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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主义的问题(汇总4篇)

民以食为天,但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问题食品”多多,涉及范围之广、造成恶果之重已经到了令人谈“食”色变的地步。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好人主义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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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谈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问题整改

全文共 3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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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好人主义”仍然一定程度地存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浅谈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问题整改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去年三季度,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区市、3个单位进行了巡视。截至31日,上述地方和单位已将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完毕。

从这13份“巡视整改清单”可以看出,上述地方和单位在听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围绕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6个方面的腐败顽疾采取果断措施,促进问题整改。

打击官商勾结

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勾肩搭背,搞钱权交易,甚至直接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当前腐败问题的重灾区。

中央巡视组反馈上述问题后,江苏省认真梳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老板相互勾结牟取私利的案件。去年11月至12月全省新立案查处的2名厅级、8名处级、28名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33人涉及与老板勾结谋利。

浙江省对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房、以房谋财,虚假投资、“期权”交易,通过特定关系人参股入股牟利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和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去年8月至1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此类案件26 件,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此类案件173件。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与私营物流企业有利益关系的问题,一汽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查,按联系点约谈分管高级经理,组织清理整顿现有的物流公司,对物流车辆的车主信息进行甄别,查找同业经营、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线索,并在整车物流服务商准入、招标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

清理审批寻租

利用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是当前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赛事审批不规范、不透明、凸显部门利益的问题,体育总局取消了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除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事项的少数特殊类型体育赛事之外,其他赛事一律不需审批;制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名录内赛事一律无需体育总局及内设部门和直属单位审批;对在我国举行的国际体育赛事分A、B、C三类进行管理,其中B、C类国际体育赛事下放由地方审批;明令禁止利用确定赛事承办单位之机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

青海省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审批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对2009年以来省级研究或审批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收回了不符合规定的3宗矿业权;全面停止以申请在先方式配置探矿权,对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矿业权从严控制,其他矿业权全部进场交易,一律实行“招拍挂”;全面检查了289件商业性探矿权管理合同和232件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履约情况,对有违约现象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追责处罚,并将市州、县级审批的采矿权全部纳入合同管理;严格矿业企业工商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申请勘探、开采的企业,一律凭国土部门的许可证或批复文件予以登记注册,进一步规范了矿业权流转。

防止小官巨贪

中央巡视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小官巨贪”问题,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为此,中央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上海市加大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去年已查处原南汇区宣桥镇党委书记唐贵明、浦东新区惠南镇市场建设服务所原党支部书记季云初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窝案。根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线索,查处青浦区练塘镇东田村原党支部书记陶金建贪污村集体土地承包人员上交款的案件。去年,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2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贪污贿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149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及以下130人。同时,建立健全防治“小官贪腐”问题长效机制。

四川省加强基层办案指导,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加大基层查办案件力度,对问题反映集中、信访增量明显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导,推行交叉办案、驻点办案、乡镇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初核率提高10%;改革基层办案体制,加强和改进市、县两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监管,健全抓早抓小机制,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函询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去年,全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立案11893件、同比上升28.5%,占全省立案总数的92.2%,各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立案1015件、同比上升70.6%。

狠刹领导玩风

常言道,玩物丧志。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玩风当中还存在着腐败风险。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有的领导干部玩风盛行、热衷于书画联谊活动,存在腐败风险”等问题,陕西省清理了8名省管领导干部担任书协主席、副主席等问题,原省政协副主席已辞去省书协主席职务;加强了对领导干部违规举办、参加书画展、笔会活动的清理, 对资金来源情况进行了核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和健康生活情趣教育,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全省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举办个人文化活动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严禁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开笔会、办展览、印专集等形式敛财,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活动等,并在全区部署开展了领导干部“玩风”问题专项整治;出台《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禁止买官卖官

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是近期中央巡视的重点,也是当前纪律审查的重点。

黑龙江省加大对买官卖官案件处理力度,鸡东县委原书记李树海案涉案人员已处理完毕,佳木斯市委原书记林秀山案涉及的省管干部已经立案,省农垦总局原党委副书记李涛案涉案人员也已分别立案处理;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行重新核准,全省超配干部基数现为11614人,现已消化超配干部1824人,其余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消化;对擅自设置的领导职务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消化120人;对1583名在职省管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存在疑点或问题的档案进行深入核实,调查认定工作正在进行。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干部监督制度不够严格等问题,中科院对超职数配备的2名副秘书长进行了调整,对3名超期任职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干部交流工作方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启动了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的自查工作,加大“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力度,加强对院属单位干部选任工作和新任用干部的评议和监督;开展了干部任职回避情况摸底调查,对违反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院有关规定的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党委督促落实,同时明确界定干部任职回避的情形,实行干部任职回避报告制度,加强对任职回避的管理监督。

严查违反纪律

纪律是党的生命。中央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遵守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问责。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映的“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问题,西藏自治区党委一方面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对党员干部不良思想作风问题进行排查、检修、扫除;一方面制定了《关于共产党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15项制度规定,严肃查处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与党和人民一条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当“两面人”、民族观不正确、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参加非法组织、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言论的党员干部。

河北省把优化政治生态作为本届省委主要任期目标之一,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有的热衷于讲段子,传小道消息,有的崇尚圈子文化,各种小圈子多。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等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山头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并准备结合干部考察、领导班子调整及年度考核组织专项抽查;针对“部分基层组织受黑恶势力影响”“靠恐吓、贿选操纵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捞取政治光环”等问题,一方面在农村深入推进打黑除恶灭霸扫痞专项行动,一方面认真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两轮专项督导,防止违法犯罪人员“由黑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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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分析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4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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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问题分析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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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当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分析

全文共 4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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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分析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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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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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央巡视清单和大量案例表明,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的腐败均存在圈子腐败”,13个巡视点5个被指“圈子文化”,26家央企五大突出腐败问题之一即为“圈子文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季建业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他的落马就源于“小圈子”腐败。“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法庭上曾这样陈述。

然而,无数事实表明,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酒肉朋友明“抬轿”暗“挖坑”

“有菜有酒多兄弟,遇难何处见一人?当你手中没有了权力,还会有人送给你钱,还会有人来关心你吗?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局原局长周光荣落马后忏悔道。即便在基层,也有官员陷入“圈子文化”无法自拔,少数官员被老板“朋友”抬着“轿子”送上法庭。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建明收受的大部分贿赂都是在工程竞标完成后来自“朋友”的“感谢”。

近年来中国各地在加大力度“打虎拍蝇”的同时,也将打击腐败的重点瞄准这些不正常的“关系网”。

◎“齐头并进”编“政商圈”:一些不法商人成“座上宾”,“朋友”一路相随。今年7月,山西国投董事长上官永清被查,一个“山西汾酒会”的政商圈子渐渐浮出水面。“汾酒会”是对以晋官为主的经常在固定会场参加聚会的一个群体称谓。据披露,该“会”总人数近40人,目前很大一部分已被调查。

官员“权力寻租”的欲望是形成官商“小圈子”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李松峰表示:“通过‘小圈子’,一些官员私售权力,商人奉送钱财,各取所需。”

◎“民俗异化”衍生“圈子文化”:少数领导干部将贪腐披上“民俗外衣”,利用“攀亲”手段搞“小圈子”。四川青神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利与一名开发商老板“认干亲”,先后收受开发商所送财物18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攻守同盟”形成“对抗圈”:2014年9月26日,中央纪委网站首次在对中央网信办副局级干部高剑云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表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部门的公开通报中,至少有20名被查官员存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类似行为。

圈子文化的表现:

什么是官场“圈子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私利编织利益同盟。或是“官官相护”,一些官员热衷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或是“山头主义”,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一些官员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经营方式虽然各异,但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是其共同本质。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爱百姓爱土豪”,热衷于和土豪老板称兄道弟,经常参加他们各种私人宴请、聚会,成为他们家中的贵客、“座上宾”,老板们为了收买官老爷,往往抓住领导干部的弱点,用金钱、美色铺路,拉他们落水,把他们变成为自己捞钱的傀儡。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混迹于这种“圈子”中的官老爷,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事实也的确如此。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搞权钱交易的贪官锒铛下狱之时,必然有靠公权力谋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后尘。山西官场“地震式”塌陷现象,刘铁男、苏荣、令计划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说明了这一点。据统计,在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高官中,以“官商勾结”形式收受贿赂的有75名,比例高达100%。一些官员公然违背党纪国法约束,用手中的权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为地方老板们的“隐形股东”“隐形顾问”,成为亲人公司里的“隐形掌柜”,为商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也中饱私囊,把自己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仆蜕化为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

好人主义的表现:

“好人主义”表现为八面玲珑、卖乖讨巧,实质是牺牲原则、个人得好,其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放弃批评,一团和气。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组织战斗力强的重要标志,然而我们不少地方和单位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下级放空炮”,发现同志滑向危险边缘,也不愿“拉拉袖子提个醒”,说些“性格有点急躁”、“有时工作不够细致”等隔靴搔痒的话,说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反被视为“不注意团结”、“政治不成熟”。

二是回避矛盾,明哲保身。要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就得直面矛盾、迎难而上,甚至得罪一些人,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讨欢心的事抢着干,得罪人的事互相推,宁可留下隐患、贻误事业也不做“恶人”,尤其避免因为坚持原则、动真碰硬而“树敌”,说不清什么时候遭“暗算”。

三是不讲原则,迁就退让。党员干部应该“大事清楚”,对于违反原则的事不能无底线地迁就退让,然而有的同志为了维护所谓的“稳定”、“团结”,花钱买“平安”,于是“会闹的孩子有奶吃”、“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人民币解决人民问题”,只要不上访不告状,委曲求全,有求必应,原则可以放弃,道义可以不顾,政府毫无公信力。

四是不辨是非,包庇纵容。有的同志错误地理解“以人为本”、“与人为善”,靠地方保护主义来消极避免干部“出事”,以“好人主义”挑战法律尊严,或者为了优化所谓的“投资环境”,有案不查、违法不究;或者为了维护所谓的“地方声誉”,处罚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一句套话。

“好人主义”回避问题,掩盖矛盾,放弃原则,取消批评,拒绝积极的思想斗争,必然纵容助长错误思想和庸俗行为,消解丧失党政组织解决自身矛盾、实现自我革新的能力,最终削弱党的战斗力和执政根基,必须下决心治理,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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