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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历史人物故事实用三篇 优秀作文大全图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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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成功的女外交官_文成公主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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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文成公主知书达礼,不避艰险,远嫁吐蕃,为促进唐蕃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增进汉藏两族人民亲密、友好、合作的关系,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文成公主(625——680),唐朝宗室之女,汉族。她聪慧美丽,自幼受家庭熏陶,学习文化,知书达理,并信仰佛教。

松赞干布是藏族历史上的英雄,崛起于藏河(今雅鲁藏布江)中游的雅隆河谷地区。他统一藏区,成为藏族的赞普(“君长”之意),建立了吐蕃王朝。唐贞观十四年(640),他遣大相禄东赞至长安,献金五千两,珍玩数百,向唐朝请婚。太宗许嫁宗女文成公主。

7世纪,西藏王松赞干布震撼唐朝。当时,唐朝拥有世界最先进的经济文化。唐太宗崇尚“一桩婚姻就相当于10万雄兵。”16岁的文成公主知书达理,朴素大方,主动应征作25岁的松赞干布夫人。相传,禄东赞携带众多的黄金、珠宝等,率领求婚使团,前往唐都长安请婚。不料,天竺、大食、仲格萨尔以及霍尔王等同时也派了使者求婚,他们均希望能迎回贤惠的文成公主做自己国王的妃子。为之,唐太宗李世民非常为难。为了公平合理,他决定让婚使们比赛智慧,谁胜利了,便可把公主迎去,这便是历史上的“六试婚使”(又称“六难婚使”,也有“五试婚使”之说,拉萨大昭寺和布达拉宫内至今完好地保存着描绘这一故事的壁画)。

贞观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在唐送亲使江夏王太宗族弟李道宗和吐蕃迎亲专使禄东赞的伴随下,出长安前往吐蕃。松赞干布在柏海(今青海玛多)亲自迎接,谒见李道宗,行子婿之礼。之后,携文成公主同返逻些(今拉萨)。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近40年,—直备受尊崇。

据《吐蕃王朝世袭明鉴》等书记载,文成公主进藏时,队伍非常庞大,唐太宗的陪嫁十分丰厚。有“释迦佛像,珍宝,金玉书橱,360卷经典,各种金玉饰物”。又给多种烹饪食物,各种花纹图案的锦缎垫被,卜筮经典300种,识别善恶的明鉴,营造与工技著作60种,100种治病药方,医学论著4种,诊断法5种,医疗器械6种。还携带各种谷物和芜菁种子等。

永徽元年(650年),松赞干布去世后,文成公主一直居住在西藏。她热爱藏族同胞,深受百姓爱戴。她曾设计和协助建造大昭寺和小昭寺。在她的影响下,汉族的碾磨、纺织、陶器、造纸、酿酒等工艺陆续传到吐蕃;她带来的诗文、农书、佛经、史书、医典、历法等典籍,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加强了汉藏人民的友好关系。她带来的金质释迦佛像,至今仍为藏族人民所崇拜。

永隆元年(680),文成公主逝世,吐蕃王朝为她举行隆重的葬礼,唐遣使臣赴吐蕃吊祭。至今拉萨仍保存藏人为纪念她而造的塑像,距今已一千三百多年历史。

青海省玉树县也建有文成公主庙。庙中央的文成公主坐像,端坐于狮子莲花座上,身高8米,形象生动,雕刻精细。这里一年四季香火不断,酥油灯昼夜长明,前来朝拜的藏汉群众络绎不绝。相传文成公主前往拉萨途中,曾在此地停留很长时间,受到当地藏族首领和群众的隆重欢迎,她深受感动,便决定多住些日子,并教给当地群众耕作、纺织技术。现文成公主庙已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以公主或宗室女下嫁蕃邦国王和亲的事例,唐太宗时期,文成公主远嫁吐蕃,便是和亲情况的典范。在她的影响下,汉藏两族的友谊有了很大的发展,所以把文成公主誉为最成功的女外交家实不为过。

吐蕃就是现在的西藏,唐代以前和中土没有来往。据说吐蕃人是东晋末年南凉国王鲜卑人秃发利鹿孤的后代,因失国而辗转流徙到青藏高原,为纪念祖先,他们以“秃发”为国号,后依语音相近讹变为“吐蕃”。吐蕃人过着以游牧为主的生活,饲养牦牛、马、猪和独峰骆驼,有的也种植青稞和荞麦。公元七世纪,弃宗弄赞继位作了吐蕃赞普(吐蕃国王),人们又称他为松赞干布,是一位骁勇剽悍的领袖,他率领军队统一了青藏高原上的许多部落,建立了以逻些城为中心的强盛王国,逻些城即今日的拉萨。藏族文化作为高海拔地区——世界屋脊一的文化,具有高海拔地区的一切特点。藏人以朴厚、豪壮、博大为美,汲取其他文化,创造了自己的34个藏族文字。日喀则,藏语意为“最好的庄园”;“拉萨”藏语为“圣地”或“佛地”之意;罗布林卡,意为“宝贝园林”;西藏发源地——神山圣湖,同时被印度教、藏传佛教、西藏原生宗教苯教以及古耆那教认定为世界的中心。神山圣湖上的冈仁波齐是世界公认的神山,似冠着银色“金字塔”。

唐太宗贞观十二年,松赞干布率吐蕃大军进攻大唐边城松州,即今天的四川松潘县;唐太宗治理下的唐朝,此时正国富兵强,于是派侯君集督率领大军讨伐,大败吐蕃于松州城下。松赞干布只好俯首称臣,并对大唐的强盛赞慕不已,他在上书谢罪的同时,还特向唐廷求婚。

唐太宗经过一番考虑,决定答应他的请求,文成公主人长得端庄丰满,自幼饱读诗书,她虽然对遥远的吐蕃心存疑虑,却又充满了新奇的向往,因而也就应允了。经过两个多月的准备,于贞观十五年隆冬,一支十分可观的送亲队伍,在礼部尚书江夏郡王李道宗的率领下,护送文成公主前往吐蕃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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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物故事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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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给自己两个不到10岁的女儿设立了8条家规:1。不能有无理的抱怨、争吵或者惹人讨厌的取笑;2。一定要铺床,不能只是看上去整洁而已;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自己冲麦片或倒牛奶,自己叠被子,自己设置闹钟,自己起床并穿衣服;4。保持玩具房的干净;5。帮父母分担家务,每周1美元;6。每逢生日或是圣诞节,没有豪华的礼物和华丽的聚会;7。每晚8点30分准时熄灯;8。不准追星。

奥巴马的家规看似简单、琐碎,但操作性极强,每一条都蕴含着深刻含义,体现了一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他希望通过这些家规,把女儿培养成能自立、有教养、负责任、讲道理、爱劳动、不慕虚荣、起居有节的人。而这样的人在哪里都是受欢迎的人,也是离成功最近的人,做员工会是一个敢负责、能吃苦、值得信任的优秀员工,做老板则是一个遵纪守法、精明强干又通情达理的出色老板。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奥巴马的家规就从培养习惯入手。小孩子是一张白纸。教他什么就学什么,培养成好的习惯就使他终生受益,奥巴马的家规,并不比别的家规要高明,也没有培养天才儿童的迹象,但他的每一条家规都是在围绕着如何让孩子养成良好习惯的。譬如第二条“一定要铺床,不能只是看上去整洁而已”,就是在培养孩子做事认真的习惯,“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有了认真习惯,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千不好的。再如第六条“每逢生日或是圣诞节,没有豪华的礼物和华丽的聚会”,则是为了培养孩子生活俭朴的习惯。奥巴马自己就是从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深知一个人如果有了生活俭朴的习惯,在无论怎样困难的生活环境中都能存活、立足、发展。作为一个平民总统,自己也许不能给孩子留下多少财富,但是,从小刻意养成的生活俭朴习惯就是留给她们的最好遗产。

奥巴马的家规还有一个特点是难易适度。他的8条家规,难度都不大,花费时间也不多,对孩子没多大压力,有些项目在嘻嘻哈哈的玩闹中就完成了,个别项目稍微需要努力,也是属于跳起来摘桃子那种难度。这样就很容易得到孩子们的配合,使她们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中养成良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素质,成为一个有教养、有礼貌、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奥巴马的家规第三个特点是引导与强制相结合。人都是有惰性的,更不要说一个孩子了,不论是国法还是家规都必须有一定的强制性,不容商量,必须执行,否则就是一纸空文。因而,奥巴马的家规里就有“一定”、“不准”、“准时”等强制性字眼,像“不准追星”,那就是必须遵守的。同时,针对孩子的特点,奥巴马的家规还有引导的一面,通过精神或物质奖励,使孩子们追求真善美的东西,譬如“帮父母分担家务,每周1美元”等。

奥巴马的家规未见尽善尽美,但确有其科学合理之处,我们也不妨来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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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经典故事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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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铁杵磨针》这个成语故事,读完以后我明白了好多的道理。

唐朝著名大诗人李白小时候不喜欢念书,常常逃学,在风和日丽的一天,李白又没去上学,他跑到外面去玩耍、路边的的花草使李白感叹不已,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的景色,如果整天在屋里读书多没意思?走着走着,来到一个破茅屋门口,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婆婆,正在磨一根棍子般粗的铁杵。李白走过去说:“老婆婆,您在做什么?”“我要把这根铁杵磨成一个绣花针。”老婆婆抬起头,对李白笑了笑说道。接着又低下头继续磨着。绣花针?李白又问:“是缝衣服用的绣花针吗?”“当然!”“可是,铁杵这么粗,什么时候能磨成细细的绣花针呢?”老婆婆反问李白:“滴水可以穿石,愚公可以移山,铁杵为什么不能磨成绣花针呢?”“可是,您的年纪这么大了?”“只要我下的功夫比别人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老婆婆的一番话,令李白很惭愧,于是回去之后,再没有逃过学。每天的学习也特别用功,终于成了名垂千古的诗仙。

故事虽然不长,但是道理却很深刻。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一定会成功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如果在学习上能认真、努力、有恒心,成绩好一定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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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圣诞树的故事——与森林文化有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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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不论是否基督徒,过圣诞节时都要准备一棵圣诞树,以增加节日的欢乐气氛。圣诞树一般是用杉柏之类的常绿树做成,象征生命长存。树上装饰着各种灯烛、彩花、红黄彩球、玩具、圣诞钟、心型姜饼、星星,挂上各种圣诞礼物。圣诞之夜,人们围着圣诞树唱歌跳舞,尽情欢乐。说有一位农民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圣诞夜里接待了一个饥寒交迫的小孩,让他吃了一顿丰盛的圣诞晚餐,这个孩子告别时折了一根杉树枝插在地上并祝福说:"年年此日,礼物满枝,留此美丽的杉村,报答你的好意。"小孩走后,农民发现那树枝竟变成了一棵小树,他才明白自己接待的原来是一位上帝的使者。这个故事就是圣诞树的来源。

关于圣诞树,还有一个故事。

以前德国的亚尔萨斯,是出产圣诞树的地方。根据传说,有一位隐修圣人,他的名字叫弗乐伦亭,住在亚尔萨斯的一个树林当中,他非常喜欢小孩子。有一年的圣诞节,他希望附近的小孩子,都能在一起快乐的玩,但是很贫穷,没有钱买孩子们喜爱的玩具和糖果,因此他为这件事很伤脑筋。

一天早上,弗乐伦亭在树林中散步的时候,忽然看见一棵小杉树,树上堆满了雪,枝上挂着许多小冰条,经过太阳一照射,闪闪发光,非常的漂亮。他就把那棵树弄了回来,种在盆里面。又在树林中,捡一些野果子,再和上面粉,做成一些十字架,或星星形状的小饼,挂在树枝上面。又用一些小蜡烛,插在树枝上,结果把那棵树,装扮着五光十色,非常的美观。到了圣诞夜晚,弗乐伦亭打起钟来,孩子们听到了,都跑到他的茅屋里去。大家围着那棵树,手舞足蹈的唱着圣诞歌曲,然后弗乐伦亭把糕饼分给孩子们吃,大家过了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以后,这个习俗流传起来。

一八三七年,德国的海伦公主,同法国的一位公爵结婚以后,圣诞树也随着她传到了巴黎。一八四一年,维多利亚的丈夫,把一棵圣诞树,放在温德莎宫门前。这种风俗由皇家传到贵族阶层,而后风行到了民间。一八三○年,大批的德国移民到了美国。这些人有天主教友和基督教徒,大多散居在纽约、新英格兰各地。他们的圣诞树引起了当地人们的注意及模仿,以后圣诞树便风行在美国各教堂、各家庭。现在世界各地,尤其是欧美及澳洲各地国家,圣诞树成了圣诞节里面最热闹而可爱的装饰品,点缀着圣诞节的多采多姿。它启示了人们了解庆祝圣诞的意义,它象征着快乐与希望。因为救世主的诞生,带来世界人类的和平与友爱。

每年圣诞节快要到的时候,与圣诞节有关的圣诞卡、圣诞节、圣诞老人、圣诞音乐等等都出场了。关于圣诞树的装饰,世界各地似乎大同小异。由于圣诞节是在冬季,所以圣诞树所采用的都是常青树。多半是四五尺高的小棕树、或小松树,栽在大花盆里面,树上布满五颜六色的小蜡烛或小电灯,再挂上各式各样的装饰品与彩带,以及孩子们的玩具,和家人所送的礼物。装饰好了以后,放在客厅的一角。如果是放在教堂、礼堂、或公共场所,圣诞树则比较高大,而树的下边也可放礼物的。

根据圣诞节习俗的记载,第一棵圣诞树,是白冷城路边的一棵小棕树。在耶稣降生的头一天晚上,圣母玛利亚及圣若瑟,走到白冷城时候,非常的疲乏,圣母就在那棵树下休息了一会,那棵小棕树,好象受宠的样子,展开它的树枝,给圣母抵挡吹来的冷风。就在那个半夜里,耶稣基督诞生了。这时候,天上出现了一颗特别亮的星星,发出奇妙的光芒,直接射到那棵小棕树的头上,盘旋成了一道美丽的光圈。从此以后,小棕树在圣诞节中,就占了一席光荣的地位。至于圣诞树风行到全世界,也只是十九世纪的事。中古时代,德国流行的宗教剧,在伊甸园的一场戏,天主造人以后,亚当夏娃背叛天主的时候,戏中用一棵挂满了苹果的棕树,代表着「生命之树」或「知善恶树」。后来信友把戏中的「生命之树」移到家中去,象征着救世主的来临。随着这个象征的发展,到了十五世纪,装饰圣诞树,就已经成了一个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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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敬佩的历史人物——岳飞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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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了许多的风流人物,他们个个豪气盖天,他们的事迹让我们敬佩,他们让我们懂得了无数道理,但是再多如繁星的人物中,我更敬佩那立志要精忠报国的岳飞

岳飞,民族英雄,南宋时期著名军事家,1103年出生于相州汤阴的一个农民家庭。岳飞从小勤奋好学,体格健壮,并练就了一身好武艺。他还攻读《孙子兵法》,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文武双才。在国家面临危亡之际,岳飞离开家人,开赴前线抗金。临走时,岳飞的母亲在她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告诉他一定要精忠报国,重振国家。

在金军第二次南侵的时候,岳飞在广德六战六捷,在常州又四战四捷。从此“岳家军”声威大震,令金军闻风丧胆,金军纷纷传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然而1140年,岳飞收复了洛阳歼灭了金军一万五千人,就在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的时候,宋高宗竟一天连发十二道金牌,逼令岳飞撤军,岳飞这事才明白朝廷并不想真正战胜金军。岳飞在悲愤中写下了千古绝唱《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首词的一字一句都表现了岳飞对国家的忠诚。这让我无限的敬佩,但是岳飞性格刚毅,直言直语,得罪了许多朝中的奸臣以及皇帝,宋高宗担心岳飞势力太大会影响到自己的皇位。1142年,秦桧以谋反罪将岳飞和岳云以及部将张宪关进监狱,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等人毒死在狱中。

岳飞虽死,但他的英雄事迹早已在当时社会广为流传,他的精神也将引领我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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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我感动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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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题目,一位位历史人物向我徐徐走来,有名字如“不坠的孔明灯,永照汗青”的诸葛亮,有“捧出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伟大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以笔代刀,把边缘人群唤醒”的一代文学家鲁迅先生……,他们个个都称得上是一代伟人,有无数让人为之动容的事迹,然而我深深为之感动的还是周恩来总理的一些事迹。

周恩来在12岁就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

1911年底,周恩来在沈阳东关学校上学,某一天,校长向学生们提出一个问题:“请问为什么读书?”有的同学挺着胸脯说:“为光耀门楣而读书!”有的说:“为了长大挣大钱而读书!”当校长问周恩来时,他非常郑重地回答道:“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校长听了,非常高兴,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有振兴中华的伟大志向。

我想,我们现在虽然年纪小,但也应该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学习,从小立志,树立一个崇高的人生目标,然后为这个目标坚持不懈。

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还是一个具有超人智慧的外交官,不管在任何场合,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周总理都能唇枪舌箭应付自如。

是啊,我们伟大的总理不但从小就有远大志向,而且还无数次的用他的超人智慧悍卫了我们中国人民的尊严,我为周总理的每一个事迹感动着,现在我们的祖国已经很强大了,但祖国的未来还需要我们这一代去建设,我也要立志为祖国永远成为屹立于东方的一头雄狮而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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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感动的历史故事初一优秀作文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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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许许多多的感人的历史故事,其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江姐的故事。

江姐即江竹筠(1920—1949)四川自贡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48年6月被逮捕。1949年11月14日被秘密枪杀。

只有十岁的江姐为了生活被迫去做工,由于她身材天生矮小,够不到高大的机器,只能坐在特制的高凳上,稍有疏忽就要遭到工头皮鞭的抽打。悲惨而又劳苦的童年使江姐深深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吃人的本质,心中埋下了反抗这个人剥削人的社会的理想。

1946年底至1947年初,参加领导重庆学生抗暴运动,并为市委机关报《挺进报》做了大量工作。1947年,在“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的学生运动高潮中,受中共重庆地下市委的指派,1947年冬随彭咏梧到下川东开展武装斗争,担任下川东地区地工委和川东临委的联络员。负责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与******反动派进行英勇斗争。在丈夫彭咏梧的直接领导下,江姐还担任了中共重庆市委地下刊物《挺进报》的联络和组织发行工作。1947年,彭咏梧任中共川东临时委员会委员兼下川东地委副书记,领导武装斗争。江姐以川东临委及下川东地委联络员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斗争最前线。1948年,彭咏梧在组织武装时不幸牺牲。江姐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丈夫的工作。她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

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关怀难友,参与领导狱中斗争,被亲切地称为“江姐”。

江姐啊!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我感动的历史故事初一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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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成语故事600字

全文共 5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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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平帝的大司马王莽篡夺汉朝政权以后,各地爆发了农民起义,其中声势最大的是赤眉军和绿林军。公元23年,农民军在昆阳(今河南叶县)与王莽的42万大军展开决战,其中一个叫刘秀的将领十分活跃。在这一战役中,王莽被打得惨败,几乎全军覆没。不久,农民军就攻进了京城,杀死了王莽。皇族刘玄被尊为天子,刘秀因立了大功,被封为萧王。

刘秀是一个很有城府的人,并不甘心让刘玄做皇帝。刘秀在黄河以北一边与反对刘玄的零散农民军作战,一边扩充自己的势力。公元24年,刘秀在魏州和蒲阳大败赤眉军,收编了投降的部队,封降军的主帅为列侯,其他带兵的军官也都任命了官职。

可是这些投降的官兵很不放心,担心将来被刘秀消灭。刘秀看出他们的心病,便采取了一项出人意料的措施:下令每位降将仍旧回旧部,统率原来所属的兵马;他自己则只带很少的随从,到各投降部队去巡视,并不对他们加以戒备,以表示对他们的绝对放心。这些投降的官兵见刘秀把他们当作自己人,立刻解除了心中的疑虑,互相议论说:“萧王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了,放在别人的腹中,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难道还不该为他赴汤蹈火吗?”所以,官兵对刘秀十分服从。《后汉书·光武帝本纪》里的原话是:“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报死乎!”

后人根据这段历史,将“推赤心置人腹中”句概括为“推心置腹”的成语

——《后汉书·光武帝本纪》

【求解驿站】把自己的心放入别人的体内。比喻待人至诚。

【活学活用】队长经常找队员~地谈话。

【妙语点拨】刘秀的高明之处在于给人以“推心置腹”之感,这是他获得帝位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他称帝后,也没有像汉高祖刘邦那样诛杀功臣,而是赏给他们封地、钱帛与特权,然后劝他们一律回到自己的封地上,去过荣华富贵的生活,不再过问朝政。他还不时派官员带着异域进贡给他的奇珍异宝,去慰问这些隐退的功臣。这样,刘秀既巩固了皇权,又落得个不杀功臣的美名,真可谓老谋深算。

【近义】肝胆相照、赤诚待人

【反义】勾心斗角

【拓展阅读】

汗马功劳

汗马功劳典出《史记·萧相国世家》,里面说了这么个故事。萧相国,也就是萧何,他是汉高祖刘邦的同乡。当年刘邦起兵反秦时,萧何始终帮着他,筹谋划策,忠心耿耿,是刘邦最可靠的得力干将。后来,刘邦打败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做了皇帝。

刘邦论功行赏,按功劳大小封赏群臣。他认为,萧何的功劳最大,便封他为酂(zàn)侯,赐予丰厚的俸禄,食邑也是最多,有八千户。

这个酂(zàn),是中国周代的地方组织单位之一,一百家为酂(zàn)。酂(zàn),就是聚集的意思。

萧何当时被定为首功,刘邦还封了他的父子兄弟10多人,并准许他穿鞋带剑上殿,这样,萧何位列众卿之首,被称为“开国第一侯”。

刘邦那么高看他,其他人肯定不服,当刘邦知道之后,就说了:哎,各位都知道狩猎吧?将军们异口同声地说:知道啊。刘邦说:那你们知道猎狗吧?将军们又点点头,但是猜不透刘邦葫芦里到底要卖什么药。

就在将军们疑惑之时,刘邦接着说了:狩猎的时候,猎狗负责追杀猎物,它们的行动完全按照猎人的指示。你们呢,攻城略地确实有功,但你们只是功狗而已。而萧何呢,他是给猎狗发出指示的猎人,他是功人。而且你们多是单身跟随我,有同族的两三人就算难得了,但萧何叫全家族的几十个男子,都参加了我的队伍,跟着我一同出生入死。你们说,那我给他的封赏要比给你们的厚重,是不是应该的呀?

那些被刘邦称为“功狗”的人,听了这番言论,无话可说,只好屈居于“功人”萧何之下,不再争闹。而“汗马功劳”这个成语也是由此而来。

一马当先

三国时,黄忠的军队来到定军下,黄忠找法正商量攻打定军山的作战方案。法正指着定军山西面的一座高山说:“这座山比定军山高,如果攻占它,居高临下,定军 山上的情况就看得一清二楚,拿下定军山易如反掌。”黄忠抬头观察了一蕃,当天半夜就发动了进攻,占领了山头。法正说:“老将军,请您带领军队在半山腰,我 在山顶监视。夏侯渊的军队来攻打,我就举旗帜为信号。举白旗,老将军就紧守不出击;举红旗,就立即冲下山狠狠的打。这样,一定能取得胜利。”黄忠完全赞成。

夏侯渊得知对面的高山失守后极为偾怒,下决心把它夺回来。张颌劝他说这是法正的计谋,应该坚守,决不可出去。但是,夏侯渊听不进去。他亲自带领一支军队下 山,围住那座高山,大声叫骂,向黄忠挑战。法正在山顶上举起白旗,黄忠看见,守在山腰不下来。到了下午,法正发现魏军已经疲劳,乘他们没有防备,连忙挥舞 红旗。黄忠看到信号后,发起进攻。随着一片喊杀声,黄忠已飞冲到夏侯渊面前,夏侯渊被连头带肩砍作两段。

黄忠斩了夏侯渊,夺下了顶军山,为夺取整个汉中扫除了障碍。

塞翁失马

在两个国家的边境上,住着一个老头儿。有一回,老头儿家的一匹马跑丢了。左右邻居知道了,都来安慰老头儿。老头儿并不着急,他说:“这算不得什

么。跑了一匹马,未必不是件好事。”过了几天,跑丢的那匹马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匹千里马。左右邻居知道了,都来向老头儿道贺。老头儿并不高兴,他说:

“这算不得什么。白得一匹千里马,可能会惹出什么祸事来。”老头儿有个儿子,最喜欢骑马。有一天,他骑着那匹千里马出去玩儿。

马飞奔起

来,他拉不住缰绳,摔下马来,折断了大腿骨。左右邻居听说了这件事,又都来安慰老头儿。老头儿仍旧不着急,他说:“这算不得什么。孩子的大腿骨固然摔断

了,也未必不是件好事。”过了一年,两个国家发生了战争。边境上的年轻人有的被这边拉去当兵,有的被那边拉去当兵,十个倒有九个没回来。那老头儿的儿子因

为脚跛了,没被拉去,因而得到了保全。

“塞翁失马”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通常跟“安知祸福”连在一起用。如果发生了一件坏事情,但是事情发展下去,可能有好的结果,就可以用“塞翁失马”来作比喻。有人遭到了什么不幸,通常也用“塞翁失马,安知祸福”来安慰他。

指鹿为马

秦二世时,丞相赵高野心勃勃,日夜盘算着要篡夺皇位。可朝中大臣有多少人能听他摆布,有多少人反对他,他心中没底。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准备试一试自己的威信,同时也可以摸清敢于反对他的人。

一天上朝时,赵高让人牵来一只鹿,满脸堆笑地对秦二世说:“陛下,我献给您一匹好马。”秦二世一看,心想:这哪里是马,这分明是一只鹿嘛!便笑着对赵高说:“丞相搞错了,这里一只鹿,你怎么说是马呢?”赵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请陛下看清楚,这的确是一匹千里马。”秦二世又看了看那只鹿,将信将疑地说:“马的头上怎么会长角呢?”赵高一转身,用手指着众大臣,大声说:“陛下如果不信我的话,可以问问众位大臣。”

大臣们都被赵高的一派胡言搞得不知所措,私下里嘀咕:这个赵高搞什么名堂?是鹿是马这不是明摆着吗!当看到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赵高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两只眼睛骨碌碌轮流地盯着每个人的时候,大臣们忽然明白了他的用意。

一些胆小又有正义感的人都低下头,不敢说话,因为说假话,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真话又怕日后被赵高所害。有些正直的人,坚持认为是说明书而不是马。还有一些平时就紧跟赵高的奸佞之人立刻表示拥护赵高的说法,对皇上说,“这确是一匹千里马!”

事后,赵高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不顺从自己的正直大臣纷纷治罪,甚至满门抄斩。

故事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成语“指鹿为马”比喻故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伯乐相马

春秋时期,秦国有个叫孙阳的人,非常善于识别马匹的优劣。于是人们用神话中掌管天马的星官名字伯乐来称呼他。

一次,伯乐路过一个地方,看见一匹很瘦很瘦的马。那匹瘦马拉着一车盐巴,慢慢地向前走着。它越走越慢,已经累得浑身大汗淋漓,几乎走不动了。伯乐乘的马赶上了那匹瘦马拉的盐车。伯乐仔细看了一下,不禁惊叫起来:“唉呀,这是一匹千里马啊。”他立刻跳下了车,脱下自己的袍子盖在瘦马的身上。他为千里马受委屈而难过得痛哭起来。那匹千里马遇到了知音,仰起头来放声嘶叫。那叫声直云霄,好像金石般铿锵动人。

成语故事教案:

教学要求: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学会9个生字,绿线中的4个生字只识不写。理解由生字

组成的词语。

3、解课文内容,知道三个成语的意思。

4、凭借课文中具体的语言材料,使学生在理解寓意的过程中

受到启发教育。

教学重点:

1、清成语故事中精辟的语句,揭示其比喻义。

2、强朗读和复述训练。

教学难点 :

明白成语故事中包含着的深刻道理。

媒体设计:

投影片、教学挂图

教学时间:

二教时

第 一 教 时

教学要求:

初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学习生字词语。

教学重点:

指导学生读通读顺课文。

教学过程 :

一、导入  新课,揭示课题

同学们,我们的头脑里已经记了不少成语了,你能说几个给大家听听吗?今天老师要和大家一起来读几个成语故事。

(板书:6、成语故事三则)

谁来告诉大家,什么样的词称为成语?(人们长期以来习用的、简洁精辟的定型词组或短句,大多由4个字组成,一般都有出处)

这里的“则”是什么意思?(量词,当“篇”讲)

二、初读指导

1.布置课内预习。

过渡:课文中讲了哪三则成语故事呢?请大家读课文。

(1)轻声读课文,边读边圈出文中的生字。

(2)拼读生字表中的生字,想办法记住字音、字形。

(3)朗读课文,注意读准宇字音,读顺句子,读通课文。

(4)画出文中不理解的词,准备质疑。

2.学生自读课文,教师巡视指导。

3.检查自学情况。

(l)出示生字词。

楚国  戳穿  演奏  腮帮  俸禄  滥竽充数  南郭先生

(2)请你说说哪些字音容易读错,要提醒大家注意。

“楚”、“戳”是翘舌音;“奏”、“腮”是平舌音;“滥”、“禄”是边音;“竽”是第二声,不能读成第三声。

(3)启发学生质疑:文中的哪些词你不理解?让学生通过或联系上下文理解词义。

夸口:说大话。

戳穿:刺穿。(用实物进行演示)

腮帮:腮。(让学生指指自己的腮帮,再鼓鼓腮帮)

俸禄:封建时代官吏的薪水。

(4)指名读课文,注意正音。

三、指导书写

“楚”上下结构,上面是“林”,下面是“ ”。

“戳”书写时注意左宽右窄。第一、四笔都是“横折”,不是“横折钩”。

“滥”左右结构,书写时注意左窄右宽。

“奏”上下结构,下面是“ ”,最后一笔是“点”。

“俸”左窄右宽。右边注意与“奏”进行比较。

“禄”左边是“示字旁”,右下部不能写成“水”。

四、布置作业

1.用钢笔描红、临写。

2.抄写生字词语(习字册)。

第 二 教 时

教学要求:

精读课文,完成作业 。

教学重点:

指导学生精读课文。

教学过程 :

一、复习生字词

1.抽读词语卡片。

2.填字成词。

自相(  )盾   画龙点(  )  (  )(  )充数    张口(  )舌

二、精读《自相矛盾》

1.自由轻声读课文,想一想这个故事讲的是件什么事。(写古代一个人卖盾和矛,先夸盾好,什么也戳不破;又夸矛好,什么都能戳破。旁人问他:拿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那人哑口无言)

2.讨论:“夸口”是什么意思?(说大话)文中是谁在说大话?他说的是什么大话呢?指名朗读,学生评议。

“张口结舌”是什么意思?(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那人为什么张口结舌说不出话的呢?你能说说“自相矛盾”的意思吗?

3.联系实际说说自己有没有犯过与此人同样的错误,你周围有没有人犯过这样的错误,读了这则故事你知道了什么。

三、精读《滥竿充数》

1. 请同学们查,看看“滥”、“竽”、“充”、“数”这4个字分别是什么意思?

(“滥”就是不加选择,“竽”是古代的一种乐器,“充”指冒充,“数”就是数目)

2. 指名读课文,边听边想:南郭先生从来不会吹竽,为什么也得到了和别人一样的傣禄?

理解句子:“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竿竽,他总是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出示三个句子: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常常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总是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比较这三个句子意思有什么不同。谁能用“总是”说一句话?

朗读句子:“每当演奏时,他就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的傣禄。”

这句话要读出什么语气?(要读出南郭先生装模作样的语气)

3.后来他怎么又装不下去了?

出示句子:“可是他不要许多人一齐吹,而要一个一个地单独吹。”

指名用“不要……而要……”造句。

4.朗读课文,说说生活中有没有见过像“南郭先生”这样的人,读了这个故事你知道了什么。

四、精读《画龙点睛》

1.请大家默读课文,边读边想:

(l)张僧繇画的龙为什么不“点睛”?

(2)后来为什么又给龙画上眼睛?

(3)“点睛”的结果怎样?

2.逐题讨论,指导朗读。

(l)点睛前的龙是什么样子的?(张牙舞爪,形象逼真,但缺少神韵)所以人们觉得怎样?(人们觉得奇怪、可惜)

(2)张僧繇为什么不给龙点睛?(画上眼睛,龙就会飞走)后来为什么又给龙画上眼睛?(应游客的一再要求)

(3)“点睛”的结果怎样?(点睛后天气突变,龙腾空飞去)此刻人们的态度又怎样?(惊叹不已)

(4)读这则故事时要读出什么语气?(要读出人们由奇怪到怀疑最后惊叹的语气)

3.启发想象,领悟寓意。

游客们看到画上眼睛的龙真的腾空飞去,会说些什么呢?让学生自由讨论。

五、布置作业

1.朗读课文。

3. 用“总是”、“不要……而要……”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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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英雄人物故事的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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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书是《英雄人物故事》,它讲述了在抗日战争中的革命英雄人物的感人事迹,像董存瑞、江姐、小雨来、刘胡兰等等,这本书深深的触动了我。

我最喜欢书中的人物刘胡兰。毛主席曾经用“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句话以纪念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一个暴风雨的日子,刘胡兰出生在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刘胡兰是个长女,不是男丁,旧社会重男轻女封建思想严重,刘胡兰不受奶奶喜欢,妹妹出生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从小没了娘,在奶奶的埋怨、唠叨声中,刘胡兰养成了倔强的性格。卢沟桥事变,日军得寸进尺,快攻到山西了,阎锡山一路溃退,还欺压百姓,明火执仗、打家劫舍,老百姓苦不堪言。后来来了共产党八路军,对待老百姓和和气气,帮助老百姓干活,挑水、磨面,象一家人一样,与阎锡山的败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时,刘胡兰接触到队伍里的叔叔、伯伯和姐姐们,跟他们学知识学文化,并且悄然接受了革命救国的思想。抗战的第七个年头,14岁的刘胡兰秘密加入了妇救会,后来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她把自己当正式党员一样,积极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解放前夕,阎匪军突然袭击包围了村子,黑名单上的刘胡兰不幸被捕。被捕时她只有15岁,当时阎匪军官慢悠悠地说:“你不怕可惜了你15岁的年纪吗?”刘胡兰顶得更硬,说:“我活了15年了,再过15年,又是这么大。刘胡兰——好样的,你为人民的幸福、国家的昌盛英勇献身,你的形象和不屈的斗争精神,鼓舞了我,你真是我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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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中四字成语故事

全文共 2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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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们学习了非常多的成语,很多成语的背后都有一些小故事。你都知道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历史中四字成语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超群绝伦

关羽,字云长,是刘备的重要将领。

刘备当平原国相后,关羽和张飞分头率领他的队伍。他们三人同睡一张床,情如兄弟;在大庭广众之下,关羽和张飞总是侍立在刘备身旁。

刘备跟随刘表后,关羽就跟着过去依附。

后来,刘备率部南下,准备渡过长江。另外派关羽率领几百战船,与他在江陵会合。

曹操急追刘备,到达当阳(地名,位于兮湖北省中部),刘备向东北直奔,正好遇上关羽的船队。不久,孙权派队伍帮助刘备抗击曹操,曹操率军退去。

刘备南下收复了东南四个郡,于是任命关羽为襄阳太守、荡寇将军,驻守长江北岸。

后来,关羽听说马超前来归降刘备,因他过去不认识马超,便写信给诸葛亮,询问马超的人品和才能可以同谁相比。

诸葛亮对关羽了解,知道他护短,不服气居于别人之下,便写信回答说:“马超文武双全,勇猛过人,是一代豪杰,如汉初大将鲸市、彭城一类人物,可与张飞并驾齐驱。但是,不能与你这个超出众人、独一无二的美髯公相比。”

这个故事史料记载如下:“亮知羽护前,乃答之曰:‘孟起兼资文武,雄烈过人,一世之杰,黥、彭之徒,当与益德并驱争先,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这便是成语“超群绝伦”的由来。

——《三国志·蜀书·关羽传》

博而不精

东汉着名的经学家郑兴,以研究《左氏春秋》着称于世。他的儿子郑众,十二岁时就跟父亲学习这部经学着作。后来,郑众还学习了《周易》《毛诗》《周礼》等经学着作,以至学识渊博,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在上层社会很有名气。

郑众当官后,在公务之余给一些年轻人讲解《毛诗》《周礼》等经学着作,并且花很大的精力为《左氏春秋》作注。后来,终于完成了《左氏春秋》的注释工作。这部书流传后,和另一位经学家贾逵所注的《左氏春秋》齐名,都受到学者们的好评。

当时,最着名的经学家是马融。他着过《周易》《尚书》《毛诗》《三礼》《论语》《孝经》,使古文经学达到成熟的境地,因此,弟子多达千人。马融除了为经书作注外,又兼注《老子》《淮南子》。讲课时坐在高堂上,挂上纱帐,前面让学生坐着听课,后面列一班女乐演奏音乐,很有特点。

马融研究了《左传》后,也准备注一部《左氏春秋》。他仔细阅读了贾逵和郑众的注本后评价说:“贾君精而不博,郑君博而不精;既精既博,吾何加焉。”意思是说,贾逵的注本精深而不广博,郑众的注本广博而不精深。要是既精深又广博,那我怎能超过他们?后来,马融觉得,这两个注本各有各的长处,合起来就弥补了各自的不足之处,便决定不再给《左氏春秋》作注了。

——《后汉书·马融传》

博士买驴

北齐的文学家颜之推,着成一部《颜氏家训》。在《颜氏家训·勉学》篇中,记载了一则“博士买驴”的笑话。颜之推说,这个笑话是他到邺城去办事时听到的。

当时有个博士,熟读四书五经,满肚子都是经文。他非常欣赏自己,做什么事都要咬文嚼字一番。有一天,博士家的一头驴子死了,不能没有脚力,于是赶紧去市场上再买一头。看好了驴子,讲好了价钱,写一份凭证才算交易妥当。博士要卖驴的写,卖驴的表示自己不识字,请博士代写,博士马上答应了。

卖驴的当即借来笔墨纸砚,博士拉开架式,书写起来,写得非常认真。过了好长时间,三张纸上都密密麻麻的字,才算写成。卖驴的请博士念给他听。博士干咳了一声,就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过路人都围上来听。过了好半天,博士才读完凭据。

卖驴的听后,不理解地问他说:“先生写了满满三张纸,怎么连个驴字也没有呀?其实,只要写上某年某月我卖给你一头驴子,收了你多少钱,也就完了,为什么唠唠叨叨地写这么多呢?”在旁观看的人听了,都哄笑起来。

这件事传开后,有人编了几句讽刺性的谚语:“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提驴字。”成语“博士买驴”,又称作“三纸无驴”。

——《颜氏家训·勉学》

惩一警百

西汉时期,大臣霍光受汉武帝遗诏辅政,任大司马大将军,权势极重。霍光的原籍在平阳,他家的下人仰仗主子的势力,时常拿着凶器在市场上胡作非为,甚至强行抢掠财物。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地方官也不闻不问,任其作恶。

后来,有个名叫尹翁归的人被任命为管理市场的官吏。尹翁归年轻时当过牢狱小吏,熟知刑法,他又爱好武艺,剑术相当高明,在平阳很知名。尹翁归到任后,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霍家的下人早就知道他的厉害,从此再也不敢到市场上来作恶了。

有一年,河东太守田延年巡视来到平阳,召见当地官吏,尹翁归也在召见之列。田延年对大家说,有文才的站到东边,懂武艺的站在西边。众人都按太守的要求分别站立,惟有尹翁归站在中间。田延年于是问他为什么不选择一边站立,尹翁归跪下禀道:“我文武兼备,听候太守任用。”

田延年一听这话,就觉得尹翁归此人不简单。经过一番谈话,确认他确实文武兼备,而且很有才干,便将他调到自己的手下任职。尹翁归不负田延年所望,秉公办案,执法严正,田延年很器重他。

由于政绩卓着,后来尹翁归被提升为东海太守。到任后,他发现那里很不太平,便在所属的每个县都建立起薄籍档案,收录了各方面重要的材料。他一有空就认真阅读这些档案材料,因此很快熟悉了郡内情况。

当时郡里有个名叫许仲孙的豪强,经常鱼肉百姓,杀害无辜,远近的人都对他恨之入骨。但因他势力大,关系多,几任太守都不敢得罪他。因此,他一直逍遥法外,为所欲为。

尹翁归到任后,迅速查清了许仲孙的罪行。他采取惩罚一个以警戒众人的方法,首先将这个坏蛋逮捕,并在热闹的市场上将他斩首。

严惩了许仲孙后,官吏和百姓对尹翁归都很敬服。其他大小豪强胆战心惊,不敢继续作恶。尹翁归终于把东海治理得安定起来。

后来,人们根据史料的记载:“翁归治东海明察……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引申出成语“惩一警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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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敬佩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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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了。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一首《过零丁洋》是被千古传诵的诗篇,而它的作者文天祥则是我最敬佩历史人物。文天祥(1236~1283)字宋瑞,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20岁中状元,曾任瑞州知州,赣州知州。他生活的年代正是蒙古大军南下侵宋,宋军又屡战屡改的时期。恭帝德二年(1276),南宋首都临安告急。文天祥在赣州变卖家产,组织了一万义兵来到临安,后又转战于常州,平江一带,但终因寡不敌众,在平江战败,退回临安。后来,文天祥接替右丞相一职到元营谈判被扣留,在京口(今江苏镇江)逃脱。他辗转到福州,继续抗元。但因元军太强大,于1278年在五岭坡被俘,押往大都(今北京)。

在大都,他拒绝元世祖忽必烈和被掳的宋恭帝的亲自劝降,鄙弃元朝许以的高官厚禄,痛斥元朝统治者的野心。元世祖一怒之下将他关入监牢,企图用恶劣的环境征服他。但文天祥毫不动摇,在狱中写下了留传千古的《正气歌》。公元1283年,他从容就义。我敬佩他视死如归的精神,敬佩他铮铮的民族气节,更敬佩他对祖国至死不渝的忠诚。他肯为国毁家,将生死置之度外,这是难能可贵的;而要做到拒绝高官利禄的诱惑,又不惧死亡的威胁,在敌人面前不奴颜卑膝就更加不易了。

文天祥不只是说,而且这样做了,以他的生命实践了他的誓言!文天祥写作的风格我也十分喜欢。不管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还是“臣心一片磁石针,不指南方誓不休。”不管是《正气歌》,还是《指南录后序》,无不是以浩然之气贯穿全篇,以血泪写成的悲壮之歌,沉痛悲怆却又浩气冲天,笔锋尖锐,直率;风骨甚高,读后令人热血澎湃。作为祖国的未来,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当学习文天祥这种爱国精神,热爱我们的祖国,勤奋地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报效我们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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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故事:鸣鼓而攻之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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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míng gǔ ér gōng zhī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鲁国的季康子主张改革农田制度,承认私人可以拥有土地,想试行按亩征税,他的属下冉求是孔子的学生,就让冉求去征询孔子的意见。孔子反对改变王法,冉求支持季康子的改革,孔子就号召他的其他学生敲着鼓去进攻冉求。

【出处】(1)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

(2)此秀才中之异端,尔其鸣鼓而攻之!但念在天色已晚,可与同居中国,速领他到西小房去! 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七回

(3)后晋·张昭远、贾纬等《旧唐书·敬宗本纪》:"(王)播自掌盐铁,以正入钱进奉,以希宠固位,托称羡余,物议与鸣鼓而攻之。"又作鸣鼓而攻。

(4)明·陈汝元《金莲记·构衅》:"先生须索鸣鼓而攻,免使得罪圣门名教。"

(5)清·文康《儿女英雄传》三十九回:"如今见我这等回来,他们竟自闭门不纳,还道我不是安分之徒,竟大家鸣鼓而攻起来。"

【典故】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论语·先进》

【释义】比喻宣布罪状,遣责或声讨。

【用法】作谓语;指公开声讨

【近义词】鸣鼓而攻

【示例】此秀才中之异端,尔其鸣鼓而攻之!但念在天色已晚,可与同居中国,速领他到西小房去! 清·李百川《绿野仙踪》第七回

[历史故事:鸣鼓而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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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高考作文人物素材:莫言的故事

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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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1955年,莫言出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偏僻小村落里。村里有习俗,产妇分娩时,身子下面垫着一层浮土,婴儿呱呱坠地时,就落在那层浮土上,应和“万物土中生”的道理。

浮土是父亲从大街上扫回来的,它是莫父与这个世界交流的第一种物质,混同着浮土里牛羊粪便、野草种子等等味道,充满了养分,似乎这浮土也滋养了莫言的笔端,滋养了他文字的繁茂生长,让他这一作家当得挺靠谱!

儿时的莫言不遭人待见,在新书《聆听宇宙的歌唱》里,他对自己总结很不客气:丑、懒、馋,不遭一大家子人待见。儿时经历混在一场国家的运动中,让家中长辈行事说话都小心翼翼,对孩子说的最多的也是:别在外面给我惹麻烦。

十二岁那边,莫言因为拔了生产队的一个红萝卜,被罚跪在毛主席像前请罪,回家后被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抽打。至于么?有着些许世外仙人气质的爷爷也是这么说的:“不就是拔了个萝卜吗!还用得着这样打?”但终究,“中农”出生的家庭让每个人在这场运动中都得小心翼翼,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

莫言的童年是压抑的,压抑的童年让人想逃离。所以在选了四年兵之后,莫言终于在1976年爬上了装运新兵的车,别家孩子都与亲人流泪告别,他则雀跃如同飞出牢笼的鸟,满脑子想的都是新疆西藏、天涯海角……只是车在开了三百华里之后,停了。从高密到黄县,一路上的欣喜瞬间变成失望。雪花覆盖,来路无影。

莫言记得当时新兵连设置在黄县县城西北角一座叫丁家大院的豪宅里,那座豪宅在胶东半岛都赫赫有名。进去时,首先看见的是一座高大的影壁,上面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管谟业。”“到”。“跟着班长进去。”“是”。他随着一个老兵进到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里,把背包一放,好了,莫言的军旅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虽说未能实现“天涯海角”的愿望,可“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话还是在莫言身上有了些许的应验。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整天吃一种口感差到要命的杂交高粱,到了这里,托后方基地农场的福,他不仅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还是那种用小麦磨成的精粉!

他觉得,当兵还是蛮靠谱的。

两年匆匆而过。

从第三年开始,莫言开始给战友们上课,学习内容是三角函数的基础知识。

这事儿看起来蛮不靠谱!莫言没有上过多长时间的学,因为历史原因,少年时期的他不仅没有圆了大学梦,就连初中都没上完。但他的学识是有的。莫言的父亲上过私塾,因此全家人对知识文化都很重视,莫言也继承了父亲极强的自学能力,他还“自动升级”成了现在的现学现卖!

因为授课认真,莫言被调到上级机关工作。说是工作,其实就是等待提干。可一位领导觉得莫言刚过来,直接提干不太合适,就说要考察一年,结果考察完一年,关于战士提干有的新要求“必须进过考学,或者……”失望是当然,莫言倒是没闹什么脾气,那个年代,包括童年的记忆让他成了内敛的人,也有压抑的成分。

两年后,郑州工程学院在莫言所在的部队开了一个学习点,问莫言能不能当老师给学员们授课。莫言也不客气,揽下活就开始研究教材,他从三角函数老师,自己给自己换科目成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照样有领导来听课,一位颇为惜才的副主任在听完莫言的讲课后还提了要求如“不要背书,要口语化”等。当时莫言已经在《莲池》等杂志有发表作品。那位副主任拿着莫言的作品就到北京总部“推荐贤良”。莫言也因此得到了去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的机会。

“这段时间”的人物经历是混乱的,局促的,可以一带而过的,但关于莫言的写作,“这段时间”又是不可或缺,使莫言得到宝贵的关于自己的反面教材并最终确定写作方向,从此,中国文坛上竖起了一面新旗,号:高密东北乡。

当时,他提笔想写很多东西,因为固执的认为童年是酸涩到不堪的,他在文字有意“去高密”化。“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他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他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等等等等,脱不了泥腿子的附庸风雅,满鼻子牛屎味儿的胡编乱造!

莫言的这些“评价”完全出自他的《聆》,他总是喜欢把他自己逼到绝境,退无可退之时,好好修理一把,用严重的自虐倾向得到最敲打人心的语句。只是“这段时间”他完全做不到这一点,直到《白狗秋千架》的诞生,“这段时间”才被终结。

有一位作家说: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本是讥讽莫言,但莫言把这话当成是对自己的最高嘉奖。他扛着“高密东北乡”的旗号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自己的文字天地里当起了开天辟地的圣者,发号施令的皇帝,先前的那些钢琴、面包、原子弹、臭狗屎、摩登女郎、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统统被他塞到高粱地里去了。“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无疑等于拍了他一记响亮的马屁。”莫言对自己身上能绑上一条高密东北乡的“破麻袋”相当高兴,“在这条破麻袋里,狠狠一摸,摸出一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一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处几个短篇。”

这么一条“破麻袋”是莫言独此一家的Logo,让他的文字有了自己独有的风格。

莫言的故事:成名前不为人知的故事

时间晃晃荡荡,走到1984年,莫言圆了他的大学梦。那一年,解放军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军艺)恢复招生。

莫言的大哥在60年代初期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在那个闭塞的小地方,别说是大学生,就是大学生的家人,也是受到格外的尊敬,当然也不乏嫉恨,小时的莫言就经常在自家的院子里,听见有人压低了嗓子议论“别看这家房子破,可是出了一个大学生”、“这家是中农,竟然出了一个大学生”。他不管听了多刺耳的话,心里也是相当的受用,有一次趁着大哥睡着了,他还偷偷把大哥的校徽摘下来别在自己胸前,小伙伴讽刺说:“是你哥考上大学,又不是你上,烧包什么!”莫言因此按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考上大学。但最终,因为历史原因,他的大学梦被击碎了。

得到消息后,莫言很兴奋,没想到37岁“高龄”的他居然有机会重圆自己的大学梦。拿着几篇作品,他就跑到军艺,一打听,人家招生工作已经结束了好一段时间。幸运的是,他的小说《民间音乐》让时任文学系主任的徐怀中先生看到了,徐先生大赞:“这个学生,即便文化考试不及格我们也要了。”

补了名字进考生表里,莫言一颗心放了下来,他这些年的老师不是白当的,文化考试里虽然有点点小插曲,但最终考得第二名,伙同作文最高分,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军艺文学系,成了一名年近三十的大专生。

当时军艺正大修大建,四处都是泥浆黄土,相当的接地气。莫言接着地气,在学习期写出了诸多精品之作,《透明的红萝卜》就是其中之一。

1984年初冬的一个早晨,莫言在宿舍里做了一个梦,身穿红衣的丰满姑娘手持一柄鱼叉,从地里叉起一个红萝卜,高举着,迎着太阳……从起床号响起,他就沉浸在这个辉煌的梦境里,上课时,他一边听课,一边把整个梦境用笔头“勾”出来,两周后,稿子出来。他拿不定主意,甚至连算不算小说都说不上来。他把稿子拿给系里一位干事看,干事看完后很兴奋:“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徐怀中看完后还拿给自己的夫人看,结果得到女性角度的评价:“小说里那个黑孩子让我很感动。”系里更是召集几个同学座谈了这篇小说。

1985年3月,刚创刊不久的《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了这篇小说和座谈纪要,主编冯牧先生在华侨大厦主持召开了小说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名家参加了会议……自此,《透明的红萝卜》成了莫言的“成名作”。

“前年,因为编文集,我又重读了这篇小说,虽然能从中看出许多笨句和败笔,但我也知道,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小说了。”莫言的话明显有惆怅,看来不管是名家还是俗者,谈及过去,都有惆怅味道。那时的自己,可能青涩单纯、可能幼稚可笑,但满满的,都是青春!

军艺毕业后,他被分到一个部队,直到1997年离开部队,这些日子,他生活围绕着笔尖穿行……

简介:莫言,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着名作家,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获文艺学硕士学位。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着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酒国》、《檀香刑》、《生死疲倦》、《蛙》等十一部,中篇小说《爆炸》、《透明的红萝卜》等二十余部,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冰雪美人》等八十余篇,还创作有《霸王别姬》、《我们的荆轲》等话剧,电影文学剧本,获国内外多种奖项,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外文一百多种版本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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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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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毛泽东,没有他带领红军历经几十年的风霜,我们就不能过上今天这样锦衣玉食的生活。

毛主席啊你是世界上最伟大最神勇的人,虽然你现在去逝了,但是你的丰功伟绩刻骨铭心,你的英灵将永远伴随着我们成长,我们不能忘记,我们今天的一切都是伟人毛泽东和千千万万的先烈鲜血换来的,先烈们饱经风霜,历经沧桑,艰苦的创业事迹,历历在目。如果没有他,就不可能有我们这群欢呼雀跃,充满朝气蓬勃的少年儿童了,请珍惜好这来之不易的美满生活。南京大屠杀证明我们的国力弱,要不是毛主席的坚持不懈和红军的热血激情,我们能有今天这般幸福吗?不能,若不是他们舍身保国,恐怕这美丽无比,山青水秀的中国,早已成了烟销弥缦之地了。

我们应该感谢这些为我们付出宝贵生命的人,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不知会生在怎样生活环境里。也许我们根本就没这个机会看到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也许、、、唉,这世界就是如此,有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落后就要挨打,以前的中国就是因为没有新进的武器,所以才被欺负,现在我们逐渐强大起来了,也就不怕被人欺了。

要记住是毛主席和千千万万的红军烈士用鲜血给我们换来了现在的安宁,若不是他们抛头卢,撒热血,我们也不能怡然自得的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安静的学习和幸福快乐的生活。请记住我们伟大的主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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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让我感动的一个历史故事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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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一个孩子叫司马光。有一天,他和一群小伙伴们在一起玩耍。其中一个小伙伴趁大家不注意时爬上了高高的山坡,在山坡下面有一口大水缸。突然,他一不小心掉进了这口水缸里。

水缸很大很高,而且满是水,所有的小伙伴都够不着它。听着水缸里的小伙伴扑通扑通的挣扎声,大家都非常着急。此时,有的小伙伴在惊慌大叫、有的去叫大人来帮忙。而司马光却一点也不慌张,只见他拿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扔了过去,顿时,水缸破了一个大洞,水顺着洞口流了出来,掉进水缸的小伙伴得救了,大家都非常高兴,他们又可以开开心心的玩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以后非常感动,是因为司马光懂得当遇到困难时要冷静,并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解决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所有的小朋友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都要向司马光学习,学习他的智慧、他的机智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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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革命英雄人物故事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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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革命英雄刘胡兰》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刘胡兰那坚贞不屈的革命意志,豪迈的英雄气概深深地打动了我。刘胡兰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她的牺牲却重如泰山,她的英雄事迹世代相传,她的伟大形象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刘胡兰是一位年仅十五岁的共产党员,因为叛徒的出卖,她被敌人抓捕。刘胡兰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下不屈服、不动摇。敌人恼羞成怒,残忍地杀害了她,就这样,刘胡兰成了敌人的刀下英魂。她的视死如归深深感染了每一个人,毛主席亲笔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像刘胡兰、邱少云、黄继光那样的革命英雄们抛头颅,洒热血换回来的。他们为了赶走强盗,为了中华崛起,为了人民幸福安康,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宁死不屈、不怕牺牲的英勇气概,可歌可泣。

我们要学习刘胡兰姐姐勇敢、坚强的精神!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低头,不退缩,勇敢向前。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用我们的双手,我们的力量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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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物故事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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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茅小的足球队中,有一位女生。她一头乌黑的短发,两条粗粗的大腿,最有特点的,要数她鼻子上的那颗“美人痣”了。她叫陈雨岐,我们都叫她“宝岐”。

第一次见到她,我还以为她是个男的。听说她进足球队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的脚力非常大。一个球被她一踢,准可以飞到六七层楼那么高。我们一般人是见识不到这“神脚功夫”的。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终于见识到了她这“神脚”的威力。

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们在一起踢足球。我软磨硬泡让她展示“冲天球”,她答应了。只见她把球往身前一扔,在等球飞下来的刹那,轻轻跃起,用右脚把球使劲一踢,只听“嘣”的一声,球快速地飞到了天上……哇,这球足足比我们的四层教学楼高出了许多!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顿时惊呆了。踢完后,“宝岐”还是一脸轻松的样子。我们不由得为她鼓掌。她看到这一幕,微笑着说:“这只是我的一点小本领,我的看家本领在这儿呢!”

她带着我来到一个球门前,让一个守门员来守门。我为她摆好球,喊道:“预备――开始!”她小碎步跑到足球面前,抬起脚射门。同样是“嘣”的一声,只见球往球门快速飞去。守门员腾空跃起,往球门一边扑去,但还是没能守住这一球。“球进啦!球进啦!”一旁的观众都为她拍手叫好。看到这里,我已经对我的这位朋友佩服得五体投地啦。

宝岐,真不愧是咱们茅小的“神脚”球员!从此以后,我成了她的徒弟。她耐心教我如何发力,我们共同努力进步,在与外校的比赛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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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名人郑成功造福于台湾人民的故事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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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收复台湾后,派何廷斌前往高山族聚居的山村了解情况,并向当地民众说明义军来此是为了赶走荷夷,收复国土,拯救人民的。

原来,荷夷利用传教士散布谣言,说“国姓爷”打来,为的是抢夺财物,见土番就杀,见番舍就烧。吓得高山族同胞人心惶惶,把粮食都藏起来,把壮丁送往深山石洞里躲避,不敢呆在村社里。

何廷斌回来把详情报告以后,郑成功屈指一数,登陆已经十二天,该到高山族同胞那里走走看看了。于是就携带烟、布,由何廷斌带路,往新港、目加留湾、萧垄和麻豆四大社去了。一路上,何廷斌向郑成功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物产资源。高山族的酋长,召集全村同胞,载歌载舞,欢迎郑成功到来。

酋长恭恭敬敬地献上了四项礼品:黄金、白银、稻草、泥土。

郑成功收下泥土,高兴地说:“我们都爱土地,这是祖先开拓的土地,闻到泥土的香味,我们的心就贴在一起了。”

酋长问:“四项礼品,黄金为先,怎么不收金,只收土?”

郑成功满脸笑容,回答说:“土地里面出黄金呵!”

酋长说:“那么就请再选一项礼品,作成双吧!”郑成功就又收下稻草,激动地说:“我们一起在土地上耕种收获,年年五谷丰登,人民安居乐业,该多好呀!”

酋长明白了郑成功的心意,再也不劝他收金银了。

另外,民间还流传着郑成功帮助当地同胞发展生产的故事

相传,郑成功收复台湾,常常带杨英他们在高山族聚居的山林察访。一路上,他只见刀耕火种,农作活儿未免吃力费事,心里惴惴不安,说道:“应该帮他们改进农技!”杨英提出了倡议,给高山族村社每处送去一付铁犁铁耙,一头耕牛;同时选派一些熟悉农耕的士兵,赶牛犁田耙地,好让高山族兄弟看得懂,学得来,推广农耕操作技术。

水虞厝是最早学会使用耕牛犁田、深耕细作的地方,这里年年农业丰收,粮食成倍地增加,日子好比芝麻开花节节高。喝水不忘掘井人,农业收成好,当然忘不了郑成功的恩德。

因为水虞厝和虞溪两岸,住了一些来自晋江、泉州的居民,开拓荒地。郑成功特地送来了八头水牛,鼓励发展农耕。这八头水牛越繁越多,替附近的高山族兄弟耕田犁地,处处生产都有了好收成。

不久,当地人募钱盖了座大庙,要给郑成功塑像。可是长辈们说:“郑成功再三嘱咐,开发祖祖辈辈的土地,是中华民族的大事,决不能把功劳归给他一个人。”为了尊重郑成功的叮嘱,水虞厝的大庙就塑了一头大水牛,让人们祭祀。

不过每当人们朝拜大水牛的时候,都会记起郑成功赠牛送犁耙的功绩,都会讲述郑成功造福于台湾人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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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考作文素材感动中国人物苏炳添人物故事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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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9日,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成都站,苏炳添在60米预赛中跑出6秒56的好成绩,将另一名广东运动员温永毅在2008年所创的6秒58全国纪录提高了0.02秒;决赛又以6秒59获得男子60米冠军。

4月24日,全国田径大奖赛系列赛肇庆站男子100米比赛中,苏炳添以10秒45夺冠。

7月8日,日本神户第19届亚洲田径锦标赛男子100米决赛,苏炳添以10秒21的成绩夺得冠军,并达到奥运B标,10秒21也是亚锦赛100米历史上的第二个好成绩。

8月17日,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决赛,苏炳添以10秒27获得男子100米季军。

9月8日,在合肥奥体中心举行的全国田径锦标赛暨伦敦奥运会达标赛男子100米决赛,苏炳添以10秒16(顺风0.7米/秒)的成绩打破了周伟创造的10秒17的全国纪录,并达到了奥运A标。

9月26日,在海南三亚举行的第12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子甲组百米飞人大战,苏炳添以10秒34的成绩夺冠,并打破赛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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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分道扬镳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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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分道扬镳,分路而行。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成语】: 分道扬镳

【拼音】: fēn dào yáng biāo

【解释】: 分路而行。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

【出处】: 《魏书·河间公齐传》:“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用法】: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清·吴沃尧《痛史》第一六回:“四人又谈了一会各个安歇。到了次日,便分道扬镳。”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五十九回:“第二军总司令李烈钧,亦向广西进发,~,为国效力去了。”顾笑言《李宗仁归来》第三章:“一个与其~的腹案,渐渐形成。”

【近义词】各奔前程、一拍两散、风流云散、各奔东西、各行其是

【反义词】志同道合、并驾齐驱、齐头并进,也作分路扬镳、扬镳分道、扬镳分路

【成语故事】

在现代成语中,我们把道不同不相与谋者的分手叫做分道扬镳。镳指马嚼子,扬镳即为驱马前行。分道指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鲜为人知的是,这个成语产生于一个有趣的历史故事。

“分道扬镳”语出自北齐·魏收《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的一个故事中的一段话:“……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说这话的是大名鼎鼎的北魏孝文帝,其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东晋十六国之后,中国历史进入南北分裂、南北对峙的阶段,史称南北朝。北魏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的第一个王朝,于十六国时期由拓跋鲜卑所建,前身为代国。前秦于淝水之战崩溃后,代王拓跋什翼犍之孙拓跋珪举兵复国,都盛乐,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

北魏孝文帝是北魏的第6位国君,他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5岁登基,24岁时正式接替祖母文明太后执掌政权,紧接着便开始了“文治”政策。公元493年起,孝文帝以南征为名义,将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至曹魏故都洛阳。在洛阳,他进行了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推行均田制、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政策等,大大促进了各民族的大融合。

成语分道扬镳的故事,便发生在这场大改革中的都城洛阳。

在孝文帝时期的北魏宗室中,有一个人原叫拓跋齐,后更姓改叫元齐,他颇富韬略,统兵有方,能征善战,曾建下了灭赫连夏、北燕等的不世奇功。孝文帝论功行赏,先封他为浮阳侯、浮阳公,后封他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才华出众,能力超群。孝文帝很赏识这个元志,任命他为洛阳令,主掌洛阳地方政事。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地位陡升,贵为一国之都,洛阳令成了“京兆尹”。元志的权势自然也随之增大,年纪轻轻的他渐生骄气。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不放在眼里。一天,元志外出游玩,恰巧碰到一个叫李彪的官员乘坐马车从对面飞驰而来。这个李彪也很不简单,他字道国,儒生出身,精通典章,深得孝文帝信任,此时已经任职御史中尉,与尚书仆射游肇、幽州刺史常景等共同居住在洛阳东阳门外的昭德里,官位比元志高出许多。

按理说,官小的元志此时应该先让李彪过去,可他偏不让路,双方由此僵持下来。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为何不让路,元志却说:“我是都城洛阳的长官,你不过是洛阳户籍中编入的一个住户,哪有长官给辖下住户让路的?”

两人互不相让,且争执不下,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理。一见孝文帝,李彪先开口说话了,说他是“御史中尉”,官职比洛阳令大多了,洛阳令作为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真是岂有此理。元志丝毫不遑多让地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御史中尉也概莫能外,作为“京兆尹”,御史中尉李彪也是自己的辖下住户,应该是李彪给自己的属地长官让道才是啊。

宽厚的孝文帝听了他们的话,觉得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于是便笑着给他们提出了分路而行的解决办法,说:“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吗?”

皇帝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两人听后连连称是。于是,元志和李彪从朝廷出来后就拿着尺子,将经常通行的道路进行了丈量,各取一半,从此各走各的道。此后,“分道扬镳”一语便逐渐流行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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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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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似血,风吹着云,漫不经心地游荡着。庞大的军队在前行,赵国被灭了,赵王被擒,危险在向燕国一步步逼近。一曲离别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士一去兮不复换”,一把英雄泪:“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报太子也”。我作别了太子丹,踏上了遥遥无归期的秦国路。

寒风吹着飘扬的旗帜,车辕起伏着吱吱作响。耳边似乎响起了高渐离的筑声,我的英雄豪气在前胸奔腾。赢政你受死吧!你的血将祭奠樊将军;你的血将来偿还天下苍生的血债,赢政你的死期不远了!

马车驶出燕国的边境,路边是荒芜的蔓草的旷野。马车驶过重重大山,驶过了人烟密集的乡镇,驶过物产丰富的城邦。车子离秦国越来越近。我轻抚着手中的匕首,太子丹在上淬了剧毒。小小的一道口子,不消片刻既亡。

在秦国,我买通了秦王的一个宠臣,他会帮我,帮我引荐他,这让我恨之入骨的人——秦王赢政。

终于,他要见我了。

咸阳宫,我将樊将军的首级与地图呈上。秦王,他贪婪的看着地图,我走上前去平静地展开地图,一道寒光闪过,匕首露了出来,秦王愣了愣。好机会,我趁机向秦王刺去,他很快会了神,并躲了过去。机会失去了便不会回来,我知道我将死在赢政的剑下,只是一切发生的如此快。

我被押在秦王的脚下,他高高举起手中的剑,向我劈来,我看着长剑没入我的身体,又抽出。耳边又想响起了高渐离的筑声,一滴泪无声地划过眼角。

我闭上了眼,永远地闭上了。从此再无荆轲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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