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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为话题写作文20篇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2024年的春节,这是一个特别的假期,一场突如其来、形势凶猛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大家都宅在了家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给白衣天使的一封信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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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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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 What is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in life? Some people think it is money, some think it is jewelry, and I think it is a book.

书伴着我成长。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缘,大约一周岁时,我就已经能坐在澡盆里边玩边看一种特别的书——洗不烂、撕不破的“洗澡书”了,刚开始看的书的内容是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的图案。随着我的长大,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文字,让我的眼界开阔起来。从童话到寓言故事,从神话传说到历史典故,从短篇文章到小说。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造福于人类的女娲,伟大胸怀的岳飞;我学会了辨是非,识美丑;培养勤劳、勇敢、忠诚正直的品格。

书是我的老师,它无穷无尽的知识,为我解答各种疑惑和难题。比如,看见猫在追老鼠,我就在想:猫为什么会追老鼠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找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知道了猫原来是喜欢老鼠身上的牛磺酸才追它呢。当我读书看报遇到不会的生字时,都可以请教书桌上的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越多,就越让我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它是我前进上的指航灯。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状态很浮躁,成绩不理想,让父母操心。妈妈送我一本好书——《心灵鸡汤》,我仔细阅读,张海迪、海伦·凯特等人物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深深地鼓舞了我,激励我恢复信心,奋发向上,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书是我的朋友,长大了,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在书香里畅快地遨游。现在,我最喜欢一些文学类的书籍,比如:《儿童文学》、《感动青春》、《实用文摘》、《读者》……书,为我铺展开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带我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书,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见识了大千世界的精彩纷呈;书,为我讲述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故事,引领我做人的道理;书,为我展现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激发了我为民族复兴、祖国富强而不懈努力的壮志。

我爱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会一直爱护它、阅读它、品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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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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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记得歌德曾经说过:“阅读了一本好书就好像与一位高尚的友人谈话。”在人生中一直陪伴你的不是朋友,因为朋友不管怎样都会离你而去,而书才是可以陪伴你的最佳选择呢。

与书为伴,书将赐予你无穷无尽的知识。还有无论对待什么事物都会抱有一种认真的态度,绝不会因为那件事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就不去做了,那是最为愚昧的。在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我的视野一度的被开拓了,情操亦都被陶冶了。不带礼物、不邀游伴就可以去拜访这位知识渊博的老朋友呢!向它请教它所知道的一切问题它都会十分乐意的帮你解答,直到你最终解决了问题。与书为伴,书将驱走你的疲倦,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献给你。

读三国、水浒,领略英雄的豪气。品岳飞、杜甫想救国却无能为力只能空等着的无奈。辨秦桧、童贯,识别他们的奸诈狡猾的本性,并且痛斥他们对社会的危害。看荆轲刺秦王,豪气冲天的荆轲留下了时刻令人心痛的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的水池的水依旧寒冷不已,至今还没有变。感范仲淹在岳阳楼上发出的千古悲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书中带给我的乐趣是无穷的,这就是我自信心的一大源泉。与书为伴,书将使我们常怀感恩知之心,不再因为莫名的小事就发牢骚。书在跟随我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逐渐的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变得更加高尚。与书同行,书将使我们改变所有不好的态度,在人生上决定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书是美好的,幸运女神总是眷顾所有手里捧着一本书的人,坐而论道的人是绝对不会成功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只有在平时好好积累关键的时候才会达到文思泉涌。无论时代如何的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远不会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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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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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总是伴随在身旁,失败也因此伴随在成功的左右,往往失败中会获取几分的成功,成功中也会悟出几分失败。人生也不是如此?何况呢?——题记

书,是人生的指导教师,也是人生的精神脊梁,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很明显,书是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情操的,书读的越多,人的精神也会领悟的越多,从而提升自己的修养。无论什么书,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书,这本书对自身来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好书,那么什么又叫不折不扣的好书呢。

一本好书则要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也因此合并成“四德”。

首先“轻”则是身段轻,随后“平”则是指书本翻开之后,能相对自然平摊,便于阅读。紧接“廉”不用说,必定是书的价格是昂贵,还是便宜。最后则是“正”,一本好书,纸可以稍劣,印可以略粗,装可以趋简,但字不可有缺!当然好书的标准可能还有很多,但一本书能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就能算好书了。当然这也不排除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毛主席有一句语录是这样写的,“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这句话大家也读过,听过,但能深记的又有多少呢?

在人的一生中书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在无聊中的自己可以拿出自己感悟深刻的书来品读,在烦恼而又忧虑的时候可以拿出自己打发心情的书来阅读,总而言之,书是人的第二位伴侣,你可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分时间,来阅读它,品味它,欣赏它,悟出里面含有的道理,来充实自己的一生。

这就是书,一本可以让你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书,一本可以让你打发时间的书,一本可以让你品味生活充实自我的书,这就是书。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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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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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我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当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欢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完美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一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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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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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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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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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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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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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

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地发出一种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这种声音,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这种飘渺而又奇异的声音,深深地把我吸引到这个浩瀚而广阔的世界,这个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与书——这种复杂的关系,我们之间没有亲情可言,我们只是伙伴。我有我的内容,书有书的内容。只不过,一个真是一个虚幻。但是我们是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最真诚的朋友,它是一辈子的朋友,值得依靠,值得信赖。无论强健还是病疾。书都会一视同仁,只要需要,立即伸出援助之手,让我快乐,使我开心。每当遭遇挫折,每当疲惫不堪,每当灰心丧气,每当孤独寂寞,也只有书带给我最大的慰籍,带给我无言的关怀。然而,那些风雨兼行的日子里,它总是默默的陪伴我左右,告诉我人间最美的故事,赠于我最真诚的祝福,我和书的感情,与书的缘分,虽说不是与生俱来,但却是于生共存的。

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很多,懂了很多,遭遇挫折,长大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前进。

这是不可否认的,于书结下缘分的人必定会幸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不错的,在人生道路上总会有无数坎坷与挫折,也有灿烂的阳光和美丽的鲜花,多多少少的朋友来了又走了,惟有书可以与你相伴,与你的生命同在。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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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是甜的话题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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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糖是甜的,月饼是甜的,水果是甜的……,也是甜的。

我最初的甜在绘本里。坐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听着妈妈用温和的声音给我讲故事,看着色彩鲜艳,图画鲜明的绘本,我渐渐明白了汉字的意义。后来,我终于可以自己捧起他们自己看了,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基本道理,比如热情对待他人,诚实勇敢,真诚对待朋友…=

后来,我的甜在古诗里,手中捧一本厚厚的《古诗》,在夏日的午后,舔着一根香甜、沁人心脾的雪糕,一人坐在房间里,看着楼下争奇斗艳的荷花和碧绿的荷叶,品读着那首我喜欢的《小池》,更有一种身临其境的美感。当强烈的阳光照在书上时,我会合上书本,默默地把诗背一遍,并根据诗句想一想它们的真正含义。然后再打开书本,查看原句。当我可以把这些优美的诗句恰当地运用到我的作文中时,我的心情是甜滋滋的。我在古诗的世界里乐不思蜀!

现在,我的甜在小说里,我会在傍晚时分,坐在窗前,伴随着最后一抹绚丽的晚霞沉浸到无边的黑夜里,在书中,我可以和名人巨匠对话;在书中,我可以看到旭日东升;在书中,我可以在美丽的红树林里自由嬉戏;在书中,我可以在浩瀚的宇宙里自由地探索新的天地;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可爱的小鱼欢快地畅游在这片海洋;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一只振翅即飞的老鹰遨游在高高的蓝天;在书中,我还可以变成一只慵懒的猫咪,趴在一棵高高的梧桐树上,躲进树叶的阴影里,快乐地、舒服地睡上一觉……

书是甜的,我从书中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书,放得越久,就越香醇甜密;书,读在心里,越悟越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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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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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真对。读书,不但可以从中学到知识,还可以使你忘记所有的烦恼。

在我八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整天贪图玩耍的毛小子。那时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书。在我生日的那一天,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封神榜》……当我出去玩累了之后回来的时候,看见桌子上的书,就拿起来看,寻找其中的奥秘,所谓的奥秘,就是我想要的快乐。那时我也奇怪,一向来喜欢“拆”玩具的我,今天竟对书这么温柔起来。我在书的海洋里自由遨游。《三国演义》中,那一个个精彩的战争情节吸引这我;《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个好汉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在各路神仙的帮助下,斩妖除魔,最终取得了真经,成了佛……从那次起,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我啃着一本《包青天》,我真佩服黑脸包公的公正不阿、铁面无私。我深受包公的教育,我那时决定,要向包公学习,做个公正不阿的小包公。

刚好在那天的次日,我们组就有一个同学写欠作业,作为组长的我,决定记他的名字。顿时,他想离了弦的箭,冲到学校门前的小卖部,用他的零花钱买了一大堆零食。等他到了教室的时候,偷偷地把零食塞给了我,但被我公然拒绝了,说:“好啊你!你敢行贿于我!错了就要改,你自己留着吃吧!”那一次,我记了他的名字,他也受到老师的批评。要知道,因为那一件事,我还得罪了许多同学。在第二个星期选组长的时候,我落选了。但后来又像书里所说,因为皇上的清明,坏人被杀,包公又官复原职了。在老师的了解之下,我又当上了组长。

书,她是老师,之所以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给予我知识,同时也给了我精神和力量。我和书的故事将持续到永久,做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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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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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很小的时候,我就记得爸爸老在我耳边讲的一句话:“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当时的我不懂什么是“破万卷”,更不懂得什么是“如有神”。那时的我,好想快快长大,好想快快长高。我以为爸爸讲的破万卷是奥特曼打怪兽,我好高兴哦。

现在的我十岁了,上小学五年级。读的书多了,我慢慢地明白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另外我还知道爸爸是个小骗子,原来这话是大诗人杜甫的诗句,不是爸爸想出来的。

现在我不怎么埋怨爸爸了,因为,读书能让我很快乐。

我没有亲哥哥和亲姐姐,只有一个表哥和一个表姐,而且隔得很远,只有寒暑假才可以一起玩。大部分时间,我只有一个人在家,有时觉得很孤单。在我孤独的时候,我就找书读,书成了我的小伙伴,慢慢的,我也就不觉得那么孤单了。还有,在我生气时,我就把书当成出气筒,一口气看很多很多,让故事帮我消气。

记得三年级才开始接触作文的时候,我很怕写作文。尤其是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又是画圈圈又是打XX的时候,我很害怕。越怕就越写不好。这时老师和我说:“要多看看课外书哦!大文学家鲁迅都讲过:‘要把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读书。’沐子你呀,要多看书呢。”

我听到老师的话后,央求妈妈星期天带我去了新华书店。妈妈帮我买了一大堆课外书籍,除了漫画和小人书外,我还买了《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的书籍。书中的优美的词句很多很多。读这些书后,我的词汇多了,作文水平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还当范文念给全班同学们听呢,我好感谢书的。

小时候,我遇到一点点不如意小事,就哭哭啼啼,就大吵大闹发脾气,爸爸妈妈拿我也没办法。现在十岁的我,长大了,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捧起一本故事书,读那些感人的故事,学着像故事书中的人一样,平和地解决每一道难题。他们是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也要学习他们。

“读书能使人健康成长。”这是老师上课时经常讲到的。《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在书店里得到了窃读的乐趣,我很庆幸,我现在不要窃读了。《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中的小女孩,在对长辈的的访谈中获得了读书的启示。现在的我,还可以书海中遨游,感觉像在飞!

小时候,我天天喊要妈妈为我生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因为没人和我玩。现在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快乐,我并不孤单。我现在不要妈妈为我生弟弟妹妹了,因为,书就是我的小伙伴。

有书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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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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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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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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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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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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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认识了许多汉字;是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是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它就像“老师”一样一直在教育我。小时候,我认识的字还不多,每天晚上要爸爸妈妈拿着童话故事书给我讲故事。故事中的小动物个个是那么有趣,聪明的小猴、活泼的小兔、骄傲的蚊子、威武的狮子……这些故事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比如《狗熊买西瓜》这个是我比较喜欢一个故事。讲的是两只小懒熊买西瓜,因为太懒,都不愿意背,于是它们就把西瓜当球踢回家去,最后西瓜变成水哗哗地流到了地上。听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偷懒,世上没有靠偷懒做出来的事情。我上大班的时候,我学会了拼音,认识的字多了起来。我可以自己看书了,但是还有一些字不认识,我就用拼音拼出来。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汉字,还学会了许多生活常识。后来不知怎么,我越来越讨厌看书,一年级时,我的故事书基上没翻过,直到二年级下册,学校要求看必读书目,还要写读后感。我又回到了看课外书的“轨道”上,我开始不再读故事书了,我一般读一些作家写的长篇小说。《吹小号的天鹅》是我较喜欢的儿童小说。讲的是天鹅路易斯是只哑巴天鹅,它一生出来就不能说话。它经过千辛万苦,排除种种困难,学会了吹小号、写字。最终,它弥补了自己天生不会说话的缺陷能与朋友、家人沟通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如果天生有缺陷,不要放弃自己的人生,要克服困难,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弥补自己的缺陷。书教会我的东西是无限的,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还要趁业余时间多读点书,学会更多东西,懂得更多知识。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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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伴我行600字话题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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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为何不读书?

题记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可见读书备受推崇。古往今来,好读书者如同恒河沙数,吾亦是其中一份子。

窃认为读书好处良多,但最见于怡情、傅彩、长才三点。

读书足以怡情。其怡情者,最见于心中苦闷、孤独、愤慨与失望无处排遣之时,此时若手上有一佳作,则无限的苦闷与烦恼就都将被灵魂与精神的充实所代替,愤慨也终将化为平静,失望的心也将受到鼓舞。为何读书有此等效果?因为佳作必细细品读,方能解其中味,细读,浸染,尔后超脱。因此吾爱读书,愿能得书香长伴,则人生一大幸事!

读书足以傅彩。其傅彩者,最见于写作时好词佳句信手拈来,不觉有一丝停滞。若能做到常读书、读好书,则心中就能辨别何为好文,在平时阅读中亦能积累丰富的词句,则文章便能写好、写妙、写绝。世间锦绣皆为我所用,何其快哉!故吾爱读书,如得书香常伴,则人生一大乐事!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读书足以长才,其长才者,最见于思维之敏捷,知识之丰富。如使人常读书,则对知识均有涉猎,自然才气滋生,触类旁通。由是则凡人可以此蜕变为有识之士。故吾爱读书,若得书香长伴,则生而无憾也!

由此,读书既有诸多好处,则为何不读书?至此,吾下定决心,凡吾感兴趣之好书者,吾必阅之。吾必不因他事而停止阅读,虽工作紧急、任务繁重,亦要偷闲读书,以书香作伴,用以怡情,用以傅彩,用以长才。

漫漫人生,书香作伴;沉醉于斯,幸福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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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借书_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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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家里的书我已经读过很多次了。学校的阅览室里的藏书虽然很我,但是我也把喜欢读的书都读遍了。因为学无止境这个词时时萦绕耳边,为了看到更多的书,我不时地询问其他人,后来有人告诉我市政府那儿有一个大的图书馆借阅室,何不去那儿看看呢?

怀着满怀的热情,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陪我去了图书馆,那天阳光明媚,天气晴朗,但是我们没有欣赏路边的风景,而是直奔图书馆而去,真想早点到达目的地,好看到更多的书。

一到图书馆,就闻到了书的芳香,我仿佛置身在一个书的海洋里。俗话说的好;不闻其物,先见其人。我还没看见书呢,就先看见那里人很多:有的在专心致志的看书,有的在认真的挑书,还有的在办理借书证呢!我和妈妈办好了手续,就钻进“书堆”里,去寻找我梦寐以求的图书。“小说类【故事会】我的最爱,我赶紧把它从架子上拿了下来,文学类,这个太深奥了,我可整不懂;童话故事类,这本挺好的·”我拿了一本又一本,妈妈在一旁插话道;“挑好了嘛?最多只能挑三本挑好了我们就走吧,今天太晚了,我们下次再早点来吧。”

看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要多看书,看好书,争分夺秒把借来的书读完,好到图书馆再借一些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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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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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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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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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这样一种东西:为了它,我可以在诱人的美味面前无数次咽下口水;为了它,我还可以对梦寐以求的玩具视而不见.

没错,它就是.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喜欢整天捧着图画书在看。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见书上精美的图案,已经让我爱不释手了。

上小学的第一天起,课本就像一快磁石深深的吸引了我,那一幅幅漂亮的插图,一个个整齐的方块字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能让我在最爱玩的年纪安静地坐下来看书,我常常一坐几个小时不动地方.。后来认识的字也逐渐多了。于是,中外寓言,童话故事自然而然的成了我的至爱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话题作文 我与书作文。从《伊索寓言》,到《安徒生童话》,从《葫芦娃娃》到《打闹天宫》┄┄我读了不少凄美的故事,它们告诉了我人间的真善美。这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虽对于我没什么深刻的体会,但也能在朦胧中懂得一些道理。

因为我对书的着迷,所以很爱收集书。每当看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零花钱把它买下来,当你拥有它的时候那种心情,可以说只有自己才能感受到。记得有一次,我在放学之后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跑进了路边的一个书店。在书店的书架上,我看到了一本《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那是老师曾在班上推荐过的书,说要是看到最好买一本。对于我这么爱书的人,却真的让我碰到了。我拿着这本书真是舍不得放手呀,翻开了几页,又翻到封底看看标价,哇,三十块钱,再翻翻几页,又漠漠自己口袋里那几块钱。三十块钱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钱,但对于一个小学生的我来说,三十块却已经很昂贵,三十块够我花好几星期的啦。我再次看看书的封面,它真的很美,可是,我摸摸自己的口袋,哪里够三十块钱呀。我不得不把它放回原处。在书店里转了一圈,雨还没有停,我又转回原来的地方,再次拿起《最新世界少年儿童百科》,再翻一翻……这次,那位售书员走过来,但她对我说的话让我一辈子都记得,“小朋友,你到底买不买,不买不要把书翻旧了。”我只好把书放下,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于是,我只好回家,虽然雨还没有全停,但我好像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我在想:等我以后有了钱,我把你的书店全买下。

我爱书,书让我体味到了人间的酸甜苦辣,我跟着书中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我不断感受到灵魂受到荡涤.毫不夸张的说,书的世界是天空是海洋,让我变成鸟儿自由的翱翔,变成鱼儿尽情的畅游.

感谢书,感谢有书相伴的日子.往后的岁月,我仍愿与书共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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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话题写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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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可我认为书籍却好比一杯醇酒,令我沉迷,令我陶醉。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这种明智是让我陶醉。如果说历史是山那边的海,那么,只有不怕苦难者才能睹其容颜。如果说历史是一口深邃不见底的井,那么只有不懈者才能掘出清冽的泉水。如果说历史是一本淳厚的书,那么,只有懂得去思考才能得其甘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那司马迁的《史记》弹指瞬间,纵横几万年来,为陈胜那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而陶醉。为刘邦那句“大丈夫当如此也”的豪迈而陶醉。看那《三国演义》我为那常山赵子龙单枪匹马七进七出的豪情万丈而陶醉,为那横刀立马征战沙场的红脸关公而陶醉,更为那正襟危坐,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的卧龙诸葛陶醉,还有为那在苍劲中如琥珀般老而弥坚的曹操而陶醉。读史使我明白在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历程中,繁荣或衰败,战争或和平,繁衍或灭亡,才堆砌成这荡气回肠的历史。

培根说“读诗使人灵秀”这种空灵令我陶醉。诗词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华,历代诗人那种诗词的情意意境总以其图特的魅力感染着我,使我们沉醉于其特有的魅力中,并深深的被渲染。看“纵酒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是李白纵横天地的狂傲不羁;读“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是苏轼抗击敌人的壮志和决心;品“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是毛泽东那睥睨天下的豪情。唐诗宋词让我向往,那真挚感情,豪情壮志让我陶醉。然而,读诗,读词,不仅是享受灵魂的洗礼,更是对人格的历炼。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白那荡气回肠的诗篇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他酿出了“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美,他酿出了“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的秀美,我陶醉在他那豪放之中。在诗词中我读到了,李清照的悲痛。“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面对着物是人非,面对着断香残酒,没有同道,没有知己,只有一杯浊酒洗清愁,我陶醉于她的那种忧愁。

培根说“阅读使人充实。”这种无与伦比的充实感使我深深的沉醉于其中。任凭思绪如骏马般奔腾,全身心投入于阅读之中,你可以品尝到哲学的睿智和超凡的感悟,让理性之光萦绕于你的脑海,鉴别异域的风情,揣摩人生的至理。如古人所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到那时你会明白,命运的多变,人世的沧桑,引发出你的激情与感悟充实着你的心。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书籍中沉醉,在书海中畅游,我愿在书的指引下幻化顾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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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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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会说话起,爸爸就在被窝里给我讲《狼来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等故事,伴随着这些故事和温暖的父爱,我度过了自己的婴儿时期。渐渐的这些故事已经不能令我满足,我又从电视上看到了《封神榜》,小哪吒的顽皮和神通广大使我的心里有了一种神话的想象。后来,我终于在一个伙伴家里发现了一本《封神榜》的小人,重温了电视中的情节。

到了八岁,我又在姥姥的枕头下找到了白话本的《聊斋志异》,因为害怕鬼怪,所以,看了几天我就发誓不再读了。但是越害怕越惦记,过了几天我终于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重新走进了鬼魂的世界。

《西游记》让我认识了本领高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滑稽可笑的猪八戒,忠心耿耿的沙悟净。当我读到“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恨唐僧不分黑白,恨猪八戒贪恋女色挑拨离间,对重情重义的悟净从心里喜欢,还偷偷为孙悟空的冤屈掉了眼泪。

九周时爸爸送给我一本《安徒生童话》,灰姑娘让我知道了漂亮并不仅仅是外貌的美丽,心灵的诚实善良比什么都要宝贵。七个小矮人的爱心更坚定了我的认识,这本书让我对童话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后来,奶奶生病了,而我却整天惦记着《格林童话》,那是我在学校门口一个小书摊上发现的。我盼望奶奶的病快点好起来,那样爸爸就不用整天给奶奶买药,我也可以开口要这本书了。可是,等了许久,奶奶的病情好转了,但还是要每天服药,家里的贫困让我张不开口。于是我就下了决心,每天提着塑料袋子去捡垃圾,什么破布头、碎纸片,都被我一一捡起,可是这些卖的钱太少了,最终我卖了自己喜爱的长发,才凑够了买书的钱。我拿着钱飞奔向那个小书摊,买回了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

现在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读中外名著。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是却还是惦记着往下看,很多思想也开始悄悄地萌芽……

我相信,书会伴随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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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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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需用华丽的词藻去修饰,有时,它就像一杯暖开水,虽然平淡无味,但足以让人感到温暖。而那只递过本的手,就是最美丽的母爱写照。

有一次,我急急忙忙冲进教室,坐在位置上,费劲地翻着书包,准备拿《英语活动手册》早读,忽然,心头一颤,咦?手册呢?难道……

时间回到早晨上学前,因为英语老师说今天要考英语活动手册,我便早早地起来背诵。正当背地津津有味时,猛然间发现时间不早了,我便胡乱地吃了早饭,急忙收拾书包,就走出了家门。难道,就是那时,把《英语活动手册》落在家里?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事已至此,也只能认栽了,现在只好看着同桌的书和大家一起早读。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啊,是妈妈!我赶紧跑过去,叫道:“妈,你怎么来啦?”妈妈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书递给我,还不忘关心地说上一句:“真是粗心,这么大一本书放在桌子上都看不见。”

接过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回到了位置。打开书才想起,还没和妈妈说“谢谢”呢,妈妈每天忙里忙外地操持着这个家,而现在看到落下的书本,又马上不辞辛苦送来学校。我不禁感慨:妈妈每天早晨五点就得起床煮饭,这是多么勤劳的手啊;妈妈晚上很晚才睡,半夜还要起床给我盖被子,这是多么温暖的手啊;我的每次作业妈妈都仔细地检查,指点出错误的地方,这是多么严格的手啊。

而如今,递过书本的这双手,因没日没夜地操劳,已不再细嫩。然而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手,却比任何人的都要美丽。只要一想到这双手,我就会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真是一双极度不平凡的手!

妈妈用双手诠释着关怀,让我感到了温暖与快乐,也正是这伟大的母爱,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鼓励与自信。我很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报答那双不平凡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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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是甜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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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中午,大人们不在家,我独自坐在沙发上,冷风从窗中吹入,窗帘随风飘动,我看见“寂寞”做着鬼脸来到我身边,“无聊”也笑着向我招手问好。我猛地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想找些事做。突然,我的目光被桌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吸引了,我拿起第一集,兴冲冲地跑回客厅看了起来。

退役军人华生结识了一位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的青年,转折了他的人生,两人一同开始了新的旅途。

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件件离奇的案子,我看得如痴如醉。“寂寞”与“无聊”对视了一下,哭丧着脸从门缝中挤了出去。我以前只是对“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有所耳闻,可看了这我惊讶不已。我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他从一顶帽子推断出一个人的长相、生活习性、身体状况、家境等;我惊讶他的断案能力,《红发会》、《绿玉皇冠案》,以他的头脑应对各种奇案;我惊讶他的机智勇敢,他以英雄无畏的姿态面对犯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最好的证明。看完这本书,在我脑海中闪现最多的,应当数感叹号了。

不知不觉,残留在天边的一抹斜阳已慢慢消失,家人也早已回来,可我却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爷爷叫我吃饭,我才好不容易回过神儿来。这时,一种满足感从心底油然而生,那是精神上的满足。

书是甜的。这甜,不象糖果那样娇媃造作,也不象泉水那样清甜可口,而是以一种独特的滋味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用心慢慢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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