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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摆渡人作文(精选20篇)

克莱儿•麦克福尔居住在苏格兰格拉斯哥南部,是英国文坛备受瞩目的实力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在出其不意的情节架构中饱含感人至深的真情,贯穿着人生思索和人性独白。《摆渡人》是她最著名的作品,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这里开学吧给大家整理推荐了一些书是我的摆渡人作文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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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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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有趣、悲伤的故事。从“疯女”的悲剧表现她的可爱、可怜、可亲,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悲惨结局;透过宋妈的悲剧——丧失儿女,却仍然善待东家的孩子,反映了当时农村妇女的悲苦命运,表达了作者对宋妈的同情;通过小偷的“可恨”写了他的无奈。因为太穷,他让母亲吃饱,让弟弟读书,反映了当时穷苦人的悲惨处境;通过兰姨娘的现在看到他苦难的童年;也通过父亲的身亡事实,看到父亲的爱。

这本书的情节十分的好,比如主人公林英子在和小偷每一次交谈的时候,都抓住语言、细节、神态的描写,写出我们俩交谈的细致,还主要的突出了小偷的家境贫穷,他弟弟的学习优异。这一系列足以说明《城南旧事》的好。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通过主人公林英子童稚的双眼,平凡的事情,写出了复杂的情感。告诉我们在童年的时光里尽情的体会童年。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好,希望大家能去读读林海音的这本《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能给予你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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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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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的是桑桑、纸月,杜小康等人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

在这本书中每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例如:杜小康,他从一个富家天之骄子滑落到学校门口摆小摊、放鸭子养活家人的穷人子弟。虽然他们家变得非常可怜,但他在桑桑有困难时,把他仅有的财产——五个双黄鸭蛋给了桑桑。他是用他那幼小的肩膀来承担重振家业的大任。生活的不幸并没有让他灰心丧气,而是用坚韧不拔的精神撑起家庭,因为他助人为乐的精神让桑桑感动,桑桑就卖了鸽子,把卖鸽子的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渡过难关,让他和桑桑的友谊之桥变得更加牢固更加宽大了。

这本书它体现的就是大爱。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爱是大爱,秦大奶奶为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大南瓜,而险些丢了性命也是大爱。他从一个破坏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坏人变成一个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人,都是因为大爱的伟大,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很多人就像秦大奶奶一样被爱感动,成为一个愿为社会服务的人。

这本书不仅处处体现着人性美,而且优美的句子也很多,特别是描写油麻地的时候,让人一看就感觉到自己身临其境,在描写油麻地小学的环境时,我知道了油麻地小学是一个四面是河的地方,校园里还有菜地和花园,简直像一个世外仙境一般。这本书的封面也特别好看,封面上是几个孩子坐在麦堆上,特别的淳朴自然。

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一本书,你是不是心动了呢?心动不如行动,你也赶快来买一本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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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作文450字五年级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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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名叫《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著名的儿童小说。我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彩生动的故事,特别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的走入了斑比的世界,为它的聪明、智慧喝彩;为它遇到困难而深深担扰。这本书对环境及景色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如:把从地面上冒出的五颜六色的花比喻成灿烂的星空;把昆虫的鸣叫形容成美妙的音乐会……仿佛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对森林和草原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另外,这本书也精彩呈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性格特点。如斑比的聪明、老鹿王的威严、法莉的机灵活泼……让人忍不住想与它们一一认识。

这本书也对人们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现在的人类正越来越多的遭爱着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雾霾……这不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吗?因此人们真的要认真反思,好好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小鹿斑比》虽然讲述的是动物间的故事,但也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斑比从出生、成长到成为新一代鹿王的历程不也与我们的人生一样吗?我们会慢慢长大,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我们就应该像老鹿王对斑比所说的一样:如果你要保护自己,要懂得生活,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那就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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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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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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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向你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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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想向我的好朋友们推荐罗贯中写的一本名著小说——《三国演义》,这本是“四大名著”之一,内容非常好。

如果让我在《三国演义》中的几大部分中选择的话,那么我会选择《赤壁之战》这个故事,因为我觉得江东大将周瑜和诸葛亮一起火攻曹军,彰显了他们的足智多谋,所以我觉得读到这的时候,应该是很有意思的。这精彩曲折的故事让我看得陶醉。书中主要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周瑜等人。

也就是在赤壁之战时,周瑜嫉妒诸葛亮,借机除掉诸葛亮,便让诸葛亮在三日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因此有了“草船借箭”这一大著名的历史故事之说。

在《三国演义》中,我虽然喜欢“赤壁之战”,但是“桃园三结义”也让感到很有趣。故事是这样的:

当时刘备还在乡下。一天,关羽看见有个老百姓要买肉,可店人不卖,说:“老板还没回来,不卖!”那个买肉的人说:“你们开店的还不卖东西,干脆别卖肉算了。”那个人不理会他,只说:“大家跟我来。”那个人来到了院子后的一口井边。关羽看了觉得很好奇,也跟了上去看一看。那个人说:“肉就在井的下面,谁能把这个几百斤重的盖子拎起来,那么肉就归他了。”

关羽用神力把盖子拿了起来,然后让那人把肉分成很多份,分给了别人。

张飞回来知道此事后,去找关羽比武,两个人打了几百回合,没有分出胜负。这时刘备站出来,打败了他们,

事后三人“桃园三结义”,成了好朋友。

《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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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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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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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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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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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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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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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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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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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作文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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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迷,十分喜欢看书,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书一一《我能管好我自己》,一看完我最近迫不及待的把它推荐给你们。

这本书的作者是妹默,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这本书由点点滴滴的小故事汇集起来,折射生活的方方面面,诠释人生成功与幸福的真谛。每个小故事还配了与故事内容有关的名人名言,故事后还有人生箴言和成长启示,使人受益匪浅。

书中一个个故事打动着我,其中人格高尚的乔治。伯特的形象深深印在我脑海里。记得詹姆斯说:“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培养人格,人格影响命运。"乔治伯特就是个高尚的人,他最后也得到了回报。那是一个暴风雨职业,乔治伯特作为一家旅馆服务生正在柜台值班,这时有对老夫妇走进大厅订房,乔治伯特告诉她们,已经没有房间了,而且附近的旅馆也满了。看着那对夫妇无助的样子,他决定把自己的休息间让给夫妇。老夫妇接受了伯特的好意。第二天,老夫妇提出付钱时,伯特却拒绝了。老先生临走时承诺要为他盖间旅馆,伯特以为在开玩笑。而多年以后,老先生真的为伯特盖了间旅馆,并请他管理,伯特不负厚望,在短短的几年里,将旅馆管理的井井有条,驰名全美。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有感触,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善有善报。真正善良的人是不求回报的。真正善良的人,不会在做一件事之前盘算着得到他人的回报,他们只会出于真诚而伸出援助之手。但幸运之神总会把一切看在眼里,在合适的时候,抛给这些人一个幸运的机会。

这一个个小故事,充满着大道理,刚才这个故事有没有感染到你呢?心动不如行动,赶紧翻开书,和我一同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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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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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长篇历史小说。这部小说写得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书中塑造的曹操、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等人物形象,家喻户晓。书中有很多很多吸引人的故事,如“桃源结义”“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这部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孔明借东风”。里面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诸葛亮草船借箭归来,周瑜十分佩服。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神机妙算,用兵能以小胜多,真是一个智多星。我最讨厌的事周瑜,他嫉研妒能,想要杀掉比他聪明的人,我不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这本书里面还有更多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人物,如忠厚首信的鲁肃,讲义气的关羽,粗暴野蛮的董卓,深得人心的刘备等,真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在我成长的岁月里,诸葛亮、刘备、关羽、赵云、曹操等曾经陪伴我度过许多快乐的时光。

如果能找来《三国演义》原著读一读,书里那些精彩的故事一定会让你着迷,那朴塑迷离的战争世界一定会烫你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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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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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好广泛的女生,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我认同这句话。我喜欢看童话书,也爱啃啃情节多变的古典小说,我有时会被令人捧腹大笑的漫画笑得从床上滚下来;有时会被感动人心的故事感动的流下泪来。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件吧!

记得那时,我读五年级,署假在家十分郁闷,突然我想到了:前两天我不是买了一本书吗?我便拿出了那本书——《嘭嘭嘭》,书中的人物惟妙惟悄,仿佛就出现在我眼前。我津津有味地读着,到了忘我的境界,忘掉了周围嘈杂的声音,也忘掉了夏日的炎热。仿佛我也到了这本书中,我与童喜喜和宝宝树在一起和她们一起度过了一个上午,这个上午充满喜怒哀乐。因为看得太着迷了,所以没有听到叫我吃饭。我的肚子早已饿得在喊了:“咕咕—咕咕—好饿啊!我要吃饭!”因为对下一个故事的可求,使我再读了下去。不知不觉中鼻子酸了一下,泪水浸湿了我的眼眶。落下了两三颗冰凉的雨点—泪珠。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直到看完。当我下去吃饭时,饭菜都冰凉了,就像冬天结的冰一样。但是我很开心,因为书籍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读书不但开阔了我的事眼,而且还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我与书为伴,我把书当成我最信赖的朋友。我爱读书,胜过一切游戏,在读书时我会忘掉所有的烦恼,只会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让我们爱上读书,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读书,读一本好书,学会读书吧!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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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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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为哭过。那是一个晚上,我睡不着觉,便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一一《狼王梦》。

可能是看得太入迷了,以至于妈妈到我房间来,我都没发现。妈妈见我这么晚还没睡,一气之下,把我的书没收了“妈妈,把书给我行吗?”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顺着脸颊往下流,我以后一定会按时睡觉的,妈妈,你就再相信我一次吧。”

妈妈看了看我,把书放在我的书桌上。“希望你说到做到!”妈妈有点生气。我关上房间的门,紧紧地把书抱在怀里,泪水落在了崭新的封面上。那晚,我躲在被窝里哭了好久,好久。

但是,我也为书笑过。有一次,学校举行读书节活动,我欣喜若狂,急忙跳进书海中,在书海里快乐地遨游。

那天,我买了一大堆的书。看着那些我喜爱的书,那一刻,我笑了,笑得很甜,很甜。那一天,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要手中一有书,我便什么都不想做,唯一想做的,就是读书。

书,是我亲密的朋友;书,是我终身的伴侣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当然,我与书的故事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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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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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籍是智慧的钥匙”,我非常喜欢这句名言。

从幼儿园开始,我只认识三个字:大、中、小,所以不会读书。可幼儿园的故事时间只有三十分钟,语文老师讲三十分钟就给别的班上课去了,那些迷人的故事让我牵肠挂肚,只好让妈妈教我学拼音,所以,我自己读的第一本书便是带拼音的谜语,虽然其中没有故事情节,但我也为自己能读点书而心满意足了。之后,妈妈还教我认识简单的字,比如:前后、左右等等,这样一来,我自己便一知半解地读开了《影响几代人的好故事》,妈妈有时也给我讲,我渐渐迷恋上了书。

当我上三年级时,爸爸给我买了一些文字书,比如《海蒂》、《绿野仙踪》、《盛世繁花》、《小公主》等,这些书常常让我身临其境,只觉得自己无知的脑袋日益充盈起来。习作时,我常常想起了书中的好词佳句,能够灵活自如地运用在作文之中。

书教会了我要诚实。读了《信任》这一课,它告诉了我人与人要互相信任,这样才会使我们的世界更加和平与美好。《海蒂》带给我的是:只要拥有一颗洁白无瑕的心,就会化解最硬的坚冰。

是啊,理想的书籍犹如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封闭很久的智慧;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点亮我的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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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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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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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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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时候,我只会玩玩小玩具,顶多就看点连环画什么的,可是自从上了小学后,我对读书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到《淘气包马小跳》,从《爱的教育》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草房子》领我走进了妙趣横生的小学生活;《科学野战营》用丰富多彩的内容向我们说明了科学发明;《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让我们看到了“爸爸”千奇百怪的发明。多看书,知识一下子就把我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了,空虚单调的脑子一下子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词好句,下课后,老师对我说:“你平时就该多看点课外书,书中有些好词好句就记在本子上,知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我点点头,似懂非懂地离开了。

现在,书是我的好朋友,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拿起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毛主席说过:“觉可以一日不睡,饭可以一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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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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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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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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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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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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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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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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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位魔术师,当你伤心时,它会变出几个笑话,让你的心情好起来;当你感到自卑时,它会变出几个勇敢、励志的故事,让你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总之,每一本书都以它那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们,可最令我喜爱的是《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小木偶——匹诺曹、樱桃师傅、仙女妈妈以及许多动物。主要讲了:一截普通的木头,被樱桃师做成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能说、能跳,还会翻跟头呢!樱桃师傅给它起名:匹诺曹。匹诺曹经过了种种坎坷,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到这里,你是不是手痒痒了呢?赶快读一读《木偶奇遇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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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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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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