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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孟子不尽信书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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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跳龙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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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峡,又名妙峡。两座巍峨雄奇的凤凰大山,拔水擎天,夹江而立,引人入胜的鲤鱼龙门,活灵活现,雄奇壮观。进入峡谷,两山雄峙,悬崖叠垒,峭壁峥嵘,壁峰刺天;奇特的岩花,依壁竞开,把峡谷装缀成仙境一般。这个神奇美妙的峡谷,流传着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

鲤鱼跳龙门的神话故事

在很早以前,龙溪河畔的乡民,男耕女织,过着安居乐业的美满生活。一年,不知从哪儿飞来一条大黄孽龙,作恶多端。它不是呼风唤雨破坏庄稼,就是吞云吐雾残害生灵,把整个峡谷搞得乌烟瘴气,不得安宁。每年六月六日它的生日这天,更是强迫人们献上一对童男童女和十头大黄牛,一百头猪、羊等物供它享用。如若不然,它就发怒作恶,张开血盆大口,窜上村庄吞噬人畜,破坏田园,害得宁河黎民怨声载道,叫苦连天。

峡口龙溪镇上,有一位聪明俊美的小姑娘,名叫玉姑,她下决心,非除掉这条恶龙不可。有几次,她登上云台观去找云台仙子求救,都未找着。她仍不灰心,继续去找。这天清晨,她登上云台观,仙子被玉姑心诚志坚的精神感动了,就出现在她眼前,向她指点说:“离这儿千里之外有个鲤鱼洞,你可前去会见一位鲤鱼仙子,她定能相助于你。”

玉姑辞别云台仙子,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来到鲤鱼洞中,找到鲤鱼仙子,说明来意。鲤鱼仙子对玉姑说:“你想为民除害,这是件大好事,可是必须牺牲你自己啊!你能这样做吗?”玉姑毫不犹豫地说:“只要是为乡亲们除害,消灭那恶龙,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我也心甘!”鲤鱼仙子见玉姑这样诚恳坚决,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朝玉姑喷了三口白泉,她顿时变成了一条美丽刚劲的红鲤鱼。

小红鲤逆江而上,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游回家乡。这天正是六月六日清晨,她摇身变还原貌,见乡亲们已准备就绪:一对童男童女,十头大黄牛,一百头肥羊肥猪。人们敲锣打鼓,宛如一条长龙向祭黄龙的峡口走来,前面那一对身着红衣红裙的童男童女,早已哭成泪人了。

黄龙见百姓送到盛餐佳肴,早已垂涎三尺,得意地张开大口。就在这千钓一发之时,玉姑抢先上前,拦住父老乡亲们说道:“大家在此暂停等着,让我前去收拾这个害人精。”话刚说完,只见玉姑纵身跳下水中,霎时变成一条大红鲤鱼,腾空飞跃,直朝恶龙口中冲去,一下窜进它的肚中,东刺西戳,把龙的五脏六腑捣得稀烂,恶龙拼命挣扎,浑身翻滚,但无济于事,终于被玉姑杀死了。可是,玉姑自己也葬身在黄龙腹中。

从此,宁河人民又过着安居乐业的日子。人们为了缅怀玉姑为民除害,在峡口半山腰修起了一座鲤鱼庙。至今在宁河一带,还广为流传着鲤鱼跳龙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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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努尔哈赤与黄金肉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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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知道满汉全席,但其中一道满族宫廷风味名菜黄金肉却鲜为人知。黄金肉又叫油塌肉片,是用上好的新鲜猪肉制作而成,曾被列为满族珍馐第一味。自清朝建立以后,每临大典盛会,酒席宴前,第一道菜便是黄金肉。而这道佳肴,据说是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所创制。

大明万历初年(1573年),东北的女真地区,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的实力最强。李成梁擅长计谋,他利用女真各部落之间以及和其他民族部落之间的矛盾,巧妙地掌控这一地区的局势。万历二年(1574年),明朝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父子受不了明朝的欺压,起兵反明。李成梁率部镇压,王杲战败被杀。王杲的儿子阿台逃回老家古勒城(今辽宁新宾县古楼)据守。此城依山而筑,沟深垒高,栅坚山险,易守难攻,让李成梁伤透了脑筋。

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的一天,阿台的岳祖父、建州左卫指挥觉昌安带着儿子塔克世及孙子努尔哈赤、舒尔哈齐兄弟俩一同进古勒城去探望阿台夫妇。

来的路上,祖孙三代经过一片河床湿地,突然草丛深处传来嘎嘎嘎的叫声。善于打猎和骑射的努尔哈赤哥俩听出这不是一般的鸟鸣,就想一探究竟。于是,哥俩顺着声音,悄悄扒开一人多高的深草,慢慢接近,只见两只浑身雪白的大鸟正在交颈缠绵。舒尔哈齐不禁惊呼: “天啊!这是什么鸟?”纵然是博学多识、文武双全的努尔哈赤也一时愣住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白天鹅吗?卿卿我我的两只大鸟骤然发现不速之客,惊飞而去。哥俩走到大鸟嬉戏之处,发现杂草窝中有一个雪白的大鸟蛋。努尔哈赤惊喜地将鸟蛋揣入怀中,与舒尔哈齐一起迅速离去,追赶父亲和祖父,身后,传来大鸟凄厉的悲鸣。

觉昌安祖孙三代进了城,受到阿台夫妻俩的热情款待。努尔哈赤少时在外闯荡,游走于汉民和女真各部落之间,不仅通晓汉语,懂得汉文化,而且学会了经商、厨艺等十八般技能。这会儿,亲人相聚,没那么多礼数,努尔哈赤竟也亲自下厨操刀。

这日酉时时分,阿台从城门巡查归来,正准备与岳祖父、岳叔父等共进晚餐。忽听守城兵士来报,图伦城(今辽宁新宾县汤图乡境内)的城主尼堪外兰在城下求见。阿台起身出门,觉昌安、塔克世父子俩也一同前往。

尼堪外兰是有名的“口水王”。那时,女真各部落大多依附明朝,尼堪外兰觉得依附的人太多了,显不出自己的地位来,就时不时在李成梁那儿说说这个的坏话,说说那个的坏话。李成梁看中了他这点,就派他来打头阵劝降。尼堪外兰谎称明朝的几十万大军已经兵临城下,小小的古勒城将不堪一击,与其被攻破,全城遭杀戮,不如就此归顺投降。尼堪外兰拍着胸脯打保票,说只要投降,可保全城百姓平安。此时天色已黑,阿台弄不清城下到底有多少明军,为保城中百姓,便与觉昌安父子商量,决定投降,并下令打开城门,前去迎接。谁知进城的明军突然变脸,趁阿台不备取下他的首级。乱军之中,觉昌安、塔克世父子也双双中剑身亡。

明军并没有如尼堪外兰所承诺的那样保全城百姓平安,而是大开杀戒,可怜古勒城的军民,饭后正要安寝,却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

阿台府中正等着开饭,酒菜已放凉了,外出的人还没回来。突然听到府门外嘈杂,阿台妻以为夫君等人回来了,急忙前去迎接,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做了刀下鬼。

尼堪外兰带领明军来到阿台府中,看到满桌的饭菜,不觉饥肠辘辘,但他的疑心很重,担心酒菜中有毒,并且李成梁大人还没到,他这个奴才怎敢独自享用?

尼堪外兰平时就很讲究吃喝,每次用膳须八菜一汤,金盘细烩,必不可少。于是,他命手下人到后厨看着阿台府的厨子重新置办一桌酒菜。努尔哈赤与兄弟舒尔哈齐正在厨房帮着忙活,此时也被当作阿台府的厨子了。

得知祖父、父亲和堂姐被害,舒尔哈齐怒火中烧,就要冲出去拼命,努尔哈赤一把拉住弟弟,他知道如果现在冲出去,不仅不能为亲人报仇,反而白白搭上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兄弟俩强忍住悲愤,紧咬牙关,怒握双拳,全身的骨节嘎巴嘎巴响,但只能静观其变。

阿台府的主厨是个女人,她除了做饭,哪里经历过这血淋淋的阵势!尼堪外兰的手下拿着刀恶狠狠地催促着: “臭婆娘,磨蹭什么?赶紧做出八菜一汤,而且这八道菜必须是山珍海味、河鲜陆馐齐全,少一样或是重复了,就休怪大爷我不客气!”有努尔哈赤兄弟做帮手,女主厨哆哆嗦嗦地做了七道菜,有红烧河鲫、雪菜炒小豆腐、田螺夹肉、乡间鳗鲤菜、野鸡炖珍蘑、干烤野兔、酱焖驴肉。但这七道菜烧完后,女主厨怎么也想不出压轴的第八道菜了,连惊带吓,最后竟晕倒在地。

就在上第一道菜时,攻城的幕后指挥李成梁已经端坐首席,举杯向尼堪外兰庆祝胜利。尼堪外兰得到李大人的夸奖,得意忘形,更是肆无忌惮地吹嘘他的八菜一汤饮食经。

外厅正等着上第八道菜,这边的厨子却惊吓晕倒了。努尔哈赤知道弄不好,所有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他急中生智,做了一道金黄色的菜,端了上去。李成梁和尼堪外兰尝后,都觉得此菜的味道有别于前几道菜,而且更加美味可口,即便是自诩为美食家的尼堪外兰也禁不住拍手称赞,还命手下唤来厨子问其菜名。努尔哈赤被带进外厅,面对着李成梁和尼堪外兰,不卑不亢地回答: “黄金肉!”

有道是这黄金肉如何做出来的呢?

女主厨晕倒后,努尔哈赤取出一块里脊肉放在案板上。弟弟舒尔哈齐因无处发泄怒火,一直磨着菜刀,那把菜刀被他磨得飞快,仿佛蚊子飞过都能被砍掉翅膀。因为磨得太快太久,刀背上热乎乎的烫手。努尔哈赤拿过菜刀,放入水中蘸一下,然后飞快地将里脊肉切成薄薄的肉片,他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手中的活计上,竟不觉动用气功,生生地将薄肉片的横丝都震碎了。切好肉后,努尔哈赤从怀中拿出草丛里拾的大鸟蛋,将金黄的蛋液均匀地抹在横丝震碎的肉片上,再配上常规的调料。这工夫,舒尔哈齐已将油锅烧热。不待努尔哈赤喘口气,切薄、震碎、抹匀蛋黄液的原料就人油锅了,瞬时,沸腾的油锅发出“嗞啦”的声响,香味四溢。由于前厅催得紧,努尔哈赤迅速翻炒后就装盘送上去了。

菜做好后,努尔哈赤自己也不知道此菜何名,味道怎样。他和弟弟手握菜刀,严阵以待,准备实在不行就拼个鱼死网破。

等前厅传下话来询问菜名,努尔哈赤就知道成功了。在去外厅的路上,他就想好了这个吉利的名字——“黄金肉”。

“黄金肉”这道菜甚得李成梁的欢心,李成梁特将努尔哈赤哥俩带进李府当仆役。努尔哈赤不仅厨艺精湛,而且长得仪表不凡,深得李成梁妻子的喜欢,不几日,李成梁的妻子竟私自放走了努尔哈赤哥俩。

努尔哈赤归途中遇到额亦都等人拥戴,他用祖父、父亲所遗的13副盔甲起兵。万历十一年(1583年)五月,努尔哈赤率领部众攻打尼堪外兰,攻克克图伦城,尼堪外兰逃到鹅尔浑。1586年,努尔哈赤攻克鹅尔浑,尼堪外兰逃到明朝领地。努尔哈赤请求李成梁押还尼堪外兰,并将尼堪外兰处死。

后来,努尔哈赤成为后金的建立者,成为清朝第一个老祖宗,于是,每临大典盛会,必令先上黄金肉。此后,清朝各个皇帝便把黄金肉奉为至上珍馐,以示不忘祖上恩典与赏赐。

如今的厨师不可能有当时努尔哈赤的怒气和内功,因此只好用沾水的刀将肉切薄后,用棍子敲肉以震碎横丝,再用鸡、鸭、鹅三种蛋的蛋黄混在一起,或许与天鹅蛋一样美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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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征爬雪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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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孩童时代,就听大人讲谢振华的故事。说他少年得志,18岁就当红军的团政委,说他32岁便担任纵队司令和军长,说在上海战役时,他以一个军吃掉国民党美式装备的一个军,并活捉敌中将军长……

后来阅读红军战斗故事,知道了四渡赤水,巧夺娄山关,再占遵义城,强渡大渡河,翻越夹金山,穿过沼泽大草地,抵达吴起镇,告捷直罗镇,这些举世罕见、惊天动地的人间壮举,谢振华将军都亲身经历过……

12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京万寿路一座静谧的院子,见到了敬仰已久的老前辈。听这位传奇将军讲述了70年前长征路上爬山的故事。

“长征是人类史上一个伟大的壮举。我们能够翻越大雪山、穿过沼泽草地,就是因为我们红军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老将军90岁高龄,身材魁梧,思维清晰,眼睛里充满着睿智,讲起话来声若洪钟。

1935年6月中旬,红三军团开始翻越夹金山。夹金山是一座海拔4500米高的大雪山。它横亘于四川西部的宝兴与懋功交界处,山岭逶迤,终年积雪,空气稀薄,行人呼吸困难。

年仅19岁的谢振华由团政委改任红三军团保卫分局执行科长,负责军团的收容工作,主要是把掉队人员和遗散的武器装备收拢起来,妥善处理,并随时报告敌情,还要保证自身和部队的安全。

在出发前,谢振华向大家特别强调了军团叶剑英参谋长提出的翻山四点要求:一不能快走,二不能说话,三不能坐下来休息,四要发扬阶级友爱精神,搞好团结互助。过夹金山时的两个细节令谢振华终生难忘:在山脚下,他看见彭德怀军团长亲自抽查一些连队的准备情况;行至半山腰,他又看见彭军团长的骡子上驮着文件,而他自己则与战士们一起艰难地一步一步往上走。彭军团长还大声命令一名体弱的战士抓住骡子的尾巴边滑边走。老将军说:“多少年来,我们就是照着彭军团长的样子做的。任何时候都要率先垂范,爱护士兵。”

老将军回忆道:那时的艰苦已经到了人的生理承受能力的极限,是后人难以想象的。他说:“我带收容队的同志走到一个避风的斜坡处,看见有十来个掉队的干部战士围着一堆燃尽的木炭坐着不动。我就过去喊他们赶快走,但他们一个个却像雕塑似的毫无反应。原来,他们已经牺牲。这是因为雪山上本来就缺氧,他们围在一起烤火取暖又消耗了许多氧气,结果因缺氧而牺牲。他们连名字都没有能够留下啊!”

越是艰难的时候,指挥员的作用越重要。老将军说:“本来行军就累得要命,而收容队员的任务更为艰巨。说实在的,那时,我的身体也挺不住了,但我还是咬紧牙关。雪山的天气像猴子的脸,说变就变。刚才天气还好好的,万里无云,顷刻间就狂风大作,有几个战士被吹出十几米远。接着雪和冰雹铺天盖地而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边鼓动大家,一边搀扶着战士一步一步向前挪动。就这样,我们终于战胜了雪山。”

听长征的亲历者讲述爬雪山的故事,和读历史教科书的感觉不同。长征的艰难困苦是人世间罕见的,是任何语言都难以准确描述的。记者问老将军,是什么力量支持着你们挺了过来?老将军答道:“是对革命的信仰,人不能没有信仰。在爬雪山、过草地的路上,我们红军战士之所以能够坚持过来,就是我们认为吃这种苦,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老百姓的翻身解放,相信跟着共产党,为人民打天下,一定会胜利。没有这种信念,是不可能走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将军兴致极高,欣然挥毫泼墨:“长征精神代代相传”。老将军叮嘱说,“一个人、一个军队、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都要有信仰,有理想,有一种精神。希望我们的年轻官兵牢牢记住这一点。”

最后,老将军还对记者谈起了神舟五号和神舟六号。他说:“航天精神说到底是一种科学精神。我们继承艰苦奋斗的长征精神,又有探索太空的科学精神,将这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我们中华民族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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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寇母遗画教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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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年)的一天上午,大宋都城汴京的宰相府里大摆宴席,宰相府门前则是人头攒动,车水马龙,京城的达官贵人们纷纷带着厚礼前往宰相府。原来今天是新任宰相寇准43岁生日,此时的正寇准端坐在太师椅上,春风得意,喜气洋洋。

突然,一个家人来到寇准身边,附在寇准耳边轻声说道:“老爷,门外有位老太婆,自称是老爷家的老奴刘妈,说有话要对老爷讲。”

“刘妈,”寇准心里一怔,“十多年不见了,这般时候她来干什么?不……”“见”字还没说出口,寇准就觉不妥。刘妈虽是个仆人,但在寇家多年,忠厚老实,曾尽心尽力侍奉母亲多年,我怎么能不见呢?于是改口说道:“请刘妈到大堂上来。”

工夫不大,就见老态龙钟的刘妈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到寇准面前,说了声:“老爷,您好!”随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捧出一个卷轴。寇准连忙走到刘妈身边,双手扶起刘妈,接过卷轴问道:“这是什么?”刘妈答道:“这是太夫人生前给老爷留下的一幅画。”

“既是太夫人遗物为何到今天才送来?”

“太夫人曾嘱咐老奴,一定要等适当时机再给老爷,老奴不敢违背。”

寇准闻言,默默地打开卷轴,刚看了一眼,立时打了个激灵。只见整个画面狂风怒号,大雪纷飞。画的正中间有一间破茅草房,屋内昏黄的油灯忽明忽暗。油灯 左边的母亲一边织布,一边看着旁边的儿子。一旁的儿子正在油灯下专心致志地读书。画的右上角是母亲亲笔题写的“寒窗课子图”五个大字。左下角则是母亲亲笔 书写的一首诗:“孤灯课读苦含辛,望尔修身为万民。勤俭家风慈母训,他年富贵莫忘贫。”画还没有看完,寇准早已泪流满面。

原来,寇准自幼丧父,全凭母亲纺线织布养家糊口,家境十分贫寒。日子虽然过得非常艰辛,但寇母并没有忘记教子的责任,她常常夜里一边纺线织布,一边教小寇准读书。在她的严格要求下,聪明的寇准学业进步很快,19岁便考中进士,是当时最年轻的进士。

就在寇准考中进士这一年,寇母不幸重病在身。临终之时,寇母将自己亲手画的一幅《寒窗课子图》交给了身边的刘妈,并叮嘱说:“日后寇准做了官,等他有错处时,你再将这幅图交给他。”说罢,劳累了一生的寇母终究像一盏耗尽油的灯一样熄灭了。

寇准为官之初,尚能做到廉政节俭,后来慢慢地开始讲排场,比阔气。见妈见时机已到,遂趁寇准大过生日之机将遗画交给寇准,希望能对寇准起到教育作用。

看罢母亲的遗画,寇准不由想起了他母子当年所受的痛苦,尤为母亲“遗画教子”的良苦用心所感动。想到这里,他立即下令撤去寿宴,退还寿礼。从此,寇准牢记母亲增教诲,勤俭持家,勤于正事,终成一代贤相,一代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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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胡亥和扶苏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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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亥的即位完全是赵高为了自己专权而一手策划的,在秦始皇的众公子中,胡亥论才干绝对不够即位的资格。他的长兄扶苏是最优秀的,秦始皇也将他作为继承人来培养,虽然秦始皇并不是很喜欢他。为了增长他的治国经验,派他到北面的边境上和蒙恬一块戍守。

而胡亥在秦始皇的儿子中是出名的纨绔子弟,没有什么帝王儿子的风度。有一次,秦始皇设宴招待群臣,胡亥也遵命赴宴,但他不愿和大臣们循规蹈矩地在父亲面前喝酒,早早吃饱了便借故退席了。在殿门外整齐地排列着群臣的鞋子,按照当时秦的规定,大臣进入宫殿时必须将鞋子脱下放在殿门外。参加酒宴的群臣的鞋子摆放得整整齐齐,这却成了胡亥胡闹的道具。他借着酒劲,边走边随意地将群臣的鞋子踢得横七竖八。后来胡亥做皇帝治理天下,结果就像他原来踢鞋一样把国家"踢"得乱七八糟,最后乱得连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了。

胡亥的公子哥的形象加上赵高的教唆,使他在邪路上渐渐地越走越远。赵高本是宫中的一个太监,但他也有一些才干,如精通刑法,不但身高力气大,字也写得很好,深得秦始皇的宠信,为了巴结胡亥,赵高经常教胡亥书法和如何断案,加上赵高的三寸不烂之舌,将胡亥牢牢地控制住,一切听他指挥,这是以后赵高鼓动胡亥篡位的基础。

秦始皇最后一次出巡时,胡亥也随行,当时他二十来岁,仍是个公子哥。秦始皇病死后,受到赵高的蛊惑,和赵高、李斯一起改了秦始皇立长子扶苏继承帝位的遗诏,自己登上了本不属于他的帝位,结果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赵高的阴谋之所以得逞,李斯的作用不容忽视。赵高深知李斯的地位对他立胡亥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设法说服了李斯。赵高对李斯说了他的打算,李斯却一口回绝。赵高不慌不忙地说:"李丞相,您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朝中,您的威望、您的计谋能和蒙恬相比吗?况且,扶苏对您的信任也没有对蒙恬的深,假如扶苏即位,那丞相的职位肯定就是蒙恬的了,哪还会有您的地方。丢掉丞相倒是小事,身首异处也不是没有可能。您还是好好想想吧,命运就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李斯权衡利弊,终于和赵高走上了同一条不归之路。

胡亥登上帝位之前就害死了自己的哥哥扶苏。胡亥和赵高、李斯一起伪造了诏书送到在北面边境戍守的扶苏和蒙恬处,假诏书斥责扶苏和蒙恬戍边十几年,不但没立战功,相反还屡次上书肆意非议朝政。扶苏更是对不能回京城做太子而耿耿于怀,怨恨不已,所以对扶苏赐剑自刎。

扶苏听了诏书流着泪想要自刎,蒙恬毕竟比他有些经验,劝他向皇上申诉,如果属实再自刎也不晚,但扶苏却说:"父皇让我死,还有什么可申诉的呢?"说完含泪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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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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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水之战以后,谢安趁前秦崩溃的时机,派谢玄收复黄河流域大片失地。可是晋孝武帝却重用他弟弟会稽王司马道子,竭力排挤谢安,使谢安不能施展他的才能。到了谢安一死,东晋政权落在昏庸的司马道子手里,东晋的朝政就越来越腐败了。

公元399年,晋安帝在位的时候,会稽郡一带爆发了孙恩领导的农民起义,过了两年,起义军十几万逼近建康,东晋王朝出动北府兵,才把起义镇压下去。

这时候,东晋的统治集团内部又乱了起来。桓温的儿子桓玄占领了长江上游,带兵攻进建康,废了晋安帝,自立为帝。过了三四个月,北府兵将领刘裕打败桓玄,迎晋安帝复位,打那以后,东晋王朝已经名存实亡了。

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在柴桑地方,有一个出名的诗人,名叫陶潜,又叫陶渊明,因为看不惯当时政治腐败,在家乡隐居。陶渊明的曾祖父是东晋名将陶侃,虽然做过大官,但不是士族大地主,到了陶渊明一代,家境已经很贫寒了。陶渊明从小喜欢读书,不想求官,家里穷得常常揭不开锅,但他还是照样读书做诗,自得其乐。他的家门前有五株柳树,他给自己起个别号,叫五柳先生。

后来,陶渊明越来越穷了,靠自己耕种田地,也养不活一家老少。亲戚朋友劝他出去谋一官半职,他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当地官府听说陶渊明是个名将后代,又有文才,就推荐他在刘裕手下做了个参军。但是过不了多少日子,他就看出当时的官员将军互相倾轧,心里很厌烦,又要求出去做个地方官。上司就把他派到彭泽(在今江西省)当县令。

当时做个县令,官俸是不高的。陶渊明一不会搜刮,二不懂贪污,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但是比起他在柴桑家里过的穷日子,当然要好一些。再说,他觉得留在一个小县城里,没有什么官场应酬,也还比较自在。

有一天,郡里派了一名督邮到彭泽视察。县里的小吏听到这个消息,连忙向陶渊明报告。陶渊明正在他的内室里捻着胡子吟诗,一听到来了督邮,十分扫兴,只好勉强放下诗卷,准备跟小吏一起去见督邮。

小吏一看他身上穿的还是便服,吃惊地说:“督邮来了,您该换上官服,束上带子去拜见才好,怎么能穿着便服去呢!”

陶渊明向来看不惯那些依官仗势、作威作福的督邮,一听小吏说还要穿起官服行拜见礼,更受不了这种屈辱。他叹了口气说:“我可不愿为了这五斗米官俸,去向那号小人打躬作揖(文言是“不为五斗米折腰”)!”

说着,他也不去见督邮,索性把身上的印绶解下来交给小吏,辞职不干了。

陶渊明回到柴桑老家,觉得这个乱糟糟的局面跟自己的志趣、理想距离得太远了。从那以后,他下决心隐居过日子,空下来就写了许多诗歌文章,来抒发自己的心情。

陶渊明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叫做《桃花源记》。在那篇文章里,他写了武陵地方的一个渔人,有一次,沿着小溪划船打鱼,来到了一座繁花如锦、芳草鲜嫩的桃树林。

渔人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划着船再往前走,到了树林尽头,发现了一个小洞。他丢了船,顺着洞口摸进去,开始很狭窄,走了一段,豁然开朗,原来洞里有一个很大的村子,那里土地肥沃,桑木成行,男女老幼,来来往往,勤恳劳动,过着无忧无虑的和平生活。

大家看到渔夫是个陌生客人,都热情地邀请他喝酒吃饭。渔夫跟大家谈起,才知道那村子里的人的祖先还是秦朝末年避难到这儿来的。他们根本不知道秦以后还有汉朝,更不用说有什么魏、晋了。

渔人在那里住了几天,告别回家。他在回家路上,做了好多标记,准备下一次再去访问。回到武陵,他报告了太守。太守也很感兴趣,派人跟着渔人去找桃花林,但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洞口了。

陶渊明写的那个世外桃源,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不会有的。但是他在文章里描绘的那种人人劳动,个个过着富裕、安定生活的图景,反映了在当时黑暗动荡时代的人民的一种美好愿望。所以《桃花源记》这篇文章,后来一直被人们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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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东周列国之太子做抵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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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公到了洛阳,见了周平王,就就向他辞职,说:“多蒙天王大恩,叫我父亲做卿士,我父亲死了,天王又把我收在朝廷里当差。可是我没有什么能力,实在不配占这么高的位子,求您准我辞职吧。”

周平王没想到郑庄公有这一招儿。他原来暗暗地和虢公忌父商量,要他做卿士。虢公忌父知道郑伯的厉害,不敢答应。这种私底下说的括,怎么都给郑伯知道了呐?睑上有点儿挂不住。只好说:“我好些日子没瞧见你,心里直惦记着。这会儿你来了,我就跟鱼儿见了水似地那么痛快。你怎么说要不干了呐?”

郑庄公说:“因为我的能力抵不上虢公啊。”

周平王一听见他提到虢公,当时脸就红了,使劲地压住自己,一边说:“那阵子我怕你太忙,正好虢公来了,我想叫他暂时代理几天。可是虢公又一死儿不答应,我早让他回去了。你别为了这事多心。”天王越是低声下气,郑庄公就越是趾高气扬,怎么说也是不干,弄得周平王就差给他磕头了。他说:“你们一家对朝廷都有功,这才叫你们在朝廷里当卿士,从桓公、武公、到你,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会儿你疑心我不用你,我怎么能叫你明白我的心意呐?要是你再不信的话,我就把太子送到郑国去,好不好?”

郑庄公推辞说:“这可不行。用人不用人,本来都由着天王,怎么能把太子送到我那儿去做抵押呐?”

周平王说:“不是这么说。都因为你把国事管理得很好,我叫太子上你那儿学习学习去,一面也好叫你放心。这有什么不行?”朝廷里的大臣们听了他们君巨俩的括,又要顾到周平王的面子,又不敢触犯郑庄公,就说:“依我们瞧,要是太子不去,去不了郑伯的疑心;单叫太子去,也没有这个道理。还不如一边送太子上郑国去学习管理国享,一边叫郑伯把他的公子送到这儿来做抵押,这才说得过去。”周平王和郑庄公都同意了。往后太子狐就住在郑国,公子忽住在洛阳。

公元前720年(周平王51年,郑庄公24年),周平王去世了。郑庄公和周公黑肩一同管理国事。他们叫公子忽回郑国去,又打发人去接太子狐回来。大子狐一直在郑国做抵押,连他父亲怎么害病,怎么死去,都没见着,心里挺别扭,一路上哭着回来。他本来就病病歪歪的,这回又伤心过度,一到洛阳,死了。太子狐早就有了儿子,大臣俩就立太子狐的儿子,也就是周平王的孙子,做天王,就是周桓王(公元前719-796年)。

周桓王因为他父亲在郑国做抵押,已经够丢脸的了,这回又为着奔丧,伤心太过而死,就把郑庄公恨到骨随里去了。他和周公黑肩商量,干脆不用郑庄公,用虢公忌父做卿士。周公黑肩说:“现在郑是强国,郑伯又挺厉害。天王不用他,他准得恨您。万一他不服,恐怕要出事。这还得多想想。”周桓王气呼呼地就说:“我偏不用他,他敢怎么着!”

周桓王就在朝堂上对郑庄公说:“你是先王的大臣,我不好意思委屈你在我手下当差,请你自便吧。”郑庄公说:“我早就要求辞职,就是先王不体谅我。这会儿天王答应我回去,我打心眼里感激您!”说着就回到本国,把天王不用他的话跟大臣们说了。他们听了,一个个捧眉毛、瞪眼睛地直生气。有的说:“打到洛阳去,把那个昏王废了。”有的说:“先忍耐一下,赶明儿再去朝见他,看他后侮不后悔。”大夫祭足说:“还是这样吧:我带领一队人马上洛阳那边去借点粮食。要是天王派人来责备咱,咱们就有了话了,一直打过去就得了。要是他不跟咱们为难,那会儿主公再去朝见他。”郑庄公点了点头。

祭足带颁着人马到了天王的温邑,对温大夫说:“我们国内王闹饥荒,筹划跟您借点粮食。”温大夫说:“没有天王的命合,我不敢作主。”祭足说:“救命如救火。我们等不了天王的命令,眼前正是麦子熟了的时候,你帮不了忙,我们自已来吧。”说着就叫过那些士兵来,都拿着镰刀,把地里的麦子割下来,运到郑国去。祭足指挥兵马交往复去地接应着。温大夫见了,连气都不敢出,哪儿还敢跟他争呐。

到了秋天,祭足又带领兵马上成周去。那会儿成周的谷子全都熟了。他叫将士们各处埋伏着,等到半夜,一块儿下手,把谷子也全割了。第二天,成周那一溜儿的庄稼全给割了。等到成周的地方官知道了,郑国的人马早就满载而归了。

温邑和成周的地方官一先一后地都向天王报告,说郑国人偷割麦子和谷子。周桓王气极了,就要出兵问罪。周公黑肩说:“这不过是边界上的小事,郑伯自己不一定知道!要是真办起来,反倒把事情闹大了。不如让它去,郑伯知道了,心里准不安,说不定会亲自来赔不是。”周桓王只得告诉守边界的士兵,多留点神,别让外面的人马进来。割谷子和麦子的事也不追究,郑庄公这才掂出了天王的斤两,筹划去朝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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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保太监下西洋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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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用武力从他侄儿手里夺得了皇位,有一件事总使他心里不大踏实。皇宫大火扑灭之后,并没有找到建文帝的尸体。那末建文帝到底是不是真的死了?京城里传说纷纷,有的说建文帝并没有自杀,趁宫里起火混乱的时候,带着几个侍从太监从地道里逃出城外去了;别的地方传来的消息更离奇,说建文帝到了什么什么地方,后来还做了和尚,说得有鼻子有眼睛,使明成祖不得不怀疑。他想,如果建文帝真的没死,万一他在别的地方重新召集人马,用朝廷的名义讨伐他,岂不可怕。为了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他派了心腹大臣,到各地去秘密查问建文帝的下落,但是又不好公开宣布,就借口说是求神仙。这一找,就找了二三十年。

明成祖又想,建文帝会不会跑到海外去呢?那时候,我国的航海事业已经开始发展起来。明成祖心想,派人到海外去宣扬国威,跟外国人做点生意,采购一些珠宝,顺便探听一下建文帝的下落,岂不是一举两得。

这样,他就决定派一支队伍,出使国外。让谁来带这支队伍呢?当然非得是自己的心腹不可。他想到跟随他多年的宦官郑和,倒是个挺合适的人选。

郑和,原来姓马,小名叫三保,出生在云南一个回族家庭里。他的祖父、父亲都信奉伊斯兰教,还到麦加(伊斯兰教的主要圣地,在今沙特阿拉伯)去朝过圣。郑和小时候就从父亲那里听说过外国的一些情况。后来,他进燕王宫里当了太监,因为他聪明能干,得到明成祖的信任。这郑和的名字还是明成祖给他起的。但是民间把他的小名叫惯了,所以一直把他叫做“三保太监”,后来,有的书上也写成“三宝太监”。公元1405年六月,明成祖正式派郑和为使者,带一支船队出使“西洋”。那时候,人们叫的“西洋”,并不是指欧洲大陆,而是指我国南海以西的海和沿海各地。郑和带的船队,一共有二万七千八百多人,除了兵士和水手外,还有技术人员、翻译、医生等。他们乘坐六十二艘大船,这种船长四十四丈,阔十八丈,在当时是少见的。船队从苏州刘家河(今江苏太仓浏河)出发,经过福建沿海,浩浩荡荡,扬帆南下。

郑和第一次出海,先到了占城(在今越南南方)接着又到爪哇、旧港(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东南岸)、苏门答腊、满剌加、古里、锡兰等国家。他带着大批金银财物,每到一个国家,先把明成祖的信递交国王,并且把带去的礼物送给他们,希望同他们友好交往。许多国家见郑和带了那么大的船队,态度友好,并不是来威吓他们,都热情地接待他。

郑和这一次出使,一直到第三年九月才回国。西洋各国国王趁郑和回国,也都派了使者带着礼物跟着他一起回访。在出使的路上,虽然遇到几次惊涛骇浪,但是船上有的是经验丰富的老水手,船队从没出过事。只是在船队回国、经过旧港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旧港地方有个海盗头日,名叫陈祖义。他占据了一个海岛,纠集了一支海盗队伍,专门抢劫过往客商的财物。这回听到郑和船队带着大批宝物经过,分外眼红,就和同伙计议,表面上准备迎接,趁郑和不防备,就动手抢劫。

这个计谋被当地人施进卿得知,他偷偷地派人到船队告诉了郑和。

郑和心想,我手下有二万兵士,还怕你小小海盗?既然你要来偷袭,就非得给你点教训不可。他命令把大船散开,在旧海港口停泊下来。命令船上的兵士准备好火药、刀枪,严阵以待。

夜深的时候,海面上风平浪静,陈祖义带领一群海盗乘着几十艘小船直驶港口,准备偷袭。只听到郑和坐船上一声火炮响,周围的大船都驶拢来,把陈祖义的海盗船围住。明军人多势大,早有准备,把陈祖义杀得大败。大船上的兵士丢下火把,把海盗船烧着了。陈祖义想逃也逃不了,只好乖乖地当了俘虏。

郑和把陈祖义捆绑了起来,押回中国。到了京城,向明成祖献上了俘虏。各国的使者也会见了明成祖,送上大批珍贵的礼物。明成祖见郑和把出使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高兴得眉开眼笑。

后来,明成祖相信建文帝确实是死了,没有必要再去寻找。但是出使海外的事,既能提高国家的威望,又能促进跟西洋各国的贸易往来,好处很多。所以打那以后,一次又一次派郑和带领船队下西洋。从公元1405年到1433年的将近三十年里,郑和出海七次,前前后后一共到过印度洋沿海三十多个国家,最远到达非洲的木骨都束国(在今索马里的摩加迪沙一带)。

到郑和第六次出使回国的那年,明成祖得病死了。他的儿子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不到一年也死了。继承皇位的明宣宗朱瞻基,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由祖母徐太后和三个老臣掌权。大臣们认为郑和出使七次,国家花费太大,到国外航行的事业就停了下来。

郑和的七次航行,表现了我国古代人民顽强的探索精神,也说明当时我国航海技术已经有很高的水平。通过郑和出使,促进了我国和亚非许多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直到现在,那些国家里还流传着三保太监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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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伶人做官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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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温建立梁朝的时候,在北方还有两个较大的割据势力。一个是幽州的刘仁恭,一个是河东的晋王李克用。这时候,北方的契丹族开始强大起来,它的首领耶律阿保机(耶律是姓)统一了契丹的各部,建立政权。公元907年,阿保机带领三十万人马,攻入云州(治所在今山西大同),李克用想利用契丹兵力,对付朱温,就跟阿保机联络,双方在云州东城见了面,结为兄弟,还约定日子一起攻梁。但是阿保机一回到契丹,看到朱温势大,就反悔了,另外派人跟朱温结成同盟。

李克用听到这消息,气得差点昏过去。到第二年春天,他连气带累,背上长了毒疮,病倒了。他自己知道再也起不来,就把儿子李存勖(音xù)叫到床边,叮嘱说:“朱温是咱家的冤家,这不说你也知道;刘仁恭是我保举上去的,后来他反复无常,投靠朱温;契丹曾经跟我结为兄弟,结果撕毁盟约,翻脸不认人。这几口气没出,我死了也闭不上眼睛。”

说着,他吩咐侍从去拿三支箭来,亲手交给李存勖说:

“这三支箭留给你,你要记住三个仇人,给咱家报仇。”

李存勖跪在床边含着眼泪,接过箭,表示一定牢记父亲的嘱咐。李克用听了,才阖上眼睛死了。

李克用死后,李存勖接替他父亲做了晋王。他用心训练兵士,整顿军纪,把散漫的沙陀族兵士训练成一支精锐善战的队伍。

李存勖决心消灭仇人,把他父亲留给他的三支箭十分郑重地供奉在他的家庙里。每次出征的时候,他先派个官员到家庙里把箭取了出来,放在一个精致的丝套套里,带着上阵去;打了胜仗,再送回家庙。

李存勖出兵跟梁兵进行了几次大战,把朱温率领的五十万大军打得晕头转向,狼狈逃窜。朱温又羞又气,发病死了。

接着,李存勖又攻破幽州,把刘仁恭和他的儿子刘守光都活捉过来,押回太原。

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即位称帝,过了五年,派兵南下。李存勖亲自出兵,大破契丹兵,把阿保机赶回北边去了。

朱温死后,他的儿子梁末帝又跟李存勖打了十来年仗,到了公元923年,李存勖灭了梁朝,统一北方,即位称帝,改国号为唐,建都洛阳。这就是后唐庄宗。

唐庄宗报了他父亲的仇,志满意得,认为敌人已经消灭,中原已经安定,就图起享受来了。他小时候,最喜欢看戏演戏。那时候,晋王府里有一个戏班子,专给王府演戏。唐庄宗小时就跟戏班子里的伶人(旧社会称以唱戏为职业的人为伶人)混得挺熟。后来,他在河北战场上拼死拼活地打仗,把演戏的事搁起来了。到做了皇帝,他又沾上了演戏的癖好,成天跟伶人在一起,穿着戏装,登台表演,把国家大事丢在一边。

他给自己起了艺名,叫“李天下”。

有一次,他上台演戏,自己叫了两声“李天下”。有个伶人上去给他两个耳刮子,把唐庄宗打得莫名其妙。别的伶人见了也大吃一惊,冲上去揪住那个伶人责问。那个打耳光的伶人笑嘻嘻地说:“理(理和李同音)天下只有皇帝一个人,你叫了两声,还有一个是谁呢?”唐庄宗听他一说,才知道是跟他开玩笑,挨了打也不生气。

伶人们受到唐庄宗的宠幸,在宫里自由进出。他们跟皇帝可以打打闹闹,对一般官员,就更神气活现了。官员们受了他们的欺负,心里气恼,谁也不敢拿他们怎么样。有些官员为了要他们在庄宗面前说句好话,还得向他们送礼讨好。有个伶人名叫景进,专门替庄宗刺探外面的情况。谁不讨他的好,他就在庄宗面前说坏话,谁就该倒霉。所以,官员们见了景进,没有不害怕的。

唐庄宗要封两个伶人当刺史。有人劝阻他说:“现在新朝刚建立,跟陛下一起身经百战的将士,还没得到封赏,反倒让伶人当刺史,只怕大家不服。”

唐庄宗根本不理这些话,照样让伶人当了官,一些将士见了,果然气得要命。不出几年,后府朝廷内部先乱了起来,大将郭崇韬被害。另一个大将李嗣源(李克用的养子)也被猜忌,差点丧了命。

李嗣源受到将士的拥戴,决定反对唐庄宗。他带兵打进汴京,准备自立为皇帝。

唐庄宗在洛阳听到这个消息,想回汴京。半路上听到李嗣源已经进了汴京。各地将领纷纷支持李嗣源。他知道自己已经完全孤立,垂头丧气地跟左右将士说:“这下我完了!”

唐庄宗回到洛阳,还想抵抗李嗣源。他的亲军指挥使郭从谦,原来也是个伶人,曾经认大将郭崇韬做叔父。郭崇韬被杀后,郭从谦早就怀恨在心,趁这个机会,就发动亲军叛变,攻进皇宫。唐庄宗想抵抗也来不及,被一支流箭射中,丧了命。

李嗣源接替唐庄宗做了后唐皇帝,这就是唐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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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竖为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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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竖为虐:用来形容病情危重,不可救治。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二竖为虐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二竖为虐

春秋时鲁成公十年(前581年),在位十九年的晋国国君晋景公突然得了重病。宫中的御医看到病势很凶,又吃不准是什么病,一个个束手无策,没人敢下药。晋景公的太子、后妃、文武群臣都十分着急。

这时,大夫魏锜的儿子魏相来见景公,说:“我知道秦国有位名医名叫高缓。他是神医扁鹊的门徒,对各种疾病都很有研究,尤其擅长医治各种疑难杂症,现在是秦国的宫廷御医。要想治好大王的毛病,非此人不可,大王为什么不派人去请他呢?”

在场的几个文武官员听了,十分惊讶,说:“现在秦晋不和,秦国成了我们的敌国,怎么会肯派良医来给大王治病呢?”

魏相回答说:“体恤彼此间的灾患,可以改善邻国之问的关系,使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睦起来。我愿意凭三寸不烂之舌,前往秦国,说服秦桓公派高缓前来为大王治病。”

晋景公听了十分高兴,立即派魏相前往秦国,请秦桓公派高缓前来为自己治病。于是,魏相当日便收拾行装,星夜赶往秦国。

几天后,魏相来到秦都咸阳,向秦桓公说明来意。秦桓公起初不答应,魏相便给秦桓公分析利弊,说明秦晋和好的重要性,并指出晋国派他前来求医,正表示晋国愿意和秦国和好。秦国也正可利用这一契机,和晋国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秦桓公见魏相言辞恳切,句句在理,便同意了,并吩咐高缓星夜随魏相赶赴晋国。

魏相和高缓还未到达晋国,一天晚上,晋景公突然做了一个怪梦。在梦中,他见到两个竖子(小孩)从鼻孔中跳出来,一个说:“高缓是当今最有名的医生,他用药很有一套,我俩必然会受到伤害,我们怎样才能逃过这场灾难呢?”

另一个小孩不以为然地说:“怕什么,我们只要躲到盲的上面,膏的下面(我国古代医学把心尖瓣叫膏,心脏和隔膜之间叫育,认为这是药力无法达到之处),他就奈何不了我们了。”

两个小孩商量了一会,又从鼻孔中钻了进去。顿时,晋景公觉得胸中一阵剧痛,不由醒了过来,但梦中的情景仍宛然在目。

第二天,魏相带着高缓来到宫中。高缓给晋景公诊脉作了检查,说:“大王的病灶在育之上,膏之下,针灸达不到,药力不能及,没法治了,请大王谅解。”

晋景公听了,叹了口气说:“你所诊断的情况,正和我昨夜的梦境相同,你真是名不虚传!”

于是,晋景公下令送给高缓一笔厚礼,派人把他送回秦国。过了不久,晋景公果然不治而亡。

后来,“二竖为虐”这一典故,用来形容病情危重,不可救治;用“二竖”来指代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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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锦衣卫打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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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锦衣卫,那可是打人的老祖宗。每次挨打的人都要给他们送份厚礼,才能免遭一劫。

有个大臣名叫杨盛,有次顶撞皇帝被罚三十廷杖,一下落在了锦衣卫手里。这本是一件极恐怖的事,偏偏杨盛不信邪,打就打,老子连皇帝都不怕,还怕锦衣卫的棍子?

杨盛的话传到了锦衣卫刘一棍的耳朵里,顿时把他惹恼了。说起刘一棍,那可是鼎鼎大名,被尊称为“棍祖”,只是年岁大了,好多年不出手了,现在棍祖要重操旧业,人们不禁都为杨盛捏把汗。

廷杖定在第二天午时,隔天晚上,棍祖正在磨“棍”,杨盛提着一大一小两个包来了。棍祖微微冷笑,心说你杨盛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么,这不也送钱来了,还是惧怕我的棍子呀!

杨盛和棍祖打声招呼,放下包就走。棍祖先打开那个大包,不看则已,一看气得七窍生烟,原来里面是块大青砖。要知道,棍祖以前是个泥瓦匠,他最怕别人提起他的出身,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叫板吗?

棍祖又打开小包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块豆腐!这不是暗讽他的棍术稀松软蛋吗?

棍祖快被气疯了,可转念一想: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给你送两包礼物。想到这儿,他立刻打点了两个包裹去“回礼”。

棍祖当着杨盛的面先打开了大包,原来还是那块大青砖,只不过换了一张纸包着。杨盛见了,不禁调侃道:“你送我大青砖干吗?我可是读书人出身。”

棍祖看了看四面的墙,笑着说:“都说杨大人十分清廉,看来的确如此。你看你家的砖墙都破败成啥样了,正好我就是泥瓦匠,今天就给你家修补修补。”

杨盛继续嘲讽道:“多谢了,可一块大青砖不够,起码得上千块。”

“不用不用,一块就够了。”棍祖四下看了看,然后抄起门后的顶门杠,照着大青砖就拍打起来。

杨盛知道棍祖这是开始卖弄棍术了,说实话,他过去只是听说锦衣卫的棍术如何了得,却从没亲眼目睹过,今天正好见识见识。

等到打完了,棍祖蹲下身来,解开了包着大青砖的纸。杨盛一看,不禁笑出了声,那块大青砖原封未动地躺在地上,啥事没有。棍祖却不动声色,转身舀来半瓢水倒在大青砖上,顿时“噗”的一声腾起一团砖灰……

天哪,外面包的那层薄纸好好的,里面的大青砖已经被打成了齑粉。这下轮到棍祖调侃了:“把砖灰和和,够溜墙上的砖缝了,这样冬天就不会漏风了。”

旁边围着的人见状,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就连杨盛心里也敲起了鼓,万万没想到棍祖的棍术,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见杨盛隐隐有了怯意,棍祖笑笑说:“别怕别怕,我这还有份礼物送你。”说着把那个小包放在面前,抡起顶门杠就打,“啪啪”声不绝于耳。等到打完解开包裹一看,里面正是那块豆腐。豆腐看上去鲜嫩软滑,一点事没有,可外面包裹的皮革已被打得面目全非。

大伙儿都惊呆了:纸包青砖,里面的青砖被打成齑粉,外面的纸却啥事也没有;皮革包豆腐,豆腐保持原样,外面的皮革却面目全非。这棍祖的棍术已经达到了收放自如的境地!

杨盛这才明白了,如果送上厚礼,就会像打豆腐一样,皮肤虽然伤痕累累,但里面安然无恙;反之就是大青砖,外表毫发未伤,可里面却变成了肉酱。

这不就是在勒索钱财吗?杨盛怒不可遏地指着棍祖狂吼:“滚!老子不怕!”

“好,明天走着瞧!”棍祖恨恨地走了。

第二天午时,棍祖气势汹汹地站在午门外,手里拿着一根黑黢黢的棍子,这可不是一根普通的棍子,是锦衣卫的镇卫之棍,名叫铁棍。

说起铁棍可是大有来历。太行山里有个盘蛇谷,谷里有汪泉水,泉水旁边长着一丛紫檀。蛇喜阴,因而常常缠在紫檀上纳凉,紫檀长时间被蛇箍着,生长极其缓慢,质地坚硬紧密。这棍子就是用紫檀做的,手指一弹发出“当当当”的金属声,故称为铁棍。

杨盛不愧是条汉子,面对棍祖的铁棍,他毫无惧色地趴在地上,棍祖打一下,他叫一声好,可后来到底还是坚持不住,昏死过去了。

棍祖果然手法了得,等打完三十棍后,杨盛外表的皮肤看上去完好如初,可等杨盛的家人把他抬回家,请郎中一检查,发现里面的肉全烂了。所幸郎中医治及时,割下来整整半盆烂肉,这才算把杨盛的命给保住了。

一年后,杨盛的身体才慢慢康复,他暗暗发誓:将来一旦升官,一定要铲除锦衣卫,尤其是棍祖!

这天,杨盛正在书房看书,忽然棍祖派佣人送来一张请柬,打开一看,原来棍祖要过六十大寿,请他三天后去喝寿酒。杨盛火冒三丈,当下撕碎请柬摔在佣人脸上,并让其转告棍祖,想让他去捧场,做梦!

万万没想到的是,三天后,棍祖竟然亲自登门来请杨盛,还一个劲地赔礼道歉。杨盛拗不过情面,只得去喝寿酒。

好家伙,场面真够隆重的,好多文武官员都来捧场。也难怪,谁不惧怕棍祖的淫威,现在正是巴结的好时机。

棍祖亲自搀着杨盛来到主桌的首位,杨盛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坐下了。众官员见棍祖举动如此反常,心里直犯嘀咕:难道上次打了杨盛后,棍祖后悔了,今天借机赔罪?这不像他的行事风格呀!

寿宴完毕,大伙儿开始展示寿礼,好家伙,珍珠玛瑙古玩字画简直堆成了小山,棍祖脸上乐开了花。杨盛是最后一个送上寿礼的,他打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是张宣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两句话,意思是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说来也可笑,棍祖压根不识字,还一个劲地夸杨盛字写得好,要挂在厅堂里传给子孙。

这时,有个官员想拍棍祖的马屁,就跑到他耳边小声嘀咕,棍祖的脸立马阴沉下来,不过又很快放了晴,他哈哈笑道:“今天请大家来,喝寿酒倒是次要,主要是为大家展示一件宝贝,让大家开开眼。”说完,拍了几下手。

不一会儿,下人推来一个精致的木架子,上面用红绸罩着,棍祖亲自揭开红绸,大伙儿一看:木架上挂着一长溜风干的肉。大伙儿正莫名其妙,棍祖的一番话惊得所有人目瞪口呆。原来这就是上回从杨盛身上割下来的烂肉,特意风干了给大家看。杨盛气得差点当场发作。

五年后,杨盛被升为朝廷重臣。就在圣旨下达的当天晚上,棍祖亲自上门祝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把那些风干的肉也送了回来。

杨盛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棍祖却不慌不忙,说杨盛不仅不应该怨恨他,还得好好谢谢他。

杨盛听了,不禁有些糊涂。

棍祖说,凭他的棍术,连皮革包裹的砖头都能打成齑粉,要震碎五脏六腑岂不是易如反掌?而杨盛只是肉被打烂了,内脏一点没伤,这还不是因为他念在杨盛祖上对他家有恩,因而棍下留情!

杨盛想了想,又问道:“既然棍下留情了,为什么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那些风干的肉?这不是羞辱我吗?”

棍祖哈哈大笑:“错了,我这可是在为你扬名立万,好酒也怕巷子深呀!我这一展示,大伙儿都知道你是一个刚直不阿的诤臣,要不你能升迁得这么快?”

杨盛琢磨了一会儿,还真是这么回事。看来,这打人的学问还真是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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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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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bù chī yān huǒ shí

【成语故事】宋朝时期,王九13岁得了重病,父亲把他抱到青华观,许愿让他做道士。王九梦中见到一个姓阴的鬓发斑白的道士叫他不吃五谷熟食的方法,并给他吃柏树枝。王九醒来后不再吃五谷,神清气爽,只吃生果饮清泉。宋太宗赐他名字赵自然。

【出处】宋·阮阅《诗话总龟前集》文潜先与李公择辈来予家作长句。后再同东坡来,坡读其诗,叹息云:‘此不是吃烟火食人道底言语。’ 卷九引《直方诗话》

【解释】烟火食:熟食。道教以为仙人可以不吃熟食。旧时用来称赞诗文立意高超,言词清丽,不同一般。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不同凡俗

【近义词】不食人间烟火

【成语示列】我看你每每宁神养性,不食烟火,虽然有些道理;但这上面事迹,你何能晓得,却要观看。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回

[历史典故:不吃烟火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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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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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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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天鹅仙女的故事

全文共 3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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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住着三个美貌的仙女,她们是同胞姐妹。老大叫恩固伦,老二叫正固伦,老三叫佛库伦。三个仙女都玩够了那天上的宫殿和彩云,没有地方可玩,想找个地方玩一玩。到什么地方去呢?她们早就听说地上果勒敏珊延阿林①山上有个天池,池水象镜子一样清澈透明,池周围飞禽走兽,树木花草样样都有。怎么才能从天上下来呢?三仙女佛库伦聪明伶俐,她用采来的白云做羽毛,用披上羽毛的胳膊当翅膀,摇身变成一只雪白的天鹅。两个姐姐也学着她的样儿,从天上飞下来,落在了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的天池旁边。

满族神话:天鹅仙女的故事

三个天鹅仙女下凡来,正赶巧被三个猎人看到了。这三个猎人是同胞三兄弟,老大二十岁,老二十八岁,老三十六岁。兄弟三人都能射猎、斗兽,他们整年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里钻来钻去,靠打猎为生。

兄弟仨朝天鹅落地的地方奔去,追到天池边上,见三只天鹅变成了三个美貌天仙,脱下衣服“扑通”、“扑通”,跳进天池水里。立时把三个兄弟惊呆了:从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呢!老大说:“让她们给咱们做媳妇该有多好啊!”老二说:“就怕人家不干。”别看老三小,心眼最灵,他说:“咱们把她们的衣裳偷偷拿走,她们回不去天,就得留在地上。”老大、老二觉得老三说的办法好,就一起悄悄来到天池旁边,将三个姑娘的衣服拿走了。

三个仙女在天池里洗澡,边洗边玩,越玩越乐,等到日头快落山了,大姐恩固伦说:“咱们该回去了。”正固伦、佛库伦说:“走吧!”可上岸一看,衣服没有了。三个仙女急得哭了起来。正在这时候,兄弟三个走到姐妹三个跟前,老大把自己身上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恩固伦身上;老二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正固伦身上,老三把自己的兽皮衣服脱下来,披在佛库伦身上。

三个兄弟领着三个姐妹离开了天池,在大森林中架起干柴,烧烤野鹿、野牛、野猪的肉。再拿出石刀把烤熟的肉拉成小块块,请三个姐妹吃。吃完,老大扯着大姐,老二扯着二姐,老三扯着三妹,各自进了自己的小马架子。

三个姐妹过腻了天上的生活,从来没穿过这么暖和的兽皮衣服,没吃过这么香的烤肉,更没有过丈夫的恩爱。她们舍不得这人间的生活,干脆不走了。

三个姐妹在人间一年,学会了钻火、烤肉、缝皮衣,又都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她们和丈夫相亲相爱,过得很美满。

一晃又过了两年,一天,大姐对两个妹妹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咱们已经出来三天了,哪天给玉帝知道了,就要受到天规惩罚。趁时间不算长,快回去吧!”

两个妹妹也觉得不回去不行了,弄不好丈夫、孩子也得受连带。三个姐妹找出了丈夫收藏起来的衣裳穿在身上,胳膊一抬,两脚起空了。地上的三个孩子,都两岁多一点,刚会答答话,见三只天鹅在头顶来回飞,一齐扎撒②着小手,说:“鹅,鹅!”www.gs5000.cn

兄弟三人打猎回来,不见了妻子,只听孩子说:“鹅,鹅飞走了!”一找衣服也没有了,知道三个仙女回天上去了,就对孩子说:“那鹅,就是你们的娘,知道吗?”

传说满族人管母亲叫鹅娘,就是从这儿起始的。后来受到汉族人称呼母亲为“妈妈”的影响,叫成了“讷讷”。

兄弟三人的妻子走后,三个孩子渐渐长大了。后来这三个孩子顺松花江走到与牡丹江汇合的地方,觉得那里宽敞,就定居下来。后来兄弟三人的后代家口越来越多,三支人分开,各支都有了自己的姓,三支人分为三姓。因此这地方就叫做“三姓”③了。

三个仙女回到天上,吃饭不香,喝水不甜,日夜想念人间的生活;可又不敢把真情泄露出去,只好藏在心里。就这么过了九百九十九天,正赶上王母娘娘开蟠桃会,天兵天将们把守不严,姐妹三个一核计,无论如何也得到人间看一看,就是看上一眼,也免得这样牵肠挂肚。

姐妹仨还是采天上的白云做羽毛,变成三只天鹅飞了下来,落在果勒敏珊延阿林山上。她们找丈夫、找孩子,都不见了。她们在人间时夏天住的小马架子,没有了影儿;冬天掘的避风寒的地窨子,也早已填满了泥土。姐妹仨不禁落下泪来,边哭边沿着松花江往下飞。冷丁在一处密林中有个百十户人家聚居的部落。一打听,才知道这地方叫三姓,正是她们姐妹三人的后代。天上九百九十九天,地上九百九十九年,不但她们的丈夫早已不在人世,儿子也早就死去了,已不知传了多少代了。三姐妹见三姓人虽然象自己的丈夫样勇敢,却不象三兄弟那样和睦相处。他们生性好斗,常互相抡刀动捧,打得头破血流。仗越打越凶,仇越记越深。

怎么才能让他们不打仗呢?三姐妹很着急。一边往回飞,一边想,不知不觉飞到了天池边。她们脱去外衣,跳进天池里,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洗起来。

正洗着,三仙女见天边飞来一只喜鹊,飞到天池上空,将嘴里衔着的东西吐在她的衣服上。她本来已经不想在水中多呆了,就游着上了岸。见衣服袖上放着一枚熟透了的红果,大得出奇,红得透亮。她在山上呆过三年,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果子,拣起来含在嘴里,准备穿好衣服等大姐、二姐上岸给她们看。谁知红果一含进嘴里,哧溜一下从嗓子眼滑进肚子里去了。

大姐、二姐穿好衣服要回天上了,三仙女身子发沉,说什么也飞不起来。大姐、二姐知道她是误吃红果怀了孕,劝她不要着急,等生完孩子再来接她。说完后先飞走了。

三仙女留在人间,渴了喝天池水,饿了捕野兽、采野果,冷了点篝火,一过过了十二个月,生下一个浓眉大眼的孩子。这孩子下生就会说话,不一会儿就满地跑,过了不几天,竟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长得一般高大,非常英俊了。三仙女见孩子这么快就长大了,心想这一定是天意。她知道人间最贵重的是金子,就说:“孩子,你就姓爱新觉罗④吧。”她又望望眼前的布库里山,说:“你的名字就叫布库里雍顺吧。”她想起正在成天打仗的三姓人,又说:“天生你,是要你停止械斗,平息战乱,统领人民过安定日子,你懂吗?”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点点头,三仙女指着松花江说:“孩子,你就顺这条江下去吧!”说完,她变成一只天鹅飞走了。

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砍下天池旁的小树做成筏子,折下柳树枝叶盘成套圈戴在头上,然后跳上筏子,盘膝端坐上面,顺着山口进了松花江。小筏子穿过九十九道弯,闯过九十九道滩,经过九十九天的漂流,来到了三姓地方。

小筏子搁浅了,岸边一个汲水的姑娘看见他,跑回村子,告诉了村里的人们。大家争着来看,见他头戴柳枝围成的圈,盘膝端坐在筏子上,那模样很象一尊天神,便问:“你从哪儿来的?”布库里雍顺一指江上头,说:“从上边来的。”大家寻思是说他从天上来的,布库里雍顺想起讷讷嘱咐的话,就势说:“我是天女生的天童,来管理你们的。”大家见他英俊魁伟,确实与众不同,就相信了他的话。布库里雍顺又指着汲水的姑娘说:“是她先看见我的,我就到她家去了。”大家把他让进了姑娘家,姑娘的父母听说布库里雍顺还没成家,就把姑娘许给了他。几位穆昆达⑤也认为这样合适,就做了主婚人,当天举行了婚礼。他们将猪在祖先前领了牲,在院子里架起火堆,全村的人都来上礼,通宵唱歌跳舞,从此以后再不打仗了。

布库里雍顺在三姓地方居住下来,劝大家和好。各家之间发生纠纷经他排解,大家都和和乐乐,都拥戴他,推举他为部落长。他带领三姓地方的人们,建立了鄂多哩城。

布库里雍顺就是满族的祖先,他的传说也一直流传到今天。⑥

讲述人:李成明

流传地区:岫岩一带。

搜集整理者:张其卓、董明

后注:

①果勒敏珊延阿林:满语,长白山。

②扎撒:张撒变音,即摊开。

③三姓: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在佳木斯西南。

④爱新觉罗:满语,金子。

⑤穆昆达:满语,族长。

⑥这篇传说和满文老档及《清史稿》记载相同。但它当然是口头流传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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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胡服骑射

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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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武灵王是战国时赵国的一位奋发有为的国君,他为了抵御北方胡人的侵略,实行了“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改革的中心内容是穿胡人的服装,学习胡人骑马射箭的作战方法。其服上褶下絝,有貂、蝉为饰的武冠,金钩为饰的具带,足上穿靴,便是骑射。为此,他力排众议,带头穿胡服,习骑马,练射箭,亲自训练士兵,使赵国军事力量日益强大,而能西退胡人,北灭中山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现在胡服骑射这个建筑位于河北省东环路与邯大路圆盘处,就是来马台村东南处,附近村庄经济繁华,人们安居乐业,一天到晚都是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这个建筑屹立在一个大转盘中间,所有的车辆经过此处时都要绕过这个大转盘,这样防止发生车祸意外,它属于我们邯郸吉利的象征。

相传,邯郸市西的插箭岭就是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训练士卒的场所。

战国时,今河套地区属赵之云中郡九原县地。杰出的社会改革家赵武灵王,曾一度君临北至阴山西达高阙塞的西北边疆地区。

赵武灵王即位的时候,赵国正处在国势衰落时期,就连中山那样的邻界小国也经常来侵扰。而在和一些大国的战争中,赵国常吃败仗,大将被擒,城邑被占。赵国眼看着被别国兼并。

赵国地处北边,经常与林胡、楼烦、东胡等北方游牧民族接触。赵武灵王看到胡人在军事服饰方面有一些特别的长处:穿窄袖短袄,生活起居和狩猎作战都比较方便;作战时用骑兵、弓箭,与中原的兵车、长矛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机动性。他对手下说:“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兵来如飞鸟,去如绝弦,是当今之快速反应部队,带着这样的部队驰骋疆场哪有不取胜的道理。”

为了富国强兵,赵武灵王提出“着胡服”“习骑射”的主张,决心取胡人之长补中原之短。可是“胡服骑射”的命令还没有下达,就遭到许多皇亲国戚,“华夏文明本位论者”的反对。公子成等人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为由,拒绝接受变法。赵武灵王驳斥他们说:“德才皆备的人做事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采取对策的,怎样有利于国家的昌盛就怎样去做。只要对富国强兵有利,何必拘泥于古人的旧法。” 赵武灵王抱着以胡制胡,将西北少数民族纳入赵国版图的决心,冲破守旧势力的阻拦,毅然发布了“胡服骑射”的政令。赵武灵王号令全国着胡服,习骑射,并带头穿着胡服去会见群臣。胡服在赵国军队中装备齐全后,赵武灵王就开始训练将士,让他们学着胡人的样子,骑马射箭,转战疆场,并结合围猎活动进行实战演习。

公子成等人见赵武灵王动了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在下面散布谣言说:“赵武灵王平素就看着我们不顺眼,这是故意做出来羞辱我们。”赵武灵王听到后,召集满朝文武大臣,当着他们的面用箭将门楼上的枕木射穿,并严厉地说:“有谁胆敢再说阻挠变法的话,我的箭就穿过他的胸膛!”公子成等人面面相觑,从此再也不敢妄发议论了。

在赵武灵王的亲自教习下,国民的生产能力和军事能力大大提高,在与北方民族及中原诸侯的抗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胡服骑射的第二年起,赵国的国力就逐渐强大起来。后来不但打败了经常侵扰赵国的中山国,而且夺取林胡、楼烦之地,向北方开辟了上千里的疆域,并设置云中、雁门、代郡行政区,管辖范围达到今河套地区。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我国古代军事史上的一次大变革,被历代史学家传为佳话。特别是赵武灵王以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在中原王朝把少数民族看作“异类”的政治背景下,在一片“攘夷”的声浪中,力排众议,冲破守旧势力的阻挠,坚决实行向夷狄学习的国策,表现了作为古代社会改革家的魄力和胆识。赵武灵王不愧是一位值得后人纪念和效法的杰出历史人物。

[历史典故:胡服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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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一线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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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多少年前,诸暨有个年轻人,名叫石娃。他既聪明又健壮,不但是种田能手,还是个手艺出众的石匠。每天早晚,他总是带着榔头、凿子,招呼村里的青年们一起,到山上去打凿岩石。不管春夏秋冬,不论风霜雨雪,一天也没有间断过。慢慢地他把村边的山头都有变得玲珑俊秀,景色特别美丽。

石娃住的村子里,有个姑娘名叫花妹。花长得像一朵刚开放的牡丹。她心灵手巧,绣花绣得好极了,没有一个姑娘能赶上她的,每天,花妹和村里的姑娘们一道,坐在窗口绣花,绣呀绣呀,她们把所有美丽的花朵都绣在锦上,再把这些美丽的锦绣做成衣裳穿,大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花妹还会唱歌,只要她开口一唱,花儿就会开放,鸟儿就会飞舞,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有会欢笑。石娃在山上凿石头,听到她的歌声,颈头更大了。

石娃爱着花妹,花妹喜欢石娃,他俩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一定要等到石娃把山上的石头都凿完。等到花妹把四季的花朵都绣完,到这时候,他俩才成亲。全村人都喜欢花妹和石娃,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好日子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石娃凿完最后一块石头,花妹也绣完最后一根丝线,他俩双双跑到村外的小溪边。花妹撒开自己的辫子,让清清的泉水冲洗着长发。花妹的长发浸在水中,溪水就打起漩涡来了,“哗啦,哗啦”不住地欢笑;溪边的那棵桃树,见了美丽的花妹,便在树顶上开出一朵特别鲜艳的桃花来。石娃攀上去,摘下桃花,插在花妹第一次挽起的发卷上。月亮当空照,星星眨眼笑,天上的仙女们一个个都探头张望,谁不羡慕这人间的这一对呀!

站在云头的雷神也看见了;石娃和花妹是那么快活,那么亲密。他越看越眼红,恨恨地想:人间竟有人比我活得快活,那可不成,这样美丽的姑娘应该是属于我的呀!于是他抹了一下黑脸,变成一个粗大的黑脸汉,到地下来了。

花妹打扮好了,和石娃双双地回到村里来,村里人把他俩拥上最美丽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大家已经给他们盖好了一座新房。全村的男女老少,在山上欢天喜地过了一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渐渐散了回去。

客人散尽了,石娃和花妹正想进屋去,突然,月亮不见了,乌云压住头顶,只听得从远处滚来一阵可怕的声音,雷神在山头上出现了,雷神嘻皮笑脸地去拉花妹,说道:“美人儿,随我到天上去吧,”花妹又急又气,一伸手“噼啪”打了两记耳光。石娃赶过来。一膀子把他撞得老远。雷神挨了打,怎肯罢休!他眼珠子一转,就是两道闪电,嘴巴一张,就是一声响雷;他袍袖一挥,狂风刮来了,暴雨落下来了。闪电刺得人眼花,响雷震和人耳聋,狂风刮得人站不住脚,暴雨打的人抬不起头。花妹和石娃紧紧依偎着,誓死也不分离!雷神用手在石娃和花妹中间一劈,“忽”地一道青光闪过,山头劈成两半;雷神以吹了一口气,花妹站着的这一半山头,立刻就飞将起来。石娃机灵地纵身一跳,攀住这半边山头上树藤。飞呀,飞呀,愈飞愈快,愈飞愈高。石娃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渐渐地,他的头晕了,眼花了,他的双手不知不觉变成了两只翅膀,再也攀不住了。他就用牙紧紧地咬着树藤不放;可是,他的嘴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越来越硬……最后,这半边山头飞到了杭州灵隐的上空,“轰隆”一声落到地面上,把石娃震得昏晕过去了。

石娃清醒过来,看看自己已变成了一只长嘴巴的鸟儿,觉得很伤心。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歌声,多熟悉的歌声呀!于是,他就展翅飞到山头上,朝四周看看:山上的石刻是自己领头雕的,山上的树木是自己领头栽的,他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从他的家乡飞来的那半边山头呀!他把耳朵贴在岩石上听听,歌声更清晰了,再厚的岩壁也隔不断花妹的歌声呀,花妹一定在这山头底下!石娃听好了一个位置,便在岩石上啄起来,啄了一天,又啄一天,啄得岩石直冒火星。

花娃正在唱歌,忽然隐隐地听到头顶上有“笃,笃”的声音,他屏住呼吸静静地听,一点也不错!声音一声比一声清晰,一声比一声响亮,这一定是石娃在凿石头!花妹高兴极啦!就拔下头上的银钗,对着洞顶发出声响的地方挖起来,他要让石娃少费一点力气,早点把岩石凿穿。这样,石娃上山顶上啄,花妹在山洞里挖,石娃尖喙啄破了,花妹的银钗也磨得只剩短短的一截了。过了不知多少时候,石娃一啄啄到一支银钗,岩石终于啄通啦!一线和煦的阳光射进黑洞,石娃从来这一线缝隙飞进洞里去,在花妹的身边飞了三圈,花妹立刻也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双双迎着太阳,向天空飞去。

飞呀,飞呀,石娃和花妹冲破蓝天,穿过白云,一直飞到天上。他们找到了雷神,一齐拍拍翅膀冲过去,“笃,笃”两声,把雷神两只铜铃眼都啄瞎了。从此以后,雷神成了个瞎子,只能在天上吼叫,再也不敢到地下来为非作歹了。

至今诸暨城外还有一座“半边山”;从那里飞走的另外半座山,就是现在杭州灵隐寺的“飞来峰”。飞来峰上有个小孔叫“一线天”,那就是当年石娃把花妹救出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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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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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南征,是225年蜀汉丞相诸葛亮为了平定叛乱而对南中蛮族发动的一场战争。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先生”,是位足智多谋、智勇双全、善于用兵的全能人才。诸葛亮也是一位军事家,他也曾带兵南征北战,在《出师表》中更是对当前的局势分析的头头是道,顺便还向刘后主刘禅提出许多中肯的建议。在文学方面,诸葛亮更是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自己发明孔明灯、木牛流马,用于军事战场上。这些都是诸葛亮优秀的地方,好像诸葛亮能够随手就能想到计谋计策似的,诸葛亮的渊博是我们震惊,诸葛亮的计谋更是使用的出神入化,能够体现在各个方面。

诸葛亮可谓是很好的谋士,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杰出,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更是对诸葛亮评价为“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诸葛亮的军事才能也广受历代兵家的认可。

公元225年,诸葛亮率兵入南蛮。而此时南蛮内部刚经历内讧,高定军事政变杀了前首领拥护孟获称王。诸葛亮派马忠和李恢兵分两路攻打南蛮,自己率军击败高定主力部队,杀了叛军高定。孟获退回益州郡。五月,蜀兵渡过沪水,进入云南,于孟获交战,生擒孟获。

首次抓住孟获,诸葛亮好酒好肉招待,并且故意让孟获观看蜀军军队实力,孟获看了并不服。诸葛亮就放他回去。之后却找来孟获副将,称孟获把罪名全部怪在他身上。副将十分生气,诸葛亮故意把他也放了。副将回去后,心中愤愤不平,就把孟获绑了送至蜀营。孟获第二次被抓,心里更是不服,诸葛亮再次放他回去。这次孟获回去也想出一计谋,其弟孟优假装来蜀营投降。诸葛亮识破其计,故意灌醉孟优。等到孟获来劫营的时候,再次被诸葛亮擒住。这第三次擒拿孟获,孟获仍不服气,认为不过是遭人暗算被计谋陷害,并不臣服。诸葛亮仍然放孟获回去。第四次孟获以为诸葛亮独自出来堪察地形,带兵欲偷袭诸葛亮时候,又中计被抓。第四次孟获部下感恩诸葛亮宽厚,竟然灌醉孟获,亲自把孟获送至诸葛亮军营。第五次被抓的孟获仍然是觉得被内贼陷害,于是诸葛亮又放回孟获。

如此反复几番,孟获并不臣服,最后孟获投奔木鹿大王还有乌戈国国王,两个大王虽然兵力强势却仍然被诸葛亮打败,孟获最后终于下跪起誓,永不反叛,效忠蜀国。至此,几次三番和南蛮征战,终于收复南蛮人心,保障了以后蜀国南境安宁。

诸葛亮出战之前曾有部下阻止,称南蛮险恶之地,不宜一国丞相出师,以防意外。可是诸葛亮擅长外交权术,人心连结,当时诸葛亮就已有征服南蛮免除后患之心。在南蛮境内,诸葛亮闻之孟获在当地破有人心,于是想到制服孟获,以其来统领南蛮效忠蜀国。于是便有了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典故。

[诸葛亮南征七擒七放孟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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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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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岁二首僖宗广明元年

年代:【唐】

作者:【曹松】

体裁:【七绝】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

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此诗题作《己亥岁》,题下注:“僖宗广明元年。”按“己亥”为广明前一年即乾符六年的干支,诗大约是在广明元年追忆去年时事而作。“己亥岁”这个醒目的诗题,就点明了诗中所写的是活生生的社会政治现实。

安史之乱后,战争先在河北,后来蔓延入中原。到唐末又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唐王朝进行穷凶极恶的镇压,大江以南也都成了战场。这就是所谓“泽国江山入战图”。诗句不直说战乱殃及江汉流域(泽国),而只说这一片河山都已绘入战图,表达委婉曲折,让读者通过一幅“战图”,想象到兵荒马乱、铁和血的现实,这是诗人运用形象思维的一个成功例子。

随战乱而来的是生灵涂炭。打柴为“樵”,割草为“苏”。樵苏生计本来艰辛,无乐可言。然而,“宁为太平犬,勿为乱世民”,在流离失所、挣扎于生死线上的“生民”心目中,能平平安安打柴割草以度日,也就快乐了。只可惜这种樵苏之乐,今亦不可复得。用“乐”字反衬“生民”的不堪其苦,耐人寻味。

迸代战争以取首级之数计功,战争造成了残酷的杀戮,人民的大量死亡。这是血淋淋的现实。诗的前两句虽然笔调轻描淡写,字里行间却有斑斑血泪。这就自然逼出后两句沉痛的呼告。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里“封侯”之事,是有现实针对性的:乾符六年(即“己亥岁”)镇海节度使高骈就以在淮南镇压黄巢起义军的“功绩”,受到封赏,无非“功在杀人多”而已。令人闻之发指,言之齿冷。无怪诗人闭目摇手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了。一个“凭”字,意在“请”与“求”之间,语调比言“请”更软,意谓:行行好吧,可别提封侯的话啦。词苦声酸,全由此一字推敲得来。

末句更是一篇之警策:“一将功成万骨枯”。它词约而义丰。与“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张《吊万人冢》)之句相比,字数减半而意味倍添。它不仅同样含有“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刘商《行营即事》)的现实内容;还更多一层“士卒涂草莽,将军空尔为”(李白《战城南》)的意味,即言将军封侯是用士卒牺牲的高昂代价换取的。其次,一句之中运用了强烈对比手法:“一”与“万”、“荣”与“枯”的对照,令人触目惊心。“骨”字极形象骇目。这里的对比手法和“骨”字的运用,都很接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惊人之句。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封建社会历史的本质,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前三句只用意三分,词气委婉,而此句十分刻意,掷地有声,相形之下更觉字字千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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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共工怒触不周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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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说,颛顼是黄帝的孙子,号高阳氏,居子帝五(今河南濮阳附近)。他聪明敏慧,有智谋,在民众中有很高的威信。他统治的地盘也大了很多,北到现在的河北一带,南到南岭以南,西到现在的甘肃一带,东到东海中的一些岛屿,都是他统治的地城。古代历史书上描写说,倾项视察所到之处,都受到部落民众的热情接待。

但是颛顼也办过不合情理的事情。有这么一条律令就是他定的:规定妇女在路上和男子相遇,必须避让一旁;如果不这样做,就被拉到十字路口打一顿。这条法律虽然是传说,但是说明了在颛顼那个时期,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男子成了氏族中的主导力量,妇女的地位已经低于男子,父系氏族社会过取代了母系氏族社会,男子在社会上的权威已经确立。与颛顼同时,有个部落领袖,叫做共工氏。传说他是二人首蛇身,长着满头的赤发,他的坐骑是两条龙。

据说共工氏姓姜,是炎帝的后代。他的部落在现在今天的河南北部。他对农耕很重视,尤其对水利工作更是抓紧,发明了筑堤蓄水的办法。那个时候,人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水的利用是至关重要的。共工氏是神农氏以后,又一个为发展农业生产做出过贡献的人。

共工有个儿子叫后土,对农业也很精通。他们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把水利的事办好,就一起考察了部落的土地情况,发现有的地方地势太高,田地浇水很费力;有的地方地势太低,容易被淹。由于这些原因,非常不利于农业生产。因此共工氏制订了一个计划,把土地的高处的土运去垫高低地,认为挖下洼地垫高可以扩大耕种面积,高地去平,利于水利灌溉,对发展农业生产大有好处。

颛顼部不赞成共工氏的做法。颛顼认为,在部族中至高无上的权威是自己,整个部族应当只听从他一个人的号令,共工氏是不能自作主张的。他用这样做会让上天发怒为理由,反对共工氏实行他的计划。于是,颛顼与共工氏之间发生了一场十分激烈的斗争,表面上是对治土、治水的争论,实际上是对部族领导权的争夺。

要说这两个人比起来,力气上,共工氏要强:论机智,他却不如颛顼。颛顼利用鬼神的说法,煽动部落民众,叫他们不要相信共工氏。当时的人对自然知识缺少了解,对鬼神之事都极为相信,不少人上了颛顼的当,认为共工氏一平整土地,真的会触怒鬼神,引来灾难,因此颛顼得到了多数民众的支持。

共工氏不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他坚信自己的计划是正确的,坚决不肯妥协。为了天下人民的利益,他决心不惜牺牲自己,用生命去殉自己的事业。他来到不周(今昆仑山),想把不周山的峰顶撞下来,来表示自己的坚强决心。

共工氏驾起飞龙,来到半空,猛地一下撞向不周山。雾时间,一声震天巨响,只见不周山被共工氏猛然一撞,立即拦腰折断,整个山体轰隆隆地崩塌下来。天地之间发生巨变,天空中,日月星辰都变了位置;大地上,山川移动,河川变流。原来这不周山是天地之间的支柱,天柱折断了,使得系着大地的绳子也崩断了,只见大地向东南方向塌陷。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因为天空向西北方向倾倒,日月星辰就每天都从东边升起,向西边降落;因为大地向东南塌陷,大江大河的水就都奔腾向东,流入东边的大海里去了。

共工氏英勇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尊敬。在他死后,人们奉他为水师(司水利之神),他的儿子后土也被人们奉为社神(即土地神),后来人们发誓时说“苍天后土在上”,就谈的是他,由此可见人们对他们的敬重。

关于共工氏和颛顼争夺帝位,怒撞不周山的传说,已经流传了两千多年。前边讲的儿个神话,说明在那时我们的祖先尚不知如何解释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不了解和掌握自然规律,因此在自然面前是那样的无力,因此把各种疑惑归之于神的存在,自然之力被形象化,人格化。所以创造了神话传说,歌颂心目中的英雄,也就塑造出了神话中盘古、女娲、黄帝等等传奇人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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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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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句名言警句讲的就是卧薪尝胆,那么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吴王阖闾打败楚国,成了南方霸主。吴国跟附近的越国(都城在今浙江绍兴)素来不和。公元前496年,越国国王勾践即位。吴王趁越国刚刚遭到丧事,就发兵打越国。吴越两国在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槜音zuì)地方,发生一场大战。

吴王阖闾满以为可以打赢,没想到打了个败仗,自己又中箭受了重伤,再加上上了年纪,回到吴国,就咽了气。

吴王阖闾死后,儿子夫差即位。阖闾临死时对夫差说:

“不要忘记报越国的仇。”

夫差记住这个嘱咐,叫人经常提醒他。他经过宫门,手下的人就扯开了嗓子喊:“夫差!你忘了越王杀你父亲的仇吗?”

夫差流着眼泪说:“不,不敢忘。”

他叫伍子胥和另一个大臣伯嚭(音pǐ)操练兵马,准备攻打越国。

过了两年,吴王夫差亲自率领大军去打越国。越国有两个很能干的大夫,一个叫文种,一个叫范蠡(音lí)。范蠡对勾践说:“吴国练兵快三年了。这回决心报仇,来势凶猛。咱们不如守住城,不要跟他们作战。”

勾践不同意,也发大军去跟吴国人拼个死活。两国的军队在大湖一带打上了。越军果然大败。

越王勾践带了五千个残兵败将逃到会稽,被吴军围困起来。

勾践弄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他跟范蠡说:“懊悔没有听你的话,弄到这步田地。现在该怎么办?”

范蠡说:“咱们赶快去求和吧。”

勾践派文种到吴王营里去求和。文种在夫差面前把勾践愿意投降的意思说了一遍。吴王夫差想同意,可是伍子胥坚决反对。

文种回去后,打听到吴国的伯嚭是个贪财好色的小人,就把一批美女和珍宝,私下送给伯嚭,请伯嚭在夫差面前讲好话。

经过伯嚭在夫差面前一番劝说,吴王夫差不顾伍子胥的反对,答应了越国的求和,但是要勾践亲自到吴国去。

文种回去向勾践报告了。勾践把国家大事托付给文种,自己带着夫人和范蠡到吴国去。

勾践到了吴国,夫差让他们夫妇俩住在阖闾的大坟旁边一间石屋里,叫勾践给他喂马。范蠡跟着做奴仆的工作。夫差每次坐车出去,勾践就给他拉马,这样过了两年,夫差认为勾践真心归顺了他,就放勾践回国。

勾践回到越国后,立志报仇雪耻。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志气,在吃饭的地方挂上一个苦胆,每逢吃饭的时候,就先尝一尝苦味,还自己问:“你忘了会稽的耻辱吗?”他还把席子撤去,用柴草当作褥子。这就是后来人传诵的“卧薪尝胆”。

勾践决定要使越国富强起来,他亲自参加耕种,叫他的夫人自己织布,来鼓励生产。因为越国遭到亡国的灾难,人口大大减少,他订出奖励生育的制度。他叫文种管理国家大事,叫范蠡训练人马,自己虚心听从别人的意见,救济贫苦的百姓。全国的老百姓都巴不得多加一把劲,好叫这个受欺压的国家改变成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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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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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后期,一度称雄天下的魏国国力渐衰,可是魏王仍想出兵攻伐赵国。谋臣季梁本已奉命出使邻邦,听到这个消息,立刻半途折回,风尘仆仆赶来求见魏王,劝阻伐赵。

魏王见他如此匆忙,很奇怪,就问他:“你有什么急事吗?难道出了什么大事?”季梁没有从正面回答魏王,他严肃地说道:“大王,我在路上遇见了一个怪人,他做的怪事我从未听说过,特来禀报大王,请求大王指教。”

魏王听了很好奇,就催促季梁快点说。季梁很严肃地说:“我在外出办事的路上,看见一个人在急急地往北走。我问他到哪里去,他说到楚国去。可楚国在南边啊。我见他走的方向不对,便对他说:‘到楚国应往南走,你怎么往北去呢?’他却回答说:‘那不要紧,我的马是上等的马。有这样的好马,还担心到不了楚国吗?’听了他的回答,我不理解,又告诉他:‘即使你的马是上等的马,走得快,可你所走的路却不是通向楚国的路啊!那是枉费力气呀!’那人听了我的话,仍不觉悟,反而还对我说:‘我的马好,路费也多。如此的好条件,还发愁到不了楚国吗?’我见他如此糊涂,感到惊讶,也很气愤,就对他大声喊道:‘你的费用多也不管用,这条路并不通向楚国!’那人又指着给他驾车的人,有点故意炫耀地又对我说:‘您看看,我的这个驾车人也是一等的驭手啊,所以呀,我根本不用发愁到不了楚国。’说完这话,他高声命令那驭手扬鞭催马,仍然朝北边方向奔驰而去。”

魏王听罢这个故事,不禁笑道:“这个赶路人也太糊涂了!世上哪有这么愚蠢的人,他该朝南走才是楚国的方向啊!”季梁听了这话,知道魏王还没有明白他讲这件事的目的。于是他严肃而又恳切地说:“大王说得对。那个赶路人方向错了,他的马越好,路费越多,驾车人技术越高,他离楚国就越远。大王您认为是这样吧?现在,您想成为霸主,取信于天下,可您想依赖国家大,兵强马壮,去攻占别国来扩充领土,以此提高威望。我以为,您越是这样做,离您想成就大业的实际愿望就越远!这就像那个赶路人啊。我说得若不对,请大王恕罪。”魏王听了,连连点头,放弃了攻打赵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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