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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小说阅读题及答案(汇集20篇)

《美人为馅》是2024年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推理小说,作者是丁墨。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因意外而分离,最后命运又将他们带到了一起联手查出真相的故事。现在小编为你们收集了关于孙犁小说阅读题及答案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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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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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就明白这书必须很无聊。《海底两万里》,一看便不是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我更是不会好奇里面的资料,若不是该死的作业,我怎会买这样一本看起来如此枯燥的书。“忍耐一下,你是为了完成作业,你务必看这本书,不管它有多么糟糕。”我这样对自我说。

就这样,我翻开了第一页……

故事开始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不幸落水,才发现这怪物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邀请他们开始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经历了各种险情。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不辞而别的阿龙纳斯将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书中人物寥寥,有名有姓的只有几个。但就是这么几个人,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尼摩,一个学富五车的科学家,在各种探险历程中,在将近一年的时光中,纵横海底两万里,为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惊险刺激画面,海底墓地,珊瑚谷,巨型章鱼……描述了他们周游各大洋的冒险经历,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

故事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兼具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任性……他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过。

他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他心中充满痛苦,却仍是善良的……在南极缺氧的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最后一丝空气,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不惜牺牲自我生命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

合上了书,我的心仍停留在奇幻的海底。就是这以前被我无限排斥的书,竟然会如此好看,在漫长的旅行中,我时而被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被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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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太子妃升职记小说免费阅读_第一章

全文共 2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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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他问:老婆和情人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我当时很是纠结。

他见如此便又问道:那这样说吧,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你救哪个?

这问题好回答,我立刻叫道:sB才救别人老婆呢,当然是救自己老婆!

我想,也需是为了惩罚我最初的犹豫,上天才把这个sB给了我的,人说很是英明神武,酷肖成祖的皇太子齐晟。

唉,真真是一言难尽啊……还是从头说吧。

那一日,司命星君从地府偷偷将我带出,提着我上了云头,两人好一阵腾云驾雾,我正晕的七荤八素间,司命星君在一座水亭之上停下了云头,说道:“且等着吧,你的肉身一会儿就到了。”

我趴在云头边上好是呕了一会,这才觉得心里不那么难受了,然后就扒云头边上往下看,只见下方一座精巧水亭置于湖面之上,四周亭台楼阁雕梁画柱甚是华贵,不由得心中一阵暗喜,只看这宅院便知此家非富即贵,若能重生于此必然少不了钱财美人,倒也真算是得了个好造化。

那司命星君似窥破我的心思,面上突有些不好意思,又对我说道:“若不是看在你曾对我有恩,我决不能违你命格带你到此……”

我忙摆手:“知道了,知道了,多谢星君了。”

他已是叨唠了一路了,无非是我前世对他有恩,他不忍看我英年早逝,于是便私自从地府提了我出来,再给我几十年富贵……这话一连听了几遍,我都快能背了。

司命星君又道:“你要记得重生之后,万不可……”

我此刻哪有心思听他说这些,只扒着云头往下看,见那水桥上缓缓走来两个美貌小妞,不由得叫道:“哎!快看,这两个妞长得可真不错。”

司命星君也跟着探过头来,看了看那已经停在水桥上说话的小妞,突然问我道:“这两个你喜欢哪个?”

“红衣服的那个吧,”我回答,这小妞丰乳肥臀小蛮腰,不可不谓之极品了,反观之旁边那个穿白衣的就太过清瘦了些,减肥减过了的那种,我不喜欢。

司命星君听我如此回答大松了口气:“那就好。”

我一时不解,指着那红衣小妞问道:“这小妞是谁?”

“当朝太子妃张氏,父亲乃是兵部尚书,祖父是护国大将军。”

“哗!好强硬的娘家!”我惊叹。

“那是,不然怎会成为太子妃?”

“旁边那个呢?”

“那是赵王妃江氏。”

“长得倒也不错,就是这脸苦点。”

司命星君弯着腰往下看甚不方便,干脆也趴在了云头边上:“唉,这你不知道其中的曲折……”

正给我讲的起劲,突然湖边又行来一群人,当首一个锦衣华服的小白脸扶着一个中年美妇,由人簇拥着往这边游来。

我又问:“那小白脸是谁?”

“哦,那是当朝太子齐晟。”星君答道。

当朝太子,那就是红衣小妞的老公了?

只见那太子齐晟无意间看到桥上这一对妞,脸上表情似怔了一下,然后眼神接连变了几变,一会冷一会热。我这里正纳闷这小子到底是什么心思,突听得扑通扑通两声水声,再回头,水桥上的两个妞竟然都落入了水里,紧接着一个身影从湖边冲了过来,也毫不停顿地跃入了水中。

我心中一动,联想到刚才星君问我的关于自己老婆和别人老婆的问题,心中顿时狂喜,忙扯着司命星君的袖子问道:“我这一世可是要做回太子?”

那司命星君脸上表情有些怪异,好是扭捏了一番才低声答道:“呃……差不多吧。”

“哎?什么叫差不多?”

“你先看着吧。”

我忙又转回身扒着云头往下看,还未看清下面人影,突闻得身后司命星君一声喝道:“是时辰了,去吧!”

一股大力猛地从我背后袭来,我这里还没有反应过来,已是滚落了云头,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没了意识……

再睁眼,已是三天以后。

我总算明白了司命那厮的“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我这一世倒也占了“太子”两字,只不过人是太子,我是妃,太子妃,只是一字之差而已。

果真一个“差不多”!

殿内燃着安眠香,我躺在床上,默默看着那描龙绣凤的帐子顶,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哦,我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蛋了,再也不会蛋疼了。

我现在有的是丰乳肥臀小蛮腰,胸部的确很有料,腰也够细,这都是我向往已久的……可是,等这胸长在了自己身上,摸起来却那么的不是滋味……

我擦!司命星君啊,你不是来报恩的吧,你是来报仇的吧?

有宫女从殿外轻手轻脚地进来,在床边跪下,低声说道:“皇后要赐死江氏那贱人,太子殿下和赵王殿下正跪在兴圣宫外求情。”

声音听着暗含怨毒,我忍不住转头去看了她一眼,心道这么漂亮的妞,用这样的声音说话可真有些可惜了。

那宫女见我转头看她,可能以为我有什么吩咐,于是忙又凑近了些,几乎趴在了床边,连里面胸衣的都露出些来,嫩绿色的,呃,不错,很衬胸口的肤色。

宫女低声唤道:“娘娘有何吩咐?”

只这一句话就把我那已经有些游走的心神一把拽了回来,我顿时心如刀绞一般,唉,美人再美,与我又有何干?

那宫女久不见我说话,迟疑了一下,终于下定决心般地低声劝道:“娘娘,您不能再这样消沉下去了,太子殿下救了那贱人又能怎样?谋害皇嗣的罪名已落实到那贱人头上,皇后娘娘定然不会饶她,太子能在水中救那贱人一命,此刻不也只能跪在兴圣宫外吗?既然那贱人难逃一死,娘娘,您就更得表现的大度,您得做给太子看,做给皇后娘娘看,现在万不是和太子赌气的时候,否则将前功尽弃啊!”

我看见这美人嫣红的红唇一张一合,露出里面编贝一般的牙齿,呃,真是诱人。

其实她所说的这些事,司命那厮都跟我扒过,无非是两女争一男,两男爱一女,正正经经地四角关系,凑成一桌麻将刚刚好。太子和赵王都爱那江氏,张氏和江氏却同时对太子有情,然后张氏娘家硬气点,张氏自己又耍了点小手段,于是,张氏便和太子配成了对,那江氏无奈之下只得从了赵王。

哎!同为男人,不得不佩服赵王兄弟的心胸,明知道江氏不喜欢自己还要娶,可怜可叹!

还有那太子殿下的情操,自个老婆和别人老婆同时掉水里,竟然能先救别人老婆,此等舍己为人的精神,着实可敬!更别说自己老婆肚子里还怀着仔,唉,可悲可恨啊!

宫女美眉见我仍无反应,眼中更添急色,只低声叫着:“娘娘!”

唉!又是娘娘,我此时心中真是纠结,这个娘娘到底是做与不做呢?

做,就得眼睁睁看着一群美人在身边而动不得。

不做,连看着这一群美人的机会都没了。

可是就算要做,又该如何做呢?谁人不知这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第一:升职前景不好,这太子妃、皇后、太后一步步升上去,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啊!你见过有几个太子妃能一直熬到太后的?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且不说三险一金没有,还随时可能辞退你,而且还不允许你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若是太子称不了帝吧,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吧,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还要兼职性工作者,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这服务对象……唉!

综上所述,太子妃这个工作真不是个什么好工作,没前途,压力大,竞争还很残酷……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工作环境好,到处都可以看到养眼的美眉。

做与不做,我真的很纠结。

宫女美眉又在急切地叫:“娘娘!”

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于是无奈地说道:“行了,扶我起来吧,咱们去兴圣宫。”

那宫女杏核眼一下子挣的老大,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我很想告诉她,小姑娘,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不管做什么职业,讨好老板都是必修的课程,如果你把老板的小蜜都搞掉了,你离下岗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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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说明文《专家与通人》阅读答案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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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家是近年来的一个流行名词,凡受高等教育的人都希望能成专家。专家的时髦性可说是今日学术界的最大流弊。学问分门别类,除因人的精力有限之外,乃是为求研究的便利,并非说各门之间真有深渊相隔。学问全境就是一种对于宇宙人生全境的探讨与追求,各门各科不过是由各种不同的方向与立场去研究全部的宇宙人生而已。政治学由政治活动方面去观察人类的全部生活,经济学由经济活动方面去观察人类的全部生活。但人生是整个的,支离破碎之后就不是真正的人生。为研究的便利,不妨分工;但我们若欲求得彻底的智慧,就必须旁通本门以外的知识。各种自然科学对于宇宙的分析,也只有方法与立场的不同,对象都是同一的大自然界。在自然科学的发展史上,凡是有划时代的贡献的人,没有一个是死抱一隅之见的人。如牛顿或达尔文,不只精通物理学或生物学,他们各对当时的一切学术都有兴趣,都有运用自如的理解力。他们虽无哲学家之名,却有哲学家之实。他们是专家,但又超过专家;他们是通人。这一点总是为今日的一些专家或希望作专家的人所忽略。

②假定某人为考据专家,对某科的某一部分都能详述原委,作一篇考证文字,足注能超出正文两三倍;但对今日政治经济社会的局面完全隔阂,或只有幼稚的观感,对今日科学界的大概情形一概不知,对于历史文化的整个发展丝毫不感兴趣。这样一个人,只能称为考据匠,若恭维一句,也不过是专家而已。又如一个科学家,终日在实验室与仪器及实验品为伍,此外不知尚有世界。这样一个人,可被社会崇拜为大科学家,但实际并非一个全人,他的精神上之残废就与身体上之足跛耳聋没有多少分别。

③再进一步。今日学术的专门化,并不限于科门之间,一科之内往往又分化为许多的细目,各有专家。例如一个普通所谓历史专家,必须为经济史专家,或汉史专家,甚或某一时代的经济史专家,或汉代某一小段的专家。太专之后,不只对史学以外的学问不感兴味,即对所专以外的史学部分也渐疏远,甚至不能了解。此种人或可称为历史专家,但不能算为历史家。片段的研究无论如何重要,对历史若真欲明了,却非注意全局不可。

④今日学术界所忘记的,就是一个人除作专家外,也要作人,并且必须作人。一个十足的人,在一般生活上讲,是全人,由学术的立场讲,是通人。我们时常见到喜欢说话的专家,会发出非常幼稚的议论。这就是因为他们只是专家,而不是通人,一离本门,立刻就要迷路。他们对于所专的科目在全部学术中所占的地位完全不知,所以除所专的范围外,若一发言,不是幼稚,就是隔膜。

⑤学术界太专的趋势与高等教育制度有密切的关系。今日大学各系的课程,为求专精与研究的美名,舍本逐末,基本的课程不是根本不设,就是敷衍塞责,而外国大学研究院的大部课程在我们只有本科的大学内反倒都可以找到。学生对本门已感应接不暇,当然难以再求旁通。一般的学生,因根基的太狭太薄,真正的精通□谈不到,广泛的博通□无从求得;结果各大学每年只送出一批一批半生不熟的智识青年,既不能作深刻的专门研究,又不能正当地应付复杂的人生。近年来教育当局与大学教师,无论如何的善于自辩自解,对此实难辞咎。抗战其间,各部门都感到人才的缺乏。我们所缺乏的人才,主要的不在量,而在质。雕虫小技的人才并不算少。但无论作学问,或是作事业,所需要的都是眼光远大的人才。

⑥要作学问,二十岁前后是最重要的关键,这正是大学生的在校时期。品格、风趣、嗜好,大半要在此时来作最后的决定。此时若对学问兴趣立下广泛的基础,将来的工作无论如何专精,也不致于害精神偏枯病。若在大学期间,就造成一个眼光短浅的学究,将来若要再作由专而博的功夫,其难真是有如登天。今日各种的学术都过于复杂深奥,无人能再望作一个活的百科全书的亚里士多德。但对一门精通一切,对各门略知梗概,仍当是学者的最高理想。二十世纪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复杂最有趣的时代,今日求知的机会也可谓空前;生今之世,而甘作井底之蛙,岂不冤枉可惜?因为人力之有限,每人或者不免要各据一井去活动,但我们不妨时常爬出井外,去领略一下全部天空的伟大!

1.第①段中死抱一隅之见的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__。(2分)

2.下列对第③段中画线句的作用分析错误的一项是___(3分)

A.表明作者在这之前已经从另外一个方面或角度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B.过渡到下文从学科内部细分的现状这一角度论证专家要注意全局。

C.提示下文对专家在学科研究中要注重全局的论证深入了一个层次。

D.强调作者对历史专家与历史家的区分,进一步反对只专一门。

3. 第⑤段中作者认为造成学术界太专的趋势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4. 联系上下文,为第⑤段画线句选项填空,简述理由。 (3分)

(1)也 更 (2)既 又

选项___ 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联系全文,概述培养通人的重要性。( 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从下列人物中任选一位,分析他为什么是通人。(不超过45字)(4分)

鲁迅 朱光潜 马克思 爱因斯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一)(17分) 1.(2分)只关注自己的研究方向、方法与立场的人(程度1分,关注点1分) 2.(3分)D 3. (2分)大学轻基本课程,求专精与研究的美名(一点1分) 4. (3分)(2) 真正的精通与做深刻的专门研究照应,广泛的博通与正当地应付复杂的人生照应,根据后者的并列关系可以判定:作者主张要广泛的博通,真正的精通虽然程度较深,却不是作者要强调的,据此判断。(选项1分,答对一点理由即得2分) 5. ( 5分)培养通人,有利于追求学问的全境,有利于做一个十足的人,有利于青年的长远发展,也符合二十世纪的时代需求。(一点1分,两点3分,三点4分) 6.(4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哲学领域有杰出贡献,在数学等领域也有独到发现,所以他是通人。(一点2分,两点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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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如懿传小说阅读第6章_景仁宫

全文共 6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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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九月己亥,上即位于太和殿,以明年为乾隆元年。

——《清史稿高宗本纪》

寿康宫里静悄悄的。太妃们哭了许多日也尽累了,所有的昔年情意恩宠,随着泪水,也都殆尽了。余下的日子,也是活在富贵影里,然后那是数得清的富贵,望不尽的深宫离离,寂寞孤清。

前朝嫔妃们所住的寿康宫,安静得如同活死人墓一般。哪怕是才十几二十岁的先帝遗妃们,也被尘埃覆没了,再没有了一丝活气。

落在偌大的紫禁城内廷外西路的寿康宫,是不同于鲜活的东西六宫的,那是另一重天地,也是住着皇帝的女人们,也是帐帷流苏溢彩,阑干金粉红漆,宫闱里也垂着密密织就的云锦,提到手中沉甸甸绵密密的,照样是上贡的最好锦缎,最最吉祥如意的图案。但那锦缎不是欢喜天地,人月两圆,不是满心期许,空闱等待,而是断了的指望,死了的念想,枯萎尽了的时光,连最顾影自怜的凄清月光,都不稀罕透入半分。

福姑姑端了一盘剥好的柚子进来。才打了帘子进来,便觉得寿康宫内阴暗狭小,不比往日宫内的高大敞亮,连幽幽的檀香在袅袅散开,也觉得这里幽闭,未等散尽就消失了。加上先帝新丧,里头的布置也暗沉沉的只有七八成新,心下便忍不住发酸。她见太后盘腿坐在榻上,碰了一卷书出神,少不得忍了气闷,换了一脸笑容道:“福建进贡的柚子,酸甜凉润,又能去燥火,太后吃着正好。”

太后淡淡笑道:“难为你了,费这么大力气剥了,哀家又吃不上几口。”

福姑姑笑道:“能吃几口也算是这柚子的福气了。”

太后捏了捏手臂,福姑姑会意,立刻上前替她捶着肩膀,轻声道:“今日皇上在太和殿登基,您在大典上陪着,也是累了一天了。不如早点安置,好好歇息。”

太后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也是,一下子就成了太后了。皇帝登基,哀家的心思也定了。今日看着皇帝似模似样,大典上一丝不错,哀家真是欣慰。只是倒也不觉得困,想是日短夜长,这长夜漫漫的,有的睡呢。”

福姑姑见她如此神色,打量着狭小的正殿,欲言又止,“太后能安心就好,这些日子是委屈了。”

“委屈?”太后取了一片柚子拈在手中,“这片柚子若是被随意扔了出去,那才叫委屈,现在你拿了斗彩蝶纹盘装着它,已经有了安身的地方,怎么还叫委屈?”

福姑姑垂着脸站着,虽是一脸恭顺,却也未免染上了担忧之色,“太后,这柚子原该装在太后所用的斗彩凤纹盘里的,现在将就在这里,一切未能顾全,只能暂时用太妃们用的蝶纹盘将就,可不是委屈了?”

太后将柚子含在嘴里,慢慢吃了,方凝眸道:“福珈,哀家问你,这里是什么地方?”

福姑姑脸上忧色更重,更兼了几分愤愤不平之色,“这儿是寿康宫,太妃太嫔们居住的地方。正经您该住的慈宁宫,又轩亮又富丽,胜过这儿百倍。”

太后脸上一丝笑纹也没有,“是了。太妃太嫔们住的地方,用的是自然是太妃们该用的东西。”

福姑姑听到这一句,不觉抬高了声音,“太后!”太后轻轻“唔”一声,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清和如平静无澜的古井,“什么?”

福姑姑浑身一凛,恰巧见鎏金蟠花烛台上的烛火被风带得扑了一扑,忙伸手护住,又取了小银剪子剪下一段焦黑蜷曲的烛芯,方才敢回话:“奴婢失言了,太后恕罪。”

太后平静地睁眸,伸手抚着紫檀小桌上暗绿金线绣的团花纹桌锦,淡淡道:“你跟了哀家多年,自然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地方。只是哀家问你,历来后宫的女人熬到太后这个位子的,是凭着什么福气?”

福姑姑低缓了声音,沉吟着小心道:“这福气,不是诞育了新帝,就是先帝的皇后。”

太后的轻叹幽深而低回,如帘外西风,默然穿过暮气渐深的宫阙重重,“福珈,哀家并不是皇帝的亲生额娘,也从未被先帝册封为皇后。哀家所有的福气,不过是有幸抚育了皇帝而已。哀家这个被册封的太后,名不正言不顺,皇帝要不把哀家放在心上,哀家也是没有办法。”

福姑姑眉心一沉,正色道:“先帝在时,就宣称皇上是太后娘娘您亲生的,皇上不认您,难道还要回热河行宫找出宫女李金桂的骨骸奉为太后吗?也不怕天下人诟病?何况先帝虽有皇后,但后来那几年形同虚设,六宫之事全由太后打理。您殚精竭虑,扶着他登上九五至尊的位子,这个太后您若是名不正言不顺,还能有谁?”

太后徐徐抚着手上白银嵌翡翠粒团寿护甲,“这些话就是名正言顺了。可是皇帝心里是不是这么想,是不是念着哀家的抚育之恩,那就难说了。”

福姑姑问:“内务府也来请了好几回了,说慈宁宫已经收拾好了,请您挪宫。可您的意思……”

太后微微一笑,“挪宫总是要挪的,可是得皇帝自己想着,不能哀家嘴里说出来。所以皇帝一日不来请哀家挪宫到慈宁宫。只是内务府请,哀家也懒得动。”

福姑姑皱了皱眉,踌躇道:“先帝驾崩,皇上刚登基,外头的事千头万绪,皇上已经两日没来请安了。哪怕是来了,皇上要不提,难道咱们就僵在这儿?”

太后伸手用护甲挑了挑烛台上垂下的猩红烛泪,“皇帝宫里头的人虽不多,但从潜邸里一个个熬上来的,哪一个不是人精儿似的。总有一个聪明伶俐的,比别人警醒的,知道怎么去做了。哀家没有亲生儿子当皇帝,没有正室的身份,若是再连皇帝的孝心尊重、后宫的权柄一并没有了,那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新帝登基,青樱也是极欢喜。初到潜邸为新妇的日子,她是有些抱屈的,因为毕竟不是先帝最爱的儿子。然而她却也感激,感激她的夫君拉她出了是非之地。相处的时日久了,她也渐渐发现,她的夫君虽然谨慎小心,但却极有抱负与才华,更具耐心。一点一点地熬着,如冒尖的春笋,渐渐为先帝所注意,渐渐得到先帝的器重。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终于有了今朝的喜悦荣光。那,也是她的喜悦荣光。

晚膳时青樱情不自禁地嘱咐了厨房多做了两道皇帝喜爱的小菜,虽然明知这样的夜里,皇帝是一定不会在后宫用膳的,前朝有着一场接一场的大宴,那是皇帝的欢欣,万民的欢腾。可是她看着那些他素日所喜欢的菜肴,也是欢喜的,好像她的心意陪着他一般,总是在一块儿。

用膳过后也是无事。皇帝的心思都在前朝,还顾不上后宫,顾不上尚无名分的她们。她的欢喜时光,也是寂寞。青樱只能遐想着,想着皇帝在前朝的意气风发,居万人之上。他有抱负,有激情,有对着这片山河热切的向往。她想得出他嘴角淡而隐的笑容底下是有怎样的雄心万丈。

这样痴想着,殿门被轻巧推开,阿箬瘦削的身子闪进来,轻灵得唯见青绿色的裙裾如荷叶轻卷。她在青樱耳边低语几句,青樱神色冷了又冷,强自镇定道:“谁告诉你的?”

阿箬的声音压得极低,语不传六耳,“老主子身边还有一个宫女叫绣儿的,是老主子带进宫的心腹。她偷偷跑来告诉奴婢,说老主子不大好,一定要见您一面。”她见青樱神色沉重如欲雨的天气,急忙劝道,“奴婢多嘴劝小主一句,不去也罢。”

青樱转着手指上的珐琅猫眼晶护甲,那猫眼晶上莹白的流光一漾,像是犹豫不定的一份心思。青樱迟疑着问:“怎么?”

阿箬蹙眉道:“老主子是太后的心腹大患。若是让太后知道,哪怕不是太后,是宫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对小主都是弥天大祸,在劫不复。何况老主子对小主您实在算不得好。”她沉吟又沉吟,还是说,“小主自重。”

青樱这位姑母,待青樱实在是算不上好。但,是她给了自己家族的荣华安逸,是她阴差阳错引了自己嫁了今日的郎君。青樱有成千上万个理由不去见她,但是最后,她还是迟疑着起身了。

夜路漫漫,她是第一次走在紫禁城夜色茫茫的长街里。阿箬在前头提着灯,青樱披着一身深莲青镶金丝洒梅花朵儿的斗篷,暗沉沉的颜色本不易让人发现。要真发现了,也不过以为她是看别的嫔妃罢了。

东一长街的尽头,过了景仁门,往石影壁内一转,就是景仁宫。角门边早有宫女候着,见她来了也只是一声不问,开了角门由她进去。阿箬自然是被留在外头了。青樱走进阔朗的院中,看着满壁熟悉的龙凤和玺彩画,眼中不由得一热。

这个地方,是曾经来熟了的。可是如今再来,备感凄凉。住在这儿的曾经最尊贵的女子早已了失了恩宠失了权势,如同阶下囚一般。她有万千个不踏进这里的理由,却还是来了。

因为她们的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她迟疑片刻,踏着满地月色悄然走进。身后有在地上啄食米粒的鸽子,像是跳跃着的白色幽灵,只顾着贪吃,并不在意她的到来。甚至,连一丝扑棱也没有。或者,比起殿中的人,它们才更像这景仁宫的主人。

青樱推开沉重的雕花红漆大门,宫室里立刻散发出一股久未修葺打扫的尘土气息,呛得她掩住了口鼻。

殿中并没有点过多的烛火,积了油灰的烛台上几个蜡烛头狼狈地燃着,火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灭去。借着一缕清淡月光照进,她辨认片刻,才认出那个坐在凤座上的身影,似足了她的姑母。

她轻声唤道:“姑母。”

那人缓缓站起身来,如一阵阴影逼到她跟前,森森道:“原来你还肯来?”

青樱沉沉点头,“割开肉,掰开骨,我和姑母流着的血都是乌拉那拉氏的。”

那人笑了笑,声音如同夜枭一般嘶哑低沉,“好。不管从前怎么样,有你这句话,我叫你来是对的。”

青樱被她的笑声激起一身战栗,她仔细打量着眼前人,心下密匝匝地刺进无数的酸楚与感慨,低声道:“姑母,您见老了。这些年,叫您受苦了。”

可不是老了?当年乌拉那拉氏虽不算一等一的貌美,也是端然生华的六宫之主。

乌拉那拉氏干脆地笑了一声,冷道:“我虽老了,你还年轻,这才是最要紧的。”

青樱犹豫片刻,还是道:“姑母,今日登基的,是弘历。太后的养子。”

乌拉那拉氏仰天笑了片刻,笑得眼角都沁出泪来。“恭喜啊恭喜,你也算如愿以偿,修得善果了。”她脸上忽然一冷,面色有些凄厉的狰狞,“谁登基谁做皇帝,谁做太后谁做阶下囚,都不必你来说了。今日钮祜禄氏来见过我,她告诉我,新帝会追封我的姐姐,先帝前头的福晋为孝敬皇后,我一生所做的德行,都会记在她身上。钮祜禄氏是成全了先帝的心愿,我姐姐死了,只当她是活着。而我呢,而我呢,不入史册,不附太庙,来日以无名无姓的先帝嫔妃的身份下葬。无声无息,我就成了后宫里一介尘烟,风吹过就散了,半点不留下痕迹。好啊好,好狠毒的钮祜禄氏!这样的狠毒,青樱,你可要好好学着!”

青樱惊得背心寒毛阵阵竖起,整个人定在原地,只觉得冷汗涔涔而下,如细小的虫子慢悠悠爬过,所过之处,又是一阵惊寒。

乌拉那拉氏轻蔑地瞟她一眼,“这般无用,我是白费了心思叫你来了。看来还是如从前一般,心浮气躁,不成大器。”

青樱回过神来,勉强镇定着道:“成不成大器,我能有今日,是姑母的功劳。”

乌拉那拉氏看了青樱一眼,徐徐道:“功劳?当年三阿哥弘时一时糊涂,不肯娶你为福晋,让你受辱,你心中自然不忿。我要你暂忍屈辱,先居格格之位侍奉在侧,以图后算,你也以为受辱,不肯屈就。”

青樱默默片刻,沉声道:“虽然都是妾室,但三阿哥无意于我,只钟情先帝的瑛贵人,才招来弥天大祸。未曾嫁给三阿哥,是我的运气。嫁给四阿哥,我也从未后悔。”

乌拉那拉氏眼皮也不抬,“可是嫁个弘历为侧福晋,你就心满意足了吗?到底,侧福晋也好,格格也好,都只是妾室而已。”

青樱想起弘历,只觉万般郁结都松散开来,只余如蜜清甜。“皇上对我颇为钟爱,三阿哥只视我如无物。情分轻重,青樱自然懂得分辨。”

乌拉那拉氏笑了笑,语气酸涩。“身在帝王家,谈论情分,岂不可笑?”她见青樱只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你这个年纪,自然是不能明白的。也好,不明白总有不明白的好处,自以为安乐,何尝不也是一种安乐呢。只是青樱……从今日起,你可再不是王府的侧福晋了,皇宫深苑,又岂是区区一个王府可比?”

青樱想起这几日境遇,不觉也有些蹙眉。乌拉那拉氏打量她神色,淡淡道:“怎么?才进宫,名分尚未定,就波澜顿生了?”

青樱望着乌拉那拉氏,屏息敛神,郑重下拜,“青樱愚昧,还请姑母赐教。”

乌拉那拉氏冷笑,“难得,我这个败军之将,一个为先帝所厌弃至死的弃妇,还有人来请我赐教。”

青樱俯身,“姑母虽然无子无宠,但皇后之位多年不倒。若非因为太后,今日凤座之上或许是您。哪怕您今日困坐深宫,也一定有青樱百般难以企及之处。”

乌拉那拉氏别过头,“当年你姻缘不谐,成为宫中笑柄,难免不记恨我?如今你又是钮祜禄氏的儿媳妇,我又何必要教你?”

青樱沉吟片刻,诚恳望着乌拉那拉氏,“因为姑母与我,都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乌拉那拉氏望着窗外,深黑的天色下,唯见她黯然面容。乌拉那拉氏声音微哑,“如今,我不是大清的国母,不是先帝的皇后,更不是谁的额娘。我剩下的唯一身份,只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她停一停,沉声说,“当年孝恭仁太后告诉我,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是一定要正位中宫的,如今我一样把这句话告诉你。你,敢不敢?”

心头的惊动乍然崛起,她被惊得后退几步,不免生了几分怯意,低低道:“青樱不敢妄求皇后之位,只求皇上恩爱长久,做个宠妃即可。”

乌拉那拉氏唇角扬起讥笑,“宠妃?除了拥有宠爱,还有什么?宠妃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得宠,一个女人,得宠过后失宠,只会生不如死。”乌拉那拉氏冷冷扫她两眼,“咱们乌拉那拉氏怎么会有你这样目光短浅之人?”

青樱满脸都觉得烧了起来,讪讪地垂着手立着,不敢说话。

乌拉那拉氏道:“等你红颜迟暮,机心耗尽,你还能凭什么去争宠?姑母问你,宠爱是面子,权势是里子,你要哪一个?”

宠爱与权势,是开在心尖上最惊艳的花,哪一朵,都能艳了浮生,惊了人世。青樱思忖片刻,暗暗下了决心,“青樱贪心,自然希望两者皆得。但若不能,自然是里子最最要紧。”

乌拉那拉氏颔首,“这话还有点出息。人云宫门深似海,立足艰难。何况你又是我的侄女儿,要在后宫立足,只怕更是难上加难。”

青樱被说中心事,愈加低头。片刻,她抬起头来,大声道:“虽然难,但青樱没有退路,只能向前。”

乌拉那拉氏眼中精光一闪,终于露出几分欣慰的神色,缓缓伸出手扶起青樱,“要在后宫立足,恩宠、皇子,固然不可少。但是青樱,你要隐忍,更要狠心。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干净利落,不留把柄。你要爬得高,不是只高一点点。你高一点点,人人都会妒忌你谋害你;可是当你比别人胜出更多,筹谋更远,那么除了屈服和景仰,她们更会畏惧,不敢再害你。”

青樱有些懵懂,乌拉那拉氏看她一眼,并不理会,继续道:“后宫之中,人人都想有所得,不愿有所失。可是青樱,你要明白,当一个人什么都可以舍弃之时,才是她真正无所畏惧之时。”乌拉那拉氏颇为欷歔,“我的错失,就是太过于在乎后位,在乎先帝的情分,才会落得如此地步。”

青樱若有所悟,“姑母所言是无欲则刚?”

乌拉那拉氏略略点头,冷然道:“我所能教你的,只有这些了。败军之将的残言片语,你觉得有用就听,无用过耳即忘就是。时候不早,你走吧,惹人注目的话,明朝或许就是死期了。”

青樱起身告退,“青樱先走,将来若是方便,还会再来探望姑母。”

乌拉那拉氏漠然道:“不必了,再见也是彼此麻烦。”

青樱无言,“太后没有说如何处置姑母。姑母安心避居一些时日再说吧。”

乌拉那拉氏扬起下颌,骄傲道:“我是堂堂大清门走进的皇后,难道还要听她处置?还是你自己自求多福吧。”

青樱默默拜别,只身出去。快到殿门口时,乌拉那拉氏忽然唤了一声,“青樱。”那声音似乎有些凄厉,青樱心中一颤,立刻转过头去,乌拉那拉氏凄然欲落泪,“乌拉那拉氏已经出了一个弃妇,再不能出第二个弃妇了!你……”

那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泣血之言啊!

青樱忍着泪,无比郑重,“青樱明白。”

乌拉那拉氏旋即如常般淡然,慢慢走上凤座,端坐其上,静静道:“你要永远记得,你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青樱鼻中一酸,只觉无限慨然。宝座之上的乌拉那拉氏早已年华枯衰,却依然风姿端华,不减国母风采。青樱情不自禁拜身下去,叩首三次,转头离去。

阿箬候在长街深处,本是焦急得如猫儿挠心一般,见青樱出来,才松了一口气,“小主,你终于出来了。”

青樱忙问:“没人瞧见吧?”

阿箬点头,“没人。”她急急拿披风兜住青樱,扶住青樱的手往前走。

两人急急忙忙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觉得提着的一颗心稍稍放了下来。阿箬才敢问:“老主子突然要见小主,到底是什么事?”

夜风幽幽,吹起飞扬的斗篷,恍若一只凄惶寻着枝头可以栖落的蝶。青樱缓住脚步,远远望见深冷天际寒星微芒,只觉无尽凄然,低低说:“这……恐怕是我和姑母的最后一面了。”

阿箬大惊,“老主子她……”

青樱含泪道:“姑母的性子怎肯屈居人下,又是折辱自己的人。宁肯玉碎,也绝不瓦全。”

她望着长街幽狭的墨色天空,极目远望,前朝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犹自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烟花绚烂飞起在紫禁城无边无尽的黑沉夜空里,整个夜空几乎被照得亮如白昼,连一轮明月亦黯然失色。不知哪来的一只寒鸦,怕是被绚丽的烟火受了惊,拍着乌沉沉的翅膀,呀呀地飞远了。

青樱忍不住落泪,俯下身体,朝着景仁宫方向深深拜倒。阿箬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搀住她,“小主,地上的砖凉,您小心身子。”青樱扶住她的手霍然起身,再不回顾。

阿箬悄悄看青樱,只见她神色清冷如霜,脸上再无一点泪痕。天际烟花绚烂缤纷的光彩照过重重赤红宫墙,千回百转照映在她脸上,愈显得她肤色如雪,沉静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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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如懿传小说阅读第7章_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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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作者是流潋紫。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下面是yjb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樱入殿时,太后正坐在大炕上靠着一个西番莲十香软枕看着书。殿中的灯火有些暗,福姑姑正在添灯,窗台下的五蝠捧寿梨花木桌上供着一个暗油油的银错铜錾莲瓣宝珠纹的熏炉,里头缓缓透出檀香的轻烟,丝丝缕缕,散入幽暗的静谧中。

太后只用一枚碧玺翠珠扁方绾起头发,脑后簪了一对素银簪子,不饰任何珠翠,穿着一身家常的湖青团寿缎袍,袖口滚了两层镶边,皆绣着疏落的几朵雪白合欢,陪着浅绿明翠的丝线配着是花叶,清爽中不失华贵。她背脊挺直,头颈微微后仰,握了一卷书,似乎凝神端详了青樱良久。

青樱福了福身见过太后,方才跪下道:“深夜来见太后,实在惊扰了太后静养,是臣妾的罪过。”

太后的神色在荧荧烛火下显得暧昧而浑浊,她随意翻着书页,缓缓道:“来了总有事,说吧。”

青樱俯身磕了个头,仰起脸看着太后,“请太后恕罪,臣妾方才夜入景仁宫,已经去看过乌拉那拉氏了。”

青樱微一抬眼,看见在旁添灯的福姑姑双手一颤,一枚烛火便歪了歪,烛油差点滴到她手上。太后倒是不动声色,轻轻地“哦”了一声,只停了翻书的手,静静道:“去便去了吧。亲戚一场,骨肉相连,你进了宫,不能不去看看她。起来吧。”

青樱仍是不动,直挺挺地跪着,“臣妾不敢起身。乌拉那拉氏乃是先帝的罪妇,臣妾未等禀告,擅自漏夜看望,实在有罪。”

太后淡淡道:“看都看了,再来请罪,是否多此一举?”

太后声音虽轻,语中的沉疾之意却深沉可闻。有清风悠然从窗隙间透进来,殿外树叶随着风声沙沙作响,不知不觉间秋意已经悄无声息地笼来。

青樱不自觉地耸了耸身子,“不是多此一举。是因为无论今时,还是往后,太后都是后宫之主。”

“后宫之主?”太后轻轻一嗤,撂下手中的书道,“哀家老了,皇帝又有皇后,不是该皇后才是后宫之主吗?”

青樱寥寥相应,“您是皇上的额娘,后宫里毋庸置疑的长辈。”

太后目视四周,轻叹一声,“可惜啊!委屈你来了这里见哀家,这儿是寿康宫,可不是正经太后所居的慈宁宫。”

青樱即刻明白,慈宁宫新翻修过,是后宫的正殿。而寿康宫,一切是简陋了不少。她即刻道:“皇上刚登基,事情千头万绪,难免有顾不到的地方。但总也是因为亲疏有别,外头的事多少臣民的眼睛盯着,一丝也疏忽不得,都是加紧了办的。里头是皇上的亲额娘,稍稍耽误片刻,只要皇上的孝心在的,太后哪里有不宽容的呢?到底是至亲骨肉啊!”

太后的眼睛有些眯着,目光却在荧荧烛火的映照下,含了朦胧而闪烁的笑意,“你这番话,既是维护了皇帝,也是全了哀家的颜面。到底不枉哀家当年选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只是你这番话,不知道是不是皇帝自己的心意呢?”

青樱咬了咬唇,闭目一瞬,很快答道:“皇上忙于朝政,若一时顾不到,那就是后妃们的职责,该提醒着皇上。”

“这就是了。”太后看了青樱两眼,温和道,“虽然你是先帝与哀家钦赐给皇帝的侧福晋,身份贵重,潜邸之时亦是侧福晋中第一,比生了三阿哥的苏氏、后来才从格格晋为侧福晋的高氏都要尊荣。可是如今,却不一样了……”

青樱愈加低头,神色谦卑,“臣妾自知为乌拉那拉氏族人,景仁宫乌拉那拉氏有大罪,臣妾为之蒙羞,若能在皇上身边忝居烹茶添水之位,已是上苍对臣妾厚爱了。”

太后扬一扬脸,不置可否,片刻,方低声说:“福珈,你扶青樱起来说话。”

福姑姑伸手要扶,青樱慌忙伏身于地,“臣妾不敢。臣妾有罪之身,不敢起身答太后的话。”

太后微微叹一口气,柔声道:“青樱,你姑母是你姑母,你是你。虽然你们都是乌拉那拉氏之人,但先帝的孝敬皇后就是皇后,乌拉那拉皇后是罪妇,而你是新帝的爱妃。个中关系,哀家并没有糊涂。”

青樱眼中一热,稍稍安心,“多谢太后垂怜。”

太后微笑,“当年是哀家做主请先帝赐你为皇帝的侧福晋,如今自然也不会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而迁怒于你。”她稍稍一停,笑意暗淡了三分,“人死罪孽散,乌拉那拉氏幽禁多年,是不久于人世的人了。哀家活到这个年纪的人了,难道还看不破吗?”

青樱终于敢抬头,再次叩首,热泪盈眶,“多谢太后恕罪。”

太后瞥了青樱一眼,“还不肯起来吗?你初居宫中,哀家就要让你长跪,岂不让那些无端揣测是非之人以为哀家迁怒于你?日后,你又要在宫中如何立足?”

青樱脑中一懵,全然一片雪白。当时脑中一热,只求请罪避嫌,竟未曾想到这一层。青樱呆在当地,只觉太后目光明澈,自己手足无措,只能由着福姑姑扶起自己按在座上。

太后目光一转,只打量着青樱,“新帝潜邸中的那些人,除了你和新后富察氏,还有格格珂里叶特氏,其余都是汉军旗。富察氏和你出身高贵,其他的人就不用说了。可是新帝登基,自然要求满汉一家,所以高氏虽然在潜邸时位分不如你,但是如今在后宫,却不得不多赏她几分脸面了。而且高氏的父亲高斌,也是皇帝所倚重的能臣。”

青樱一怔,心中渐渐有些明白,立刻起身,恭谨道:“臣妾与高姐姐原如姐妹一般,高姐姐贤惠端雅,处处教导臣妾,自然该居臣妾之上。”

太后道:“教你受委屈了。可是有些委屈,你既来了这里,就不得不受。昨日午膳哀家驳你的面子,就是为了这个理儿。以后这样的委屈,即便哀家不给你受,你也少不了的。”

青樱低首含胸,诚恳道:“太后肯教导臣妾,臣妾怎会委屈。”

太后似笑非笑,似有几分不信,只斜靠着软枕,拔下发间的银簪子拨了拨灯芯。

青樱笑一笑,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此刻大方也不是,客气也不是,左右为难,到底露出了几分小儿女情态,“太后,臣妾明白皇上为难,后宫比不得潜邸。可是皇上应该自己和臣妾说,请太后来安慰臣妾,固然是皇上看重臣妾,可也显得臣妾忒不明理了。”

太后这才笑起来,温煦如春风。“你到底才十八岁。若是太贤惠了,也不像个真人儿了。”太后目光锐利一扫,“你那位罪妇姑母,就是贤惠太过了。”

青樱身体一凛,只觉得悚然。

太后道:“你们小夫妻一心,你肯体谅就最好。自然,新帝在潜邸时一直宠爱你,你另一位姑母也是先帝的孝敬皇后。所以了,哀家与皇帝也不会委屈你。”

青樱心中说不出是感泣还是敬畏,只望着太后,坦诚道:“有太后这句话,臣妾就不算委屈。”青樱福一福身,“臣妾还有一事求告太后,青樱之名,乃臣妾幼年之时所取。臣妾觉得……这个名字太不合时宜。”

太后微眯了眼睛,“不合时宜?”

青樱有些窘迫,“是。樱花多粉色,臣妾却是青樱,所以不合时宜。”青樱仔细窥着太后神色,鼓足勇气,“何况……臣妾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更是爱新觉罗的儿媳,恳请太后亲赐一名,许臣妾割断旧过,祈取新福。”

太后凝神片刻,“你这样想?”

青樱恳切望着太后,“若太后肯赐福……”

太后托腮片刻,沉吟道:“你最盼望什么?”

青樱一愣,不觉脱口道:“情深意重,两心相许。”话未完,脸却烫了。太后微微震惊,颇有些动容,姣好如玉的脸上分不清是喜还是悲。良久,她轻声道:“如懿,好不好?”

“如意?”青樱细细念来,只觉舌尖美好,仿似树树花开,真当是岁月静好。“可是事事如意的意思?”

太后见青樱沉吟,亦微笑,“如意太寻常了。哀家选的是懿德的懿,意为美好安静。《后汉书》说‘林虑懿德,非礼不处’。人在影成双,便是最美好如意之事。这世间,一动不如一静,也只有静,才会好。”

青樱欢喜。“多谢太后。”她微微沉吟,“只是臣妾不明白,懿便很好,为何是如懿?”

太后的眉间的沉思若凝伫于碧瓦金顶之上的薄薄云翳,带了几分感慨的意味,“你还年轻,所以不懂这世间完满的美好太难得,所以如懿便很不错。”

青樱心头一凛,恍若醍醐灌顶,瞬间清明。“太后的意思是完满难求,有时候退而求其次便是满足。”她深深叩首,“太后的教诲,臣妾谨记于心。”

太后微微颔首,含了薄薄一缕笑意。“好了。夜深,你也早些回去歇息。今日就是新帝登基之日,为先帝伤心了这些日子,也该缓缓心思迎新帝和你们的大喜了。”

青樱起身告辞。太后见青樱扶了侍女的手出去了,才缓缓露出一分笃定的笑容。福姑姑为太后披上一件素锦袍子,轻声道:“移宫的事儿,太后嘱咐皇后一声就行了,或者月小主如今得皇上的器重爱惜,她去说也行。青樱小主……不,是如懿小主的身份,不配说这样的话。”

太后拾起书卷,沉吟道:“你真当她不够聪明吗?从前是家世显赫,被宠坏了的小姐脾气,不知收敛。从乌拉那拉氏被幽禁至今,世态炎凉,还不够打磨她的吗?凭她今日去见了乌拉那拉氏还敢来回哀家,这就是个有主意的丫头了。”

福姑姑迟疑道:“太后是说,她明知宫中人多眼杂,万一将来露了去景仁宫探望的事要遭祸患,所以先来向太后请罪?”

太后道:“宫里除了哀家,还有谁最介意乌拉那拉氏?只要哀家不动气,旁人也就罢了。且她事事撇清,请哀家赐名,又表明心意,只说是爱新觉罗家的儿媳,就是为了消哀家这口气,更是为了求她自己一己存身之地。”

福姑姑叹息道:“昔年乌拉那拉氏那样凌辱太后,这口气一时如何能消得掉?”

“不管消不消得掉,她要求的是安稳。宫里有皇后,又有高月新宠当道,她的日子不好过。若哀家再不放松她些,她就真当是举步维艰了。就因为这样,她才会想方设法去皇帝面前提移宫的事,也会想方设法做好,不容有失。而皇后既有地位,又有皇子;高月有恩宠有美貌,她们什么都不用向哀家求取,自然不会用心用力了。”

福姑姑恍然大悟,“所以太后才会容得下如懿小主。”

太后凝眉一笑,从容道:“容不容得下,就且看她自己的修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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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不会告诉母亲的事阅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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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乡下孩子。母亲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没什么文化。但没文化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并不会因为愚昧、不科学的原因而比有文化的母亲少一分,只不过有的时候会以“特别”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念高三那年的一个周末,母亲第一次搭别人的车来到县县城的一中。在递给我两罐咸菜后,又兴奋地塞给我一盒包装得挺漂亮的营养液。我惊讶地问母亲:“咱家那么困难,买它干什么?”母亲很认真地说:“听人家说,这东西补脑子,喝了它,准能考上大学。”我摩挲着那盒营养液,嘟囔着:“那么贵,又借钱了吧?”母亲一笑:“没有!是用手镯换的。”那只漂亮的银手镯是外祖母传给母亲的,是贫穷的母亲最贵重的东西了,多年来一直舍不得戴,压在箱底。

母亲走后,我打开一小瓶营养液,慢慢地喝下那浑浊的液体没想到我当天晚上便被送进医院。原来母亲带来的那盒营养液是伪劣产品。回到学校我把它全扔了。

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母亲欣然道:“那营养液还真没白喝呀,当初你爸还怕人家骗咱呢。”我使劲儿点着头。

一个炎炎夏日,正读大学的我收到一个来自家里的包裹单。我急匆匆赶到邮局取邮包,未及打开那个晨三层外三层包裹得格外严实的小纸箱,一股浓浓的馊味已扑面而来。屏着呼吸打开才发现里面装的是5介煮熟的鸡蛋,经过千里迢迢的邮途,早已变质,发臭。心里禁不住埋怨:也不动动脑子,这么大的城市,什么样的鸡蛋吃不到?大热天的,还那么老远从乡下寄,肯定要坏的。

很快,母亲让邻居代写的信飞至。原来,前些日子家乡正流行一种说法,就母亲买5个鸡蛋,煮熟了送给女儿吃,就能保儿女的平安,母亲在信中还一再嘱咐,让我一定要一口气吃掉那5个熟鸡蛋……

读信的那一刻,我心里暖融融的,仿佛母亲就站在面前,慈祥地看着我吃下了5个鸡蛋。放暑假回家,母亲问我鸡蛋是否坏了,我笑着说:“没有,我一口气都吃了。”于是,我看到母亲一脸的幸福,阳光般灿烂。

毕业前,我写信告诉母亲我有女朋友了。母亲十分欢喜,很快寄来了一条红围巾。当我拿给女友时,她不屑地说:“多土啊,你看现在谁还围它?”女友说得没错,城里女孩子,几乎没有一个围这种围巾的。

后来,我跟女友的关系越来越淡,最后只得分手,那日,我问她:“那条红围巾呢?”“那破玩意儿我再给你买一打。”我当然没有要一打,只是心里充满悲哀,为母亲那条无辜的红围巾。

后来当我和妻恋爱时,我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跟母亲那条一模一样的红围巾,并告诉她是母亲买的。妻很能珍惜。

后来,母亲曾自豪地跟很多人说:“一条红围巾,一下子就帮儿子拴住了一个好媳妇……”

看着母亲那一脸的喜悦,我当然不能告诉母亲,这个媳妇不是用刀子那条红围巾“给拴住的”……

不过这是什么关系呢,我只要知道母亲是爱我的,而我能给予母亲的最大安慰就是——让母亲知道正是这爱成就了儿子的人生幸福,所以这三件事的真相我决定永远不告诉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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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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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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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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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手足我穿他衣服!”

——张瑞对“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的解释********

五六月份,对于大学里面的世界,是个伤感的时段。整个校园都浸在这一种淡淡的伤感中。

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园广播节目,栋梁之声,正在为送别这一届大四的同学们播放着一期的特别节目,喇叭里面传出的是一首熟悉而悲伤的乐曲。但是常看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乐曲原本是来自一部著名电影,用在纳粹分子大规模屠杀尤太人的情景中,而在这里出现,伤感之外,多多少少又体现出了一些故作姿态的搞笑。

骆英还有一年才会毕业。本来这份伤感他现在是不该体会到的。不过他多多少少的还是赶上了。

“唉,学长,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张瑞晃着脑袋说道。“想不到我做学弟的反而先走一步。”

张瑞和骆英原来是一个高中的同学,高考的时候骆英成绩不理想,于是复读了一年,第二年才考到了东北栋梁大学。不成想见到了当年的同学张瑞,而且已经是大二了。张瑞因为年纪比骆英实际上还小一些,更是口口声声以“学弟”自居,对应的,骆英自然就是学长了。

“你放心的走好了,你还有什么后事,尽管交代下来。” 骆英干了一杯啤酒,乐呵呵的说。虽然说朋友分别有些伤感,不过男生不是那么容易在表面上表现。

“恩,学长……说起来,我还真的是有点事情……”张瑞突然面带羞涩。继续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和你们班几个一起去棋盘山去玩?有个叫陈菲菲的女生……”

“她?那可是我的红颜知己啊?你……你小子要打她的主意么?”骆英心中一惊。

“哈,学长果然聪明伶俐~”张瑞倒也不隐瞒。

骆英突然间觉得自己好象已经喝多了,有许多事儿需要重新想一想,随口说道:“恩,我可以答应你告诉一声,不过人家的想法我可就管不了啦。”

“只要学长帮我这个忙,其它一切都好说。这顿饭当然我请,事成之后,必定更有厚礼送上!”张瑞满脸堆笑的样子,又敬上来一杯。

骆英自然是答应着,心里却是比较混乱。嘴里不住骂道:“你个臭小子,学了四年没混上个女朋友,马上毕业想起来了~你这不是害人么?”

“哪里是害人,这是好事啊!就你班那帮女生,拯救谁不是扶贫帮困的性质啊?”

“你他妈的什么人啊……”骆英当面骂他。其实心中已经混乱了,陈菲菲是她班上的女生,人长的很是标志,一直以来是他很要好的一个朋友。就因为张瑞和陈菲菲的关系,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才会结成友好寝室。当然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大家在一起游玩或者学习,并没有太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人只是更加熟悉一些,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可当骆英听到张瑞说喜欢陈菲菲,想要霸占之而后快时,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油然而生——如果这个活生生的陈菲菲从此以后只属于了某一个人,那生活该是多么的无趣呢。

两人各怀心事,却是依旧不停的推杯换盏,一直快到半夜的时候,骆英才轻手轻脚的回到了寝室,结果不小心踩翻了脸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居然无人惊醒,都睡死了吧。躺在床上,才发现自己醉得已经无法思考了,索性昏了过去。

第二天,在醉酒的头疼中,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开始了。

在采矿馆的三楼,骆英的班级正在上课,课程是数字通信与逻辑。

“……那么这个波呢,我们就叫做‘基波’!这个‘基波’呀有这么几种需要记……”随着老师那清脆的声音,教室中充满了男同学那会心的微笑~。

“:)”陈菲菲也忍不住嘴角往上翘了翘笑了一小下,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头,一瞥间见到旁边的骆英,正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自己,居然没有笑的意思,感觉很奇怪。

“发什么楞呢?”陈菲菲小声问了句。

“啊?恩,是这样的……恩,有点儿事,我们下课说吧。”骆英支呜的回答。

“哦~”陈菲菲看见他那窘迫的样子,鬼机灵的笑了笑。

课间。

“什么事,说吧。”陈菲菲问。

“恩,是这样的,恩……我一个朋友托我问你……恩”骆英想起来了张瑞的嘱咐,第一个问题是:“你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

陈菲菲笑了,“啊,那个,算是没有吧……你这还不知道啊,我们还没这么不熟悉吧?”

“哦……”骆英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替谁松的。“那个,恩我有个朋友,想和你更熟悉些,比如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你能不能……”

“……呵,真的假的呀?”陈菲菲脸上也红了起来,停了停,道:“那得看是谁了,还有看他帅不帅……”

“恩,是挺帅的,人很好,你也很熟悉的……”骆英边说着,边想,张瑞确实挺帅的啊,他和陈菲菲,还真的是很相配呢……

“你说谁呢?不会是说你自己吧?”陈菲菲突然这样说,也许她见过了许多男生类似的把戏。

“啊!?你……我……!”骆英突然定住了,脑子里面飞快的旋转,转是转了,好象什么也没想。

“……多接触倒是没什么不可以,一个大男人想说就说贝,中午一起吃个饭,没啥大不了。”陈菲菲道:“不过我可没说答应你什么!……好了,上课了,回坐去。”说罢连拉带拽的把骆英弄回到座位上。

这时间过得真是慢啊,往常这无聊的没几个人能懂的课程也是显得很漫长的,可今天怎么就突然好象过不完了一样?

“我们去二食堂吃饭啊?”下课了,陈菲菲问道。

“好哇好哇。”骆英在坐在座位上痛苦的进行了思考,终于在第二秒钟屈服,作出了自己的决定,其中的思想斗争经过类似如下:

“敌人严刑拷打我,我没有招!后来敌人用金钱诱惑我,我依然没有招!再后来,狡猾的敌人使出了美人计!……于是我将计就计……”

美女当前,朋友,丫去死吧。

食堂中。

陈菲菲,骆英二人端然稳坐,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

“你看我干什么,你吃啊~”陈菲菲道。

“你也没吃啊,我不好意思啊……”骆英紧张的道。

“哎~好了好了,那我先吃好了,你也吃吧”陈菲菲道。

“恩恩,好,我也吃了”……

……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吃着,骆英觉得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决定缓解一下这个紧张的气氛,道:“你吃得不少啊?!”话一出口,立刻发觉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恩,所以我才长得高身体好啊!”陈菲菲似乎并不在意,她的身材确实很棒,个子也高,还是女生中不多的喜欢运动(篮球)的。

又是一阵无话。

“你怎么打了这么多汤啊?”陈菲菲问道。

“因为是免费的啊,所以多打,习惯了。”骆英回答。

“哦,那一定要喝掉哦,不然多不好意思啊。”陈菲菲笑着说。

“恩恩!你说的有道理!不全喝掉确实不好!”于是骆英开始全力喝汤。

静……

“恩,你有什么爱好吗?”陈菲菲早早就吃完了,放下餐具后,问道。

“好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也就是听听歌儿,踢踢球,看看片儿什么的。”骆英端着汤碗,说道。

“那也没什么特殊的嘛。”

“哦对了,我有个表哥,他最大的爱好居然是雕刻鸡蛋!怎么样,够怪异吧?”骆英道。

“真的呀!?我有个同学也是最喜欢雕刻鸡蛋壳的!”陈菲菲回答。

“可是呢,我却觉得雕刻鸡蛋非常无聊!”

“我也是啊,我对那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两个人脸上的虽然表情高兴了好久,却谁也说不出第二句了。

“……如果他们两个能见面,一定有许多可聊的了……”骆英停了好久,喝下了最后一口汤,同时说道。

陈菲菲噗的一声乐了出来,笑容还没结束,却看见骆英表情怪异的用手从嘴里拿出了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只可怜的小强。

陈菲菲看到这里,立刻觉得刚吃下去的东西马上就要涌出,用手捂着嘴跑到外面的刷碗池边吐了起来,骆英急忙跟着跑出去,在旁边吁寒问暖,若来众人许多怪异的目光。

慢慢的有一些吃完饭经过的同学停了下来,驻足围观。

“哎,你说这美女是怎么了?莫非是……”

“你多大了,这还不懂么?”

“那旁边的是?……”

“哎呀,弱智也看出怎么回事了……

“太不象话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别看了,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怎么能这么不尊重别人捏~”

吐得差不多了,陈菲菲才看到周围已经有许多人在看着自己,隐约好象还有熟人,连忙拉着愣住了的骆英掩面夺路而逃。

“这好象是我们头一次两个人一起吃饭吧?”回寝室的路上,骆英小心翼翼的问。

“是啊。”陈菲菲手捂着嘴,又想起了那可怜的小强。

“唉……真是……说怎么呢!”骆英说都不会话了。

“真是经典啊。”陈菲菲喘了口气,平静的接到。

“那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啊?”骆英的语调中已经有哭腔了。

陈菲菲停了一会以加强气氛,然后严肃的表情突然转成微笑,道:“好吧,就再给你次机会。呵呵……”

骆英觉得这是他所见过的最灿烂的笑容,不禁心花怒放。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经典就这样诞生了。:)

下午又是上课,下课后各自回到寝室,一路无话。等到骆英回到寝室好一番梳洗打扮,充分准备,心里突然想起了他的学弟。

“唉,张瑞,他要是来电话,我该怎么答复呢?说一直没有机会同陈菲菲说?不行,天天都上课啊,谁信……说陈菲菲不答应?那……那不是太缺德了?”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当口,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吓得骆英差点蹦起来。

他接起电话,却是陈菲菲打来的,说同寝的唐丽病了,其它人都有事情不在寝室,只好自己帮忙照顾,并且一再道歉说两人的约会延期到明天。

“命运啊!我一定要和命运赛跑!”骆英放下电话后,清楚的意识到此役一定要速战速决,不然恐怕日久生变,旁边的张瑞可还虎视眈眈呢!

晚上,骆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啊,明天两个人再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象今天这样了,一定要有所突破。还不能破坏那美好的气氛!

骆英在上铺左滚右滚的,下铺的程远可受不了了,本来睡觉前就打了许久的游戏,大脑还处于兴奋状态中,上铺象茧蛹一样扭来扭去,总是把他从睡眠与清醒的纠节状态拉回来。

“大哥!你干什么呢,别人还睡不睡了?”

要说这程远,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绝对的牛人一个,此人的种种先进事迹,在后文自有论述。骆英平日里对此人的态度,也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突然想到,我的下铺可是程远啊,此人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安天下,下马可以立万言。诸子百家,无书不读,三教九流,无所不会,上可以致君于尧舜,下可以配德于孔颜。仰面知天文,俯察知地理,熟读兵书,饱览战策,三略六韬,无所不晓,攻杀战守,抽撤盘环……(暂时写到这里,后面的骆英也背不下来了)”问问他如何接触女生,岂不是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程远啊,那什么……你说我和一个美女一起吃饭,想非常合适的表达出我对她的好感,应该跟她说些什么呢?”骆英说罢静静倾听,知道程远只要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只听见一片寂静中程远迷迷胡胡的说道:

“别说没用的了,咱们睡吧……!”

骆英大惊失色。

第二天。是周六。骆英睡了没多久,早上醒的得确又很早。泡了个方便面,加了个火腿肠,吃到半路,看见仍然在睡觉的程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于是又泡了一碗。

程远一边呼鲁呼鲁的吃着面,一边淡淡的道:

“你这面啊,八成是白泡了,别看哥我有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志,上马杀贼……”

“大哥,我求你别再背这个了,你说事儿好不好……”

“哦~我还以为你爱听这个呢……我别的东西可能比较牛,但是对与小女生啊,我是搞不太明白的。这个是世界啊,是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有其运行的规律,但是女生的所做所为,就我观察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都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混沌你知道么?”

“吃过。”

“不是那个。就是是无规律可寻,无道理可讲,无踪迹可差啊。……三无!。”程远摇着脑袋继续道:“比如你刚才说的,你们一起吃的那顿饭,确实够经典了。但是人家居然还同意和你再出去,这不是脑子被球闷了么?”

“是啊,是够衰的。”小强的味道,真是回味无穷。

“不过就我的逻辑判断来看,基本说明此女生要么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真的看上你了。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也不象是走后门近来的,智商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教育部相信党嘛。也就是说……”

骆英听到这里不禁大喜。“她要真的喜欢我的话……”

“你也别美,近代量子力学认为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可预测的,你要注意把握。看你们第一次吃饭的这个样来看,恐怕衰事还没完……”程远一边儿叭叽着嘴,一边道:“当然这么想有点不符合科学,不过就人们的感觉来说确实如此。……你有没听说过‘蛋糕落地猜想’?”

骆英摇头。

“这个著名的猜想,是我的同学白泉颐提出的,说的是蛋糕掉在地上的时候总是有奶油的那一面向下……形容的是事情如果变糟,那么往往会变的更糟的这样一种现象。”程远回答。白泉颐名字骆英也听程远提起过,好象他的高中同学。白泉颐现在好象是学医的,也是个不太正常的家伙。

骆英想了想,道:“我们正常人形容这个叫做‘祸不单行’。”

“恩是的,说的是一个事。”程远回答,突然他好象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这个蛋糕落地猜想本来是没有证明的,不过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感觉从物理的观点考虑是有道理的,因奶油蛋糕的直径多在12.5CM至29CM,而桌子的通常高度大约是82CM-110CM,蛋糕从桌子上掉下来的时候通常是由于滑动,在重力作用下使蛋糕相对桌面产生旋转,而蛋糕的直径和桌子高度以及重力加速度的共同作用使得蛋糕只有旋转180度的空间……”

骆英就这样在旁边张着嘴听着程远喷着吐沫星子在哪儿胡扯……

“行了行了……程导,可以了,我们还是说说应该陈菲菲聊些啥吧……我求您别再跑题了行不行啊……”

程远对讲学中突然被打断似乎已经习惯了,立刻停了下来,想了想道:“送你八字箴言:——无为而治,水到渠成。”

骆英差点晕过去,这不和没说一样么。

“唉,你要是故意去聊什么,一定会显得很僵硬的。就如同武功招式,如果有形,必有破腚!你既然这么没有目标,大概给你限定一下好了,比如聊聊她小时候的经历呀,家里的人啊。最好能把她一些感动的事挖出来,能哭出来效果最好!经历过这些女生才可能对你印象深刻啊……”

程远的乌鸦嘴果然说中,经典二次出现。

中午,陈菲菲的电话如期而至,由于二食堂上次发生了由小强导致呕吐事件,两人决定换到一食堂。

骆英接到电话后,就早早的就来到了楼下。过了一会儿,陈菲菲蹦蹦跳跳的从楼上下来。

“走,一食堂!”陈菲菲笑着道。

“好哇好哇。”骆英开心的应答着。忽然然发现寝室楼403寝窗子中,一个女生正看着这里,正是陈菲菲同寝的唐丽。她发现骆英看见了自己,招了招手,回报以夸张的微笑。

骆英急忙招手回敬,陈菲菲看见了,不好意思的说到:“快走快走……”

两个人打完了饭,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有两前次出丑的经验,再加上骆英在程远的指导下,已经不那么慌张。两个人已经可以高兴的交谈,渐入佳境。从骆英的出生地特产沟帮子熏鸡说起,说到了陈菲菲家乡的锦州小菜……

正当二人吃得高兴聊得火热之即,突然食堂中的大喇叭响起,起先是一片高亢的“吱吱”的噪音。正往嘴里送饭的骆英心立刻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正在进餐的同学们请注意!请立刻停止!立刻停止!”

同学们全都楞了,包括骆英和陈菲菲。只听得大喇叭继续道:

“根据可靠消息,我校一食堂的一名工作人员赵某,参加了珐沦宫邪教组织,虽在校领导的百般教导下仍身陷迷途,不知悔改……由于其深度仇恨社会,意图报复,在很有可能在今天上午,在我校一食堂实施了投毒活动……”

整个食堂一片骚动,同学们大惊。

“同学们不要慌张!请已经就餐的同学们立刻到一寝的外面集合,将会有老师组织你们集体去校医院进行观察……”

骆英和陈菲菲痛苦的互相看了一眼,陈菲菲忍不住道:

“和你在一块儿怎么这么倒霉啊!”

“我……我冤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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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外国现代小说的阅读与鉴赏

全文共 2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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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中学语文教材为了拓展学生的多元文化视野,更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国文学,在新教材中新增加了不少的外国现代小说篇目,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斯特林堡的《半张纸》、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等等,不仅如此,近年来这类外国现代小说也开始走进我们的中高考语文试卷,如2011年的安徽卷和辽宁卷的文学类文本阅读题。这些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还是表现形式上都和古典小说有着很大的不同,给我们的阅读欣赏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提高阅读欣赏这类小说的能力,关键是要提高以下几方面的素养。

首先,要了解现代小说产生的背景

捷克现代小说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艺术》一书中这样写道:小说研究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凡是发生的事情都属于现实,而存在则是关涉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小说的使命不是陈述已经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而是要揭示存在的尚未为人所知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现代小说在其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已经完全颠覆了古典小说的传统。在古典小说的传统中,小说曾经被等同于讲故事,小说家则等同于讲故事的人。在古典小说中,小说家通过真实或虚构故事来描绘生活,解释生活,对生活作出一种判断。读者对小说的期待往往也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者也以故事是否吸引人来评定小说的优劣。而西方现代小说产生于传统的形而上学崩溃的哲学背景之下,现代哲学陷入了意义的迷茫,传统的形而上学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于是,像卡夫卡、乔伊斯这样的现代小说家的作品在哲学上也几乎完全陷入了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在他们的作品中,以往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生活成为了不再是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而是成为了一个未知的领域,而这些小说家们的职责就是要用他们的小说去对人的意义进行形而上的思考,去引领人们探索和思考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其次,要把握现代小说的几个特征

一是逻辑的解构。现代小说认为,正是因为我们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去理解生活、推演生活,从而使真实的生活无法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被永远遗忘的存在。所以,在西方现代小说家的笔下,他们认为导致生活中某一结果的发生,原因其实是无限的,而且几乎不存在任何逻辑上的确定的因果关系。所以,现代小说家的本领就在于谋划设计一些看似不重要,因而容易被忽视的一些细节,然后在可能的限度内进行深度的挖掘,复原生活的真实过程。

二是道德判断的悬置。人类有两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一个是逻辑的推演,另一个就是道德的判断。因为从逻辑推演出发,我们认识事物总习惯于寻找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往往造成对因果关系之外的广阔现实却视而不见,因此而失却了对生活中真实的把握。从道德判断出发,我们总习惯于对人和事情做善与恶的判断,因此,而对善与恶之外真实生活却熟视无睹,由于这两种习惯都阻碍了我们对真实生活的认识与判断,所以,现代小说在追问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的问题上,从根本上是抛弃逻辑与道德判断的,更讲究细节和人内心世界的真实。

三是反抒情性。西方现代小说对情感持的是一种研究而非颂扬的态度。米兰·昆德拉就曾批评浪漫主义小说家用夸张的言辞,渲染人物的爱和恨。现代小说家认为,感情的浮夸其实质是企图用华美的言辞掩盖思想的平庸,用激情的语言就是企图弥补感觉的贫乏。现代小说更追求从浪漫浮华的激情中走出来,用冷峻犀利的眼光还原人的平常和基本的生活真实。

四是主题多元、结构自由和游戏精神。西方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家创作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喜欢或入迷的游戏,根本不需要考虑为了满足小说主题或形式的需要,而强制离开写他们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小说家有离题的权利,在小说创作中,他们可以自由地写使自己入迷的一切,所以,这就使得现代小说的主题根本就不是唯一的,而是多元的,小说的结构是自由的、活泼的、多变的。

第三,要掌握欣赏现代小说的基本方略

一是对小说主题做形而上的思考。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的内容永远是生活,但小说家的使命却不只需要对生活进行描绘、再现、加工和解释,而是要担当起认识生活真相的艰难使命。因此,西方现代小说为了担当起揭示生活真相的使命,将一切都作为主题,小说往往多主题或在元主题的广阔背景前展开。现代小说虽然看似写的只是小题材、小细节,有的或者只是撷取的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片断,但透过小说情节、人物和事件,却意蕴丰厚,蕴含着深刻的哲理,迸发着思想火花。所以,阅读西方现代小说时,我们必须读出小说深处的思想意蕴,学会用形而上的哲学眼光思考人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和生活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二是对小说表现的内容进行动态的心灵体验。

现代小说家认为小说是表现与创造,不应是现实的再现与模仿,应该是表现人物的心理的真实,表现人物的意识与潜意识。而人物内心的真实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并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读者要认识这些必须靠丰富的内心体验。为了表现人物某一瞬间的感觉、印象和精神状态,现代小说家们还经常在形式上进行大胆的探索与创新,使小说在形式结构上也呈现出多变化、多突兀、多层次,需要读者不断地用心揣摩、体验和领悟。

三是要了解现代小说常用的几种表现手法。

1.象征的手法。象征手法原是象征主义创作的重要手段,现代小说家们也普遍喜爱使用这种手法。在他们的笔下常常用具有物质感的形象表现微妙、隐秘的思想和情感,用具体的形象表现抽象的概念。而且这种象征突破了传统象征手法对象明确的特点,如太阳象征光明,玫瑰象征爱情等,现代小说中的象征往往具有极强的主观色彩,表现为复杂多变。

2.意识流的手法。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一书中说:意识并不是片段的联结,而是流动的,用一条河或一股流水的比喻来表达它是最自然的了。因为现代小说家注重表现人物的主观世界,重视人物的心理描写,意识流的手法成了现代小说家广泛使用的一种表现手法。他们往往运用内心独白和自由联想来表现人物复杂微妙不断变化的心理活动。

3.时空倒错的手法。在西方现代小说中,小说家还常常将时间顺序颠倒,将空间界限混淆,把过去、现在和未来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得每一个时空都包含着过去、现在和未来,运用这种时空倒错的手法,打破时空的界限表现人物内心深处的秘密和多层次的复杂心理活动,使得小说的情节结构和人物的个性特征具有多层次性。

4.荒诞离奇的手法。在现代小说家笔下,荒诞常常表现为人与物的变形和解体,如卡夫卡的《变形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了一只甲虫的荒诞情节。变形为人物的语言行动的怪诞反常,如约翰尼斯·延森的《安恩与奶牛》中安恩将牛牵到集市上却不卖牛;再比如《城堡》,近在咫尺的城堡,人们耗尽所有的精力却总不能到达等等荒诞离奇的情节。小说家们正是通过这些极度离奇古怪的荒诞手法来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

当然,尽管外国现代小说无论在内容、主题方面,还是艺术形式、表现手法方面,与传统小说有着很多的不同,但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这方面的素养,用文学欣赏的方法去揣摩、体验和感悟,我们就一定能够接近小说艺术的本质,也一定能够更全面、更深刻去理解它、鉴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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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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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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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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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西游记”是我们大家所熟悉。主角是孙悟空,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本书的重点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故事的圣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一部名著,我第一次看到时他们就爱不释手,反反复复地读了中国几次。我对唐僧可以四人的看法情况时有发生不同。

刚开始,我看到对于唐僧可以经常进行不分青红皂白,几次冤枉他的大徒弟孙悟空,还有他不会造成法术,动不动就被妖怪捉走,我有点学生讨厌他,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觉得他真是这样一个大累赘。但是我们后来我觉得没有唐僧还不错嘛!虽然他比较容易固执,不听孙悟空来说的话,但是他也能知错就改,每次他们不听孙悟空形象的话被捉时,他都会产生忏悔,这不可能正是他的优点吗?还有他从不因为贪恋女色,每次都能看见荣华富贵时,也不忘提高自己的使命。真不愧是中国一个国家意志更加坚定,敢于创新担当的好男人呀。

孙悟空也是非常了不起,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就是一个企业非常得心应手的武器--金箍棒。他一路可以过关斩将,帮师父斩妖除魔,立下我们许多问题大大学生小小的功,成为一种大人,小孩自己心中的英雄。可惜他性情暴躁,动不动就生气,特别莽撞。不过对于后来中国慢慢改过来,最后发展成了斗战胜佛。他是我在这部历史书里最喜欢的人物进行形象。

猪八戒是个懒惰,好色的女人。又那么丑:两只大猪耳朵,一个大猪鼻子,一个胖肚子。更重要的是,他的主人几次被怪物带走是因为他。有时我真的很想揍他一顿,但有时我为他的朴素、可爱和忠诚而鼓掌。

沙僧一路发展走来我们都是一个挑着担子,任劳任怨,从不多说话,而且具有十分听他大师兄和师傅学习的话。沙僧虽没有大师兄的火眼金睛,通天本领,但他并不总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努力进行保护企业师傅。他不如八戒身强力壮,但他不能总是勤恳建设工作,没有出现半点怨言,也算是实现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吧。

我爱读“西游记”这本书,唐僧师徒四人将永远在我的心脏伤口,我喜欢带人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们相比,是有点害怕它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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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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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纳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本。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纳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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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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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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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英语原版小说的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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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策略说实话,在原版小说的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与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劲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

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介词,连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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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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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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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女医明妃传小说免费阅读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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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该剧讲述了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集 允贤俆府救人挨家法

大明中期,程朱理学兴盛,礼教苛严,女子地位地下,贵族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即使生病,也要谨遵男女有别,以致于隐疾难治,而女子从医则更是容易被世人议论为“三姑六婆”,名声不雅。明英宗朱祁镇继为皇位,孙太后辅政,英宗年少荒诞,亲信东厂太监头目曹吉祥,孙太后以此为由迟迟不肯归政。徐侍郎家大摆寿筵为太夫人贺寿,实则是以贺寿为由为徐家公子挑选儿媳,各家小姐争相展现才艺,安和郡主汪美麟才艺出众,赢得众人喝彩,只有杭允贤一人不为所动。代父送礼的允贤被徐府院子里的一株药草铁皮石斛吸引,在采摘药草的时候,婢女紫苏被陌生男子挟持,允贤发现对方身中剧毒,性命垂危,不但不计前嫌,反而施以援手,将铁皮石斛赠给对方解毒。原来这名陌生男子是铖王朱祁玉,孙太后想将铖王立为新君,曹吉祥唯恐东厂地位因此受到撼动,遂背着皇上派人追杀铖王。东厂的人闯入徐府搜捕,混乱中,徐太夫人突然中风,众人皆手足无措,唯有通于医理的允贤镇定施救,施针放血,及时救回徐太夫人的性命。汪美麟在其父汪国公的授意下假装晕倒避人耳目,随后偷偷找到铖王,将其藏在自己的轿中带出徐府。救了人受到众人高度赞扬的允贤回到家却招来父亲的一顿家法,因允贤违反了“族人不得从医”的家训——谭家祖上为御医,却因被奸人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允贤的爷爷为了庇护家人上吊自杀,以此谢罪,允贤的哥哥也在逃亡的途中不治丧命。谭家从此改名换姓,换为杭姓,允贤的父亲也因此入军职,以期立下军功早日晋升,在朝堂上为家族洗清冤屈。虽有家训如此,但允贤天资聪颖且热衷学医,允贤的奶奶亦不忍谭家医学自此失传,遂默许允贤自幼随其学习医理。

第2集 允贤皇上初遇 合力救人

奶奶得知允贤不但在俆府擅自施针救人,还给徐太夫人开了药方,奶奶让允贤背药方,发现允贤用药有所偏差,急忙示意紫苏到徐府,让徐府换掉药方,好在徐府早已采用新药方,允贤得以逃过一难。虽然并未铸成大错,但允贤还是为徐太夫人的病许久未好利索而感到自责。允贤到永庆庵祈福,教庵内尼姑以燕子窝和油帮人治恶疮,住持静慈师太见其妙手仁心邀其内坛进香。于家夫人小产,于大人虽与夫人情深意重,但却拘泥于男女有别而不肯为其夫人请男大夫看诊,于夫人的婢女遂来到永庆庵求救,得知前来进香的允贤懂医理便求允贤随她去救人,允贤不仅医者仁心,且十分敬重于大人的官品为人,欲前往救人,但又碍于父亲的训诫不敢贸然行事,纠结不已。这时,突然出现在庵内的纨绔公子元宝,却毅然决定出手相助,鼓动允贤同其驾马车前往于家救人。允贤一开始并不信任元宝为人,且碍于规矩礼节有所犹豫,静慈师太说服两人一同前往。见元宝一路嬉戏调笑,允贤点了他的麻经,元宝生气之下让随从停下马车,好似忘了要去救人,允贤愤而下了马车,打算徒步去救人。允贤用一番正义之辞指责元宝,被允贤的善良和正义打动的元宝更加坚定了去救人的决心,强行将允贤扛上马车。允贤为于夫人施针止血之后,开出药方,两袖清风的于大人因为其中的一味药材“阿胶”颇为昂贵而苦恼,见此情形,元宝随手给出一个金元宝让其解燃眉之急,而刚直不阿的于大人却一昧拘于旧礼,不但不受反而要开门送客。元宝、允贤同于大人这个“老顽固”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于大人接受二人的帮助。 返回的途中,元宝为于大人受到孙太后最宠幸的太监压制打击而打抱不平,允贤误以为元宝是因犯了事而得罪了孙太后,建议元宝去请求汪国公这样的太后亲信去为其说情,元宝听了却异常愤怒。此时的允贤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纨绔公子元宝就是那个世人眼中荒唐的皇帝,更不明白元宝心中对于太后的不满和厌恶。

第3集允贤祁钰互生情愫

救完于夫人,允贤同郑齐乘马车返回永庆庵,途中允贤的一番“劝解之辞”竟意外惹怒郑齐,郑齐不顾允贤弃马车而去,允贤只好打定主意自己架马车回去,不料马却突然受惊失控,允贤陷入险境,正巧路过的祁钰出手相助,蹿上马背,抱住马脖子,用手蒙住马的眼睛,使马镇静下来,助允贤脱离了险境。允贤欲谢救命之恩,祁钰却率先发现自己救的正是当日赠药草相助的善良女子,允贤也从祁钰手中的那株“铁皮石斛”记起当日情形。二人正巧都要前往永庆庵遂同行,允贤发现祁钰碰到伤口,于是将自己的丝帕赠予祁钰擦拭伤口。祁钰临时改变行程,与允贤别过,得知允贤姓“杭”,推测允贤是杭将军的女儿,并从丝帕上知道允贤名中有一“贤”字。祁钰拾到允贤摔坏的玉簪,问了随从京城中最好的珠宝铺子,打算送去修理或仿制。于大人携于夫人到访杭府,欲谢允贤救命之恩,允贤本担心于大人向父亲言明她再次私自行医救人的事实,非常紧张,但于大人此次竟比当日豁达开明得多,不仅帮允贤隐瞒了真相,还向杭父坦言想要认允贤为义女的意向,杭父应允,于杭两家自此结为通家之好。于夫人请允贤到于府做客,并将允贤以义女身份介绍给其闺阁好友,得知允贤懂得岐黄之术,众夫人小姐竟一番讥讽,但允贤心思聪颖,不仅不生气,反而巧用美容养颜的“七白膏”化解了尴尬,并答应给各位夫人小姐制作七白膏相赠。祁钰派小厮给允贤送回玉簪和丝帕,紫苏见此情形拿允贤与那位朱祁钰朱公子打趣,见祁钰如此赤诚,允贤也不免芳心萌动。太后私下见祁钰,并示明欲立他为新君的意图,而祁钰却感念于与皇兄朱祁镇的情谊以及恪守为人臣子的本分断然拒绝,太后因此大为恼怒,当即命人对祁钰施加了一顿皮肉之苦。

第4集

汪美麟得知祁钰被关担心不已,而曹吉祥在永庆庵没有接应到祁钰。徐侍郎上门与杭纲商议两家的亲事,允贤当面拒绝了徐侍郎,徐侍郎忿忿而去,杭纲亦是大怒。 王夫人慕允贤七白膏的美名前来讨要,谁知允贤非但说她不适合使用、而且还指出她体含诸多病症,王夫人讳疾忌医十分不快、忿忿离开。于夫人为允贤抗婚的事劝导了她,谁知徐夫人因为徐公子本不是她的亲子,并未因此而责怪允贤,相反热切地请她为自己看诊,并坚持要她写下了需要购买的药名。谁知徐夫人抓药服用后竟然一命呜呼,徐侍郎将允贤告上了顺天府。 程十三的侄子、刘平安的弟子程村霞从南京太医院归来,为了给他一个露脸的机会,程十三让他去庭上辅助庭审。 允贤被收监大牢,杭老夫人、于夫人前去狱中探望允贤。

第5集

在徐侍郎的安排下,允贤被换到了条件极差的牢房,周围尽是病人。允贤见不得狱友受苦,热心为她们诊治,却苦于狱卒刁难,没办法配药。送牢饭的罗大娘原是个医婆,她被允贤的侠义心肠所动,便教她救人,又传授了许多民间治病救人的奇特偏方,让允贤获益匪浅。她还提醒说,徐夫人可能服用过其他药理冲突的药草,这才身亡。案子开审时,允贤质疑徐夫人私自服用过其他药物,矛头直指太医院隶下的惠民药局。被软禁的祁钰得知允贤陷入官非却无力营救,十分着急,让吴太妃设法救助允贤,吴贤妃派人拿银子贿赂出庭作证的程村霞,遭到拒绝。原本程村霞要听从叔叔程十三的安排维护惠民药局的声誉,就更加以为允贤品性不端。程十三怕徐夫人之死一事连累到自己的名誉,让程村霞一定要把责任都推到允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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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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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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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答案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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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一件事:母亲为了让我考上大学,用自己最心爱的镯子换来了一瓶营养液,结果想不到是伪劣产品。

第二件事:母亲听说儿子吃了母亲亲手煮熟的鸡蛋会保儿女平安,于是千里迢迢从乡下寄来5个熟鸡蛋,收到的时候已经变质了。

第三件事:母亲听说我交了女友特意从乡下寄来红围巾,为了拴住一个好媳妇。

16.在文章结构上起到引出下文的作用,为下文做好铺垫。

17.母亲兴奋的交给我一盒营养液,她认为我喝了这盒营养液肯定能考上大学。

18.具体指在学习上、在生活上、婚姻上。

19.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不会告诉母亲的。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因为母亲是乡下人,没有文化,所以给我的爱也是最朴实的。如果告诉了母亲,反而会让她增加了担心与忧虑。所以必要的时候善意的谎言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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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好时光小说在线阅读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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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好时光》没有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所以没有小说版,该剧是由金牌编剧王丽萍原创的剧本,跟《生活启示录》是一个编剧。电视剧播出后可能会出该剧的小说版。

胡歌主演的电视剧大好时光正在热播,同名小说也遭到热搜,大好时光小说txt免费下载地址在哪里呢?

大好时光讲的是大龄男女青年在追爱的路上遇到的各种坎坷和领悟。胡歌饰演的是一个旅游公司的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然而却因为和远在美国的女友谈了十年的异地恋,由于跟女友的约定,让他没有察觉到十年来,自己对女友的感觉已经变了。

于是跟女友十年的感情只能以分手作为结束,在事业袁浩又遭到了小人的陷害,爱情事业双失意的他有陷入了小鲜肉夏冰冰的阴谋爱情里,连续受伤。

剧本创作

《大好时光》的故事写了大半年,其中半年时间王丽萍都花在了和创作团队、采访对象聊天上。剧本写起来很顺,其中不少素材来自于王丽萍担任点评嘉宾的《相约星期六》

小说《大好时光》大结局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本身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剧集评价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本身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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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全文阅读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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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网络作家唐七公子的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改编的同名东方玄幻爱情巨制电影,日前正式宣布男主角夜华由新晋小生杨洋扮演,女主角白浅则花落刘亦菲。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作家唐七公子创作的一本古言小说,也是她的成名之作。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自2008年在网上连载走红以来,小说持续热卖,各语种版本销量已突破110万册,是行业平均销量的183倍,被称为“玄幻爱情第一IP”。

角色介绍 夜华

夜华是一个令人爱罢不能的人物,他是九重天上的天孙,命运中的一次偶然,他爱上了一个名叫素素的凡人。他本已决定和素素一起隐居凡尘,却因缘巧合被迫将素素带到了九重天上。素素遭到陷害被挖去双眼,更在生下他们的孩子阿离之后因为与夜华的种种误会毅然跳下了诛仙台。夜华也随之跳了诛仙台随后被救起,他不知其实世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叫做素素的凡人,那只是彼时渡厄历劫被封去仙力和记忆的青丘上神白浅。

三百年后,夜华再次遇到白浅,他一眼就认出了她。而白浅却已因为三百年前的那一场情伤饮下了忘忧散,忘记了夜华。

夜华和白浅本就有婚约,且看这一世,天孙夜华的追妻之路。龙宫再遇,青丘共眠,凡世度劫,夜华对白浅的感情从来都没有变过。瀛洲取草,借结魄灯,经四哥提点,白浅终于明白她早已爱上夜华。然而,故事往往不会那么简单,夜华替白浅力战鬼君擎苍,用自己的元神祭了东皇钟。白浅本以为夜华已经魂飞魄散,自此颓废,却不知夜华乃是父神之子,杀四大凶兽后继承了父神的所有神力,因此保得一命。

三年后,夜华醒来,站在白浅替他立的衣冠冢前,轻轻伸手道:“浅浅,过来。”

后来,与白浅恩爱的生活在一起。

角色介绍 白浅

上神,青丘之国九尾白狐族,白止帝君的幺女,青丘五荒之东荒的女君(后传位于凤九),天孙夜华的未婚妻。因辈分及地位极其尊贵,被四海八荒众神尊称为“姑姑”。年少时拜师墨渊门下,学艺时曾女扮男装为司音。与鬼君离镜有过一段恩怨纠葛。后为封印擎苍而失去记忆,遇到夜华,夜华帮她取名为素素,生子阿离。与夜华经历三生三世的纠缠,终于在一起。

曾用名:司音(拜艺用名),素素(凡人身份)

常用称呼:小五(四哥唤),小十七(墨渊唤),阿音(离镜唤),素素,浅浅(夜华唤),姑姑,小丫头(折颜唤),娘亲(团子唤)

家世:九尾白狐,极其稀少尊崇的远古神祇。(远古众神凋零,最后仅剩下九重天天君一家,碧海苍灵东华帝君,十里桃林折颜上神,昆仑虚墨渊上神以及青丘之国白止帝君一家)

性别:女,学艺时曾女扮男装为司音

身份:青丘帝姬,青丘之国五荒五帝之一,统领东荒(后因嫁给夜华,将君位传给唯一的侄女凤九),天族太子妃(未来的天后)。四海八荒皆唤其一声“姑姑”。

法器:玉清昆仑扇

作为玄幻类型的电影,必须为观众带来震撼的视听感官体验。对此,阿里影业行政总裁张强表示:“我们会重金聘请好莱坞一流主创团队精心制作,坚决对山寨大片说不,做物有所值的真大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将启用由安东尼 拉默里纳拉带领的顶尖好莱坞视觉特效团队,联手赵小丁导演,为观众带来一场兼具东方美学风格和好莱坞特效水准的视觉盛宴。

儒意影业执行董事柯利明介绍说:“好马应该配好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个项目,最早是儒意购买了电影版权,这样一个超级IP,儒意一直希望能配置一个与之相匹配的主创阵容,现在阿里影业主导参与,终于实现了这个目标。”

从《致青春》到《小时代》系列,从《老男孩猛龙过江》到正在拍摄的《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以及《夏有乔木》、《匆匆那年》等,儒意影业一直致力于优秀IP的发掘与开发。今年除了和阿里一起投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外,儒意影业还启动了几个大的电影项目,包括《敢问路在何方》和《镜 双城》等。

据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由阿里巴巴影业集团、儒意影业联合出品,阿里影业行政总裁张强和儒意影业执行董事柯利明现场还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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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阅读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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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是《大汉情缘》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三部小说的背景及人物有贯通和串联,但是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云中歌》承接了上部作品《大漠谣》的故事背景,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该书共分为三册,首版于2007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2014年该书由于正工作室改编拍摄为《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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