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原文内容(经典19篇)

浏览

520

作文

404

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 加入清单

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电影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全文共 4070 字

+ 加入清单

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或连续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作品中的内容启发

电影七月安生观后感【篇一】

有多少人像她们一样

同是知己,却为爱同一个男生相爱相杀

杜拉斯曾经说过除非你非常爱这个男人

否则男人都是无法忍受的

所以说

男人忘不掉的是新欢

女人舍不弃的是旧爱

安生和七月十三岁就认识了

关系好到可以摸对方的胸部看发育了没有

七月高中时交往了一个男朋友带给安生看

不羁诱人的安生让家明恍惚了

三角结构开始崩塌

如果我是七月

我尽量不让男友见到闺蜜

不让他们有互留微信和电话的机会

如果我是安生

我会自觉地不提出见闺蜜男友的要求

见了也不会留他任何联系方式

这不就天下太平了吗

其实

周冬雨和安生有很多相似性

我们看外表时

常常以为她只能是安静的七月

而现实的她则是充满个性

甚至是带刺的山楂树的果实

苦涩酸甜

她不是傻白甜

更不是一张白纸

而是将她古灵精怪的一面演绎的淋漓尽致的一面

做演员

磨平了刺就是削掉了精气神

因为某种程度上安生是她内心的一面镜子

是她真正打破静秋的一次尝试

确实这样

安生这个角色给观众感觉是灵动多面的

没有不爱的道理

也有人说

故事是很俗套的青春片

但绝对催人泪下

总会有感动到你的地方

在预料之中也会有惊喜

有句话也想送给大家

别以为自己够坚强,只是那个人还没出现

扰乱你的一池春水,让你猝不及防

三个的故事

呈献给我们残忍的一个世界

两个女孩互相依赖,成为彼此,却又失去彼此

而那个男孩,成了故事的背景。

所以在文章的的最后

问一下大家

如果你能够选择一种生活

七月还是安生

电影七月与安生观后感【篇二】

这乍一看是个交换人生的故事,实际上讲的是一个双重人格的故事。

影片结尾处闪回的时候,大家发现,网络小说中的故事是扭曲过的,小时候砸安全警报的不是小太妹安生,而是内心躁动奔放的乖乖女七月。

《七月和安生》这部小说我并没有读过,但是老婆看完电影后告诉我,这个导演不错,原著没有这么好看,导演和编剧升华了这个故事。

这种故事并不新鲜,不过是两个女人之间的事情,但不同的观众会读出不同的体验,正如鲁迅先生说《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对于《七月和安生》来说,宫斗党看见闺蜜为了一个男人相爱相杀,百合党看到了男人算什么,妹子之间才是真爱,对于在下这样的精神分裂者看来,这部电影就是个精神分裂者的双重人格表演。

七月的代入感很强,因为我自己从小就是这样的孩子,在人前很乖,学习不错,听老师家长的话,对左青龙右白虎杀马特洗剪吹敬而远之,从来都是邻居家教孩子的榜样,其实内心却一直躁动不安,根本不想乖乖听大人的话,也想像那些所谓的“坏孩子”一样满天飞,也想胡作非为到处捣乱,那才是属于青春属于自由的世界啊。

然而,却还得一直假装成乖乖仔,委屈着自己不断服从周围的眼光,服从父母的安排。就像片尾怀孕的七月和安生躺在一张床上说的话:“你根本不会装,装的最高境界就是像我这样,人都看不出我在装。”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和那个夹缝中的男孩子家明毫无关系,他只是七月和安生维系真爱的一根道具,如果从精神分裂双重人格的角度来看,为啥七月爱安生,安生爱七月,因为七月就是安生,安生就是七月,一个人最爱的当然就是自己啦。

七月和安生,不过就是人生选择的问题,有句话俗话叫做:“宁可做了后悔,也不能后悔没做。”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会后悔的,在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们都会回想:“我当时要是下决心走那条路该多好!”七月和安生27岁之前的故事,大抵如此。

七月一直装作乖乖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谈一个优秀靠谱的男朋友,按部就班不急不躁,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在小城镇和爹妈住在一起,无风无浪无波澜渡过一生,其实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白领女性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而安生却一直不安生,世界那么大,她要去看看,青春期的我们都有那样的心思,能从烟圈里看出哲学,能从烫发中看出诗意,能从纹身里看出才情,能从躁动的音乐中听出宇宙大爆炸的声音,我们以为那是天赋,其实只是无处发泄的冲动与荷尔蒙,只是无处安放的青春。

其实这两种人完全可以是一个人,表面上文静安生,内心如七月蝉鸣,谁也不愿意一辈子就这样吧,谁也不愿意一辈子就过一种人生吧,居家小女人也会憧憬世界有多大,太妹浪荡女也会倦鸟思归还。

安生是羡慕七月的,她也想着能够腹有诗书,她也想着能够安安静静地活着,有人疼有人爱,她也想着可以坐下来把别人的故事和自己的故事都写成小说,最后七月消失了,她成了七月。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甚至不是一个百合故事,而是一个人自恋自怜自卑自爱的故事。

最终不是七月过成了安生,也不是安生过成了七月,而是忽然间躁动不安的七月死了,只剩下浪子回头的安生。

或者说——27岁的时候,一个人的前半生死了,开始了她的后半生。

电影七月与安生观后感【篇三】

在看到《七月与安生》即将上映的时候,青葱的时光仿佛被这部影片一点一滴牵扯出来,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但这感觉却熟悉地似乎从未离开。

特意自己去看了这部电影,这是属于自己的一部电影,不应有人打扰。坐在昏暗的电影院里最后一排,心情紧张又期待。旁边来了一对情侣,男生问:“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啊?我肯定会睡着的。”听到这句话,似乎是自己心爱的玩具被人踩了一脚,狠狠瞪了他一眼拿起包挪到了角落的位置。这是心底悄悄开出的花,没人能够打扰它的生长。

当第一句台词响起的时候,眼眶立马就红了。过往的时光扑面而来。高中的时候痴迷安妮宝贝的作品,每逢数学课一定藏在试卷或者作业本下面偷偷看,安妮宝贝的语录足足抄了一个本子。以至于后来的几年写东西很阴郁,以至于一直想活成她笔下穿棉布裙子或是男人宽大仔裤与t恤的样子。

十三月的七月与安生,她们的相遇是命运的选择。

高中的时候遇到了楠,怎么熟识起来的我已然忘记,甚至两人相处的细节我都不记得,只知道遇到她我的灵魂便不再孤单。

遇到她以后,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

高二的时候,和她同桌的日子是最快乐的,一个个梦想也从那时开始发芽生根。仍然记得她从教学楼前的草地上挖来几棵四叶草,种在剪了一半的矿泉水瓶里递给我,我一边嫌弃她脏乎乎的手一边满心欢喜的接过来放到窗台上给它们晒太阳。

七月与安生是形影不离的,大概她们能够填补彼此生命中的空缺。

开班会调座位前班主任说:“有的同学,爱在一起上课聊天的就不要坐到一起了”,然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们一眼,我俩便趴在桌子上看着彼此笑。那时候选择座位还是按照成绩来,我成绩比楠好,便早早地进班坐到原来的位置上,同学想过来坐我旁边我便霸道地说:“楠要坐这,你换个位置”,然后又在班主任无奈的眼光里每天一起做着白日梦。

七月喜欢家明,安生也喜欢家明。

少女心事总是诗,那时候的我和楠都有自己喜欢的人,她看不上我没出息的样子却又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传来一张张纸条;她有喜欢的人我就去找人要qq号,时不时八卦一下有没有进展。年少的恋情总是无疾而终,但难过的时候都庆幸她在身边。直至现在,我都觉得没有人能够配得上她,我不知道两年后、三年后,她会嫁与什么样的男人,只知道对她不好的人我向来都想一巴掌打上去,她值得最好的,forever。

七月说,我不管我就要那样的煤气罐。安生便偷偷钻到店铺里给她找煤气罐,两个人的笑容在橘黄色的灯光下格外好看。

楠说:“下雪天就应该吃冰淇淋”,我说:“那多冷啊”。那年冬天真的下起了鹅毛大雪,“蓝,有人找你”,拖堂的数学老师刚走出教室,坐在窗口的同学就冲我喊。我走出教室看到楠靠在栏杆上,满脸得意的拿着一盒蒙牛三色冰淇淋冲我晃。“快吃,我托人给我送过来的,我都没舍得吃,等你一起呢。”两个人,一人一根小木棒,趴在栏杆上看着雪景吃着冰淇淋,虽然真的很冷但也真的很温暖。

安生离开七月后,时常会写明信片给七月,她过得好与不好,她一如既往的想念她。

高中毕业的时候,我跟楠写的小纸条已经装满了一个铁盒子。她喜欢用正方形的小纸片,用蓝色的水笔,在纸条上写着一个个蓝色的梦。时隔多年,从衣柜里找出来那个铁盒子,仍然能听着音乐把所有的纸条一个个看完,再小心地收起来。她喜欢在右下角落款N和日期,直到现在我写信仍然保持着这个习惯。如果你有收到我的信件,一定是蓝色的笔迹,落款N和日期。别奇怪,这是我亲爱的女孩留给我的礼物。

安生说:“七月,我累了,我能回家吗?”她们互相踩住对方的影子那么多年,她们深知,只要我回头,你一定会在。

楠不喜欢逛街,不喜欢出去玩,好不容易约她在周末的时候陪我逛街,我早早地来到约定的地点。那时候的我们没有手机,只有一个约定。

两点,她没来。

两点半,天空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她仍然没来。

三点,碰到同班同学,“你看到楠了吗?”"没有诶“。

三点半,同学逛了一圈回来了,问我:“蓝,你还在等啊?”

“对啊”

“她可能不会来了,要不要一起回学校?”

“不了,我再等会儿,你先走吧。”

四点,看到她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气喘吁吁地跑来,

“对不起,我堵车了。”

没关系,只要你来,再晚都没关系。

“我都淋湿了,你得请我吃好吃的。”

“好好好,走吧。”

有的时候,安生是七月的影子;有的时候,七月又是安生的影子。

我是个很固执己见的人,却唯独对她的喜好没有抵抗力。她所喜欢的我都喜欢,她的习惯我都保持着,她完不成的梦想我就替她去完成。我真的是个记性差到爆的人,无法一一细数她的喜好,只是这么多年这些习惯已经融到骨子里去了。她一直很喜欢大海,后来我去看了大海,第一时间拍照给她,我想把我所拥有的都分享给她。

她喜欢蓝胖子,我就想把所有蓝胖子周边慢慢买给她。她喜欢蓝色,每个节日我都会买礼物送给她,我不愿她成为一个没有礼物的女孩。

她总是很忙,很努力。

我却一直很漂,不肯安定。

如果说她如七月般安稳,其实我知她心里有着广袤的天地,那么那些来不及实现的野心,那些微乎其微却极其浪漫的梦想,我会一一替她实现,因为我们所拥有的生活是互通的。

电影结束的时候,我脸上还挂满了泪水。看别的电影的时候也会流泪,或是因为情节、或是因为演员,但《七月与安生》是独特的,浮于电影情节之下的是整个青春,是那个骄傲且独特的自己与那个始终心系的女孩。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1631 字

+ 加入清单

欢乐颂》第二季五美的结局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完美的,唯一有争议的可能就是邱莹莹了,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邱莹莹被抛弃,但是最终两人还是结婚了,邱莹莹还辞去了咖啡馆的工作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这让网友非常担心如果再次被抛弃,邱莹莹该如何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其他几位结局相对比较好,安迪虽然未婚先孕,又有一个刁蛮的婆婆,但是对冰雪聪明的安迪来说这都不是事,和小包总幸福的在一起了。而小妖精曲筱绡和赵医生也是修成正果啦。

另外关关在第二季中的性感逆袭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虽然最后还是单身,但是关关却勇于改变了自己。而我们的小美最后和王柏川还是以分手告终,但是后面会有一位高富帅在追求她,一切结果都是在《欢乐颂》第三季揭秘。

电视剧《欢乐颂2》正在持续热播中,精英阶层的安迪有小包总追求,富二代曲筱绡生活恣意,小康之家的邱莹莹和关关有父母疼爱,只有樊胜美仍然被家庭所累,生活在深渊里。《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恋爱,但因为家庭种种原因,结局最终分手,大结局樊胜美和谁在一起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欢乐颂2》的五美结局。赶快来看看吧!

《欢乐颂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结局和谁在一起?

电视剧《欢乐颂》第一季结尾,樊胜美和王柏川来到王柏川家中,王母对着樊胜美细细地打量,盯得樊胜美浑身不自在“小樊,我只有一个儿子,做妈的要求不高,不求儿子出人头地,只求儿子生活舒坦。我刚打听到你的家庭。”“小樊,你这么漂亮,外面大把富翁会帮你养家,我儿子事业才起步,养不起你家。你若跟我儿子,你受委屈,我儿子一辈子苦不到头,两败俱伤,何苦呢。求求你放过我儿子,有什么要求,你跟我提,我尽量满足。”

虽然王柏川父母不同意儿子与樊胜美交往,但是最后他们俩个分手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后面樊胜美哥哥一直需要钱,而她爸爸因中风药费也很贵,王柏川最终承受不了。《欢乐颂2》中樊胜美的追求者,现实生活中的宠妻狂魔《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初见时给人一种俗不可耐,攀附权贵的偏见,随着剧情的推进,你会心疼起蒋欣这个角色的人设。一直被父母兄长拖累,后又被极品渣男曲连杰欺骗感情,好不容易和王柏川走到一起,却不为王柏川母亲善待!

《欢乐颂》小说结局显示,最后樊姐接受了曹律师的爱意(电视剧里没有曹律师,只有陈家康律师,是由陈龙饰演的)。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原因,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房产证加名字问题,因为王柏川担心樊姐家再度出事,导致连着自己不光是赔了钱房,连着自己唯一的一点寄托都付出东流。

所以最后,这两人并没有在一起。樊胜美虽然和王柏川分手,却通过对自我的挖掘成功逼退了其哥嫂的各种“绑架”,还受到了陈律师的青睐。在《欢乐颂2》中,陈龙饰演的陈家康热烈追求蒋欣饰演的樊胜美。

近日,据官方消息《欢乐颂2》已经拍完了,《欢乐颂2》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侯鸿亮制片,简川訸、张开宙执导,刘涛、蒋欣、王子文、杨紫、乔欣、王凯、杨烁、张陆等人主演的都市女性励志电视剧。继第一部之后,继续讲述居住在欢乐颂小区22楼五个性格各异而又相亲相爱的女孩身上所发生的一连串有关友情、爱情、亲情、职场和理想的故事。

最终呢,据《欢乐颂2》小说,安迪因包奕凡有可能迎来新感情,也要面对自身身世及包家内部矛盾带来的新困扰;樊胜美尝试新生活,却仍难摆脱家庭泥淖,对王柏川事事紧逼;曲筱绡与赵医生差距仍存,矛盾不断,曲家看上去稳定的家庭关系其实危机四伏,文静女关雎尔看似一幅乖乖女形象,其实非常有主见,与一个警察一见钟情,但可惜两人最后分开了;傻姑娘邱莹莹与一个理工男相恋,中途因嫌弃其不是处女而分手了。  电视剧中最后与关雎尔相相恋的人不是一个警察,而是一个摇滚青年。至于其他的你们等着看吧,这部电视剧由刘涛、蒋欣、乔欣、王子文、杨烁、杨紫、王凯等主演的《欢乐颂》第二季暂定2017年5月15日首播,6月13日大结局,共55集。影迷们期待吗?

据说:十年修得赵启平,百年修得王柏川,千年修得包奕凡,万年修得谭宗明。你们修炼到第几年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电影七月与安生观后感

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七月安生。这是我在大学期间读过的安妮宝贝。提起安妮宝贝,就会想到那个男孩,林。是的,跟安妮中的男主一样,叫林。

他问我,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是蓝色,我说,那是因为我开始苍老。--之后,在我读起安妮宝贝的书,看到书中类似的对白不禁愕然。现在能回想他的,就是那抹嘴角轻扬淡淡的笑。

电影结束字幕出现的时候,影院的灯还未亮起,似乎也想让大家沉浸在那无言的结局中。七月和安生,谁是谁的影子,谁又过上了谁的生活。生活中多少的猝不及防,或者是我们发现了生活的真相,勇敢地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就能轻易将生活改变了轨迹,颠覆了所有的过往。谁曾想,那位循规蹈矩的乖乖女最后放飞了自己;而安生,递延了七月的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樱花庄小说结局

全文共 872 字

+ 加入清单

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 加入清单

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 加入清单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小说欢乐颂结局

全文共 4260 字

+ 加入清单

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小说欢乐颂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迪顿足,“以暴制暴只会恶性循环。你别以为今天你占优势,你不会永远占优势。”

曲筱绡拿棍指向谢滨,“安迪你不知道那小人吃饭前怎么威胁我,等我回家说给你听,你再评理。你别拦我,我不会让那小人猖狂。谢滨,你有种走出一步,别树荫下躲着。”

关雎尔原本将希望完全寄托在安迪身上,听到这儿,全身抖得糠筛似的,不断地念:“樊姐,樊姐,想想办法啊。”

曹律师在后面有意无意地道:“冲进内场应该不会有人拦,比说话劝和更直接有效。”

却是邱莹莹听在心里,叫一声“啊,我去”,便试图冲进去拦在曲筱绡与谢滨中间,好在她醉得脚步蹒跚,被樊胜美一把抓回来。樊胜美急迫之下,只得打足中气,冲曲筱绡喊话,“小曲,我们22楼的事,都放到22楼解决好不好?我们回家说,只有我们22楼的女孩和家属,我们大家替你评理。如果小谢对不起你,我们扔掉高跟鞋帮你抓住小谢让你揍。好不好?撄”

邱莹莹使不上劲,只能嘴巴出力,“对,曲曲,如果你委屈,我大熊抱等着你。”

“跟你们无关。谢滨,你走出来,有种走出一步,别做缩头乌龟。偿”

樊胜美见曲筱绡没太反抗,忙又紧张地强打笑脸,尽量柔和地道:“曲曲,我们都会用你帮我们时使的菜刀,我们还学会在屁股上雕乌龟。只要你有委屈,我们22楼全压上替你拼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是的,曲曲,我们是好朋友。”邱莹莹使劲捧哏。

“曲曲,家里事家里解决,我们回22楼说话吧。曲曲,曲曲……”樊胜美动之以情,邱莹莹使劲配以“曲曲”,弄得樊胜美后来也觉得直接喊曲曲比说什么话都亲切方便。

“嗷,叫魂啊,烦死了,嗷……”曲筱绡最烦腻死人的以情感人,烦得都不理会谢滨还没走出一步,就双手举棍,尖叫着劈过去。

可谢滨是个会得实战的人,他背靠大树以免偷袭,头顶树荫遮蔽灯光,曲筱绡这一棍子下去,先哗哗打在树叶树枝上,虽是响动了得,却也消解了一大半力气,及至劈上谢滨肩头,已是强弩之末。而那一棍又顺着肩膀擦着手臂下去,更是很难伤到毫毛。谢滨试图躲避后还手,可树枝树叶将棍子的来路硬是扭转了一个大角度,他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上一棍。但一挨之下却是惊讶了,并不怎么疼。他一时没留意到是树叶树枝替他挡了冲击,以为曲筱绡手下留情,只是虚张声势挣个场面好看。见曲筱绡一棍下来人也往前踉跄,便下意识伸手抓住球棍稳住曲筱绡。曲筱绡的朋友们本来长声喝彩,一见形势逆转,纷纷围了上来,瞬时围得铁桶似的。

曲筱绡心里则是清楚,可她试图抽回球棍,却被谢滨牢牢握住。她的力气哪是谢滨的对手。她正试图弃棍重来,却分明听见耳边谢滨道歉,“对不起,我误伤你家。”

“误伤?说得轻巧……”曲筱绡还没说完,赵医生就过来,将曲筱绡拖开几步。

谢滨趁机道:“具体安迪会跟你解释,我们刚才已经谈了很多。我为过去的暴躁道歉。”

赵医生听见了一愣,立刻大声道:“既然你有这个态度,小曲,我们见好就收。曲家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可即使要了你的命也无法弥补损失,我们是理性的人,我们愤怒,所求的无非是你一个态度,你现在认错就行。行了,大家都看到了,请一起做个证。我们散了吧。小曲,我们请朋友们吃夜宵。22楼的朋友,我们未来有时间。”

曲筱绡根本就不想息事宁人,但她被赵医生抱住,无法动弹,只得对谢滨怒目而视。见此,包奕凡也拉安迪过去,包奕凡抱住谢滨,将人拉出包围圈。一边伸手挡开曲筱绡的朋友。“小曲,你请你朋友们别伤到安迪,孕妇,伤不起。小曲。”

曲筱绡郁闷得肝疼,可碍于安迪那大肚子,只能狂躁地尖叫一声:“算了,今晚放过他。你们去找个地方吃夜宵,我立刻赶去。谁都别结账,我来。”说完,她就猛踢赵医生脚跟出气,赵医生痛倒是不痛,但是被曲筱绡踢得抱不住人又站立不稳,索性将曲筱绡抡来抡去地玩儿,曲筱绡哭笑不得,一口咬在赵医生脖子上。赵医生笑道:“咬浅一点是静脉,咬断有救。咬深了是动脉,立刻玩完。曲女侠嘴下留情。”曲筱绡狠狠咬了会儿,“哼,就给你留个牙印,让你明天见不得人。谁让你放走他,你放开我,别看我朋友都走了,我还在。”这一回,赵医生放开了她。

而曲筱绡的朋友们离去前,还是过来对谢滨推推搡搡了几下。包奕凡护着谢滨,但也擒住谢滨的手脚,总算没再加剧冲突。可他们站的地方正是樊胜美他们一窝人面前,一窝人的眼睛都看着谢滨,谢滨无地自容。如此窝囊,令他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候是人小无能为力,而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众女眼中的怜悯,尤其是关雎尔的。

可樊胜美断然一声爆喝:“小谢真好汉!”

包奕凡立刻醒悟,改抱为搂,亲热地道:“兄弟真功夫,好涵养。佩服,佩服。就是嘛,当着大伙儿面让女孩子一马,递个面子,还不是为了女朋友。兄弟以后一定也是跟我一样,对老婆二十四孝。”

谢滨憋着一肚子话没法说,身后又有安迪开心地道:“小谢,真为你开心,不容易欸。我熬到回国才慢慢学会退一步开阔天空,肯吃一点亏。这滋味不好受,回家千万找个娱乐散散心。我刚才真怕你们斗起来。”

谢滨无奈,只得违心地道:“是小曲没用力,她那一棍子打下来跟痒痒挠似的轻。”

安迪笑道:“小曲这小坏蛋大原则倒是从不会错,道理还是讲的,只是经常歪理太多,让人头痛。”

曲筱绡闻言赶过来暴跳,“我是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啊啊……”

赵医生赶来搂住曲筱绡道:“我早知道你肯定这么说,可不得不揭穿你一下……”

“对,像你这种从小混江湖,往人屁股雕乌龟手起刀落的,出招讲的是快恨准,我们知道你拿捏得好分寸啦。”包奕凡笑嘻嘻地补充,可他还没说完,脚面就挨了曲筱绡一脚,只得鬼哭狼嚎地跳开揉脚,可始终不离谢滨太远,与谢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樊胜美一肚子的笑话,可就是不敢对曲筱绡说,怕遭反噬。还是安迪笑道:“瞧,这一脚就是标准的快恨准。”

于是樊胜美扭头对谢滨道:“你们两个搭档得珠联璧合,反应神速,要不是你们解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们私下做了手脚,暗度了陈仓。真让人欣慰。”

谢滨此时才弄清楚,曲筱绡那一棍不是对他手下留情,而应该真是被树叶挡住。然而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了。而周围诸人又何尝不知,但大家充满好意,有些是为了他,有些是为了曲筱绡,都拼了命地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反而死死坐实了他们两个互谅互让,大有天朝外交风范。谢滨忍下一个又一个的声明,可忍不住看向曲筱绡,曲筱绡也怒容满面地看他,两人在昏暗的路灯光里对视得火花四射。然而曲筱绡也知道现下再无法扑腾起来,她一怒之下,转身对赵医生老拳伺候,此人正是始作俑者,枕边人最坏事。当然,她打到赵医生身上雨点般的拳头,才是真正做了手脚的花拳。邱莹莹笑得大呼小叫,觉得他们2203自己人打自己人,她看得特痛快。

安迪由衷地笑着,对樊胜美道:“都挺好的。”

樊胜美偷偷冲关雎尔努嘴。安迪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关雎尔。安迪忙向包奕凡比画,包奕凡领悟过来,一瘸一拐地跳到谢滨身边,笑道:“兄弟,男人是不是主动点儿?女朋友真不要了?”

谢滨却正看向安迪,见安迪脸上挂着坦荡真纯的笑容,在捏喝醉的邱莹莹的鼻子,他也不禁微微一咧嘴,似乎是笑。他对包奕凡道:“呵呵,没脸见人。”

“无论如何,得有个交代。对了,我找时间会跟你原单位打个招呼。以前误会,多有得罪。”

“呵呵,不用了。请帮我谢谢安迪开解。她现在的快乐心情对我是最大的说服力,希望我有一天也能。”

“她今天非常高兴,你也开解了她。你也别妄自菲薄,你已经走出最关键一步,就冲你今天有实力拼个你死我活的境况下肯吐血忍让,你已经学会放下。你会有那一天的。但有句心里话,说出来供你一哂:机关或者大机构的工作环境无法张扬人性,未必对你有利。”

谢滨一愣,看着如此真诚的富二代滑头商人包奕凡久久无语。

关雎尔等打架结束,便一言不发,挂在樊胜美身边低头看鞋子。但她怎能不关注周围的一举一动,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地上穿插的合影,在在扰乱她的心神。可那条她熟悉的影子,始终没往她这边挪动。

反而曲筱绡揍完了赵医生,跳过来严肃地问安迪:“谢滨说他已经跟你解释了?他到底怎么解释,他有没有说怎么威胁我?”

安迪不愿撒谎,只得道:“你自己去问他。”

“擦,早知他骗我,骗我解散弟兄们。有数了。大奸雄,能屈能伸哈,刘备。臭安迪你别揪我头发。”可安迪揪她一小撮头发的效果很好,直接就阻止了曲筱绡一怒之下再袭谢滨的冲动,她狠狠看了谢滨一眼,但一鼓作气,再鼓而衰,现在已经不再是痛扁谢滨的好时机了。她一张怒脸刷地印到傻笑的邱莹莹面前,本想吓邱莹莹,不料邱莹莹反而哈哈大笑,觉得好玩,曲筱绡心里好生没意思。

安迪道:“我们回去了吧?安排一下车位,我们车只能坐两个人。曹律师,得辛苦你了。”

曹律师立刻道:“正等你捉差。樊小姐和关小姐都我送吧。谢兄也一起走吗?”

赵医生笑道:“咱小破车,任务最重,载新娘子。”

谢滨却道:“我不顺路,自己打个车。小关,回头见。”谢滨说完,便与在场男人们握别,撩起长腿走了。

谢滨才转身,关雎尔便趴在樊胜美肩头,泣不成声。安迪看见,走过来伸手搭上关雎尔的肩头,不知说什么才好,与樊胜美一起扶起关雎尔。她另一只手还拖着曲筱绡,但曲筱绡翻个白眼,和身挂到安迪手臂上,显得她才是跟安迪更亲密。

包奕凡招呼大家去停车场,樊胜美和安迪辛苦地拖起三位妹妹,挤挤挨挨地先走了。后面,赵医生扶起已打瞌睡的应勤,与包奕凡一起架着应勤走。包奕凡跟赵医生道:“我本来反对安迪结婚后还住22楼,房子不够大。”

赵医生笑道:“我本来以为曲曲安心扎根22楼是权宜之计,骗了她爸妈就搬走。”

两人越过应勤的头顶相视一笑,包奕凡忍不住笑道:“不知道她们几个以后怎么发落那个岳西。”

“连曲曲都同化了,个把岳西更不在话下。”

曹律师插嘴:“做22楼的家属似乎也很不错。”

赵、包都笑,“贿赂我们。”

曲筱绡走到一半,听口袋里手机提示短信,摸出来一看,竟是谢滨来的。她看着内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刚与大学老师通话,谈成一份新工作,不久我将随远洋货轮出海。我去看大海。”曲筱绡将手机翻来翻去,忽然意识到,这是朋友夺来交给她的关雎尔的手机,她连忙击鼓传花似的将手机传给安迪。

安迪已经听到曲筱绡大声读短信,还没反应过来呢,手机已经到手。她将手机转交关雎尔,看着关雎尔的眼泪洒满手机屏。樊胜美与安迪对视叹息。只有曲筱绡抬头朝夜空微笑,她无忧矣。

然而他们都没停一下脚步,他们穿过马路,拐过大楼,继续向前走着。路灯像魔术师的手,将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扁。但再高明的魔术师都无法将五个人的身影分开,五个人的身影连成一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云画的月光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

朴宝剑饰演的男主角李英,是朝鲜第23代国王纯祖的长子,内心孤独,个性冷漠,眼神像利剑一样冰冷犀利,仿佛一眼就能看穿别人的心思。挑剔又苛刻,每件事都要求完美,无法容忍一点失误。自幼被失眠困扰,19岁起代替恶病缠身的父亲听政,在宫中与罗恩再次相见,虽然努力克制,但心却总想着罗恩,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因为一个男人而感到高兴。

金裕贞饰演的女主角洪罗恩,是逆贼之女,女性问题咨询专家,懂事起就是女扮男装,妈妈告诉她只有那样才能活下去,虽然总怀着恢复女人身份的期待,但还是像男子一样长大了。每天靠为人们解决各种男女之事赚钱,因客人拜托而与李英意外相识,阴差阳错的以为李英喜欢的是男人。为筹钱救活妹妹而答应了判内侍府事进宫的要求,也因此与李英再次相遇。

最后,李英娶了洪罗恩,还有了两个孩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红高粱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918 字

+ 加入清单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创作过程:

《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融合了多种混乱的异质,最终通过一种强烈的刺激来塑造时代背景,从民间的角度给读者再现了抗日战争的年代,展现的是一种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像他所说的:"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就是在这片充满梦幻与神奇,浪漫与纯真,充满生命力的土地上,展现出壮美的画面:站立着无边无际凄婉可人的、激荡着爱情波浪的红高粱;款款流动着的墨水河;伴随着螃蟹散发出的腥甜。高密东北乡的壮美画面对应着作者开阔、宏大、丰满、艳丽、血腥的语言。莫言用这种语言追述了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叙述者以及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时候的那场华丽的战役,表现出细腻独特的生命体验。

小说结局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熊熊的大火在高梁地上燃烧着,仿佛在诉说这片土地上充满着生命力的传奇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2376 字

+ 加入清单

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 加入清单

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74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是改编自匪我思存的同名小说,由柠萌影业、柠萌悦心和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吴锦源执导,刘恺威、郑爽领衔主演的电视剧。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剧情简介

康熙八年,鳌拜被擒,声势浩大的余党清剿随之开始。忠臣阿布鼐受冤遭受灭门之灾,年仅十岁的幼女良儿目睹全家被屠,侥幸逃脱。逃亡路上偶遇少年康熙,两人在不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经历生死之劫,彼此留下深刻印象,更许下再次见面的约定。而后良儿投奔表哥纳兰容若,却意外失忆。容若为保护良儿为其改名卫琳琅,留在府中照顾。时光荏苒,容若与琳琅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笃深,但纳兰明珠忌惮琳琅身份引来祸患,偷偷把她送入宫中为婢[1]。

琳琅本以为此生就这样在深宫中寂寂而终,康熙的出现扰乱了她的生活,而她与容若的重逢也让她燃起了希望。康熙认出琳琅就是当年自己魂牵梦萦的少女,千方百计要让她记起昔日约定,而容若却暗中费劲心思要带她远走高飞。一个是霸道帝王,一个是青梅竹马,两人交错的进攻和示爱,让琳琅措手不及,左右为难。就在康熙对琳琅情根深种之时,才发现琳琅是好兄弟容若的心上人,欲忍痛割爱,成全二人,却连番被命运捉弄,一错再错。经历重重波折,琳琅终看清自己心意,爱上康熙,以为可以开始享受爱情的甜蜜,却在此时恢复了记忆。一边是血海深仇,一边是痴心爱人,琳琅无法抉择,一直潜伏在宫中的亲哥哥长庆此时现身相认,逼迫琳琅为家族报仇......

《寂寞空庭春欲晚》演员表:

刘恺威 饰 小玄子

佟丽娅 饰 卫琳琅

袁 弘 饰 纳兰性德

发行公司: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

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剧情简介

康熙十八年春------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

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

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

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情错……

康熙十八年春,皇帝前往保定行围。

是晚随驾的御前侍卫纳兰容若,听皇帝吹奏一曲铁簧《月出》,大营远处有人以箫相和。

纳兰听出吹箫之人是自己籍没入宫的表妹琳琅,情不自禁神色中略有流露。

皇帝遂命裕亲王福全去寻找这名吹箫的宫女,意欲赏赐给纳兰。

不想福全认出琳琅就是皇帝倾心之女子,私下移花接木,另择他人指婚给纳兰,并将琳琅派至御前当差。

待皇帝对琳琅情根深种时,方知她即是纳兰的表妹……

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

全文共 12976 字

+ 加入清单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蜗居小说原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欢迎阅读。

第二天一大早,宋没去上班,直接去了海藻那里。海藻还在睡觉。保姆在厅里打扫卫生。宋思明进屋后对保姆说:“阿姨,麻烦你去附近超市给我买这些回来。”说完递给保姆一张清单。保姆出去了。

宋思明悄悄走进卧室,用手指温柔地抚摸海藻的脸庞,海藻眯着眼开始笑了,睁开眼睛,忽闪忽闪长睫毛,吻了吻宋的手指。

宋思明说:“海藻,你躺着,听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可能要出个长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里有一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任何时候有需要,就用这笔钱。”

海藻眯缝着眼,温柔地说:“你去哪儿?带着我一块儿。我不要一个人呆着。”

宋用手指在她的脸蛋上划着弧线说:“我暂时不走,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先放在你这里交代清楚,免得你遇到问题抓瞎。你记着,这笔钱,是你和孩子未来生活的费用,你要保管好,不要乱花,要有计划。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问你要这笔钱,你都不要拿出来。这笔钱,别人是追查不到的。这个身份证与我们都毫无瓜葛,会很安全。记住,任何人问你要,你都不要拿出来,听见了吗?”

海藻有些疑惑了,觉得这话听得怪怪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会照顾我们母子一辈子吗?那现在干吗把未来的钱都给我们?”说完坐起来打开存折一看,吓得捂上嘴巴:“啊!这么多!你!你!你肯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不要!你要给我说清楚。”海藻把存折塞回去。

宋依旧保持温柔到醉人的微笑,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说着自己:“是的,海藻,我很抱歉。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们。这就是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之一。我只是怕万一,也许哪天我出车祸了,也许哪天我突然发病了,没给你留下任何东西,你们怎么生活呢?这就算防患于未然吧!没事最好,有事我也放心了。”

海藻听了,抱着宋的胳膊说:“一大早的说这些,不吉利。你不会有事的。你这是新爸爸综合征,孕期紧张。”

宋不再跟她纠缠,说:“收好,不要放这里,你最好交给海萍保管。我走了。”

“你去哪儿?”

“上班。”

Mark与海萍在上课。Mark说:“我下个星期要回美国一趟,办一些事情,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课要暂停一段。”

海萍笑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不会把你的时间排上其他课的。”

Mark赶紧摇摇手说:“No no,我知道你现在是非常popular的老师,这个院子里,你已经赫赫有名了,等着上课的人排队。你没必要等我。我回来会另找时间跟你学的。不必担心。对了,你先生最近怎么样了?”

“他很好。他现在在做自己的生意,又可以在家带孩子,又有收入,不过越来越忙了。”

“真高兴看到你们能发展成为今天这样。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现在,我想应该可以说了。其实,当初你先生的事,我告诉了宋,他想办法把你先生弄出来的。但当时他不允许我说,非要让我说是我做的。我坚持不过他。”

海萍理解地笑了笑说:“是的,我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帮助我,陪伴我。我想,在你走以前,请你吃顿晚饭。”

Mark笑着说:“你先生一起去吗?”

“就我们俩。他要在家带孩子。”

“哦?他不会怀疑?我看上次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他的眼睛像会喷火的龙一样。”

“怕什么?一起吃晚饭,又不是一起吃早饭。”海萍诡秘一笑。

Mark哈哈大笑说:“是的,要是他看见那时候咱们一起吃早饭的样子,我就更说不清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个坏名声。”

海萍也大笑起来,过后认真地握住Mark的手说:“Mark,你是正人君子,非常少见。”

海萍陪着母亲来到海藻的家。海藻一开门,看见母亲,吓得差点把门又关上。海萍妈自己推门进来,在整套房子里转了一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这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感慨万千地说:“房子,这房子啊!”

海藻跟在后面不敢出声。

海萍妈看了一圈,连厨房的冰箱都打开看过了,然后对海藻说:“要自己多保重。任何时候,你都是妈的女儿,只要妈还在,天就不会塌下来。我明天就回去了。你们姐妹俩,要互相多照应点。尤其是海萍,海藻我就交给你了。”说完叹口气迈出门去。

海萍把一包东西递给海藻说:“妈这两天做的。你收好。”

海藻赶紧进卧室,把存折拿出来,身份证也夹进去,交给海萍说:“这个,你替我保管着。有需要我会去找你。一定要保管好。”海萍低头看一眼,神色大变,但还是没说话,收进口袋里。想想觉得不踏实,又掏出来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我走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海萍转身去追母亲。

海藻打开包一看,是一件母亲亲手缝的肚兜和婴儿小褂儿。

Mark和海萍在一家中餐厅的落地窗前共进晚餐。Mark说:“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very China了吗?我喜欢吃中国菜,喜欢在非常喧闹的餐厅里,灯火通明,提高音量说话还听不清,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真诚,有一种热情。”海萍笑着摇摇头说:“Mark,你是门外汉,不知其间的机密暗道。你只看到表面的繁荣却不能体会内里的辛酸。你看他们在桌上举杯换盏,谈笑风生,其实不一定就是好伙伴。你看那桌,那个女人,笑得很勉强,却又不得不敬酒,这就是中国的商场文化。你要做的生意,其实都是在饭桌上解决。办公室走的是形式而已。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功夫在诗外’。你要做的事情,要经过千回百转最终才能达成心愿。”

Mark笑着冲海萍一举杯说:“中国有许多玄妙的东西都是我们不懂的。比方说针灸,比方说谦虚。但很多东西又是世界共通的。你所说的这种商场文化,在美国也许不以吃饭喝酒的形式出现,但却也存在。和你学习这么久,我总觉得你太悲观了,你总在说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我这个门外汉的体会完全不同。你说,你们国家虽然发展很快,但缺点和不足明显,而我却说,这个国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却充满了希望。我想,这就是东西方人的表述方法的不同。同一个意思,你们会吝于赞美,而我们会比较奔放。”

海萍笑笑说:“你不懂。中国有句话叫爱之深,责之切。这个国家因为是我的,我觉得自己对一切都负有责任,我期望她更好。我可以批评她,你不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的国家如何如何糟糕,我会掉头就走并将你拉进黑名单。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在你面前说我的祖国这样那样的缺点,我就真的觉得她不好。幸亏你不附和我,否则我们会吵起来。我们现在这样的状况,就叫统一的和谐。对了,你怎么突然要回去?”

“哦!一个朋友托我回去办点事情,另外也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

“大约回去多久?”

“看情况,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

“这么久!我会想念你。”

Mark大笑说:“你现在已经很美国风格了!在中国,通常女人不会说想念男人。”

海萍腼腆一笑说:“我是纯洁的想念。”

“海萍,你打算这一辈子就当中文老师吗?”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

“我是想,等过一段时间,能不能找个投资人开一所中文学校?专门教老外中文的学校?我看目前这样的学校在中国还没有。应该是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好啊!我是建议你,要做就做个大的学校,不仅教中文,英文也教。我看,以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与美国的大学接轨了。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高中生可以通过考试,报考美国的大学。我想,教育这块大蛋糕,利润非凡,美国没道理不赚这笔钱。以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不多,能负担起美国大学学费的人少,出去的大多是拿奖学金,现在,我想应该有不少中国人可以负担起美国的学费了。而且,中国又是每家都一个孩子,舍得往教育里花钱。这条路,我看好!你的投资人里,算我一个!”

“啊?投资人里?我没想搞个集团啊!我就想开个以我名义命名的教室,先从小的做起。”

“呵呵,现在的生意,都要求集团化,规模化。如果能做大,还是尽量大些。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这次回去也多方寻求一下,看有没有人愿意投资,如果有的话,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运转起来了。”

“哎呀!太谢谢你了!这顿饭请的,原来最终是我收获呀!”

“你是我的老师,中国最讲究尊师了,我怎么可能让你请客?你能够赏光与我共进晚餐,不是早餐,我就已经很荣幸了,你不要与我争,等你的学校开办起来的那天,你再请我吃饭。”说完,Mark招来服务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上。

陈寺福敲门进了宋思明的办公室。

“你现在到这里来干什么?没事你老实呆着。”宋思明有些恼怒。

“就是……就是有事。”

“哦?什么事?”

“呃……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重不重要,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什么事?”

“那个那个,火灾的当晚,放火的那小子把打火机落在火场了,没找到。后来案子平了,他告诉过我,但我看他都出来了,想没什么大事,就没告诉你。现在他又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

宋思明大怒:“你干的好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连犯罪的天赋都没有,我当初怎么选上你这个二百五!为什么不早说?!”说完立刻打电话给沈大律师:“你去打听打听关于纵火工具的事情,看当时发案的时候,公安局那边有没有找到什么。”

沈大律师果断答复:“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做意外案件辩护的。如果有,当时我就把那东西给解决了。”

“可我现在怀疑,他们大约是找到什么新的物证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了又抓?你能不能……”

“我这就去。”

宋思明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吩咐陈寺福:“你去老李那里探探话,看看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里,要跑在公安局的前面。”

“可是大哥,你不是把公安那边摆平了吗?”

“那是和平时期。现在人人自危的时候,谁都想撇清干系。还有,现在办这个案子的一组,不是我们线上的了,我完全不可能介入。今天这个局面,都是你这个蠢材害的!”

“如果……如果老李那里真有什么的话,我怎么办?”

“现在你来问我怎么办?你早这么听话就好了!不惜一切代价搞到手。”

“不惜一切代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否则你我以后就在牢里会面了。”

海藻给宋思明打电话:“你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了。不要我们母子了吗?”

宋思明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海藻郁闷地放下电话。

那边,市长问:“谢行长那里需要多少钱?”

“缺口大。他不仅仅是我们调的这些。他还挪了一大笔在美股市场上做股票,在听到风声以后平仓套现了,一个大缺口没补上。”

“到底多大的缺口?”

“听说,得上20亿。”

市长一拍桌子:“胆子太大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就是替他补上我们这边的3亿,那个窟窿也抹不平的。到时候一出事,他肯定得把这边给咬出来!”

宋不说话。

“你再去打探消息,看他那边情况如何?”

正说着,宋的手机响了,宋接听后一言不发,很快挂机:“谢行长被双gui了。”

市长皱着眉头一副天即将塌的表情。“你的那个陈寺福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消息。但我想,没消息就意味着坏消息。否则,应该是有消息才对。”

“呼啦啦大厦将倾啊!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唉!”

“那我们现在……”

“现在……只有等着。”

“您要不给老领导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顺便探听一下有什么风声。”

市长拿起电话拨过去,光有铃声响,没有接。

“不接。不妙啊!”

海萍给海藻去电话:“我今天有事情,不能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改天?”

海藻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你为什么从不叫那个宋思明陪你?他要的孩子,他口口声声说负责,为什么从没见他的人影?甚至没跟我们父母有个交代?”

“姐,他这段时间很忙,没空。”

“海藻,我真替你担忧。你今天先去,我明天一早去看你。”

海藻一个人在妇幼医院的贵宾室等候产检。这里等候的人并不多,个个都挺着骄傲的大肚子,旁边有丈夫贴身呵护,只有海藻是由保姆跟着。“这是我自作自受。”海藻内心里想。她也很渴望有个男人在这种时刻特别关爱自己,每天嘘寒问暖,关心孩子的成长,并分享所有的快乐时光。可是,这个男人这段时间简直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连声音都吝啬给予。海藻心里打鼓,他是不是反悔了?开始在找机会脱身呢?我得跟他好好谈谈。

海藻在产检过后,拨通了宋思明的电话:“检查过了,医生说,是个男孩儿,非常清楚的小鸡鸡,像个小海螺一样竖着。你高兴吗?”

电话那头的宋思明答:“高兴。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一会儿给你去电话。”

“我不要你一会儿!我完全听不出你的高兴。你在敷衍我。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请你告诉我,现在还来得及!”

“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事,等会儿联络你。”

“你今天晚上,能陪陪我吗?我好孤独啊!”

“我挂了。”宋思明果断挂了电话,他的对面,坐着沈大律师,“这个案子,我接不了了,你换个人。我自己已经身陷其中。”

宋思明沉吟:“他们……对你……”

“我能感觉出。所有的角度都插不进,都是闭门羹。情况很糟糕。陈寺福那边有没有消息?”

宋点燃一支烟,像瘾君子那样猛吸几口,半晌才回:“没动静。我都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怕他要是在局子里我给他电话是自找麻烦。我随他去了。”

海藻等到夜里,都没有消息。宋思明并没有打电话来。

第二天早上,海萍带着欢欢过来,欢欢直往海藻身上扑,海藻和海萍都赶紧拦着。海萍观察着海藻说:“你脸色不好,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还肿着,是哭了还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海藻把头转过去逗欢欢,然后说了一句:“孕期荷尔蒙作怪,情绪波动。”

“人家怀孕都高高兴兴的,你波动什么?是不是宋对你不好?”

“他怎么可能对我不好,把下半辈子要用的钱都交给我了。”

“给你钱就是对你好?他这两天来看过你没有?”

“他这段时间非常忙。”

“哼,海藻,如果我没猜错,他这是拿钱在买他后半生官路的清白。他与你是人钱两清了。你呀,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你有什么打算?”

海藻低头看自己已经鼓鼓的肚皮说:“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不知道。”

海萍坐过来,抱住海藻的肩膀说:“海藻啊!你依旧很坚决地要生下这个孩子吗?尽管孩子的父亲已经打算把你们抛弃了?你不再考虑考虑?”

海藻的眼眶红了,她说:“孩子都动了,踢我呢!”

“你如果一时心慈,搞不好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了。以后,你的眼前,每一分每一秒,你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在你眼前晃动,逃不开,挣不脱。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再等等,等到他亲口说出他不要我的时候,我再决定。”

宋思明回到家里,家里冷清得很,妻子连电视机都没开,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宋思明把包放下,转身到女儿房间里去看看。

“萱萱啊,你最近学习如何?”

“爸爸,你一张口就是我学习如何学习如何,你难道没话跟我说了吗?”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才觉察到,我与你平时沟通得太少了,以至于和你的谈话只有寥寥几句,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你感兴趣的,什么是你爱听的。那么,你愿意跟爸爸说说,你喜欢什么吗?”

萱萱人精似的叹口气说:“我也觉得跟你沟通有障碍。你要么不跟我说话,一说就得袒露心扉。要说我的兴趣爱好呢,过程非常漫长而复杂,你肯定坐不下来听。要说我感兴趣的呢,你又不感兴趣。何必勉强我们俩在这硬坐着呢?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宋思明有些难过,女儿已经离自己这么远了,而自己竟没有发现。

“萱萱呀,爸爸的失误,工作太忙了,忽略了你的成长。而时间一旦过去了,是无法弥补的。爸爸希望你,无论将来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都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也许,爸爸不能带给你荣耀,但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可以争取到荣耀。你这一生道路还很漫长。爸爸希望你不要迷失了自己,要把握自己,不受外界干扰,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并坚持到底。明白吗?”

“爸爸,你这话说的,怎么像临别赠言啊!等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再教导我也不迟。”

“我是怕,也许以后等你需要爸爸帮助的时候,爸爸帮不了你。所以……”

“我不会运气这么差吧?你帮人办事都帮一辈子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你就帮不了了?去睡吧你!我还要做功课呢!”女儿开始把宋思明往外轰。

陈寺福突然给宋思明打了个电话:“如果我猜得没错,打火机应该在老李手里。我问他话的时候,他心虚到不敢看我的眼。TNND,所有的好处他都得到了,还留这一手,想以后讹诈?大哥,看样子,他是不会主动交给我们了,怎么办?”

宋思明正在某会议厅,原本是不该接电话的,一看是陈,忍不住就打开了,听完陈的话,答非所问地说:“我时间很紧,不能送你,你就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陈寺福掐了手里的烟,站在小区的拐角盯着四楼老李家的阳台看:“他妈的,早知道今天要穿墙入室,把那套一楼的给他就好了!”

夜里,陈寺福爬上六楼,掀开顶楼的盖子,爬上去,找到老李家的位置,下脚试探了一下,觉得不稳妥,又轻轻敲了敲下水管,恶狠狠地嘀咕一句:“房子啊,真不能自己造。要是不是自己选的材料,也不至于这么后怕了。早知道今天要爬这管子,当初选个最结实的该多好!TNND,没害上别人却害了自己。希望明天早上不要被人发现自己冰冷地躺在一楼的地面上。”拴了根绳子在七楼顶的钩子上和自己的腰间,轻轻蹭着水管往下爬。

海萍推推苏淳说:“什么声音,你听见没有?北边儿。”

“睡吧,有什么声音啊,顶多是只猫。儿子就在旁边,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陈寺福轻轻一纵跳到四楼的北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黑丝袜把头套起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掏出块手绢把鼻子以下扎起来,然后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阳台,轻轻翻进去,又穿过厨房,客厅,犹豫了半天,用钥匙打开了主卧室的门。透过窗外的月光,依稀可辨床上躺着两个人。陈寺福随手拔出刀子,架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间,低声暗喝:“你老实把我要的东西交出来,大家相安无事!”(50)

大结局

床上的人突然坐起来,一把掀掉他的蒙面手巾,床另一边的人打开床头灯,竟然是两个警察!那个脖子上被架着刀的警察看着陈寺福的黑袜套脸笑了:“陈老板,你无论怎么盖,我怎么还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呢?”

另一名女警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枪冲陈寺福晃了晃说:“放下你的刀。”

陈寺福彻底傻在那里,根本一动不动。警察轻轻一推,就把他的刀给推开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说:“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啊?”

陈寺福本能地伸手把打火机夺了过去,警察却并不争抢。“这是不是你要的啊?”警察戏谑地问。

“不是这个颜色。”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的。你要的那个,我现在带你去看。”说完一翻身敏捷跃起,一把就擒住陈寺福,扭过他的臂膀上了手铐。

陈寺福一到公安局,同案犯指着他说:“就是他,是他指使我干的。我是受胁迫!”

陈寺福立刻瘫软,马上带着哭腔就说:“不是我,不是我,是宋思明让我干的。我受他胁迫。”

海藻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宋思明自那天早上交给她500万后,就再没现身过。头几天打电话过去,他总是敷衍自己,三两句就挂断,这两天再打去,只要一见是自己的号码,他就直接掐掉。

回头想想,她与宋思明之间,除了那些隽永的刻画在心头的床笫之欢外,还剩下什么?

海藻的肚子,一天天鼓出来,盖都盖不住。那个孩子正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出来的一天,昭告天下:“我是一段孽缘的产物!”没有父亲,在产床上挣扎的时候,无人陪伴。这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周六,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时刻,海藻挺着肚子在街头快跑。她跑不动了,只能说是快走,想甩掉身前脑后一切。终于,走累了,人乏了。她站在橱窗前驻足,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

迎面而来的是小贝!只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那眉眼,那神态,活似大半年前的海藻。两个人挤着肩膀挎着胳膊前行,小贝的身上背着女孩儿的大手袋。小贝全然没有注意到街边憔悴黯然、蓬头乱发、身材走形、满脸雀斑的海藻默默注视着他。小贝停下脚步,当街剥了个板栗送进女孩儿的嘴里,然后笑着摸摸她脑袋。那个女孩亲昵地扬起脸,在小贝的脸庞上轻轻啄了一下,两人搂抱着笑奔而去。

海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篇被姐姐批为矫情的文章,那个女人一圈世界周游下来,回到当初爱人的家做客。那个曾经深爱自己的男人,将曾经属于自己的鱼眼睛夹给他现在的妻子。那一刻,女人如海藻般泪流满面。

无论是姐姐,还是海藻,当初都不能理解鱼眼的珍贵。

而仅仅半年,小贝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儿,小贝像爱自己那样爱她疼她,把属于自己的板栗塞进她的口中。

“属于我的眼睛,丢失了。”海藻沿着橱窗费力地蹲下,蒙住头开始无声流泪。肩头耸动得叫人无法承担。街头的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行色匆匆,无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哭够了,海藻擦擦眼睛,下定决心,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拨通了宋思明的手机。仅一声,宋思明就拾起电话。依旧那么磁性的“喂”,如第一次海藻拨通他的电话一般。突然,宋思明的女儿在电话里喊:“爸!过来给外婆照相!”

海藻一声不吭,把电话挂掉,将一块钱扔在报摊上。

宋思明带着疑惑挂了电话,过去与老婆女儿和丈母娘拍全家福。这是宋思明自己要求的,在他的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不安。也许,这样全家团聚的日子不多了。

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楚的苦涩,感觉柔肠寸断。拍完照,他躲进女儿的房间给刚才的号码回拨过去:“喂,请问刚才是谁打这个电话?”“刚才?哪个刚才?这里是公话亭,这里一共五部电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宋思明若有所思地将电话挂断。

周日的晚上,宋思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用无比抱歉的声音告诉老婆:“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老婆转身问:“什么事?”

“我怕,也许,就这两天,时间不多了。本来,我拜托给谁,都不该拜托给你。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一辈子我能够信任的人,托付的人,就只有你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和我之间,你还需要绕弯子吗?”

“我……我很难启齿。”

“你是想跟我说她吧?”

“呃……是。”

“那你还是不要拜托了。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可是,她怀孕了。是个男孩儿。”

老婆突然没声音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是我自己造的孽,孩子是无辜的。万一……我不得善终,万一,她不愿意抚养那个孩子,你……能不能……这个孩子是我们宋家唯一的男丁了。”

老婆冷冷哼了一声说:“这话,你该告诉你的父母。因为,不久以后,也许我也改嫁了。连萱萱都改名换姓了。”

宋思明不做声。过了好半天,宋思明从胸腔中发出一声长叹说:“对不起。谢谢你。”两人各自转身不再说话。

星期一一大早,老婆等宋思明一出门,就翻箱倒箧,把那一大提包拎出来,在手里一掂量就知道少了不少。打开一查,勃然大怒,立刻打电话给葫芦的老婆孙丽:“上次那个女的,你知道她住哪吗?”

“哪个女的?”

“你不要跟我装糊涂,就是宋思明的那个。”

“我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公司找她?”

“她怀孕了。”

对方沉默半天,说:“你到底还是知道了。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沈律师。他应该知道她的住处。上次,我听胖子说,沈把他堂姐介绍过去当保姆。”

宋太迅速收线,再拨沈律师手机:“我问你,你堂姐住哪儿?”

“哪个堂姐?我有好多啊!”

“别绕了,我说的是那个伺候大肚子的堂姐。”

“啊?啊!她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大肚子?”

“我有急事。我不是去兴师问罪的,现在都在火山口上了,你以为我有那心情?宋昨天晚上给我交代后事了,今天我一查,他收的钱少了一半,这就够要他的命了。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她要是聪明,赶紧把钱拿回来,宋若能逃得过,大家都好过。我认真求你。跟你这么多年朋友,你不会现在眼看着萱萱没爸爸吧?”?

沈在那边不说话。

“沈醒国!你要是不说,我这就给你老婆打电话,把你在吴江路的小窝说出去!”

这招狠,沈二话不说就招了。“那个,那个,她住华山路×幢×号。”

宋太放下电话打车而去,班都不上了。宋太不顾警卫阻拦,丢下一句:“我是×幢×号的朋友。”径直上了楼。海藻一开门,意外发现是宋太。

宋太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上下打量着海藻,推开门直接走了进去,保姆听见海藻的惊呼,赶紧从厨房跑出来问:“你是谁?你找谁?”

宋太笑眯眯地看着保姆说:“你是沈律师的堂姐吧?我是他好朋友。我是宋思明的太太。这里没你事了。你先出去转转。”保姆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海藻不说话。

“你要不要我给沈律师打个电话,让你确认一下?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我找她有别的事。”

海藻开口吩咐说:“阿姨,你先下去转转。一会儿我会去找你。”

宋太依旧各屋参观,包括那张豪华的欧陆风情雕花床。宋太的心如响鼓般重锤不止,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下那种刺透心扉的痛。就在这张床上,宋思明和这个女人光着身子滚来滚去。就在这张床上,两个恬不知耻的人还造出了个孩子。宋太如果手里有把刀,她真想一刀捅在那个耀眼的,长着小鸡鸡的肚子上。

宋太再转头盯着海藻看,直勾勾地盯着海藻的肚子。海藻的心有点发毛,不禁双手捂住肚子。宋太自来熟地招呼海藻:“坐!别老站着,累。”说完自己坐在餐桌旁。

她细细抚摸着实木的纹路,那种哑光的暗红色,散发着贵族气质,是她多少次经过橱窗想买而抑制住冲动的款式。曾经,她和宋思明路过“达芬奇”的时候,她隔着玻璃,指着耀眼吊顶灯下的这张桌子说:“我多么希望自己住在宽敞的屋子里,厅里放上这张餐桌。”这张停留在她梦里的桌子,现在就在她的手下散发着幽幽雅雅的光。她梦中宽敞的客厅,和梦中陪伴她的男人,一直在享受着侵略着剥夺着她的梦。

而这里,这个女人,住着这样豪华的屋子,是她卖了自己妈的房子自己弟弟的房子换来的!

宋太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住那种刺伤。这简直像案板上垂死的鱼一样,被人将鳞片一片一片剥掉,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痛不堪忍。

她依旧保持着沉着的面容和淡定的微笑,在惊慌颤抖不知所措的海藻面前,坦然得叫人害怕。

“我今天来,是来问你要一样东西。我不说你也知道是什么。那个500万。”

海藻一句话都不说,站着发抖。

“我既然知道这里,能跑到这里来,就表示他什么都告诉我了。我和你照了两次面儿,第一次我就告诉过你,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可惜,你并没把我的忠告放心上。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偷人呢?难道做之前没想过,这不会有好结果的吗?”

海藻在宋太近乎鞭打的戏弄声中抖到快站不住了,她不得不后退一步靠在装饰柜上。

“这笔钱呢,是我给他的。女人嘛,不要太不善良。你既然跟了他,好歹也算我们家家谱里不入名但却担个分的,叫什么呢?侍妾?随伴?妾都算不上。妾好歹还要过个门儿呢!就算陪睡吧!比外头招个女人总强点儿,至少不带病。我跟他说,既然陪睡一场,钱总要丢两个的。哪怕就是嫖,那也不能白嫖啊!嫖也要有嫖品,就好像赌博一样。而且出手大方点儿,方显自己身价。这钱,我出得起。”宋太顺手在红木桌子上敲了敲。又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一把。

海藻快晕过去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站着不倒,不在宋太的嘲弄中被践踏成泡沫。海藻的脸色已经白得比纸还难看了。

“不过呢,今天早上,他改主意了。他让我过来,把这笔钱拿走。算来算去,你实在不值这点钞票。他是不愿意再见到你了,所以,只好我出面。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是他老婆,就得替他料理后事,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过,要钱回去,这还真是头一遭,可能你是最不值的一个吧?”

海藻的肚子被孩子狠狠踢了一脚。

“钱呢,你最好快点拿出来。我们还有别的用处。”宋太斜眼看看海藻,二郎腿翘啊翘,显得特别不屑,又像逗弄一只小鸡一样。

藻已经蹲在地上了,既不看宋太,也不回答。

“钱呢?嗯?快说!你不要等我失去耐心!”宋太被海藻的一声不吭给激怒了,忍不住拍桌而起。

海藻抱着肚子,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宋太终于由狂怒到失去理智。人最可恨的不是流泪争吵动手打架,而是以沉默应对一切,这让你发狂。宋太一步一步逼近,一把把海藻从地上揪起来,上去扇了她一个巴掌说:“钱呢!钱呢!把钱还给我!”

海藻死死抱住肚子,闭上眼睛不说话。宋太拽着海藻的头发将她的头按在柜子上撞啊撞:“要不是你,我们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要不是你他怎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要不是你!!!!”宋太发疯地捶打海藻,海藻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喊:“救命啊!!!!”

海藻的声音刺激了宋太,她拽住海藻的胸和背用力丢向装饰柜,装饰柜上的东西全砸了下来,花瓶、水晶盘一样一样掉在海藻的身上肚子上。宋太临走指着地上的海藻说:“你活该的下场!”然后摔门而去。

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一会儿,血从身底缓缓流了出来。海藻一摸下身,慌了,颤抖着低声喊:“姐!姐!阿姨……阿姨……”她试图想动弹,一动,下身热血涌出,她吓得已经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救命……救命……”声音微弱得听都听不见。很快,她就昏了过去。

阿姨一进门,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沈律师:“哎呀……海藻……海藻……她……死了!”

沈律师一听坏事儿,刚才他就一直不断给宋思明打电话,手机也好,办公室也好全部不通。

“你在那里守着!我马上就到!不要离开。”沈说完就拨120急救电话,然后自己开着车向宋思明的办公室奔去。

宋思明正在三楼会议室开会。今天的会议气氛非比寻常。沈律师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冲里面的宋思明使了个眼色。宋有些头皮发麻,赶快起身出去。

“海藻出事了!今天早上,你太太给我打了个电话要了海藻的地址。我没办法。结果……”

宋马上紧张起来:“她现在在哪儿?”

“刚才我来你这里以前拨的120,当时她在家。”

“我现在往她那里奔,你替我打听她现在在什么医院,一旦打听到,马上给我消息。”说完抓起沈律师手里的钥匙就奔下楼去,直冲到车前,踩足油门冲出大院。

坐在车里监视的便衣警察用步话机低声通知:“2号突然冲出大楼,驾车离去,情况突变,怎么办?”

“是不是走漏了风声?”

“不知道。有可能,5号刚才跟他交头接耳了一会儿。”

“提前抓捕!不要让他逃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命令的声音。

三个便衣两辆车紧跟着宋思明。

宋思明的车在大街上狂奔。

后面两辆车紧随。在闹市中上演片中才有的场景。“挂警灯!”一位警察在遇见绿灯转黄的时刻果断命令。

宋思明的手机响了,是沈律师的电话:“在红星妇幼保健医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

宋思明被后面的车追得无处可去,绕开市中心以后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寻找摆脱的机会。可是两辆呼啸的警车夹着他让他无可逃避。在被逼无奈之下,宋猛一打方向盘,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逆道而驶,与警车迎面撞去。警车被逼迫着分向两边撞向路边的护栏。宋杀出一条血路逆向往市区红星医院方向飞驰。

转弯口上,一辆重型集装箱载货车正露半个头。

宋思明无可躲避地撞了上去,一片轰鸣。

等两辆警车赶到的时候,血流满地,零件玻璃散落在公路上。集装箱车的司机也是满头血地从车里爬出来说: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他他他……”

警察将宋思明从车里拖出来,宋的嘴角挂着血,脸上全是玻璃茬,喉咙里呼呼冒着血泡,眼珠一个挂在眼眶外面。

“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发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首?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发的Email。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小说《老九门》内容介绍

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内容介绍

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中多次提及了老九门,但却未深入的介绍他们的故事与传说。三叔在《老九门》中重新揭示了盗墓笔记中有关老九门的秘密和这九个盗墓家族的背景。

老九门是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贼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

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他路可以走。------出自《吴邪的私家笔记》

盗墓笔记老九门分别是指上三门、平三门、下三门上三门:1、张大佛爷(张启山)后代:董灿(化名)张起灵

2、二月红后代:有三个儿子 ,教过陈皮阿四、小花(解雨臣)

3、半截李后代:李四地(猜测)平三门:

4、陈皮阿四后代:陈文锦

5、吴老狗(狗五爷)后代: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吴邪

6、黑背老六后代:老九门中唯一一个无后代下三门:

7、霍仙姑 (七姑娘)后代:霍玲霍秀秀

8、齐铁嘴后代:黑瞎子(猜测)、齐羽(后根据《盗墓笔记老九门之奇门八算》可见齐羽就是他自己,详见齐羽)

9、解九爷后代:解连环,小花的父亲小花(解雨臣)另外,出现在西沙考古活动中的人张起灵,李四地,陈文锦,吴三省,霍玲,齐羽,解连环,姓氏分别是"张、李、陈、吴、霍、齐、解"跟老九门的姓氏完全相符,这不会只是个偶然……

作者介绍:

南派三叔,本名徐磊,男,浙江人,现居杭州。被称为中国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家,激荡想象力剧情的推崇者,著有《盗墓笔记》系列、《大漠苍狼》、《怒江之战》等,并主持南派小说堂会,策划多部畅销作品。现居杭州。 他的《盗墓笔记》系列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全文共 449 字

+ 加入清单

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小说疯狂天后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95 字

+ 加入清单

疯狂天后》电视剧正在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女尊题材,这是第一部可以播出的女尊剧情,剧情中男子还可以怀孕。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小说结局

天后董意最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只有一个月,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 加入清单

《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