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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经典20篇】

梭罗在书中详尽地描述了他在瓦尔登湖湖畔一片再生林中度过两年又两月的生活以及期间他的许多思考。下面是相关的读书笔记,快来围观吧。这里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借书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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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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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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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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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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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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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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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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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蒋旭

妈妈做好了晚饭,爸爸想吃饭,就指着说:“你都把饭给做好了,还不可以吃吗?”妈妈说:“你先把儿子叫过来,再来吃。”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一看儿子在看一本,爸爸心里很好奇,心想: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

爸爸愣了一会说:“别看了,吃饭去,吃完饭再看。”儿子走了之后,爸爸把书合上后,看到封面,原来这是一本《父与子》,是著名作家写的书。爸爸又翻开了书趴在地上看起了书,儿子、妈妈在餐桌那里等着爸爸,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来。

妈妈走到儿子房间门外,原来爸爸在看刚才儿子看的书,爸爸在看书时,妈妈走近,爸爸说:“你也来看这本《父与子》吧!”爸爸、妈妈都在看这本书,儿子也走进了房间里,爸爸妈妈也叫儿子看这本书,现在一家三口都在看这一本书。爸爸、妈妈和儿子看完了书才想起来还有饭没有吃呢!

等一家三口走到客厅时,饭已经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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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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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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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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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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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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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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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心爱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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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它不像金子那样贵重,不像玫瑰那样美丽,也不像鸟儿那样讨人喜爱,更不像文具那样用途多端。可它,既朴实无华,又蕴含着无限的知识,没错,它就是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但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还是我的朋友,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都会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去细细品味书这杯蕴含着人生道理的香茶,等我被茶的味道所吸引,烦恼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它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像《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等,我都看过。

书不但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老师”,书里面有无穷的知识,即使这个“老师”不会说话,我也受益匪浅。每当我考试考都得不好,灰心丧气的时候,书的那几个标题就像是它的眼睛,望着我,鼓励着我:“没关系,一次考试不代表什么,下次加油!”当我考好了沾沾自喜时,它又好像在说:“不要骄傲”。

书还让我知道了许多诗词,如《将进酒》《春江花月夜》《沁园春》……

书还让我了解到古人的智慧是多么地厉害……

书带给我的知识主要有几方面:军事、古文、历史、童话……

我要感谢作家,没有作家写作品,就没有我的好朋友、好“老师”,书!

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爱护书籍吧,因为它是知识的源泉,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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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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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晗冰,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我有许多爱好比如:下棋,画画,做手工,看,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有一次,很晚了,我还在看书,突然,妈妈大叫一声:“你不要看了,快洗澡,你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洗澡了。(这里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早有准备,事先把一本书放在了洗澡的地方)我奔向洗澡室,准备好洗澡的东西后,妈妈笑眯眯的和我说:“冰冰,现在是夏天了,妈妈建议你泡澡比较好,这样你会很舒服。”我想;泡澡?对了,如果泡澡还可以睡着,如果再加上看书那该有多舒服啊!”我连连点头,表示同意妈妈的建议。、开始泡澡了,我放好水,跳进浴缸,哇,好爽啊!随后,我把浴帘拉上,又拿起书开始看起来了。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40分钟过去了,这时听见妈妈在叫:“冰冰,你好了没有?”说着,妈妈就拉开了浴帘,就说:“你书哪来的,怎么在洗澡的时候还看书?真是个小书虫!”说着就把书给我没收了。

你看我像一个小书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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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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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有人说书是山,而我们则是默默攀登的人,一步一步走向书顶。在此之间会有很多路口等着我们,只要你认真细读这本书你就可以找到最简单的一条路走上“山顶”,这座“山”只要你细细品读就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宝库。

我大约在四、五岁左右就与书结交成朋友,并且我每天都会细细品读它,别看“我对朋友”这么好其实呀,我不会保护它,我常常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让它“粉身碎骨”了,记得它被我打的最惨的一次是把它的厚厚“外衣”扯了四五张。别看我调皮,告诉你们吧我那时的学习可比现在好好几倍呢。所以我也在那时被同学们起了一个响亮的绰号“打书成才者”,那时的我既生气又羞愧,然后我从那时起,发誓不再和我的朋友打架了,不过也巧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把一本书的角打下来过了。

书不只需要保护,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和感悟它,这才是读书的真谛。对书我们要有一种份虔诚的心态才可以,因为它会因为我们的态度而选择是否应该完成我们的期盼。读书的过程就像一位虔诚的信教徒去朝拜佛祖一样,需要百分百的虔诚和毅力,才能得以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就是书的力量,书的魅力,书的独一无二和它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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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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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曰:一日无,百事荒芜。正如陈寿所说,我也正是这样,如果一天不看书,就会感觉生活中好像缺了一样东西,浑身不自在。所以,我愿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书,就像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每当我心情郁闷时,只要一打开书,我郁闷的心情便会抛到九霄云外。主人公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丝细线,紧紧地系在我的心间,让我去倾听他们心里的诉说,细细地体会他们的言行。每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每当我看到感动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

书,还是一位良师。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写作难题,平时书里的好词佳句在我心里像潮水一般涌来。脑海里总有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的句子,笔也好象自己会写字,止也止不住,停也停不下来。这就是书的伟大功劳。

书,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也是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还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良师。如果我认为生命排名第一,那么书一定紧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为书笑过,为书感动过生活中的太多太多,都沉浸在书在书的世界里,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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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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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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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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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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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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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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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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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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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和父母共读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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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古文道:少年读,如日出之阳;中年读书,如日中之光;老年读书,如炳烛之明。阅读,伴我成长。与家长共读,更是勾起我温馨的记忆。

我经常看到父母带着妹妹读绘本,有时妹妹也会奶声奶气得叫哥哥读给她听。妹妹虽然很小,但是听得格外认真。他们告诉我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坚持跟我一起读书,睡前读书是从未间断过的。

后来长大一些后,我记得他们经常带着我去书店,我拿上书就盘腿而坐,呆上半天或者一天的时间。后来认识的字多了,看的书就更多了。家里的书也多了起来,我发现母亲在买书这件事上跟买衣服一样爽快大方。那时候,除了上学写作业,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阅读,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系列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小说……

上了初中,我得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部手机。我放下了书,那段时光只有关于手机的记忆,读书变得很少,亲子阅读少之又少,自然与父母的沟通都减少了。重新拉近我与母亲距离的人,是东野圭吾。也许是继承了母亲身上喜欢刺激喜欢侦探推理小说的基因,我喜欢上了他的书。通过作者的书,我能找到一个全新的自我。刚开始,我被有点恐怖、暴力、血腥的精彩剧情吸引。

后来无意间聊天发现妈妈也很迷东野圭吾,我就把书推荐给她,特别期待她对书的看法。后来,在一起的探讨中,我发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太浅尝辄止,我的注意力还局限在打杀的剧情,还有比较暴力的内容。但是母亲通过剧情,还谈到了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揭露了当时的社会黑暗。我翻开扉页一看,和作者描述的完全一致,心中不禁燃起对母亲的敬佩。我真是茅塞大开,怪不得东野圭吾的名气这么大,不光是他书中的内容吸引人,让人觉得读起来有趣,原来他的书,更是表达了一种思想,也饱含哲理。

有一日,无意间发现家里的书桌上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本来只是随意翻翻,内容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捧起书很快就读完了,我觉得这本书是外国版的《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妈妈特别赞同我的说法,她对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和事件都非常熟悉。我们聊孙家的两兄弟和他们生活的那片黄土地;他们的理想和抱负、对生活的渴望和自强不息的奋斗。通过共读,我觉得劳动太伟大了,用双手、用力量、用汗水就可以自己去创造机会,用充满阳光的心去面对苦难。

书中的人都是小人物,都很平凡,平凡的出身和人生,却因为有不平凡的心和品质,组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阅读很美好,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和父母共读,为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话题,我也能从亲子阅读中获取更多的养分。愿我们能在阅读中获取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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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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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扫卫生之后,教室里特别干净,地面像一面镜子,一尘不染,桌椅都非常整齐。

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向朋友借的,慢慢看,第一页刚看完,我的好朋友朱思语挤了进来,说:“哇!这本书我找了好久,我们一起看吧。”我答应了,我开始看第二页,我一下子就看完了,她还在看,就这样,我翻过来,她翻过去。

她被我弄得不耐烦了,就直接把书高高地举起来(因为她比我高)我说她她也不放下来,接着我又说又打的,因为那是别人的书我才看了几页,如果弄坏了可是要赔的,而且这本书超级难买到,是我好不容易才借到的。我眼睛里迸射出无数的怒火,她也有点害怕,好像要说什么,可是到嘴边的话又咽回去了。我愤怒的说:“快把书放下来。”“我不放不放就不放,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又不能吃了我。”她说。我急了,就直拍她的手,结果,书掉进了旁边的水桶里。

我急忙把书拿起来,翻了翻,里面的资都看不清了,这下可怎么办?“看你干的好事,我跟你绝交”我大喊道。

过了几天,我以为她会跑过来找我,结果没有。又过了几天,她给我了一本一模一样的新书,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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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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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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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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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的神圣和精彩!而我,仿佛天生就和书紧紧捆绑在一起,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其他孩子还在玩泥巴和积木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不知怎么的,我对汉字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深深的吸引着我。我翻遍了家里当时能看的书,还是看不完。每次和父母出去,看到不懂的字,一定要问父母答案。直到爸妈烦了,我还是停不下来。

就这样,我上幼儿园班的时候,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从此我就天天缠着爸爸陪我学习,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原来,我家所有的书柜里都放着我父亲的作文书。自从我开始读书,大书柜里有一半都是我的书!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半个柜子里还有几本书。

小学二年级后,开始接触小说。沈先生西施的动物世界让我思考;杨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情与美好。虽然我当时没有做笔记的习惯,但是那些精彩的段落和句子还是经常被我记住,至少让我在作文里有话要说。书带给我的好处不止这些。多看书,人就会安静,气质就会不请自来。书还能开阔人的视野,让人看得更高更远

鸟儿想在扇动翅膀之前高飞。人们在阅读之前努力进步。书在我身边。我愿意一直陪着书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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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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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本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着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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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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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粉笔,传授给我们许多知识;书是园丁,每天都会培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读书是最美的姿态。”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

今天,我给你推荐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好书——《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是由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创作的,里面讲的是主人公小豆豆一系列的故事,小豆豆因为调皮转学了,转到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巴学园里的教室、图书馆灯等都是动不了的,是用坏的电车做的。每天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课,下午还可以去散步。小豆豆是一年级的学生,一年级共有9人,后来讲的就是小豆豆和同学们在巴学园里发生的故事,我就不一一说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因为书里面语句优美,而是因为这本书写出了我们每个孩子的心声,我也希望有一个巴学园里那样的校长。校长从来不会打断别人说话,也从来不会显得不耐烦的样子,尽管小豆豆讲了四个小时。他不仅对大人那样,对小朋友们也是。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喜欢这个校长,喜欢小豆豆,也喜欢电车教室。

你呢?我向你推荐的《窗边的小豆豆》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去买来看吧。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赶紧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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