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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好细腰扩写(通用20篇)

扩写是把一段话,或较短、内容较概括的文章,扩展生发成篇幅较长、内容丰满生动形象的文章。下面是相关的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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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第三段扩写35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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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段,写木兰准备出征和奔赴战场。“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连下四个排比句,铺陈四市购买鞍马,尤其“骏马”、“长鞭”二语,极有气派地写出木兰出征之前的昂扬士气。士气,原是士兵的生命。“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旦辞暮至,不必坐实为一日内事,此言晓行夜宿,征途之长,行军之急。此四句展开巨幅出征情景。先言其情。古时一少女离开闺阁远赴沙场,不异投入另一世界。旦辞爷娘,暮宿黄河,黄河激流溅溅之鸣声,代替了平日父母亲切之呼唤,这层层描写,将一女性出征之后全幅生活翻天覆地之变化、全幅心态之新异感受,一一凸现出来。唯其如此,所以真。再言其景。黄河边上,暮色苍茫之中,一位女战士枕戈待旦,这是十分苍凉而又悲壮之境界。此种境界,在中国诗史上稀有。“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声啾啾。”此四句与上四句为一排比,但意脉已大大发展。暮至黑山,言至而不言宿,暗示我军已经前敌。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直提起战斗即将打响,亦意味着木兰昔日之儿女情怀,从此将在战争中百炼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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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牧童》扩写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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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早上在马儿、牛儿、羊儿嬉戏好笑声中转眼变成金黄犹尽,红火漫来的下午了。

绿草如茵的小草铺满了原野,一望无垠。在微风中轻微摆动,夕阳的余晖散在了小草细嫩的叶尖,斑斑点点;一阵悠扬、断断续续的笛声随着时而像母亲的温暖大手,时而像婴儿纤细小手般的晚风掠过这广阔的草原,笛声似调皮的小孩与晚风逗弄。

一位牧童,披着蓑衣,穿着白色的汗衫,蓝色的裤子小心翼翼的惦脚尖蹑手蹑脚的走来,生怕打扰了和谐,唯美的画卷。

瞧!他的肚子圆鼓鼓的,想必是结束了一顿美味的晚餐吧

这笛声也应该是他吹的吧!只见牧童缓慢的躺在软绵绵的草地的怀抱里。美丽的午后让他迫不及待的想要享受,着急的连蓑衣都没有脱掉,一只手垫在头下,耸着腿,手拿着牧笛嘴里欢快的哼起小曲来。

此时正值夜晚,一切静悄悄的,黑色的夜幕无声无息的笼罩了整个大地,珍珠般的星星镶嵌在黑幕上。还有一轮皎洁的明月,如纱如影如丝的柔和月光洒在牧童的身上,牧童欣赏着圆月旁的无数星星似在对话。这动人的夜晚,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休息了惬意的轻闭上明亮的眼睛,会心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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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去年的树的扩写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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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棵和我是好朋友。彼此很要好,我天天给树唱歌,树每天也陶醉地听我歌唱。日子就这样快乐地过去了。冬天要来了,我不得不离开树到南方去。虽然我们情深意重,但我还是要生存呀!

临走时,树依依不舍地说:“再见了,小鸟!明年春天请你回来还唱歌给我听!”“好的。我一定回来,一定唱歌给你听!请等着我!”我一脸肯定。说完,我便启程去南方了。

春天来了,积雪融化了。我高兴地回来找我的好友,可树却不见了。

我焦急万分地左看右看,希望能看到树,可怎么也看不见。这时,我听见一根树根在唉声叹气。我急忙问:“立在这儿的那棵树到哪儿去了呀?”树根很痛苦又悲哀地缓缓说道:“伐木工人把它砍倒拉到山谷里去了。”

我赶紧向山谷飞去。

山里有一个大工厂,锯木头的声音“沙-沙-”地响着。我焦急地想:这么多的树哪个才是我的好朋友呀?忽然我看见门先生在那儿,便十分焦急地问:“门先生,我的好朋友树在哪儿?您知道吗?”门一脸漠然地说:“树么?在厂里切成细条儿做成火柴,运到那边的村子卖掉了。”

我又赶紧飞去那边的村子。

在一盏煤油灯旁,坐了个小女孩。我万分焦急地问女孩:“小姑娘,你知道火柴在哪儿吗?”小女孩用稚嫩的声音回答我:“火柴用完了,可火柴点烯的火还在这盏灯里亮着。”

我睁大眼睛,盯着灯火看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树啊,我回来给你唱歌了,我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你,你却成了这样,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虽然你不在了,可我依然要为你用生命点燃的火唱歌!”接着,我就唱了去年唱过的歌给灯火听。

喝完了,我又看了一会儿灯火,又轻声说:“树朋友,你虽然不在了,但我们的友谊还在,我不会忘了你的,我们来世再做朋友!”说完,我有气无力一步三回头地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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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扩写木兰诗战争

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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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木兰诗》是一首北朝民歌,以下是扩写木兰诗战争,欢迎阅读原文!

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这是一首长篇叙事诗,讲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后不愿作官,只求回家团聚的故事,热情赞扬了这位女子勇敢善良的品质、保家卫国的热情和英勇无畏的精神。全诗以“木兰是女郎”来构思木兰的传奇故事,富有浪漫色彩;详略安排极具匠心,虽然写的是战争题材,但着墨较多的却是生活场景和儿女情态,富有生活气息;以人物问答及铺陈、排比、对偶、互文等手法描述人物情态,刻画人物心理,生动细致,神气跃然,使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扩写木兰诗战争

终于,平静了半晌的大漠上又传来了军中的号令,冷清的月光下,连那曾经聒噪不休的黑鸦也不知何处去了,只有几匹瘦弱的老马偶尔的几声嘶叫,他们也害怕了吧!我的嘴角沁出一丝苦笑,来了,还是来了。随着主将的一声令下,镶金的铁棒结实的打在厚重的鼓面上,马叫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声声的响亮的口号,我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握着长枪,多年来的战场生涯使我有了良好的心理,此时的我还是和往常一样向家乡望了望,而就在我回过神的那一瞬间,马蹄声、刀刃声混起来了,孤寂的大漠变得咆哮了。两军交战了,这场战争,实力相当的我们拼的只是耐力和勇气。这就像是两股飓风的交汇吧,我心中虽然这样想着,下手可一点也没放松,转眼,又有几个匈奴兵倒在了我的枪下,月光还是那么冷,大漠上的刀剑却是更冷的,主将已经阵亡了,他的最后一句话仍是打到匈奴,但眨眼他的尸首便找不到了,满地的鲜血侵红了沙子,仿佛是枯木中开出的一朵朵红牡丹,而我呢?我的披风和铠甲上早已血迹斑斑,两方的死伤十分得多,冷冷的兵器撞在同样冷的铠衣上,激起了一片更冷的余光。“扑”一只断箭射入了我的左臂,晶莹的鲜血呼啸而出,溅在了我的额上、肩上。我眉一松,还是咬着牙砍到了几个来犯的匈奴兵。正当我感到撑不住时,一声更洪亮的号鸣伴着天边的鱼肚白传来了---是我们的援军!我卧在长枪边,笑了,也哭了……

以上是我仿写的《木兰诗》的战争场面,对于木兰,我是怀着敬崇的心情,那是真正的英雄,淡泊名利,女子情态,人情味足。在这里,我只想说,木兰不是花架子,她的美,摄人心魂!

白话译文

叹息声一声接着一声传出,木兰对着房门织布。听不见织布机织布的声音,只听见木兰在叹息。问木兰在想什么?问木兰在惦记什么?(木兰答道)我也没有在想什么,也没有在惦记什么。昨天晚上看见征兵文书,知道君主在大规模征兵,那么多卷征兵文册,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大儿子,木兰(我)没有兄长,木兰愿意为此到集市上去买马鞍和马匹,就开始替代父亲去征战。

在集市各处购买马具。第二天早晨离开父母,晚上宿营在黄河边,听不见父母呼唤女儿的声音,只能听到黄河水流水声。第二天早晨离开黄河上路,晚上到达黑山头,听不见父母呼唤女儿的声音,只能听到燕山胡兵战马的啾啾的鸣叫声。

不远万里奔赴战场,翻越重重山峰就像飞起来那样迅速。北方的寒气中传来打更声,月光映照着战士们的铠甲。将士们身经百战,有的为国捐躯,有的转战多年胜利归来。

胜利归来朝见天子,天子坐在殿堂(论功行赏)。给木兰记很大的功勋,得到的赏赐有千百金还有余。天子问木兰有什么要求,木兰说不愿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回到故乡。

父母听说女儿回来了,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她;姐姐听说妹妹回来了,对着门户梳妆打扮起来;弟弟听说姐姐回来了,忙着霍霍地磨刀杀猪宰羊。每间房都打开了门进去看看,脱去打仗时穿的战袍,穿上以前女孩子的衣裳,当着窗子、对着镜子整理漂亮的头发,对着镜子在面部贴上装饰物。走出去看一起打仗的火伴,火伴们很吃惊,(都说我们)同行数年之久,竟然不知木兰是女孩。

(提着兔子耳朵悬在半空中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动弹、雌兔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分辨。雄雌两兔一起并排跑,怎能分辨哪个是雄兔哪个是雌兔呢?

创作背景

《木兰诗》产生的时代众说纷纭,但据其最早著录于陈释智匠所撰的《古今乐录》,可证其产生之时代不晚于陈。诗中称天子为“可汗”,征战地点皆在北方,则其产生之地域在北朝。诗中有“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但闻燕山胡骑声啾啾”语。黑山即杀虎山,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南,去黄河不远。燕山指燕然山,即今蒙古人民共和国杭爱山。据此,《木兰诗》中之战事,当发生于北魏与柔然之间。柔然是北方游牧族大国,立国一百五十八年(394—552)间,与北魏及东魏、北齐曾发生过多次战争。而最主要之战场,正是黑山、燕然山一带。429年,北魏太武帝北伐柔然,便是“车驾出东道,向黑山”,“北度燕然山,南北三千里。”(《北史·蠕蠕传》,蠕蠕即柔然。)

此诗收入《乐府诗集》的《横吹曲辞·梁鼓角横吹曲》中,至唐代已广为传诵,唐人韦元甫有拟作《木兰歌》,可以为证。因此,学者们大都认为,民歌《木兰诗》产生于北朝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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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题破山寺后禅院扩写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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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着那清晨微弱的光束,我走进一个建立在上的古朴、典雅、历时比较久的庙宇。走着一块块的青石板,仿佛触摸到亘古不变的历史,看到了曾经得山景。抚摸着一颗颗高大翠绿的野竹,一个个参天而起,笔直的一道绿

绿的鲜艳、绿的明亮、绿的刺眼,太阳冉冉升起,照射在大地上,但那第一缕光照在了竹林上,是那竹子更加美丽耀眼,又婉如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阳光下歌舞。

那曲折、蜿蜒的里间小路,仿佛没有了尽头,只能说哪一头是一个寂静、安详、修身养性的地方。僧人们休息的房间隐藏在花丛中,使禅房格外清香、诱人,在远远的地方都能闻到那芳香的气味,就能感觉到那美丽的禅房。

那美丽的山水仿佛与鸟的性格相通,引来了一大群的鸟来栖息、光顾,鸟儿也在这如画的山水般繁衍,也让下一代感受到美丽的景致是什么概念。潭水映出我的影子,使我那暴躁的脾气得以净化、安宁,也是我超脱了尘世的烦恼。

慢慢的所有的声音都停了下来,既安静、又可怕,只有寺庙中那种声在徐徐回荡在山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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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亡羊补牢寓言故事扩写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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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少年,家里养了许多羊。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便是将草料放进羊圈,听着羊儿咩咩欢叫的声音,看着羊儿开心吃草的样子。一天傍晚,他砍柴归来,看见羊圈破了个窟窿。因为又累又饿,他没怎么在意这事,回屋子吃了些食物,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就捧起鲜嫩的草叶朝羊圈走去。哎呀!羊圈破的窟窿似乎比昨日更大了些,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进羊圈数了数,羊少了好几只。

羊呢?他自言自语地说。这时,一位老邻居走过来对他说:一定是夜晚,大灰狼从坏了的羊圈里钻进去把你的羊叼走了。你家的羊不见了,但现在修补羊圈还不算晚。少年心中十分懊悔,心想:如果昨晚把羊圈修补好,羊也就不会跑掉。但是,正如老邻居所说,虽然少了几只羊,再补羊圈也还来得及。

于是,少年赶紧从屋里拿来工具,敲敲打打,一会功夫,羊圈修补得结实牢固了。从那以后,他还是每天快乐出门快乐而归,家里的羊再也没少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错误发生的时候,如果及时改正和补救,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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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扩写郑人买履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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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郑国人要去买鞋子。他可不是直接就去买鞋子,而是先量自己脚的尺码,然后把尺码放到自己的座位上。这个郑国人可是出了名“大马虎”。他兴高采烈地来到集市上,走进一家鞋店,精心挑选着合自己心意的鞋子。店主拿着一双精美的鞋子亲切地说:”客官,这双鞋不仅好看,而且质量又好,您何不买这一双呢?您现在拿的都是‘中看不中用的鞋子’!”那个郑国人一点也没有理店主,还狠狠地瞪了店主一眼,并说:“像你这种店主是最坏的店主了,既狡猾又花言巧语,一个人唱起了”红白脸“,你也不想想我会相信你的话吗?你的话绝对不能相信,我如果相信了,不就成了天底下最愚蠢的人啦吗!我可不愿意让别人叫我:大笨蛋!”店主听了,好是生气,心想:这位客官怎么能这个样子呢?哎,谁叫我是店主,他是客官呢?应该与微笑面对客人。想着,对那位客官笑了笑。那个郑国人拿着一双鞋,左看右看,想买下它,可又发现已量好的尺码忘了拿。才说:“我忘了拿量好的尺码了。”店主微笑着说:“没关系。”那个郑国人急忙跑回去拿尺码,等他拿着尺码回来,集市已经散了,那个郑国人就没有买到鞋子。

事后,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鞋子呢?”那个郑国人很生气地说:”我宁可相信量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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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文言文狼扩写

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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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城南盖有一小型屠宰场,整日整夜腥气艳血,动物的惨叫声比比皆是,不堪入耳,日日与此相伴的屠夫们,自然已不觉恐惧,而是饶有兴趣地出卖着自己的善心,肮脏的手大把大把地抓着钱,脸上堆满了莫名的"坏笑"。

有一个屠夫,和这儿的屠夫一样,与血腥打着交道。一日,夕阳西下时,他担着担子在回家路上行走。这屠夫家在城外,且需翻过两重山才可到达。而今已晚,屠夫难免有些不安,出了城门,眼前便是晦暗的小路,把他引入了深山中。屠夫踽踽地走在蜿蜒的山路上,四周似乎出奇地静。有时暗处的一点响动,也让他揪心。他漫不经心地望了望血色残阳,又望了望幽远的山路,眉毛拧成新月形,担着不算重的担子加紧了脚步。

时间似乎出奇地快,天空不一会儿就晦暗了,像潭淡淡的墨水,幸好有月亮,这是一潭微清的墨汁。借着依稀的月光,他才得以辨路。呼吸声浓重。一阵风萧瑟地从他身边飘过,他似乎听见了身后有树叶被踩碎的声音,一直尾随他,马上停了下来,那声音也消失殆尽了。他疑心是自己惊恐而产生的错觉,僵硬地一转脖子,在距自己三十来米的地方,有四个小光点在晃动,绿色的光点伴着丝丝叶碎声逼近。难道那是一只小怪物?越来越近。啊,!不!是两只狼!屠夫浑身一阵冷汗。走了一会儿,仍见它们紧跟在后面二十来米的地方,而且越来越近。屠夫害怕了,忐忑不安地快跑者,边跑边急忙从担子里抓出剩下的骨头像狼砸去。原以为已脱离危险,可未料到这两只老谋深算的狼如此"聪明",其中一只停了下来啃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着。无奈,屠夫只好又扔了一根,向前方飞奔。快了快了,不久就会到有人烟的地方了。屠夫想着,边跑边扔骨头给尾随他的狼,以便拖延时间。

没多久,担子里剩下的骨头已经完全没有了,贪婪的狼依旧跟随着。原来它们的目的是要吃自己!屠夫大悟!吓得差点摔倒,屠夫非常困窘,担心狼前后夹击,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猛地往旁边一看,不远处的野外一片茫茫,几乎全是菜地,仔细眺望,竟发现其中还掩盖着一个打麦场,麦田面积大,中间有场主堆积得像小山一样的柴草。

屠夫飞奔到柴草堆下躲着,舒了一口长气。卸下担子,抽出一把锋利的屠刀握在手中,随时准备等待狼的进攻。狼看见屠夫这般模样,提高警惕。双方对峙,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持续一段时间后,双方仍僵持不下。屠夫稍稍松弛一下后,惊异地发现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在面前,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夫在心里再三思量后,深知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便使出全身的力气飞快地腾起,一挥刀,给狼重重地一击,一只狼的头骨被劈开。屠夫见狼已无力反抗,奄奄一息,便把狼砍得粉身碎骨。

屠夫转念一想,另一只狼在哪儿?转身看柴草堆的后面,只见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从洞里进去,趁屠夫不备,从后面攻击他。比狐狸还狡猾!屠夫只见狼的屁股和尾巴露出,便抓住时机,身手敏捷地砍断了狼的后腿,把它也杀了。屠夫大彻大悟,狼制造假象诱惑自己,险些中计,可到头来呢?还是不敌自己。

屠夫重新担起担子,把柴草堆边的两只狼的尸体提回家去。他想,今儿个把它们带回家去剥皮宰割,明儿个再到市场去卖一个好价钱,以弥补今天丢给狼的骨头的损失。屠夫乐开了花。

往山下望去,那星星点点的光异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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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夸父逐日》扩写400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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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名叫夸父的巨人。他看见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心想:“每天夜里,太阳躲到哪里去了?我不喜欢黑暗,我喜欢光明!我要去追赶太阳,把它抓住,叫它固定在天上,让大地永远充满光明。”

于是夸父拿着手杖,提起长腿,迈开大步,像风似的奔跑,向着西斜的太阳追去,一眨眼就跑了两千里。他一直追到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还没等到太阳落下去,夸父就追到了。一团有红又亮的火球,照着他的全身,他无比欢喜地举起两条巨大手臂,想把这团火球抓住。

就在这时,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他实在太渴了。夸父伏下身子,去喝黄河渭河里的水。咕嘟咕嘟,霎时间两条大河都给他喝干了,可还没止住口渴。

夸父又向北方跑去,想去喝大泽里的水。那大泽,又叫“瀚海”,有上千里宽。他还没到大泽,就像一座大山颓然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巨响。这是,太阳正在虞渊落下去,把最后几缕金色的光辉洒在夸父的脸上。夸父遗憾地看着西沉的太阳,长叹一声,便把手仗奋力向前一抛,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晨,当太阳从东方升起,金光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有一大片枝叶繁茂鲜果累累的桃林,那是夸父的手仗变成的。这片桃林终年茂盛,为来往的过客遮荫,结出的鲜桃,为勤劳的人们解渴,让人们能够消除疲劳,精力充沛地踏上追寻光明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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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扩写渡荆门送别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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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山外的世界,年轻的李白不禁心驰神往:那山后的世界,应该会不同于我脚下的土地吧。于是,怀揣着一颗好奇的心,迎着周围人的异议,不顾路途的艰辛,李白独自扬帆起航。

李白一人驾着一叶扁舟,沿着长江水顺流而下,驶出荆门,离开儿时欢愉的地方,去那令自己令自己夜里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楚地一睹异地风光。两岸的风景不断变化着,高耸的山被好似被李白的愁绪一点点磨平,直至消失,化为一望无际的原野;奔腾的江水似乎也被李白感染了,再注入平原之后,陷入了沉思,没有了原来的豪迈。

李白孑然一人,无所依靠,独自欣赏着:夜色中那江水里皎洁的月光,变化成一轮明镜,映着月,和同样孤独的李白;夕阳下那天边最美的云彩,千变万化,如海市蜃楼般令人浮想联翩。只是无处倾诉这美丽,只得一人吟诗对着那水天一色的世界。

万物之中,最令李白放心不下的,还是此时船下那故乡的水。出行万里,不曾中断,一直带着李白那好奇的心,流向未知的楚地。心中不免升起一种思乡之情,但终究无法回头,一次又一次地“低头望江水,抬头思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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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游园不值扩写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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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翁推开了门,一缕阳光透进来了,清新的空气淌进他的身体,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新的一天开始了。他闻到了腊梅的香气息,忽然想到一件事儿:前几天一直在下大雪,而前天雪已停,昨日冰雪消融,何不趁着这大好春色,拜访老友?于是他穿上木屐,向老友家的方向走去。

不知是心情好还是这春色好,几十里的山路,一眨眼就走完了,叶绍翁已看见朋友家在晨雾中的影子了,于是他加快了脚步。突然,门前一大片青苔吸引住了他。他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留下深印儿。走到门口,他轻轻敲门,却迟迟没有人开门。他想:难不成是老友怕我踩坏青苔,不想让我进去?看见门边的大青石锁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没人。“也罢,也罢。”于是,他在院边用鹅卵石筑成的小路上来回地踱步。

几个时辰过去了,叶绍翁见太阳偏西,正准备拂袖而去时,无意间看见了一枝红杏钻出了墙。他想:老友家园子里的春意一定很浓吧,已有一枝红杏长出来了。于是诗兴大发,吟出了脍炙人口的《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忽听远处一声大喊:“好诗,好诗!”定神一看原来是老友。

“老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失礼失礼。”

“不用客气,我也未曾提起今日访您啊!”叶绍翁说。

“无妨,无妨,进院再说。”于是叶绍翁进了院子,院子里果然生机盎然:迎春花金灿灿的,一簇拥着一簇;气球果正好“爆”开,无数个小伞兵漫天遨游;柳树把自己的花儿编成一个个绿色的结实小穗;就连蒺藜斗顶着精致的小花逗弄春天……春天的气息无处不在。

这满园春色可真美啊!叶绍翁也忘了时间,陶醉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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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扩写

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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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树林是个童话世界,走进去你就会变成一个小精灵,你会发现很多新奇的事情。

晶莹的雨珠滚落在树叶上,它又滴落到松软的泥土上,我捧着带着泥土芬芳的雨珠,闻了闻,温暖的泥土味就流进我的心头,流进我的灵魂。

落叶铺成的地毯又软又香,加上落花的点缀,落叶仿佛变成了五线谱,落花变成了流动的音符,正在演奏着雨中的交响曲。

那些小雨点都会变魔术,落在地上就变成了色彩缤纷的蘑菇,它们好似大大小小的地上灯笼,正为雨中的树林做最美的打扮。

啊,雨中的树林是多么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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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扩写《揠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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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个农夫叫胡正,他家里很穷很穷,不过他却很懒很懒,整天喜欢东逛西游。

那天他从散场了的斗蛐蛐场子回来,顺道去自家田里看庄稼,“唉,怎么一点也没长高!别人的庄稼长过了腰,咱的连膝盖都没到?”他叹息道。虽然这几天他很勤快,天天来看苗,但禾苗似乎在有意和他作对似地偏偏不长。他坐到田边的那块青石上,看着只几寸高可怜怜兮兮的禾苗,长叹一口气,右手托着腮帮子,左手不停地摸后脑勺,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些禾苗。

到了中午,太阳像火舌一样洒向大地,青石边的大树似乎也抵挡不住灼热的阳光。他的头上冒着汗。忽然,刚才紧锁的眉头忽地舒展起来,他一拍大腿,“有办法啦,有办法啦!”他兴奋地腾地站起身,大喊,“明天我就让苗长得齐腰高,看看种田的老把式是你们,还是我。”对了,明天要起早些,趁着他们没下地就来,要不然他们把我的长高术专利偷窥去怎么办?像我一样丰收了发财了怎么办?

他满心欢喜,哼着小曲大摇大摆地回家,到了村里趾高气扬谁都不正眼瞧,村里人觉得怪:这胡正,可从来就没看到他这么神气十足过呀!

“咯咯——咯”,公鸡刚叫头遍,他就一骨碌爬起来,“死鬼,这早又去赌蛐蛐?”他老婆没好气地蹬了他一脚,“把孩子都吵醒了!”“老婆,今天我要下地干一件大事啦,你们就等着过好日子吧。”看着他匆匆忙关门的背影,他老婆疑惑了,空手下地,不带锄头铁锹?这葫芦里买的是啥药?还有好日子?

东方的太阳还没完全露出笑脸,他已经来到田头。把褂子往青石上一甩,卷起裤腿,匆忙下地。他猫着腰,把禾苗一株株往上拔,“长高啦,长高啦!”他边说边忍不住笑,看着身边哗哗长高的苗子,他越干越上手,干脆左右开弓,一手拔一个,又快又好,一下助一双苗儿长高。

太阳升高了,虽然累得有点腰酸背痛,可他并没休息,仍然在一个劲地拔呀拔,一片拔完了,又一片拔完了,汗水顺着脸颊小溪般的往下流,他也顾不上擦汗,因为他看到一下长高的苗,看到了丰收和希望,看到了鱼肉飘香的好日子。

“胡正,你在干啥呢?”一位扛着锄头,头发花白的老人从坡上走下来,看着他奇怪的举动,远远地问。“我,我,我,没干什么。”他抬头看看郑大爷很是不安,自言自语道,“郑老头,不会把我的增高专利看见,偷学去吧?”于是赶快收手,直起腰来,从田里走出。

“嗨呀,你这苗怎么这边高,那边矮,是不是闹鬼了?”郑大爷走进一看疑惑不解,“我六十年种田的老把式,咋没见过这怪的苗呢?”

胡正并不答话,“嘿嘿”地笑了两声,拎起小褂衫匆匆离开,上到坡顶回头望望依然呆呆在看他家田的郑老头,“哼,六十年的老把式?哼,倚老卖老,没见你种田发个财的,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

“快拿水喝,渴死了,累死了,累死了。”胡正进屋就嚷嚷,鞋没脱就一骨碌躺在炕上,老婆递来一碗冰凉的井水,听他讲种地的高招后半信半疑。

“娘,俺爹最能干,他种田肯定像斗蛐蛐一样能干!”八岁的儿子,像老爸投来敬佩的目光,边董事地给老爸捶腰,边撒娇地说,“爹,丰收了,卖大钱了,春节要卖好多好多鞭炮我玩呀,卖好多好多肉我吃呀!”

就在父子俩有说有笑的时候,“哐堂”一声,推门进来的妻子软瘫地摔倒在地上,“完了,完了,胡正呀胡正,你真个是胡整呀胡整!苗死光了,死光啦呀!你让我们娘俩冬天吃啥呀?”酸楚的泪水夺眶而出,滴到地上,好像刚洒的水。

在她痛苦的心中,似乎北风呼呼雪花飘飘,饥寒交迫就要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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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地球上最后一个人扩写6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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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家里的时候,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这个最后一个人是一个中年男人。当年因为人类在火星上发现了火星人。人类想对火星人斩尽杀绝,好让越来越多地球人移居到火星上去。可是因为火星的科学技术比地球技高一筹,所以火星人便开始反击,他们用高科技武器对付人类,把具有反抗意识的人类杀掉,把投降的人类变成动物怪兽,给自己做牛做马。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是地球上第一个会说火星语的人类,所以他用火星语向火星人投降。火星人便把他作为战利品,让他成为地球上最后一个长人样的人类,也就是一个最高级的俘虏。

这时,这个中年男人听到了敲门声,本能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门边,害怕地把门打开。

门开了,中年男人往外望了望,没有人呀。这时一个声音从脚边传来:“嘿!是我呀。”中年男人低头一看,原来是他的一个老朋友。这位老朋友也在星际大战中受害,它变成了一只能说人话的深棕色松鼠。

中年男人马上把这位松鼠朋友请进屋。他朝外面左右看看,之后小心地关好门。松鼠朋友环视了一下这间屋子:一盏快要掉下来的灯挂在天花板上发出微弱的光,一张破旧的床放在房间的尽头,床边还有一个食品柜里面,是火星人提供的食物。

中年男人和他的松鼠朋友只打算坐在床上聊天。这时,门又被敲响。中年男人又去开门。这回门外站着六个火星人,他们一见中年男人就马上押着他离开屋子。中年男人大声抗议:“你们要干什么!我已经投降了!我已经投降了!你们又要把我带到哪里去?你们要干什么?”

火星人没有回答他,到了实验室他才知道……原来火星人反悔了,他们怕最后一个有人样的地球人的存在,会让其他地球人有希望,不服从管理,便打算把中年男人也变成动物。

中年男人听到后一脸绝望,但也只好接受现实。他害怕地闭上眼睛,随着火星人一阵操作,它变成一只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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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扩写《郑人买履》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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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材

郑国有一个砍柴的人,一天,他在砍朵的时候,鞋子破了一个洞,他说到“:哎呀!鞋子怎么破了一个大洞呢?刚子今天是一个赶来的日子,去集市上买一双新的鞋子”。于是他回到家中,用尺子测量好自己的脚,他顺手把量好的尺寸放在座位上,换上一双较好的鞋,轻装上阵,锁好门窗,到集市上去了。

走在路途中的时候他遇见了自已的一个好朋友,他的好朋交问到:“晦!朋支,你也去赶集吗?”“是呀!不过主要是去买一双新的鞋子,我在砍柴的时候鞋子不小心划到树枝,破了一个大洞,这不我想到今天是个赶集日,就来了!”

朋友说到:“我就是去买一些粮食和水果,我家里没有多少食物了!”“走吧,我们俩个一起去吧!”他问到。“好啊,为什么不好”朋友回答。于是他俩一起去了。

走到集市的时候,人山人海,好多人都到来了。集市上有卖猪肉的老爷爷,卖水果、蔬菜的阿姨……后来他和朋友分开走去买各自的东西,在这么多人的情况下,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买鞋子的店铺。走过去,他问老板:“老板,有没有既舒服又实用的鞋子?”老板答到:“有的、先生你看一下这款新鞋子,它的里面全是舒服的羊毛,而且一点也不会破洞。”“好,我就要它了。”“先生,您来试一下合不合脚。”不必了。我自已带了一个东西,不用试也会知道。老板很疑惑!他把全身摸了个遍也没找到尺寸,于是就对老板说:“我忘记带我的尺寸了、我回去拿一下你千万别卖给别人了!”他急急忙忙回出拿,拿好之后又赶紧到集市上去,去的时候,他又遇到了白已的好朋友;朋友问他:“你这么急急忙忙去干什么呀!”“我刚才忘记带尺寸了,只好回去取,不和你说了,等一下集市散了。”朋友说到,可是我四来的时候集市已经散了,卖鞋的人也已好收店铺走了,因而他没有买到新的鞋子。

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不拿自己的脚试一试呢?”他回答到:“我宁可相信自己的尺码也不相信我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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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掩耳盗铃》扩写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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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以前,有个爱慕虚荣,爱占小便宜的人,经常讨价还价,买了一个馒头都要送半个蛋糕。

有一天,他在马路上闲逛,突然一道五彩的光射了过来,把那人刺的睁不开眼。原来是一个雕着蟠龙花纹的金铃铛,上面镶着玉和钻石,一阵风吹来,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声音。那人很想把它偷走,甚至想到了他拿着铃铛到处炫耀的样子。

可是这个铃铛一碰就发出声音,那个人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回到家,他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婆,老婆说“你的脑子真是上锈啊。把耳朵捂起来不就行了吗?”那个人拍了拍脑袋,大声说道:“是呀,我怎么没想出来呢?”说干就干,当天晚上,月黑风高,洁白的月亮,闪耀着光芒。他披上披风,戴上口罩,向那户人家赶去。他左顾右盼,突然他身旁的草丛中有动静,便在地上打了个滚,原来是只猫。他捂住耳朵,可发现没手偷,于是松开了一只手,他刚碰到铃铛就发出了声音。突然一只狗叫了起来,向他冲了过来。那人吓得魂飞魄散,屁股尿流,拔腿就跑,摔了个狗啃泥,牙都少了三颗啊!他边跑边回头,主人已经冲出了家门,幸亏跑得快,不然就被抓了。这天晚上他整夜没睡着,第一次以失败告终了。

第二天晚上,他偷偷摸摸,蹑手蹑脚的到了铃铛边,心想可以安心的偷铃铛了,谁知道刚碰到铃铛,又响了起来,主人的狗叫喊着,主人跟着下楼,大声喊:“抓贼啊,抓贼啊!”手里还举着火把,可这个人还是若无其事的剪着铃铛。当他发现自己被抓住,居然很委屈地说“怎么回事,根本听不到声音,我怎么还是被抓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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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桃花源记作文扩写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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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人向这片田野望去,一览无余,仿佛可以看到天与地的交界处。翠绿色的秧苗布满了田地,正盛开的桃花的桃树倚在路的一盘。充足的阳光给予了秧苗的活力,潺潺的小溪将澄澈的溪水也灌输给了他。碧蓝的天空布满了洁白而又美丽的云朵,有的像绵羊有的像小猫……

肥沃的土地上载着一个小村庄,村庄里四处盛开了桃花,落花更是飘在了村庄的各个角落,房屋整整齐齐的排成一排,有的是茅房,有的是瓦房,一家挨着一家,坐北朝南。有的人家有池塘碧绿的池塘里有粉嫩的荷花,深绿的荷叶和莲蓬,隐隐约约的还可以看见黑白相间的鱼自在的游来游去,一个老翁正躺在大树下钓着鱼呢!有的人家有竹林,郁郁葱葱,耸立在房屋后面,有时随着风起舞,有时随着小鸟的歌唱而摇摆,多么富有生命力啊!

田间的小路虽然大小不一,却还是整齐的交错相通,邻里只间的关系非常的融洽,各家的狗和鸡混在一起,不知哪只是哪家的,直到晚上,鸡和狗才会各自回到的家中去,各家的大门,无论白天晚上,都无一例外是敞开的。

这里的村民们来来往往地进行工作,有的弯着腰在种作,有的直着身在晒谷,看,在不远处还有一只牛在耕地呢!他们的衣着很朴素,他们和这儿以外的人一样,也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老人们安详地看着一群嬉戏玩耍的孩子们,不是一家人也都其乐融融,一起度过这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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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又呈吴郎扩写6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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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先生:

您好!

我听说,您为了阻止西边的那位邻居来偷枣,在枣树周围新筑了一圈篱笆。在我看来,这完全没有必要。您可能还没有了解过那位邻居,——她呀,只是一个既没有钱,又没有儿女照顾,连饭都吃不饱的可怜妇人。瘦得像一根竹竿,风大了都像能刮跑似的。衣服也破破烂烂,勉强能保暖。她那间自己盖的小屋,四面透风,看上去一点也不牢靠。下雨的时候,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雨停后,屋里的地面一片泥泞,她只能一个人收拾满地狼藉。

我猜,您本来是为了防止枣子被那些喜欢小偷小摸的人顺走,才造了这圈篱笆的。可是,现在您那一圈篱笆却会让她觉得是为了防她才修的。她现在的生活已经连温饱都不能保证了,如果您再这样做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

其实,她也是因为迫不得已,才来偷您的枣子。之前她来偷枣时,我有一次正好看到。她一只手晃晃悠悠地撑着一根粗糙的树枝,双脚尽力向上踮起,另一只手拼命向上探。每摘下一个,都要费很大的气力。我在门缝后看着时,不禁产生了恻隐之心。再退一步讲,她这样来摘,一次也摘不了多少,您也不是依靠这些枣子为生,就请您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她来摘几个吧。

另外,我再请您想想,谁会自愿的孤身一人到这深山里来呢?为什么不在城里找个安稳的地方住下来呢?为什么不赚点钱,买几件新衣裳呢?我听她说,她家本来在城里虽说算不上富裕,好歹也能过下去。可是最近几年,各种苛捐杂税越来越多,征兵越来越频繁,劳役也越来越重,她的儿子们全部上前线,生死未卜。家里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生活就过得越来越拮据。尽管她拼命劳作,整天整天地织布,就算她变卖了家里一切能变卖的物品——首饰、家具等等,可还是填不满像无底洞一样的税收窟窿。不久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不得不退居深山,求得一时的安宁。由于过度的劳作,不到四十岁的她看上去像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在此我恳求您,请尽量对这个饱受苦难的人好一点吧!

其实,何止是她一个人在受苦呢?这天下的普通百姓哪一个不是在挣扎求生呢?可是我偶尔有事进城时,看见那些豪门贵族的宅邸,是多么的富丽堂皇!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酒醉金迷!这和贫苦百姓们的生活形成了多么大的反差!常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继续这样下去,后果会让我等不寒而栗。我真为国家的未来担忧啊!

祝您和家人

万事如意!

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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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扩写场氏之孑作文4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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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在梁国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家里面有一看个九岁的孩子,大家都说他十分聪明。

有一天,他父亲的老朋友——孔君平来拜见他父亲。孔君平从仆人那里得知孩子的父亲恰巧出去办事,一时回不了来。但是因为两家关系很好,常来常往,所以当得知孩子的父亲不在家时,孔君平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把他的儿子叫了出来。那个孩子非常有礼貌,他为孔君平端来各种各样的水果,其中有新鲜的杨梅。孔君平见了杨梅,联想到了孩子的姓,就故意逗孩子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意思是说:你姓杨,而它叫杨梅,你们本来就是一家嘛!孩子听出了言外之意,他并没有慌张,而是从容镇定地马上回答:“我可没有听说孔雀是先生您家的鸟。”孔君平听了,赞叹地说:“妙,妙,真是妙。没想到你那么小就这么聪明了,如果以后好好学习,一定会成为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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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渔家傲秋思扩写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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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一阵阵萧瑟的秋风在繁华的洛阳都市徘徊着。一群群大雁随着秋风,排成“人”字形朝南方飞去。阵阵秋风把金黄的落叶卷起了一次又一次。远处,大片的麦子和果树都丰收了,丰收的喜悦盖过了千万游子思乡的情念。

在一所普通的院子里,作者张籍跟往常一样在散步。突然,一片落叶伴着秋风飘到了作者的脚上。他站在窗前,紧锁眉头,凝望着天空,眼中透露出丝丝泪光,想起了家乡的亲人。作者想:明天正是邻居吴贤弟回乡之日,我可以借此机会让他帮我捎一封家信啊。

于是,作者在夜暮之时点上一盏油灯。借着微弱的灯光,他浓浓的思乡情义流满了一张又一张信纸。直到鸡鸣之时才写好。作者看了一遍又一遍,读了一遍又一遍。是啊,自己已经30多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家乡了,想对亲人说的话也太多太多了,这深厚的情念岂是一封信能装下的?

次日清晨,吴贤弟已经准备出发了。作者小步疾奔过去,语重心长地说:“吴贤弟啊,我自小漂泊在外,居无定所,30多年没有回家了。这次逢你回乡,请帮我捎一封家书,好吗?”“没问题。”作者又望了一下装着十几页信纸,鼓鼓囊囊的信封,叹了一口气。吴贤弟骑着马,大喝一声“驾”,马就向远处奔去。等马跑出十多丈远,作者又大喊:“吴贤弟,请留步!”吴贤弟驶了回来,“有什么事吗?”“我能否再看一下家书?”“可以。”作者拿着信看了半个多钟头,才把信交给吴贤弟。吴贤弟抽了抽鞭子,马又奔驰起来。

作者望着远去的吴贤弟,又叹了一口气。吟道:“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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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螳螂捕蝉扩写作文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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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站在阁楼上,眺望着远方的江山,虽然自己打下了这青山绿水,可还是无法满足自己的成就感,于是决定攻打弱小的邻国——楚国。

第二日早朝上,吴王坐在龙椅上,郑重的宣布:“诸位爱卿,为了我们吴国的繁荣昌盛,朕决定,攻打楚国!想阻拦者,提头来见!”大殿中没人提议,文武百官一齐跪下,哆哆嗦嗦地说:“皇上圣明……”。站在椅子侧面的侍从脸唰的一下白了,心里的小算盘不断敲打着:“陛下一向高明,怎能做出如此糊涂的决定!我一定要阻止这一举动!可我身小力单,脑袋一定会搬迁……但,他这样去攻打楚国,实力是有,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那样吴国就没了。我必须阻止!……有办法了!”

吴王每天回到寝室后,一直在思考如何练兵,如何布阵,从哪进攻……一天寅时,他依旧无心上床休息,便去后花园散心。吴王走在石头的小路上,发现了他的年轻侍从拿着弹弓,怀里装着几颗弹子,穿着湿漉漉的衣服漫步在草丛中。吴王感到好奇,于是走到他身旁,问道:“你来这干嘛?还把衣服弄得这么湿,何苦呀?”侍从转身跪下,“回皇上,奴才在打鸟,不小心让露水沾湿了这衣服。”“有打到吗?”“没有,奴才来这三个早晨了,倒是看到了一件趣事。”“哦?是吗?快平身,给朕讲讲!”侍从站起来,领着吴王坐在了一棵柳树下的石椅上,手指着树梢,“昨天,树上挂着许多露水,一只蝉在树上动听地唱着,并喝着露水,这时,一只螳螂向它走来,舞着大刀,准备享用眼前的早餐,而蝉还浑然不觉的唱着歌儿。而螳螂哪知道,自己的身后还有只黄雀正虎视眈眈的盯着它。但黄雀也不知道自己也身处险境,因为我正在树下要用弹丸打它呢!”其实,来打鸟并不是侍从的本意,爱国又机智的他只想借此劝阻吴王攻打楚国。

吴王听后,又问道:“那后来呢?”侍从回道:“因为它们都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却不顾后果,所以,蝉被螳螂吃后,黄雀又啄食了螳螂,而我却放了黄雀。”吴王听了,低头沉思:“是呀,我不是众国中最强的,实力不过和螳螂差不多,若我吃了和蝉类似的楚国,后面的黄雀定把我吴国灭,将来一统天下的,就不是我了。为保我吴国土地,不打了!他说的有理!”吴王默默摸了摸胡子,沉吟:“你说得对,立刻下旨,暂不攻打楚国!”

吴王的这一决定使全国上下都很高兴,而吴王高兴的,是他有这样的机智与爱国的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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