄金帝国,一个穿越而来的特工少女,一群智计不凡的男儿,从很微小的地方著手,谋画了整个天下。文字强大而细腻,场景感受气势恢宏,故事情节紧凑,丝丝入扣,值得一看!

文案《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书院A级签约作者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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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天局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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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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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七月与安生有感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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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七月安生》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的故事,电影采用倒叙的方式开幕,以出版社寻找《七月与安生》的作者和安生与家明多年后的地铁偶遇各种扑朔迷离开始了整个剧情。

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环境里走出来的女孩,一个是温暖完整的充满关爱的乖乖女七月,一个是单亲家庭母亲受人唾骂不知生父的安生,在中学军训时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然而命运弄人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相爱相杀的故事铺散开来,可是这并不是一场勾心斗角的龌龊争斗戏,整个故事充满了付出,隐忍与反转。

乖乖女七月按部就班在家乡城市里上学毕业上班不出意外地与家明谈婚论嫁,叛逆的安生为了成全七月的爱情流浪远方受尽苦难。故事反转与一场意外相遇,北漂的家明遇到未婚夫车祸的安生,安生被所谓的未婚夫欺骗被他的老婆夺走一切心灰意冷。爱情的纠葛,友情的纠缠让整个剧情走向高潮。

结局却哀伤有出人意料,乖乖的七月选择逃婚流浪远方,不羁的安生选择成家安歇。然而七月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安生抚养了七月与家明的孩子。回到开头,安生与家明相遇。

作者何其玲珑剔透又用心良苦,从主人公的名字就能看出。七月是热烈不羁注定燃烧的名字,安生是安稳平和稳定一生的名字,当我第一次看到乖乖的七月和不羁的安生的时候我一度觉得他们的名字错了,反了。可是看完电影才发现作者从一个名字已经折射了人物隐藏内心,暗示了故事的结局。七月终于按耐不住内心的激荡,除去尘世的枷锁除去隐藏自己内心的乖巧的面具逃婚流浪,未婚生子。安生也终于停下流浪的脚步,洗尽铅华,放下防护的刺猬壳子寻找一直渴求的家庭温暖。

看了《七月与安生》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始终相信真正的友情会超越时间超越爱情。对于安生来说,七月才是她的生命。在她破败斑驳的生活中七月是她始终的牵挂,她羡慕七月的和睦温馨家庭,她想成全七月的完美,她用自己的远离呵护着七月的爱情。对于七月来说,她好像为了爱情放弃了安生,事实最后的结局告诉我们她放弃了爱情寻找友情回到安生的身边,结局七月的死或许是作者送给安生的礼物,或许是为了成全七月的友情。她们不再亏欠对方,永远的留在对方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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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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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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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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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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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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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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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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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民的名义》沙瑞金小说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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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瑞金是汉东省委书记,根据剧透,沙瑞金是一个十分刚毅有原则的官员,是个好人,并且协助了侯亮平铲除邪恶势力。

小说原文:沙瑞金痛心疾首——不但是一个京州、一个光明湖,我省反腐倡廉形势也很严峻。近三年来,十二个地级市中的六个市,市委书记、市长出了问题,或者被双规,或者进入司法程序。

同志们,半壁江山沦陷了!全省省管干部,目前岗位空缺一百五十三人。赵立春留下的那个名单里,三分之一的人被立案,五十八人涉及买官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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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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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装大戏在《甄嬛传》播出时引起一番轰动,随后就越来越多类似的剧情而今年也有一部类似的古装片《如懿传》,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懿传小说每个人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作为《甄嬛传》姊妹篇的《如懿传》是改编自流潋紫小说《后宫·如懿传》,讲述乌拉那拉·如懿与乾隆皇帝爱新觉罗·弘历在宫廷里演绎了一段从恩爱相知到迷失破灭的婚姻历程。该剧由霍建华、周迅、张钧甯等人联合主演。从定妆照看果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feel,也有不少网友调侃称周迅的定妆照不美怎么能比得过孙俪版的甄嬛呢,这就尴尬了,还没播出就遭此评论,求周迅的心里阴影面积。但其实周迅的演绎成绩并不少完全不行,在先前的预告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那小眼神中满满的充满了戏像是要说明什么一样,至少在演技上还是值得等待的。

如懿不同于甄嬛“打怪升级”式的人生,机关算尽,仍难逃被废后的命运,追其原因,帝王无情是一方面,但如懿的悲惨结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懿从娘家带的侍女就是阿箬,那个蕊心是宝亲王府里面带进宫的,和叶心,茉心,莲心等人一样从了“心”字辈。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蕊心会不会是皇后或者太后安插在如懿身边的奸细,或者是皇上安排的,后来的如懿断发会不会是她出卖如懿了或者与她有间接关系呢?

小说中写到阿诺穿的太张扬,如懿训斥她,还告诉蕊心提点一下她,阿诺去和蕊心抱怨,蕊心不仅不提点她还附和她,以后别在皇上面前穿就好,意思告诉她穿的没错呗,而且阿诺也说这身打扮先问过蕊心说没有不妥才穿的,一个奴才的打扮超越宫里的小主,蕊心会看不出来吗,她没有制止,还帮腔至少说明她对如懿不是百分百忠心的。

感觉不是惢心就是阿箬,这两个里面总会出一个叛徒的。如懿比甄嬛难太多了,没有温太医,没有崔谨夕,没有沈眉庄。。。纯嫔跟海兰都比她等级要低,不仅帮不上忙,还要被她们拖累反观《甄嬛传》,甄嬛身边不仅有流朱和浣碧,还有衷心耿耿,一心为她谋划的槿汐,难怪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而乌拉那拉·如懿家道中落之继后,惜情却伤情之妻。少时骄傲任性,家道中落后日渐沉稳。入宫屡受磋磨,更习得谋略与手段,但始终不改倔强与真情。明知后宫难得一人心,仍渴望夫妻间的尊重与信任。也得乾隆珍重扶持,一路由冷宫走至继后。却在位居中宫之后,与乾隆渐行渐远,终至断发被废,独守青樱弘历的美好回忆而去。

爱新觉罗·弘历少不得志之帝,用情难专情之夫。出生丧母,备受父嫌,与养母相互利用而上位,一生难脱童年阴影。才华横溢,运筹帷幄,也自卑多疑,腹黑权谋。英俊潇洒,渴望情感,懂得欣赏不同女子的美丽,动情不动心,多情亦薄情。与如懿识于微时、相知相惜,排除万难将其扶上继后之位,却难逃帝后夫妻困境,摩擦渐生终至决裂。

各种方面相对比起《甄嬛传》你们觉得如何,在小编看来很难去反击《甄嬛传》,那已经成为了国人心中的经典又该怎样去颠覆人们心中的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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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麻雀李小男结局?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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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雀》讲述1940年,抗日战争如火如荼进行,日本人毫无人性地残害中国同胞,汪伪政府与重庆国民政府展开了激烈的争斗。“双面间谍”陈深(李易峰饰)与唐 山海(张若昀饰)是一支名为“麻雀”的重庆政府特工队成员。他们潜伏在汪伪政府首领毕忠良的身边,却遇见了资质尚浅的特工徐碧城(周冬雨饰)和外表冒失内 心缜密的李小男(阚清子饰)。徐碧城是个追求浪漫情怀的汉中特训班成员,被上线安排作为唐山海的临时妻子。她的存在,对陈深和唐山海而言就像一个定时炸 弹,这令陈深和唐山海感到无比担忧。然而李小男和徐碧城是截然相反的人。李小男虽外表冒失却心思缜密,平常以一个三流演员的身份来掩盖她的“麻雀”上线的 身份。几位特工此次的任务是破坏汪伪政府的“归零计划”。

结局是:

李小男惨死,陈深徐碧城未在一起。

李小男暴露身份被捕以后,没有招供出任何情报,苏三省让人把干毛巾从李小男的嘴里一直塞到胃里,然后等毛巾吸掉所有的胃酸后,把胃掏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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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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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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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北京,北京》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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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胯下的阳具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一不小心就俗了。认了天命之后,不再和自己较劲儿,天蓦然暗下来,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小肚腩立刻鼓起来,非常柔软,挡住了下面的阴茎。

1. 北京燕雀楼 大酒

2014-09-01

细白大腿穿了黑色尼龙网眼丝袜,发出闪亮的鳞光,在昏暗的街道里鱼一样游来游去,如同小孩子手上拎着的罩纱灯笼,细白大腿就是摇曳的蜡烛

2014-09-01

他严格按照爱因斯坦的《科学思考方法论》,收集信息、总结、比较、权衡、分析、归纳、提升,思考之后,不断告诉我各种人生的道理。我没买过任何励志书籍,辛荑睡在我下铺,他总结的人生道理比那些书本更加真切,比《论语》还实际,比《曾文正公嘉言钞》还唠叨,比《致加西亚的信》还朴实。

2. 七年之后 丹参

2014-09-01

小红告诉过我,她也不会接绣球。别人眼睛瞟她再久,她也不明白别人是什么意思,是问路,是要钱,还是要昨天内分泌课的课堂笔记。

3. 北方饭店 菜刀

2014-09-01

还有,不管有规定说不让干什么或是让干什么,如果你想干,先小规模干干,看看领导和群众的反应,没事儿,没死太多人,再接着明目张胆地干

2014-09-01

后来,我发现我肺活量极大,四千五百毫升,长跑耐力好,三千米从来不觉得憋气。我还发现我嗅觉不灵敏,和公共厕所比较,每个姑娘在我的鼻子里都是香香的。这些都是从小倒尿盆的好处。

4. 陆军学院 第一眼

2014-09-01

我痒痒,但是两只手都被用来抱着她,我忍住不挠。

2014-09-01

我从小不读书,我眼睛不好,我妈不让我读书,说有些知识就好了,千万不要有文化。有知识,就有饭吃;有了文化,就有了烦恼。

2014-09-01

我知道我一定不能学的专业,比如中文,那还用学啊,不就是把中国字从左边码到右边,切吧切吧,搓搓,长短不一,跟你老妈唱唱反调,跟你单位领导唱唱反调,跟街上卖的报纸杂志唱唱反调,就是小说

10. 翠鱼水煮 七种液体

2014-09-01

这张是VISA和西北航空公司的联名卡,你消费刷卡,同时可以积累航空里程,里程多了,你可以换一张免费机票,但是一般来说,你忍住不刷卡省下的钱足够买一百张机票。这张是DINERS CLUB的卡,吃饭用的,去餐馆,特别高级的餐馆,没有这张卡不让进门,但是实际上,基本没用,你手上攥着美金,基本都让你进去。这张是BARNS&NOBLE书店和MASTER的联名卡,有了这张卡,可以坐在书店的地板上看书,没有人有权力赶你走。

2014-09-01

我固执地认为,北京最好的蓝天是世界上最蓝的,又高又蓝,那种高那种蓝独一无二,比后来到过的云南、西藏、古巴的天还要蓝,比绿松石、天湖石、蓝宝石还要蓝。

11. 妖刀定式 素女七式

2014-09-01

妖刀平视远方:“我觉得,成功,关键的关键是信念。我听我爸爸说,我生下来的那一刻,是早上,他从产房的窗户里看到天边朝霞满天,他认定,我的一生将会不平凡。我崇拜我爸爸,我相信他认定的东西,我听他的话。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盯着周围的护士,她们打我,掐我,举我到高处,但是她们没有办法让我哭泣。三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幼学故事琼林》,我从头背到尾。五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唐诗三百首》和《毛主席诗词》,我从头背到尾。七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十三经注疏》,我从头背到尾。九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英文原版的《小妇人》,我从头背到尾。”辛荑说,妖刀的班主任也曾经是他的班主任,听这个班主任说,妖刀的风姿震翻了当时在座所有小男生。妖刀不到九十斤,不到一米六,没个头没屁股没什么胸,仅仅用这种风姿,仅仅在那一次演讲会上,成了1991年公认的四中校花。我说,她爸爸对中国传统文化还是不了解,应该进一步给妖刀找来《永乐大典》或者《四库全书》。对西方文学也是太保守,应该给妖刀找来《芬尼根守灵夜》和《追忆似水年华》。

2014-09-01

妖刀说:‘我不知道如何让你高兴,却知道如何让你不高兴。

2014-09-01

秋水,你会后悔的,你现在的心不在我这里。历史将证明,你应该娶一个我这样的人,但是我现在已经身心俱疲。我不想成为你的枷锁,我对你更加关切,我就绑你更紧;你挣扎更凶,我就绑你更紧。我们有缘分,但是这种缘分太苦了,总之缘分像是条绳子,把我们捆到命运的石头上,越挣扎,绳子捆得越紧,勒痛身体,勒细呼吸,勒出血。我决定,这次我做主,我要离开你。

14. 王七雄 牛角面包

2014-09-01

罗老教授每周只有一次能出公共门诊,所以那个下午总是人山人海。病人山病人海中间的山谷就是一张漆成土黄的桌子、坐着正被诊断的一个病人、两个我这样跟着学习的实习大夫,山谷最底部是罗老教授。一年四季,罗老教授都是雪白的白大衣,里面雪白的白衬衣,领带鲜艳饱满。冬天还好,夏天,没有空调,窗户开着,屋外也是热风,周围的病人山病人海挡住所有外来的空气,山谷里盘旋的全是呼吸内科病人喷出的和体温接近的气体。仔细听,不同病人,由于病变位置、年份和病因的不同,从病变了的肺泡、支气管、气管发出不同的声音,总和的效果近似苏格兰高地的长笛和中山音乐厅的管风琴。

2014-09-01

后来高处长带人来,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心慌,就跑;真正票贩子反而没有一个跑的,看着高处长,微笑。我从小跑得快,百米十二秒,要不是肺结核,我就进北京市田径队了。我跑到你们老楼地下室,到处是岔路和各种管道,迷了路才被高处长的人抓到。当时楼道周围堆满了冰箱什么的,高处长穿的是皮鞋,跑的时候扭了脚,一边喊痛一边硬说我是票贩子、还跑、还想偷东西。

15. 韩国烧酒 乳房自查

2014-09-01

站在景山顶上,那棵吊死了崇祯的槐树也早就死了,看北京这个大城一圈一圈地由内而外摊开,越靠外越高,仿佛一口巨大的火锅,这个在中心的景山就是突出在火锅中的加炭口。时间,水一样倒进这口锅里,从三千年前就开始煮。我们能同一时间呆在这口锅里,看一样的浮云尘土、车来人往,就是缘分。老汤是同一锅老汤,但是不同的人在这口锅里的时间不同,脸皮厚度不同,大脑容量不同,神经线路不同,激素水平不同,搞和被搞的方式次数不同,就仿佛有的人是肥牛,有的人是黄喉,有的人是午餐肉,于是产生不同的味道。

2014-09-02

在记忆里,我没见过柳青穿过重样的衣服。她喜欢欧洲远远大于美国,“美国的衣服太阳光,不够忧郁,不够内敛,不够复杂,不够变态。”

2014-09-02

“好啊。你还没问天气呢,最近天气也不错啊。人艺的小剧场一场都没落下,美术馆的画展也都赶上了。夏加尔那场不错,真蓝,真浪漫,这么大岁数,那么冷的国家,不容易。生意也还顺,该认识的人都认识了,架子也搭得七七八八了,草创期已过,货自己长腿,会走了。你最近不好吧?不想说就什么都别说,听我说;想说就说说,我听着。”

2014-09-02

过白家庄的时候,我给柳青指我的中学,说:“自从我离开,学校的阴邪之气就消散了,出了好几个北京市高考状元。”

17. 三大酷刑 七种固体

2014-09-02

八六师兄是开着奔驰敞篷跑车来悉尼的,请老二吃了澳洲最好的西餐,喝九一年的PenfoldsGrange,说,在上悉尼医学院,明年毕业,说,想念北京,连续梦见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帮前辈师太师爷们除草。老二含着半口新世界的Penfolds Grange,口腔好像泡在漫长的时间的水里,多种美好的空间和植物味道都在这半口液体中还原,想起五十年前常喝的法国酒,想起现在泔水一样的国产干红,完全没提回去读完仁和医大的事,说,你知道吗,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五十年前,一个教授住一个,现在十户人家住一个。

18. 汉显呼机 可乐罐测试

2014-09-02

我哥的呼机是最老的一款,盒子枪一样大,二十四小时心脏监护仪一样大,能显示二十位数字,呼叫者除了留电话号码,也能以数字的形式简单留言,我哥公文包里常带着一本新华字典大小的密码本,以备破解这些数字留言。我说:“不换,我的是汉显,我报了个唐诗班,每天通过呼机台给我传三首唐诗。”

19. 三日 十四夜

2014-09-02

窗户外面,看不见月亮,也看不见一颗星星,路灯把天空映衬成土红色,天地污浊而混沌一片。听我们的结巴英语口语外教说过,他靠教英文和在酒吧唱乡谣混了五十多个国家和城市,只有在北京,他能明确意识到他呼吸的是什么。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悬浊物,在半气体、半液体的基质里面,漂浮着肉眼几乎看得见的固体颗粒。

20. 北京小长城 大酒

2014-09-02

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

后记

2014-09-02

想生个女儿,头发顺长,肉薄心窄,眼神忧郁。牛奶,豆浆,米汤,可口可乐浇灌,一二十年后长成祸水。如果我有勇气给她看这三本小说的未删节版,如果我有自信对她说,那时候,你老爸大体不堪如此,你如果明白不了,你我以后只谈功名利禄只谈如何傍大款灭小姑子讨好婆婆。如果能这样,我想我对趟过的时间就算有了个基本满意的交代。

2014-09-02

我从头就讨厌,现在更是厌恶过分自恋的人和文字。但是历史不容篡改,即使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混蛋自恋狂,也不能穿越时间,抽那个混蛋一个嘴巴。写作的时候,心眼开张,手持菜刀,我尝试汉语的各种可能,尽量用最适当的叙事语言和视角,反映当时的山水和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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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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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琅琊榜》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电视剧和小说一起火了。那小说里,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琅琊榜讲述的是朝堂上的斗争。本文的特点是没有女主,所以感情一线描述的不是很明显,这让男主的结局更加简单了。

最后的结局是男主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战死(结尾的描述是景琰在一间素室中抄写亡者的名字,每每抄写到最后一个失声痛哭);梁王死后景琰顺利当上了皇帝;霓凰郡主与聂铎成了亲;飞流跟着蔺晨回了琅琊山。

小说简介

梅长苏(胡歌饰)本远在江湖,却名动帝辇。江湖传言:“江左梅郎,麒麟之才,得之可得天下。”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的首领,梅长苏“梅郎”之名响誉江湖。然而,有着江湖至尊地位的梅长苏,却是一个病弱青年、弱不禁风,背负着十多年前巨大的冤案与血海深仇,就连身世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原来,十二年前,南梁大通年间,北魏兴兵南下,赤焰军少帅林殊随父出征、率七万将士抗击敌军,不料七万将士因奸佞陷害含冤埋骨梅岭。林殊从地狱之门拾回残命,历经至亲尽失、削骨易容之痛,化身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盟主梅长苏。

十二年后,梅长苏假借养病之机、凭一介白衣之身重返帝都,从此踏上复仇、雪冤与夺嫡之路。面对曾有婚约的霓凰郡主(刘涛饰)、旧时的挚友靖王萧景琰(王凯饰)以及过去熟悉的所有,他只能默默隐忍着一切,于看似不经意间,以病弱之躯只手掀起波波血影惊涛,辅佐明君靖王登上皇位,为七万赤焰忠魂洗雪了污名。

然而由于梁武帝晚年的昏乱治理,南朝境内纷乱四起,已代北魏而立的东魏趁机兴兵南下,朝中一时竟无人能够领兵。为解国难,梅长苏不顾身体病弱,毅然束甲出征,仅用三个月时间,带领大梁军队一举平定北境狼烟,还大梁以和平安定。而此时的梅长苏,也煎熬尽了自己最后的一点心血,在沙场上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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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七月与安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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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原生家庭破碎冰冷,学业很差,性格桀骜、敏锐、叛逆,被公认为是“不健康的颓废”,而七月,原生家庭温暖幸福,学业优异,性格平和、宁静、宽厚,被公认为是“温良恭俭让的乖乖女”。但两个生活和性情迥异的少女却互相吸引,情深意长。

然而,安生默默爱上了七月的男朋友家明,因为家明温厚、淳朴,“能够让所有的喧嚣都失去声音”,家明虽然喜欢七月的温柔贤惠,却也被安生的特立独行所吸引。因为她俩仿佛是彼此的影子,让他看不分明。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是非善恶观,只是爱永远是道难题,失去分寸太容易。一场异地相逢使独居的家明与流浪的安生走在了一起。七月得知真相后,在痛苦中狠狠打了安生一耳光。

然而,即使深深受伤,七月仍然看到安生的孤寂与家明的内疚,于是,因着内心深处的怜悯,她原谅了安生,也原谅了家明。此后,当安生带着身孕走投无路之际,七月主动收留并悉心照顾安生,而安生最后在难产中带着深深的负罪感死去。

七月和家明结婚后则收养了安生的孩子。七月在梦中会经常怀念安生——那个穿着花瓣一样的白裙子,坐在操场大樟树最高处,寂寥地看着远方铁轨流泪的小女孩子。

其实,这种“闺蜜爱上同一个男孩”情感纠葛的叙事模式在一些女作家的小说中并不少见。我个人觉得写得最出彩的,当属徐晓斌的小说《迷幻花园》和李碧华的小说《青蛇》,都以冷峻批判之姿,将友情中的争竞与算计,爱情中的残酷与执迷呈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读完后对世间情谊不寒而栗。

但与之相比,安妮宝贝的叙事视角则柔细而温暖,且充满对人物软弱处的悲悯与救赎意识,令我深深感动。多年后,安妮宝贝自己在微博中回忆说:“原著中的七月,不断在承担和接受,她有坚定的灵魂。安生与之相比,漂泊、逃避,是脆弱而透明的灵魂。最后安生死去,她的叛逆不容于世。七月存活,代表一种拯救。这是关于一个人的灵魂中两个面彼此对抗与和解的故事。回头看,那一切是过往。是你与我走过的曾经。

是的,那的确是我走过的曾经。在21岁读小说《七月与安生》,会觉得七月象征家与烟火,而安生象征诗与远方,于我却是两难选择;会在七月身上看到梅兰妮,而在安生身上看到郝思嘉;也会觉得自己时而像走在路上虚无而孤寂的安生,也时而像等在家中笃定而温情的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安生望着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七月望着安生。

也许,在青春时代,每个文艺女生心中,都有一个七月,也有一个安生,她们彼此倾听,彼此对话,彼此对峙,彼此凝视。

七月与安生,互换成了对方?

16年后,人到中年的我终于等到了电影。

电影画风唯美干净,情节也精巧迷离,不过,我个人觉得,电影更接地气,而小说则更飘逸空灵,有一种灵魂深处的哀伤。难怪有人说,原著是少女看青春,电影是成人看青春。

最触动我的却是电影中人物性格的深化,安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孤傲冷峻、动荡不安、具有攻击人格的女孩,而七月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柔慈怜悯,先人后己、全是圣母情怀的女孩。

或者说,七月和安生的关系不再是小说中家园守望的母亲与异域放逐的女儿的不对称关系,而是懵懂成长过程中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女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这一视角正好呈现出人性更多的复杂面和真实面,也为成长这一主题提供更深度观照与聆听的可能。

综观不少影评,解读还停留在“常规与自由”、“安定与漂泊”、“独身与婚姻”等女性不同生活方式的思辨上。仿佛促成七月和安生之所以从对抗走向和解,是她俩终于互换生活方式成为了对方——因为安生停止漂泊生活后选择结婚嫁人,终于得到踏实平稳的幸福,因为七月放弃安逸环境后选择浪迹天涯,终于得到自由轻灵的幸福。

这种评论过于美化了外在的生活方式本身,而忽略了人内心的突破才是根本——毕竟,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利弊。家与烟火的生活,有其踏实平稳的一面,也有其固步自封的一面,诗与远方的生活,有其自由轻灵的一面,也有其颠沛流离的一面。

一个人的内心若没有通透澄明,即使去了远方,也未必活得海阔天空,即使结了婚有了家,也未必活得气定神闲;同样,人的内心足够宽广丰盈,即使没去过远方,也会在寻常风景中乐山乐水,即使没有结婚没有成家,也会安于一个人的独处时光。

在影片前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颠沛流离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固步自封的一面,而在影片后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踏实平稳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自由轻灵的的一面,不知是不是导演有意为之,所以,我个人觉得,安生从未变成之前的七月,七月也从未变成之前的安生,她们只是在努力变成未来更好的自己。

七月:自以为义的拆毁与重建

七月曾是那么掏心掏肺的对待安生。

13岁开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养小松鼠,一起谈论少女情怀的小秘密。

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男友家明试图拉住安生的手。但她故意装出天真浪漫一无所知的表情。因为她笃定家明是自己的。

为了成全七月与家明,安生为了避嫌毅然选择离开。站台上,七月送别火车车窗口渐渐离去的安生。两人都是依依不舍,安生最后哽咽着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尽管七月流着泪,但并没有挽留。因为她留意到家明的家传玉坠被安生戴在脖子上。七月知道,安生如果留下,会威胁到自己和家明的“爱情”。她有嫉妒,有恐惧,做不到放手与豁达。

回家后,她意识到一件事:她长大了,不再像少年时代那样掏心掏肺的爱安生。逼视到内心中的自保、设防、虚弱,使得18岁的她又内疚地哭了好久。

然而,再过了几年,23岁,当家明北上告别她而去,安生南下投奔她而来,她不再内疚,甚至在漂泊无定流离失所的安生面前不知不觉显出自己的优越感:是啊,她学历比安生高,职业比安生体面,收入比安生优渥,外表比安生漂亮,原生家庭比安生幸福,生活方式比安生正常……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当安生大大咧咧地说起流浪时骗吃骗喝的把戏时,七月却觉得很丢脸。她自以为义地鄙夷安生:“你怎么就这么贱?”之后,又含沙射影地讽刺安生:“为什么你每次给我写信,最后一句都时问候家明?”两人第一次争执起来,七月气冲冲回到酒店,安生则默默离开。友情开始出现裂痕。

又过了几年,26岁,七月发现苦苦等待的家明还是选择和安生在一起后,拿着花洒朝着安生怒吼:“你一无所有,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除了我!家明才不会喜欢你这种风格!”她所有的苦毒、傲慢、愤怒、阴郁在瞬间爆发,突然令我想起浪子回头故事中大儿子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直到有一天,七月突然醒悟到,爱不是强求,而是放手,放下掌控欲、放下外在看得见的安全感,放下做迎合世人期待值的乖乖女,也许自己内心能够活得更放松。

她本以为的未来就在那个从不曾离开的小镇,做一份稳定但未必要深爱的工作,找一个合适但未必要深爱的男子,结婚生子,直到终老。

但现在,她能够平静地对家明说:“我无法忍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过一辈子。”就这样,她辞了工作,也放弃了家明。也许,她并不是那么深的爱着他,只是想证明他爱她,只是想证明自己不会输,只是活在主流价值观的寄望、期许和设定中而已。

其实,摆脱父母的寄望、社会的期许和自身的设定,是很艰难的,但七月愿意走出第一步,她不仅开始学习对爱情不强求,也开始学习对友情不傲慢。离开家乡后,七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住安生曾经住过的旅馆,她尝试去理解安生,体会安生,也发现站在甲板上时,自己其实也喜欢摇晃和飘荡的感觉。

她慢慢成长为一个勇敢、宽广、谦和、不再患得患失,并真正能给予爱的能力的自己。

安生:在漂泊中给出爱

在好朋友的世界,很多是可以分享的,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一起读书,但似乎唯有一样事情无法分享,那就是爱上同一个男孩。这似乎是一个很纠结的伦理困境。

安生表面洒脱不羁,桀骜不驯,但内心其实是重情重义的女孩,她并不像很多青春片中喜欢上闺蜜男友的女孩那样,高调标榜:“只要没结婚,大家都是自由人,完全可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当她发现家明对自己的情愫,也意识到自己对家明的情愫后,立刻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所以,在影片细节中处处可以看到,安生单独面对家明时,表情总是漫不经心的,语言总是划清界限的,“七月在等你回去呢!”“我最近交了新的男朋友!”安生那种大大咧咧的,潇潇洒洒的,满不在乎的微笑,让人看得心疼。

然而,她必须这样,因为家明是七月先喜欢上的男孩子,她要好好保护七月不受任何人的伤害——包括来自家明的伤害,更包括来自自己的伤害。

于是,她选择了离开小城,离开七月和家明,离开了一份温暖的友情和一份朦胧的爱情。在她看来,放逐自己,成全他们,让友情不至撕裂,让爱情不要萌芽,是最好的选择。

“七月,在家明和你之间,如果非要做选择,我自然会选择你。”

然而,当她重新回来,感受到七月变了,那种居高临下和小心设防的优越感。最后,七月当着众人嘲讽道:“你这些年在外闯荡,都是靠男人骗吃骗喝吗?你就那么贱?”安生彻底受伤了。

友情出现深深的裂痕,安生再次离开了七月。此后,际遇的不顺,加上家明的援助,这一次,她到底没有克制住自己压抑的情感,终究和家明走到了一起。

影片并没有展现她与家明相恋这段时间的心态,有没有对七月的罪疚感——那种第三者插足的挣扎和懊悔,也许会有吧,但更多的可能是她自身长期漂泊状态的软弱与疲倦,无力去成全更高的伦理标准。那时的她,只想有一个陪伴她渡过难关的男子。

终于,影片中最残酷的一幕发生了。七月发现男友和最好朋友在一起后,备受打击,对着安生大吼大叫,歇斯底里。

但即使,这一幕的残酷中依然也看到温情,七月发泄完怒火后,随即又懊恼地蹲下去,抱住安生哭:“安生,我们为什么会这样?”

而安生也抱住了七月,紧紧的,充满泪水的。

爱恨恩怨的交织,演绎得生动而缠绵。

最后,安生建议家明回到七月身旁,而自己,却嫁给了另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在她看来,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和谁不都是过一辈子?

安生从小缺乏爱,没有家。所以,她渴望爱,也渴望家。就像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所唱的那样。但渴望归渴望,现实归现实,她看得很清醒——

似乎,七月爱她,但七月对她的爱是有保留的,遇到利害关系会放弃的;那一天,当她在列车上对流泪的七月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七月的颔首。但七月只是沉默。

似乎,家明爱她,但家明对她的爱也是软弱的,遇到重大选择究竟是茫然无措没有主见的;那一天,当她在操场上对奔跑的家明说:“你不能一直跑,终于要有停下来的一天。”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家明的承诺,但家明只是沉默。

但她还是选择了原谅人性的软弱,正如她知道自己也曾有软弱一样。原谅之后,是给予,是担当,是付出。

当七月走投无路找到她后,安生给出的是拥抱、接纳、家的温暖,以及少年时代最熟悉的那一句:“七月,躺在我臂弯里吧。”

当七月难产死去后,安生始终没有告诉家明七月死亡的真相,以免加重家明的负疚感。

最后,安生以七月的笔名,把七月写进小说,让七月在小说中自由自在的走着,笑着,海阔天空着……作为自己最独特的怀念。

我和兰:分道扬镳十几年后,彼此饶恕

很多女性观众看完电影,都难免想起自己少女时代某些刻骨铭心的友情。

或许那段友情中没有与闺蜜同时爱上一个男孩的尴尬与痛苦,但一定会有欢笑、眼泪、痛楚、误会、猜疑、争执、饶恕、和解。我也不例外。

我生命中第一个最要好的女友叫兰,我的同班同学。

那时,我大约11岁,就像安生一样,总是从冰冷压抑的家里逃跑出来,到兰温暖自在的家里,一呆就是一天。而兰的父母总是表情宽厚,面带微笑地冲我打招呼,给我们做饭吃,就像影片里七月的父母一样。

我们在小房间里一起看同一本书,一起睡同一张床,一起迷恋大观园中的诗情画意,一起尝试办一份文艺手抄小报,一起谈论将来长大后的梦想。

我对她说:我将来会去很远的远方,会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不要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对我说:不结婚怎么行啊,一个人太孤单了!

“那我们俩在一起过好了。”于是,两人咯咯咯的笑成一团,

有那么多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然而,没想到,突然有一天,我俩发生了争执,起因是我无意中看了她的日记。在缺乏界限感的我看来,两人那么那么要好,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可以分享的,然而,兰却坚持认为日记是最私密的东西,不可以分享给我。

兰沉下脸来,要求我道歉。我性格勇敢顽强、大大咧咧,但比较粗枝大叶,情感不够细腻。虽然道歉了,但依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兰性格敏感细腻,对我这种满不在乎的道歉感到非常愤怒。最后,两个小姑娘,谁都不理谁。

那天是她的生日,结果不欢而散。我走的时候故意发狠地说:“我再也不来你这里了。”她也发狠地说:“不来就不来。你可不要以后又反悔。”

我那脆弱而强大的自尊心受伤,发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兰彻底一刀两断。我还记得离开她家那天的黄昏,独自走在大街上,微微下起了小雨,流着自怜自怨的眼泪,伤感而迷离。那是1994年。

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她家门半步;从此,两人在学校见到也如同陌路;从此,这一分道扬镳就是14年。

2003年我信了主,常常想起这些年人生路上都对谁有过亏欠,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兰,特别想和她郑重其事的道歉,并表达对她的牵挂与感激。然而,却不知她现在何处,现况安否?

奇妙的是,主垂听我的祷告,2008年,她突然在我博客上留言,说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找我;后来,意外搜索到我写的信仰见证,而其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她,再后来,她也因为上帝的奇妙带领,信了主,受了洗。

我惊喜交加,连忙向她道歉,而她说:“未联系你之前,心中那份未被你知道的深深歉意及或许没有被面对的怯怯恨意始终在心中,多年不散,信主不久,我一次做梦,我们相逢在峡谷,我向你道歉,然后你冷冷拒绝了。我伤心不已,直至醒来。我特别感谢上帝,若不是他的爱给到我安全感,我这生可能都没有办法来跟你联系 ,也无从有被释放的机会。虽然我前半生有惊涛骇浪般的苦难。但回首,我却又看到自己有如此多的幸运……”

少女时代的种种嫌隙在坦诚、道歉与宽恕中灰飞烟灭。炼净的却是在基督里更深的故人情谊。就像七月和安生一样。

我们俩重新成为交流最深的朋友,一如当初。我们回忆各自的原生家庭故事,回忆各自在应试教育中所经历的阴霾,回忆各自这些年不同的人生际遇与心路历程,回忆信仰给自己带来的各层面改变……

不仅回忆过往,也分享当下。她参加黄维仁博士“亲密之旅”的课程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荐我;我有了什么传福音的奇特经历后,也会激情澎湃地告诉她;她在主内书店举办读书会后会把感想发给我;我则把我在深圳的福音朋友介绍和托付给她,她总是愿意花时间和心思在他们身上。更会倾听彼此的软弱与创伤。甚至我难以和丈夫交流的某些话题,梅总是最忠实的倾听者、关心者、代祷者。在温柔谦卑这点上,她远远胜过我。

回首,从2009年到至今又是7年,虽然她在深圳,我在北京,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的友情总是在互补和互动中成长……

兰身体一直不太好,记得一次,她发邮件给我:“……我想,我会先于你走。多年来的情绪折磨,已经给我身体留下诸多隐患,也在近年来,逐步呈现。但我内心恐惧之外,更多时候是平静。包括我曾担心不能为父母养老的痛苦,现在也放下了。人生没有什么苦难是不能承受的……”

“我会先于你走”这几个字眼让我重重地震了好久,却久久说不出话来。

前几天,我将小说《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看哭了;我又将电影《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又看哭了。

情于故人重,迹共少年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而在你的故事中,谁是七月,谁又是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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