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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国藩爱读书的历史故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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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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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要说:“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精彩,变得充实。”

我听妈妈说,我跟书非常有缘。小时候,我妈妈让我抓阄儿,我什么都不要,就抱着书不放。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童话书,每天晚上,都要爸爸妈妈给我念童话故事,我才睡得着。

读小学低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神话故事。神话书里的故事很神奇,比童话更吸引我。那时候,我已经学会认字了,还很快学会了查字典的方法,所以,我自己看书已经不成问题了。尽管看起来很困难(因为有很多不认识的字,经常翻字典),但我心里很快乐,这也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字。

现在读高年级了,我更成了书迷。小说、科幻书、神话书、百科书、漫画等我都爱看。一旦看到书,就抓住不放。当那一段段文字跳入我的脑海中时,我就会忘记时间,忘记周围的一切,完全沉浸于故事情节中。爸爸妈妈不允许我长时间看书,怕我近视,所以我与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斗争。

记得有天下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觉得这是读书的好机会,便靠在床上,美美地看起书来。谁知,这一看就看了好几个小时,把月亮都看出来了。晚上九点爸爸妈妈回到家,得知我在房间里看书,连晚饭也还没吃,就狠狠地教育了我一顿,说我做事没有节制,不注意劳娱结合。我一顶嘴,还差点挨打。我也知道爸爸妈妈的要求是对的,可就是一看起书来就什么也不顾了。

还有一次,我看了将近一个小时的书,妈妈对我说:“别看书了,你再这样看下去,不近视才怪!”“真是的。”我边看书边说,“我为什么不能看书?为了学到知识,近视也没什么!”“说不看就不看!”妈妈说完,一把夺了我的书扔在了一边。妈妈离开房间后,我立马把房间的门反锁,心想:“这下就安全啦!”正当我又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竟然进来了!没想到妈妈有房间的钥匙!唉,又遭殃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儿。

[我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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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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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开始识字读书的时候,我根本不了解这句话。不相信书中会有那么多的好东西。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爱看书,那时我得到一本书就会快快读完,往往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妈妈就会问我这本书主要写了什么?主人公是谁?我总是回答不上来。妈妈就会让我再重新读一遍,慢慢领会故事的内容,吸取里面的精华。渐渐地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给我知识和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爱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我的读书故事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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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牛顿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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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科学家的家境是清贫的。他们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都曾与困苦的境遇作过顽强的斗争。牛顿少年时代的境遇也是十分令人同情的。 牛顿一六四二年出生在英国一个普通农民的家里。在牛顿出生前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两岁那年改嫁了。当牛顿十四岁的时候,他的继父不幸故去了,母亲回到家乡,牛顿被迫休学回家,帮助母亲种田过日子。母亲想培养他独立谋生,要他经营农产品的买卖。 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多么不愿意离开心爱的学校啊!他伤心地哭闹了几次,母亲始终没有回心转意,最后只得违心地按母亲的意愿去学习经商。每天一早,他跟一个老仆人到十几里外的大镇子去做买卖。牛顿非常不喜欢经商,把一切事务都交托老仆人经办,自己却偷偷跑到一个地方去读书。 时光渐渐流逝,牛顿越发对经商感到厌恶,心里所喜欢的只是读书。后来,牛顿索性不去镇里营商了,仅嘱老仆人独去。怕家里人发觉,他每天与老仆人一同出去,到半路停下,在一个篱笆下读书。每当下午老仆人归来时,再一同回家。 这样,日复一日,篱笆下的读书生活倒也其乐无穷。一天,他正在篱笆下兴致勃勃地读书,赶巧被过路的舅舅看见。舅舅一看这个情景,很是生气,大声责骂他不务正业;把牛顿的书抢了过来。舅舅一看他所读的是数学书,上面画着种种记号,心里受到感动。舅舅一把抱住牛顿,激动地说:“孩子,就按你的志向发展吧,你的正道应该是读书。” 回到家里后,舅舅竭力劝说牛顿的母亲,让牛顿弃商就学。在舅舅的帮助下,牛顿如愿以偿地复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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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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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即使这样妈妈也会给我买一些书,比如有《皇帝的新装》、《格林童话》、《拇指姑娘》等,小时候睡觉的时候,都是妈妈给我读一些故事,估计就是小时候,给我养成了一个不爱读书的习惯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即使这样妈妈也会给我买一些书,比如有《皇帝的新装》、《格林童话》、《拇指姑娘》等,小时候睡觉的时候,都是妈妈给我读一些故事,估计就是小时候,给我养成了一个不爱读书的习惯。

有一次的晚上妈妈出去了我觉得非常无聊,所以就去学习桌那边看了看,想着妈妈平时老让我看书,我在心里想书有什么好看的呢?这次我要看一下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于是就从学习桌上随手抽了一本《格林童话》,翻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便入了迷,我为《猫和老鼠》里的猫的贪婪而感到愤怒,为《生命之水》里的三儿子而感到惋惜,为《小红帽》里的小红帽和外婆感到担心,为《忠实的约翰》里的约翰而感到高兴。

从读了这一本书之后我就开始喜欢读书了,从这一本书竟然发现了这么多好事,我继续读,这时妈妈回来了我没有发觉,等妈妈过来时我才发觉,我兴高采烈地和妈妈分享里面的故事,妈妈见我现在喜欢读书了,妈妈非常高兴。

从那以后我决定:每天要读一会书,这样既能提高我的习作能力又能提高我的阅读能力,还能丰富我的课外知识。

就这样,书教给我了人生的道理,读书成了我的生活中的必修课。

读书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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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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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热爱读书的家庭里,在家人的熏陶下,我也变成了一个“小书虫”。

从小,妈妈就开始教育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别老顾着玩了,多看看书吧!”一开始,我还按捺不住玩的冲动,渐渐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月明人静的时候,就会捧起一本书看。每当书中的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就会“怦!怦!怦!”地跳起来,仿佛自己身临其境;每当主人公被人冤枉时,我心中就会替他抱不平,当然了,当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也会长长地吁一口气;每当我在书中看到“鸟语花香”、“春意盎然”、“绿草如茵”之类的词语,我仿佛听到小草长出来的声音,闻到花的香味,感受到春的气息。

一次阅读,就像是一次惊险的冒险,也像是一次插上翅膀飞翔的旅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书是你的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而我觉得,书就像一叶小舟,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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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名人孟子拜见齐宣王的故事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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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拜见齐宣王,问:“您曾经告诉庄暴说您爱好音乐,有这么回事吗?”

齐宣王有些不好意思,只得据实说:“我并不是爱好古乐,只是爱好一般的音乐罢了。”

孟子说:“只要您非常爱好音乐,那齐国便会富强了。无论您爱好的是现在的音乐还是古代的音乐,它们都是一样的。”

齐宣王说:“先生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道理吗?”

孟子说:“一个人单独欣赏音乐的快乐,和与大家一起欣赏音乐的快乐,究竟哪一种更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是与大家一起欣赏音乐更为快乐。”

孟子说:“与少数人欣赏音乐快乐,和与多数人欣赏音乐快乐,究竟哪一种更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是与多数人一起欣赏音乐更快乐。”

孟子接着说:“那么就让我和您谈谈赏乐的道理吧!假如大王在这儿奏乐,老百姓听到鸣钟击鼓、吹箫奏笛的声音,却都愁眉苦脸,‘我们的国王这样爱好音乐,为什么我们却苦到这般地步呢?’原因就在于大王只图个人享乐,而不与百姓同乐。但是,假如大王在这儿奏乐,老百姓全都眉开眼笑,‘我们的大王大概很快乐,要不怎么能够奏乐呢?’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国王与百姓能一同娱乐罢了。所以,如果大王能与百姓同乐,就可使天下归附了。”

故事,悟道理

孟子在这段论辩中用了因势利导的辩术。当他听说国王喜爱音乐时,就由此下手,用一个个问句,一步步疏导,最后得出结论:如果大王能与百姓一同娱乐,就可使天下归附,从而达到说服齐宣王与民同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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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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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学眼里,我可是个有名的“小书虫”,只要有闲暇时间,总能看见我读书的身影。

今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我在同学那里借了一本杂志,那可是我求着他才借给我的,我们还约定好了在下午放学时就物归原主。

回到家里,奶奶已经做好了午饭,就等着我吃呢。我洗了洗手,拿了筷子坐到餐桌前,吃了两口菜,就忍不住又端着杂志看了起来。就这样我忘记了时间,我跟着杂志中的故事情节“奔跑”了起来,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久久不能自拔……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却听见肚子的“咕咕”声,原来是它在抗议呢!正在这时,门开了,奶奶从外面进来了,我诧异地问:“奶奶,你什么时候出去了啊?刚才你不是在家吗?”奶奶笑着说:“菲菲啊,我都出去一个多小时了,走之前和你说,你说哦哦,知道了,你这孩子……”“原来是这样啊。”我再抬头看看表,啊,已经一点半了。没办法,我只好飞快地将肚子填饱,然后拿着书去上学了。

前段时间,妈妈一下子给我买了三套书,我既激动又开心,因为这下我可以“吃”点儿不同的“粮食”了!那天,我吃完晚饭就开始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耳边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菲菲,该睡觉了!”扭头一看,才发现妈妈走到了我的床边。“让我再看一小会儿吧!”我仍沉浸在书的王国中,实在是没有丝毫睡意。“明天还要上学呢,太晚了,怕你起不来。”妈妈说完,把灯关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漆黑的屋顶,回忆着书中精彩的情节,忍不住轻轻坐起身来,把藏在枕头下面的手机找出来,打开手电筒功能,继续翻开书看。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而我却丝毫没有察觉,直到手机电量不足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躺在床上渐渐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和书中的人物又欢聚在了一起。

听爸爸说,他们小时候可没有我们现在那么好,虽然一本小人书才七、八分钱,可大人们也舍不得买,毕竟那时候挣得也不多。爸爸还告诉我,他们那时候,一本《少年文艺》的杂志才一块多,但只有生病的时候爷爷才给买一本,回到家就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本书能看好多遍呢!反正就是一有时间就看,百看不厌。听着爸爸的讲述,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我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多好书,读好书,学习知识,增长见识,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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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名人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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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其中,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名人故事》,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其中有两个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乐坛“拼命三郎”》讲了我们最喜欢的音乐家聂耳的故事。聂耳自幼喜欢音乐,考上了上海明月歌舞剧社,成了一名小提琴练习生。聂耳知道自己基础差、起点低,于是他在大家去逛商店,或看杂耍的时候,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勤加苦练,每天至少要练上七八个小时。因此,被人们称为“拼命三郎”。正是凭着这股勤奋和拼命劲儿,聂耳在他短暂的一生中,留下了许多好作品。

《墨池的故事》讲了的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酷爱书法的王羲之每天勤学苦练。有一次,他在书房练字,书童给他送来馒头和蒜泥,而他心思全在练字上,母亲来书房看他,却见他拿着馒头蘸着墨汁往嘴里送。他每次练完字后,总要到门口的池塘边清洗毛笔和砚台。起初,池塘里的的水还很清澈,可由于他不停地练习书法,不停的清洗笔和砚台,天长日久,清澈见底的池塘竟变成了黑黑的墨池……

读完《名人故事》这本书,使我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也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只有经过一番磨砺,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勤学苦练,不断的探索,才能向成功的道路一步步迈进。

我现在是一名小学生,和他们相比起来,真是自叹不如。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是把课堂学习的生字写三遍,我觉得非常简单,一会儿就写完了。妈妈下班回来看到我在玩,便问我作业是否完成。我信心满满地回答:“做好了”。但同时又不安起来。因为我自知这次的字写得“龙飞凤舞”,匆匆忙忙完成后便和我的新伙伴——芭比娃娃玩嗨起来。妈妈看完后一脸严肃地批评了我,说我对待学习太不认真。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王羲之,聂耳,他们获得成功,都是因为能坚持努力啊!无论什么时候学习都要认真,来不得半点马虎。你的字也只有认真写认真练,才能写得好,知识也才能记得牢。”听了妈妈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是啊!我们成长在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时代,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呢?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名人们勤奋好学,努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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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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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陪伴着我十几年了。幼时喜欢看动画书,感到故事十分有趣,后来慢慢长大,看的书多了,自然我与书也就有了许多精彩的故事。

小时候,我并没有什么书,偶然一次,我却发现一本封面破了的《安徒生故事》书,我便翻开第一页阅读起来,第一个故事是《海的女儿》,故事描写很生动,人物也是栩栩如生。没几天我就把整本书看完了。后来那本书不知道放哪里了,我心里涌起一个念头:要把它给找到!还真凑巧,“嘿!在这。”我给找到了。可是最后一个故事——《藻泽》的后半页已经被撕了,让我觉得扫兴,不过反过来想想,觉得没这么不幸,最后我根据前文发挥想象,想出了下文。它好像把我吸引了,使我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最后不记得什么时候才不看了。

到现在,我已经拥有了许多好书了,无论是故事书、小说还是漫画书都一应俱全了。

六年级时,我班上许多人都看起了《查理九世》,而我的朋友也借到了《查理九世》的全集。她每天上学放学都津津有味地阅读,就是连走路也要抱着那本《查理九世》看。我很纳闷:“这书到底有多好看,连走路也要看呢?”我好不容易抢过来,一看也只是白纸黑字。可她死活都不借给我看,我想不肯借我,我自有法子。于是,我上图书馆去看,我翻开《查理九世》看了一会儿,就陷入到故事中了,看完一本又看一本,看得腰酸背痛的,一站起来双腿都麻木了,我一看手表,都快关店了便依依不舍地打算离开。突然,我仿佛听到阿姨对我说:“你明天再来看呀,你是没听见吗?”我摸了摸后脑勺,笑着说:“我是看得太入迷了,明天我还会过来的!”就这样,我天天泡图书馆,一直到吧整套书看完,回忆我从书中获得的收获,觉得腰酸背痛也不算什么,心情自然很嗨很轻松的,连回家的脚步也轻飘飘的哩。

之后,每次月假我都会去书店看书,可不单单是看书,有时还会买些书回家。我也喜欢买写作之类的书,都是我精心挑选的,决定买书之前,我总会先看一下目录,就这样翻来覆去,权衡再三,最后总能寻找到一本满意的书。可不,前几天我又买了两本课外阅读的书籍,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另一本是《天才索菲·西蒙》,现如今心里还美滋滋的哩!

以上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以后我还会继续读我喜爱的书,阅读更多的书,是我永远不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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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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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一些小光阴,像只可爱的小黑猫,蹑着脚,轻轻走过我的梦境。它又多像佛祖手里的念珠,散落在岁月的长河里,数着数着,这人生也就走过来了……”这是丁立梅笔下的一段文字,我很是喜欢,便随手抄下来了,现在想想,那些泛着油墨味儿的书页,陪伴我度过多少平淡的岁月。

忆不起从何时开始,那些美妙的文字开始进入我的世界。它们像是一个个可爱的音符,谱写出段段旋律。我读的书很杂,读过晶莹剔透的童话故事,读过曲曲折折的小说,读过诗意隽永的散文,也曾迷过一阵子悬疑科幻……

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那种讲述几十年前的故事的书,大多出自已有些岁数的作家。我喜欢看那一代人幼时吃些什么,玩些什么,那些东西现在是哪儿也找不到了。也是喜欢散文的,“我不会叫它邮报亭,而叫它绿报停,我宁愿相信,它是被公园里吹来的风染绿的。”“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地泼在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每当读到这些诗一般的句子时,心中那根弦似被拨动了,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

认真读书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曾经无数个周末的下午,为自己倒一杯淳淳的牛奶,嘴里含一块水果味硬糖慢慢化着,捧一本书,在书桌前一坐就是一下午。偶尔抬头,看见几只鸟儿飞过来,在窗外的树枝上停息,蜷成圆融的球状。笔直的树枝直指天空,像画家笔下苍劲的线条。

那种静谧的快乐,实是记忆中最宝贵的一段了。犹记得那时读朱自清的《背影》,我的心被“月台”、“离别”、“火车”等字眼占据,竟隐隐向往起遥远的远方……

四周宁静,阳光成桶地倒下来,水也不流,风也不吹,只沉浸在某本书的情节里,寻常岁月就这样旖旎生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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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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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映出不足的心镜。读书确实是一种良好的习惯,我非常喜欢读书。书能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与许多美好的回忆。我非常享受在书海遨游的感觉,常常如饥似喝地吮吸书中的精华,为自己的精神殿堂添砖加瓦。

回想以前,看到密密麻麻的小字就会有无数金星在我眼前晃动,对读书毫无兴趣;但现在我能博览群书,爱书如宝,正是《西游记》这本名著改变我读书态度,把我带入精神的粮仓,使我能在书的天空翱翔。

记得有一次,爸爸为了提高我的写作能力,为我制定一个读书计划,我第一次要攻克的敌人正是《西游记》。当我接过《西游记》全集时,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西游记》全集比两本语文书还要厚,要我把它看完比登天还难!但迫于爸爸的威严,我不得不按照计划去做。哎!与这些枯燥的文字打交道,让我感到无比郁闷。后来,发现爸爸没有检查我的读书计划,就放肆地把读书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在没有《西游记》的日子里,我愉快地度过了半个月的快乐时光。有一天,爸爸问我读书的进程,我的心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乱蹦乱跳,为了不让爸爸知道我没看书,于是,我脱口而出地说:“当然看了,我昨天还把书签夹在599页与600页之间”。“你在撒谎”爸爸平静地说。爸爸的话把我吓了一跳,我结结巴巴地问:“爸爸,你…怎么…知道。”爸爸诡异地笑着说:“想知道答案吗?答案就在《西游记》里!”

我在疑虑与强烈的好奇心驱动下,翻开了这本隐藏着答案的《西游记》。刚开始,我只是在好奇心怂恿下每周阅读一章。渐渐地,我开始对这本书感兴趣了,每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在明亮的灯光下静静地欣赏一串串如音乐般美妙的文字。后来,我就着迷似的被《西游记》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吸引,甚至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于是,我学会见缝插针地看书,在下课时间我看它,在坐车的时候我也看它。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一头扎进《西游记》里,享受它给我带来的快感……

我花两个月的时间把《西游记》读完了,我从扣人心弦的故事中读出了乐趣,我还体会到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故事。作者吴承恩通过描写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险阻,战胜重重困难,最后取得真经。他们在取经过程中表现出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令我敬仰。这种精神一直鼓励着我,让我克服了不喜欢看书的坏习惯,让我能在书里学到我穷的知识与找到无限的乐趣。

当然,我也从《西游记》中找到我的谎言被识破的原因,原来599页与600页是同一页,它们之间根本不可能夹书签,但这个答案已经不再重要,因为我从《西游记》中明白了一个重要的道理,书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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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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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也都有书,也都有读书故事。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讲一讲我的读书的故事吧。

我是从上一年级才对书有了兴趣,那时我认识的字不多,只能看一些带拼音的小故事,渐渐的我认识的字多了,开始读一些不带拼音的了。现在我正在读一些文学名著了。我还学会了做批注,在书上圈圈这个,勾勾那个。对我更深的理解有很大的帮助。我还知道了粗读、细读、精读三种读法。

每次给同学们讲故事,我都很自豪,读书还有很多好处,它可以放轻我们的心情。每次我写作业超过一小时,我都会看一会书,来放轻一下心情,看完了再继续写,几次反复,不但增加了我的知识,还把作业写完了,真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呀!

读书还给我带来了荣誉。那是几天前的读书交流会,我在知识竞答中为我们组争得了十多分,给我组打下了好的基础,使我们组取得了并列第二的好成绩,使我非常的骄傲。

读书也有伤心的时候。那是一个盛夏的晚上,我正在读《岳飞惨死风波亭》,读完后,我心中有着无限的惋惜与气愤,岳飞背刺精忠报国四字,为祖国出生入死,连金兀术也说 撼江山易,撼岳家军难。可是就在岳飞就要打败金兀术时,却被召回北京,非常可惜,被召回北京后,又被大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勒死在风波亭,这时我的心中有燃不尽的气愤之火,如果我是皇帝,我一定把秦桧杀了,为忠臣岳飞报仇。岳飞南征北战,立下了汗马功劳,结果却得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臣所杀,我相信岳飞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遭奸臣所害。

读书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有自豪的时候,也有悲痛的时候,既丰富生活又增长知识,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的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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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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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一桌,一灯,一书,一个人。我手捧《看见》灯光摇曳着书影,细细品读,感受柴静对社会,对自身,对岁月的思索。沉寂带领我沿着记忆的溪水,逆流而上。

从小时候坐在妈妈怀里。听她手捧小书,讲给我一个个小故事开始,我就对妈妈手里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产生了好奇。

后来,我初识文字就拿着《西游记》,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慢慢念,虽似懂非懂,但脑海里总有些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英勇神武。手持金箍棒瞪着火眼金睛。傲视一切的身形,然而,当时所理解的也只是一个一个生动的故事。直到我四五年级时再次阅读时,才能模糊的意识到孙悟空口说“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时”作者对当时社会的反思。

我在六年级暑假时阅读了《基督山伯爵》一书,十分入迷,躺在床上看上课下课也看。一旦看起来就忘了时间。一次,我在课间看这本书,心里满是伯爵独守黑牢。法利亚长老给他生命带来一丝光明……直到听到老师说:“现在开始做成乘方例五。”我才意识到已经上课一段时间了,而我竟然没有听到老师宣布上课。经此一事,我便格外注意自己的“读书选择性失聪”症,不能因读书而错过了上课。

《基督山伯爵》所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他的智慧与坚韧的震撼,听他谈吐,纵观古今历史,横览异国风情,是一场精彩的文化之旅。

从此,我迷恋上古代文化开始不断了解古代英雄豪杰,文人墨客,诗意而又雄壮的一生。我开始大量背诵古诗词,从“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情壮志,到“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晓来风急。”的似水柔情,从“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纷乱时代。到“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繁华天下,从“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政治远见,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风情,这些诗词给我的生命带来一份宁静,让我在喧嚣中内心仍保持着安静如流水一般,悄然滑过。

乘着这流水,目光再次集中到眼前的书上。夜已深,灯光下,一桌,一椅,一书,一个人,一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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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黄晓明读书时代的故事

全文共 3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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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的某一天,青岛。海风习习,却依旧无法驱散考场内外的紧张气氛。这也难怪,北京电影学院已经有十年没到青岛招生了,这次的招生,自然点燃了不少年轻人的表演梦。

一个拄着拐杖的男孩走进考场,高大清秀,眉眼间的神情,似有几分无所畏惧。面试老师说,请你表演一个“捉蛐蛐”的小品吧!男孩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地张口便说:“报告老师,我们青岛没蛐蛐!”这一句话,全场哗然。有老师甚至蹙眉:真是没有任何表演能力,简直是块木头!但那个叫崔新琴的老师却坚持说:“就算他是块木头,那也是块漂亮的木头。我们要了!”

这个男孩,就叫黄晓明。此前,他对电影学院没有一点概念,还以为就是个电缆厂呢。他少时的理想一直是做个科学家,这次是在语文老师的鼓励下去报考的。而事有不巧,在面试的前一周他遭遇车祸,脚被吉普车轧得骨折了,好在当时穿着军靴,问题才不是很严重。面试那天是父亲把他背到考场门外的,父亲怕儿子紧张,开玩笑说:“要是晓明抽签表演铁拐李,一定能过!”

事后,当时那个清秀无畏的男孩回忆起这件事,仍然感激连连:“在我成长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就是崔老师,我被破例招到电影学院,这让我走上了一条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发展之路。”

漂亮的少年,沉默的少年

黄晓明刚出生的时候,曾经把奶奶吓了一跳。“小孙子太丑了,大鼻子大嘴的!”

后来,他越来越漂亮,甚至他的漂亮声名远播,惹得熟悉不熟悉的人都“慕名”来“参观”。现在的他,会毫不介意地笑说:“我妈说,说句实话,其实明明小时候比现在长得漂亮多了。我有张戴眼镜的相片,他们说长得像哈里•波特,然后再小一点的时候,长得像小姑娘……”

7岁那年,曾经有电影制片厂选中他演儿童电影的主角,他们说:“这孩子长得真不错!”可那时的那个孩子,真的太过害羞,根本没法演,他们只好换人。他不会忘记父亲去剧组接他时那失望的眼神,他自己心里那块石头落地了,便回头安慰父亲说:“我不想演戏,要做科学家!”

不知是不是惹眼的外貌会给他带来更多福气,总之,他的成长之路,既没有波澜,更没有悬念:重点小学,重点中学;班里常年的升旗手,主持大大小小的演出,拿各种各样的奖……

高中的时候,他读的是文科班,班里四五十个女生,只有五个男生。高大、清秀,有些害羞,他是老师眼中的宠儿,班里甚至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虽然如此,但他却是整个校园里最沉默的那一个:整日把头埋在书本里,每天放学马上回家,话更是很少很少……如此下来,便有同学将玩笑般的外号赌气相赠:黄大蔫。

如此的孤独沉默,一直延续到他的大学时代。“因为天生的内向,大学四年完全放不开状态,一直觉得自己是被误招的……”

也许长久以来,他都习惯自己是群体里最优秀的人,终于有一天,进到电影学院,才发现,比他优秀或和他一样优秀的原来有那么多。爸爸妈妈看不得儿子的失落,便说:“如果不做这行了,大不了可以回青岛做个主持人,工作比较稳定。”

但其实他们猜错了自己的儿子。越是遭遇逆境,他心底里那根好胜好强的神经越会蠢蠢欲动:“原本我对演戏的兴趣不大,只是个性里有特别好强的一面,总觉得自己不差,别人做到的为什么我做不到?我如果不是在这方面做出点成绩来,就太丢人了。”

大二的时候,他接拍了第一个广告,是拍奶粉的——两个男孩,两个女孩,很轻松,摆姿势,拍照片,就挣了1500元。这是他自己挣的头一份钱,拿到钱以后,兴奋地数了两遍,随后这点兴奋又被突然冒出的责任感淹没,于是这1500块钱立刻被寄回了青岛家中。之后,他不停地接广告,最大的一笔有2万块钱,于是又被同学取了个外号“万元户”。当年的同学,如今还会念起这个豪爽的“万元户”,拍完广告就会请大家吃饭,还会跟要好的哥们儿说:“你想吃什么就跟我说,我每天晚上都请你吃饭,管你饭!”

那个时候的他,和陈坤、赵薇在一起,人称“三剑客”。这三个人的组合走在一起,青春和朝气扑面而来,当然惹得旁人频频回头。那时陈坤总是像大哥哥一样照顾他,赵薇却像个小妹妹,调皮而可爱。

青青校园里的时光,简单而纯粹,四年时光,倏忽而过。曾经的少年豪气,曾经不设防的青春,都被沉淀在记忆的最里面。哪怕现在很少相聚,哪怕现在只有一根电话线才能连接起彼此。

他是一个重情的男人,每当回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他会说,“很怀念当时班里同学聚在一起,常常三三两两去学院附近的馆子里吃饭聊天,那会儿毕业后的餐聚还是我定的馆子,挺怀念那些馆子的,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了。”语调里,隐约藏着伤感。

改变心态的几场车祸,永远懂得感激

离毕业越来越近,各自为着理想打拼。同学都陆续接到电视剧或者电影,黄晓明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一直熬到毕业前夕,他才终于接到一部电视剧——《网虫日记》,谁知在拍戏的过程中又遭遇车祸。那天,他开着一辆夏利车和一辆迎面而来的东风大卡车相撞,他的车被撞到另一辆车上再弹回来,他昏迷半个多小时。醒来后,在恍惚间,他却仍然问着导演:“要不要重拍?”这次车祸,他的下巴和耳鬓共被缝了6针,脸很久都没有消肿。

父母闻讯赶到北京照顾他。“静养的那段日子,父亲怕我泄气消沉,总在鼓励我。一次和父亲逛超市,父亲突然指着货架上的咸菜对我说,演员就是摆在货架上等人挑选的大头菜,你要努力汲取生活卤料,把嚼劲蓄大点,慢慢就会越来越有味道。”

后来拍《龙票》,他经历自己人生中第三次车祸:这次车祸发生在从银川到内蒙古拍摄地的路上,头部被划伤,颈椎移位。医生告诉他头颈处一定要打四个星期的石膏,否则就有可能影响骨头的愈合,引发后遗症。但他为了不耽误剧组的拍摄,硬是没休息,随剧组去到新疆,戴着护套继续进行运动量非常大的拍摄。问到如此坚持的原因,他回答得很简单:“我的戏份太重,休息一天,全组四十多人都要跟着我休息,损失太大,因此在能坚持的前提下我就坚持。”严重的后遗症会怎样折磨他的下半生目前还不清楚,但可见的是,他现在睡觉已只能使用特定形状的条形枕头。

车祸是平常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而黄晓明却欣然看待这几次车祸:“车祸让我的精神得到升华,可以用很平和的心态去看待许多事情。车祸使我长大、成熟了!”

他尝试着保持一种平和稳定的心态,去看待一切。他甚至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红。“我觉得我是比较耐得住寂寞的人,当我们班的赵薇、陈坤相继成名时,我根本没想到自己也会成名,因为我们老师说了,一个班的学生能够出来一个两个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我当时真心地祝福他们。当被人称为‘赵薇的同学’或者‘陈坤的同学’时,我很骄傲。”

也许某一天,你会重新看到《大汉天子Ⅰ》发布会的录像,你会看到那个因为顶替分身乏术的陆毅出演男主角而被媒体冷落的男孩,不论别人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用什么样的问题提问他,他都依然微笑着。

当初大制作的《大汉天子》将宝押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上时,也有很多人心存疑虑,但现在不得不佩服投资方的眼光和魄力。他将汉武帝的刚愎自用、独立特行、年少英发、爱才如命演绎得淋漓尽致,还有他骨子里自信的表情、若有所思的小动作及不自觉的霸气、君临天下的气势。

从《大汉天子》第一部到第三部,都是黄晓明做主演。这部戏对他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两年一部的速度拍摄和播出,他也经历从新人到一线演员的过程。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过程多么艰难。

拍戏,唱歌,迎着万难而上

接拍《新上海滩》之前,他曾两次想推掉这部戏。“发哥”是他的偶像,他将向自己的偶像发起挑战,他既忐忑,又兴奋,压力自然很大。拍摄的前一个月,他几乎每时每刻都被困在“发哥”的阴影里,怎么也看不清该走的方向。有一天,他终于想通了:“发哥永远是我的偶像和学习的对象。自己这次是抱着必输的心态去演这个角色的。”

为了这部戏,黄晓明学会了抽烟。“每天都得抽上好几包,每次出工时人是清醒的,收工回来就是迷迷糊糊的,不会抽烟还要掐掉过滤嘴来抽,都把自己抽晕了。”抽烟把黄晓明抽怕了,每天烟雾缭绕的感觉,让不会抽烟的黄晓明拍摄结束以后,甚至都不敢去看香烟盒。

影视圈里流传一句话:“拍戏苦不苦,想想神雕黄晓明。”在拍摄《神雕侠侣》时,黄晓明曾创造了连续五天五夜拍戏不睡觉的纪录。而拍摄《新上海滩》,更苦。有一部在夜里拍摄的雨戏,虽然打着伞,但造出的大雨仍把他的大衣淋了一个湿透,中间因为一些细节道具配合不好,拍摄不得不一遍遍地重复,他也就被一遍遍淋个透心凉。为了给他烧着的信封造出燃起来的效果,而又不会被雨水淋灭,只能在上面淋上汽油,火一点,信封燃起大火,多次都烧到他的指甲,最后这场戏几小时拍摄下来,他的手指甲已被熏黑了,但这中间他却从未叫过一次停。黄晓明永远忘不了,杀青那天是6月6号,“他们说是千年顺日,以目前《新上海滩》这么好的收视来看,这个顺日还是让我们很顺的。这部戏圆了我的一个梦。”

不乱接戏,不乱接广告,这是黄晓明一直的原则。在去年的“福布斯内地名人榜百人名单”中,黄晓明以1100万的收入位列第24位,位于内地新晋男演员之首。黄晓明坦白地说:“不是说假话,如果我不是只看剧本、不是像现在这样不乱接广告的话,我去年的收入绝对不止1100万。‘神雕’的片酬只有8000块,这是真的。”

黄晓明还记得在中学学校组织活动时,那个主动举手为大家献歌的男孩,现在,他正在制作自己的个人专辑。这个很安静很安静的男孩,在第一次表演舞曲风格的歌曲时,忽然被那种氛围点燃了,也许,同时被点燃的,正是另一个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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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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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特别讨厌看书,就是喜欢看一些漫画。可是,看了乐多多写的《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后,才发现看书是那么有趣。

这本书是我从班级图书角借的,开始我还以为这本书是故意把封皮设计的那么好看,就只是吸引人,内容没什么好看的呢。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本书不仅封皮好看,内容更是精彩。

我在学校看了一些,还没看够就放学了,于是我就带回家去看。回到家我赶紧写作业,因为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等写完作业都快九点了,妈妈让我去睡觉,可是我还有一丁点内容都没有看呢,真是不甘心呀,心想要不等妈妈睡了我再看。

终于妈妈睡着了,心里好激动呀,不敢开灯怕被发现了,于是偷偷的打开手电筒,但心里还是很担心,忽然脑子一转有主意了:“倒不如跑到厕所去看。”“就这么办!”我小声嘀咕道。

我下床穿上拖鞋,把书藏到睡衣里悄悄的走向厕所,没被发现真是太好了,太激动了,嘻嘻。

谁知刚看到一半,正入神呢,突然听见妈妈开卧室门的声音。不好,要被妈妈发现了!怎么办?看到边上的马桶,我忽然灵机一动,赶紧使劲按了一下冲水按钮,把书裹睡衣里,开开厕所门大摇大摆的回到屋里。妈妈以为我上厕所,什么话也没说,还好,逃过一劫。等妈妈发出轻轻的鼾声,我又偷偷地钻进了厕所里。故事真是太精彩了,当我看完最后一页时,看看表,已经快11点半了。

唉,谁让这本书太精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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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成语故事600字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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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美玉“和氏璧”由于质地优良,因此扬名天下,成为人人都想一睹的至宝。后来,这块宝玉被赵惠文王所拥有。秦国国君秦昭襄王听说此事,便想霸占此玉,并借机欺辱赵王。于是,秦王提起笔来给赵王写了封信,愿意用十五座城换和氏璧。

赵王接到这封信件,明知这是秦王使诈,想将美玉骗到手,可是要是不把玉给他,他又会把此事当做借口,攻打赵国。而当时秦强赵弱,一打起仗来,赵国的老百姓就要遭殃了。赵王对此事无法决断,因此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愁得不行。

这时,有人对赵王说,平民蔺相如是个饱学之士,经常帮人解决难题,如果请他到宫殿上商议,或许能出个好主意。赵王听说赵国有此奇人,心中非常高兴,忙派人宣蔺相如来见。

蔺相如见到赵王后,就请求由他带着和氏璧去秦国走一趟。他说:“假如秦国把十五座城池割让给赵国,那么这笔买卖也挺合算,我就把玉留在秦国;如果他们没有献城的诚意,我再把玉完整无缺地送回我邦。”

赵王虽然觉得这样做也太冒险了,但又想不出别的主意,只好拜蔺相如为使者,命他到秦国去献和氏璧。

蔺相如到了秦国,来到秦王宫中,把和氏璧双手奉上。秦王将美玉捧在手中,喜不自胜,根本不提用十五座城交换的事情。

蔺相如看秦王并无献城之意,便赔着笑脸对秦王说:“这块美玉上有一块瑕疵,不注意看还真看不出来,待小臣指给您看一看。”

秦王虽然狡诈,也中了蔺相如之计。他一心想看瑕疵到底在何处,就把美玉交给蔺相如。蔺相如手捧美玉,靠在柱子之上,怒气冲冲地说:“依我看来,您并不想把十五座城交给赵邦,只想欺辱我国,让天下人看我家大王的笑话!所以我用计调回宝璧。您如果逼迫我,我的脑袋和美玉就在柱子上一块碎了!”

秦王一心想得到美玉,生怕有所损坏,急忙从旁劝阻。他一面表示绝不食言,一面答应斋戒几日后举行迎璧大典,让蔺相如将和氏璧正式献上。

蔺相如根本信不过秦王,回到住处后就将和氏璧交给随从,让他将璧送回赵国。

到了秦王举行典礼的那天,蔺相如严肃地对秦王说:“我已派人将和氏璧送回我国,您如果有诚意,先把十五座城献与我国,我国大王一定会将和氏璧给您送来。如果不这样,您即使把我杀死也无济于事。因为天下之人都知道秦国是从来不讲信义的!”

秦王勃然大怒,但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得放蔺相如回国。

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盖世奇功,赵王就将他由一介平民封为“上大夫”,位列朝堂之中,专门为君王出谋划策。

成语释义

比喻把原物完整无缺地归还原主。

故事出处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曰:‘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

◎出处译文

蔺相如回答说:“大王果真找不到人,我愿意捧着和氏璧出使秦国。城给了赵国,就把璧留在秦国;城池不给赵国,我保证完整无缺地把和氏璧带回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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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艺术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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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艺匠去跟埃及人求学,而我们又都是希腊人的弟子,于是,埃及的艺术对我们就无比重要。”如果我们把艺术的历史看成是作品的自我修炼过程,那么传统的西方艺术史学家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艺术起源于尼罗河流域!”我们无法将法国南部的洞穴或是北美的印第安人与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直接联系起来,但是从埃及可以。

当我们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埃及,在建筑上金字塔不能不提,在雕塑上浮雕和人头像不能不看,在绘画上壁画更是重点的重点。这三大类,在埃及,仍然保持着原始艺术的一些特质,强调是否“有效”。

金字塔是人的陵墓,埃及人将巨石块通过一些现在还不知道的方法垒成三角锥体,中间放置已经处理好的木乃伊,最早只有法老能享受如此待遇,久而久之,只要有能力建造的人都可以安息在金字塔。我们现在只能推测,修建金字塔是因为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而灵魂存在与否,决定于肉体是否保存完好,所以要将人制成木乃伊,然后将木乃伊放在既安全又能够使灵魂更容易飞升的金字塔中。

人头像,似乎也是走这个套路,埃及人将石像放在陵墓里,可能是想要双重保险——制造一个死者的肖像石雕使死者的灵魂长存不灭,所以在埃及,雕刻家的原始意义就是“使人生存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的石雕风格已经脱离了原始艺术的那种符号化,但是离惟妙惟肖的自然主义还有一段路程,这个时候的人头像只是大致勾勒出轮廓。

壁画和浮雕更是为了人死后而创作的。可能是因为太奢侈,也可能是因为太残忍,埃及人采用了绘画来代替殉葬。这和中国差不多,兵马俑就是著名的代替人和牲畜的殉葬品,只不过不知道埃及有没有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为伦理进行到底的言论。因为是绘画,所以能表现的东西就多了,不仅有人还有环境,当然目的一致——为了使死后的人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逍遥自在。

埃及的绘画,特点十分突出,讲究完整、明了、还带着小个性。比如底比斯墓室里的《内巴蒙花园》,作者想要构筑一个有鱼有鸟有植物的池塘,池塘周围有着各种树木,还结着不少果子,该怎么画?如果画俯视图,池塘是看清了但是周围的树和池塘里的鱼、鸟就看不清了,就算是看清了也就一个点谁知道那是鱼;如果画侧视图或主视图,一边的树是看清了但是其他就没了。画这幅画是为了给死者一个生活的地方,如果因为视角的问题,让很多东西没画进去,那么死者不就享受不到了?对于这个问题,埃及人通过有埃及特色的办法解决了——池塘画俯视图,水里的鱼、鸟、植物画侧视图,周围的树画侧视图。看完,一股情切感油然而生,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这就是效用强过真实。人就更有意思了,画里的埃及人都有着挺好玩的“神圣姿态”,头一般是侧面的,眼睛、肩膀、胸膛一般是正面的,脚一般是内踝那一面的。画成这样,一方面是要完整,该多大就多大,该多长就多长,努力规避因为视角原因使人的某一部位“缩小”,从而影响以后冥界的生活;(性生活呢?)另一方面是偏好,实在有遮挡的地方就取一个喜欢的面,不管画里的人是否长着两只相同的脚。所以与其说埃及匠人在绘画不如说他是在通过自己掌握的外貌表来组接画面,尤其要注意埃及的画和我国人物画也有相似的地方,意义决定大小——越重要的人物,画得越大。

埃及的艺术风格很难表达清楚,它程式化但又不笨拙,它完整精确但又不十分自然,它具有很强的整体秩序感。每一个当时的艺术家,更多的时间是学习各种类似于男人颜色要比女人深的法则,而不是如何表达情感,学习的终极目标是用今日的题材重现当年的感觉,所以埃及的风格稳定、朴素而和谐。

只有一个人打破了这个严格的规则,成为了“异端”——第十八王朝的Amenophis Ⅳ。或许是因为这是外敌入侵后建立的新王国,他打破了许多古老的传统,统一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大破而大立,这股风潮自然而然的冲向了艺术家。这个时候更多的讲究如实描绘,以至于把法老雕刻得很难看,并且动作也有了改变,程式化的动作变成了夫妻俩抱着小孩,沐浴在Aten神的圣光下等。Akhnaten(Amenophis Ⅳ)的艺术改革,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克里特岛以及其他地区的艺术的启发,比如,在迈锡尼发掘出的约公元前1600年的讲述了一个捕猎的故事的匕首,图案就比埃及的生动、自然的多,如果埃及的艺术家看到其他地区的同行的作品一定大受启发。可惜的是,埃及的改变只停留了一个朝代,Akhnaten去世后,他的继任者Tutankhamun逐渐恢复了过去的信条。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同样有着艺术,与埃及一样,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原材料的短缺,或是信仰不同,(不相信灵魂永生)流传下来的作品很少。远古时期Sumerians民族在乌尔建都统治着这个地区,从乌尔发掘出的公元前2600年木质镶金竖琴残件,可以告诉我们在远古的时候这里的艺术技艺已经很高了,可以创作出很生动的物象,并且他们偏爱对称和精确。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虽然不去装饰墓室的墙壁,但是他们喜欢建纪念碑,并且这些碑刻可能还有着某种力量,比如发现于苏萨的约公元前2270年的纳拉姆辛王纪念碑,讲得就是赢得了一次战役的胜利,国王一只脚踏在对方军队的尸体堆上,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久而久之,这种纪念碑成了记录历史的载体,比如出自尼姆鲁德的阿苏尔纳齐拉普利王宫的约公元前883年——859年的浮雕,其中就记录了一场战斗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攻城机械、双方射手、痛苦的人民,场面不像埃及人那么刻板,并且有一点挺好玩的是,伤亡者没有本国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鼓吹宣传的艺术,但是我更愿意认为原始巫术是其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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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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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是一年级下学期的学生了,我不但学会了拼音,还认识了许多汉字,读起书来也越来越轻松。老师告诉我们书本里有非常丰富的知识,要热爱阅读。

记得开学时,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学习上也产生了一定的帮助。

妈妈常在我耳边唠叨,叫我早点起床,抽点时间读书。我很不情愿的起床时,总问妈妈,干嘛要一早就读书啊?妈妈说,早上头脑才清醒。在《十万个为什么》里我找到了正确答案:大自然经过一夜的净化,早晨的空气显得格外洁净和清新,很利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大脑皮质的积极活动,大脑皮质掌管着我们的记忆。大脑皮质得到充分的休息,昨日的兴奋已经消失,神经细胞充满了活动能力,这时候读书,就会觉得头脑清醒,记忆深刻。

懂得了这些知识后,我一定会好好利用早晨的大好时光,让我的学习更上一层楼。也要把书本里的知识更好的运用到生活的点点滴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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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张良读书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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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原来是战国时期韩国的贵族公子,祖父和父亲都做过韩国的相国。韩国被灭后,张良也从 贵族变成平民,他变卖了家产,只为报灭国之仇。当时他认识了一个大力士,那个大力士用的是一个足足有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锤。他说服了那个大力士去博浪沙这 个地方刺杀秦始皇,谁知大力士的大锤没打到秦始皇的马车,刺杀失败了,这个大力士自杀了。为了避免被牵连,张良开始逃亡。

张良逃到了下邳,悄悄住了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家周围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有学问的读书人,他在那里渐渐出了名,也结交了不少朋友。有一天早 上,张良路过一座桥时,看见一个穿着土布长褂的老头子坐在桥头,一只脚搭在另一条腿上,正一上一下晃着,而脚上的鞋也跟着晃。奇怪的是,那老头看见张良走 了过来,就把脚往里一缩,脚上的鞋就掉到桥下了。老头看了一眼张良说:“小子,你快下去帮我把鞋捡上来。”张良一听很生气,可看那老头的头发胡子全白了, 满脸皱纹,就不好发火了。于是他走到桥下捡起那只鞋,递给老头。但那老头不用手接,而是一伸脚说:“给我穿上。”张良这下愣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人啊!不 过他觉得自己已经把鞋捡上来了,不如好人做到底。于是他跪下来恭恭敬敬地给老头穿上了鞋,那老头也不说声“谢谢”,只是捋了捋胡子,慢吞吞站起来,大摇大 摆地走了。

张良盯着那老头的背影,见他走得又快又有劲,知道这老头不简单。于是他也赶紧走下桥,注视着老头的背影。

走了几步之后,老头突然转身回来了:“你小子有出息,我可以指点指点你。”张良很聪明,一听这话,就知道老头有来历,赶紧跪下向他一拜:“弟子张良拜认老师!”老头微微一笑,说:“好!五天之后,天亮的时候,你到桥上来见我。”张良连忙说:“是!”

过了五天,张良一大早就梳洗好,匆匆忙忙往桥赶,谁知他到那里时,那老头已经等着了,一看见张良就生气地说:“小子,你跟老人家有约,就应该早点到,怎么还要叫老人等你?”

张良马上跪下磕头认错。那老头没理会他,挥挥手:“回去吧,五天后再来。”说完就走了。张良站了一会儿,也只好垂头丧气回家了。又过了五天,张 良一听见鸡叫就起来,顾不上梳洗就向大桥跑去。他还没跑到桥上,就看见老头已经在上面了,于是他打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说:“怎么又晚了!”

老头瞪了张良一眼说:“你如果愿意,五天后再来!”说完就走了。张良闷闷不乐地在原地站了半天,才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家。

这五天的日子可真是难熬啊,到第四天晚上,张良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起了床。刚过了半夜,他就到桥上等着。

不一会儿,那老头慢慢走来了,张良一见,赶紧迎了上去。老头看见张良,笑了一下:“这样才对嘛。”说完,他拿出一部书给张良,并告诉他:“你如 果把这部书好好地读明白了,将来就能够做一个有出息的人。”张良小心地接过书,道了谢,然后想请教老头的名字,但那老头却头也不回地走了。

天亮后,张良拿出书一看,原来是一部《太公兵法》。从此白天晚上都读,直到把它读得滚瓜烂熟。

十年后,陈胜、吴广起义,张良也在下邳西面与沛公刘邦相遇,并归附了他。张良多次用《太公兵法》中的道理向刘邦献策,得到了刘邦的赏识,他自己也成为杰出的军事谋略家,与萧何、韩信并称为“汉初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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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诗仙李白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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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李白一生不以功名显露,却高自期许,不畏权力,藐视权贵,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李白的相关材料,欢迎阅读,谢谢!

【李白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

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李白所作词赋,宋人已有传记(如文莹《湘山野录》卷上),就其开创意义及艺术成就而言,“李白词”享有极为崇高的地位。

历史影响】

李白的乐府、歌行及绝句成就为最高。其歌行,完全打破诗歌创作的一切固有格式,空无依傍,笔法多端,达到了任随性之而变幻莫测、摇曳多姿的神奇境界。李白的绝句自然明快,飘逸潇洒,能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出无尽的情思。在盛唐诗人中,王维、孟浩然长于五绝,王昌龄等七绝写得很好,兼长五绝与七绝而且同臻极境的,只有李白一人。

李白的诗雄奇飘逸,艺术成就极高。他讴歌祖国山河与美丽的自然风光,风格雄奇奔放,俊逸清新,富有浪漫主义精神,达到了内容与艺术的完美统一。他被贺知章称为“谪仙人”,其诗大多为描写山水和抒发内心的情感为主。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中最鲜明的艺术特色。李白的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一种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他与杜甫并称为“大李杜”,(李商隐与杜牧并称为“小李杜”)。

李白诗中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彩、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原因所在。

李白的诗歌对后代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唐的韩愈、孟郊、李贺,宋代的苏轼、陆游、辛弃疾,明清的高启、杨慎、龚自珍等著名诗人,都受到李白诗歌的巨大影响。

【轶事典故】

黄鹤楼搁笔

李白《登金陵凤凰台》(3)在黄鹤楼公园东边,有一亭名为“搁笔亭”,亭名取自“崔颢题诗李白搁笔”的一段佳话。唐代诗人崔颢登上黄鹤楼赏景写下了一首千古流传的名作:“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后来李白也登上黄鹤楼,放眼楚天,胸襟开阔,诗兴大发,正要提笔写诗时,却见崔颢的诗,自愧不如只好说:“一拳捶碎黄鹤楼, 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便搁笔不写了。有个少年丁十八讥笑李白:“黄鹤楼依然无恙,你是捶不碎了的。”李白又作诗辩解:“我确实捶碎了,只因黄鹤仙人上天哭诉玉帝,才又重修黄鹤楼,让黄鹤仙人重归楼上。”实际上,李白热爱黄鹤楼,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高亢激昂,连呼“一忝青云客,三登黄鹤楼”。山川人文,相互倚重,崔颢题诗,李白搁笔,从此黄鹤楼之名更加显赫。

李白后来,李白也仿照《黄鹤楼》写下《登金陵凤凰台》: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生死考证

上世纪90年代,吉国考古学家曾在碎叶城遗址进行发掘,除了许多佛教 文物,他们还发掘出一块唐代石碑,其上有“安西都护府侍郎李某……”字样,这又进一步证实了郭沫若最早考证的李白故乡在碎叶的说法。其父李客,生平事迹不详。20世纪60年代前,中国学者普遍认为李白出生于四川江油(今四川绵阳江油市青莲乡)。

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按照这个说法李白与李唐诸王同宗,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同辈族弟。亦有说其祖是李建成或李元吉,因为被灭族而搬至西域;但此说缺乏佐证。据《旧唐书》记载,李白之父李客为任城尉。

安史之乱发生的第三年(756),他感愤时艰,曾参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不幸,永王与肃宗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兵败之后,李白受牵连,流放夜郎(今贵州境内),途中遇赦写下《早发白帝城》。晚年漂泊东南一带,投奔族叔当涂县令李阳冰,不久即病逝,也有说是:“醉致疾亡”,就是喝酒引发疾病而死(见皮日休《李翰林诗》)。也有说是单纯的喝酒猝死(见《旧唐书》)。也有说是醉酒入湖中捉月溺死,这种说法古已有之且广为流传。

第一种说法:那是李白七岁时,父亲要给儿子起个正式的名字。李白的父母亲就酷爱读书,他们要培养儿子做个高雅脱俗的人。

父亲平时喜欢教孩子看书作诗,父亲在酝酿起名之时,同母亲商量好了,就在庭院散步时考考儿子作诗的能力。父亲看着春日院落中葱翠树木,似锦繁花,开口吟诗道:“春国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母亲接着道:“火烧叶林红霞落”。

李白知道父母吟了诗句的前三句,故意留下最后一句,希望自己接续下去。他走到正在盛开的李树花前,稍稍想了一下说:“李花怒放一树白”。

“白”——不正说出了李花的圣洁高雅吗?父亲灵机一动,决定把妙句的头尾“李”“白”二字选作孩子的名字,便为七岁的儿子取名为“李白”。

第二种说法:李阳冰的《草堂集》序中说:“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

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中写道:“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李)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取所象”。

从以上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李白的姓名是李白的父亲回到蜀中先给自己恢复了李姓后才给后来出世的李白取的名字,李母梦到太白金星后于是有了身孕,在阵痛难忍中生出李白,李白的名字就是根据这一梦境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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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勤奋读书的成仿吾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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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仿吾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他4岁开始读书,记忆力很好,他的祖父很喜欢他。其实,祖父更喜爱成仿吾那自觉的学习态度。每天,他黎明前就自行起床,在高脚油灯下朗读古文,早饭后又写字、作文。这些好习惯,直到晚年,他还坚持不懈。8岁时,他每天步行20多里,到一个设在祠堂里的私塾去读书,朗读、书写、背诵,成绩优异,10多天就练写一篇文章。10岁时,他到离家80多里路的西门书屋上学。西门书屋全校有七八十个学生,年龄最大的20多岁,成仿吾最小,学习成绩却在众人之上,是西门书屋就读学生中的佼佼者。12岁时,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成仿吾执意一人到县城去读官办小学,后来因病才辍学。

13岁时,成仿吾的母亲戴氏病逝。大哥成劭吾回国奔丧。料理完丧事后,就带着成仿吾前往日本读书了。哥哥一人的公费,供兄弟两人留学之用,生活自然十分艰苦。但仿吾的学习却更勤奋了。他学外语总学在别人前头,一天能背熟100多个外语单词。成仿吾先在名古屋第五中学上学,不到一年,就完全掌握了日语,说、读、写,样样都很自如。同学们学日语时,他已经开始学英语了。同学们学英语时,他又学德语了。经过一生的艰苦努力,最终,成仿吾精通了日、英、德、法、俄5种语言。后来,郭沫若在《创造十年》里就非常赞赏地说:“他很有语学上的天才,他对于外国语的记忆力实在有点惊人。”在古诗词方面,郭沫若又说,成仿吾“到日本时年纪很小,但他对于中国的旧文献也很有些涉猎。我们在冈山同住的时候,时常听见他暗诵出不少诗词。这也是使我出乎意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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