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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汇集20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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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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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童话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是安徒生写的,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圣诞的夜晚卖火柴的故事。寒冷的夜里,她又冷又饿,只能划亮了一根火柴,在火焰中看到了一个火炉,这时的小女孩已经冷得不行,她刚要伸出手去取暖,火柴却熄灭了。她又划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的是一只烤鹅,小女孩十分饥饿,刚要伸手去吃烤鹅,可火柴又熄灭了。小女孩再一次划亮了火柴,这次她看到了自己的奶奶,她很久没有见过奶奶了,生怕奶奶也像火炉和烤鹅一样消失不见了,小女孩赶紧把所有的火柴划亮了,生怕奶奶溜走。但是,一切都是幻觉,奶奶将小女孩带到了天堂。在这个家家团聚的温暖的夜里,卖火柴的小女孩被冻死在街头,第二天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还带着微笑。

我多么希望这个小女孩能来到我们的世界里,我身边有很多善良的人们,我们会一同帮助她,让她不再忍饥挨冻,不再靠卖火柴谋生,也能够到明亮温暖的教室里读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十分难过与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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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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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自有人才出”,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从古至今涌现出许多改变中国命运的伟人,鲁迅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人才,他用他的笔和智慧,改变了中国的命运。

六年级上学期时,我们的语文书里增添了一伟人:鲁迅先生,起初我还不是太感兴趣,可是,自从我读了他文章和资料后,才知道了他是一位如此令人敬佩的伟人。于是我想更多地知道鲁迅先生,便去书店买了《鲁迅的故事》回来看。

我读完这本书后,真正被鲁迅先生的精神感动了,他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少年时代饱读经书,学习了很多知识,可是好景不长,家道中落,鲁迅就在那时,坚强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外打拼,到国外学习知识,回国后,他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医国比医人更加重要,那时的中国正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用他的知识同敌人抗争,最后,他因为积劳成疾逝世,终年五十五岁。

了解鲁迅先生后,我不得不为他这伟大的一生而赞叹,他原本只是个平凡人,只因为他那爱国的精神,而成为了一个不平凡的人,他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强大而努力奋斗,在抗日阶段,鲁迅先生用自己的文章激励了许多人才抗日,他的才华值得我们赞叹;在危难时期他临危不惧,坚持抗战,他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他那为国家努力奋斗坚贞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记得鲁迅先生写的一句话:青年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的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话发表出来。是啊,做人就要堂堂正正,诚实守信,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曾经,毛主席评价他为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旁人只羡慕他的成就,而不知道他所付出的努力。鲁迅先生让我学到了勇敢、不屈、爱国的精神,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做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形容鲁迅先生光辉的一生再也合适不过了,鲁迅先生为了国家的兴亡战斗了一生,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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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刘胡兰,鲁迅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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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国弃医从文及

在中国被称为东亚病夫的黑暗年代,鲁迅抱着医学救国的热情东渡日本留学。当他从电影中看到中国人被日寇砍头示众、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被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情景后,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也不必以为不幸的。他毅然弃医从文,立志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沉睡的中国民众的灵魂。

分析:个人的理想重要还是民族的振兴重要?鲁迅选择了后者。在那风雨如磐暗故园的时代,这样的选择又是何等伟大。

话题:理想和现实选择

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一位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4岁参加共产党的小姑娘。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为掩护革命同志转移而被捕。她坚贞不屈,神情镇定,从容地卧倒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牺牲,年仅15岁。毛泽东亲自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分析:女性一直是弱小者的代名词,但有谁敢说刘胡兰弱小?因为有了理想,弱小的身躯里也装着无限大的勇气。

话题:生命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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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迅晚年在上海生活的故事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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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0月,鲁迅辞去中山大学职务到达上海,10年之久,他一直住在上海公共租界北区的越界筑路区域(所谓“半租界”,是指今天虹口区北部鲁迅公园一带),那里有特殊的政治环境保护他写作免遭迫害,以及他不少的日本朋友。1930年起先后加入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但鲁迅与左联领导有很多思想上的冲突,因而有人认为他是自由作家。1927年到1936年间,鲁迅创作了很多回忆性的散文与大量思想性的杂文,翻译、介绍外国的进步文学作品。

鲁迅在上海期间,和宋庆龄、陈赓有交往。鲁迅所主持的文学团体和郭沫若、郁达夫主持的文学团体有矛盾。鲁迅扶植奖掖文学青年,包括柔石、白莽、萧军、中国第一位女文学家萧红等,也和化名狄克的张春桥进行过论战。 自1931年起,鲁迅大力倡导木刻版画,由此开始了中国创作版画的历史。 1933年,鲁迅写了《为了忘却的纪念》凭吊柔石、胡也频等被国民党捕杀的五位“左联”成员。中共宣传部长李立三写信给鲁迅希望他用真名骂蒋介石,鲁迅拒绝说:“文章很容易写……但在上海就无法住下去。”1936年10月19日清晨五点二十五分鲁迅在上海因肺结核病去世,年55岁。他的死讯引起全中国的注意,在上海上万民众自发为他一个文艺界人士举行前所未有的隆重的葬礼,民众代表在其灵柩上覆盖写有“民族魂”的白旗,轰动一时。第一次从万国殡仪馆启灵时的抬棺人共12人,分为左右两排,最前面的两个是巴金、鹿地亘,后面依次为胡风、曹白;黄源、张天翼;靳以、姚克;吴朗西、周文;萧军(田军)、黎烈文。葬于上海虹桥万国公墓。 1956年,鲁迅墓迁移重建于上海虹口公园。

鲁迅的遗嘱共有7条,其中前几条交代丧事从简,第5条交代幼儿周海婴“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第6条是对别人应许的事物不可当真,最后一条是万勿接近“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

关于鲁迅之死,亦有一些争议。鲁迅之子周海婴曾撰文,怀疑是其信任有加的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故意误诊,致其得不到正常治疗而早死,后经证实,鲁迅的真实死因应该为由肺结核和肺气肿诱发的严重气胸。鲁迅先生死后,有很多人来看望他,有学生,有工人........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为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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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自己喜欢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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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她在办公室里存在与否都丝毫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我就像这地上的泥土,天天存在,人人都踩着它,却永远默默无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可我又无法改变自己。

许多人不幸福的原因就是他们不喜欢自己,如长相、性格、习惯、出身、智力等等。总之他们对自己很有成见。看来小迪对自己的成见也不小。

这些话说了没有多少日子,办公室就进了一批新人,他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奔放热情活力四射。办公室的前辈们都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毕竟我们是新闻单位,是一份充满激情的事业,推陈出新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其中有一个女孩尤其吸引别人的眼球,一身男装把她漂亮的脸庞衬托得格外俊朗,最要紧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性格———和谁都见面熟。不到半天她就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混了个脸儿熟。她的人气指数没几天就在办公室里急剧升温。也该这个女孩撞上大运,在一次重大报道的采访中,她采访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还和这位领导人合了影,这件事本身就成了我们报社的重大新闻,领导无论大会小会都要提及这件事,那口气不外乎她刚到报社没多少日子,就为报社争了脸。

我知道现在一面光彩夺目的镜子放在小迪面前了,促使她的自卑正在以几何级数放大,我想散会后对小迪说,人各有所长不要太看轻了自己,世界上本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每一片都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约好和一位外国朋友吃饭,这位外国朋友是一个和蔼快乐的小老头,他每天都有十条让自己快乐的理由,他的十条理由中足足有七条是自我欣赏的快乐,比如:今天在老人会里我又学会了折纸鹤,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双灵巧的手,不,我本来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想当年自己还发明了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于是在学第二个纸折工艺时,他就会大声对自己鼓劲:我行,我行,我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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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迅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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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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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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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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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一个我找到的第一个发明家。

我记得是因为妈妈无意之中说出来的,我知道了鲁迅是一个著名的文学家,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鲁迅写的骆驼详子。我不知道鲁迅长得怎麽样,可我知道鲁迅知识很渊博,我还知道他是天文学家。我不知天文学家是什么,可我知道这肯定是关于天上的东西,哇!

我最喜欢的就是星星了,看它的光一闪一闪,那是多么的漂亮呀。我这想上去轻轻的摘下一颗,那样的感觉是多么好呀,渐渐的我也喜欢当文学家了,因为这样可以让我把想摘下星星的梦给成真,也因为如此我喜欢更多的“鲁迅”了

这就是我找到的第一个文学家,让我去揭发跟多发明家的秘密,所以我决定更加油迈上我的梦想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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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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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看书,认为看书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有一次,在妈妈的要求 下,我打开了一本故事书,彷佛打开了一个宽广的世界一样,沉醉在书香世界中,随着故事起起伏伏,每次看完都流连忘返,还想再看一次。现在,每天只要一有 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课外读物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我们之间就像黏着强力胶”似的,形影不离,如影随形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是《金蛋在哪里》。

内容叙述着:有一天早晨,农夫的太太走到鸡舍时,吃惊不已的大喊:“老公!老公!不得了了!我们家的母鸡竟然生下了金色耀眼的蛋呀!”农夫听了非常的 兴,每天都喂那只母鸡吃的饱饱的,母鸡也很配合的每天生下一颗金蛋来,并且卖得很高的价钱。从此,原本很贫穷的他们,一下子变的很富有,每天吃着山珍海 味,川绫罗绸缎,不用工作,过着挥霍、属华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后,农夫开始想着:“母鸡每天都会生下一颗金蛋来,那么它的肚子一定有更多的金蛋吧!”于 是,农夫就把母鸡给杀了,可是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他想象中的金蛋,农夫这时才懊悔的想:糟糕啦!如果让它活着的话,每天至少还能生金蛋卖钱,但现在把它给 杀了,什么都没有了。”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们不应该像农夫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最后却把微小的利益也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还一 直向爸爸和妈妈要更好的,藉由这篇故事,我们应该知足惜福,多想想看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有许多乞丐没有棉被和温暖的床可以睡,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希望 这篇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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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迅喜欢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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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喜欢读书,他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鲁迅读书的名人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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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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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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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鲁迅常跟母亲住到绍兴乡下安桥头外婆家里,后来又到皇甫庄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桥头、黄甫庄都在绍兴昌安门外水乡,宽狭纵横的河流静静地流过村边。鲁迅喜欢到乡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崭新的世界。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免读深奥难懂的《四书》、《五经》,还可以同农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网的河上去划船、捉鱼、钓虾,去欣赏带着点点渔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鹅、牧牛、摘罗汉豆,呼吸清新的空气……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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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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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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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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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一”字。是的,这人便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名人—鲁迅

一直以来,鲁迅先生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个严肃不易接近的人,倒也不是他曾踩坏“弟弟”的风筝,每每看到他的肖像,他的那把坚硬的个性十足的胡子就让我望而生畏。学生则也有“一怕周树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写作文”一说。

从青年时代起,鲁迅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他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祖国和人民怀着真挚的爱。“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广为传诵的名句,正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动写照。

鲁迅骨头最硬,斗争最坚决。他主张韧的战斗。“韧”就是百折不饶,就是锲而不舍。鲁迅清醒地看到,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挫折、失败和牺牲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为了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的革命目标,“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从鲁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什么是大智大勇,什么是真正的革命者应该具有的高风亮节,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筋骨和脊梁。

鲁迅不仅具有坚定的立场,而且具有博大的胸怀和开阔的视野,不仅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继承者,而且是致力于创新的改革家。

他用犀利的笔,鞭策背弃祖国利益的败类。鲁迅敢骂,他骂得酐畅淋漓,骂得人心舒畅;鲁迅善讽,鲁迅会讽,他讽得对手无话可说,讽得邪恶有口难言。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周家这位树人,身上凝结了何止百年中有志之士的精神与力量啊,他分明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之中所有爱国之人、有心之士所凝聚而成的结晶,他是一束引领着中国青年向前、向前未来急速飞驰的强光。他在黑暗中用笔铺成一条走向光明的五彩之路,用纸垒成一堵排开黑暗的坚实之墙;他在困顿中用心中的利刃劈开一道道明亮的缺口,用手中的盾牌抵御一次次邪恶的反扑。

鲁迅的爱国主义精神、鲁迅韧的战斗精神,鲁迅博采众长勇于创新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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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英语阅读故事[200字]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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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周一啦,每个周一的早晨我们都会有班会课,班会课讲了什么呢?陈老师说可以讲班级的事情也可以讲国家大事。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班级里的行为规范】,我有时行为规范有点不好,但是请老师相信我我一定会慢慢努力做个行为规范好的学生。

今天英语课的9月悦读故事我非常喜欢,回家妈妈帮我下载之后我听了很多遍,真的很好听哦!

意外的惊喜:妈妈下班回家送了一盆我期待已久的含羞草给我,我会好好养护它的,每天帮它浇水,仔细观察它的生长情况,我还可以用显微镜来观察它的叶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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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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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神话故事,其中有一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就是《精卫填海》。

《精卫填海》讲的是:炎帝的女儿女娃,有一天在海中划着小船去游玩,突然不知怎么来了一个大浪把女娃冲入了大海里,女娃被淹死了。可女娃的灵魂却变成了一只小鸟,人们叫她精卫。一天,精卫看着人们奋力的划着小船觉得他们很辛苦,就想帮他们把海填平。她每天都来来回回的拣着小石头和树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这些事情。她始终相信自己一定能把海填平,就算自己到死也不会放弃这件事,她也相信自己的子子孙孙也会来帮助她完成这个心愿。我相信在他们的齐心合力下终有一天他们会把海给填平的。

这个神话故事告诉了我女娃的爱心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还知道很多神话故事如《夸父追日》、《后羿射日》和《女娲补天》……他们的精神都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觉得神话故事是非常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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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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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阅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可以让我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寻宝记》、有幽默生动的《皮皮鲁传》、有让人惶恐害怕的《查理九世》,有……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

故事大概讲述了:有一个孩子叫安迪,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令他很伤心,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着安迪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又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和她的来历一样的奇怪,裙边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一些大胆新奇的想法,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安迪在新奶奶的帮助下懂得了什么是爱。在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渐渐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从而懂得了如何去关爱和帮助他人。

故事的主人公虽然是个可伶的孩子,但是他却显得非常坚强。假如我是安迪,我会帮助老奶奶重获她的幸福,让她去和她的孙女住在一起让她感到温暖,不再有一丝丝的孤独和伤心。让她的生活变得明亮,我更会时不时去苹果树上陪陪“外婆“,让她不那么寂寞。假如我是老奶奶,我会给安迪多创造一些快乐的机会,让她的生活多些色彩,让他明白什么是爱,让他不孤单不寂寞。

读完这本书,心里是暖暖的。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关爱身边人,关爱使亲情更加温暖,关爱使友谊更加纯真。关爱他人使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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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爱书故事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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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工具,那是一些简单的画线仪器、几根钢针、一团丝线、几块砂纸以及两块磨书用的石头。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使他珍藏着的一万多册图书历久常新,没有一册书里有污损、破散的情况。 鲁迅先生一向乐意把书借给别人看,特别是青年学生,但是归还时,如果上面有了破边卷角等损坏的情况,他会不高兴的。对于那种不爱护书的借阅者,鲁迅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 “蹂躏过的原书再转回来。”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主动寄赠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把书送出去时,总是非常仔细地包扎好。鲁迅先生爱护书籍的故事至今还在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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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迅争分夺秒的故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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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名周树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学家。

而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在此之后,此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作家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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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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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喜欢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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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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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外婆家——绍兴皇甫庄,广泛流传着少年鲁迅演鬼戏的故事

鲁迅小时候,天真烂漫,喜欢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游戏、爬树、捉麻雀……更喜欢和鲁六、七斤、双喜、阿发等小朋友们摇船到贺家池看社戏。

这一年又到了演社戏的日子,外地来了一个戏班子,在皇甫庄演戏。这天演的是《目莲救母》。有的人摇着乌蓬船,有的人步行数十里,从四面八方涌来,站到戏台前、挤在船头上,立在河岸上,兴致勃勃地来看戏。戏台一半搭在船上,另一半在水上。可是在开演前,扮演“小鬼”的角色,要一个小孩来顶替,许多大人很迷信,鲁迅说:“我来试试吧。”他的外婆也迷信,对鲁迅说:“你不能去演,听人家说,演了鬼的人天不回家,鬼魂附在身上,要遭灾惹祸的,还会生大病,甚至要死的。”鲁迅摇着外婆的手,说:“不嘛!我要去,我要去,我才不相信有鬼呢,那都是迷信。”外婆说不过鲁迅,只好让鲁迅去演了。

鲁迅经过化妆,扮了“小鬼”,他和“大鬼”、“二鬼”、“女鬼”、“男鬼”们一起手持旗帜、刀枪、调皮着锣,打着鼓,跳啊,蹦啊,表演着,这些鬼还直奔坟墓,转达了几圈,意思是邀请野鬼来看《目莲救母》戏,鲁迅胆子真大,表演得很像。看戏的人不断地给他喝彩。半夜,鲁迅回家睡觉了。第二天,鲁迅安然无恙。鲁迅对外婆说:“外婆,我不是很好吗?谁说要死的?你不要再这些迷信了。”外婆说:“你这孩子真淘气,还来开导我呢。”

鲁迅对外婆家——皇甫庄怀有深厚的感情。鲁迅不信迷信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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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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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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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惜时刻的故事鲁迅珍惜时刻的故事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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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是珍惜时刻。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忙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务必作好精确的时刻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一天都在挤时刻。他说过:“时刻,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爱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个性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正因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因此时刻对他来说,实在十分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跟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一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刻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刻是金钱。但我想:时刻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刻,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厌恶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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