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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三篇(热门20篇)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叫做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可到了最后,不仅孩子没当上狼王,两自己的性命都赔上的一个故事。下面是关于狼王梦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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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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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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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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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

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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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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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己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己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让他自己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己的父亲跟自己原来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有趣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可以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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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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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作者是鲁迅,在上个学期中我们深度了解了他。《朝花夕拾》并没有满篇的好词佳句,却能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一个以笔为武器,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鲁迅笔下写出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形象,鲁迅用不同方式写出了人物的性格。

读《朝花夕拾》,我也真正领悟到,儿时的鲁迅拥有一颗丰富而且向往美好的心灵正而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让故事变得僵硬。以致与许多年后当鲁迅回忆起童年在故乡的有趣的事和童年玩耍的地方,哪怕是其中的一件不起眼的小树,不起眼的小草,或是一颗不起眼的树,都在鲁迅的童年中依旧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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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秦佳怡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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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本《皮皮鲁传》。还是老师推荐的呢!果然很好看。

里面介绍了主人公皮皮鲁由于太调皮,用好多的二踢脚做成炮弹,把自己送上了天。然后呢,又在天上改变了地球的时钟。结果回到地球以后,发现人们的生活全乱套了,原因都是自己太调皮引起的。皮皮鲁有了很大的内疚感。决定用自己的行动去弥补过失。可是他却由此开始了很多的奇遇。比如奇特的运动会,尽然是比赛磕瓜子。最后皮皮鲁明白了,原来人们都是在梦游啊!

最后皮皮鲁经过努力终于让地球恢复了正常。这可是我读过的想象力最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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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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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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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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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地合上《父与子》这本书,为父与子的一些行为感到好笑,同时也有一份感动。虽然我与书中的人物告别了,但书中用漫画所陈述的事情,却让我留恋不已,它带给我欢笑,也带给我很多思考。

《父与子》是本系列漫画书,因为它没有文字,只有一幅幅小巧的图画,所以看时只能去想象,去领会。说实话,当我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觉得这书不怎么好看,可爸爸总是叫我看看,我只好捧着书东一页西一页地翻。渐渐地,书中幽默可爱的父子俩吸引了我。翻开书,第一个小故事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真是太搞笑了,讲了儿子不会做作业,父亲去教他,可全教错了,第二天,老师拿着作业本来打那位父亲的屁股,“哈哈哈”我笑得牙齿都快掉了,都做父亲了,还被人打屁股,真是太好笑了,让他也知道被打屁股是什么滋味。《忍无可忍》又让我感动得差点掉下了眼泪,故事讲了一个大个子人总欺负那位父亲,可父亲都忍了,但大个子人竟然为了好玩弄破了他儿子心爱的气球,父亲终于忍无可忍,把那坏人打得落荒而逃。漫画书中的每一个小故事都流露着浓浓的父子情深 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 的父亲,尽管他也和书中的父亲一样有缺点,并不完美,可他对我的爱决不不必漫画书上的父亲少,面对着这深厚的父爱,我又能对父亲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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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王若婉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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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看过《寄小读者》里的一篇文章,感受很深,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能有机会拜读完全本的《寄小读者》,真是太好了。

冰心所写的《寄小读者》里面的表面内容是与小读者的通讯,实际上是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和对祖国的怀念。像日记但比日记深刻,似散文但比散文具体。

书中谈文学,对文学诗词信手掂来;谈生活,娓娓道来,似老友促膝长谈;写景色,信笔勾勒,便跃然纸上。

冰心的文章,有着独特的风格,但不是谁都能模仿的了的。因为有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只有自己先感动了,才能感动你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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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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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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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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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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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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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拾读书笔记1

往事犹如一颗颗润泽饱满的珍珠散落在记忆的长河中,我小心将它们拾起放入人生的背篓。携几朵娇媚的花儿,飘逸出来的是一阵馨香。。。。。。

——题记

鲁迅,可谓是众所周知的人物,还记得第一次接触他的文章是在初一的课本中,直到现在仍清清楚楚的记得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他在整篇文章中不断流露出他对百草园无忧无虑日子的怀念。与百草园的虫子朋友们弹奏着一曲又一曲悠扬的自然圆舞曲,你听——“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大抵也就是伴着圆舞曲度过的吧。

踏入鲁迅先生童年的回忆,如同正在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内心的那份对自然的热爱,对童年自由快乐天真无邪的生活的无限向往。一时间,幼年鲁迅的形象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趁着寿镜吾老先生的不留神,钻入百草园采花摘果,与同伴捕鸟。。。。。。在三味书屋中,寿镜吾老先生虽有不少规矩和严厉的教悔,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如黄金般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童年,同样惹人怀念的时光。

不知是谁高声喊了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现实。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轻轻合上书,在这飘逸出的馨香中回味着回味着。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朝花夕拾》,这本书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他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昨天为作业和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以前,以前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3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在鲁迅童年的生活里,除了有个让他开阔眼界的百草园,还有个让他难以忘怀的长妈妈。这里记载着他与长妈妈生活的点滴往事,有长妈妈对他的批评教育,有他对长妈妈的不满,有长妈妈带来的《山海经》的感动于欣喜。这一点一滴到最后都凝聚成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无限感激与思念。

生活中,有很多像长妈妈一样带给我们感动和恩惠的人,父母、老师、朋友,他们都会在不知不觉中留给我们许多美好的回忆。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和感恩,珍惜生活中对自己重要的人,不要等到只留下回忆时才知道后悔。

读《朝花夕拾》,我们感受到鲁迅在百草园中的无限乐趣,也感受到他与长妈妈的深厚感情。我也从文章中体会着生命的乐趣和意义,感悟着生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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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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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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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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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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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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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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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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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之作,夏洛蒂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创作了这本著作。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女简·爱的经历。在她年幼时,父母双亡。她被寄养在舅舅家,在舅舅去世后,她受尽了舅母的虐待。后来被送进了一所孤儿院,她在这里受尽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她在孤儿院学习了六年,任教两年,厌倦了那里的生活,她就去了桑菲尔德庄园给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当家庭教师。后来她与庄园主罗切斯特相爱,几经周折,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这个故事中,简受尽了生活的折磨与苦难,她几次想要放弃希望,又几次勇敢度过难关,我们要学习简爱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在生活中,我的性格非常内向和胆小,我有时还不敢自己去买东西,需要他人的帮助。老师也总在给我的评价中写要多在课堂上发言,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变得外向和开朗。只要努力,没有什么做不成的事,永远不要放弃希望,这就是《简爱》所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推荐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你也可以从书中各有特点的人物和变化曲折的事件中,明白这个道理,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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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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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这六十多年来,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这才是我们给祖国母亲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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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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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里面讲了从前有个很富有的人家有个女儿,她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他的父亲不久就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 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受难了。给她穿灰色的旧外套,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

国王要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一个选美大赛,谁最漂亮王子就娶她,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但是灰姑娘也很想去参加舞会,她后妈阻止她去。可是小鸟朋友给了灰姑娘一套金银制成的礼服和一双光亮的丝制舞鞋,灰姑娘马上变成高雅、漂亮姑娘了。在舞会上王子跟灰姑娘跳起舞来,王子很喜欢灰姑娘。并娶了灰姑娘做他的王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她的内心是不是心地善良,好心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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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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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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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童年》读书笔记三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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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我就想温室中的花朵一样,从未受过任何打击。但并不是所有人的童年都那么快乐,今天我从书店买下了《童年》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伟大的作家,文学家,教育家高尔基,这本书继续了他的童年。高尔基幼年时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她的母亲整天以泪洗面,跟高尔基最亲近的人就是他的外婆,他的外婆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她整天逗着高尔基笑。高尔基的家里十分贫穷,虽然家里贫穷,但是他还是专心致志的学习。由于家里穷,她的母亲让他去打工,有时候,他会用打工的钱自己在一个小摊上买本旧书,然后,自己偷偷地蹲在一个小角落里看起书来,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几年后,她的母亲和外婆都去世了,但他还是专心致志地学习。之后他的外公让他出去谋生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道: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居然能成为苏联乃至整个世界的著名的作家,他靠的是什么?是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生活的贫困与亲人的离去并没有阻挡高尔基对学习的热爱,他依然是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生活在如此贫困的家庭也能够不断认真的学习,而我们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们更要抓紧时间学习。其实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生活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走向成功的精神,高尔基不正是如此吗?

高尔基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走向成功,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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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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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里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漫画书,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的有趣生活。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大好时机》这幅漫画故事。

一天父与子家中不小心失火,火势越来越大,房子里被烧得一片彤红,你与子为了自己的财产,拼命的把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搬出去,父亲正好把儿子的书包也带了出来。

儿子看见父亲把自己的书包带了出来,就想:如果我把书包都烧了,不用不用再念书了?!现在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儿子赶紧拿出语文书和数学书,趁父亲又跑回家搬东西时,立刻跑到窗旁,准备把书扔进火海。

儿子刚把书扔进火海,父亲就跑了出来,父亲说:“你为什么要把书扔了,书可是精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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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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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潮湿的沼泽中仍然追求神圣无比的生命以及爱情,玛格丽特便是如此。我们无法批判她的对与错,即便是错她也承受了无法与爱人长久的惩罚。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她在恶劣的环境下毅然追求的态度,还有她为爱人所放弃的尊严乃至生命。

在红灯绿酒的巴黎,玛格丽特生活所迫,开始了卖笑生活。之后患上肺病而做了某伯爵的干女儿。在一次客人来访时与阿尔芒邂逅,经过后来的交往便因为阿尔芒真挚的爱情而放弃了巴黎的社交生活,与阿尔芒同居乡间。

阿尔芒在玛格丽特醉生梦死的时候拯救了她,玛格丽特满足了阿尔芒情感上的欲望。如果事情就此了结,最好不过。而命运并非我们所想的那样一帆风顺。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儿子的前程,玛格丽特被迫返回巴黎重操旧业。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恨而死。玛格丽特是悲哀的,她的爱情不被肯定,她的好心不被理解。玛格丽特,你是否后悔?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追悔莫及。我是讨厌阿尔芒的,因为他连对爱人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因为他对玛格丽特的爱仅限于得不到便伤害,他太自私。

爱情是神圣的不可触及的,尽管对爱情向往却深知我还小我什么都不懂,可是对于背叛却厌恶至极,所以惧怕伤害不去涉足。玛格丽特是心目中爱情的象征,因为爱所以放弃,哪怕结果遍体鳞伤。对于阿尔芒,他至少让我知道,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我无法为谁改变命运,只好为玛格丽特,为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悲惨恋情表示同情。

那朵茶花般的女子,在黑暗深处,散发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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