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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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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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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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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搞笑,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搞笑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述。如:螳螂的大腿下方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述,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方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述,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但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就应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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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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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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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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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里的小木偶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经常给爸爸添麻烦。他爸爸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把衣服卖了,但他去上学时却把识字课本卖了去看木偶剧,把上学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木偶剧的老板来了,看匹诺曹在那儿,准备把他烧掉,匹诺曹吓得大哭起来,老板看见匹诺曹一直哭就同情起来,把匹诺曹放了,并给了他五个金币让他回家与爸爸团聚。匹诺曹在回家的路了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深蓝色头发的仙女一直在帮他,最后终于找到了爸爸,匹诺曹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匹诺曹的经历告诉我们小朋友不能贪玩、说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如果我们身上存在这些缺点一定要改正,努力做一个不贪玩、不说谎、听话、爱学习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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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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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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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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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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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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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儒林外史》,这本书是清朝的吴敬梓写的。在我看第一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第一章写的是王冕画荷花。王冕的母亲靠手工活赚钱,来供王冕上学。几年靠这些手工钱远远不够交学费。于是就到秦大爷家放牛,早上给钱买一点点心,中午在秦大爷家煮些腌鱼腊肉,他总是舍不得吃,用荷叶包了回家孝敬母亲。每天给的点心钱,他总是舍不得花,合攒一个月,他就掏空去买两本书。白天牛吃饱了,王冕就坐在柳树下看书。不知不觉三四年过去了,王冕也懂了不少知识。一天,正值黄梅时节,天气闷热,王冕放牛累了,便在绿草上坐着。转眼间,一场大雨过后天空中黑云边上镶着白云,阳光透出来了,照的水通红。山上青一块,紫一块;山下树木葱茏,青翠欲滴,树枝像水洗过一般,绿的可爱。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雨水点非常美丽。古人说:“人在画里一点不错,可惜没有一点画工,天下哪有学不会之事?’’王冕想了想便拿起笔画了起来,以后王冕每攒一个月就去买纸和颜料。起初画的不好,过了三四个月后,王冕画的荷花形态逼真。后来他就靠画荷花,几年他不在给秦家放牛,而是卖画,这让母亲十分欢喜。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学习王冕孝敬母亲,勇敢挑战、吃苦好学的精神。几百年后的今天,再次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有一些人忘记了这些虽然科技发达但我们还是不能忘记吃苦耐劳的精神。所以要传承古代人吃苦好学的精神,这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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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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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以后,我那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强烈的震撼!

小三毛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一天享受过父母的关爱。他天天流浪在大街小巷,他把地当成床,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这大自然哪里都是三毛的家。他以往在街头擦过鞋子、扫过地、也以往在小饭馆洗过碗,烧过炉子,也替别人带过孩子,能够说大人的活小三毛也都能干。虽然生活得这么艰辛,他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可是他很多的时候却仍不忘助人,冬天到了,他会毫不犹豫脱下衣服给那个比他更可怜的小朋友穿上,自我却冻得直哆嗦;过马路的时候有个老爷爷摔倒了,当路人熟视无睹走过的时候,又是三毛连忙跑过去把老爷爷扶起来,并把那个来之不易的饼分成两半。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心里一向沉沉的。因为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家有爸爸妈妈对我的呵护,学校里有教师辛勤地教育我们,家里住的是小别墅,学校搬了新家以后,一切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和小三毛相比,我们简直就像是生活在天堂里的孩子。

我是学校田径队的队员,有时训练把我压得喘可是气来,异常是前段时间的高温,每次训练完后回到教室,都有一种脱水的感觉,真的想对教师说,我不要参加了!可是看了小三毛的故事以后,我觉得每一天的1000米的长跑、100个蛙跳、那些高强度的运动,都已经算不上是一种苦了,我倒觉得大汗淋漓也是一种享受,不仅仅能强身健体,更能磨练一个人顽强的意志力。

我要学习小三毛身上那种刻苦耐劳的精神,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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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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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昆虫记》这本书,书中写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习性。

夏天到了,晚上,就会有一个个点着灯笼的小精灵,我经常捉它们,以为他们是可爱的小昆虫,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却不这么认为了。萤火虫是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萤火虫吃的几乎都是没有樱桃大的蜗牛。它在吃猎物的时候,先给猎物注射一种麻*药,让它失去知觉。萤火虫的工具是细得像一根头发的两片变成钩状的颚,从显微镜里,可以看见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萤火虫用自己的工具反复敲打着蜗牛的外膜,就像和蜗牛逗着玩一样。呢?可是,萤火虫是怎么消化蜗牛的哦,原来,萤火虫摄取食物并不是吃,它是喝。它采取蛆虫那样的办法,把猎物变成稀肉粥来充饥。每个萤火虫用它嘴里的那两个弯钩注射可以把蜗牛肉变成流体的液汁,同时用弯钩来吮吸和吃净捕获物。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生活中隐藏着这么多让人不知道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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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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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谁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三毛真令我同情!真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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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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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童话很符合我们的思维,把我们的童真童趣实实在在的写了出来,很受我们的欢迎。

这篇童话的主角是皮皮鲁,皮皮鲁是一个充满了幻想和活力的少年。他遇到过很多奇怪的经历,在他身上发生的奇怪事件说都说不完。

我有两本皮皮鲁的书,一本是《皮皮鲁和幻影号》,另一本书是《皮皮鲁和红桃老K》,这两个故事都很好看,让我看的浮想联翩。这本书丰富了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还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皮皮鲁是我很喜欢的一种类型的男生,他很机智,还很勇敢。我应该向皮皮鲁学习,做一个大胆、充满童趣和勇敢的人。

我这个人就是胆子有一点小,记得有一天晚上,家里人都出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正在看电视的时候听到了塑料袋的响声,听着好像是有人故意踩上去的,我吓了一跳,难道家里还有其他人吗?不会呀,这家里只剩我一个了呀,会不会有鬼呀。这时响声没有了,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这时,我想,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呢,渐渐的,我把这件事给忘了。过了一会儿,我又听见了那种声音,我想不对呀,不应该再响了呀,肯定有哪里不对劲。虽然,我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我还是不敢迈开步子,好像会有人一口把我吞掉一样。接着又没声音了,一连好几次都会听见这种声音,它每响一次,我就会越紧张。直到姥姥回来才给我解开了谜团,原来是装在塑料袋里的鱼在扑腾。姥姥、姥爷笑了起来,我的脸也红了起来。

我真应该向皮皮鲁学习,他那种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让我敬佩,我以后一定要大胆一点,我还要学习皮皮鲁的其他优点,让我的优点也一天天多起来。

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评价,因为这本书很有趣,能让我们置身在童话的世界里。有时间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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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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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看我喜欢昆虫,就给我买了一套非常有趣的书,就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套共十本,记录了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有昆虫怎么样吃东西,怎么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么养育后代等等。

读了这套书我知道了:屎壳郎是怎么推粪球的,还知道了它是为养育孩子才要推粪球,同时,因为屎壳郎天天推粪球,为我们生活的环境付出了很大的功劳,是一名草原清洁工。除了屎壳郎,我还认识了菜粉蝶、狼蛛、蝉、节腹泥蜂、红蚂蚁、沙泥蜂、布甲、埋葬虫、蝎子、麻蝇,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喜好和特点。法布尔观察的非常细,记录的非常生动和有趣,读书时,我好像真的进入了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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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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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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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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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好,它具体描绘了格列佛整个历险过程,就连格列佛去过的小人国、巨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的每一个细节都十分详细,十分全面。

大体内容就是他上了个船,结果船坏了,格列佛漂到了一个岛上,那个岛就是小人国。小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小,就连楼都比他小好几倍,他每次过街都要小心翼翼,要不就会把房子踩塌。在小人国待一段时间以后,他造了一个船走了,但没过几个月,他又上了一个船,去了巨人国,巨人国的一切都比他大,但在巨人国,他受到了无比热情的款待,但在巨人国里他也常常受到人和动物的欺负。

比如说格列佛,惹了一个人。那个人就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晃动果树,把和格列佛差不多一样大的苹果弄下来差点,把他砸个半死,之后又去了飞岛国,就是飞的岛,在飞岛国上他去了巫师岛与鬼魂对话。从对话中他知道了鬼魂一般可以活80岁到80岁以上是长寿,他又去了慧马国。慧马国的人叫野胡。慧马国的人是马,他的主人灰马对他十分友好。什么事都带着他。他比灰马一家早穿衣服,所以灰马一家怀疑他的衣服是身上哪个部位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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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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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传》已经被我看了两遍了,第一遍看完了以后,毫无感觉,第二遍看完了,才印象深刻。

看第二遍的时候,我对《世界末危机》的印象很深刻,因为里面讲的是:宇宙里,有一座比地球还科学进步的星球——沙星,沙星人的目的是征服地球,他们决定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他们做实验时,选中了皮皮鲁的爸爸,在12:05分变成狼,令人心惊胆战。

随后,皮皮鲁失踪了,被沙星人带走了,皮皮鲁最后知道了沙星人的阴谋诡计,原来他们准备在22世纪把地球人全变成动物。最后,地球人预防了沙星人的征服。

最好玩的是,皮皮鲁失踪后,警察来了,警察说:“有一个地方能破这案子”,皮皮鲁的爸爸问:“哪儿?”,警察说:“神经病院”。警察差点被打一个耳光。

这就是我读《皮皮鲁传》之《世界末危机》。怎样?很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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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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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博大精深,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不畏艰难险阻,克服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这本书。这个假期我重读《西游记》,则领悟到“什么样的团队才能取得真经”这个道理。一个好团队想克服困难取得成功,需要具备性格互补、有共同的目标及团队的核心、团员的相互信任四个条件。

在《西游记》中,四个人性格迥异,却又能进行互补,从而相互扶持,最终顺利取得了真经。例如,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因打死妖怪被唐僧驱逐回花果山,按他刚强和不服管教的性格不会回到取经路上了。这时候就需要油腔滑调的猪八戒劝说他回来,甚至是靠撒谎把孙悟空劝了回来,不然后面说不定唐僧早就被黄袍怪吃掉了。再比如,猪八戒好吃懒做,在金银角一难中猪八戒在巡山时打盹,就需要勤劳的孙悟空来监视他。

《西游记》里,四个人都有共同的目标:取得真经。如果有人动心放弃,整个团队立马会土崩瓦解,四人都是必不可少的。猪八戒就常嚷着要解散、分行李,多亏孙悟空还惦念着跟师傅取经,团队才没有解散。而团队的核心毫无疑问是唐僧——三个徒弟的师傅,也是“团魂”。唐僧代表着团队的目标,就是要取得真经,这支撑着他不被任何妖怪迷惑,甚至是想跟他结婚的女儿国国王。更重要的是三个徒弟都是被唐僧救的,与他有师徒之情,唐僧才是团队的主角。要是唐僧动了别的心思,三个徒弟没了支柱,也会各回各家。

师徒四人的互相信任也十分重要。如果四人各怀鬼胎,互不信任,也早就散了。比如火焰山一难,悟空独自去借扇。假如猪八戒觉得他已经被妖怪抓走了,团队里没有了最担当的大师兄,自然也会跑掉了。

《西游记》想象瑰奇,寓意丰富,里面也塑造了一个最标准的好团队。虽然现实可能不会如此,但越接近,团队也就越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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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胡杨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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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皮皮鲁传》。这本书既有合理的故事情节,又有丰富的想象力、无穷的趣味性。它讲述了许多故事:红塔乐园、驯兔记……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驯兔记”了。

“驯兔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上一年级的皮皮鲁生性活泼好动。一天,他看到一位同学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只兔子,老师看到后非常高兴,原来那个同学是太认真、乖巧了,所以变成了兔子。之后其他同学陆续变成了兔子,只有皮皮鲁没变。老师的孩子告诉皮皮鲁,他的妈妈连做梦都期盼着皮皮鲁变成兔子。皮皮鲁非常感动,他去商店里订做了一套兔子模型穿在身上,老师看到后很欣慰。

其实我很理解皮皮鲁的做法,有时,为了不让老师、家长失望,自己必须做出牺牲。皮皮鲁整天窝在兔子模型里,不管寒冬酷暑,都要忍受折磨。就像我,每次考试分数下来,只要低于 90 分,我就特别内疚,觉得辜负了老师、家长的期望,所以就很害怕考试。每当分数下来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

其实我觉得老师的愿望很好,可让同学们都变成了兔子一样的听话、乖巧,就没有了自己的主见,那怎样会有创造力呢?现在的社会需要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力的人才,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特点、思想,不能总是人云亦云。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不可复制。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学习上像兔子一样认真乖巧,在处理问题上像皮皮鲁一样有思想、有主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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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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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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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卫科波菲尔的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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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后,我发现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止是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还有贯穿全文的感情线。从大卫的母亲克拉拉小姐和摩德斯通先生,辟国提和巴吉斯,海穆和爱弥丽,密考伯夫妇,斯提福兹和爱弥丽……这一条条感情线编织成了细密的网支撑着整部小说。但是这些原本看似美好的爱情最终却没有好的结局:克拉拉小姐因劳累和病痛去世了;巴吉斯也因缠终;爱弥丽没有选择与青梅竹马的海穆长相厮守,而是选择了与斯提福兹私奔,但最后还是被抛弃;密考伯夫妇整日奔波,居无定所,也谈不上幸福美满。这些都让我觉得大卫最后也得不到自己的幸福。

我刚开始对大卫·科波菲尔这个人物并没有什么好感,我觉得他胆小、懦弱,面对家暴不敢反抗。所以当他的爱情受阻时,我一度以为他会放弃,可大卫的选择让我吃惊。他并没有放弃对自己所爱之人的追求,而是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让自己能够配得上朵拉。虽然朵拉是个娇气的富家小姐,但是她纯洁、善良,接受了当时身无分文的大卫,大卫也并未因朵拉不会持家而改变他对朵拉的爱,他们俩都努力地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幸福。

我想这可能就是结局,但是命运好像并没有放过大卫,朵拉的离世让大卫对生活再次失去了信心,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之前的想法。但是有一位女子完全颠覆了我的想法和态度,她就是艾妮斯。我好像从未注意到她,可在整本书中总能找到她的身影。她在大卫难过的时候默默安慰、支撑着;她平静地接受了大卫有爱人的事实;她能够与朵拉友好的相处;她在大卫失去朵拉后扔接受了大卫,她才是整个故事最善良的人吧。她为自己心爱的人默默付出的同时还承载着等待的痛苦,因为她,我原谅了大卫的再婚,因为他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在真正的爱。

作者最终还是让大卫和艾妮斯在一起了,这是留给大卫最美好的结局也是留给读者最温暖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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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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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

1、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

2、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

3、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

4、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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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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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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