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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精品20篇)

乐观积极的心态就如一个永动机,推动你不断向下一个目标前进。生活的伤痛不会被轻易抚平,但有些书它不会逗你笑,却能让你在哭过之后重新斗志昂扬。不妨看看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以下仅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你们分享的一些你为何召唤我小说内容简介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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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划小说人物注意

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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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同时,莫泊桑又指出:我们作者"如果对人物进行了充分的观察,我们就难免相当准确地确定他们的性格,以便能预见他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行动方式,如果我们能够说:一个具有这样性格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决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能够一个个地确定人物自己的非我们所有的思想中的一切最隐蔽的活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本能所产生的一切神秘的希求,他那器官、神经、血液、肌肤和与我们特殊的体质所决定的暧昧的冲动。"这就是说:作者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塑造着人物,但人物却对作者

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作者三番五次地进行艺术构思,修改自己的人物性格,要人物活起来站起来,是典型又是个性;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一旦活起来站起来,他就要顽强地按照他的社会地位、生活环境、思想性格、个人气质来思考,说话,做事,行动,抒发内心情绪。这时候,他常常要跟他的作者发生争执,提醒作者应该怎样描写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笔就只好顺着人物自身的行动进行写作。当然,这种情况是只有在进行认真、深刻的艺术构思后才会出现,草率从事是写不出真正的小说人物的。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首先要攻下的难关》)

学习小说写作,一定要下功夫寻找这样的细节--看似无所谓却有重要意义的细节。因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正是由许多适当而具有力的典型细节来完成的。唯有把许多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有机地贯串起来,组织起来,才能达到从典型环境中描写典型性格的目的。另外,有的作者还常常通过写人物小传分析人物性格。这种人物小传对作者掌握人物性格有一定帮助,初学者也可在习作小说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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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内容简介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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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 为什么收我为徒?”

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

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露风石上,俯瞰千山。

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

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

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

“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

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

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

你知道悲伤到极致,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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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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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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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槐花段落的内容

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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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场小雨过后,走进槐花林,仿佛就是走进了槐花的天堂,一进到槐花林里,香气扑鼻,只要你仔细闻,就一定能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槐花的香气,准会把你熏得不想走了。槐花的气味有一种似薄荷味口香糖的感觉,比口香糖稍微淡了一点点,不过,还是非常香。清香、醇香、浓香的槐花,把槐乡的空气都染成了槐花气味了,可见,槐花的气味是多么沁人心脾。从远处迎面而来,就会闻到能熏醉了人的槐花香气,大约在一百米以外的地方,槐花香味就会带你走进槐花的世界。

2、槐花,你给槐乡的孩子带来了快乐,你是那么纯洁美丽,柔美漂亮,我自己打着打着,也仿佛感觉走进了槐花的世界里,给寂静的槐乡里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3、槐花的模样很怪,有的槐花一串一串的,就像倒挂在枝头上的一条条雪白的毛毛虫,一阵微风吹来,那毛毛虫就慢慢的左右蠕动起来,好玩极了;还有的槐花一嘟噜一嘟噜的,仿佛是一个个刺刺球有序的挂在树枝上;有的还是嫩嫩的小槐花,独自待在树上,像一个个孤独的小虫子。槐花是头上粗中间细,最后距离最近的那一小段儿是最细的了。从远处望,犹如一个个雪白小精灵,有的大有的小,大的像爸爸妈妈,小得像孩子。槐花香白雪初降,像白云缭绕,像冰雕玉琢,总之我觉得槐花非常美丽。

4、槐花哗然开放后,地上才有真正的温暖,而粉桃红杏,绿柳青杨,往往包裹着隐藏的冻伤。时晴时雨,时霾时雾,总让春天欲言又止,行色晦涩,只有在槐花盛开的时候,氤氲的花香随风四散的时候,山才开脸,天的容颜也才变得慈爱安详。濯足不冷三月水,心定神宁槐花香。相比较于杏,桃,甚至梅,槐花的确是开得有些迟了,不曾赶上慰藉春寒中的忐忑不安,也不曾滋润焦枯干涩的等待和期盼,但槐花的开放不是为了斗寒的,而是为了真正迎接春天的,人是随着槐花的开放而变得心旷神怡花枝招展的。槐花开放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春风骀荡的时候。槐花的确太素淡了,在丽日当空万木竞秀的当口,这样素淡的花容是不大引人瞩目的。槐花算不上名贵,但也不至于低贱,她们必须以量取胜了。天气越暖,槐花越盛,或者说,槐花越盛,天气越暖。槐花开放的时候,因春暖而生春困,因春困而生慵懒,由慵懒而生春梦,由春梦而生慨叹,由慨叹又生出警示:人生苦短,少做春梦,春梦易逝,不必慵懒,慵懒无益,走出春困,即便是站起来随便走一走,也会赢得春光无限。因而,在我小时候,母亲是决不允许我春睡的,她总是把我从春困中唤醒,逼着我去干点活,哪怕只是去捡拾暖土炕的干落的槐枝。我很愿意去捡拾干落的槐枝,因为,那时候,我在槐树下执着的逡巡是另有打算的。

5、五月,槐花满树都是,槐花节到了,槐乡的孩子们快快乐乐地从自己的家中跑出来,他们的爸爸妈妈自己的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头上别着用槐花编织的发卡,口袋里满满的塞着槐花,嘴里还拒绝着槐花,小女孩的裙子边上围着一串儿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槐花,鞋子都是用槐花的枝干编织而成的。到了下午,大家就更奇怪了,连大人也学着孩子开始打扮了。晚上,孩子们头上一个挨着一个插着槐花。他们看上去快乐极了。

6、一串串的槐花,像从树枝间流溢出来的洁白乳汁,一滴滴骤然凝固在空中了。

7、又到了游客最喜爱的中午了,一般在槐乡居住的人们都会请你到自己家去做客,品尝一下自己人做的槐花饭,真是香气扑鼻,沁人心脾呀!最好吃的一道菜就是槐花饼了,槐花嚼劲十

足,清爽可口,不时你会感觉到清香、醇香、浓香从你的嘴巴一直清凉到肚子里面,最后你又会感觉到从嘴巴一直到肚子里会有一种被清水洗过一遍的感觉,清清凉凉的,顿时觉得清爽无比。槐花饼的做法是把槐花和鸡蛋搅拌均匀,之后下锅煎一煎,就可以了。还有一道用槐花做的饭,那就是槐花饭了,槐花饭是槐乡人最熟悉的一到饭,是用弄好的槐花加进大米去,搅拌均匀,加一些配料,就是一道清凉可口的槐花饭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槐花饼了,因为槐花饼很有滋味儿,吃起来有点甜有点咸,好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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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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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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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清明节简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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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就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就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就是,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就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

清明节就是我国传统节日,也就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就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就是在清明节扫墓。  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就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正就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正就是人们春游(古代叫踏青)的好时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并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的的习俗。

直到今天,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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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双面人的小说_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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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们班的“双面人”嘛,只有一个,就是这位:“李雪峰。”

老师您也许会问:“他不是很好嘛?”他不是像您说的,您不在时,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霸王。瞧!在自习的时候,突然有几个拳头落在我背上,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霸王又在胡作非为了,还骂了我一句:“LJ、SB……”我火冒三丈,一脚把他踹开,他哭了起来,骂我:“TMD你妈狗生的……”我毫不理睬。可是最后还是我被您批评了。过后,他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哈哈,怎么样啊,不爽啊!”别的同学和我一样,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在星期三的数学课上,李雪峰又把骂人的纸条传给我,天哪,这不是侮辱我吗?我迅速写好课堂作业本,一下课就去他那儿兴师问罪了。他露出一丝奸笑,说:“怎么了,不爽啊,老起来老起来……”我气极了,无可奈何,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后来李雪峰惹怒了徐城峰,被他踹哭了。在品德课上,我把李雪峰给告了,这件事您也知道。

现在,我觉得李雪峰同学太不文明讲理了,发展下去可不好,我多么想老师好好地帮助、教育他,使他进步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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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时空圣战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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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和库贝萨进入了逆界,现在谁也不能阻止他们了,这时,众神和船长做出了疯狂地决定——进入逆界。

在经过地球研究院的同意后,我们请求逆界始祖,打开了逆界之门,逆界始祖在我们身上下了魔咒,这魔咒可以让我们不会被逆界的能量场反噬自己的能量。逆界始祖说道:“假如你们在逆界遇到了危险,一定要回到逆界之门,这样我会感应到你们,打开逆界之门就你们。”

“多谢了!”船长说道。

随后,我们进入了逆界,刚进入逆界的一瞬间,我们就感应到了一股强大的暗黑能量。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寻找库贝萨。

我们来到了一颗星球,在星球上,我们采集能源提供飞船动力。在那颗星球上,我们发现了海盗的踪迹。我和况迪率先发现,悄悄跟着海盗,海盗们坐上了飞船,飞走了,我们也启动飞船,擅自离开了赛尔号。

跟踪海盗们大概十多分钟了,它们来到了一颗充满邪恶的星球上,上面我们发现了库贝萨,它正在吸取暗黑战神联盟的能量。

“哈哈哈,一群杂碎,看我吸光你们的能量。”库贝萨笑道。

“可恶,我们的主人一定会教训你的。”暗黑雷伊说道。

话音刚落,索伦森就来了,说道:“库贝萨,你干嘛攻击我的手下。”库贝萨回答道:“上次要不是你们,我早就称霸全宇宙了,这次我要吸光你们逆界的能量。”库贝萨开始想索伦森进攻。

由于在上次的神魔战役中,索伦森被谱尼和麒麟打伤,现在元气还没恢复,加上库贝萨的上古一族也不是好惹的,现在打赢库贝萨的几率几乎为0。

索伦森向库贝萨发起攻击,库贝萨开启远古圣甲,将伤害两倍反噬给了索伦森,索伦森被自己的能量击倒。海盗们也上前抓组索伦森,库贝萨开始吸取索伦森的能量。

“况迪,赶快和赛尔号通话。”我对况迪说道。

况迪打开了通讯仪,梅俊伟出现在了显示屏。况迪说道:“梅俊伟,赶快叫査玉衡船长带领战神联盟和神兽来我们这里,我们一路上留下了记号,现在库贝萨吸收了索伦森的能量,已经强大无比。”

“好,我们这就来!”梅俊伟说道。

看着库贝萨的能量越来越大,我们也不能阻止,暗黑战神联盟趁机各奔东西,海盗们也不去抓。库贝萨说道:“它们现在的能量十分低,不用管它们。”

不一会,赛尔号大军终于赶来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也赶来了。

“海盗大军,我要吸收索伦森全部能量,你们快组织赛尔号,不能让能量吸取中断。”库贝萨说道。

“是!”海盗陈思雨说道。

海盗七魔将们都召唤出了精灵,陈思雨给了它们精灵融合石,七魔将的精灵都融合在了一起,战斗力非神兽之下。

七魔将开启了狂暴状态,战斗力不断飙升,战神联盟使出联盟审判,攻击毫无威力,神兽们的技能也免疫,最后,麒麟神兽打开了赤炎轮回,三昧真火围绕着巨魔,巨魔被烧伤,战斗力和防御力大幅度降低。

“战神联盟,是时候使出联盟审判了。”麒麟神兽说道。

战神联盟使出百分百的联盟审判,打中了巨魔,巨魔的能量分散,都分解了。

“哈哈哈,索伦森的能量已经被我吸取完了。”库贝萨说道,之间索伦森化为烟雾,离开了世间。

“不好,这下麻烦大了。”麒麟神兽说道。

“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就让我们来做最后一战吧!”雷神雷伊说道。

强大的库贝萨召唤出上古一族,上古一战在库贝萨吸收索伦森能量的时候,也吸收了强大的能量,战斗力完全不逊于战神联盟。

战神联盟使出多次联盟审判,也无济于事,就连麒麟神兽的赤炎轮回也烧不死它们。无奈,麒麟打开了六道轮回,强大的力量才打伤了一小部分的上古一族。

“船长,这次任务,我们会不会死啊!”梅俊伟说道。

“会的,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所有人员,召唤出精灵。”査玉衡船长说道。

所有的精灵都出现了,它们团结在一起,将能量注入给了神兽和战神联盟们,战神联盟和神兽一起使出合击,但被库贝萨吸收了。

库贝萨开启了远古六芒阵,精灵的能量全部溢出体内,注入到了库贝萨身上。

我们派遣夏永巧去逆界之门,让逆界始祖叫写凡界的帮手来祝我们。

夏永巧去了,大约过了1个小时,还没又来,神兽和战神联盟都快顶不住了。

最终,战神联盟体力不支,被库贝萨打回了精元,我们将战神联盟放入赛尔号精元器治疗。

不久,夏永巧带着迈尔斯,龙族,邪恶四灵,逆界始祖来到了战场,迈尔斯使出天佑,将战神联盟的力量再度觉醒,神魔之战再次爆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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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篡改了示爱纸条上的内容优秀高中作文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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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我似乎看到小浩给了小瑶一个什么东西,我不动声色,一边继续讲课,一边踱到他俩身边,伸出手,示意小瑶拿出来。小瑶一脸无辜,左顾右盼,装作不知道什么意思,暗地里却把手中的一张纸条揉成团,悄悄丢在了地上。

动作虽细小,但难逃我的法眼。我默不作声弯下腰,拾起了那个纸团。

再看小浩和小瑶,脸色已煞白,不敢抬起头来,楚楚可怜地等候我发落。我早耳闻他俩走得很近,却总不相信,没想到这天竟让我抓了个现行。

我把纸条举起来:“这是小浩给小瑶的纸条。我曾经说过,传这样的纸条,抓住了该怎么办?”同学们听了异口同声地回答:“读!”他们一脸的期盼,一脸的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

我打开纸条,瞪大了眼。学生们以为我不想读,继续起哄:“读!读!”再看小浩和小瑶,头低到桌子上了,尤其是小瑶,双手掩面,似乎想要扎到桌子底下。

我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准备大声地读出来。但同时我仿佛听到小瑶的啜泣,一声声撕扯着我的心;仿佛看到小瑶如一只丑小鸭,在一群女生中无人理睬,孤独无助;仿佛看到小瑶倔强地昂着头前行,终日无所事事。果真如此,我岂不成了罪人!这不是我想要的!

稍停片刻,我终于读了出来:“小瑶同学,你好,你的英语那么棒,能教教我吗?我特想进步,提高自己,超过祥阳。”

读完,我一脸尴尬,讪笑着:“不是我们想象的那回事。”

学生们都不说话了,望着他俩,似乎有些失望。祥阳嚷道:“门儿都没有!想超我,他得费费劲!”小浩和小瑶抬起头来,看着我,一脸惊诧,一脸感激……我毫不理会他俩,叹了口气:“看来是我错了,我想得太多了。

我向他们道歉。小浩和小瑶学习如此用心,一定能考上高中。同学们应该向小浩和小瑶学习,结成学习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说着,我向他们鞠了一躬。

学生鼓起掌来。我笑着随手把纸条装入衣兜,也鼓起掌来。小浩和小瑶的脸更红了,眼神复杂地看了我好久好久,我心领神会,微笑示意。一切尽在不言中。他俩不好意思地又低下了头。那曾引来满堂起哄的纸条,事后我悄悄地还给了小瑶。其实那纸条上写着:“小瑶,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只不过,还给小瑶时,在纸条的背面,我写下了这样的话:“女生要成为男生心中的女神,必须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嫩芽只有专心成长,将来才会长成参天大树,才会结出丰硕的果实;否则,过早开花,只能早早凋谢。我相信你会作出正确的选择。”

如我所愿,自此以后,学生们整日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学习,如一群勤奋啄食的小鸟。原来,篡改,竟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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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生新学期寄语的内容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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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寒假伴随着春节的喜庆一晃而过。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举行新学期的第一次升旗仪式。

回顾上个学期,我们播种过希望,也收获累累硕果,同学们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仅学习成绩进步,行为习惯改变,而且见识和能力也增长,各方面的素质都有明显的提高。在新学期里,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高三、初三毕业班的同学,将迎来高考和中考的冲刺;高中和初中非毕业班的同学,也将面临各种考试,所以本学期将是一个繁忙、紧张的学期。学校殷切希望师生更加精诚团结,以求实创新的态度和勇攀高峰的品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下面我就新学期工作提几点建议和要求:

1、开好头,起好步。凡事开头难,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那么,怎样重视呢?首先,要有一个计划和目标;其次,要在小事上做实在,比如:弯腰捡起校园内的一张纸屑,听到铃声教室里立刻安静下来,整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等,事情虽很小,但关系到同学们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问题,是大事。

2、改陋习,勤钻研。坚决改掉学习中的一些不良习惯,不浪费课堂上的一分一秒,发扬刻苦钻研精神,与同学互相帮助,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将压力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加倍努力,力争做到最好。学习是一件苦事,需要付出努力,需要有克服困难的意志,有战胜懒惰的勇气。但学习更是一件快乐的事,在学习中解除自己的迷惑,在学习中增长见识,获取更多的信息,让视野更开阔,让思路更敏捷,让心灵更充实,更重要的是,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3、树信心,克疑难。困难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磨练个人意志的试金石,如何面对困难的态度决定着一个人是成功还是失败的最终结局。自信是人生潜能最有力的控制者,是个性最鲜明的执行者,是创造性思维中最重要的因素,一个人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对自己的信心,一个人对自己都没有自信,那才是真正的失败,请同学们记住:酸甜苦辣都有营养,成功和失败都是收获。

4、健身心,提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孝敬父母,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坚持锻炼身体,上好课跑好操,讲究卫生,保持心理健康。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事,读有益的书、做有益的事、交有益的人。本学期学校将继续深入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希望更多的同学能与书为友,多读书、读好书,在陶冶情操、滋润心灵的读书活动中,学会关注自然,关心社会,关爱他人,丰富自己的心灵。

5、显个性,展风采。本学期,学校还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希望全体师生一如既往的积极主动参加,不放过每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让大家尽情享受校园文化盛宴,让师生们流动的魅力更加充满朝气。

老师们、同学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开学,松弛的神经又该绷紧,床头的闹钟又将激起清晨的奏鸣!让我们踏着春天的脚步,在前进的道路上留下醉人的芬芳!

最后,祝全体师生在新的一年里,龙腾虎跃,更上一层!祝我们的学校蒸蒸日上、前景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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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抗美援朝时代楷模徐振明简介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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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明(1925年7月—),男,汉族,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人,中国人民志愿军老战士、吉林省通化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离休干部。

1942年7月参加工作。1948年7月入党。1950年10月,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先后参加了松骨峰阻击战、“394.8”高地战等战斗,荣立一等功。1980年底从通化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岗位离休。2020年10月,中宣部授予徐振明“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所获荣誉

1942年,徐振明在伏击日军的战斗中因作战勇猛荣立一等功。

1950年,徐振明随38军跨过鸭绿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一线作战29个月,参加过“飞虎山阻击战”“松骨峰阻击战”等著名战役,在争夺394.8高地的拉锯战中荣立一等功。

2020年10月,中宣部授予徐振明“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是永葆革命本色的抗美援朝老英雄,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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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秦时明月》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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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你的一生中,许多人都曾留下脚印,或许,你要感谢的人数不胜数。但我想我最应该感谢的,是《秦时明月》,它陪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想对我而言,那不再仅仅是一部动漫,而是我的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两千多年前的动荡秦朝,两千多年前的诸子百家,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七雄,像电影般一遍遍在脑海中闪过,她有种特殊的力量,支撑着我勇敢的面对苦难。

4年前,我与秦时明月第一次‘见面’,当时它只是在我眼前一闪而过,但那一眼,但让我深深的喜欢上它。

从那以后,我近乎疯狂的喜欢上秦时明月,前三部的剧情我都烂熟于心,却还是期待着下一部。它就像是罂粟,吸引着我。可是我经常问自己,这些历史都已学过,明明知道结局,为什么这么着迷呢?但是,没有答案。或许,是它所拥有的独特的魅力吧。

于是,我开始了解秦时明月的一切,包括动漫的背景——秦朝,诸子百家以及秦始皇。我开始看我最讨厌的节目——百家讲坛,只是想看上面解析的秦朝历史,我开始看战国策,东周列国志,史记等记载秦朝历史的书籍。看不懂就问查百度,看注解,只为了看到里面有关秦朝的相关事迹,不过这也让我的文言水平有所提高,我还了解到了更多之前所不知道的历史事迹和历史人物。秦时明月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记得刚上初一的时候,觉得学习非常苦,跟小学差多了,再加上家务和母亲的责骂,我几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但是秦时明月让我重新振作,因为,我想到了里面一句话‘在没说做不到之前,我没有放弃!’这又让我燃起了希望之光,我对自己说‘你是最棒的,一定可以做到,不要放弃’于是,靠着这种信念我撑过了一年又一年,秦时明月还支撑着我的信念。

我提倡诸子百家中墨家的思想。墨家主张兼爱非攻,主张众生平等。可是现如今社会并没有实现这个,还有很多人存在偏见,这告诉我要尊重他人,众生平等。儒家主张爱人,对他人要礼貌,尊重。秦时明月同时也在思想上教育着我。

秦时是历史的尘埃;明月是回望历史的年轮!打开充满尘气的书,一样是那悠久年代的风,却吹进了现代的荧屏!

秦时明月中有很多动人的小故事,动漫中把单调的文字转化成一幅幅美丽的画面:荆轲刺秦王时,高渐离和太子丹一行人易水相送;世人在墨家机关城这片世间唯一的乐土幸福的生活;诸子百家联合起来对抗嬴政;项羽乌江自刎等。画面表现得栩栩如生,让观众身临其境,里面还有很多不曾见过的美景,不曾去过的地方,不曾认识的人物。秦时明月更开拓了我的视野!

也许,很多人会笑我,说‘一部动漫,哪里有那么大的魔力?’也许,有人会对我说‘这肯定是编的,怎么可能’但是,我只想说:‘感谢有你,秦时明月’。感谢你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美好时光,感谢你在学习上帮助我,精神上鼓励我,思想上教育我。你开拓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提高了我的修养;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感谢有你,让我能够快乐的成长,感谢有你,给我的乏味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在我的生命中能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感谢有你——《秦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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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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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那把伞下。

望着蒙蒙的雨气,潮湿的微风抚过他的脸颊,带给他丝丝凉意。他忙将脸紧紧地贴上母亲的怀,侧边传来温暖的、轻轻的耳语:“世界很大很大,等你长大了,就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每个地方下雨的样子都不一样哦。”

少年时,那把伞下。

依旧是那一肩宽的空间,映在眼中的雨,淅淅沥沥,雨气弥漫在远处的空气中,如雾一般将远处的光景半遮半掩起来。远方对他来说,永远是个谜,可望而不可即。那时远方的世界,对他来讲,就是渴望。耳边又传来亲切的声音:“咱们这里太小,你一定要好好努力,走出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再次听到“世界”二字,他的心便被风夹带着飞向了远方,看到远处的山,他便嗅到了山后面的野花传来的芬芳;看到了远处的海,他便已被万里之外热带岛屿吹来的海浪熏红了脸颊。

“世界有多大,需要多少自己的脚印,才能到达海陆相接的彼岸。世界有多宽,需要自己多长的梦,才能触碰到天空尽头的朵朵浮云?”他这样想着。少年的爱幻想,让他想要离开那把伞下,奔向如谜般的前方,任雨水打在他稚嫩的脸上,去感受那外面世界如雾般的云情雨意。

长大后,漫天的滂沱大雨,那把伞,却已不在头顶的天空。

他如愿地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母亲,去了外面的世界,然而他未曾想过,多年之后,母亲的那句话却是对的。这座城市的雨季,天幕总是如被墨汁染上了不可褪去的颜色般,单调着,沉重着。雨滴也是那般沉沉地落在他奔跑时顶在头上的黑色大衣上。多年来,每当听到那曾经害怕、渴望、熟悉,如今又令他心头炽热的字眼时,他的心早已不再如儿时那般描绘它的神奇和美丽。现在,年轻气盛的他,仿佛世界再大,也装不下他的豪情壮志。凭着曾经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很好的上市公司;凭着如鲜红在血液中永不消退般的激情与干劲,他成了分公司的总经理;凭着勇气和灵活的头脑,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与母亲通话告诉她这个消息后,他整整哭了一宿。后来他娶了一位温柔美丽的姑娘,住着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房子,开着只在杂志中大放光彩的车子。

现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他真的触手可及。于是,一旁看着他的人,都以为人生的宽度和高度,莫过于此。可正是壮年、壮志凌云的他,却觉得眼前的迷雾,才刚被拨开,世界才刚刚清晰,身后举着伞的身影,仍在不远处矗立。他的世界,才刚刚开始前进的脚步。

怀着“世界不会只有一个盖茨”的凌云之志,他安顿好了母亲和妻子,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他放下一切去了美国。在美国的日子风调雨顺,与公司谈生意的都是大客户,每当往国内的家中打电话时,他都激动不已。在美国的第三年,他的公司成功达到市值以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了,那一天的夜晚,他彻夜未眠,他的世界,仿佛快要被他尽收眼底。也就是这一年,他的母亲被查出脑瘤晚期。妻子将他母亲送上救护车那天,他在开会,谈着一桩利润很大的生意。他压掉了妻子的电话,好像,他永远地推开了那把伞。终于,在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利用空闲时间,回拨了那个打了一百多次的未接来电。

“怎么了?这几天我太忙了,你干吗打这么多电话!”他有些怒火。

“我有重要的事,你要听么?”妻子平淡地答道。

“快说快说,要是太长时间的话,我等下打给你再说!”

“妈病了……”

“妈病了?去医院了没?医生怎么说的,你要好好照顾妈!”他的声音略有变化。

“妈是……脑瘤晚期。”

“妈是什么?!”

“脑瘤晚期,你回来吧。”

“……”电话挂了,“滴滴”声那么的空明、响亮。他放下电话,好像失去了什么。

“李总!”

“李总……”

“李总!”

“什么事?”他回过神来,他的秘书正站在面前,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

“李总,股市……崩了。”

“什么股,我们的?”他无力地问。

“是……整个美国的。欧洲的,也要崩了。”

“你先处理一下,我要回趟国,你代理……”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拿起了大衣,走了出去。三天后,那座大城市的街道上,出租车里,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的他,将头倚在后座上。

“昨日,金融危机的海啸席卷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也在凌晨时被卷入其中,这是有史以来世界最严重的金融危机……”

收音机在不断地播放着新闻,窗外下起了大雨。雨越下越大,遮住了窗外的一切。他睁开眼,无神地望着外面的世界,不远的地方,似乎站站着一个举着伞的人,一闪而过。车子驶进了市医院的大门。他下了车,没有打开伞,挪着步子走向住院部的大门。天空中的乌云,此刻正压在他的头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压得他抬不起脚来。大雨中,他跪在了地上,头低了下来,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那便是他的世界,崩溃的样子。

就这般过了很久很久,他似乎觉得雨停了,但还是有雨打在积水上的声音,至少,没有雨再刺进他已经万念俱灰的心脏了。于是听到了那再熟悉不过、深深印在他岁月里的但又那么苍老的声音:“孩子,累了吧,回家吧……”抬头望去,母亲正打着一把伞怜惜地看着自己,妻子站在母亲旁边替母亲打着伞,望着自己沉默不语。

曾几何时,那把伞下,蒙蒙雨气中,那个男孩紧紧地贴着母亲的怀,时光荏苒,改变的,只是现在贴在母亲怀中的,是一个重新与世界相逢的男人……

“妈,我回家了。”

不久以后,公司在他的整顿下,迁回了中国,并很快走出了破产的边缘。三年后,他的母亲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她告诉他不许哭。人生便是如此,生下他,是她一生最大的幸福。

母亲的葬礼上,天空飘起了小雨,他撑了一把伞,伞下,已及他腰间的儿子紧握他的手,默默地望着前方。雨丝轻轻落在黑色的石碑上,抚摸着那些宁静的文字:

“曾经,那把伞下是你的整个世界,时光荏苒,雨在岁月里不停地飘落,在那一肩膀宽的距离里,我们相信,世界再大,也不过如此。”

[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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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小说作文_无悔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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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崖上,你白衣如雪

无悔崖上,我嫁衣似火

你蓦然回头,盯着我

为何嫁与他?”

“……”

“说!”

“……我爱他”

“呵……爱他……爱他,当初是谁口口声声说此世永不分离,是谁为护我安全差点丧命!”

“那都是我骗你的,我与你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杀你满门,夺你天下而已,你记得吗?你父亲一夜暴毙,你母亲惨遭杀害,哈哈,那都不是欧尚做的,是我啊,是我,哈哈哈!你一世英名,最终还不过是家破人亡?”

你不可置信的盯着我,想从我眼中找到一丝躲闪

我坦然,轻举银剑,刺向你

你终是信了,大怒,招招置我于死地

我轻松躲过,论武功,你我不分仲伯的啊

“呵,就这点功夫,怪不得满门被灭呢。”我妖娆的说,再次激怒了你

你那往日总是盛满柔情的眼眸,在此刻变为血红

一招耀天诀向我招来

你没想到吧,我未躲,任由你的剑刺穿我

血,渗开,渲染了一地茶花

疼痛蔓延心扉,我轰然倒地,血止不住的从唇角溢出

你冷然转身,消失

未看到我眼角的一滴泪

我其实是多么爱你啊,什么灭你满门,都不是我做的……

可是我必须要让你恨我

我不想让你承受那诅咒

亦云,我无法陪你了……

“以吾魔血为名,以吾性命为媒,保亦云永世长安”……

[初一小说作文_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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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白鹿原简介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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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一部雄奇史诗,那么大家度过白鹿原小说吗?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小说白鹿原简介,希望能帮到大家!

《白鹿原》是作家陈忠实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小说共50余万字,由陈忠实历时六年创作完成。

该小说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表现了从清朝末年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

1997年,该小说获得中国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该小说也被改编成同名电影、话剧、舞剧、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内容简介

《白鹿原》以白嘉轩为叙事核心,白鹿两家矛盾纠葛组织情节,以反映白嘉轩所代表的宗法家族制度及儒家伦理道德,在时代变迁与政治运动中的坚守与颓败为叙事线索,讲述了白鹿原村里两大家族白家和鹿家之间的故事。白家人沿袭村子里的族长,主人公白嘉轩一生娶过七个妻子,最后一个陪他终生,并育有三儿一女(白孝文、白孝武、白孝义、白灵)。鹿三是白家的长工,黑娃是他的长子。鹿家以鹿子霖为代表,他有两个儿子(鹿兆鹏、鹿兆海)。

小说主要讲述了他们的下一代白孝文、鹿兆海、黑娃这一代人的生活:白家后代中规中矩,黑娃却从小就显现出不安分。长大后,白孝文继任族长,黑娃在外做长工,认识了东家的小老婆田小娥,他将她带回村后,受到村人的排斥。黑娃离开村子后投奔革命军,又成为土匪。在此期间鹿子霖、白孝文等都吸上了x片,将家败光,去异乡谋生。鹿三以儿媳田小娥为耻,最终杀了她,因终日被田小娥死时的情形折磨而死去。白孝文则在外重新振作,终有一番作为,白灵加入了共产党。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

作者简介

陈忠实,1942年生于西安市灞桥区,1965年初发表散文处女作,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已出版《陈忠实小说自选集》三卷、《陈忠实文集》七卷及散文集《告别白鸽》等40余种作品。

《信任》获1979年全国短篇小说奖,《渭北高原,关于一个人的记忆》获1990-1991全国报告文学奖,长篇小说《白鹿原》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1998),在日本、韩国、越南翻译出版。曾十余次获得《当代》、《人民文学》、《长城》、《求是》、《长江文艺》等各大刊物奖。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作协主席及西安工业大学陈忠实文学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作协名誉主席。

2016年4月29日7:40左右,因病在西安西京医院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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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内容简介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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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的第三名,被称作“三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李主任的“金丝雀”,使她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李主任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上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也在艰难的生活与心灵的纠结中生下女儿薇薇并将她抚养成人。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女儿同学的男朋友为了金钱,把王琦瑶杀死,使其命丧黄泉。

本书荣获第一届世界华文文学奖,并于2000年获得我国文坛上最具荣誉的大奖——茅盾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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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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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这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最后梁山英雄灭了方腊,却遭__臣谋害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记忆犹新的是“北七星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的精华就是一个“智”字。被罢了官的杨志,好不容易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被派去运送生辰纲。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杨志一路小心翼翼,还走小道,并加强防护,但吴用派人多出打听,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他在小路上设下埋伏,还和白胜等人演了一场戏,把杨志他们迷晕,运走生辰纲。

“北七星智取生辰纲”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吴用的聪明才智,在晁盖的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走生辰纲,这让很多绿林英雄拍手称赞的大事,因为这是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我也很佩服他们。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吴学究吴用,人送外号“智多星。”梁山所有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生活中我要象吴用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辩明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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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萧红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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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愉快的假期中,我怀着如饥似渴的心情,读了现代著名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这本书不是一部长篇小说,而是萧红对自己童年的一个完整回忆。

内容由三大部分组成:有诗歌篇《最是深情片语诗》,有散文篇《回头不知身何处》,有小说篇《梦里依旧是家山》。内容非常丰富,令人难以忘怀。虽然有些内容比较深奥,我似懂非懂,可我依然喜欢阅读。

萧红的诗文优美,令人动容。当我读到诗句:“绿色的海洋,蓝色的海洋,我羡慕你的伟大,我又怕你的惊险”的时候,我深有感触,不由地想起了海南的水,也是那么湛蓝,那么碧绿,它以宽阔的胸怀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生命,可有时也会生气,波涛汹涌巨浪翻滚……我还记得有一年,我和亲人去上坟,当我来到爷爷的墓前,我不由想起作家萧红的《拜墓诗》:“跟着别人的脚迹,我走进了墓地,又跟着别人的脚迹,来到了你的墓边……”作家的诗真是让我浮想联翩,刻骨铭心。

当然,萧红的散文和小说更是充满语言魅力,久久回荡在我的心中。

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虽然说不出太多的感受,但我记住了萧红是这么说的:人生除了冰冷和憎恶以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应该向着“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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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镇与城市高一小说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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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子的记忆里,家乡的小镇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那里,没有仰断脖子的高楼,没有呛鼻的汽油味,也没有整日整日的喧闹声。其实,要说喧闹,这里也是有的,镇上文化广场这片巴掌大的地方,是这里唯一带有闹腾声音的地方,不过相比“喧嚣”,园子更喜欢称它为“热闹”。小镇上几百人每天晚上聚集在那里,跳舞,聊天,游戏,它像是个太阳能,聚集着宁静小镇的大部分能量。

园子是从小镇上走出去的姑娘,她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去了省城生活,她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不过凭借着多年来在城市的努力打拼,他们家的日子,过得也算是不错。园子每逢夏天就会回到小镇,找大姨家的姐姐玩,姐姐常带园子去镇上的商场闲逛,偶尔也会给园子买她最爱吃的棉花糖。每当园子回到小镇,总会有一些不认识的长辈向她打招呼,她起初有些不解,因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城里,准是哪个拐卖犯向小孩儿们套近乎,可时间久了,园子觉得他们并无恶意,只是对她很热情而已,而这种热情,园子在城里从未体验过。 园子的表姐常常羡慕园子,常问她城里面的新鲜事,园子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没什么特别的,反而羡慕表姐的无忧生活。假期结束后,园子就要回到城里,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表姐哭一阵,她搂着表姐的腰,直到公车来了也不舍得放手。

回到家的园子常常一个人趴在窗边眺望远处,她不经意的看到对面大厦里的情侣在争吵,马路上的摊贩推车走在漆黑的夜里,又或是喝醉酒的大叔瘫倒在路边。她每每看到这幅画面,心不由得沉闷了起来,在这个城市里,园子感受不到那份由心而发的喜悦。在这座城市里,除了图书馆、医院和咖啡厅,其余的一切场所都在躁动着,让人控制不住的深呼吸。园子心里想着,她常混迹于此,会不会也变成一个俗不可耐之人,她经常去逛街,身边的朋友交叠出现,他们肆无忌惮的发光发热,仅有的一腔热忱像是要把这所城市所吞没,可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园子明白,此处紧挨着自己的人,其实离自己很远。小镇一直在她心里安静的躺在哪里,无视身边所有的肮脏,圣洁的白成一片。

小镇的热情与城市的冷漠似乎显得格格不入,可城市的繁华与小镇的匮乏也是有所冲突,就是这样两个融不到一起的地方,园子在他们之间来回游走。其实,她心里明白,人们总是觉得远处的生活是美好的,就像表姐羡慕她的生活一般,她也向往着那个远离喧嚣的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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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

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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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它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鲁滨逊漂流记》内容简介,欢迎阅读。

《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背景是这样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水手在航行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抛弃在一个荒岛上.在与人世完全隔绝的岛上,他独自生活了四年多,才被一个航海家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的轰动.从未写这什么文学写品,年近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创作了"鲁滨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

《鲁滨逊漂流记》中人物不多,除了鲁滨逊以外只有星期五还有些性*格,其他人物不过是陪衬.小说主要的价值在于鲁滨逊这个典型性*格.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在荒岛上的经历.第三部分是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群的故事.鲁滨逊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以这一部分是全书的精华.17世纪中叶,鲁滨逊・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到后来经历了20多年的荒岛生活.

笛福:十八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采用流浪汉小说的结构,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通过这些普通人的遭遇和命运,反映了十八世纪英国初期资本主义丰繁的现实,表现了强烈的海外殖民扩张意识。1719年,发表了《鲁滨逊漂流记》,标志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诞生,也奠定了这种新型文学形式的基础。从此,小说在十八世纪英国文坛上迅速地繁荣起来,成为这一时期英文学的主要成就。《鲁》是笛福的代表作品,小说是以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 内容简介: 鲁生于1632年9月30日,父经商赚钱,其母娘家姓鲁滨逊,故取名为鲁滨逊·克罗索。从小脑子里就充满遨游四海的念头。1651年9月1日那个不祥的日子,瞒着父母去航海,船遇风而没,从旱路回伦敦,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第三次被土耳其海盗俘虏,幸逃被葡萄牙船解救,平安抵达巴西,经营种植园,开始庄园生活——非洲贩运黑奴。1659年9月1日遇海浪冲至荒无人烟的小岛,身上唯有一把刀,一个烟斗,一小匣烟叶。上岛的第二天他就把浅搁在岛边的那只大船上所有的食物、酒、衣物、qiang支、弹药、土木工具等一一运到岛上,在岛上搭起了简易的帐蓬,为了不让自己忘记他把自己的一切经历与活动都记了下来,为怕自己忘记日期,便用刀子在一个大柱子来记年月,并开始记日记,用了几个月的工夫为自己挖了一个很大的山洞住了进去,后来又发现了自己不小心抖落的十几颗谷种开始发芽了,这个发现让他开始种起庄稼 因为岛上发生了可怕的地震,使他把自己的住处移到平地上,不久得了疟疾,用简要的烟叶来给自己治病,并开始读《圣经》,用心观察了小岛后,发现了很多的小动物,他就开始抓鹦鹉、山羊等野禽驯为家畜,到了第三年,开始有规律…… 第23年的冬天,野人烹人肉吃,2年后,再次前来,鲁救下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一年后,教会星期五英语,准备离开之际又从野人手中救下一个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故派他们去解救另外十六个白人,走后第八天,英国船舶附近,船长和另外两人被反叛水手抛弃岸上,助其夺船,顺利离开海岛,在此居住了28年2个月零19天。 鲁回到了英国约克城时,离家已整整35年了,谁也不认识他,父母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侄子和两个妹妹在家。去巴西看他的种植园,而他的朋友为他积累了五千英镑,草草结婚后,生下了三个孩子。 不久妻子去世,再次出海,来到小岛上,这里的人口大增,为他们分配好田地后,很满意地再次离开。 简要分析: 描写了鲁如何用自己的双手在荒岛上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文明人所必需的生活条件,经历了人类从采集、渔猎、畜牧到种植等生产发展过程,彻底改变了自己无衣无食的苦难命运。在此过程,他付出了艰辛。笛福歌颂这种劳动活动,歌颂了他对大自然的斗争。鲁的形象中体现了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鲁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一个理想化的资产者的形象。当然,鲁的身上也表现了一个私有者和殖民主义者的思想特征:冒险精神和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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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内容简介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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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府庶女,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世事难料,夫君竟然对嫡姐一见钟情,废她皇后之位,迫死她亲生子!

冷宫中,她咬碎牙齿,一口饮尽毒酒!

对天发誓,若有来生,再不与人为善,绝不入宫,誓不为后!

丞相府里,庶女重生,恶女归来:

嫡母恶毒?巧计送你上黄泉!

嫡姐伪善?狠狠撕开你美人皮!

庶妹陷害?直接丢去乱葬岗!

既然不让我好好过日子,谁也别想活!

本打算离那些祸害发光体越远越好,谁知男人心,海底针,捞不上,猜不透

发誓要彻底远离的男人却为她要死要活

上辈子的死敌表示暗恋她很多年了

还不幸被一只天底下最俊俏的无赖缠上

她重活一世只想低调做人,这些人却恨不得拉她接受万民膜拜。

看来,她这辈子的清静生活——还很遥远……

女主李未央

气质从容淡定,一双眼眸似幽深的古井,是一个难得的美人。前世,是丞相府庶出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嫡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没想到拓跋真始终心系天仙般美丽的李长乐,废她后位,打入冷宫,逼死亲生儿子玉里,斩断她双腿,赐下一杯毒酒。李未央重生后,治嫡母,压嫡姐,皇子的爱也纷至沓来。她重活一世只想低调做人,这些人却恨不得拉她接受万民膜拜。因杀死安国公主被越西裴皇后盯上,来到越西,阴差阳错成为国公府嫡出小姐郭嘉,依靠其强大家世对付临安公主,雍文太子和裴皇后,并和才女王子衿成为好友,最后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元烈,结局成为旭王妃,和元烈“一生一世一双人”。

男主元烈

披着美人皮的腹黑男,有着令女子也嫉妒的完美相貌。前世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今生却被李未央顺手救起,日久生情,深爱未央。其身份实为越西旭王元烈,被皇帝深爱,真实身世为栖霞公主与裴渊的儿子,最终迎娶李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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