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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合集20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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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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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的语文课,我们学习了好几篇与鲁迅相关的课文,例如《少年闰土》、《我的伯父鲁迅先生》等,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鲁迅小时候是怎么学习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家来到了位于绍兴的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学习的地方就在自家院子旁,叫“三味书屋”,还请了一位叫寿镜吾的老师教书。寿镜吾为人正直,教书有方,在当地小有名气。鲁迅每天都和几位同学一起学习,一起玩耍。

书屋里面共有五张桌子和一张茶几,中间的一张桌子是老师寿镜吾的,上面还摆着一把戒尺;其余四张桌子则是学生坐的,散布在教室的四个角落;而那张茶几,则摆在老师桌子的后方,上面有一幅山水画。左上角的一张木桌就是鲁迅曾经学习的地方。据说以前鲁迅的位置是靠近大门的,但是一下课就有几位同学在门旁跑来跑去,非常顽皮,他觉得太吵,影响了他的学习和休息,于是他就要求将座位换了。

在鲁迅书桌的右下方,有一块玻璃,下面刻了个“早”字,还有来历呢!原来有一次,鲁迅因为贪睡迟到了,被先生用戒尺打了手掌心。这滋味可不好受啊!于是,鲁迅就吸取教训,在桌子的右下方刻了一个醒目的“早”字(虽然现在不能在桌子上乱画乱刻,但以前好像没那么讲究),来时刻提醒知己别再迟到了。

鲁迅还做了一个“三到”书签,夹在自己的书中。书签上写着“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告诉自己,读书时心、眼、口要一起用,这样效果才会好。

原来一代文豪鲁迅先生的背后也有这么多平凡的小故事,对我们今天的学习和生活不是很有启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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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珍惜时间的故事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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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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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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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一”字。是的,这人便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名人—鲁迅

一直以来,鲁迅先生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个严肃不易接近的人,倒也不是他曾踩坏“弟弟”的风筝,每每看到他的肖像,他的那把坚硬的个性十足的胡子就让我望而生畏。学生则也有“一怕周树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写作文”一说。

从青年时代起,鲁迅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宏伟志向。他对敌人毫不留情,对祖国和人民怀着真挚的爱。“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一广为传诵的名句,正是他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动写照。

鲁迅骨头最硬,斗争最坚决。他主张韧的战斗。“韧”就是百折不饶,就是锲而不舍。鲁迅清醒地看到,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挫折、失败和牺牲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为了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的革命目标,“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从鲁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什么是大智大勇,什么是真正的革命者应该具有的高风亮节,什么是中华民族的筋骨和脊梁。

鲁迅不仅具有坚定的立场,而且具有博大的胸怀和开阔的视野,不仅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继承者,而且是致力于创新的改革家。

他用犀利的笔,鞭策背弃祖国利益的败类。鲁迅敢骂,他骂得酐畅淋漓,骂得人心舒畅;鲁迅善讽,鲁迅会讽,他讽得对手无话可说,讽得邪恶有口难言。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周家这位树人,身上凝结了何止百年中有志之士的精神与力量啊,他分明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之中所有爱国之人、有心之士所凝聚而成的结晶,他是一束引领着中国青年向前、向前未来急速飞驰的强光。他在黑暗中用笔铺成一条走向光明的五彩之路,用纸垒成一堵排开黑暗的坚实之墙;他在困顿中用心中的利刃劈开一道道明亮的缺口,用手中的盾牌抵御一次次邪恶的反扑。

鲁迅的爱国主义精神、鲁迅韧的战斗精神,鲁迅博采众长勇于创新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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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考热点素材精装本:鲁迅的七则故事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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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2.演讲轶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3.爱书情结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4.标点的稿费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5.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6.烟罐驱猫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7.戏弄特务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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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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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喜欢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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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故事四、鲁迅读书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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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鲁迅嚼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故事五、爱因斯坦

他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特别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 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起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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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迅刻“早”字的励志故事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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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为鲁迅留下深刻的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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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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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鲁迅常跟母亲住到绍兴乡下安桥头外婆家里,后来又到皇甫庄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桥头、黄甫庄都在绍兴昌安门外水乡,宽狭纵横的河流静静地流过村边。鲁迅喜欢到乡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崭新的世界。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免读深奥难懂的《四书》、《五经》,还可以同农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网的河上去划船、捉鱼、钓虾,去欣赏带着点点渔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鹅、牧牛、摘罗汉豆,呼吸清新的空气……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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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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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一个我找到的第一个发明家。

我记得是因为妈妈无意之中说出来的,我知道了鲁迅是一个著名的文学家,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鲁迅写的骆驼详子。我不知道鲁迅长得怎麽样,可我知道鲁迅知识很渊博,我还知道他是天文学家。我不知天文学家是什么,可我知道这肯定是关于天上的东西,哇!

我最喜欢的就是星星了,看它的光一闪一闪,那是多么的漂亮呀。我这想上去轻轻的摘下一颗,那样的感觉是多么好呀,渐渐的我也喜欢当文学家了,因为这样可以让我把想摘下星星的梦给成真,也因为如此我喜欢更多的“鲁迅”了

这就是我找到的第一个文学家,让我去揭发跟多发明家的秘密,所以我决定更加油迈上我的梦想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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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名人鲁迅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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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名人故事鲁迅读书的故事》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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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迅喜欢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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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喜欢读书,他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鲁迅读书的名人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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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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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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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安静而胆小的女孩,平时最喜欢读书,我最爱读《童话故事》。它如一个梦境,书里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把我带到了一个神秘多彩的世界,使我得到快乐。其中《天使与魔鬼》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第一次翻开《天使与魔鬼》,它把年幼的我带到故事中天使的面前,让我同她一起去找王子,观赏大千世界的景色。我经常不思茶饭,陶醉在那些奇幻冒险的情节中,被天使和白马王子深深吸引,直到天使找到了白马王子,才舒了一口气——总算把故事看完了。

当我第二次翻开《天使与魔鬼》时,我依旧沉浸在那些精彩的情节中,但这一次我被天使的勇敢与机智所吸引。天使一出场就可以动员皇宫的所有人帮助她战斗,足以可见天使的勇敢机智。

随着我慢慢长大,知识的不断增长,当《天使与魔鬼》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我发现天使在遇到困难时更是表现得积极乐观。她在找王子的途中,一直坚持不懈,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获得了成功。我不禁钦佩起天使来。我要向天使学习,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勇往直前,遇到困难要勇敢、无畏,努力取得成功。

望着手边的《天使与魔鬼》,我仿佛看到天使骑着天马在我眼前飞过,鼓励我遇到事情不要胆小,要积极乐观并勇敢面对。想到这,我忍不住将《天使与魔鬼》紧紧捧在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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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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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鲁迅,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读他的作品,但依然不能否定他的才华。最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是在课本上,刚开始觉得他的文章很无聊,甚至对他的文章感到厌烦。后来接触的多了,慢慢地觉得他的文章其实很不错。于是,开始常常抱着书本品味那鲁迅用智慧续写出来的精华。感觉十分的满足。

我觉得他的文章写的很生动,时而搞笑,时而悲伤。但总与时代接轨,总离不开对社会黑暗的批判以及人心的冷漠无情,离不开对被功名利禄迷惑了双眼和思想的人的嘲笑。说实话,有的时候觉得鲁迅本就不该生活在那个战乱年代,不过,如果他生活在和平年代,不知他的文章是否还能使我着迷。或者是说他是否会放弃学医,用笔墨与敌人战斗。

但有时还是有些讨厌他,讨厌他对女性的误解、对女性的偏见。如果他还活着,我会毫不犹豫的指着他,愤怒的发泄我心中的不满,告诉他:你的思想也被这个年代污染了!或许他会指责我,认为我的思想很愚昧,但其实我想说。真正愚昧的是他本人。生活在不同的年代,每个人的思想都不一样,哪怕是再支持改革、支持现代化的人,毕竟也是从封建走过来的。就如他本人一样。

亲爱的鲁迅,我对你有着无尽的崇拜。对你有着无尽的嘲笑。不知怎么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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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哲理故事3则:有人喜欢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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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去苏北的一个小镇支教。有一个小男孩,一直安静地坐在靠窗户的地方,眼望着窗外空荡荡的天空。他的伙伴私下里告诉我,他是班级里成绩最差的一名学生,“没有人喜欢他的。”

一天下午,他迟到了,裤管儿、袖口全是泥,左手上还有一个鲜红的小口子。他犹豫了半天,就是说不出迟到的理由。“既然迟到,先站到教室后面去听讲!”这是我第一次“体罚”学生。下课后,我推车回宿舍,竟然发现车篓里多了一堆橘子,还没想出是谁的好心,就被大家瓜分了。

那次之后,他又打了一次架。我更生气了。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来问我:“老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我说:“是的,又迟到又打架,没有人会喜欢你……”哪知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走了。

第二天体育课,练单杠时,他摔伤了,躺在地上死活就是不肯去卫生所。班上的“机灵鬼”找来了他的爷爷。爷爷连声问“要紧不”,他撒娇地说不疼。我说,还是去看看医生吧。他终于骄傲地回了我一句话:“不要紧,爷爷会喜欢我的。”我愣了。

在办公室,他爷爷问我:“你就是那个外地来的老师吧?毛毛说你的课上得好,他很喜欢你的。我种了几亩橘子,前几天,他搬了个小凳子去摘,还被划了道小口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以后上课,我一直“讨好”他,他还是对我爱理不理的。临了,我要走了,他哭得一塌糊涂,他还给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我从中知道了这个为我摘橘子而迟到的孤儿,知道了他赌气故意摔坏自己证明这世界还有人真心喜欢他……我忽然觉得这封信是我这一段时光最大的感动和最深的遗憾。

他说:“无论老师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的课。”信的末尾是这样一句:“老师,记住吧,总会有人喜欢你的,就像爷爷喜欢我一样……”

[哲理故事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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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故事:刘胡兰,鲁迅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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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国弃医从文及

在中国被称为东亚病夫的黑暗年代,鲁迅抱着医学救国的热情东渡日本留学。当他从电影中看到中国人被日寇砍头示众、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被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情景后,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也不必以为不幸的。他毅然弃医从文,立志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沉睡的中国民众的灵魂。

分析:个人的理想重要还是民族的振兴重要?鲁迅选择了后者。在那风雨如磐暗故园的时代,这样的选择又是何等伟大。

话题:理想和现实选择

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一位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4岁参加共产党的小姑娘。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为掩护革命同志转移而被捕。她坚贞不屈,神情镇定,从容地卧倒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牺牲,年仅15岁。毛泽东亲自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分析:女性一直是弱小者的代名词,但有谁敢说刘胡兰弱小?因为有了理想,弱小的身躯里也装着无限大的勇气。

话题:生命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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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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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神话故事,其中最令我着迷的是——《白蛇传》

这个神话故事中主要讲述了白素贞,她又叫白娘子,是一条蛇精,但她不坏,因为她知道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她不怕困难地找到许仙报恩。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我非常佩服她有一颗图报的心。故事中的老法海非常古板枯燥,在为封建迷信太过而迷失了心智,不分妖的好坏,法海认为,只要是妖,就注定是没有感情的,是要被消灭的。于是,法海就使用了种种手段想要许仙和白娘子分开。白娘子不畏阻拦,和许仙克服了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许仙还是和白素侦在一起了,许仙被她的真情给打动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另外,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事不能总是那么死板,要先判断好事情是对是错,不能因为事情中因素的本身而就判断去解决。我喜欢这个神话故事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情节又那么生动,引人入胜,文笔大方,故事的内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见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彩,让人身临其镜。

你说,我能不喜欢这个神话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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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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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时候学习的地方就在自家院子旁,叫“三味书屋”,鲁迅每天都和几位同学一起学习,一起玩耍,还请了一位叫寿镜吾的先生教书。寿先生为人正直,教书有方,在当地小有名气。

书屋里面共有五张桌子和一张茶几,中间的一张桌子是老师寿镜吾的,上面摆着一把戒尺;其余四套桌椅则是与学生一起学习的“伙伴”,散布在教室的四个角落;而那张茶几,则摆在老师桌子的后方,上面有一幅山水画。左上角的一张木桌就是鲁迅曾经学习的地方。据说以前鲁迅的位置是靠近大门的,但是一下课就有几位同学在门旁跑来跑去,非常顽皮,他觉得太吵,影响了他的学习和休息,于是他就要求换座位。

在鲁迅书桌的右下方刻了个“早”字,这个字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呢!原来有一次,鲁迅因为贪睡迟到了,被先生用戒尺打了手掌心。这滋味可不好受啊!于是,鲁迅就吸取教训,在桌子的右下方刻了一个醒目的“早”字(虽然现在不能在桌子上乱画乱刻,但以前好像没那么讲究),来时刻提醒自己别再迟到了。

鲁迅还做了一个“三到”书签,夹在自己的书中。书签上写着“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他时刻告诫自己,读书时心、眼、口要一起用,这样效果才会好。

原来一代文豪鲁迅先生的成长过程中也有这么多平凡的小故事,对我们今天的学习和生活不是很有启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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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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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神话故事,其中有一个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就是《精卫填海》。

《精卫填海》讲的是:炎帝的女儿女娃,有一天在海中划着小船去游玩,突然不知怎么来了一个大浪把女娃冲入了大海里,女娃被淹死了。可女娃的灵魂却变成了一只小鸟,人们叫她精卫。一天,精卫看着人们奋力的划着小船觉得他们很辛苦,就想帮他们把海填平。她每天都来来回回的拣着小石头和树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做这些事情。她始终相信自己一定能把海填平,就算自己到死也不会放弃这件事,她也相信自己的子子孙孙也会来帮助她完成这个心愿。我相信在他们的齐心合力下终有一天他们会把海给填平的。

这个神话故事告诉了我女娃的爱心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我还知道很多神话故事如《夸父追日》、《后羿射日》和《女娲补天》……他们的精神都非常值得我学习!我觉得神话故事是非常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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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先生与电影的故事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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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字豫才,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鲁迅先生电影故事,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鲁迅先生一生与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在鲁迅先生的大半生中,去影院的次数比较多。他看电影不拘一格,尤其讲究电影的品位鲁迅当时很推崇进步的外国电影。他对前苏联的早期革命电影情有独钟,如《夏伯阳》、《复仇艳遇》(《杜勃罗夫斯基》)等。许广平曾回忆说:"至于苏联的片鲁迅是每部都不肯错过的,任何影院不管远近,我们都到的,着重在片子。"虽然,在当时很难看到这些影片,鲁迅先生还是想尽办法看了10部。就在他逝世前的10天,还看了由普希金小说改编的《复仇艳遇》,鲁迅把它视为"最大慰藉、最深喜爱、最足纪念的临死前的快意"影片,并向友人推荐"不可不看"。

对美国电影,他以"拿来主义"的态度接受、欣赏。二三十年代美国电影波及到世界各个影院,充斥着驳杂斑斓的美国文化特点。而对传入中国的美国电影,鲁迅先生虽时而流露出不满和激愤,但更多的还是成了他考察美国文化和作为文化娱乐的重要途径。据统计,鲁迅在1927—1936年的10年间,共观看了142部影片,其中美国片就有121部。对好莱坞的探险片、喜剧片、侦探片、歌舞片都作了公允的评价,特别对卓别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城市之光》给以热烈的赞赏。他看得最多的是美国纪录片学派实地拍摄的探险片,有37部之多,如《南极探险》、《人兽奇观》等等,有的不止看了一遍。

鲁迅热情扶持中国的"左翼"电影事业,在《准风月谈·后记》、《中国文坛上的鬼魅》中,他毫不畏惧地痛斥了蓝衣社特务用法西斯手段捣毁艺华影业公司,禁演田汉、夏衍等编写的早期进步电影的罪恶行径。特别是对早期进步演员阮玲玉的自杀和"左翼剧联"盟员艾霞之死,鲁迅写下了怒不可遏的檄文《论人言可畏》。鲁迅对当时一些不好的国产电影也兴趣索然。针对无聊的电影,鲁迅曾当头棒喝:"现在的中国电影,还很受着’才子加流氓’式的影响……看了之后,令人觉得现在倘要做英雄,做好人,也必须是流氓。

附:鲁迅名言

1、巨大的建筑,总是一木一石叠起来,我们何尝做做这一木一石呢?我时常做些零碎事,就是为此。

2、要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3、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

4、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5、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

6、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7、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干为孺子牛。

8、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9、不满是向上的车轮,能够载着不自满的人前进。

10、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的话。

11、文人作文,农人掘锄,本是平平常常的,若照相之际,文人偏要装做粗人,玩什么荷锄带笠图;农夫则在柳下捧一本书,装作深柳读书图之类,就要令人肉麻。

12、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13、散文的体裁,其实是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做作的写信和日记,恐怕也还不免有破绽,而一有破绽,便破灭到不可收拾了。与其防破绽,不如忘破绽。

14、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

15、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

16、做一件事,无论大小,倘无恒心,是很不好的。

17、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宝贵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

18、我们中国人对于不是自己的东西,或者将不为自己所有的东西,总要破坏了才快活的。

19、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20、凡是总须研究,才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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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鲁迅刻“早”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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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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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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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看书,认为看书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有一次,在妈妈的要求 下,我打开了一本故事书,彷佛打开了一个宽广的世界一样,沉醉在书香世界中,随着故事起起伏伏,每次看完都流连忘返,还想再看一次。现在,每天只要一有 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课外读物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我们之间就像黏着强力胶”似的,形影不离,如影随形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是《金蛋在哪里》。

内容叙述着:有一天早晨,农夫的太太走到鸡舍时,吃惊不已的大喊:“老公!老公!不得了了!我们家的母鸡竟然生下了金色耀眼的蛋呀!”农夫听了非常的 兴,每天都喂那只母鸡吃的饱饱的,母鸡也很配合的每天生下一颗金蛋来,并且卖得很高的价钱。从此,原本很贫穷的他们,一下子变的很富有,每天吃着山珍海 味,川绫罗绸缎,不用工作,过着挥霍、属华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后,农夫开始想着:“母鸡每天都会生下一颗金蛋来,那么它的肚子一定有更多的金蛋吧!”于 是,农夫就把母鸡给杀了,可是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他想象中的金蛋,农夫这时才懊悔的想:糟糕啦!如果让它活着的话,每天至少还能生金蛋卖钱,但现在把它给 杀了,什么都没有了。”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们不应该像农夫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最后却把微小的利益也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还一 直向爸爸和妈妈要更好的,藉由这篇故事,我们应该知足惜福,多想想看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有许多乞丐没有棉被和温暖的床可以睡,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希望 这篇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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