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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三篇(优秀20篇)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可到了最后,不仅孩子没当上狼王,两自己的性命都赔上的一个故事。下面是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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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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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寒假时间,我读了一本鲁迅的散文集——《朝夕拾》,里面的文章有很多:“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但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读着这些语句,我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鲁迅,在百草园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的童年真是有趣!我们的童年也一样有趣。

还记得我上七年级时,妈妈带我去她的同事家,到午饭时间了,我尝了尝第一道菜,好淡,然后把自己的感受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弄得大人很是尴尬,最后一道菜上来时,总算合口味了,但总觉得缺点什么,于是就说:“要是再放点木耳就好了!”当时阿姨只是微笑说:“我知道你的口味了,下次来给你做好吃的。”我也跟着笑。现在回想起来,年幼的我是多么天真啊。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回味我们的童年,发现处处是风景,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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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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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我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背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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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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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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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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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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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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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巴掌童话》,让我知道了做一个品德高尚人从那儿开始做起。张秋生爷爷用小小童话故事加上生动、有趣的语言和丰富的想象力,让我及时发现自已不足的地方,也让我在快乐的阅读中明白了许多道理。例如生活中要勤劳,怎样才能让我们保持清洁卫生;做事情要虚心,怎样才能找到更多的好朋友等。。。。。。其中有一个小故事《奇古拉国王的故事》,对我在学习上有很大的启发,它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奇古拉的国王,在儿童节来临时,想送礼物给孩子们,于是他在诏书里写上了准备送给孩子们的礼物,由于国王小时候不听老师的话,不爱读书,所以他在诏书中一连写了五个错别字,被孩子们笑称为“别字大王”,后来国王在老师的教导下,勇于承认缺点,并及时订正了错别字。最后,得到了小朋友们的欢迎。看到这里,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听从老师的教导,认真学习。有缺点,要勇于承认,并努力改正,这样才会有进步。

在看到犀牛爷爷和浣熊小弟作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是糊里糊涂,丢三落四地过日子,另一个是爱干净,有条有理的过日子。让你不知不觉中选择自已的方向。

我还陶醉在这奇妙的童话故事。你如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快来读一下,一定会让你感受到生活的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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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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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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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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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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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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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简爱》时,当时也只是粗浅的看了一点,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是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的人。她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她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简长大了。

作为一个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简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罗切斯特在简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我曾经看到有一个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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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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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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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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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它有很多的好朋友,有:狗汪汪、猫咪咪,还有白兔姐妹。

笨笨猪很笨,但是它过得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上,它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也救了生日上所有的动物。它睡觉时打呼噜像在打雷,居然吓跑了想吃掉小兔子的大灰狼。它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让老鼠改掉好吃懒做的坏毛病,它鼓励老鼠去啃书,轻而易举的让老鼠学习了知识。

你们看,这就是聪明的笨笨猪。笨笨猪给别人带来了快乐,所以笨笨猪也很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是多么可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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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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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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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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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工的少平,被亲戚羞辱,驱赶出门之后,他的内心很受感触,:“少平想起他做活的那家人,对他的情义。他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友爱并不在于是否是亲戚。是的,小时候,我们常常把亲戚这两个字,看得多么美好和重要,一旦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我们便很快知道,亲戚,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设法沾光,沾不成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也常常是亲戚造成的。生活,同样会告诉你,亲戚往往不如朋友朋友对你真诚。

见鬼去吧,亲戚......”四娃子对这段话,深有体会,尤其是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清楚地知道一句话:穷人没有个富亲戚。但是达官贵人们朋友却是多于牛毛。是啊,贵人门前,络绎不绝,踩塌门槛,穷人门前,门可罗雀,死气沉沉。那些在小时候,说起哪个富豪亲戚时,那种无知的自豪,到逐渐长大,才明白,亲戚,往往是现实而陌生的。

亲戚,这个只因为有点亲属血缘关系绑定出来的衍生物,如若你是贫穷人家,去走动富豪亲戚,人家会觉得你是否有求人家,外人看来,你是否攀附人家。富豪亲戚,又不想落得富得出油,吝啬不愿帮扶的话语,况且,所交之友都是达官贵人,一个农民贫困潦倒,经常上门,也难免出洋相,坏了家风,索性也走的疏远些。穷人这边却自以为是地,以为亲戚念及情义,会互相帮扶,可以沾光,直到碰到一鼻子灰,恼羞成怒,反而破口大骂,亲戚的种种不仁不义,似乎亲戚不帮忙就该天打雷劈。

那些无知的孩子啊,长大之后,有事需要帮忙的,也是找那些玩的交心的朋友,亲戚,此刻,显得异常的陌生。四娃子,小时候每年元宵上演的黄梅戏:“没钱叫三斤狗,有钱叫三伯公,”那个时候,不懂的`什么意思,慢慢长大,才明白,这叫世态炎凉,叫现实,也叫弱肉强食的社会。可是这些东西,从远古时代到至今,这些微妙的“规定”在每个人心里自觉地遵守起来。

怀有大志的人们,立志一定要出人头地,风风光光地让贵族亲戚看得起,殊不知,这些也是自己和自己斗气的做法罢了,只要活的舒服自在,过好自己的光景,无须去和别人对比,四娃子一个朋友对她说过一句话,“我立志出人头地,并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我不想被虚荣者心态的人说。

娃子,这个坎坎坷坷,一路走来的农村乡娃,都说农村家的娃早当家,是的,她的心智,比那些城市中的同学,要成熟高一个leve,她清楚地知道,很多生意在应酬里红灯酒绿,很多交情要在聚会里觥筹交错,很多关系要在黑暗中大礼相送。她都明白,却学不会这些功夫,更或者说,还没有那个能力。平凡,不代表平庸,简单不代表随便,在她的世界,不想随泼逐流,只有你需求的东西越简单,你的世界才越平和。而平静来自内心,无须向外而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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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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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里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漫画书,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的有趣生活。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大好时机》这幅漫画故事。

一天父与子家中不小心失火,火势越来越大,房子里被烧得一片彤红,你与子为了自己的财产,拼命的把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搬出去,父亲正好把儿子的书包也带了出来。

儿子看见父亲把自己的书包带了出来,就想:如果我把书包都烧了,不用不用再念书了?!现在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儿子赶紧拿出语文书和数学书,趁父亲又跑回家搬东西时,立刻跑到窗旁,准备把书扔进火海。

儿子刚把书扔进火海,父亲就跑了出来,父亲说:“你为什么要把书扔了,书可是精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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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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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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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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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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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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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年幼时常听大人们提起,却不明白他是谁,欲知他的身世,柯达人们总是说你还小不懂的。初中时了解到了他,他的身世如此悲惨,但也获得了许多名号、荣誉。并且他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而《童年》也正是他写的一本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看完后我不禁想到了自我的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包括大家的童年估计都是充满了欢乐的,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如此残酷,他也成为了如此了得的人,我感到很是敬佩。高尔基早年丧父,一向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过着贫困的生活。然而他并没有抱怨过,而是努力的学习,长大后想要孝敬妈妈,这点我也是很佩服的。此书记载了高尔基凄惨的童年的故事,里面夹着一些苦涩,和做人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很庆幸自我生在了这个充满人道的社会主义国家,那里没有伤人的鞭子,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那里的人们善良、团结、充满爱心。走进书香四溢的学校,成为一名莘莘学子,开心的迎来充实的一天。学校里教师们热心的传授给我们知识,我们如同一个个树苗在这个平和的社会里渐渐长大。让我们珍惜此刻吧,珍惜每一秒,长大后回报这个人道的国家。让书中亲人朋友间勾心斗角的事永远不要变成现实,让这个人道主义的国家一向延续吧。

我们也将要向高尔基学习,古人说的好:“见贤思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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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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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暇时间,我读了《皮皮鲁传》。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皮皮鲁传》分几大部分,第一部分《皮皮鲁传》。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坐二踢脚飞上了天,从一朵云朵上拨快了“地球之钟”,当他再一次回到地球的时候,发现地球上的一切都在沉睡。第二天,人们都在梦游,皮皮鲁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后来,皮皮鲁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他历经磨难,再一次坐上二踢脚飞上了天,把“地球之钟”复原,这才让地球上的一切恢复了原样,人们又按部就班的生活和工作。通过这一部分,让我知道了做人不可以逞能,逞能的后果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别人。比如说皮皮鲁,不光害了自己,还伤害了整个地球人。

第二部分《红塔乐园》,文中讲的是皮皮鲁和他的一些同学来到了苏宇家,他看到可以把人变大变小的“神奇喷雾剂”,决定搞一次探索,第二天,大家都拿来了“探索工具”,有积木、橡皮泥……于是,他们把自己都喷上“缩小药水”,转眼之间,他们都变得和火柴棍一样大,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探索,在探索中,他们经历了很多的磨难,但最终,经过他们的努力困难都被一一克服了,经历磨难的同时,他们也不忘快乐,他们搞过一些恶作剧,整得别人苦笑不得。从这部分的内容里让我学会了做人要有探索和乐观精神。

除了这两部分,还有《幻影号》、《闪电!闪电!》……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每次读书我都能从书中学到许多的知识,懂得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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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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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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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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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日记好几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笑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里面的主要内容:这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冬天!伴着阵阵梅花的清香,我和虎皮猫的孩子们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我们的四个小宝贝——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四个模样,却一样可爱!在这个格外寒冷的季节,我、虎皮猫、杜真子、马小跳,还有我那神秘的“熊猫表格”,都精心地呵护?小猫们,期盼着他们快快长大。然而,突如其来的厄运,还是在寒风中降临了……

我的感受是: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虎皮猫是一位好妈妈,她深深的爱着她的孩子,直到永远。她用自己的爱在呵护着、保护着她的孩子。天下每一位父母都是这样深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我们天下的孩子也应该用自己的爱来孝敬养育我们一生的父母,来回报那份用再多金钱也买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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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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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阅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思?卡罗尔写的,里面讲述了爱丽丝无意中做了一场梦。她在梦境里看到一只穿背心、身带怀表,会说话的小兔子,于是她就追上去并跟着掉进了兔子洞。原来兔子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吃一样东西就会长高,变矮,或者变成其它东西。爱丽丝遇到了渡渡鸟、毛毛虫、小老鼠、三月兔、帽匠、睡鼠、鹰头狮、素甲鱼、红心王后,红心国王等等,并发生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有趣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在陌生的环境里,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小孩一样害怕,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还打开了一扇小门进入花园,开始她的奇幻之旅。面对爱砍人头的王后,我以为她会害怕,然而她很勇敢而且富有正义,在王后准备砍掉三个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把园丁藏在身边的一个花盆里,让士兵找不到他们而救下了园丁......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位善良、勇敢、乐观,勇于尝试的小女孩。她的品质感染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做个善良、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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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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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朝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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