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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汇总20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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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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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神话故事,其中最令我着迷的是——《白蛇传》

这个神话故事中主要讲述了白素贞,她又叫白娘子,是一条蛇精,但她不坏,因为她知道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她不怕困难地找到许仙报恩。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我非常佩服她有一颗图报的心。故事中的老法海非常古板枯燥,在为封建迷信太过而迷失了心智,不分妖的好坏,法海认为,只要是妖,就注定是没有感情的,是要被消灭的。于是,法海就使用了种种手段想要许仙和白娘子分开。白娘子不畏阻拦,和许仙克服了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许仙还是和白素侦在一起了,许仙被她的真情给打动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另外,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事不能总是那么死板,要先判断好事情是对是错,不能因为事情中因素的本身而就判断去解决。我喜欢这个神话故事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情节又那么生动,引人入胜,文笔大方,故事的内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见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彩,让人身临其镜。

你说,我能不喜欢这个神话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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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与萧红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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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1911年6月2日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城内一个地主家庭。萧红本姓张,名乃莹,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坛上著名的女作家。萧红是其1935年在上海出版著名长篇小说《生死场》时所用的笔名。

1934年6月12日,萧红离开哈尔滨,同萧军一起流亡到青岛。9月,在青岛她写完了旨在宣扬“不当亡国奴,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的长篇小说《生死场》。然而周围的朋友相继被捕,他们只好又流亡到上海。1934年11月30日,萧红和萧军在上海终于见到了文坛大师鲁迅先生。萧红眼中的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代大师出奇的平和并充满善意,他面色苍白显得有些衰弱,脸颊消瘦,颧骨突出,嘴上留有浓密的唇须,头发极富于特征,硬而直立,眼睛喜欢眯起来,但目光却异常锐利。他们完全被先生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鲁迅先生喜欢萧红、萧军的纯朴爽直,而且萧红与鲁迅的夫人许广平也一见如故,甚至淘气的满嘴上海话的海婴,也很快和萧红混熟了。这次见面后,鲁迅为了给二萧在上海铺展一条从事文学写作的道路,又于12月29日以庆祝胡风的儿子满月为名,在梁园豫菜馆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二萧介绍给茅盾、聂绀弩、叶紫等左翼著名作家,并指派叶紫作为二萧的向导,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上海,加入到左翼作家队伍中去。后来又支持他们三人结成“奴隶社”,出版“奴隶丛书”。

从此,在鲁迅的关怀引导下,萧红开始走入上海文坛,并与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建立了广泛联系。而萧红与鲁迅之间的情谊日益加深,这对其日后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和影响。

1935年12月,第一次以“萧红”为笔名的成名作《生死场》,就是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三,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还亲自为《生死场》一书写了序,震动了当时的文坛。《生死场》的出版,不仅为萧红打开了上海文坛的大门,而且使她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左翼作家之林。

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与鼓励下,萧红很快步入了上海文坛,创作也如山中瀑布,奔泻而来。在此之后,萧红发表了不少散文和小说。如散文《索菲亚的愁苦》,短篇小说《手》、《马房之夜》等等。这期间萧红写的作品大多都经过鲁迅的审阅并介绍发表。萧红是鲁迅精心培养起来的作家。

鲁迅不仅在文学创作、出版方面鼓励、支持萧红,而且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也特别予以关怀和帮助。鲁迅时刻关心着萧红的成长,还经常把萧红介绍给一些外国的进步文化人士,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女士的相识,就是鲁迅介绍的。

鲁迅先生的人格风范、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乃至为人处事等方面都给萧红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次,萧红到鲁迅家里做客,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当萧红要走时已是午夜1点钟以后了,许广平送萧红出来,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弄堂里的灯全都熄灭了,鲁迅一再嘱咐许广平一定让萧红做小汽车回去,并让许广平先付车费。后来,二萧把家搬到北四川路,离鲁迅家住得近了,萧红就经常到鲁迅家来,一方面排解纷杂的思想因素,一方面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有时萧红也给鲁迅一家做一些饺子、韭菜盒子、荷叶饼之类的北方面食,即使萧红没做好,鲁迅也必定要多吃一些,似乎是对萧红的一种鼓励,萧红看到鲁迅先生吃了许多,心里非常高兴。

1936年夏,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在极度苦闷的心情指使下,萧红只身东渡日本去东京疗养。临行前的7月15日,鲁迅支撑着病重的身体,设家宴为萧红饯行,许广平亲自下厨烧菜。鲁迅爱怜地嘱咐萧红:“每到码头就有验病的上来,不要怕,中国人就会吓唬中国人。”这一次相聚,竟成了萧红与鲁迅先生的永诀。

1936年10月21日,萧红在日本东京得知了鲁迅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为此,她写了散文《海外的悲悼》。

回国后,萧红怀着巨大的悲痛,拜谒了鲁迅先生墓,写下了令人泪下的《拜墓》一诗。她用很多时间负责《鲁迅纪念集》中新闻报纸部分的剪贴、校对工作,以寄托她对鲁迅先生的哀思。同时也写了许多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鲁迅的深深怀念、崇敬与感激之情。她用细腻、清新的笔调,为读者刻画出一个特别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先生的形象。让读者看到鲁迅家庭的和谐、生活的朴素以及她与鲁迅全家之间的感情。

在萧红笔下,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个和蔼宽厚的老人;他不仅是中国文化界的思想领袖,他还是一个美满家庭的家长,一个尊重妻子的好丈夫,一个了解儿子的好父亲,一个辛勤培植晚辈作家的情义深重的、慈祥宽厚的长者。

与鲁迅相处的日子,是萧红坎坷不幸的一生中少有的闪烁着灿烂阳光的日子,她对鲁迅先生一直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鲁迅先生的早逝,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给她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悲痛,甚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恩师鲁迅先生。1942年1月22日,弥留之际的萧红一再拜托守候在她床前的挚友骆宾基说:“我死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把我的一点骨灰埋葬在鲁迅先生的墓旁……如果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以便在天国里也能聆听到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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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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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writer—Lu Xun 我最喜欢作者鲁迅

Lu Xun is my favourite writer. He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riters in China. He wrote a lot of literary works.

He was thin and not tall. He always wore a long old coat in that time. At first, he wanted to be a doctor and save people s lives. So he learned medicine, but later he found the Chinese were in sensitive when they faced the oppression of their enemies. So he began to write articles to wake the people up.

Lu Xun wrote some famous novels, he attacked the social mores in that time, and in his works, many persons were known very well, such as Ah Q Kong Yi ji .

I like Lu Xun because I also want to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 like reading and writing, and I often write some articles in my free time. Though I don t have good literary talent or a large vocabulary, I spend lots of time reading and writing to improve my writing skills.

Lu Xun is my hero, I will learn more from him. I believe I can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n the future.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是中国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

他很瘦,个子不高。他总是穿着旧衣服。首先,他想成为一名医生,挽救人们的生命。所以他学医,但后来他发现中国人愚昧时,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在压迫着他们时。他开始写文章来唤醒人民。

鲁迅写了一些著名的长篇小说,他抨击当时的社会习俗,在他的作品中,许多人熟知,如阿Q孔乙己。

我喜欢鲁迅,因为我也想成为一个像他这样伟大的作家。我喜欢阅读和写作,我常常在我的空闲时间里写一些文章。虽然我没有好的文学天才或大量的词汇,所以我花时间阅读和写作,来提高我的写作技能很多。

鲁迅是我的英雄,我会从他身上学到更多。我相信我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未来就像他一样。

[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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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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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神话故事,其中有一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就是《精卫填海》。

《精卫填海》讲的是:炎帝的女儿女娃,有一天在海中划着小船去游玩,突然不知怎么来了一个大浪把女娃冲入了大海里,女娃被淹死了。可女娃的灵魂却变成了一只小鸟,人们叫她精卫。一天,精卫看着人们奋力的划着小船觉得他们很辛苦,就想帮他们把海填平。她每天都来来回回的拣着小石头和树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这些事情。她始终相信自己一定能把海填平,就算自己到死也不会放弃这件事,她也相信自己的子子孙孙也会来帮助她完成这个心愿。我相信在他们的齐心合力下终有一天他们会把海给填平的。

这个神话故事告诉了我女娃的爱心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还知道很多神话故事如《夸父追日》、《后羿射日》和《女娲补天》……他们的精神都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觉得神话故事是非常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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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迅珍惜时间的故事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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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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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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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喜欢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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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童话故事_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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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就非常喜欢听妈妈给我读童话故事,我听了不少童话故事,有白雪公主,有灰姑娘,有小红帽,还有许多许多,都非常好听,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布头奇遇记。

故事是这样讲述的:幼儿园的小老师用碎布头做了一个布偶给小朋友作新年礼物,这个布偶就是小布头,因为小布头是男生,他希望分到一个勇敢的男生手里,但很可惜的是他却分到了一个女生手里,为了寻找勇敢的男生,小布头从女生那儿逃了出来,踏上了寻找勇敢男生的路途。,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艰难险阻,先是走错了路,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后来又被几只坏老鼠给抓了,吃了不少的苦,无意中他救了同样有危险的小芦花鸡,在这个过程中,小布头改掉了不少的缺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内心坚强,遇事肯动脑筋。他又再次来到了老鼠洞,救出了玩具小黑熊和布猴子。最后勇敢的小布头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女孩的家中,幸福的生活下去。

我非常喜欢小布头,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且我明白了勇敢原来不是外表,而是内心。我也要做一个勇敢的人,遇事不慌张,多动脑筋。就好象每次做试卷,遇到不会的问题,一定要仔细审题,不要被困难吓住,多动脑筋,一定会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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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我喜欢看书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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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可以使我们掌握许多新知识,可以“阅览”全世界,可以使人心旷神怡!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作文:我爱看书,欢迎阅读。

第1篇:我爱看书

走进我的卧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两个装满书的大书柜,你可别以为这些书都是我爸爸的书,其实,这都是我的书,因为我是个爱看书的孩子。

爱看书就得常买书,我的这些书都是我缠着爸爸、妈妈买来的。像《安徒生童话》就是我缠着爸爸买来的,《童年》是我缠着妈妈买来的。每当我翻开一本书,当年买书的情景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还有很多书我是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买的,我没有用零花钱买吃的、玩的,而是买我喜欢的书,书就是我的心肝宝贝。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爱的书,忽然妈妈对我说:“宁宁去帮我买一块钱的豆腐吧!”我正看得起劲:“您自己去买不就完了。”妈妈大声说:“你没看我正在炒菜了吗,再说你爸爸要回来吃饭。”我不耐烦地一边看书一边穿鞋,穿完鞋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妈妈说:“小心点。“哦!”我都忘了手里拿着书了,一边走一边看我差一点儿就撞上了墙。我躲过墙接着往前走,突然,有人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说:“你去买豆腐多长时间了?”我说:“没多长时间啊!”“没多少时间?都快半个小时左右了!”这我才知道看起书来时间显得多么短暂。妈妈只好自己去买豆腐,我跟着妈妈,低着头,像犯了罪的囚犯一样,唉,都是看书惹的祸。

看书多了,知道的事儿多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书中都有答案,爱看书的习惯我要保持下去,但该做的事必须得做好才成

第2篇:我爱看书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第3篇:我爱看书

我的爱好就是看书。可是我有一个缺点,就是看书一目十行,爱看的就看,不爱看的就不看。虽说如此,但我还是收获不小。班里我是三大科学权威“专家”之一,因为我最爱看的就是文学和科学方面的书,如今已攻读科学书三百册,文学书五百册,(当然有一些是杂志)。每次看起来都不知天高地厚,一连坐着不动几小时,过后便是老妈一顿臭骂:“每次都这样,不写作业在看书!真不自觉!你看看都七点了,作业一个字都没写!”说着,我的《快读东洲列国志》就“飞”出了房间,来到了卫生间。我一看在卫生间里,便假装要去大便,跑进了卫生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晃就是两个世纪,终于把它看完了。我一看表,MyGod!已经九点了!怪不得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我把书放在地板上,走出了卫生间。妈妈从客厅里走了过来,笑嘻嘻地对我说:“看书看得爽不爽啊?”我脱口而出:“爽”说完,我就意识到了暴风骤雨的来临……我立刻跑进了我的房间,把门锁上,开始写作文。写到一半,便拿起一本《我们爱科学》,看了起来,边看边从猫眼看一下外面。看了几次妈妈不在以后,我便放松了警惕。笑声传出了房间,妈妈听到了,立刻向这边走来……

唉!又临近五一节了,妈妈对我实行了禁书令。可怜!

不知道这个五一节我会过得怎样?我想可能生不如死吧!要是我能像电视中的人一样,去快乐星球做自己想做的事,那该多好呀!我这样想着,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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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名人读书的故事5、《鲁迅》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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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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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哲理故事3则:有人喜欢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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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去苏北的一个小镇支教。有一个小男孩,一直安静地坐在靠窗户的地方,眼望着窗外空荡荡的天空。他的伙伴私下里告诉我,他是班级里成绩最差的一名学生,“没有人喜欢他的。”

一天下午,他迟到了,裤管儿、袖口全是泥,左手上还有一个鲜红的小口子。他犹豫了半天,就是说不出迟到的理由。“既然迟到,先站到教室后面去听讲!”这是我第一次“体罚”学生。下课后,我推车回宿舍,竟然发现车篓里多了一堆橘子,还没想出是谁的好心,就被大家瓜分了。

那次之后,他又打了一次架。我更生气了。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来问我:“老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我说:“是的,又迟到又打架,没有人会喜欢你……”哪知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走了。

第二天体育课,练单杠时,他摔伤了,躺在地上死活就是不肯去卫生所。班上的“机灵鬼”找来了他的爷爷。爷爷连声问“要紧不”,他撒娇地说不疼。我说,还是去看看医生吧。他终于骄傲地回了我一句话:“不要紧,爷爷会喜欢我的。”我愣了。

在办公室,他爷爷问我:“你就是那个外地来的老师吧?毛毛说你的课上得好,他很喜欢你的。我种了几亩橘子,前几天,他搬了个小凳子去摘,还被划了道小口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以后上课,我一直“讨好”他,他还是对我爱理不理的。临了,我要走了,他哭得一塌糊涂,他还给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我从中知道了这个为我摘橘子而迟到的孤儿,知道了他赌气故意摔坏自己证明这世界还有人真心喜欢他……我忽然觉得这封信是我这一段时光最大的感动和最深的遗憾。

他说:“无论老师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的课。”信的末尾是这样一句:“老师,记住吧,总会有人喜欢你的,就像爷爷喜欢我一样……”

[哲理故事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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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小时候故事鲁迅酷爱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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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年轻的时候,家里条件很不好。为了读书,他揣上8元钱上路了。就这8元钱,还是母亲多方设法为他张罗来的。在南京,他进了江南水师学堂,这是一所免费的学校,然而,鲁迅很快发现这里校风不太好,他转入另一所陆师附设的矿路学堂。矿路学堂是新办的,不仅免费,学生津贴也多一些,这样鲁迅就可以多买一些书籍和文化用品了。

鲁迅酷爱读书,在当时,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时期,几乎每一月都有优秀的西方著作出版,为了买到这些书籍,鲁迅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饿肚子现象时有发生,寒冷的冬季,他还穿着单薄的夹衣。鲁迅是班里年龄最小的,却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他有着极强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平时学习又刻苦,所以几乎回回得第一。矿路学堂有着一套完善的奖惩制度,每次小考成绩优异的,都发给一个三等奖章;若干个三等奖章,可以兑换一个二等奖章;积够若干个二等奖章,就发给一个头等奖章。头等奖章是金质的,很值钱。鲁迅是班里唯一一个荣获过金质奖章的人,他把奖章变卖了,换回许多优秀的图书。

有些同学觉得不可理解,金质奖章在同学中可是无限的荣耀呀。在鲁迅看来,图书比奖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满足虚荣的物品,鲁迅把这一谦逊的品格保持了一辈子。鲁迅一生写成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内容深刻,笔法冷峻、简练,深受老百姓喜爱,有人把这一成就说成来自鲁迅的天才,还有些当面盛赞鲁迅是天才的文学家,鲁迅却很有感慨地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的。”

[名人小时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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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士刻苦念书的小故事四: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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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小时辰很是狡诈。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先生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细致,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四周曾经挤满了人。俄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靠山走出一个人私家,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情愿上台?咱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很是淘气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忍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先生走上台去,让梨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连忙响起喝采声。他写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搭档们都很是服气他的勇气。

鲁迅先生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学堂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先生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很是感乐趣。他在园中想起昔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逝踪不见。鲁迅先生很是想晓得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便悄然地问学堂的师长老师:“师长老师,这‘怪哉’虫是怎样一回事呢?”

师长老师却板着脸,很不开心地回复:“不晓得!”

厥后,鲁迅先生慢慢体会到弟子应该念书,师长老师不喜爱弟子问各类瑰异的标题。于是,鲁迅先生起头刻苦念书。开初不凡很是峻厉的师长老师也起头喜爱鲁迅先生的聪明刻苦,立场逐渐和悦起来。鲁迅先生为了鼓励自己进修,建造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念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念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失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了解理睬,用不了多久,他就能谙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厥后,同窗们也都向鲁迅先生进修,纷纷建造“念书三到”的书签。

【感悟】进修要邃密柔美要领,按部就班,穷年累月。真正会进修的人,要长于取舍,要选择准确的,能干专业的,熟习干系的,相识必需的。同时,进修必要思虑。有些人虽勤于进修,但不外只是素日的浏览,任何实践不雅观观不雅观概念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念书三到”是鲁迅先生在进修历程中的经验总结,咱们也要像他那样始终地总结进修要领,齐集时刻、齐集精神去攻读,只有如许能力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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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迅爱书故事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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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工具,那是一些简单的画线仪器、几根钢针、一团丝线、几块砂纸以及两块磨书用的石头。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使他珍藏着的一万多册图书历久常新,没有一册书里有污损、破散的情况。 鲁迅先生一向乐意把书借给别人看,特别是青年学生,但是归还时,如果上面有了破边卷角等损坏的情况,他会不高兴的。对于那种不爱护书的借阅者,鲁迅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 “蹂躏过的原书再转回来。”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主动寄赠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把书送出去时,总是非常仔细地包扎好。鲁迅先生爱护书籍的故事至今还在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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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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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老先生的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

法国人摆得出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样子;20世纪的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大家想想看,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萧伯纳一般高大,像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样的长胡子,或者像沈钧儒那样光脑袋,古风倒是有古风,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摩登……

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70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是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综合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肯定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说鲁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为"好玩"的鲁迅图像。

随便举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中,记录内山完造那边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孙夫人即宋庆龄家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什么意思呢———鲁迅知道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特意搜寻着要去见一见的意思,倒也没有"。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他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点心思,又看不出怎样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后来便写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萧和众人吃饭,看萧怎样不熟练地使筷子夹菜———这就是我所谓的好玩,很不起眼的两句话,年轻时读到,不注意,中年后读到,我心里笑起来。

在回忆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较地能够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现了相对真实的鲁迅,看下来,鲁迅简直随时随地对身边人、身边事在那里开玩笑。那年他送书给刚结婚的川岛,就在封面上题词道: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那种亲昵、仁厚、淘气与得意!一个智力与感受力过剩的人,大概才会这样随时随地讲"戏话"。

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定义它,它的效果,绝不只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内在的力量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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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名人鲁迅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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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的故事》等专着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三十多点钟的课程中,她最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座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直率地提问的小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学潮,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学潮中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鲁迅写出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时也报许广平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

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以上细节,参阅许广平:《风子是我的爱……》,原载《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1期)。接着,两人热烈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情色彩的小说——《伤逝》。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鲁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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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喜欢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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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喜欢读书,他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鲁迅读书的名人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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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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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故事:刘胡兰,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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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国弃医从文及

在中国被称为东亚病夫的黑暗年代,鲁迅抱着医学救国的热情东渡日本留学。当他从电影中看到中国人被日寇砍头示众、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被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情景后,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也不必以为不幸的。他毅然弃医从文,立志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沉睡的中国民众的灵魂。

分析:个人的理想重要还是民族的振兴重要?鲁迅选择了后者。在那风雨如磐暗故园的时代,这样的选择又是何等伟大。

话题:理想和现实选择

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一位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4岁参加共产党的小姑娘。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为掩护革命同志转移而被捕。她坚贞不屈,神情镇定,从容地卧倒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牺牲,年仅15岁。毛泽东亲自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分析:女性一直是弱小者的代名词,但有谁敢说刘胡兰弱小?因为有了理想,弱小的身躯里也装着无限大的勇气。

话题:生命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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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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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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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先生与电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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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字豫才,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鲁迅先生电影故事,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鲁迅先生一生与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在鲁迅先生的大半生中,去影院的次数比较多。他看电影不拘一格,尤其讲究电影的品位鲁迅当时很推崇进步的外国电影。他对前苏联的早期革命电影情有独钟,如《夏伯阳》、《复仇艳遇》(《杜勃罗夫斯基》)等。许广平曾回忆说:"至于苏联的片鲁迅是每部都不肯错过的,任何影院不管远近,我们都到的,着重在片子。"虽然,在当时很难看到这些影片,鲁迅先生还是想尽办法看了10部。就在他逝世前的10天,还看了由普希金小说改编的《复仇艳遇》,鲁迅把它视为"最大慰藉、最深喜爱、最足纪念的临死前的快意"影片,并向友人推荐"不可不看"。

对美国电影,他以"拿来主义"的态度接受、欣赏。二三十年代美国电影波及到世界各个影院,充斥着驳杂斑斓的美国文化特点。而对传入中国的美国电影,鲁迅先生虽时而流露出不满和激愤,但更多的还是成了他考察美国文化和作为文化娱乐的重要途径。据统计,鲁迅在1927—1936年的10年间,共观看了142部影片,其中美国片就有121部。对好莱坞的探险片、喜剧片、侦探片、歌舞片都作了公允的评价,特别对卓别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城市之光》给以热烈的赞赏。他看得最多的是美国纪录片学派实地拍摄的探险片,有37部之多,如《南极探险》、《人兽奇观》等等,有的不止看了一遍。

鲁迅热情扶持中国的"左翼"电影事业,在《准风月谈·后记》、《中国文坛上的鬼魅》中,他毫不畏惧地痛斥了蓝衣社特务用法西斯手段捣毁艺华影业公司,禁演田汉、夏衍等编写的早期进步电影的罪恶行径。特别是对早期进步演员阮玲玉的自杀和"左翼剧联"盟员艾霞之死,鲁迅写下了怒不可遏的檄文《论人言可畏》。鲁迅对当时一些不好的国产电影也兴趣索然。针对无聊的电影,鲁迅曾当头棒喝:"现在的中国电影,还很受着’才子加流氓’式的影响……看了之后,令人觉得现在倘要做英雄,做好人,也必须是流氓。

附:鲁迅名言

1、巨大的建筑,总是一木一石叠起来,我们何尝做做这一木一石呢?我时常做些零碎事,就是为此。

2、要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3、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

4、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5、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

6、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7、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干为孺子牛。

8、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9、不满是向上的车轮,能够载着不自满的人前进。

10、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的话。

11、文人作文,农人掘锄,本是平平常常的,若照相之际,文人偏要装做粗人,玩什么荷锄带笠图;农夫则在柳下捧一本书,装作深柳读书图之类,就要令人肉麻。

12、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13、散文的体裁,其实是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做作的写信和日记,恐怕也还不免有破绽,而一有破绽,便破灭到不可收拾了。与其防破绽,不如忘破绽。

14、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

15、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

16、做一件事,无论大小,倘无恒心,是很不好的。

17、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宝贵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

18、我们中国人对于不是自己的东西,或者将不为自己所有的东西,总要破坏了才快活的。

19、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20、凡是总须研究,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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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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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神话故事是《后羿射日》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天上一下子出现十个太阳。玉帝就派后羿去吓唬,吓唬天上的十个太阳,后羿就带着十只剑带上神弓,就去射太阳。后羿射了九个太阳为民除害。很多人拜他为师,有个叫缝朦为师的人很狡猾就拜后羿为师。

有一天,后羿的妻子嫦娥对后羿说:“我们现在越来越老了,到一定的年龄我们会死的。”有一天,后羿得知昆仑山上的西王母有长生不老药。后羿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得到长生不老药。缝朦得知后羿有长生不老药。就借后羿带弟子练功的时候自己假装生病去偷药,被嫦娥给发现了,嫦娥被缝朦逼的一口把药吞了下去,最后飞上了天。

这就是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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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名人故事200字:鲁迅尊重孩子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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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教育孩子方面,认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尊重和理解孩子,“如果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更大碍于孩子发达。”

曾经有一次,先生在家中宴客,儿子海婴同席。在吃鱼圆时,客人均说新鲜可口。唯海婴说:“妈妈,鱼圆是酸的!”以为孩子胡说乱闹的妈妈便责备了几句,孩子老大不高兴。鲁迅听后,便把海婴咬过的那只鱼圆尝了尝,果然不怎么新鲜,便颇有感慨地说:“孩子说不新鲜,我们不加以查看,就抹杀是不对的,看来我们也得尊重孩子的说的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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