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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匆匆【20篇】

杨绛的《我们仨》讲述了“我们仨”共同走过的一段悲怆而温暖的旅程和一个人思念仨的凄美情思。下面是有关我们仨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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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后感及人物赏析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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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真精彩!四大名著果然是四大名著,一读感觉挺深奥。

《水浒传》讲的是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从发展起义到起义失败的全过程。其中,有许多故事在民间流传,如:《武松打虎》、《智取生辰纲》、《拳打镇关西》等。也有许多生动形象的人物,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浪里白条张顺、花和尚鲁智深等。

不提宋江的大公无私,也不提武松的英勇无畏,就提智多星吴用的足智多谋。在《水浒传》里,吴用是最不可或缺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吴用在“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中,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聪明机警,很仗义。他有着宋江一般的狡猾,却比宋江心地端正。他群策群力,有军师风范,不愧是公认的智多星。他智取生辰纲、用谋夺得祝家庄……总而言之,他真的是一个名副其实并不徒有虚名的一个好军师。

吴用——我心中的英雄,《水浒传》——永久不能忘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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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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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女孩出去卖火柴,没有卖出一根。她又怕回家父亲打她,就站在雪地里。她冷,于是她划燃了一根火柴,立刻出现了一个火炉,她想去烤烤,可是火柴灭了,火炉也消失了。她又划燃一根火柴,又出现了一个桌子,桌子上摆满了饭菜,当她走到跟前,桌子也消失了。她又把所有火柴都划燃了,这次出现的是她已经死了的老祖母。她跟着老祖母去了天国,然后自己被冻死了。

读了这个童话故事,我很感动。我觉得这个小女孩既可怜又幸福,可怜的是她在这片雪地里不敢回家,幸福的是这个小女孩去了美丽的天国。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善良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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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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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真是一本奇书,书中不仅人物多,而且每个人物都非常个性鲜明,细细读来,时而有忧伤,悲凉的气氛,而且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不得不令人折服。

这本书中情愁爱恨交杂。其中林黛玉和薛宝钗无疑是女一号和女二号,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惨爱情故事贯穿了这本《红楼梦》,它给所有读者展示了一个封建社会大家族里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表达出他极大的愤怒。

故事中讲述了一个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贾府,渐渐地对贾宝玉相恋,这本应该是一段浪漫美好幸福的姻缘,却因凤姐把人掉了包,让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于让黛玉吐血身亡,宝玉从此看破红尘。这本书最让我敬佩的便是林黛玉,虽说她爱哭,但却很有个性,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与贾宝玉也情趣投缘,经常在一起玩耍,也可以算青梅竹马了,但他们这段恋情,不被当时社会所接纳的。不过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觉得我们还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但她还是《红楼梦》中我最喜欢,也是令人感动的。

她这当中美好的事,物,人,太多了,读时,时而让我高兴,时而让我忧伤。多年以后再翻看这本书,又能细细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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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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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是一部科学巨作,作者把毕生研究昆虫的结果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将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小虫的生活习性写得趣味无限,读完之后,我不禁想要大抒感慨。

其实,最令我佩服的不是那些可爱的小虫子,而是创造这本奇迹的法布尔。1823年出生于法国南部的法布尔,时年十九岁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1849年,法布尔被任命为科西嘉岛阿雅克肖的物理教师,他被那里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物种所吸引,点燃了他研究动植物的激情。他一面努力教书,一面利用课余时间作动植物的研究。

看到这里,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法布尔肯定是个天才。其实,出入学堂的法布尔并不比我们普通学生强多少,他学习26个字母的时间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多几倍。他没有天生聪敏的头脑,但他有格外强烈的求知欲望。还在读小学的法布尔在那时就已显现出了对大自然的喜爱——小法布尔经常跑到乡间野外,回来时蜗牛、贝壳、蘑菇或其他植物、虫子。

10岁的法布尔随家人移居到罗德茨市,家境贫寒的他为了交学费,不得不外出打工谋生,致使中学时代无法正常读书。勤学好问的他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努力不在班里落下来。

法布尔他还曾经说过:“如果遇到难题,不要轻易去求人家帮助,首先自己应该坚韧地研究下去,战胜困难。如果随便求助人家,自己没有钻研精神,那么,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你仍旧没有解决的能力……”正是这样的思想,带着他走向了巨大的成功。我应当学习他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多加思考,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向旁人求助。

我们将永远记得科学巨著《昆虫记》,我们也将不会忘记创造这部奇迹的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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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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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的叔叔向我推荐了一套《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人生的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部昆虫科学百科呢!

《昆虫记》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课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就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文,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语言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

法布尔的坚持不懈使我很敬佩他,因为他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它都会捉到活着的昆虫来观察,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一定要像法布尔那样努力,坚持不懈,我们的成绩也一定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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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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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有限而事业不能实现,这是多么悲哀啊!”孔明在临死前长叹。这句话启发了我,诸葛亮都觉得一生是很遗憾,没有达成事业,那我们更应该努力。书里的人物个个斗智斗勇。英勇乃吕布,他设计使袁术和刘备不再打仗。智慧乃诸葛孔明,他帮助刘备一统天下。使一空城计,让司马懿逃去。狡猾乃曹操,他计谋多的数不胜数,求贤若渴的他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的想要留住关羽。

故事中的十六回中的片段,让我记忆深刻。大概讲述了吕布邀请了纪灵和刘备前来参会,酒会刚一半吕布让他两家各自会营不再打仗。纪念和张飞的“舌斗”,使吕布决定帮助刘备。他说:“只要我一百五十步外射中小枝,你俩家各自退兵。”刘备心中暗暗希望吕布射中。便见吕布慢慢踱步到庭院中,一手拿起箭,一手拉满弓,嘴里叫一声声“着!”,之间箭就飞出弓外,眨眼间射中150步远的小枝。

假如我是刘备。第一,我兵力不足。第二,敌方入兵杀来,我不情愿,也只能硬战。第三,我希望吕布射中,这样就避免了双方的厮杀,老百姓的无畏牺牲。

假如我是纪灵。第一,我觉得吕布射不中。第二,就算他射不中,我方军力也很十足,这样很容易就灭了刘备。

假如我是吕布。第一,我希望各自两方不要战争。第二,我不想得罪两家中的任何一家。第三,我要帮助刘备且我有这个本事。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儿时的我只会画出那吕布,觉得帅气。而且我只能用画笔让自己感到他的英勇。而此时的我,读了那么多真实的故事,真正地从作者文字中了解了吕布的形象。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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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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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绮

一本好书给了我一个世界,一篇好文章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引导我成长。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大开了眼界,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写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历史风云。以描写战争为主,诉说了三国鼎立的历史格局——魏、蜀、吴之间政治和军事的斗争,塑造了一群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刘备,因为他宅心仁厚、重情重义。赵子龙从敌军包围之中救出了刘备的儿子——阿斗,把阿斗带到刘备面前时,刘备一把接过阿斗,重重地把他摔在地上,并说:“为了你差一点损失了我一名大将!”有人说这是刘备在收买人心,因此就有了“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的歇后语。可是我不认为这是在收买人心,我认为这是刘备对他的将士们的爱护、关心。当关羽败走麦城,遇到埋伏被擒,后被孙权杀害,斩下他的头献给了曹操。刘备得到消息,他大哭了一顿,不惜一切代价要征讨吴国,给关羽报仇,于是他亲自率领大军去攻打吴国。这两处可以看出刘备对兄弟、将士的重情重义,关怀备至。刘备的宅心仁厚的品德令我佩服。

生活中,也有很多像刘备一样的人,在我身边就有很多同学,看见别人需要帮助,都会挺身而出给予帮助。我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每当朋友有困难时我都会伸出援手,如:同学遇到难题,正好我会,我就会耐心地教;下雨天同学没带雨伞,我会把她送回家。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知道了当向刘备学做人,仁德得人心,这样的人去到哪里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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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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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雷欧幻象的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从中我体会到了主人公们的勇气智慧,也十分的佩服他们。

此书讲了主人公墨多多是个好奇心重又贪玩的孩子,他的爷爷送给他了一直奇怪的狗“查理九世”当做生日礼物,但自从这只狗来到他们家,不可思议的事件就发生了一本扔不掉的亡灵日记,一张画满眼睛的藏宝图,一首某某的童谣……在神秘事件的吸引下,四个各具才能的小伙伴:婷婷、扶幽、虎鲨、多多和查理组成了DODO冒险队。亡灵日记指引他们来到了一条拥有无数幽灵传说的古老“黑贝街”,四个小伙伴一步步克服困难,了这个传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深厚。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怎样在自己害怕的时候去勇敢面对,怎样跟小伙伴们团结起来。书中的查理九世是条狗的名字,别看它是一条狗,它身上可是有着贵族的血统呢!他是DODO冒险队的老大,会模仿别人的声音说话,爱泡澡、爱打扮。我要介绍的第二个人是虎鲨,他自己改良了第10套广播体操,将其改良到可以御敌的地步,并且头脑简单,能武不能文。智商高于同龄人,平常爱制作小发明,说话吞吞吐吐,存在感薄弱的人就是扶幽啦!婷婷:一个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第一的女生,也是墨多多的同桌,胆子虽然有点儿小,但智商却非常高!至于墨多多嘛,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问问题,绰号“问题多多”,“查理”老大的位置心怀嫉妒,总想着有一天能当上DODO冒险队队长。

主人公们善于探索,无所畏惧,虽然我没有冒险过,但我心里却非常想冒险,我的胆子也很小,这也是我向他们学习的地方。记得上次的那个晚上,我与爸爸到正装修的新房看看,爸爸让我到楼下拿东西,可我却迟迟不敢一个人坐电梯下去,爸爸又让我走楼梯,我更是吓得尿都要撒出来啦!看完书中的主人公们后,我会渐渐把胆量练得大起来,就像他们一样无所畏惧!

世界上也有许多探险家,有斯文·赫定。他曾发现过楼兰古城,还填补过地图上西藏的大片空白,斯文·赫定写了《亚洲腹地探险八年》等作品。也去过多个地方考察。是个有名的探险家。

《查理九世中的主人公和许许多多的探险家都值得我敬佩,我也想有一天去探险一次,所以我要像他们学习: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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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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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栩栩如生地塑造了一个个具特色的可爱人物的形象:如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神力无边的如来佛祖,善良的唐僧。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顽皮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花果山上的一块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可以说是石猴,从小行动敏捷,心机灵巧。从须菩提祖师那里学来了高超的本领,从龙宫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和盔甲,太白金星劝说玉皇大帝让孙悟空上天当官。玉皇大帝就按照孙悟空的意思封他做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天上偷吃了仙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修成正果。

勇敢的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他没有一点怨言,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的保护师傅,为师傅斩妖除魔,最终孙悟空师徒取得了真经。

玉皇大帝三番四次的原谅孙悟空的过错,纵容他当官,是因为玉皇大帝向往和平,他有一颗慈爱的心。孙悟空受玉皇大帝宽容,不但不知恩不报,还大闹天宫,被压在五指山底下受惩罚是应该的。五百年后,孙悟空保护唐僧取经时一心一意,忠心耿耿,再也没有撒野,孙悟空这种知错就改的品质和精神非常让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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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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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是中国古代四大著名之一。名霑,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 、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 白旗“包衣”人。

《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和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害怕他的父亲。而林黛玉和贾宝玉是真心相爱的,但父母却不同意。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 王熙凤是最泼辣张狂的一个了,她经常让人说不出话来,并心直口快。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很佩服曹雪芹,因为她把《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描写的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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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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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宝黛的爱情悲剧初读红楼,想着见识见识不同续写风格再读红楼,三读红楼本想做个公正的人,客观品评那些风流人物,却身不由己地跳过了数也数过来的主子们,被那些在主子和下人间“周旋”的丫头们吸引。

自然得从宝二爷房里的丫头说起。想要痛快的人生,不如做个晴雯,且别管她长得有多俊儿,就看她的直性子,摔扇子是她,毫不掩饰地拿袭人未来的身份开玩笑的也是她,毫不留情地赶走偷镯子的坠儿的还是她。她有一说一、想什么就说什么,或许在那个耍心机与权谋的大观园里,她并不讨喜,但她确实活得自在。吃得了“带病夜补雀金裘”的苦,说得出“早知担这个虚名,我就真的动这个心也罢”的怨,没什么情绪憋在肚子里,人生自然痛快。或许有人觉得她就是被这刀子嘴、急性子害死的,但她的委屈既然懂她的人都知道,那又算什么真正的委屈呢?

相比之下,袭人可就憋屈多了。王夫人的重视成了她的一种负担,天天劝宝玉读书,苦口婆心;想和她们一起闹吧,一是怕王夫人嗔怪,二是因为未来的身份不愿与宝玉太亲密,她稳得不得了,而谁又知道在她波澜不惊的外表下,有多少翻腾不息的苦水呢。这也是为何当她寄一切希望的宝玉一去不复返后她哭得如此死去活来的原因。但她注定不能解脱,念往日恩情,她不愿殉情贾府;想兄妹深情,她不愿自尽哥嫂家;念新配丈夫蒋玉涵的体贴,她不愿自尽蒋家。她就这样忍着,稳了一辈子,别人欣赏了一辈子,但也苦了一辈子。

如果一定要在这几个丫头中选一个,那必定要选平儿。《红楼梦》的人物是很少能轻易界定好坏的,可唯独“俏平儿”成了众人眼中公认的好人。正如宝玉所评价的“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都能周全妥帖”,她既帮凤姐,又时不时帮帮贾琏,却谁也不依附,因为她明白,她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靠自己的广结善缘,高调做好人。无论是“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还是“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还是虾须镯事件,她都处理得恰到好处,既不失心意,又不乏风度,于人于己都有了好处。都说“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既然“关系”这个东西客观存在,那我们为什么不和它做个“君子之交”呢?虽淡如水,但能为我们的人生推波助力是硬道理。

红楼里的丫头还有很多,但既然是“梦”,又以“情”为主线,那些丫头们自然都逃不出一个“痴”字。有对主子痴的紫鹃、袭人,对公子爷痴的小红,对诗痴的香菱,更有为操守痴的金钏、鸳鸯……有痴病不打紧,关键看你痴的是什么,如果是可望可及的,那便大胆的痴吧,你愿意做晴雯便做晴雯,做平儿便做平儿,谁的人生都终是百味的,只是尝尽酸甜苦辣的顺序和余味不同而已。但若痴的东西虚无缥缈,还是醒醒吧,梦破之后,就剩下一所空宅、一块顽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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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王子》读后感

全文共 3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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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开始了,我为了写老师布置的读后感,而去看《小王子》,光听名字就觉得是一本很幼稚的书,怎么会是高年级的推荐书目呢?结果我一翻开书,才发现我已在不知不觉被小王子的奇特旅程深深地吸引了。

主人公“我”是一名飞行员,在一次航行中因飞机故障而坠落到了撒哈拉沙漠,碰巧遇到了到地球旅行的小王子,小王子给“我”讲述了他的星球以及旅行中的故事,最后小王子被毒蛇毒死,但“我”坚信小王子回到了他的星球。

小王子在到达地球之前拜访了其他好几颗星球,在经过商人的星之后,小王子知道了不要做一个自私的人,在经过国王的星之后,他又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在点灯人身上,小王子学会了不要太循规蹈矩,要敢于打破常规……总之小王子每旅行一次他就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在经过许多星球之后,小王子越来越见多识广,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这都归功于旅行。

小王子从旅行中受益的故事让我想到了一位台湾作家教女儿的事。起初作家女儿的作文写得惨不忍睹,老师都看不下去了,他知道后便趁假期带女儿出去旅行,在旅行的过程中,每次都会定一个主题如:尝当地的特色美食,了解不知道的生僻字,听当地的历史典故。每一个主题都要写一篇作文。开始他女儿很反感,但久而久之他在旅行中得到许多收获写起作文也就得心应手:观察力变得十分优秀,能把一件小物品写的详细、具体。想象力也提升许多,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东西。旅行回来后,她的作文让老师目瞪口呆,和原先的作文判若两人,这些都是旅行让她学到的。旅行开拓了她的视野,旅行提高了她的作文水平。

旅行让人谦卑,让你知道自己的渺小,微不足道,旅行让人包容,让你知道世界的宽广,展开胸襟,旅行让人成长,让你越来越优秀,学会许许多多,这些都是《小王子》带给我的。

《小王子》读后感篇二

说到《小王子》,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一名战士,作家和飞行员。

1939年,德国法西斯入侵法国,埃克苏佩里加入了抗德战争,被编入2∕33空军侦查大队。1940年,法国战败,埃克苏佩里只身流亡美国,以寻求法国的复兴之路。但现实又让他失望,党派之间的明争暗斗使他厌烦。在无奈与无聊、愤慨之中,他创造出了《小王子》,塑造了一个天真的小王子。

《小王子》讲述了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的故事。一天,他离开了他居住的星球,开始旅行。他在其它星球上依次遇到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生意人、点路灯的人、地理学家,然后来到了地球。最后,他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旅行中,小王子发现,人们是从来不会满意自己的所有,他们苦苦追求着幸福,却常常粗暴地吧幸福从身边赶走……”这也许就是小王子离开家,寻找失去的天真和感动的原因。

读了《小王子》,我明白了什么是拥有——不仅是物质,还是精神;我明白了什么是失去——不光是物质,还有精神;由此可见,失去比拥有更难得;我明白了虚荣是不好的;我明白了美是短暂的;我明白了友谊是真诚的……

在小王子眼中,一切都是那么不合理——为什么自己独一无二的花在地球上有一大堆;为什么在地球上每天只有一次日落;为什么酒鬼为自己喝酒感到羞愧,却继续喝……这些事在小王子眼中是不解的,但在我们看来却是一般的。这是因为我们已经习以为常,更是因为我们已经在这个冷漠的世界里失去了我们应有的天真。

我们中的很多人都像小王子看到的那些面无表情地坐在疾驰而过的火车里的人一样,碌碌终身,却找不到幸福,而幸福就在他们身边。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欣赏美的眼睛和时间。失去了感动的他们,像是木偶一样,被生活,被工作所牵制,所控制。

小王子是幸运的,他还拥有一些天真和感动。他还能去寻找,去发现它们。这就是圣•埃克苏佩里所要向世人表达的。这也许就是《小王子》经久不衰,风靡世界的原因吧。

《小王子》读后感篇三

《小王子》这本人人知晓的童话出自于一名法国飞行员、作家圣埃克絮佩里之手,圣埃克絮佩里成就了《小王子》,而小王子又成就了圣埃克絮佩里。

《小王子》讲述的是小王子在比自己大一点的的星球上与喜欢的玫瑰花闹了别扭,开始环游其他的六个星球。

在第一个星球上,他遇到了国王,他想统治一切,却真正一无所有。在第二个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骄傲自大的人,他妄想着任何人都崇拜他,却真正没有一人崇拜他。在第三个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酒鬼,他不停的喝酒,想要忘记他在前一秒喝酒。在第四个星球上,他遇见了一个商人,想要拥有任何的星星,把星星的数量装在抽屉里,却并不是真正拥有。在第五颗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个勤劳的点灯人,日日夜夜不可休息。第六颗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把他指引向在最后终于到达了地球。在这期间,大人的教条与小王子的天真无邪进行了激烈的碰撞。

到达地球后,他与一个狐狸交上了朋友。狐狸告诉了他许多事,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他的玫瑰花的价值十分的可贵。于是,小王子就想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上,重新寻找娇弱的玫瑰花。他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上遇到了因为飞机故障应急降落的飞行员。

飞行员就是小说中的“我”,小王子带着我找到了水源,但是,在飞行员修理飞机不在的时候,小王子让一条剧毒的蛇咬了他一口。在第二天的早晨,飞行员也没有找到小王子的躯体,小王子回家了。

这本书的感情基调是温柔、富有一些哲理、忧伤、使人感动与神秘的。小王子这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不就象征着我们现在这个社会上天真浪漫的儿童吗?而之前小王子在六个星球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不就是缺乏想象力、十分教条的大人吗?

我想,圣埃克絮佩里肯定想要表达的是我们这些天真浪漫的孩子不能受到现在社会上的教条的影响。这样我们才能在长大后仍然保持着童年的想象力。这也给大人们了一个警示:不能用自己过于教条的方法去教育孩子。我们应该用最简单的眼光去看待本质的东西。

《小王子》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王子》,我对我有幸读到这本书感到骄傲,因为它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小王子》的作者是安东尼·圣爱修伯里。赵老师告诉我们,他因为写了这一本书,使他的头像印在了法国50元纸币上。

这本是讲述了飞行员也就是作者因为飞机故障,迫降在了撒哈拉沙漠,在这里,他遇到了小王子。小王子来自B-162小行星。在他的星球上,有:一座死火山,两座活火山,还有一朵她珍爱的玫瑰和必须尽在除掉的猴面包树,否则它就会撑破星球。

因为受不了玫瑰的虚荣,所以他和候鸟一起迁徙了。首先,他见到了一位统治宇宙的国王;然后见到了爱慕虚荣的人;后来又见到了酒鬼、见钱眼开的商人、漫无目的点灯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在地球的一所花园里,他见到了与他玫瑰完全相同的5000朵玫瑰,为此她伤心的哭了。但他的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已经被你驯养了,而他们,只不过是5000朵普通的玫瑰。还有,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这句话使小王子受益终生。

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勤劳、细心的人。因为他在养玫瑰时, 将每一个毛毛虫除掉,晚上给玫瑰罩玻璃罩子,细心的照料着他的玫瑰。每天小王子都把火山打扫一遍,尽管有一座是死火山,每天一大早就起来清除猴面包树的种子,所以我认为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勤劳细心的人。

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大人和小孩有很多不同。大人往往很关注数字,而小孩却不同;大人通常漫无目的,而小孩知道他要寻找的是什么。现在我们还是孩子,没有啊么多事情要去想,我们只关注我们觉得重要的事!

《小王子》读后感篇五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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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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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奇幻之旅】

同学们,你们喜欢旅行吗?喜欢探险吗? 那我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地心游记》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这本书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一张羊皮纸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于是,他带着年轻的侄子和向导汉斯布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经历缺水、走失、暴风雨突袭、史前巨兽格斗、高热、火山爆发等重重危机,完成一段亦真亦幻的旅行,最终回到了汉堡。

读完此书,我深深感触到生命力的顽强不屈:他们能从斯奈佛山------冰岛的一座火山下到地面以下四千八百英里,并发现了"汉斯小溪"、"利登布洛克海"和"阿克塞尔岛",分别以三人的名字命名。旅途中,他们的食物大量丢失,最终却能利用火山爆发的熔岩顺流而上,从火山口和岩浆一起出来,到了斯特隆博利。这样一个伟大的事迹,怎能不让世人敬佩?。

这本书还告诉我许多科学知识。比如阿克塞尔的理论:地心热是存在的,太阳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而下到海平面以下三十英里时,温度会接近1300度,足以把人变成烤鸡!

这本科幻小说还很有趣,比如:利登布洛克教授想了两三天都没想出来羊皮纸暗藏的秘密,却被阿克塞尔扇风时无意发现了:这张羊皮纸上的单词只不过是全部倒过来了而已!如果大家想揣摩可以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一起来体会大自然那顽强的生命力。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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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年级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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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他接到任务要去澳大利亚海岸探清海怪的真相,却意外地被“海怪”所救,并且和“海怪”一起经历了一件又一件有趣的事情……

在一艘客船行驶时,遇见了一座暗礁,本想绕过去,可是暗礁却向他们驶来,并把船给撞沉了。于是本书的主人公阿龙纳斯就奉命和助手却探究情况,没想到一场暴风雨将他们直接送进了“海怪”的肚子里。原来,这根本不是暗礁,也不是海怪,而是一艘形状十分独特、行踪十分诡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是个怪异的人。他身材高大、前额宽阔、鼻梁笔直、嘴唇平正、牙齿齐整、眼睛漆黑、两手细长。他对大海十分喜爱,因为他觉得大海给了他一切的一切:他穿的衣服是由一种贝壳类的足丝织成的,衣服上的颜色是从海带中提炼出来的紫色,香料是从海产植物中提炼出来的,睡的床是由大叶海藻制成的,写字用的笔其实是鲸的胡须,墨水是墨鱼或乌贼分泌出来的汁……一句话,大海就是他的全部。

有趣的不仅仅是这些。就在阿龙纳斯被尼摩救了三个月的时候,尼摩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打猎。他们穿着肥大而十分灵活的防水服,拿着威力强大无比的电磁炮,浩浩荡荡地向海底进军。在海底,他们用智慧打下了一只又一只色彩斑斓的带鱼。没想到,他们在回船的途中遇到了一只大鲨鱼在追一个采珍珠的人。尼摩船长立刻奋不顾身地上前施救,并毫不犹豫地把当天所有的收获都送给了他。

从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斯的对话中,我得到了许多人生的启示,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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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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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我了解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科学家与书画家等等,最让我难忘的是牛顿,他是一位英国人,1643年出生,他是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他从小就是一位爱思考、做事认真的人。

有一次,牛顿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可是当牛顿把饭菜摆放好时,朋友还没有来,于是牛顿心想,他们还没有来,我去做做实验吧。他飞快的跑到实验室,开始工作。过了一会,他的朋友到齐了,朋友也不忍心打扰他,便自己吃起来,饭菜全吃光了,可是牛顿还没有出来,朋友只好离去。到了晚上,牛顿的实验做完了,肚子也咕咕叫起来,牛顿走到桌前,看到被吃过的骨头,拍拍头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呀!”他早把和朋友吃放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要向牛顿学习,学习他那珍惜时间的精神,更要学习他做事的专心。更能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认真,当我平时随便写一下作业,随便看看书,这都不叫认真,真正的认真是为了一件事而努力去做,做到最好,任何外界事情也干扰不了。生活在当今时代的我们更要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专心,这样才能学到真正学到知识,将来才能有所成就,才能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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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秘密花园》二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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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秘密花园》,下面我就讲给你们听。

主人公玛丽父母双亡,被送到姑父家,在那里,她发现了一座荒废了十年的花园,并给它起名为“秘密花园”。通过这个花园,她还结识了一位积极乐观的朋友——狄肯,在他的感染和大自然的熏陶下,略显病态的玛丽渐渐变得健康起来。在秘密花园中,玛丽和狄肯一起种植物,并让园中的玫瑰重新焕发了生机,在他们的努力下,玛丽的表哥—柯林也重拾了生活的信心,从轮椅上站了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人生不如意的有很多,如果一遇到困难就郁郁寡欢,那这个人的一生也不会快乐,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玛丽那样,微笑面对,那样生活才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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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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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丑小鸭》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不能嘲笑别人。

虽然有些人小时候长的难看,但她的心底善良有智慧,长大也能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也有些人小时候长的漂亮像公主一样,可是他的内心恶毒,爱嘲笑别人,等过一段日子,他就会一个朋友也没有,越长越难看,小时候的“白天鹅”就会变成“丑小鸭”。

外表的美与丑只是人生很小的一部分。

我觉得故事中的丑小鸭虽然没有信心,但它还是很坚强。它知道别人不喜欢它,但它还是勇敢的活着。要是我是故事中的丑小鸭,那些小鸭子,小猫,小狗再嘲笑我,我会对它们说:“虽然我难看,但是我心地善良,坚强,总会有人喜欢我的。”

我们要向故事中的丑小鸭学习,不管別人说什么都要坚强,不要轻易放弃。我们要懂得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美丑不在外表,在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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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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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它里面主要的人物有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守报摊的男孩——玛利欧,它们之间的友情故事。

说的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玛利欧听到它如歌的鸣叫,把它带回报摊,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它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还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后,它让我懂得了每个人彼此之间都应该要珍惜友情,要拥有一颗宽容的心,互相帮助,互相关心,那么这个世界才会充满爱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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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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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玩的电脑时间一长,便觉得没意思。所以就满怀期待的把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里面的第一章节“黛玉进贾府”读了。内容也真有意思!

第一章大概讲的是这样的:贾府出生了一名男婴,应为出生嘴里就掉,所以命名为贾宝玉。贾宝玉家里面有好多人,又有钱。林海如就不一样了,林黛玉的父亲让黛玉到贾府,虽说不肯,但最终还是来到了贾府。

读了这一章节,我很奇怪。为什么贾宝玉出生时会叼着一块一块五彩缤纷的稀玉?我在书中寻找,没有答案。我想应该是他们前世有缘吧!因为我之前看过《红楼梦》的视频,说是前世黛玉救过宝玉,之后来世感谢。

《红楼梦》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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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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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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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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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在图书馆宅了两周多,才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虽说看了这么久,自己也看的很细,但是还是感觉文章实在是晦涩难懂,对作品是一知半解之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看懂了几分。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还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了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

小说的情节非常离奇。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是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这是为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着类似于她高祖母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也许我无法读出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好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嘛。我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着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百年孤独》——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名著,有时间我再好好品味一番,或许下次会理解得更深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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