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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一等奖作文充满诗意汇集20篇

导语:书,让我放飞了梦想,书伴我生活伴我成长。。。。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书香伴我成长的高中优秀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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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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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市全世界的养品,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能找到无尽的财富。每一本书都有不同的作者;每一本书都有不同的内容;每一本书都赋有不同的感情。但无论怎样的书都可以给你带来无比的喜悦,欢乐,开心,快乐,犹如冬天时的温暖的棉衣,棉袄;犹如炎热的夏天时可以待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犹如遇到可怕的大风大雨时可以呆在坚固的房屋里。

我虽然以前十分的厌倦读课外书,可是我在一个寒暑假里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时,喜欢上了读课外书,而且爸爸妈妈也支持我读课外书。在一次快上数学课时,我一直无比爱惜的快速的读着。不一会儿,叮铃铃的铃声响了起来,我居然没有听见上课的铃声,直到数学老师开始讲解题目时,我才看了看手表,啊?我已经在上课的时间里看得十分钟呀!我看课外书看的太入神了啊!

还有一次,比这一次更入神。在一个安静祥和的,美不胜收的夜晚,我洗完澡后你,便开始了书乡的“旅游”。我看了半刻钟,十刻钟,半小时,一小时……看得我腰酸背痛,于是我又开始躺着看,能尽量减轻一点儿疼痛,可是……慢慢的,我的眼睛有一种很不正常的习惯,虽然视力没降,但是我的眼睛有翻白眼的习惯,害得我不怎么好见人,几个星期后才改掉。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无比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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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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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一天没有吃饭一样难受,而书就像是一个个面包,填满我知识的粮仓。

三四年级那时,我和父母在小区附近漫不经心地散步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小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家咖啡馆,那些书是供喝咖啡的人借阅的。我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好似来到了寂静无人的山谷,来到了绿树成荫的山林,享受极了。

从此以后,每周五放学后做完大部分家庭作业,妈妈就同意我去看书。因为离家比较近,我又读书心切,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我冲进店门,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柜前,抽出上次没有读完的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我好像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影子,他发生的事情,像是在我心中也发生过似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带我上了他的船,去大海捕鱼;《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我和他一起环游世界,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跟随着他和藏族猎户巴强,观察着西双版纳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动物做亲密接触。

我每次都是晚上十点多才回家,因为我痴迷于书中的情节,直到店里的服务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了书店。在那段时间里,书店仿佛就是我心灵的第二个归宿。

大概过了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一过年,咖啡馆就关门了,在那段时间里,我仿佛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店门口玻璃窗上贴的告示显示,这家店二月八日才开门。我万分着急,恨不得闯进“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借一个“时间沙漏”过来,立刻把时间调到八号。我度日如年,等了好几天,终于开门了,我像一匹小马一样跑进咖啡馆,情不自禁地大喊出声:“太好了!终于开门了!”我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小肥羊,捧起书贪婪地读着。我看着书中的文字,好似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故地,见到了一位知心老朋友似的;又像是吃到了丰盛的美宴全席。这时我才发现: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还能缓解身体上的疲惫,释放学习中的压力。

有的时候,我和妈妈在星期六上完课就到钟楼书店看书,虽然那里不是很安静,但我总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投入到书本中去。

书里的知识,常常使我受益匪浅。在做阅读题时,我总能把文章读地通顺,理解地透彻。在写作方面,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正是这样,那些好词好句,都被我从书中汲取出来,再写在纸上。作文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问题。

在家里,书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在学校,书就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传授着我重要的知识。书,真是我们全人类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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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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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做作业做得很快,爸爸妈妈都说我“神速”。我写得那么快都是想要看我喜爱的那本

只要我手上一有书,我就会废寝忘食。那本书好像迷醉了我,让我看得如醉如痴。妈妈叫我吃饭了,我装听不见。每次爸爸都来喊我才去吃,吃饭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书有神奇的魔力,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那本书就是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会儿让我捧腹大笑,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一会儿又惊险重重。这本书五颜六色,一种颜色就是一种知识。我睡觉的时候偷偷躲到了被子里,开着手电筒享受着看书的美好。我爱看书,爱它的纯真自然。我就像是一条鱼,没有水就会夭折。真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啊!

书就是饭,没了书就好像没饭吃了一样。现在我五年级了,我从来没有按时回过家,因为我要看书,如果我回家看书的话,我就会挨骂。妈妈不给我看动物小说,可我很喜欢小动物。我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我看到一本书的封面写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兴奋不已,便立即叫妈妈买他的书。我看完一本又一本。这一系列的书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为了茁壮成长,我们应该看有益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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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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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像蝴蝶飞过山谷;像雄鹰飞过高山;像溪水流经山脉……在记忆的心扉中,是知识的海洋,也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三岁时,我开始接触我人生中的第一本文字书了——《安徒生童话》。虽然有许多不认识的字,但是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成功地读完了这本书,而且还读得津津有味。

五岁时,我开始读四大名著了:《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读后,我有种不求甚解、囫囵吞的枣感觉嘛!我也没有办法,谁叫我是个没上学的孩子呢?

转眼间,我十岁了,我已经读了许多本书了,我仿佛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和他们一起快乐,一同成长。故事中的人物带我走到了他们的心灵世界,他们的悲欢与离合,时时刻刻让我担心,使我牵肠挂肚。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褪去的印迹。

书是学习路上的一位良师,带我们走进阳光的地带;书是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给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生活路上的的一把吉他,让我们忘记生活的苦闷。我心中的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你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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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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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时候起,就悄悄地走进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拿起金钥匙,开启我的记忆之门,时间倒流,我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我和书是心灵相通的,虽然它不会说,不会笑,只是那样的沉默。但又让我感觉到它的喜怒哀乐——我从未害怕它会离开我,因为它是我一生的朋友。读书有许多好处。能陶冶情操,能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视野,也能提高写作能力。读书可真是个两全其美的爱好。我因为经常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连饭也不知道吃。我贪婪的读书,一本接着一本,家里早积累了几个书柜的书。平时无聊,我总会翻以前的书来看。我随着书里的人一起笑,一起哭,为他们感到愤怒,为他们感到委屈。书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一本本印满了密密麻麻的黑字的充满油墨香的新印出来的书常常使我魂牵梦绕。图书馆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那里成千上万的书籍使我着迷。我如果得了新书,就算是不睡觉也要把它读完。我也经常因为看书在厕所里蹲上一整天。

读书的好处虽多,坏处也不少。经常看书,我总是沉迷于书里的内容而无法自拔。而且,因为读书,我的近视度数在一点点地增加。为此我也非常苦恼。

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位作家。我一定会努力实现我的梦想的!

“书到今生读已迟,尽信书不如无书”书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我是遨游的鱼儿;书是蔚蓝的天空,我是飞翔的鸟儿;书是摇摇晃晃的小船,载着我的梦想划到知识的彼岸;书是划破天际的飞机,乘着我的希望,飞向理想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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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400字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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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还不懂事,看见那一本一本的我就想:为什么妈妈要把纸给连在一起呢,是不是纸不听话和我一样调皮捣蛋被妈妈捉住了,妈妈要惩罚他呢?与是我就把那书一张一张的给撕开,结果妈妈被我弄的哭笑不得。稍微长大点后我才知道那是书,妈妈每玩都会给我讲故事听,而我就听着妈妈的故事入睡。上了小学自然也学了些字,我每天晚上回来都要捧着本本故事书专心的看到我觉得可以为止。现在上了六年级,看的书也就多了小书橱里的书也多了,有时候也会到新华书店去看书,看着看着也就忘了时间有时候闷的时候也会从书橱里拿出书来看慢慢的,我就会忘了时间。可以说我是“书痴”书橱中最大的一本,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天使在人间》对我来说简直爱如性命,连我妈妈也不能碰的,我妈妈说我是魂都被书给勾走了!我爱书,相信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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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_5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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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更爱。书可以陶治人的情操,让人富有书香味儿,还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每当我读书时,就像小鸟在书的林子中自由飞翔。我第一次见到书是五岁那年,我那时太顽皮了,拔了妈妈种的花,妈妈一气之下把我关进了哥哥的房间。我满不在乎的翻着哥哥的东西,无意间看见了一本小人书,那精致的书面上画着画,还有几个字——《西游记》,我翻开了书页,一股油墨味儿,可是我一开始就爱上了这股味道——书香。我看书看得入了迷,甚至没注意到哥哥在我身后。哥哥怒气冲冲地说:“谁让你看我的书的?把我的书弄坏了怎么办?快起开!”我知道“灾难”快降临了,谁不知道哥哥爱书如命呀,他肯定不会让我再进他的房间看书了!该怎么办呀,我还没看完那本书哪!于是我就给妈妈撒娇,让她给我买书。妈妈经不起我这番折腾,就答应给我买书。就这样,我又有了一个新朋友——书!

我与书也发生了许多的故事,不信我讲给你听!周末,我正在写作业,姨妈来我家窜门,她知道我爱看书,所以给我带了两本《笑猫日记》,我兴奋的不行,这是我梦寐以求的书呀!我放下手中的笔,开始如饥似渴的读这本书。不知不觉间,已经天黑了。我还在读书,妈妈开始喋喋不休:“晗晗,你做完作业没有啊,快来吃饭!已经七点啦,明天还要上学哪!”我猛地一惊,呀,我还没做完作业哪!我赶紧补作业,哎,看来得补到九点啦!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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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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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大概三四岁。那时,妈妈声情并茂地念给我听。我听着听着陶醉了,让妈妈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我睡着了才肯罢休。

我不仅喜欢听别人读书,还十分喜欢读书。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图书馆。在书柜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书籍,让人目不暇接,有我爱看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淘气包马小跳》《三国演义》等。其中,我最欣赏的是曹文轩的作品——《蜻蜓眼》。

《蜻蜓眼》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梅,她在艰苦的环境下,勤奋好学,每天都坚持练钢琴,坚持不懈地努力,这种品质让我很感动,很佩服。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两个小时,爸爸轻轻走到我面前,小声地问道:“回家吗?”“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吧。”我小声回答道。时间又悄悄地过去了一个小时,大家都回去了,只有我还在位子上,废寝忘食地看着书。爸爸又来催我了,我只好跟爸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但回家的一路上,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精彩。有时候,爸爸会笑话我是只痴迷的“书虫”。

我从书这个黄金屋里学到了许多东西,更明白了只有多读书才能学到更多知识,将文章写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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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一个故事优秀作文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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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克家曾说:“读一本好,就像交了一位益友。”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贴切。

上小学时,我学会了汉语拼音,学会了阅读课外书,认识的“字朋友”也多了起来。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我不仅看童话书、神话、科技、作文,我还喜欢看名着,最近我都在看水浒传。每次我一回家,作业一做完,就立刻跑去书店,毫不犹豫的拿起书来看,站在书柜旁,像一只饿狼,贪婪地读着,读着读着,我就情不自禁的投入进去了,好像自己在童话里似的。接着又看了童话,我读得浮想联翩,《爱的教育》又让我读的热泪盈眶、泪落如珠。在我不求甚解的时候字典就成为了我的好朋友,它就像一个智慧广大的学者,让我认识更多的“字朋友”。

书!你是我的好朋友,你似一个一个跳动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里面拥有另一五彩缤纷的世界。你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宝藏的大门,你自始自终的陪着我攀登那知识的高峰,是你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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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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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一本好,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没错,书是我们的朋友,是它让我们获得了知识。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环保超人土豆仔》。

《环保超人土豆仔》是一本主要写主人公土豆仔怎样成为一名绿色环保超人的故事及土豆仔制作的用来环保的手工的故事。但是,这本书与其他的书不一样,它是以主人公的日记形式写的。而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内容精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几次土豆仔的试验被我成功地应用到了我的生活里。

第一次是在新年元旦的时候。每年元旦,家里都要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而每年的大扫除,擦窗户往往是最困难的。因为窗户每次擦完后,露在外面的面总是被雨水冲刷,肯定会留下一些擦不干净的污物,所以每次都要反反复复擦好多遍才能干净。可是今年,我看到了土豆仔擦窗户的办法,便想用这个方法擦我们家的窗户。于是我按他的办法往一个小罐子里倒点白醋,再倒入三倍的水,混合并搅匀,用抹布沾湿擦窗户,擦完再用揉成团的报纸擦干……终于,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擦完了整个的窗户。哇!真的好亮!我不得不说它的效果超级好。我的家里再也没有脏兮兮的窗户了!

第二次是学校要上交绿色创作的时候,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做了一个用废弃的塑料袋制成的风筝。第三次是在妈妈过生日时,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制作了美味可口的酸奶。第四次……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现在,我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环保小超人了。不同的书能让我们获得不同的知识和乐趣,总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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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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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多么质朴无华,又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它交上了朋友,是它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它,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它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又苦恼的接受X+Y。它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它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里的心扉中,它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说,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它如痴如醉,它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密的赞美时而骄傲,它告诫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在我一次一次失败时,它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使我念念不忘,它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它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刹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刹那的光明,远远不够,只有恒心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它就是,我爱它的深奥绵长,爱它的永无止境,爱它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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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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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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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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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渭北的一个小山村,与其他尿尿和泥的山里娃唯一不同的是:我从小就拥有很多很多的。这全都得益于我那位严厉而又慈爱的在村小学教书的爸爸。

听奶奶说因为家里穷,我的爸爸初中毕业就考取了陕西省大荔师范,十八九岁就挣工资养家糊口了。爸爸的玩伴们后来不少都上了大学,虽然,爸爸工作以后也进修取得了大学学历,但没能进入高等学府全面学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爸爸对我寄托了很高的期望,也促使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家的书柜里至今还整整齐齐的保留着《东方宝宝》《东方娃娃》《幼儿画报》《小聪仔》等低幼读物。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别的娃娃是含着妈妈的奶头长大的,我是在爸爸的被窝里听着故事长大的。可能,由于,小时候爸爸天天给我念书听的缘故,我比同龄的孩子说话更早,而且经常会冒出几句“经典的话语”来,我的舅爷至今还没忘在我一岁多的时候,他带我上街玩,我走到半路累了不想走了,舅爷就背我走,我说:“舅爷啊,我是不是趁人之危呢?”舅爷听了大吃一惊,逢人就骄傲地说:“雨森,这家伙,长大了一定是个上学的好苗子!小小年纪都会说话啊!”。

书给我带来了赞誉也给我带来过责骂。记得,上五年级时,爸爸和我到街上理发,我发现理发店里有一本《水浒传》被主人随手放到了桌边,我就借着爸爸理发的空挡,读了起来。我是阅读越有味啊,书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等我们理完发后,我趁店主人忙着招呼顾客没注意,把那本《水浒传》悄悄塞到了衣服里,回到家,我二妈发现我的肚子鼓鼓的,就问我:“雨森,你咋了啊,肚子咋那么鼓啊?”我支支吾吾没回答,爸爸走过来,拉开我的衣服一看,原来,我偷了人家的书,爸爸生气地说:“孩子,爱看书,爸爸给你买,不能偷别人的书,偷书也是犯罪啊!”我吓得不敢吭声生怕爸爸打我,这件丢人的事的最终结果是:爸爸领着我把书还给了理发店的阿姨,我还给人家道了歉!虽然,理发店的阿姨和我爸爸是熟人没有责备我,但我还是觉得很丢面子!心情郁闷了好几天。一天中午,爸爸从县城开会回来了,摩托车的后备箱鼓鼓的,我还以为给家里买了什么生活用品呢,就没在意,这是爸爸对我说:“四大名著!去!归你了呐!”我一听高兴地一蹦多高,抱着书躲进了我的小屋里,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由于爱读书的缘故,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常被老师在全班进行朗读,我也成为了语文老师的得意门生。我相信,书一定会像一盏明灯,照耀着我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照耀着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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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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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轩

说到,我想起我的那件可笑的事。

记得那是我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家附近新建了一家图书馆,爸爸便带着我去看一看。

里面,那可是说出来的凉快呀!坐在软软的沙发上,随手从一旁拿来一本《西游记》来看,很快我沉迷于书海当中,仿佛看见了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不停地乱叫着,伤佛看见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样子,让人直叫好!正当我打算再看下一章时,我的肚子便开始抗意,不停“咕噜、咕噜”地叫着。我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房!

下午,我明知有一节跆拳道课,但我的心却一直想着下一篇怎么样?唐僧有没有被解救出来。便心起歪念,偷偷摸摸地溜了出去,向书房跑去。

来到了书房,我又找出了那本让我留连忘返的书,急急忙忙地打开了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向面包,看着下一篇。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

这时,不知为什么灯越来越暗,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书房要关门了,我吓地赶忙跑了出去,生怕被关了进去。

我爱看书,书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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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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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呀!看了一本又一本的好书,每一本书看完后就好像是吃了一顿美美地饱餐一样,只不过不是吃在肚子里,而是在脑海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妈妈老是对我说这句话,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不耐烦的捂住耳朵,因为接下来的话又是一些批评我的话语!“你看看你,在这里闲坐着,还不如去看看书,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你的作文写得不好,快去看看书!快点……”妈妈用严厉的口气批评我。没办法,为了不被批评,我走到书房看着那一书架的书,那时我觉得天都要塌了,“我要活活被被书压死了!哎!”我自言自语道。我随手拿起了一本书,翻开书,美丽的插图呈现在我面前。那时的我不知怎么了突然有点喜欢看书了,那是我只有二年级,识字量很少很少,所以看的书都是拼音版,书里都有大量的插图,花花绿绿的插图把我吸引住了,每一次妈妈买来的书,我都是先把花花绿绿的插图看完才开始读书,那时我读书也格外的慢。即使是一本薄薄的书,但一周也不一定看完。每次读书都比别人慢一拍!我很不服气,就想练一练;“一目十行”的本事,于是我每天都看很多书,可是我发现“一目十行”这个方法虽然读书速度提高了,但是效率并不高,于是我决定“一目五行”的看书,就这样我的习作从以前的良、优负变成了优、优加,“哈哈”我开心地笑了,这时我才明白妈妈说的话原来是那么那么的重要。读书读得多了,脑子里积累的东西也多了,写起作文来,自然得心应手,如神来之笔!但这一切也靠我自己的努力,我每天都会抽出半小时来去读书,我相信如果不断努力,那么我的习作水平一定会再大大提高!

从讨厌书的我,变成喜欢书,甚至爱上书,觉得生活离不开书的我,这一切都来自于我有一把打开书中奥秘的金钥匙,那就是在读书是认真体会那些人物的特点和所思所想所做。一有空闲我就会去图书馆借书看,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大家看书不要太着迷了,也不要看无用的书!像我就有一次就太身临其境了!

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红楼梦》,书中林黛玉的哭哭啼啼让我难忘,我又看起了书中讲林黛玉故事的片段,她的哭哭啼啼,我好像身临其境,走进了另一个世界,看到了那些人物形象,这时正在做饭的妈妈走了进来,“来,过来,去买瓶酱油,快去!”妈妈急急忙忙的说,见我没动静,妈妈把我从椅子上拉了起来,身临其境的我硬生生的被妈妈拉回了现实生活中!我不耐烦的拿着钱,走向超市。为了为我争取更多看书的时间,走进超市后我就急匆匆的冲向调味品区,“哪个是酱油呢?哈,一定就是这个,这个黑乎乎的一定是!”我心里想。可我当时并没有看瓶身上面写的大大的一个字“醋”!回到家,我一头扎进了书房,又看起了书。“馨儿,过来,你看看这是什么?”“醋!”我大吃了一惊,这时妈妈看了看柜子里说:“快去再买一瓶酱油,醋正好也快没有了,以后不能那么马虎了!快去!”我暗自庆幸逃过了一顿批评!

从我厌烦书到喜欢书,书一直给我带来了许多许多的惊喜与意外,书必定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我爱书,书不仅让我的习作水平提高了,也让我获得了在任何东西得不到的快乐,“书”也让我明白了原来书就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金钥匙!

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们没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鱼儿没有了海洋!

书籍,我们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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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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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虫,书是我的精神伴侣;我喜欢读书,我经常专注地沉迷于浩瀚无垠的书海世界里,专研着多姿多彩的书之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唤醒人的灵魂,可以净化人的心灵,可以使人变得更加庄重,因此我爱读书,我感受到它的重要,它的脚步在向我越靠越近。

小时候,我很崇拜会读书的人,我十分崇拜一些名人作家,例如:孙中山、鲁迅、冰心等名人。他们不仅是爱国人士而且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一代知识分子,他们都是我的偶像,我的学习榜样。记得小时候读过鲁迅的书,他的一篇《阿Q正传》很出名,是反映当时不好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生活的悲苦情节,以描述阿Q的性格特点来反映当时国人的性格弱点。他的作品很受人们的喜爱,因此他一直是我们心目中优秀的名人作家,是一位具有感染力的作家,所以我也很爱读他的书。说到孙中山,我更加钦佩他,他一生最爱的是读书,他爱读书的精神很受人们的赞扬,他成年后也是一代伟大的人物,他具有丰富的知识,以至于他最终成为了人们的领袖,对他来说读书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他经常一读起来就是废寝忘食,读到忘记了时间,所以我很钦佩这样的能人,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爱读书精神。

我爱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了解世界,书是我最宝贵的东西,书能够指引我人生的方向,让我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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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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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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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哲理小故事充满智慧的小故事

全文共 4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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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年NO,和一个YES

1822年的一天,英国物理学家迈克尔·法拉第在实验室做试验。一个叫亨利的年轻人找来,想拜他为师。法拉第最终被年轻人的决心打动,让他留下来做助手。

法拉第拿起一个本子,指着一套装备告诉亨利:“我正在研究磁能否产生电,你以后每天给它通上电线,用不同的方式测试,然后看清磁针是否会因为产生电流而转动,再把结果记录下来。”亨利照着做了半个月,可实验总是失败,他只能在本子上不停地写下“NO”。

一天,亨利不耐烦地对法拉第说:“这事没什么意义!您让我做点别的吧!”法拉第摇头说:“这事很重要,做成了就是重大发现。”亨利又坚持了几天,最后还是溜走了。

1835年,这一年的圣诞节充满着狂欢的气息。伦敦的大街小巷,都是火树银花,堪称一个不夜天。圣诞节过后不久,一家时报登出法拉第的相片,标题用的是醒目的黑体字:名师高足,后来居上——迈克尔·法拉第教授因发现了电磁感应定律,而即将被授予爵士称号。文章还对“未来的贵族法拉第爵士”作了一番绘声绘色的描写,说他喜欢喝香槟,爱唱乡村俚曲,绘画天才超过他的物理才能云云。

法拉第看到报纸,只一笑了之。朋友们却坐不住了,有的跑来打听消息是否确实,还有的捧着香槟前来祝贺。法拉第仍然报以淡淡一笑。“没有的事!”他说,“再说,我为什么要当爵士呢?”

传闻很快得到证实。从内阁传出消息,皇室的确考虑要封法拉第为爵士。按照英国皇室的传统,授予杰出人物以贵族称号。远自牛顿,近至戴维(法拉第的恩师)都曾获此荣耀。凭法拉第的贡献和声望,他是当之无愧的。但是当内阁几次派人来说明此意时,法拉第都谢绝了。他答复说:“我以生为平民为荣,并不想变成贵族。”

虽然拒绝了贵族称号,但是法拉第此时拥有的殊荣、成就以及地位,已经远超任何一个贵族。

一事无成的亨利又来求法拉第收留他。法拉第拒绝道:“这个称号本该属于你。当年我让你做的事,我坚持了10年,终于在电磁学方面有了重大发现。”说完,法拉第拿出一个厚厚的本子,那正是亨利当年用过的。亨利看到,在他记录的十几个“NO”后面,法拉第记下数千个“NO”,最后才是个大大的“YES”。

法拉第说:“只有靠意志和坚持才能实现理想,这是我最宝贵的人生经验。”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艳它开时的明艳,却忽视了它奋斗时的坚持和血汗。当法拉第功成名就时,众人钦羡。其实他只是把当年亨利认为无聊的、没有意义的事,坚持做了10年。

法拉第用自己的成功,告诉亨利,也告诉世人:只有靠意志和坚持才能实现理想。没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关键看你是否有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坚持到底的智慧

【2】 倒掉心头的那杯水

一位年轻人去向慧然禅师叩问人生的意义。禅师不说话,只是向桌上的杯子里倒水。水溢出了杯子,禅师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年轻人实在忍不住了,说,杯子里的水早就满了,大师为何不停下来呢?

禅师一笑,说,你的心就像这个杯子,如果你不把心头的这杯水倒掉,无论我对你说什么,又有什么用呢?

我们每个人心头都有一杯水,这杯水或重千钧,或轻似羽,全在每个人的心境,就看你懂不懂得倒掉它。

倒掉心头那杯水,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境界。

南唐后主倒不掉烟花万重,落得个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刘皇叔倒不掉桃园结义,落得个白帝托孤,玉殿虚无……柳三变倒掉功名这杯水,却有了“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千古绝唱;陶渊明倒掉官场的浮华,却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

有时候,倒掉的是一杯水,得到的却是一片海。芸芸众生凡人多,红尘萦于心,琐事缠于怀,心头那杯水的滋味,甜也有、酸也有、苦也有、辣也有,都属正常。问题是,该倒掉时就倒掉。

人的一生,要做的事情太多,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如何让那么多的白天和黑夜过得愉快而充实?

黑格尔说,既然生活是琐碎的,那么就让我们谈哲学。

我的意思是,让心头的那杯水常换常新,方能映能出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出门寻春不见春,脚步踏破岭头云。归来偶把梅花嗅,枝头春色已十分。”不必去苦苦寻找春色,只要倒掉心头那杯水,春色自然满心间。

【3】 背着希望上路

这是一则犹太人寓言故事,犹太民族是一个善于背着希望上路的民族,在他们看来,希望是前进路上的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能给人以无穷的力量和勇气,指引着人们去克服人生旅途中的千辛万苦。

骆驼妈妈领着一群小骆驼在渺无人烟的沙漠中跋涉,它们已在沙漠中走了好多天,因此都急切盼望着快点见到沙漠边缘那一抹绿色。

热辣辣的太阳把沙子晒得滚烫,而口干舌燥的骆驼们没有了水。

虽然骆驼是沙漠之舟,但如果长时间地缺水,它们依然会渴死。水是骆驼们穿越沙漠的信心和源泉,甚至是苦苦搜寻的求生目标。

这时,骆驼妈妈从背上解下一只水桶,对大家说:“只剩这一桶水了,我们要等到最后一刻再喝,不然我们都会没命的。”

骆驼们继续着艰难的行程,那桶水成了它们惟一的希望,看着沉沉的水桶,每只骆驼心中都有了一种对生命的渴望。

但天气太炎热了,有的骆驼实在支撑不住了。

“妈妈,让我喝口水吧。”一只小骆驼乞求着。

“不行,这水要等到最艰难的时候才能喝,你现在还可以坚持一下。”骆驼妈妈生气地说。

就这样,骆驼妈妈坚决地回绝着一只只想喝水的小骆驼。

在一个大家再也难以支撑下去的黄昏,小骆驼们发现它们的妈妈不见了,只有那只水桶孤零零地立在前面的沙漠里,沙地上写着一行字:我不行了,你们带上这桶水走吧,要记住在走出沙漠之前,谁也不能喝这桶水,这是我最后的命令。

骆驼妈妈为了大家的生存,把仅有的一桶水留了下来,每只小骆驼都抑制着内心的巨大悲痛出发了。那只沉甸甸的水桶在骆驼背上轮流传递着,但谁也不舍得打开喝一口,因为它们明白这是骆驼妈妈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

终于,骆驼们一步步挣脱了死亡线,顽强地穿越了茫茫沙漠。它们为能够活下来喜极而泣的时候,突然想到了骆驼妈妈留下的那桶水。

打开桶盖,里面盛着的却是一桶沙子。

【4】 谁的人生不委屈

早年间,美国有家电视台,播出了个很轰动的节目。

主持人请一位极有声望的心灵导师出场。

导师向观众展示一只有许多小抽屉的木箱,把木箱留给主持人,然后转过身背对观众。他要表演的是:透视你的心!

第一个上来的是位家庭主妇,心灵学导师并不回头,说:请主持人拉开木箱上标号为6的小抽屉,取出里边的信封,交给这位观众。

主妇打开信封,看了一眼,顿时泪如雨下,说:导师,你看到了我的心里,看到了我这些年的辛酸心路。你一定是上帝派来的,我的心事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可是你却早已写好,放在抽屉里等待我。

下一位上场的,是位工程师。

心灵导师说:请打开标号为12的小抽屉……

工程师取出里边的信,看了一眼,顿时惊呼起来:这简直太神了,我心中最隐秘的事情,从未告诉任何人,可是你知道。

第三位上台的,是个小学教师。这一次,打开的是标号为7的小抽屉。

教师也惊呼起来:不可思议,你预知了我从未对人说起过的心事。

台下观众惊疑不定,纷纷举手要求上台。但无论谁上来,必有一只抽屉里装有一封写给TA的信。看到这封信的人,或是失声尖叫,或是失态号啕。

主持人请所有拿到信封的观众上台,按次序站好。

先请第一位观众取出她的信封,念给大家听。

家庭主妇边抹眼泪边念:

——你不是没有考虑过摆脱眼下的一切,但你狠不下心来。善良已经成为你的软肋,让你屡遭欺骗。你知道这对你来说太不公道,只是为了你的至亲所爱,你选择了隐忍。但你的心越来越失望。他们已经习惯于把你的大度与包容,视为软弱可欺。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有可能带来的任何伤害,都是你无法接受的。委屈与无奈,你已经默默承受至今。

家庭主妇念完,主持人请工程师念出他的信。

他一开口,台下的观众顿时骚乱起来。工程师念的竟然和家庭主妇的每个字儿都一样。原来,在心灵导师的箱子里,每只抽屉里的信,都是一样的。

这时候,主持人才说出真相。

这位所谓的心灵导师,其实是一位心理学家,他在研究人类社会共同的情绪与情感。

——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是善良的,并因为太善良而屡屡吃亏受骗。

——多数人都认为,自己遭受到了不公正甚至极不公正的对待。

——多数人都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

——多数人都认为,自己为了家庭友人,付出了极大代价。

这个节目确实也揭破了现代社会的共同情绪:委屈!每个人,都活得倍感委屈。但是不是说你不委屈。只不过,你所表达出来的委屈情绪,与你真实的际遇根本不成比例。

简单说:你的委屈,就是个……自我的心理幻象。

人和人区别不大,智商相差无几。但每个人的思维模式,却完全不同。至少有两种思维,让人分别成为进取者与委屈者或抱怨者。

进取者有自己的人生目标,认为要达成个人的奋斗目标,就必须从现实生活中,一步一步地走过去。

委屈者也有自己的人生目标,但他们拒不认同现实工作或生活。他们把生活中的一切常态,视为对自己的迫害,看什么都不顺眼。

面对工作问题时,进取者会很亢奋,因为这是他显露本事的时候,他就是靠这个和社会交换获得生存资源。而对于委屈者来说,这一切都意味着对他的伤害,是别人故意难为他,陷害他。双方对问题的定义不同,看待工作生活的态度不同。你接受现实,就会心态平和。你不接受,自然就倍感委屈。由此,我们就获得了几个或有益于我们的观点:

第一,接受现实的不完美。正是因为不完美,你的存在才有价值。

第二,接受人性的不完美。人性有光明也有黑暗,你做了善良的事,才勉强算是个做善事的人,而只有时刻保持对暗黑的警觉,才会避免沦为坏人。

第三,这世上,委屈的人比比皆是,千万别成为占便宜少了嫌吃亏的类型。

我们面对的是同一个现实,有人看到的是机会,有人看到的却是障碍,这种思维的差别,将彼此人生拉开了鸿沟。

【5】 无人敢下手的钻石

18世纪末,南非有个部落酋长得到一块钻石,打算把它加工成项链献给英国女王。

于是,他四处寻找手艺精湛的技师,可找了几位,都被拒绝了。原因是,这块钻石是举世珍品,任何加工出现偏差都会令它折价。除非他保证不追究失误的责任,否则没人愿意冒险。

后来,有人推荐了德国的资深技师沃森,酋长带着钻石找到了他。沃森仔细观察过后,冷静地说:“它是仿得很好的赝品,如果你愿意让我徒弟试试,应该可以把它加工成你想要的样子。”酋长愤怒地说:“人人都夸它价值连城,你竟说它是假的,还资深技师呢!”说完便夺过钻石,走了。那之后,酋长又找了好几个技师,可还是没人敢接。他想,既然只有沃森能把它加工成项链,又何必在意他说钻石是假的呢?为了保险,他还要沃森签下了赔偿的协议。

很快,沃森叫来一个小徒弟,耳边交代了一番。小徒弟拿起工具,一会儿就把钻石加工成了项链。酋长疑惑地问沃森:“他是你最得意的弟子?”沃森摇摇头:“他跟我学手艺没多长时间。正因他学艺不长才会相信这钻石是假的,这样他敲击这块天价钻石才不会手抖,动作甚至比我还精准!”

很多事情出错,往往是过于看重它的价值,保持一颗平常心,反倒更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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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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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

我酷爱阅读,恨不得住进书里,可无奈随着年级的慢慢升高,我的读书时间却逐年递减,为了能多看一会儿书,我总是千方百计的抓紧每分每秒,为此还闹过不少“囧”事。

记得有一次我总算完成所有的任务后,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妈妈刚好炸了一大盘金灿灿的薯条端来,这可是我最爱的零食,可我也万万不肯放下手中的书呀!于是边吃边认真品读。我越看越着迷,不一会儿书中那惊心动魄的情节就像磁石一样将我牢牢吸引了,突然我的牙齿触到了一根坚硬的“薯条”,遨游书海的我并没在意,仍全情沉醉在一段段扣人心弦的文字上,“咔吧”我的牙齿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低头一看原来自己嘴里正咬着一支铅笔,正好正好撞见这一“囧”态的妈妈笑得前俯后仰,我的脸也“刷”的红了,真可谓“囧在书海”呀!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高素质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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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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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11时45分,一个人独坐桌。正无聊得发慌,执起笔来,很想写点什么,但下笔却是这么地艰难。对我来说,写作是用来消磨时间的最佳良方,但该写些什么呢?看着眼前的“宝贝”,我忽然有了灵感。

记得,在人生中,第一本真正属于自己的书是在小学四年级买的。那时候,学校举行书展。原来已经很喜爱书的我,听到这个消息就更加雀跃。走到那书海当中,简直令人无法自控,每一本书都是那么地精彩,那么地诱人,很想把它们都搬回家。

说书,便不能不提图书馆了。图书馆是我小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因为那时学校离书馆近,放学后又没什么地方去,也不想独个儿在家中“面壁”,于是每感到无聊便又走到那儿去。童年也就是这样混过了。

我想,书就等于我的知己良朋,也是我的宝贝。有时候,下雨天忘了带雨伞,情愿自己全身湿透,也不肯让书本有半点沾湿。去书店买书,迫于无奈,买下了最后残旧的一本。不忍心见它可怜兮兮的样子,也不愿意再伤它的一张一页,所以重新把它细细地包裹起来。或许,我这生都会与书结下不解缘,结下千万个难解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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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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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中的知识使我空荡的脑瓜聪明起来。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少年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的欢快音符的乐章。

我最早开始读的书是儿童童话一类的,渐渐的,童话书也不能满足我。我开始接触故事书了,我每天放学回来后,先赶紧把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做完,然后就抱起一本故事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感受故事中的人物命运遭遇。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常常在前五名里,有几次,还得了100分。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能力。在家对着一面镜子我会想他们的身世和命运。我们每周都会写作文,其中有一篇,老师又点又圈又画,并在后面打了一个100分。

这些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出了一些道理:作文,首先要构思清楚,落笔也要有鲜味才好。

上五年级后,我不看一般的故事书了,就去书店看一些简单的小说,我用课余时间来阅读这些书籍,我一边读一边用笔把好词佳句和精彩的段落画出来,而且,做笔记,还锻炼了我的记忆力。

又一次命题作文写《发生在学校的一件事》,我非常开心。因为我在学校和同学闹别扭了,平常看到的那些描写烦恼郁闷的词语可以派上用场了。写到一半后,真的有点伤心。于是,我又悟出一些道理。作文,刚开始是离不开借鉴和模仿的。但真正打动人的是自己的真情实感。

现在,我还继续阅读着,希望有一天,能写出一篇自己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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