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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伴为话题写作文(最新20篇)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2024年的春节,这是一个特别的假期,一场突如其来、形势凶猛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大家都宅在了家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给白衣天使的一封信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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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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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

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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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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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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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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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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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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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捧起,看着那毫无生命力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做头疼的事了,但经历过这件事之后,我彻底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

那一次我一时兴起,从书柜里那里一本《动物百科》,一页一页地看着。其中有两种动物吸引了我极大的注意力,就是鸸鹋和鸵鸟。书中介绍:鸸鹋和鸵鸟相貌相似,鸸鹋是仅次于鸵鸟的最大鸟,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鸸鹋有3个脚趾头,而鸵鸟只有2个脚趾头。

说来也巧,在看完这本书的第二天,爸爸就说要带我们去富阳野生动物园去体验一番。那天我们全家如期到达了富阳,按照流程我们坐上了观光车,车绕过几个弯之后,驶入了车行区,首先引入眼帘的是几只大老虎,从山上争先恐后地跑下来,咆哮着争抢食物。过了老虎的地盘,车又驶入了鸸鹋的家,因为鸸鹋形似鸵鸟,许多同坐的游客开始大声的叫起了鸵鸟鸵鸟,这下可糗大喽。待他们叫完之后。我站了起来,胸有成竹地说:这是鸸鹋,并非鸵鸟只是形似而已话音刚落车上便响起了如雷贯耳的掌声,导游小姐也当众表扬了我。我的脸扑哧一下地红了,耳朵根子也热的不像话,两只手不停地搓着衣服。车,一路的开着,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因为动物园里的动物百科书里都有介绍到,例如:山魈、矮马、小香猪等,对我的介绍游客们无不表示称赞,连导游小姐都自愧不如了。

书就像是一位无所不知的导师,我们应该做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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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我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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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走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 ,成长的岁月始终弥漫著书的芬芳。寂寞时,书与我相伴;冲动时,书教我冷静;痛哭时,书给我安慰;欢乐时,书与我共同分享……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想看一会儿书,谁知我看得太入神了,忘了做作业,我那“幽灵”般的老妈早已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在我身后,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仍然津津有味地“啃”著书,老妈则用“地雷式”的声音把我炸醒,当然也免不了把书没收。不过,不用担心,嘿嘿,我这儿还有一大堆书呢。就为这事,老妈不知疲倦,都K我好几回了。不过即使这样,我对书的激情依然不减,反而更痴迷了。

每当我做完繁重的功课,习惯走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一本喜欢的书。旧书重拾,倍感亲切。

读书的确是一件快乐的事。每拿到一本新书,我都乐不可支。手捧这一本好书,无人打扰,闲坐在椅子上,或清晨或日暮,放飞思想的信鸽,让心情与清风共舞。读到伤心处,我会泪花四溅;读到欢悦处,不不由自主地大笑;读到精彩处越是不可放过,我会拍案而起,连声叫好。

读书自有读书乐。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以我与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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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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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也最保护的一本是《历史禁区》。历史不容改写,历史切勿践踏,历史禁止戏言,历史阻止谩骂,历史仅为历史,历史充满八卦。打开历史之门,深入尘封禁区;窥视密谋背后,解密纷争迷局。

这本书写了历史的种.种八卦,比如:阿房宫被烧谁人之过?朱棣开杀何人之祸?解读僧人“戒疤”之因,慨叹“三寸金莲”伤足害心……历史,有些并不是表面,需要你深入地去探索、发现。其中,我们来看看阿房宫被谁所烧。“六王华,四海之一。

蜀山派,阿房出……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杜收用诗意的笔触,使阿房宫跨越了时空,在分合的历史大路上,反复引起人们的缅怀和思考。这样的“绝世容颜”就覆灭在了熊熊烈火之中,我们在惋惜之余,不能不江愤慨之情这纵史三目的项羽。但是,这件惊世之作背后,却流传着一个千古冤案。

这本书很有趣,历史:在无边的黑暗里,众多的未解和神秘静静的守候,等待那只探索火炬的亮起。帝王的秘辛、离奇的秘案、战争的烟云、诡异的事件……那些沉睡在未知世界里的人和事在渐近的好奇下,缓慢开启岁月的封印,褪去寂寞的外衣,展现出一幕幕尘封已久的画面……

探索发现系列,宛如一个色彩斑斓,光怪陆离的万花筒,真实再现了大千世界的神奇瞬间,神秘的、奇幻的、悬疑的……令人目眩神迷,欲罢不能。娓娓道来的传奇故事,弥足珍贵的彩色图片,打造出一席华美的文化盛宴。然而当我们透过一步步先人留下的史书,将目光与思想投向遥远的时间深处时,又会莫名地发现展示在我们眼前的历史已失去了它真实的面貌。

经过粉饰的历史,终究还是模糊不清的历史,是易被误读的历史,是背离真相的历史。我们不想让真实的历史在岁月的打磨下形成一个个千古谜团,我们也不想为后人留下诸多无法开启的“禁区之门”。于是我们大声疾呼:“历史需要真相,历史不要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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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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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里,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匹骏马,带我周游世界;书就是一位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哲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深圳书城“博览群书”,我看了一篇精悍小说——《丑小鸭》,于是我是我伴着《小红帽》编织着《红楼梦》……随着岁月的增加,连环画之类的小人书不能使我满足。最近,我喜欢上了娓娓动听的诗歌,寓意深刻的小说和优美的散文。

我尽情地遨游书海,四面八方都让我自由飞翔。我和朱熹一起去欣赏春日的风光,和李白一起去登天门山,和苏轼一起去看西湖的美景,和李白一起去看庐山瀑布,我和高尔基一起大声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和朱自清一起感叹时间的匆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的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了……

我喜欢读小说,思绪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飞翔,我的意志好似“钢铁”,我的性格好似“海燕”;我喜欢优美的散文,那如诗如画,引起我对生活无限遐想;我喜欢寓意深刻的小说,那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

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读书令我生活十分充实,我吮吸着书中丰富的营养,令我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使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多彩,使我的知识水平变得非常广阔……

我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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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为话题6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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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会说话起,爸爸就在被窝里给我讲《狼来了》、《卖火柴的小女孩》等故事,伴随着这些故事和温暖的父爱,我度过了自己的婴儿时期。渐渐的这些故事已经不能令我满足,我又从电视上看到了《封神榜》,小哪吒的顽皮和神通广大使我的心里有了一种神话的想象。后来,我终于在一个伙伴家里发现了一本《封神榜》的小人,重温了电视中的情节。

到了八岁,我又在姥姥的枕头下找到了白话本的《聊斋志异》,因为害怕鬼怪,所以,看了几天我就发誓不再读了。但是越害怕越惦记,过了几天我终于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重新走进了鬼魂的世界。

《西游记》让我认识了本领高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滑稽可笑的猪八戒,忠心耿耿的沙悟净。当我读到“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恨唐僧不分黑白,恨猪八戒贪恋女色挑拨离间,对重情重义的悟净从心里喜欢,还偷偷为孙悟空的冤屈掉了眼泪。

九周时爸爸送给我一本《安徒生童话》,灰姑娘让我知道了漂亮并不仅仅是外貌的美丽,心灵的诚实善良比什么都要宝贵。七个小矮人的爱心更坚定了我的认识,这本书让我对童话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后来,奶奶生病了,而我却整天惦记着《格林童话》,那是我在学校门口一个小书摊上发现的。我盼望奶奶的病快点好起来,那样爸爸就不用整天给奶奶买药,我也可以开口要这本书了。可是,等了许久,奶奶的病情好转了,但还是要每天服药,家里的贫困让我张不开口。于是我就下了决心,每天提着塑料袋子去捡垃圾,什么破布头、碎纸片,都被我一一捡起,可是这些卖的钱太少了,最终我卖了自己喜爱的长发,才凑够了买书的钱。我拿着钱飞奔向那个小书摊,买回了梦寐以求的《格林童话》。

现在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读中外名著。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是却还是惦记着往下看,很多思想也开始悄悄地萌芽……

我相信,书会伴随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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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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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我从书中获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充实了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如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件我和书之间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正值夏天的午后,树上的蝉被火热的太阳烤的直叫。这时妈妈走了过来,拿着钱叫我去买瓶酱油,我便起身出发了。来到楼下,我从书店旁走过,便想着进去看看,接着就发现了一本我一直很想要的书。这时我已经把买酱油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赶忙数了数手中的钱,正好够买这本书,我便飞快地奔向了收银台,买下了这本书。然后就兴冲冲的回家了。

不一会儿,我就到家了。一打开门,妈妈的声音从屋里传来:“回来了?快把酱油拿来吧!”这时我愣住了,才想起我是去买酱油。妈妈见我还未过去,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然后看见我手上拿了本书,却不见酱油的踪影。便又喜又气的看着我,说道:“算了算了,你在家安心看书吧!还是我自己去买好了。”然后我就在书海中尽情的遨游。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我们认真读书,刻苦钻研,一定能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就。让我们一起尽情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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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为话题写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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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论哪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读经历,我也有,下面,我就现身说法说说自己的经历吧!

那天,天气晴朗,我早早地到学校,一放下书包,沈琦就来叫了:“潘展烨,等会儿下午去民乐团排练,不能不来。”说完,她就走进了自己的班级。我边做值日边想:“真是太倒霉了,如果下午去的话,哎……`。”所以,我上午的课听地特别专心,作业也做地很快,可惜,作业还没做完,时间就到了,只能说我运气差了,我到了哪里,还以为是教新的歌曲或是合奏,没想到只是再熟练一下,一下午就这么白白浪费了,心里真有些过不去。回家时,我一直闷闷不乐,一直想着如何对爸爸妈妈说,如何面对作业,哎,我该怎么办呀?

回到家,我从书包里拿出作业做起来,有时还趁爸爸妈妈出去时看会儿数学书,这几道题才被我解决完,于是我起身交给爸爸,爸爸一脸严肃地改着,而我却一直注视着那枝红笔,哎呀,爸爸的红笔停在了一道应用题上,我的心咯噔一下,爸爸看了看我,我更加害怕了,连作业本也不想看,等爸爸改完后,我的心跳又加速了,只见爸爸慢悠悠的坐下,对我说:“再仔细看一下吧!”错了一道应用题,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我终于做好了。

我想,既然要去民乐团的话,那还不如上午认真听老师讲课,这样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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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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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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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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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

几乎每一本书都轻轻地发出一种声音,扣人心弦,使人激动,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这种声音,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这种飘渺而又奇异的声音,深深地把我吸引到这个浩瀚而广阔的世界,这个永远美丽,春暖花开的地方——-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与书——这种复杂的关系,我们之间没有亲情可言,我们只是伙伴。我有我的内容,书有书的内容。只不过,一个真是一个虚幻。但是我们是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最真诚的朋友,它是一辈子的朋友,值得依靠,值得信赖。无论强健还是病疾。书都会一视同仁,只要需要,立即伸出援助之手,让我快乐,使我开心。每当遭遇挫折,每当疲惫不堪,每当灰心丧气,每当孤独寂寞,也只有书带给我最大的慰籍,带给我无言的关怀。然而,那些风雨兼行的日子里,它总是默默的陪伴我左右,告诉我人间最美的故事,赠于我最真诚的祝福,我和书的感情,与书的缘分,虽说不是与生俱来,但却是于生共存的。

书的世界如同汹涌的海浪,在我的生命里一浪一浪地打来,如此澎湃,让我知道了很多,懂了很多,遭遇挫折,长大的爱丽丝是应该蹲在地上无奈的哭泣还是勇敢的站起来勇敢前进。

这是不可否认的,于书结下缘分的人必定会幸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不错的,在人生道路上总会有无数坎坷与挫折,也有灿烂的阳光和美丽的鲜花,多多少少的朋友来了又走了,惟有书可以与你相伴,与你的生命同在。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6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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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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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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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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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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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写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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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像一日三餐一样重要,它是我学习、生活的精神粮食。一本书读完。回忆起故事中的美好情节,我还真想成为书中的主人公,去经历一次探险,去干一件大事。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已经爱上了读书,从幼儿画报看到文字小说,我已经离不开书了。他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我随着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欢乐。许多家长赞许我这种行为,并让他们的孩子效仿。但是,他们也许不知道,我如此爱读书不是因为我要做给家长看,而是要丰富自己的心灵,让自己的知识永远用不完。每天晚上,我会坐在小书桌前看30分钟的书。一天的学习累了,看一本幽默的漫画让自己开心一点;觉得自己很愉快,看一本世界名着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让自己明白其中的真理;遇到了什么自己不懂的知识,看看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直到把自己的疑问彻底解开。

在上国庆七天的假期中,我把我最喜欢的《水浒传》看完了,看到武松把猛虎打死了,我不禁拍手叫好;看到武松把自己的手砍了,我不禁流出同情的泪水;看到一百单八将死的快没有的时候,我不禁感到伤心;看到高俅用毒酒把及时雨宋江毒死了,我不禁叫到“阴险小人,居然把别人毒死。”

在此也奉劝喜欢看书的同学们,和我一样加油吧!只是别忘了看书时间太久,可是会得近视眼的哦,应该经常做眼保健操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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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书的话题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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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恒说过:“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觉得他说得一点也不错,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在书中也学到了不少的课外知识,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趣事,听我慢慢道来。

星期天,妈妈出去买菜,临走前嘱咐我把米饭做好。那时我正入迷的读着《狼王梦》,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等妈妈走后,我继续看《狼王梦》,不知不觉,过了两个小时,妈妈回来了,可我的米饭还没有“诞生”。害得妈妈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以后可不许这样了。”我识趣地点点头,可是,这种事还是经常发生,所以害得全家称我为“书呆子”。真是冤枉啊。

还有一天晚上,我看妈妈那边灯已经关了。就偷偷拿出心爱的书,打着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读着。可惜,被发现了。也许你会问:在被窝里读书,妈妈怎么会看到呢?原来是妈妈知道我这个小书虫一定会偷偷地干一些“不平常”的“坏事”,偷偷过来巡视,看到被窝里亮着,掀开一看,我正聚精会神地打着手电筒读书。眉毛马上由“10:10”变为“11。10”。

还有一次,我在我房间里一声不响地读着书,妈妈出去的时候,喊了一声:“xx,妈妈出去一趟。在家听话。”可是却没有答应的声音。那是因为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所以就没出声。妈妈以为我出去玩了,就自己走了。“咔嚓”妈妈把门锁上了,就这样,我被锁在了家里,不过倒也没什么,正好没人来打扰我。就这样,每次大人出去的时候,我都故意不出声,这样我就可以安心读书了。所以,我常常会被锁在家里。

怎么样,我的趣事是不是引得你捧腹大笑呢?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更多趣事,那就和我做朋友吧!我会伸出双手热烈欢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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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写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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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的道理。

小时侯,我并不爱看书,一见到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我的脑袋就发晕,可自从经过那件事以后,我对书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玩,走到新华书店门口时,妈妈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她就让我一个人在书店等她,不要乱跑,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就坐在那里闲得无聊,顺手拿起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渐渐入了迷。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仙人掌为什么在沙漠里也不会死掉,因为仙人掌的本身就含有水分,如果你在沙漠里口渴了,可以割开仙人掌的“身子”,水就会从仙人掌的“身子”里流出来,你就可以解渴了。

看完这本书,我见妈妈还没来找我,又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我为《海的女儿》里的小美人鱼而感到伤心,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而感到悲哀;我被《皇帝的新装》中的皇帝逗得捧腹大笑……当我看完这本书,合上书一扭头才发现妈妈已坐在我旁边老半天了。

从那时开始,我已爱上书了,并且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连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

以前我是一个着名的“电视迷”,可现在的我呢,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啃书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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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全文共 2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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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一本好,如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纵然惊、险、奇、难,然而纵横于天地之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方铸成一把金闪闪的钥匙——开启智慧之门。

圣人曾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也!打开书页,开卷有益,搏击浪花,击起智慧的水珠,映出七彩的霞光。读《水浒传》,感叹武松的豪爽;阅《红楼梦》,感受宝黛的才情;看《冰岛樵夫》,赞渔人的坚强。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读书如同一位位先哲圣人促膝谈心。大义的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畏的鲁迅说:“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更有那视死如归、凛然就义的君子谭嗣同,对你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书给了人太多,太多。让你那张没有色彩的白纸,有了坚强的红色,不拔的蓝色......所以才有了“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的读书境界。

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读古书,感叹勾践亡国后,壮心不已,卧薪尝胆,终破吴而归。孔子周游列国,四处学习,才成为一代圣人。看今朝,张海迪身残志坚发奋苦读,荣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位。“有志者,事竞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书可以建立信心。信心是成功的催化剂。在当今时代,信心的力量更不可忽视。读书,你可以知道,要存鹰之志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你可以知道“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你更可以知道“星星之火,就足以燎原。”所以你不会绝望,不会放弃。面对困难,你永远是一颗蒸不烂、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

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胜景,感“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更有那鱼水之乐“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书是美。不仅是外表的美,更是内心的美。外在的美是一种现象,它的极致是有我——舍我其谁?内在的美是一种境界,它的极致是无我,超脱世俗,物我合一。

书是世界,读书是看世界。析世事浮沉,观人生百态。书是生命,读书就是阅读生命,体验人生真谛,塑造感性自我。

蓦然回首,虽往事沧桑,但有书为伴,才有了现在、将来。手握如此宝贵的金钥匙,才能打开智慧的大门,步入智慧的圣堂,充实自我,升华自我!

在读书中寻找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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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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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都把当作第一眼或最后一眼,那么你的人生就是在不断的收获。——题记

平常的阅读,大多是为了工作、学习、日常生活的需要。很少有人会在阅读中发现错误,创新联想;很少有人做到“名篇佳作,不肯放过;整体把握,字斟句酌。”

在我们阅读时:首先不要走马观花般看,这样就放弃了书中的精华部分,我们要运用自己脑髓去思考、发现想象书中的精华。看书要有选择性地,从书海中淘出金子。如果读到一本书,不加任何思索,全部接受,那就是巴金批评的愚夫,鲁迅批评的废物了。

其次,不管我们读到什么样的书,不管书的作者是谁。我们都要有“怀疑”的精神,对书中的字、词、句都要去思考、去琢磨。不要因为他们是大作家、大文学家就全盘接受,要有怀疑创新,多问几个“为什么?”要敢于找茬、挑刺,要做到“知其长而晓其短”。

古人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可见,古人都提倡文明读书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在当代更需要创新精神:人类要是没有大胆质疑、挑战权威的精神,那么重大的发现发明创造也就不会存在的。阅读时我们自己要动脑动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向鲁迅先生说得那样:自己来拿!名篇佳作的字词句段,先拿过来,不肯放过,细细品味、揣摩、推敲、增删、调换,一旦咬文嚼字,语文的学习就变得有趣生动,越嚼越有味,真是其味无穷。

我们每天都在和语文打交道:说话、阅读、写作、工作……无时不和语文紧紧相关。所以,在我们阅读名篇佳作一定要不肯放过,拿来仔细理解、推敲!这样我们每天都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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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借书_话题作文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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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家里的书我已经读过很多次了。学校的阅览室里的藏书虽然很我,但是我也把喜欢读的书都读遍了。因为学无止境这个词时时萦绕耳边,为了看到更多的书,我不时地询问其他人,后来有人告诉我市政府那儿有一个大的图书馆借阅室,何不去那儿看看呢?

怀着满怀的热情,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陪我去了图书馆,那天阳光明媚,天气晴朗,但是我们没有欣赏路边的风景,而是直奔图书馆而去,真想早点到达目的地,好看到更多的书。

一到图书馆,就闻到了书的芳香,我仿佛置身在一个书的海洋里。俗话说的好;不闻其物,先见其人。我还没看见书呢,就先看见那里人很多:有的在专心致志的看书,有的在认真的挑书,还有的在办理借书证呢!我和妈妈办好了手续,就钻进“书堆”里,去寻找我梦寐以求的图书。“小说类【故事会】我的最爱,我赶紧把它从架子上拿了下来,文学类,这个太深奥了,我可整不懂;童话故事类,这本挺好的·”我拿了一本又一本,妈妈在一旁插话道;“挑好了嘛?最多只能挑三本挑好了我们就走吧,今天太晚了,我们下次再早点来吧。”

看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要多看书,看好书,争分夺秒把借来的书读完,好到图书馆再借一些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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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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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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