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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小说《红日》读后感(热门20篇)

小说: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中小说作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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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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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有可能成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侵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的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小说塑造了一个经典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年近六旬的老渔夫,这是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第一条大鱼,老渔夫同鱼周旋了两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绝不放弃,与拖着小船游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马林鱼刺死在船头,而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却引来了好多群鲨鱼抢食,老人又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在遇到鲨鱼的第五次袭击后,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让他驾驶小船回到港口时,只剩下了一副大白骨架。

刚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如此坚强的人却会面临失败的结局,当我再阅读时,我恍然大悟,用小说中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这表明了海明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生在世,每个人都会有缺点,每个人都可能面临失败,让一个认真尝试着去做好一件事情去战胜对手,重要的并不在于结果,也不在于成功和失败。只要他曾经奋斗过,努力过,那么它就是一个强者,就是一个胜利者 。

从表面看,老渔夫他是可悲的,并且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他捕获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老渔夫并不可怜,并不可悲。在海明威的世界里,只有这拥有真正向艰难困境挑战的人,才配拥有胜利的荣誉称号,而老渔夫正拥有了这些。

同时我也很喜欢那里面的那个孩子,在老人困难时给予帮助,在受伤时给予医药,在伤心时给予安慰……他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

掩卷沉思,《老人与海》给的启示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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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间失格》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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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认为,叶藏,太宰治的缩影,是颓废,不堪的,“因为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

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

又或许因此,他总是站在世界之外观察着周遭的种.种,“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难与训斥时,还能愉快起来,但我却从人们生气的怒容中看到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找到机会,就会像那些在草原上温文尔雅的牛,忽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自己肚子上的牛虻。”他的感知,就如同神明,又或许他就是神明,如果真的有神不小心掉入人间,一定不会像任何宗教里所描述的救世主那样圣洁、坚强、慈悲,而是像他这般这样阴暗、扭曲、脆弱,又在自己的领域里固执执着。

他缺少人类跟动物共有的最根本的执念、对于生存的欲望。在他父亲问他想要什么时,他无法回答、只是黯然的想:“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快乐”。世俗的、对于“物”的欲望,他完全欠缺。的确,他曾沉迷酒色,和睦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上。之中能开朗的活下去的人,不是笨到什么也察觉不到,就是聪明到学会了麻痹自己。叶藏卡在两者之间。他聪明得恰到坏处——看了清一切,却无法麻痹自己。也许酒色的温柔,正是一种良药吧。

直到他遇见好子,他似乎又有了一种安慰与平静,死寂之前的平静。在好子被侵犯之前,叶藏把自己的痛苦归于他不能相信、依赖人类的这个个人缺陷。这个信念同时也成了他对于世间、对于人类最后的希望——不是人类无可救药,错都在不正常的自己——他一直是这么想而活下来的。当信赖天才好子的信赖被玷污时,他最后一丝希望也随之粉碎。世界上已是一片没有指标的荒野。“难道信赖也是一种罪过吗?”之后,叶藏终于步向完全的毁灭。他没有反抗,所以被关进了在精神病院里、变成了疯子。“不抵抗也是一种罪过吗?”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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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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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在给我买回《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爸爸用红领巾蒙住了我的眼睛,让我在屋里走几步,我说,什么也看不到怎么走啊 。爸爸给我摘下红领巾对我说,你们马老师推荐的这本书,就是一个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的人写的,你好好读读吧。

在我看来,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没法学习啊,还怎么写书呢。带着好奇与不相信,我很快的读完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海伦.凯勒姐姐的奇迹。她出生19个月就因为生病而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生活的勇气,她用触觉练习说话,把手放在老师的脸上去感觉发音时舌头与嘴唇的变化,从说出第一句话“天气很暖和”开始,她学会了5种语言,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这里面既有她自己的毅力也有老师的耐心。我感觉,自己作为一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听力也很好,老师也细心负责的教育我们,我们是不是应该做的更好呢。

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更要去关心我们身边的残疾人,你也可以蒙住眼睛,堵住耳朵去感受一下海伦.凯勒姐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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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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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知道《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当我拿到这本名著后,就如饥似渴地读完了。

这本书讲述了从东汉灵帝元年(公元184年)黄巾起义开始,直到武帝太康元年西晋统一,期间近百年的历史故事。展现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发生与被镇压的过程,集中描绘了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夺取政权,统一中国而展开的政治,军事,外交斗争。

书中描写的人物众多且十分生动形象,个个鲜活的人物都打动了我,我挺喜欢张飞的,他高八尺,豹子头,圆眼睛,满腮钢须,他的声音亮如洪钟,威势如奔马,书中描写张飞曾在战场上大吼一声,震倒敌方一员武将,可见张飞的勇猛。

除了武将张飞外,我也喜欢关羽。他九尺高,丹凤眼,两条卧蚕眉,胸前长须飘飘,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一张红脸,就想红枣一样。据说关羽开始的时候并不是红脸,有一次他受了箭伤,华佗为动手术为他刮骨疗毒,他一边下棋,一边疗伤,直至最后手术全部做完,由于古代麻醉技术不好,关羽忍痛绷脸时间太长,从此就变成了红脸。

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又叫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手执羽扇,飘飘然,犹如神仙下凡般。他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

这本书不仅人物描写得好,故事情节也设计得很好。我最喜欢描写赤壁之战的章节了。赤壁之战分三个环节写的:“草船借箭”“周瑜打黄盖”“火杀赤壁”。周瑜火烧赤壁,张飞和关羽围追堵截,曹操拥兵几十万最后只剩三百,足见当时战争的惨烈。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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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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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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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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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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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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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障木】是个成语,它所说的故事是楚国有个书呆子。家里很穷。一天从书上看到‘‘如果得到螳螂扑捉知了时用来遮身的那片叶子,就可以把自己隐蔽起来,谁也看不见’于是他就在树林转,寻找螳螂遮身的叶子。终于他看到了螳螂遮身的叶子了。他扑了上去,但是那片叶子掉地上和其它的叶子混在一起了,找不到那片叶子,他只好把全部叶子带回家了。怎样才能找到那片叶子呢、他只好一片一片放在头上问老婆看不看的见他,最后,他老婆被问烦了,就说看不见。他乐坏了。就用叶子遮住自己,来到街上。当着店主的面拿店里的东西。店主奇怪极了。就把他送官府了,当官府知道了原因后,就哈哈大笑,把他给放了。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感到很有趣。这么一个故事用四个字就概括了,让我们一看这四个字,就知道它是什么故事。这个成语用我们现在的解释是指一个人看不到事物的全貌。成语是历史的积淀,每个成语都是一个故事。阅读成语故事,可以了解历史、学习知识、积累优美的语言。所以让我们一起去看成语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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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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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很难去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仿佛有种别扭的情绪,死死地缠住人的大脑,哪怕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亦是如此。 古人喜欢用书信来传递情感,含义一层一层的,倒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含蓄。 现在已经很少见人用书信来交流了,看到有人能够写下这样长篇长篇的像散文一样的信,也实在是令人惊奇的。

现在的人都用短信、微信、QQ,与家人面对面交流少,就连发信息,都只有寥寥几句。与家人感情都淡了。

傅雷一家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家庭。严父慈母,一个博览古今,一个温柔体贴。长子傅聪知书达礼,又对钢琴艺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崇高的热爱,而次子傅敏则是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放在了教育事业上。

这是优秀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深厚的感情。

父母与孩子相隔两地,从百忙之中用写家书的方式来补缺没有在一起的日子的空白。有时候遇到丢失信件的意外,哪怕那封信有多么长也会再写一遍,为的是不让家人收不到信而担心。试问我,倒没有这样的耐心。更可贵的是每封信的分量都很足,做父亲的傅雷总会写一些自己的社会经验、文学感悟,提出一些疑问,谈谈儿子的钢琴技术有没有提高或者有所欠缺,最近取得了哪些成就,和一些生活琐事,然后再明确地表达出对儿子的思念。做儿子的傅聪认真采取父亲的建议,也会解答父亲的问题,然后写一写音乐上的见解与自己的经历。母亲呢,总是最担心儿子的身体,恨不得自己马上跑过去打点。一家人相互信任又互相依赖,傅聪能有如此高的成就,离不开这样的家庭,更离不开从小对他严加管教的父亲。有这样的条件,真是幸运!

羡慕归羡慕,倒也只能想想。我虽然没有惊人的天赋,也没有厉害的背景,更没有知识渊博的父母。但也有像这样幸福的家庭。自己人生的道路,也只能靠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追寻。这听起来像是空头大话,却是不变的真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付出实际的行动。这很难,我也知道。不想付出,是怕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想白费力气,但看到傅聪孤身一人在异地打下一片天地,我又觉得自己到底不应该这样窝囊,就像老师经常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就这样下去,活该没有回报。

傅雷夫妇爱儿子,也为他骄傲。天下每个父母都爱孩子,每个孩子也希望父母能为自己骄傲。Me too.所以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让父母骄傲,要为梦想努力拼搏!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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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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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起那本散发着淡淡墨香的《红楼梦》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想把它彻底看明白。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尽管看过了,但是书中有的描述还是演员不能及的,还是被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故事所吸引。居然描写的那么好,其中的一些经典场景当然让我难忘。如,黛玉葬花、湘云醉卧、晴雯撕扇、宝钗扑蝶、宝玉挨打等等。

我最喜欢黛玉葬花这个场景了。这个场景不仅把林黛玉的性情描绘得栩栩如生,而且也为读者刻画了一个自爱自怜喜爱花的一个林黛玉。林黛玉是很爱惜花的,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也可以看出林黛玉对于美与他人有不同的独特见解,她也写了葬花吟,以花喻自己,把贾府及整个封建的社会比做污浊,她不甘沉灭,又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怜花就是怜自己,她看到鲜花的凋零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首葬花吟也是其中最凄美的诗歌之一。

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看了很让人心疼,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他们最后并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更幸福的,他们会彼此记得对方,记住他们凄美动人的故事。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是唯一。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不仅仅是阅读上的满足,也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还是比较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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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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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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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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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爷爷一定有办法》。故事讲得是,约瑟小的时候爷爷给他缝了一条毯子,又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噩梦统统赶跑。约瑟慢慢长大,毯子又旧又小,妈妈让他丢掉,约瑟说:“爷爷一定有办法”。爷爷就把这条毯子缝成了衣服给约瑟穿,每当东西又旧又小时,约瑟都会说:“爷爷一定有办法”。后来爷爷把衣服缝成了背心,又把背心缝成了领带,又把领带缝成了手帕,最后把手帕缝成了一个纽扣,可是约瑟不小心把纽扣弄丢了,爷爷也找不见纽扣,但约瑟说:“没关系,这些材料还够写成一个奇妙的故事”。看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约瑟非常爱他的爷爷,一有事情就觉得爷爷一定有办法解决,爷爷也很爱约瑟,总是帮约瑟缝新的东西。我觉得约瑟的爷爷不浪费材料,所以我们应该像约瑟的爷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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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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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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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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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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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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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一本,这本书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旺盛衰的描写,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

文中,我最喜欢读的那段就是刘姥姥再进大观园,她的风趣、幽默让我笑个不停。比如我们班的__,上课时老出怪样。有一次,老师生气了,叫他在墙边罚站,可他罚站时还在出怪样,我当时觉得非常好玩可现在一想,他在上课出怪样扰乱课堂纪律是不好的,如果他不在上课出怪样的话,那就真的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化身了。

写出这样的巨作,是和作者在生活中的细致观察是离不开的,希望在生活中多几个在社会上能细致观察的人,也写出像《红楼梦》这样的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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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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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并不平凡的故事……也许没有大海,那就没有了这个不平凡的故事。正因为有了大海,才有了这平凡的渔夫,才有了这硕大无比的鱼;才让渔夫钓上了这条大马哈鱼,但却在海上与其搏斗了三天三夜才把它杀死,接着却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哈鱼只剩下又粗又白的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仅仅是—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然而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折射出一位“英雄人物”——渔夫圣地亚哥。

他连续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失败的。一个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个、真正的渔夫吗?而他却还在第八十五天出海捕鱼。他从未放弃,即使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佩服吗?古时愚公移山,他明知道开山挖石并非易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为之的事情,这需要自己的子子孙孙一代代不懈地做下去,可他仍坚持带着子孙一天天去移石。愚公不也“知其不可为”,却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了吗?天帝最后感其诚,命山神搬走了山。连古时一位九十多岁的老翁都如此,我们不是更应该如此吗?如今的中学生,兴趣倒是挺广泛,学这又学那,可几乎每次都是“三天打鱼,四天晒网”,总半途而废,他们缺少的不就是像圣地亚哥和愚公一样的毅力吗?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峰,只要有了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有人因为害怕失败不敢追求成功,这就是弱者。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我相信每个向往成功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是弱者。

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老人与海》给予我们的启示实在太多太多。它确实是—部好书,—本让人受益终生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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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读后感小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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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没有过年少的时光呢?

在雪地中捕鸟、挖出墙下的何首乌;第一次读到《山海经》绘本、初次去私塾读书;阿长也好,衍妈妈也罢,喜欢的和讨厌的,熟悉的和陌生的,这些都在鲁迅的笔下生动地展现。

鲁迅的童年,倒也还算快乐。他可以开心地挖出墙角下的“何首乌”;一边吃着桑葚,一边用砖头逗弄着蜈蚣。在城中最严厉的私塾读书时,他却又一边怀念着百草园的生活,一边调皮地度过私塾的每一天。待人处事他又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见解。他对阿长从来都那么地不耐烦,最烦的就是长妈妈爱切切察察,动不动就用二指指指点点。然而,在新年时,看到长妈妈满脸的期待,鲁迅也懂事地说:“阿妈,恭喜……”在得知阿长害死了自己心爱的衍鼠后,鲁迅又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当阿长为他买来“三哼经”时,鲁迅亦被打动,视这些书为珍宝……而对待衍太太时,鲁迅更是显露出来他正直的一面,衍太太仗着自己是大人,便总爱教唆鲁迅去做坏事。衍太太造谣鲁迅偷了家中的首饰后,还到处散播谣言。之前的种.种,鲁迅都能忍,但面对流言,鲁迅表现出了他之后几十年一直都不曾消失的正直,毅然决定离开,去南京求学……

那之后,鲁迅的少年时光算是告一段落了,青年时期他所受的苦又是后话了。那些年少的日子也逐渐离他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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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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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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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色经典书籍《苦菜花》读后感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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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菜花》这本书是以抗日战争时期胶东半岛昆嵛山区的王官庄为背景,以仁义嫂一家的遭遇为中心线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抗日根据地军民在反扫荡中所进行的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表现了根据地人民那种英勇不屈的精神,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普通而感人的革命母亲的形象。

作品所塑造的母亲--仁义嫂的形象,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比较完整而丰满的革命母亲英雄形象,具有相当的典型意义,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人物画廊增添了一个光彩夺目的艺术形象,同时,也标志着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可以看出,作者是怀着无限的深情来塑造母亲的形象的,鲜明地刻画了母亲思想性格的主要特征: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

作品把母亲置于王官庄极其严峻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在公与私、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充分展示她性格中慈爱心肠与革命意志这两个特征,真实地描写了她的觉醒和成长,具体地写出她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并注意揭示母亲性格发展过程中多方面的矛盾心理,使得母亲的形象血肉丰满,也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变为灵魂高尚的革命母亲的过程。

当大女儿娟子拿起枪参加革命活动时,母亲的一家正处在极端困苦的生活中。大伯一家数口被恶霸地主王唯一害死,丈夫又被逼走,母亲独自拉扯着5个年幼的孩子,娟子是她唯一的帮手,母女相依为命,而且,斗争的环境又是那样的险恶,母亲怎么能不为娟子担惊受怕呢?但是,公审大会和娟子亲自枪毙大仇人王唯一的现实教育了她,“有一种东西,像是一把火从她内心里烧起来”--母亲的革命意识开始苏醒了。面对封建家族的传统压力,她更加认定“娟子是好孩子”,毅然支援娟子干革命工作。

母亲的觉醒反映了千百万贫苦农民的觉醒;母亲的成长代表了千百万革命母亲的成长。她的那种伟大母亲的慈爱心肠和革命意志,从一个只知爱自己子女的母亲到爱革命、爱一切革命的子女,勇于为革命奉献一切的革命母亲的性格发展过程,使得读者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怎样成长为革命母亲的过程。虽然今日早已不同往昔,但是她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很多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慈爱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坚强的,作为一个革命者,她是伟大的。她外表虽然柔弱,但她有着惊人的毅力与坚定的意志,她的牺牲,更让我们看到了她的伟大。在战争年代,她鼓舞我们为革命奋斗,而现如今,她教我们如何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中的艰难困苦。

《苦菜花》这本书很值得一读,它可以教会我们很多东西,慢慢品味,就会得到很多,明白很多。

[爱国书籍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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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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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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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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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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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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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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