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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读书笔记 (汇集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关于大数据时代读书笔记 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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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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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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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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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有趣、传奇的书想必大家都对它有所了解。无论是国内国外,人们都对它无比衷爱。书中的四位传奇人物那么栩栩如生,更是让人热爱。

沙僧是一个对师父言听计从忠诚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憨厚诚稳,他沉默踏实,他刚毅木衲。如果人们要找一个忠实而不会背叛的朋友。他一定就是合适人选。看着他挑着别人“扔”给他的负担—行李。我就觉的他真的是太憨厚了,他真的很会吃苦,让人敬佩。

唐三藏,一个被称为圣贤的人,他拥有着常人不曾有过的慈悲行为,让我很感动,但是他的缺点就是在于不相信自己的徒弟,他不相信孙悟空的话,可以在三打白骨精看出。对于自己的爱徒竟然不相信。这怎么可以作为一名师傅呢?对于徒儿最基础的信赖都没有,真让人……可是他也有他的好。他的头脑非常聪明,会从别人的立场来为他思考。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他不仅对徒弟要求严格,而且也从不懈怠自己。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唐僧,给我们的启示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就是这么一个高僧。

猪八戒,他可是一个肥肥胖胖的猪妖。可是他可是一只心地善良的猪妖。他虽为僧侣,可是还是吃肉,那可不是吗?他若像他的师傅那样能够不吃肉,只吃蔬菜,也不会那么白白胖胖了。他喜欢和猴哥对着干。所以说他有点调皮。不过他贪恋美色,因而受到了菩萨们的惩罚,这件事的教训终于让他改掉了坏毛病,也让他变的可爱了!嘿嘿

现在该介绍我最喜欢的人物了,他想必大家也知道了吧!那就是伟大的孙悟空,他为猴正直,他代表着正义。因为他武艺高强,在取经途中,派不少用处。他不要回报的为人们和师傅做事,他的品质,让我无话可说。我最佩服他的就是他那七十二变,和那筋斗云了!一个跟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又有谁人不会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呢?何况他还是斗战胜佛!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起

五行大山压不住你

蹦出个孙行者

猴哥猴哥,你真太难得

紧箍咒再念,没改变老孙的本色

拔一根毫毛,吹出猴万个

眨一眨眼皮,能把鬼识破

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

抖一抖威风山崩地也裂

哪里有难都想你,哪里有险都有哥

身经百战打头阵,惩恶扬善心如佛

你的美名万人传,你的故事千家说

金箍棒啊永闪烁

扫清天下浊

哦!我的天,动画片开始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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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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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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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郉可欣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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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讲匹诺曹的经历,不由引起我的思考。

故事主要讲述了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刻成了一个小木偶,把得到生命的小木偶当做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匹诺曹。匹诺曹非常调皮刚刻完,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己去闯荡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有时候他也喜欢撒一点谎,他欺骗了仙女和父亲,他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都会不由自主地长出一大截,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匹诺曹后来渐渐变得懂事孝顺了,当匹诺曹和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在鲨鱼肚子里重逢时,他开始觉醒了,匹诺曹为自己以前的不懂事而感到羞愧。父子两人齐心协力的逃出了鲨鱼肚。然后他带着父亲住进了一所小屋,父亲没有东西可以吃,匹诺曹就每天早晨到附近的一个种菜的农夫那里给他提一百桶水来浇地,来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匹诺曹用他赚来的钱养活了他的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就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还认真学习。最后在小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会说话的蟋蟀和仙女经常帮助匹诺曹,提醒匹诺曹远离恶习走上正道。而我的老师、父亲、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她们无私的帮助我,提醒我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我应该接受大家的关爱,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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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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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中国四川省儿童作家杨红樱写的——《亲爱的笨笨猪》。

书中的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无心办一些意想不到的坏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做了许多助人为乐得好事。它总爱捅娄子、闹笑话,它能给朋友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同时,自己也能收获很多的乐趣。

笨笨猪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对扇子似得耳朵耷拉在左右两旁,一个粉红粉红的鼻子镶嵌在大脸中央,两个鼻孔大的几乎可以插进二个小蜡烛。可爱极了。

在小熊的生日宴会上,笨笨猪因为太贪吃,吃光了蛋糕和所有的毒蘑菇,因此救了来参加宴会的小动物们。天气越来越冷,因为上了年纪的驴伯伯没有房子,笨笨猪和小熊就准备给驴伯伯盖一座温暖而又舒服的家。可是,他们却因此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搭建的窝棚。笨笨猪听猫咪咪说减肥可以变美,当笨笨猪咬牙坚持减肥后,自己结果变得又瘦又丑难看极了。通过这些事,我感觉笨笨猪虽然笨的可爱,但缺乏遇事思考沉着冷静的态度。总是听信别人的意见,自己不动脑子不善于观察,是不会发现生活中的道理的。我们小学生也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养成善于观察,养成勤于动手又动脑的好习惯。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不一定能收获快乐,如果能给身边的人带来乐趣。那么自己才会更快乐。

《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笨笨猪和它的小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笨笨猪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和长长的鼻子非常可爱,它那肥嘟嘟、圆溜溜的肚子使他成为欢乐村庄中最胖最肥的人。在这本书中作者杨红樱把笨笨猪讲述的非常笨,可是非常可爱、好玩、有趣。

有一次,笨笨猪刚开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语文老师是鼎鼎有名的鹦鹉。鹦鹉在黑板上写了个a,老师让笨笨猪念,笨笨正准备念“啊”肚子却先叫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说:“那到底是啊还是咕。”笨笨猪又准备念“啊”,肚子又先念了一声“咕”,自己才念啊,鹦鹉老师说小猪啊小猪你怎么就这么笨呢,全班同学都笑了。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笨笨猪。

还有一次上游戏课,玩捉迷藏。是狗汪汪抓,大家都藏好了,狗汪汪很聪明,他知道小猪笨,就叫了一声藏好了,没有小猪马上叫到“藏—好—了”。狗汪汪顺着声音找到了笨笨猪……

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想来吃兔子的大灰狼……相反,笨笨猪一点都不笨,它常常在无意中帮助了别人,

因为给别人带来太多的快乐,所以笨笨猪快乐。这种快乐的品质,就显得尤为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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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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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了《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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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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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科学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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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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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漫画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个孤儿,生活在旧社会,过着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饥挨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看了让人心酸流泪。

尽管三毛的生活很凄惨,但在他身上展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三毛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看见一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舍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后来他看到老人没吃饱,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叫。

三毛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看到一个高个子大男孩在蛮横地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不顾自己比对方矮一个头的劣势,勇敢地冲上去帮助弱者,回击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有一次,有个小朋友摘桥边的野花,不小心落进河里,恰巧路过的三毛毫不犹豫地跳下河,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三毛孤苦伶仃,有时吃的是浆糊,睡的是垃圾车,受尽苦难,但他始终没有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一直顽强地生活着、奋斗着。

和三毛过的暗无天日的生活比起来,我们作为生长在新中国的“祖国的花朵”,现在的生活真是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本领,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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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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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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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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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似水色月光下,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我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

啊!

这篇小说主要要讲了这么一件事:18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危险。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鲁滨逊瞒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无一活着而鲁滨逊也被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他活了下来。他靠着智慧雨船上遗留下来的东西在荒岛上住了下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常伴与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走。

遥望星空,我的心就就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便成了鲁滨逊的面貌,他含笑地望着我,似乎在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该相信地揉了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那一句话后,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我以前做事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三思而后行、恒心、信心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的。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恨而亡了呢。记得有一次,我写数学作业时,一道难题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答案就是没想出。突然,作业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这才找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我心里就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别人的本子,把答案写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见着了一个奥数题,当时,我心思根本不在这个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但当我去看时,老爸的一句话映入眼帘“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是盗贼。”于是,我一扭头,自己想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我就想了出来答案。

读完整篇小说,我受益匪浅,明白了成功之道源于恒心、信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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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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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的第一得意门生颜回。他在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要求,而是一心用在学习上,用在完善自身品行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此恶劣的环境,人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艰难困苦,可是颜回却以苦为乐,坚持读书学习,追求真理,实在令人敬佩。孔子表扬他“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早死”,“其心三月不违仁”,在弟子三千中,孔子认为颜回最好学,只有他的高尚品行达到了“仁”的标准,多次在公开场合进行表扬,并以他为榜样要求弟子们学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他的好学精神值得我好好学习。“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因为学无止境,所以不要觉得向比自己差的人请教问题是一种羞辱;“温故而知新”也是颜回的优点之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反复温习学过的知识,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和收获。可是我在学习中满足于一知半解,读书往往走马观花,常常造成错误百出。有的题目老师还没讲完,我早已得意洋洋地在心里说,这么简单还用讲吗?可是做题的时候才发现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搞不明白,只好再重新去翻书或者请教老师和同学,学习效果大大下降。在与爸爸妈妈讨论作品中人物的时候,好几次张冠李戴,把《水浒传》里李逵的故事说成张飞的,为此没少让爸爸笑话,他批评我读书不用心,没有深度,太过于浮躁……想来实在令人羞愧。颜回“闻一知十”,善于举一反三,能将老师的学说不断发展下去,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也应当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我最要学习的还是颜回的“不迁怒,不贰过”,他从来不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不仅人与人之间要不迁怒,国家与国家之间也要这样,得互相尊重,不能动不动就发动战争,导致两败俱伤,给老百姓造成灾难。“德不孤,必有邻”,让人民幸福的人,定有许多人亲近他。

与颜回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太优越了,可是我却还不知足,动不动就发脾气、耍小性子。学习表现好了,要求爸爸妈妈给买好吃的、买礼物,如果饭菜不合胃口,就气嘟嘟地把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与“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读《论语》让我学习了许多新的东西,懂得了很多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与方法,尽管现在学得还很肤浅,但我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让他滋润着我不断成长、进步,成长为一个品德、学识与修养都优秀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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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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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的新衣》在幼儿园时,老师就给我们读过多遍!至今我还没有忘记!今天我又找出了这本书,重新读起来,感觉更加生动! 你们一定很想知道那本书讲的是什么吗?今天就让我来讲一下吧!

很久以前,有一国王,他特别喜欢新衣服,有一天,两个骗子故意在皇宫门口大叫说:”我们可以做出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皇上听了很动心,命令他们做这件衣服。骗子说:”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到我们做的这件衣服!“国王穿上了新衣,镜子中却并没有看到新衣的样子,他害怕自己是笨蛋,怕被别人知道,不敢说出来。大臣们也不敢说出来,都说衣服好看极了!国王穿着骗子做的衣裳游行,一个小男孩见了说:”国王怎么光着身子呢?“大家乐得哈哈大笑,国王这才知道受骗了。而两个骗子呢?早已经带着一堆的宝石和国王的奖赏逃跑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了很多:这个皇上是虚荣心很强的一个人,爱美还没有脑子,他没有诚实的说出自己的看法,容易受骗。我觉得做人要诚实,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要坚持自己的想法,保持自己的看法。

我觉的,咱们既不要模仿皇上,又不要来学骗子,做一个正直,诚实,善于思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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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性的弱点》读书笔记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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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社会中的一份子,我们无时无刻不和各种各样的人接触和交流,我们是一个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但是又与不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交集,似乎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我们总是把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放在学习的首位,总是认为只要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一定能够受到别人的追捧。但现实往往不是如此,有的人虽然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却能够成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者。有因必有果,在成功的背后,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不难发现,有的人就能够轻松处理好人际关系,但是有的人却为糟糕的人际关系大伤脑筋。对于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来说,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顺其自然,我们不会对这个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大部分人都是以平时的习惯来应对这一切,这样,往往一个人平时身处的环境会对一个人的性格产生深远的影响,决定了他待人处事的态度,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但是同时,我也听到过另一种说法,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荷花能够从淤泥中生长而不受到污泥的影响。虽然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有的人虽然身处闹市,身边噪杂无比,却能够有一颗比普通人更宁静的心灵,古代的文人墨客,很多如此。

为什么同样是身处不同的环境中,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出现呢?我感觉应该从潜移默化这个词语来理解。所谓潜移默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不自觉地随大流,在某些时候自然而然地模仿着我们所看到别人的一言一行,我认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往往并没有去思索其是否正确,往往当我们对这件事情有所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形成了一种习惯。

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受到周边环境的这种不太好的影响可以说有一半的责任在我们自己身上,在面对一种新的事物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中就是别人,或者说大众的一些习惯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对其进行一定的了解,没有经过深刻的思索就贸然将其完全模仿并付诸实践,这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到特立独行,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超能力,而是在做每件事情之前,他们能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

从这个层面上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人与人交往之间的艺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对人性有着更多的认识,我也能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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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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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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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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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里面可以让我知道关于许多人类与动物和大自然的有趣的知识。比如说为什么阳光会使人感到温暖?谁是太阳系的老大?地球会发生爆炸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揭晓答案。

让我最感兴趣的是《人有第三只眼睛吗? 》其实,人是有第三只眼睛的,只不过第三只眼睛已经退化了深深地埋在大脑里了,它位于丘脑上部。它的名字叫松果腺体,松果腺体对太阳光十分敏感,并通过神经纤维与眼睛相连。当太阳光十分强烈的时刻,松果腺体受阳光抑制,分泌的松果激素就会减少,反之就多。松果激素有调节人体内其它激素含量的本领,人从生到死,松果腺体都在积极的起着作用。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感到知识非常有趣,所以,我要经常读《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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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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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讲的是鲁迅为生病的父亲求医问药,结果还是没有救回父亲的经历。

父亲生病时,鲁迅为父亲请了很多的医生,这些医生都有共同的特点。

首先,他们都自称是名医,其次,诊金都非常的贵,还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药引很奇怪。新方一换,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找。先买药,再寻药引。严重耽误了病人的病情。比如第一个来的“名医”药方中的““生姜”两片,竹叶去尖,他是不用的,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取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天。”这样很耽误时间,延误治病时间。

又例如后面来的陈莲河先生,他的药方是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但最后还是没有用。最后父亲的病如益恶化就请巫师,

但最后听从衍太太,在床边喊父亲,最终还是失败了。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文中,鲁迅的父亲因为过于迷信中医,相信那些根本好不了的偏方,而不相信科学,让西医诊治,虽然现在中医是我们得以大国粹,但前提是它是由科学可依,就算没科学所依,至少不像文中那些“名医”所说的那么悬。

在古时候,虽然有类似于华佗,扁鹊的神医,但是当时还是以封建迷信来治愈疾病或躲避灾祸,例如我曾在x看到,明朝倭寇攻打某城,那个城的老县令,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抵御外敌,而是到寺庙吃斋念佛,希望根本不存在的佛祖来解决问题,更多的求雨,一群巫师在那里手舞足蹈,但滴雨未下,简直是劳命伤财,最后还没有效果。

最有代表的就是那些帝王,术士寻道成仙,成天吃一些所谓的“丹药”或长生不老药,其实,那些药铅,汞严重超标,又是烟熏火燎,非但没有长寿的效果,反而让他们更早的离开了人世。

有一边文章说过:“有一个老和尚有一个磬,每当寺庙里的钟敲响时,磬旧货跟着响。老和尚以为是妖魔鬼怪在作怪。但其实这只是共振问题,只要日他们的频率不一样就行了,说得再简单些就是,在磬上或钟上磨磨就可以了。

所以,我们不要相信那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要相信科学,要以正常的,科学的渠道,来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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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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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感慨万千。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血溅狮子楼”。

鲁智深在得知一对可怜的父女被卖肉的郑屠户欺负后,不仅仗义疏财,而且依靠智慧打死了镇关西,这说明了鲁智深的豁达、嫉恶如仇、打抱不平的性格。正是这种性格使他后来又救出好朋友林冲后,逼上梁山。

我最佩服的就是《武松打虎》。他痛饮美酒之后,还能三拳两脚就打死一只老虎,这是怎样一种英雄气概,看到这里,觉得豪气冲天。为了给被毒死的哥哥报仇,他杀死了西门庆并自首,这体现了他敢作敢当的好汉气概。最后血溅狮子楼,怒杀蒋门神,一个行侠仗义的武松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和我的面前。

《水浒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最后都被逼上了梁山,使我更了解那个朝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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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阿甘正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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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a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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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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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时候,我很讨厌觉新的懦弱,讨厌他的“作揖主义”。为什么他不能像他弟弟那样勇敢一点,做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呢?为什么要四面讨好,放弃自己的原则,做一个好好先生?为什么要一味的忍让再忍让,最终酿成梅和珏的悲剧?有时候,我很想能进入书中,骂醒他,打醒他。

现在,冷静下来,我对觉新竟然充满了同情。想想他做的每一个决定,他的每一次妥协,又有哪个不是经过深思熟虑,几次权衡(可能在我们眼里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的结果。他比弟弟看得更透,他比弟弟更懂得这个家的恐怖和黑暗,因为他是这一切的最深刻的承受者,最大的受害者。

也因为他看透一切的心,使他做这些事情比任何都要难受,都要无奈。

既然觉新看透了这个腐朽的大家庭,那他为何不像弟弟一样,勇敢地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家,这个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的家?

因为一个身份,高家大少爷的身份使他比弟弟要担负起更多责任。作为长房长孙,他有神圣的使命:使整个家族昌盛繁荣。他对整个家族负有责任,或者说他是整个家族的奴隶,他屈服在整个家族之下,没有自我。在旧思想的教育下,觉新懂得了要孝顺长辈,听从长辈,服从这个家族生存呼吸的法则,不容越过雷池半步。他不仅仅是这个家族生理上的传播者,更是旧道德思想的传承者。他无法像觉慧那样走得如此洒脱,长辈们不会同意,整个家族不会答应,那深深植入他脑海的正统思想不会同意。他被深深困在这里,永远被束缚在这个垂死的大家族中,同生共死。

如果觉新只是受到旧思想的教育,那么他可能不会那么痛苦。五四给他带来了新的思想,他和弟弟一起阅读《新青年》等这些杂志。他渐渐明白了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本来他是铁屋子里面熟睡的人,很平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现在被人叫醒,知道了自己的处境,他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位子,他更多是无奈和悲凉。

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他明知是错,却依旧去做。他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总要有人去承受的,他愿意为弟弟们挡去这些污秽,小心地维持着这个家庭两端的平衡,如履薄冰。可是弟弟不懂他,指责他是个“作揖主义者”。他无力为自己辩解,因为他深刻明白自己做的一切的错误之处:应该反抗却没有反抗,既不甘心维护旧制度,又没有勇气走新道路,由此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者。珏懂他,她为他辩解:“他不是这样的。”他有他的挣扎和矛盾,请不要过多的责难他。同时觉新的牺牲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他为弟弟们撑起一片较为自由的天空(帮助觉慧出逃;徘徊在爷爷和弟弟的斗争之中,尽量帮弟弟隐瞒;应酬四爸这些人,减少摩擦)。

出生给了他这样的身份,不是他选择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多去指责他,设身处地地替他想想吧,他身上携带着多少我们无法承担的重量,在他还只有像我们现在一样大的时候。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年华,他又在做什么?他已经走上了飘落的路,经历了多少人世的心酸。在别人还在花开结果的时节,而他在心情上已经衰老了。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虽然,梅的死,珏的死,觉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同样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他的青梅竹马,他失去了他的心心相印。从此,他只能在梅林里感慨,洞房中叹息,躲在楼上独自默默流泪。

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的肩上,把他压了这许多年,给他夺去了青春,夺去了幸福,夺去了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两个女人。

高觉新的悲剧是封建社会造成的,也是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造成的。高觉新最终没能走向新生,是因为封建

思想的束缚,封建思想是如此沉重,以致他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是徒然的。他最终成了最无辜的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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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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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

这篇文章没有特别华丽的词语,它用简单的语句把在站台上的那个背影写得具体生动,触动我们的心灵。父亲为“我”买回了“我”爱吃的橘子,使作者泪如雨下。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平时话并不多,也不像妈妈那样天天教育我。但是父亲却像一座大山一样,保护着我,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小罗邀请我去参加他周末举办的生日宴会。我开心地答应了,并和妈妈一起,积极地挑选生日礼物送他。他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可是,周三老师突然说小记者可以去黄山玩。这下我可左右为难了:到底去哪儿呢?

小罗是我的好朋友,他的生日宴会是早就约好了的。可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小记者活动,真想好好去游玩一番啊!我自以为聪明地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让小罗把生日宴会延期,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我开心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父母。妈妈还没有说话,爸爸的脸却已经沉了下来。他严肃地说:“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而且小罗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不能因为出去玩而抛弃朋友。爱动脑筋是好事,可是,一旦把‘小聪明’用在朋友身上,你就会失去朋友的信任!”

父亲的话让我非常惭愧,也使我明白了:友谊的花朵是娇嫩的,需要我们共同保护它、珍惜它,才能长久地开放。

我的父亲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一样,虽然他们平时并不唠叨,但是他们的爱并不比母爱少,他们的爱深沉而内敛,一点一点地浸润到我们的成长过程中,让我们永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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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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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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