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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涉江采芙蓉(汇集20篇)

《龟兔赛跑》,是一则耐人寻味的寓言故事,故事中塑造了一只骄傲的兔子和一只坚持不懈的小乌龟。但是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下面开学吧为大家提供了《龟兔赛跑》的扩写作文,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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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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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壕吏》扩写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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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后得知此地叫石壕村。我和老爷爷老奶奶说话时,听到有差役来捉人。老奶奶让老爷爷快点逃走,独自去应对他们。

差役一进来就用刀架着老奶奶的脖子说:“把你们家的男丁都叫出来。”

老奶奶边哭边说:“我三个儿子都去守城了。其中两个已经死去。只有一个苟且偷生,死去的却再也回不来了。家里也没多少男丁了,只有个还在吃奶的小孙子。因为他,儿媳妇才没有离开这个家,但进进出出没有一条完好的裙子。我虽然年迈,但请允许我跟你离开。应急河阳需要的劳役,现在还赶得上做早饭。”

夜深了,说话的声音已经没有了。隐约间好像听到有人在低声哭泣。不知是不是老爷爷在独自伤感。

大地死一般寂静。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战争残酷的一幕浮现在脑海中。

天亮了,我继续赶路。只有老爷爷和我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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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佳助手奖扩写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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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大公司的董事长想选出一位“最佳助手”,于是,把五位候选人:钢笔、涂改液、胶条、改正纸和修改符号叫到了办公室。董事长严肃地说:“我想选出一位最佳助手,我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来准备演讲比赛。”五位候选人个个兴高采烈,齐声说:“好的!”

一个星期后,一年一度的“最佳助手奖”的评选大会如期而至。主持人用洪亮的声音宣布:“下面,有请五位候选人闪亮登场。”这时,钢笔、涂改液、胶条、改正纸和修改符号纷纷走了出来,微笑着向大家鞠躬。

第一位演讲的候选人是钢笔。钢笔自信满满地说:“我是董事长名副其实的最佳助手,因为董事长在签订重要文件的时候总是会用到我。每当看到我写出的漂亮清秀的字,董事长就会欣慰地笑。我是最佳助手当之无愧。”

这时,涂改液得意洋洋地走上台,自信地说:“钢笔老弟,你写错了不还得用我吗!”台下的观众都议论起来:“对呀,对呀!”“所以,这次最佳助手一定是我!”涂改液信心十足。钢笔在台下幸灾乐祸地说:“哎呦!你还好意思说,你涂改液的颜色多难看,和纸的颜色差了那么多,不觉得像缝了一块补丁,不觉得自己很难看吗?”说着,用鄙视的眼光瞅着涂改液。

这时,胶条急忙跑到台上说:“对呀!涂改液根本不行,所以我是五位候选人中最好的!”“还最好呢?你只能用一次,第二次董事长再写错了怎么办,再用你去粘错字,纸上就会出现大窟窿……”涂改液在下面不服气地争辩着。话音未落,台下观众就哈哈大笑起来。

改正纸一上来,还没张嘴说话。钢笔就插嘴说道:“改正纸,你就别掺和了,你一贴在纸上,就凹凸不平的,你快下去吧!”改正纸气得呜呜哭了起来。

不一会儿,修改符号大摇大摆地走上了台。胶条得意地说:“修改符号你在文字上画来画去,看得人眼花缭乱,你最没用了!”于是,五位候选人谁都不服谁,都说自己才是最佳助手,没有风度的在台上就吵了起来。

这时,主持人听不下去了,严厉地说:“你们别吵了!你们各有各的好处,你们互相缺少谁都不行,你们应该团结互相,才能更好地为董事长服务啊!”这时,五位候选人都羞红了脸,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主持人大声宣布:“你们五个都是最佳助手!”于是,奖牌挂在了助手大厅里。

从此以后,每次董事长用钢笔写错字了,它们四个都争着来帮忙,为了永远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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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次北固山下扩写65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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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层峦叠嶂;树,苍翠欲滴;河,蜿蜒曲折。

一只小船悠悠地飘荡在绿水中,蓝天、白云、垂柳倒映在水中,煞是好看。我独立船头,双颊雕刻着苍老的岁月的风霜,眉目下一双深邃的眼,暗淡的目光流淌着无尽的思绪。

置身江上,春潮涌涨,两岸的小径被涨满的春水弥漫,江面显得十分辽阔宽广。江面上,船儿顺着微风逐波而行,帆高高地悬挂着,在波涛中摇荡。

黑夜的帷幕还没有完全褪尽,天边渐渐露出一抹红光,一轮红日从水天相接的地平线微微探出头来,冉冉升起。季节的舞台,拉开了春的帷幕;岸边的垂柳,微微摆动着纤纤玉手,轻轻地抚摸着堤岸;小草扬起了脸,在晨光中闪闪发亮;一些不知名的野花散在草丛里,远远望去,宛如一只只明亮的眼睛。

突然,水中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所有的倒影也随之一晃一晃的。等我回过神时,才发现那是几只翠鸟在捕鱼。不经意间,一只翠鸟缓缓停立在我的肩头,唱起了春天的曲目,那宛转动听的歌声,平添了我心中的千万思绪。

新的一年又在毫不觉察间开始了,可我却依然在外漂泊,依然找不到一条回家的路,思乡之情瞬间笼罩了我,这游子浓浓的思绪能向谁倾诉呢?我有一封满载浓情的信,写在心里,写在水波中,写在春天里,可它如何才能带回家乡呢?抬眼望去,一群北归的大雁正掠过晴空,我想,大雁啊,只好拜托你们,做一次匆匆的传递,让千里之外的家人,也能感受我此时此刻浓浓的思念……

船靠岸了,有的人上了船,有的人下去了,还有的在岸边极力挥动着告别的手,此情此景,使我潸然泪下。慢慢地,我走下船,一条幽深的小路蜿蜒在重重青山之间。

----那是我的下一个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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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扩写期行6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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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陈太丘在酒楼喝酒,碰巧,遇到了一个要好的朋友。他们二人,便吃着小菜,喝着小酒,交谈起来。 陈太丘就问朋友:“过几天我要出去游玩,要不要一起去。”朋友爽快地答应了。“那好,三天之后的中午,你到我家找我,一同前往。”朋友说:“好好!” 三天之后的中午,陈太丘就开始在门口等,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不知在自己家门前走了多少回合。 陈太丘心想:朋友是不是不想去了,时候也不早了,我还是先走吧。于是,他便离开了。 陈太丘走后,朋友到了。看到了陈太丘7岁的儿子陈元方,在门外玩小石子。于是就问元芳:“你的父亲在家吗?”元芳边玩石子边回答说:“我父亲等您等了很久,您都没有来。我父亲已经离开了。”朋友一听,气的满脸像西红柿一样通红,,破口大骂说:“真不算人啊!说好一起去的,却丢下我自己走了。”元芳听了,也忍不住心中怒火,张嘴就说:“您与我父亲说好中午的时候去,到了中午您没有到,您看现在都几点了,这就是不守信用;而且还当着他儿子的面,破口大骂他父亲,这就是没有礼貌。”朋友听了之后脸更红了,并且一直红到脖子根,“这,这……”朋友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接着,就惭愧的低下了头,去拉元芳,想表示自己的歉意。元芳却头也没回,大步走向家门。朋友在门前愣了好半天,才灰溜溜离开。 这就真是了:守信走遍天下,寡信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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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十五从军征扩写6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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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柱着拐杖,缓缓走进村子,“平安乡”三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平安”呵呵呵,我苦笑了两声。

走进村子,看着一个个摇摇欲坠的房子,不由得忐忑不安起来,“我的哥哥还在吗?小妮子还在吗?”我走啊走,仿佛回家的这条路十分漫长,好像永远没有尽头。我抬头一看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像是,是—小妮子,我用嘶哑的声音叫着:“小妮子”!小妮子恍惚得转了转头,又转了回去,这时,我的脑海中,不,是在耳边萦绕哪种声音,那种毫不嘶哑,那么爽朗的叫着小妮子的声音。眼前浮现出哪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妮子深情的回眸,那玫瑰花似的脸蛋在对我微笑。

走近了这是小妮子,但她已经又聋又瞎了,当我叫她,她为什么会回头呢?心电感应?哎!她已是满头银丝,哪玫瑰花似的脸蛋已经爬满了皱纹,我应该也是这幅模样了吧!

我与她擦肩而过,她,差不多也有五六十岁了吧,我走时她刚满月。她告诉我一直往前走,过了那条河就是你家了,我问她家里还有谁,她没说,只是说那坟墓一个连一个的就是你家。

我走进大门,想露出这六十五年第一笑,但我好像不会笑了。正对我的是我全家,但他们都已成灰烬,看不到我了,九泉之下他们也不能瞑目,他们是怎么死的,是战争吗?哎!哎!哎!眼眶中的泪水喷涌而出,我使劲不让自己哭,终于我不哭了。

走进院子,雪白的兔子从狗洞钻进钻出,野鸡从屋顶上飞来飞去。小的时候差点掉下去的那口井上面早已经长满了杂草,其实一想,那时死了倒好,走进中堂,有谷子,这生活还是要过,我做饭菜,才一想我做给谁出呢?几十年来我没做过一次饭菜给父母吃,现在却没人来吃了。六十五前四月的一天,我和父亲吵架了,早想着回来道歉的,现在永远没机会了。

没了!什么都没了!什么都没了!也许命就是这样吧,我又一次落泪,痛苦的捶着大腿,眼前一黑,倒在断壁残垣之中,于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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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饮酒其五扩写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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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纱窗的时候,我已经身处自家院中开始了一天的享受。扫扫门庭,喂喂家畜,摘菜淋花,当我劳作完毕斜倚在躺椅上欣赏远处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不必理会那些吵杂的声音,因为心灵已经随着天上的白云飘向遥远的天边。惬意和舒适的感觉缓慢的流淌过全身,满眼的蓝天和形态各异的云朵。刹那间,自身也仿佛身处其间,随着那悠悠的清风飘来飘去,一旁是鸟儿翱翔的身影,另一旁是软绵绵的云彩,如梦似幻,亦幻亦真。

有人曾问我为什么能如此的洒脱自在,我想那是因为心灵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自然会幽静远邈。这和“心静自然凉”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心终日为世俗所羁绊、所迷惑、所纠结,那又怎么能够以一颗平静的心情去体会那种悠然自在的感觉呢。

望着满园盛开的菊花,品着我自己酿造的菊花酒,嗅着随风飘来的暗香,身心浑然一体,好像溶入了一个浸染着菊香的世界。黄花开在灿烂的阳光下,时而随风舞动,时而安静悠然,那亲切而不做作的姿态让我越发喜欢。菊花作为“梅兰竹菊”四君子中的一位,是那么的优雅和纯洁,这也正是我偏爱菊的原因。我闭了眼,闻着那淡淡的菊香悄然入梦……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斜阳照射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才猛然察觉已是暮色沉沉、炊烟袅袅。远处,彩霞与长天一色,绘成一幅别样的工笔画。成群的小鸟儿沐着那七彩的光芒回归到远山的怀抱当中,而我在怡然自乐中已然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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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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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一阵阵萧瑟的秋风在繁华的洛阳都市徘徊着。一群群大雁随着秋风,排成“人”字形朝南方飞去。阵阵秋风把金黄的落叶卷起了一次又一次。远处,大片的麦子和果树都丰收了,丰收的喜悦盖过了千万游子思乡的情念。

在一所普通的院子里,作者张籍跟往常一样在散步。突然,一片落叶伴着秋风飘到了作者的脚上。他站在窗前,紧锁眉头,凝望着天空,眼中透露出丝丝泪光,想起了家乡的亲人。作者想:明天正是邻居吴贤弟回乡之日,我可以借此机会让他帮我捎一封家信啊。

于是,作者在夜暮之时点上一盏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他浓浓的思乡情义流满了一张又一张信纸。直到鸡鸣之时才写好。作者看了一遍又一遍,读了一遍又一遍。是啊,自己已经30多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了,想对亲人说的话也太多太多了,这深厚的情念岂是一封信能装下的?

次日清晨,吴贤弟已经准备出发了。作者小步疾奔过去,语重心长地说:“吴贤弟啊,我自小漂泊在外,居无定所,30多年没有回家了。这次逢你回乡,请帮我捎一封家书,好吗?”“没问题。”作者又望了一下装着十几页信纸,鼓鼓囊囊的信封,叹了一口气。吴贤弟骑着马,大喝一声“驾”,马就向远处奔去。等马跑出十多丈远,作者又大喊:“吴贤弟,请留步!”吴贤弟驶了回来,“有什么事吗?”“我能否再看一下家书?”“可以。”作者拿着信看了半个多钟头,才把信交给吴贤弟。吴贤弟抽了抽鞭子,马又奔驰起来。

作者望着远去的吴贤弟,又叹了一口气。吟道:“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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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郑人买履扩写300字小学生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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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有一个想去集市买鞋的人,他在家中量好脚的尺寸,然后一不留神顺手把刚刚量好的尺寸放在座位上。花了一个时辰,他终于来到了集市,这时他拍了拍脑门才想起出门时忘带尺寸了,但他还是兴高采烈地接过掌柜的鞋子反复观看,爱不释手。掌柜说:“就要这双吗”?他突然有些尴尬,小声的说:“我忘带尺寸了,要不回家拿去。”说完,他放下手中的鞋子,急急忙忙往家赶。就这样一个来回花去了两个多小时,等他再来到集市,早已散场,掌柜已经关门,这时他特别沮丧,真想大哭一场,自己白忙活一场却没买到鞋。

他在守在掌柜门前特别难过,这时旁边有个人说:“你真是笨蛋!”另一个人又说:“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试呢?”他摇了摇头傲慢的说:“我宁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这时他心中只有尺寸。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要学会变通,跟据事情的发展情况,随机应变,不要那么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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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扩写郑人买履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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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郑国有个人,名叫郑三,他现在迫切地想买一双鞋,因为他的大脚趾已经穿过鞋尖的洞洞,看了两天的外面的世界了。

郑三的日子过得清贫,他好不容易攒够了买鞋的钱,决定今天就去集市买鞋。

天刚麻麻亮,郑三就起床了,首先量自己脚的尺码。怎么量的呢?方法是拿一根小细木棍子,伸进原来的鞋里,顶住鞋尖和鞋跟之后把木棍折断,唯一遇到的困难就是一共折了五次细木棍才算大功告成,因为那木棍总是从鞋子前面的洞洞里钻出来。郑三反反复复地量,终于量好了,他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买的鞋子合脚。

邻居楚四招呼他:“你不是要去集市吗,这都什么时候了?”他一看,可不都日上三竿了,便急急忙忙穿上他的洞洞鞋,冲出了屋子,却把那个准备好的尺码忘家了。

在走了好长的一段山路之后,郑三终于赶到了集市。他东看看西瞧瞧,忽然被一阵吆喝声吸引了过去。一个卖鞋的提着一双鞋子喊道:“俺的鞋,真不赖,经蹬又经踹,经拉又经拽!”郑三拿在手里反复掂量,仔细查看,还真是好鞋,立刻决定买了它。

他往怀里掏,找刚才量好的尺码。妈呀,没了!一定是刚才来的太匆忙,落家里了!

他赶忙往家跑,取了尺码再赶回集市,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可等他顶着夕阳的余辉再跑回集市,集市已经散了。那个卖鞋的人还在收拾东西,郑三赶忙窜过去举着尺码问:“还有这么大的鞋吗?”卖鞋的人得意地说:“俺这么好的鞋早就卖得一双也不剩了。俺把这些鞋卖了,明天就回山东老家去!”

天擦黑了,郑三沮丧地回到家里。楚四凑过来看他,问道:“买新鞋了,咋还穿露脚趾的鞋啊?”郑三无精打采地说:“没买成,尺码落家了。”

楚四大笑起来:“你不是带着自己的脚去了吗?为什么不亲自试一试呢?”

郑三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脸涨成了猪肝色,他气愤地说道:“你懂个啥!尺寸是我反复量好的,我只相信它,不相信自己的脚!”

楚四吓得一缩脖子,躲回屋里写了篇文章,名字叫做《郑人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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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扩写夸父逐日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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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父本性善良,不会以大欺小,所以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赞同。

一次,他在溪边散步,无意间抬头望见了太阳,这是,他惊讶地发现太阳在不停地跟着他走!而且还不断超越他,这让他很火大。心想:这世界还没有人敢跟我挑衅,就算你是至高无上的太阳,我要要超过你!

于是,在乡民的支持下,夸父出发了。因为考虑到要想超过太阳就一定要提高速度,所以他只带了一袋水,和一根桃木手杖,可谁知……

夸父很快的锁定了目标——向着太阳前进的方向全速前进,虽然他速度横快,但依然无法超过太阳,然而此刻突然腹痛难忍,四肢抽搐,他红润的嘴唇也变得像干枯的河床一样。但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坚定,他中有着一个永恒的信念——一定要战胜太阳。

可他毕竟是血肉之躯,他没能赶在太阳落山前超过他!此刻,他心中的信念崩塌了,他实在太渴了,也许是失败的打击加上身体的疼痛促使他去喝水。于是,夸父拖着沉重的身体来到了黄河,他沉重的压下头,用力一吸,黄河的水顿时锐减,很快,黄河就露出了光秃秃的河床。可那多的水还是无法洗去他心中的失败感。她依旧很渴,非常渴!

于是他又将目标指向了太湖。的缓慢的走着,可身体好像越来越重。终于,他倒下了,如同山崩一样的声音响彻整个世界,大地为之颤动!

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于是用尽身上最后一点力气,将手仗丢向西方,落地化为了桃林,从此,原本荒草凄凄的这里遍地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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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后一头战象》扩写作文_1300字

全文共 1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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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是一种富有灵性的动物,我是一头象,是一头英勇无畏的战象。曾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和我的战友们在西双版纳的打洛江畔前,和日寇打了一仗。打仗后,我的战友们都壮烈地牺牲了,它们被人们隆重的埋葬在了打洛江畔前,只有我,幸运地躲过了一劫,活了下来。战士们把我抬上了岸,给我治好了伤,把我养了起来。人们对我非常热情,还给我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嘎羧。

时光如梭,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我预感到:死神马上就要来临。我做好了去象冢的准备。望着湛蓝的天空,看着天空中那飘来飘去的白云,感受着徐徐的微风,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们,我是那样的想念他们。如今,我也要去天堂了,我要去和它们相伴了。我的心中并没有恐惧,也没有任何的悲伤与难过。

第二天早晨,我准备去象冢了。我披挂上了当年战斗时带着的象鞍。临走前,人们都来向我告别,村长给我戴上了白纱巾,在我的四条腿上绑了黑布。我绕着寨子走了三圈,最后一次望着这个美丽的寨子,最后一次感受着这里的气息。

接近黄昏,我上路了。一路上,所有的一切都散发着熟悉的气息。走了整整一夜,我看到了,看到了曾经浴血搏杀的战场,看到了战友们的灵魂,看到了百象冢。

望着这里的一切,我仿佛又看到了当时敌我两方激烈的搏斗,仿佛又看见了当时的我和我的战友们的英武与勇猛,仿佛又闻到了硝烟和战尘的味道。前方是一条哗哗流淌的江。当时我们就是在这里战斗的,我的心里烧起了一团熊熊的烈火。我急切地来到了江旁,走进了江里,踩着这滚滚东流的江水,我回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事。

二十多年前,日寇与我们输死拼搏,作为一头战象的我,毫不犹豫地参加了这场革命斗争,在战争上,我被打了好几枪,只得躺在一块龟形礁石上,等着人们来解救我。我热爱和平、渴望和平的意识使我顽强地把生命坚持了下来,一直坚持到人们把我抬上岸。

想起这件事,我的心感动了,我为自己是最后一头战象而感到自豪。慢慢往前走,我看见了那块龟形的礁石,我异常亢奋,走上前,亲着这块曾经给了我帮助和温暖的大礁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感到兴奋、激动,我用象的语言,大声地向我的同伴们说:“我来了,同伴们,还记得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吗?我们虽然不是亲人,可我们就像亲人一样相亲相爱。在那场战争中,你们光荣的死去,现在,我来陪你们了,我将和你们在天堂见面!”

由于我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吃,已经走了一天的路,体力不支,但是我思念同伴的情让我坚持了下来。我选了一块平坦的草地,卖力地挖了起来。好几次我都差点晕倒在地上。慢慢地,坑越来越深,我跳了进去,继续挖,边挖边用鼻子把土块抛出来,我挖得越来越慢,抛得也越来越慢。我感到了疲倦,感到了一丝困意。我的眼皮越来越沉,终于,坑挖好了,三米多深。

啊!终于可以睡觉了。我倒在坑里,凝望着深远的天空,慢慢地,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睡着了,这次,我不会再醒来了。梦里,我梦见自己走进了一个美丽的宫殿——天堂,在天堂,我遇见了那些曾经和我并肩作战的同伴们,有了它们,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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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矛与盾扩写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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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当日,卖盾与卖矛的`人因为自相矛盾,所以名声不好。他没有钱来做其他生意,所以很苦恼,终于有一天,那个楚人下定决心要改过自新,重新赢回大家对他的信任,但这里的人都不相信他,所以只好去别的国家从头卖起。

于是,他在别的国家别的市场上摆了个专卖矛的铺子,上面还挂了个旗子:顾客就是上帝。过了一会儿,一个非常壮的壮士与一个身高1.65米的人走了过来,后面还拉着一辆拖车,那个弱弱的人对他说:“我是来买武器用来打战的,想买个比较厉害的武器。”他对那个人说:“我的矛非常的锋利,能刺穿许多盾”说着说着便拿起一根矛一戳,他手上的盾便破了洞,那个人看了,便说:“哇靠,这么厉害,那我把所有的矛都买下吧!”

……终于有一天,那位曾经被万人嘲笑的楚人,已经通过持久的努力获得了成功。现在的他,已经成为了举足轻重的大富翁。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仍有许多人像楚人那样。我在此劝告这些人:“犯错误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改正错误。并且要记住:只有努力,才能成功。快学习那个楚人,改正自己的错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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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言文狼扩写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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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渲染了白云,一大团一大团的粉色,映得人心窝暖洋洋的。集市上的喧闹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都渐渐静了。

"嗯,今天的肉卖得挺好,只剩了两块骨头没人要,看来今晚可以吃骨头,晚饭有着落喽!"屠夫抬头看了看大街已经没人了,便收拾着担子准备回家,心情如同那天上的粉云逐渐高涨,小康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可他不知道,就在他身后多了两双闪着寒光的眼睛。

渐渐的,月亮终于赶走了太阳,把皎洁的月光洒向了大地。屠夫的影子被拉得好长。他饶有兴趣地踩着自己的影子,一蹦一跳地往前走。这时,他停住了,发现就在自己影子的旁边又莫名多出了两团影子,他不觉扭头一看,妈呀!这一看不要紧,后面竟多出了两匹,屠夫吓得眼珠都要瞪掉了,他急忙转过头,握紧了担子,脚步也加快了两倍。我绝不能引狼入室,把两匹狼带回家伤害我的妻儿。不行,得赶快想办法甩掉这两匹狼。于是他便向家相反的地方走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那两匹狼依然紧紧的跟着他,他紧张地想:"这样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呀,唉,看来,只能把担子里的两块骨头先抛给它们,或许,这样能先拖住它们。"屠夫打开盖布,取出一块大骨头,眼睛一闭,手使劲一扬,一块骨头便划破天空"飞"到了两只狼的面前。一只狼停了下来,它先闻了闻那骨头,又舔了几下,放心下来了,便开始大吃大嚼。一只狼停了下来,可另一只狼则继续跟在屠夫后面,屠夫不得不把唯一的一根骨头抛给了狼。这下总算两只狼都停下了脚步。屠夫心里稍微松了口气,可随即,前面那只狼吃完后双双跟了上来。屠夫心里又是一紧,全身上下每寸皮肤都在颤抖。几秒钟后,两只狼全都跟上来了,屠夫的心理防备线快崩塌了,因为现在除了他自己身上的骨头,已经没有多余的骨头再来喂狼了。此刻对于狼是十分有利的,它们有可能采用一前一后的夹击战术,把屠夫包围在里面--太恐怖了!屠夫不敢再想下去。

或许是上天开眼吧。就在屠夫不远处有一座小山似的柴草,他眼前一亮,急忙迈开大步向那堆柴草奔去,蹲下身,又弯下腰,取出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紧紧握在手上。狼停住了,它们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眯起了黄棕色的大眼睛,发出咕噜声,小声商量了几句,其中一只便离开了,而另一只则像狗一样坐下来,眯起眼睛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却在偷偷观察着屠夫。屠夫心想:这肯定是狼的阴谋,哼,我才不上当呢。宁愿与狼搏斗一回,我也不愿坐在这儿等死。随即便提着刀,一个健步跨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狼的眼皮还未睁开时就被砍成了一半儿。屠夫还嫌不够,又加砍了几刀。看着满地狼血,屠夫终于松了口气,挑起担子准备回家。

突然,他意外看见另一只狼竟在打洞。屠夫大惊,急忙砍断了狼的后腿,杀死了狼。看到这儿,屠夫恍然大悟,第一只狼是想诱惑自己,让第二只狼乘机袭击自己,想着想着不禁大笑起来。

"哈哈,狼再狡猾,它终究是牲畜,骗术也就这么多,怎能与人匹敌?这是在给我们增添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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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扩写作文老鼠开会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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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救命啊!猫来了!”一只刚从猫抓下侥幸逃生的老鼠,抱头鼠窜的回到了洞里。所有老鼠都紧张起来。因为他们一直深受猫的骚扰,很是苦恼。

为了不天天活在紧张之中,鼠国的国王召集文武百官,商量起了对付猫的办法。鼠国的外交官站起来骄傲地说:“哈哈,我可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们可以派一只老鼠,去跟猫谈判,俩方和平相处,让猫改吃鱼,我们不就安全了吗?”“不行!”大将军站起来斩钉截铁地说,“如果这样,不成功的话还有一个子民会牺牲。就算成功了也会坏了我国的名声。”

“那你有什么办法?”外交官撇了将军一眼不服气的说。“嘿嘿,这我早就想好了!”大将军一脸骄傲慢悠悠地说,“我们可以选一队精英小分队,乘那只猫睡觉的时候找一根绳子,勒住猫的脖子,把猫勒死,这样我们就再也不怕猫了!哈!哈!哈!哈!”这时护国公站了起来,生气的说:“这个方法一点都不好!首先,要是没成功,国家里留下的也就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如果猫来偷袭,谁来帮忙?”“你你??区区一个护国公,竟然??”

这时老国王发话了:“各位我们是在商量对策,不是在开辩论会,也不是来吵架的!护国公你可有什么对付猫好法子?”“这个??听我慢慢道来!”护国公摸了摸长长的胡子,想了想,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在猫粮里下毒。让猫吃了一命呜呼,这样不就好了吗?”这时丞相摇了摇头,说:“依我之见,你这也不行!在猫的食物里下毒确实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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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楚王好细腰扩写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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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有一位国君楚灵王,名叫熊虔。齐国宰相晏婴到楚国访问,他要臣下让晏婴钻门洞进来,晏子笑嘻嘻的说:“出使到狗国,才可以从狗洞中钻进去的”他不得不让礼宾官请晏子从正门进来。他还搞了一系列恶作剧。作为东道主的国君戏弄友好国家的来使,被齐国的大使晏子用智慧涮的灰头土脸。

楚灵王还有一个特殊爱好,就是他喜欢他的臣子有纤细的腰身,楚国的士大夫们为了细腰,大家每天都只吃一顿饭,因此,饿得头昏眼花,站都站不起来。坐在席子上的人要站起来,需要扶着墙壁。坐在马车上的人要站起来,一定要借力于车轼。谁都想吃美味的食物,但人们都忍住不吃,为了腰身纤细,即使饿死了也心甘情愿。

楚灵王游猎于周老嘴以北的隆兴垸中,看见了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这里山体秀雅,林丰茂盛,水清澄碧,鱼翔浅底,楚灵王说,这是上天特别赐予他的一块宝地。便在此大兴土木,建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离宫宫殿中央筑起一个高十丈、基广十五丈的高台—这就是著名的章华台。灵王喜好细腰的女子,就在楚国各地挑选数千名细腰女子送到章华台,供灵王享乐,因此章华台又名细腰宫。时间久了,那些女子害怕自己的腰变粗,失宠于灵王,有的干脆勒紧裤带不吃不喝,竟然有的饿死。

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的诗句就是出自这里。灵王自筑章华台后,每日声色犬马,因此朝纲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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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用春日古诗扩写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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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来到泗水边春游。在小路边,我看到了五颜六色、娇嫩的小花,又红得似火的玫瑰;有娇嫩的杜鹃花;有飘着花香、淡黄的桂花;有紫色芬芳的紫罗兰;有粉红美丽的,刚刚苏醒,如仙子一般的桃花;还有……小草从土地里使出吃奶的劲往上钻,破土而出,人们看到了这一幕,赞叹不绝:

“这一幕太让人惊奇了!”

“那美丽的花,让人情不自禁地大大吸一口花香!”

“这些就是导游说的百花园啊!真是名不虚传啊!”

“太美了!快快,来一张合影!”

“泗水边果然美!”

那里真的奇妙,绵延不断的青山直入云霄,隐隐约约看见山上的星星点点的小花开得正艳,一片火焰般的红,一片葡萄一般的紫……放眼望去,一片五颜六色的花海,好像一道道灿烂的晚霞。清澈的泉水犹如一条丝带从青山之间滑过,一直流如碧玉盘一般宁静而透明的湖,岸上又是一片嫣紫红,美极了。

啊!春天来了,春天是多么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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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扩写夸父逐日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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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万年前的一天,天空一片阴暗,这就是中午,可这一点也不像是正午啊!倒像是黑夜,巨人父感到很奇怪,便去问天神,天神说:“人类不知怎么的,得罪了太阳,太阳生气后,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众神有不少去劝解她,可他就是不听啊!!估计她现在正极速得向西方飞去。”“什么!”夸父一跃而起,心想:不行,我要把太阳追回来,于是,纵身一跳,他回到了凡间,判断了一下西方,追了过去。

他和太阳就这样追逐着,在太阳即将落下的西头,他大声对着太阳喊:“不要离开啊!人类的生活需要你,花草的生长需要你!动物的生存需要你。别离开,别离开!”太阳被感动了,一跃而起,再次回到了东方原本漆黑无比的天一下子晴空万里,夸父因为和太阳追逐,又累又渴,他一口将黄河,渭河饮尽,可仍然不解渴,他向北走去,想去喝大泽水,还没到,他就半路渴死,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扔开了他的手杖,手杖化成了桃林,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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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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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郑国有一个人,他早上出门时发现自己的鞋子破了一个大洞,脚趾头已经露了出来。于是他回到屋子里,坐下来自言自语道:“一会必须去一次集市,买一双鞋来,对了,得赶紧去找一条绳子量一量脚的大小。”说着他起身向书房走去,从书房里拿出一条绳子对着自己的脚,做好了一个尺码后,顺手放在了椅子上,就去收拾一会去集市的包袱。等他收拾完后就推开门出去了并没有带上尺码。

没过多会他就到了集市,集市可真热闹啊!人山人海的,不仅人多还能听见各种不同的叫喊声有卖冰糖葫芦的,有卖包子的,有买衣服的,还有卖布的。他在集市口没待多久,就向里走,寻找卖鞋的店,他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家卖鞋的店,他走了进去,看到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鞋,五颜六色的让人眼花缭乱。这时一个店员走过来说:“先生,请问您要买鞋吗?”“是的,请给我一双鞋。”听完那人的话,店员马上从架子上拿出一双鞋来说:“您看看这双合不合适。”那人听见这句话之后,就把包袱打开,一看尺码不在里面,于是他开始从衣服兜开始找起,可他搜遍全身都找不到尺码,这时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忘带尺码了,于是他

对店员说:“我忘记带尺码了。”说完这句话,他马上跑回家,从椅子上拿起尺码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来,当他上气不接下气的来到门口时,鞋店已经关门了,最后他没有买到鞋,于是他垂头丧气的回家了。

这天晚上,有一位朋友来他家做客,于是他把今天的事跟他说了一遍,他的朋友问他:“为什么你不用脚去试一式鞋的大小呢?”他回答到:“我宁肯相信尺寸,也不相信自己的脚,”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话说:“你真是糊涂啊!我可不能像你一样做事不懂得变通,不根据实情的变化选择恰当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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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芙蓉花开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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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溪流边,山坡上,处处都开满了芙蓉,把萧条的秋日闹得无比温暖。我穿梭于花海中,忙于采摘硕大的花朵,看着这平凡朴实的花开得如此灿烂,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眼前的花不由得让我联想到母亲。母亲十分朴实,她只是千千万万中国妇女中的一员,被藏在人寰,但母亲又如芙蓉一般绚烂。她的美丽,她的笑容,能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幼时的我,总喜欢将芙蓉扼下,独自一人坐在石桥上,看溪水流向天边。但时光像流水般飞逝,我长大了。以后随母亲回乡,也只是匆匆地往花枝招展的树枝一瞥,少了幼时的那份惊喜。如今,在我的眼界和内心,芙蓉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又是一个秋意正浓的下午。我随母亲走在落满花瓣的田间小道上,母亲笑吟吟地指着一朵洁白的芙蓉问我:“你看,那是什么?”我漫不经心地答道:“花,芙蓉花。”母亲却又指着一朵火红的花问:“这个呢?”我不耐烦了,反问:“你不知道吗?明知故问。”母亲愣了一会儿,随即将我拉近她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有人说,芙蓉是花中的败花,开一天便凋谢了。但你看,它初放时为乳白色,一定时候转为粉红,黄昏时,就变为火红,然后凋谢。可是,它虽然只开一天,却将自己最美的姿态展现给人们。”母亲顿了一下,“孩子,芙蓉花都懂得这个道理,你为什么不能呢?”那段时间我被一件事纠缠,心中甚为不爽,听了母亲的一番话,我猛然醒悟。是啊,我的人生之路刚刚起步,我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每天都开心快乐呢?

芙蓉虽没有君子兰般典雅,牡丹般国色天香,栀子般冰清玉洁,荷花般摇曳多姿……但她懂得在自己的一方小天地里怒放,洗净铅尘。她在花海中默默地开放,凋零,即便是一天,也足够让人驻足欣赏了。

阳光透过斑驳的枝丫洒在我的脸上,我安静地坐在芙蓉树下,眯着眼,贪婪地呼吸着甜美的空气。

十月,芙蓉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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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扩写《掩耳盗铃》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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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叫张三。他又愚蠢又自私,还非常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把它弄到手,甚至有时候去偷。

有一次,那一个铃铛非常漂亮。他去问那家人家买,但他们不肯卖。他想:怎么样把这个铃铛弄到手呢?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偷,把它偷来。

他明明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那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门铃一响,耳朵就能听到,就会被人发觉,那就可能得不到铃铛,怎么办呢?他想啊想扩写掩耳盗铃作文500字扩写掩耳盗铃作文500字。忽然,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认为,门铃一响耳朵就会听见。如果把自己耳朵掩住,不就听不见了么?于是,他自作聪明得想用这个方法把这个铃铛偷到手。想到这,他不竟笑了起来,不知道的人差点把他当成神经病呢!

这一天晚上,他接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了这家人家的大门前。伸手向上去摘门铃,但是门铃太高了,怎么拿也拿不到,只能扫兴而归。

回到家,他又想,这可怎么办呢?

他想找一个聋子来一起偷铃铛,可是又怕人家不干,那个凳子吧!

第二天,他站在凳子上,掩住自己的耳朵,可它一碰就响了,主人发觉了,把他抓了起来。因为别人的耳朵没有掩住,仍听的见铃铛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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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扩写天净沙秋思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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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瘦弱的藤条,依在一株光秃秃的老树上,垂下了脑袋。时不时有停落在树梢歇脚的乌鸦,落寞地叫了一两声,又扑腾着翅膀飞向远方。这般宁静!这般寂寞!

自古逢秋悲寂寥,更何况是背井离乡的游子!走在古老的小道上,阵阵西风灌进衣袖,冷飕飕的。多想找个地方避一避那可恨的西风,暖和一下啊!可是,家,在遥远的那边。这一匹瘦马,要何时才能到达彼岸呢?

正叹着,偶一回头,瞧见不远处一条小溪正在桥下飞奔着。是急着赶回家吃团圆饭吧?溪边,一座小房子,隐在树间,从那纸糊的窗口里,透出一点点黄晕的光。那光牵着他的思绪飞向山那边一家子,男男女女,老老小小,围坐在木桌前,中间是一支闪着光的蜡烛,桌上摆着妻子烧的可口的饭菜,大家吃着,笑着,拉着家常多么美好!多么温馨!这些我曾有如今,伴随我的,只有一匹瘦马一颗热泪想涌出眼眶,又被衣袖擦干了。可是,想回家的念头,愈来愈深,要怎样才能抹净呢?

那天边的夕阳,离家愈来愈近;而我,似乎离家愈来愈远了。心中的思念,愁绪与孤独凝成一片找不到归宿的秋叶,随风飘荡,那上面好像写着什么?这个落寞的离乡人赶紧在手心比划着: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这个断肠人,就是马致远,而自古以来,又有多少人,收藏着一段断肠情呢?这窄窄的古道,这奔驰的流水,这一抹艳红的残阳倾倒多少游子的思乡情!

吟着这首小令,我不禁抬头,遐想,在心中印刻下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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