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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精彩20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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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鲁迅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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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的故事》等专着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三十多点钟的课程中,她最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座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直率地提问的小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学潮,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学潮中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鲁迅写出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时也报许广平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

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以上细节,参阅许广平:《风子是我的爱……》,原载《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1期)。接着,两人热烈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情色彩的小说——《伤逝》。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鲁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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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理发的故事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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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鲁迅穿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上理发院去理发。理发师见他穿着很随便,而且看起来很肮脏,觉得他好像是个乞丐,就随随便便地给他剪了头发。理了发后,鲁迅从口袋里胡乱抓了一把钱交给理发师,便头也不回地走了。理发师仔细一数,发现他多给了好多钱,简直乐开了怀。 一个多月后,鲁迅又来理发了。理发师认出他就是上回多给了钱的顾客,因此对他十分客气,很小心地给他理发,还一直问他的意见,直到鲁迅感到满意为止。谁知道付钱时,鲁迅却很认真地把钱数了又数,一个铜板也不多给。理发师觉得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鲁迅笑着说:“先生,上回你胡乱地给我剪头发,我就胡乱地付钱给你。这次你很认真地给我剪,所以我就很认真地付钱给你!” 理发师听了觉得很惭愧,连忙向鲁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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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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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鲁迅,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读他的作品,但依然不能否定他的才华。最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是在课本上,刚开始觉得他的文章很无聊,甚至对他的文章感到厌烦。后来接触的多了,慢慢地觉得他的文章其实很不错。于是,开始常常抱着书本品味那鲁迅用智慧续写出来的精华。感觉十分的满足。

我觉得他的文章写的很生动,时而搞笑,时而悲伤。但总与时代接轨,总离不开对社会黑暗的批判以及人心的冷漠无情,离不开对被功名利禄迷惑了双眼和思想的人的嘲笑。说实话,有的时候觉得鲁迅本就不该生活在那个战乱年代,不过,如果他生活在和平年代,不知他的文章是否还能使我着迷。或者是说他是否会放弃学医,用笔墨与敌人战斗。

但有时还是有些讨厌他,讨厌他对女性的误解、对女性的偏见。如果他还活着,我会毫不犹豫的指着他,愤怒的发泄我心中的不满,告诉他:你的思想也被这个年代污染了!或许他会指责我,认为我的思想很愚昧,但其实我想说。真正愚昧的是他本人。生活在不同的年代,每个人的思想都不一样,哪怕是再支持改革、支持现代化的人,毕竟也是从封建走过来的。就如他本人一样。

亲爱的鲁迅,我对你有着无尽的崇拜。对你有着无尽的嘲笑。不知怎么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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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鲁迅刻“早”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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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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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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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自有人才出”,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从古至今涌现出许多改变中国命运的伟人,鲁迅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人才,他用他的笔和智慧,改变了中国的命运。

六年级上学期时,我们的语文书里增添了一伟人:鲁迅先生,起初我还不是太感兴趣,可是,自从我读了他文章和资料后,才知道了他是一位如此令人敬佩的伟人。于是我想更多地知道鲁迅先生,便去书店买了《鲁迅的故事》回来看。

我读完这本书后,真正被鲁迅先生的精神感动了,他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少年时代饱读经书,学习了很多知识,可是好景不长,家道中落,鲁迅就在那时,坚强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外打拼,到国外学习知识,回国后,他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医国比医人更加重要,那时的中国正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用他的知识同敌人抗争,最后,他因为积劳成疾逝世,终年五十五岁。

了解鲁迅先生后,我不得不为他这伟大的一生而赞叹,他原本只是个平凡人,只因为他那爱国的精神,而成为了一个不平凡的人,他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强大而努力奋斗,在抗日阶段,鲁迅先生用自己的文章激励了许多人才抗日,他的才华值得我们赞叹;在危难时期他临危不惧,坚持抗战,他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他那为国家努力奋斗坚贞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记得鲁迅先生写的一句话:青年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的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话发表出来。是啊,做人就要堂堂正正,诚实守信,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曾经,毛主席评价他为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旁人只羡慕他的成就,而不知道他所付出的努力。鲁迅先生让我学到了勇敢、不屈、爱国的精神,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做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形容鲁迅先生光辉的一生再也合适不过了,鲁迅先生为了国家的兴亡战斗了一生,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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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自己喜欢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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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她在办公室里存在与否都丝毫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我就像这地上的泥土,天天存在,人人都踩着它,却永远默默无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可我又无法改变自己。

许多人不幸福的原因就是他们不喜欢自己,如长相、性格、习惯、出身、智力等等。总之他们对自己很有成见。看来小迪对自己的成见也不小。

这些话说了没有多少日子,办公室就进了一批新人,他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奔放热情活力四射。办公室的前辈们都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毕竟我们是新闻单位,是一份充满激情的事业,推陈出新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其中有一个女孩尤其吸引别人的眼球,一身男装把她漂亮的脸庞衬托得格外俊朗,最要紧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性格———和谁都见面熟。不到半天她就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混了个脸儿熟。她的人气指数没几天就在办公室里急剧升温。也该这个女孩撞上大运,在一次重大报道的采访中,她采访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还和这位领导人合了影,这件事本身就成了我们报社的重大新闻,领导无论大会小会都要提及这件事,那口气不外乎她刚到报社没多少日子,就为报社争了脸。

我知道现在一面光彩夺目的镜子放在小迪面前了,促使她的自卑正在以几何级数放大,我想散会后对小迪说,人各有所长不要太看轻了自己,世界上本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每一片都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约好和一位外国朋友吃饭,这位外国朋友是一个和蔼快乐的小老头,他每天都有十条让自己快乐的理由,他的十条理由中足足有七条是自我欣赏的快乐,比如:今天在老人会里我又学会了折纸鹤,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双灵巧的手,不,我本来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想当年自己还发明了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于是在学第二个纸折工艺时,他就会大声对自己鼓劲:我行,我行,我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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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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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关于鲁迅与红辣椒的故事

鲁迅先生从小就非常爱读书。有一次,他考试成绩非常优秀,学校奖励了他一枚金质奖章。他不是把奖章收藏起来,而是把奖章卖了。他用卖来的钱,买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和一串红辣椒。他把红辣椒挂在自己的房间里,有时晚上看书很冷或想睡的时候,就吃一个红辣椒。辣椒把他辣得全身冒汗,这样身体就不冷了,也不想睡了。他用这样的办法坚持读书。由于他刻苦努力,鲁迅终于成为了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现我们生活条件好了,再也不应红辣椒来驱寒提神。但鲁迅与红辣椒的故事鼓舞着我们:只有勤奋刻苦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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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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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writer—Lu Xun 我最喜欢作者鲁迅

Lu Xun is my favourite writer. He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riters in China. He wrote a lot of literary works.

He was thin and not tall. He always wore a long old coat in that time. At first, he wanted to be a doctor and save people s lives. So he learned medicine, but later he found the Chinese were in sensitive when they faced the oppression of their enemies. So he began to write articles to wake the people up.

Lu Xun wrote some famous novels, he attacked the social mores in that time, and in his works, many persons were known very well, such as Ah Q Kong Yi ji .

I like Lu Xun because I also want to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 like reading and writing, and I often write some articles in my free time. Though I don t have good literary talent or a large vocabulary, I spend lots of time reading and writing to improve my writing skills.

Lu Xun is my hero, I will learn more from him. I believe I can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n the future.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是中国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

他很瘦,个子不高。他总是穿着旧衣服。首先,他想成为一名医生,挽救人们的生命。所以他学医,但后来他发现中国人愚昧时,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在压迫着他们时。他开始写文章来唤醒人民。

鲁迅写了一些著名的长篇小说,他抨击当时的社会习俗,在他的作品中,许多人熟知,如阿Q孔乙己。

我喜欢鲁迅,因为我也想成为一个像他这样伟大的作家。我喜欢阅读和写作,我常常在我的空闲时间里写一些文章。虽然我没有好的文学天才或大量的词汇,所以我花时间阅读和写作,来提高我的写作技能很多。

鲁迅是我的英雄,我会从他身上学到更多。我相信我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未来就像他一样。

[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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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萧红与恩师鲁迅的情谊

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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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1911年6月2日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城内一个地主家庭。萧红本姓张,名乃莹,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坛上着名的女作家。萧红是其1935年在上海出版着名长篇小说《生死场》时所用的笔名。

1934年6月12日,萧红离开哈尔滨,同萧军一起流亡到青岛。9月,在青岛她写完了旨在宣扬“不当亡国奴,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的长篇小说《生死场》。然而周围的朋友相继被捕,他们只好又流亡到上海。1934年11月30日,萧红和萧军在上海终于见到了文坛大师鲁迅先生。萧红眼中的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代大师出奇的平和并充满善意,他面色苍白显得有些衰弱,脸颊消瘦,颧骨突出,嘴上留有浓密的唇须,头发极富于特征,硬而直立,眼睛喜欢眯起来,但目光却异常锐利。他们完全被先生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鲁迅先生喜欢萧红、萧军的纯朴爽直,而且萧红与鲁迅的夫人许广平也一见如故,甚至淘气的满嘴上海话的海婴,也很快和萧红混熟了。这次见面后,鲁迅为了给二萧在上海铺展一条从事文学写作的道路,又于12月29日以庆祝胡风的儿子满月为名,在梁园豫菜馆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二萧介绍给茅盾、聂绀弩、叶紫等左翼着名作家,并指派叶紫作为二萧的向导,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上海,加入到左翼作家队伍中去。后来又支持他们三人结成“奴隶社”,出版“奴隶丛书”。

从此,在鲁迅的关怀引导下,萧红开始走入上海文坛,并与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建立了广泛联系。而萧红与鲁迅之间的情谊日益加深,这对其日后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和影响。

1935年12月,第一次以“萧红”为笔名的成名作《生死场》,就是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三,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还亲自为《生死场》一书写了序,震动了当时的文坛。《生死场》的出版,不仅为萧红打开了上海文坛的大门,而且使她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着名左翼作家之林。

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与鼓励下,萧红很快步入了上海文坛,创作也如山中瀑布,奔泻而来。在此之后,萧红发表了不少散文和小说。如散文《索菲亚的愁苦》,短篇小说《手》、《马 房之夜》等等。这期间萧红写的作品大多都经过鲁迅的审阅并介绍发表。萧红是鲁迅精心培养起来的作家。

鲁迅不仅在文学创作、出版方面鼓励、支持萧红,而且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也特别予以关怀和帮助。鲁迅时刻关心着萧红的成长,还经常把萧红介绍给一些外国的进步文化人士,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女士的相识,就是鲁迅介绍的。

鲁迅先生的人格风范、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乃至为人处事等方面都给萧红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次,萧红到鲁迅家里做客,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当萧红要走时已是午夜1点钟以后了,许广平送萧红出来,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弄堂里的灯全都熄灭了,鲁迅一再嘱咐许广平一定让萧红做小汽车回去,并让许广平先付车费。后来,二萧把家搬到北四川路,离鲁迅家住得近了,萧红就经常到鲁迅家来,一方面排解纷杂的思想因素,一方面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有时萧红也给鲁迅一家做一些饺子、韭菜盒子、荷叶饼之类的北方面食,即使萧红没做好,鲁迅也必定要多吃一些,似乎是对萧红的一种鼓励,萧红看到鲁迅先生吃了许多,心里非常高兴。

1936年夏,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在极度苦闷的心情指使下,萧红只身东渡日本去东京疗养。临行前的7月15日,鲁迅支撑着病重的身体,设家宴为萧红饯行,许广平亲自下厨烧菜。鲁迅爱怜地嘱咐萧红:“每到码头就有验病的上来,不要怕,中国人就会吓唬中国人。”这一次相聚,竟成了萧红与鲁迅先生的永诀。

1936年10月21日,萧红在日本东京得知了鲁迅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为此,她写了散文《海外的悲悼》。

回国后,萧红怀着巨大的悲痛,拜谒了鲁迅先生墓,写下了令人泪下的《拜墓》一诗。她用很多时间负责《鲁迅纪念集》中新闻报纸部分的剪贴、校对工作,以寄托她对鲁迅先生的哀思。同时也写了许多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鲁迅的深深怀念、崇敬与感激之情。她用细腻、清新的笔调,为读者刻画出一个特别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先生的形象。让读者看到鲁迅家庭的和谐、生活的朴素以及她与鲁迅全家之间的感情。

在萧红笔下,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个和蔼宽厚的老人;他不仅是中国文化界的思想领袖,他还是一个美满家庭的家长,一个尊重妻子的好丈夫,一个了解儿子的好父亲,一个辛勤培植晚辈作家的情义深重的、慈祥宽厚的长者。

与鲁迅相处的日子,是萧红坎坷不幸的一生中少有的闪烁着灿烂阳光的日子,她对鲁迅先生一直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鲁迅先生的早逝,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给她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悲痛,甚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恩师鲁迅先生。1942年1月22日,弥留之际的萧红一再拜托守候在她床前的挚友骆宾基说:“我死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把我的一点骨灰埋葬在鲁迅先生的墓旁……如果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以便在天国里也能聆听到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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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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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是革命的思想家,是划时代的文艺作家!下面是关于鲁迅的故事一则,希望大家喜欢!

鲁迅的脑子,就是万有文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除了他有非凡的记忆力之外,就是他的勇于学习,好学不倦,以及十分注意读书方法。

鲁迅先生聚精会神地工作。为了如此,他的工作时间总是在深夜。有一天,差不多是深秋,天快暗了,他还在那里拿着笔写不完地写啊写啊!夫人许广平打算劝他休息一下,双手放在他的肩上,那晓得他却满脸的不高兴。本来,许广平那时是很孩子气,满心好意,遇到这么一来,真感觉到气也透不过来地难过。稍后,他给夫人解释:“写开东西的时候,什么旁的事情是顾不到的,这时最好不理他,甚至吃饭也是多余的事。”

鲁迅的工作态度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他亲手校对书稿时,每行的高低,每字的大小、偏正,全页的位置,他都一眼看出,严加改正,不惜再三变更,直到满意为止。至于字句的正误,那就更不必说了。所以,校稿时,也许使人觉得厌烦,但等到书一出版,是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不博得良好信誉的。

鲁迅研究学问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鲁迅认为需要学的某一种学问,便埋头专门钻研,坚持不懈。比如社会科学,原先他并不十分注意。但1927年是革命转折时期,严酷的阶级斗争观实,使鲁迅深深感到进化论思想的偏颇,由于革命的需要,他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读的书真是惊人。从1929年起,三、四年间几乎每天手不释卷。这样刻苦学习的结果,他后来以杂文的形式多次发表对教育的评论和意见,痛击国民党反动派压制学生思想、镇压学生抗日救国运动的反动教育政策,深刻剖析了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教育的实质。能一文刊露,群丑敛声。鲁迅先生终于用阶级观点看待问题,分析问题,逐步形成了共产主义世界观,成为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鲁迅认为读书,不应无重点地乱读一气,什么书都去涉猎;就是同一本书,也不必每章每节“一视同仁”。有一次,他在指导清华大学文学系学生许寿裳的儿子许世瑛读《抱林子》时就指出:该书“内篇”宣扬神仙方药、鬼怪迷信,是错误的,可以不读;“外篇”论述人间得失、臧否世事,有不少正确的言论,这就是要读的重点。

鲁迅这样的指导名之曰“重点进攻”读书法。平均使用力量,会白白地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有采取“重点进攻”的方法,比平均使用力量收效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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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迅与萧红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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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1911年6月2日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城内一个地主家庭。萧红本姓张,名乃莹,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坛上著名的女作家。萧红是其1935年在上海出版著名长篇小说《生死场》时所用的笔名。

1934年6月12日,萧红离开哈尔滨,同萧军一起流亡到青岛。9月,在青岛她写完了旨在宣扬“不当亡国奴,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的长篇小说《生死场》。然而周围的朋友相继被捕,他们只好又流亡到上海。1934年11月30日,萧红和萧军在上海终于见到了文坛大师鲁迅先生。萧红眼中的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代大师出奇的平和并充满善意,他面色苍白显得有些衰弱,脸颊消瘦,颧骨突出,嘴上留有浓密的唇须,头发极富于特征,硬而直立,眼睛喜欢眯起来,但目光却异常锐利。他们完全被先生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鲁迅先生喜欢萧红、萧军的纯朴爽直,而且萧红与鲁迅的夫人许广平也一见如故,甚至淘气的满嘴上海话的海婴,也很快和萧红混熟了。这次见面后,鲁迅为了给二萧在上海铺展一条从事文学写作的道路,又于12月29日以庆祝胡风的儿子满月为名,在梁园豫菜馆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二萧介绍给茅盾、聂绀弩、叶紫等左翼著名作家,并指派叶紫作为二萧的向导,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上海,加入到左翼作家队伍中去。后来又支持他们三人结成“奴隶社”,出版“奴隶丛书”。

从此,在鲁迅的关怀引导下,萧红开始走入上海文坛,并与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建立了广泛联系。而萧红与鲁迅之间的情谊日益加深,这对其日后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和影响。

1935年12月,第一次以“萧红”为笔名的成名作《生死场》,就是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三,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还亲自为《生死场》一书写了序,震动了当时的文坛。《生死场》的出版,不仅为萧红打开了上海文坛的大门,而且使她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左翼作家之林。

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与鼓励下,萧红很快步入了上海文坛,创作也如山中瀑布,奔泻而来。在此之后,萧红发表了不少散文和小说。如散文《索菲亚的愁苦》,短篇小说《手》、《马房之夜》等等。这期间萧红写的作品大多都经过鲁迅的审阅并介绍发表。萧红是鲁迅精心培养起来的作家。

鲁迅不仅在文学创作、出版方面鼓励、支持萧红,而且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也特别予以关怀和帮助。鲁迅时刻关心着萧红的成长,还经常把萧红介绍给一些外国的进步文化人士,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女士的相识,就是鲁迅介绍的。

鲁迅先生的人格风范、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乃至为人处事等方面都给萧红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次,萧红到鲁迅家里做客,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当萧红要走时已是午夜1点钟以后了,许广平送萧红出来,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弄堂里的灯全都熄灭了,鲁迅一再嘱咐许广平一定让萧红做小汽车回去,并让许广平先付车费。后来,二萧把家搬到北四川路,离鲁迅家住得近了,萧红就经常到鲁迅家来,一方面排解纷杂的思想因素,一方面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有时萧红也给鲁迅一家做一些饺子、韭菜盒子、荷叶饼之类的北方面食,即使萧红没做好,鲁迅也必定要多吃一些,似乎是对萧红的一种鼓励,萧红看到鲁迅先生吃了许多,心里非常高兴。

1936年夏,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在极度苦闷的心情指使下,萧红只身东渡日本去东京疗养。临行前的7月15日,鲁迅支撑着病重的身体,设家宴为萧红饯行,许广平亲自下厨烧菜。鲁迅爱怜地嘱咐萧红:“每到码头就有验病的上来,不要怕,中国人就会吓唬中国人。”这一次相聚,竟成了萧红与鲁迅先生的永诀。

1936年10月21日,萧红在日本东京得知了鲁迅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为此,她写了散文《海外的悲悼》。

回国后,萧红怀着巨大的悲痛,拜谒了鲁迅先生墓,写下了令人泪下的《拜墓》一诗。她用很多时间负责《鲁迅纪念集》中新闻报纸部分的剪贴、校对工作,以寄托她对鲁迅先生的哀思。同时也写了许多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鲁迅的深深怀念、崇敬与感激之情。她用细腻、清新的笔调,为读者刻画出一个特别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先生的形象。让读者看到鲁迅家庭的和谐、生活的朴素以及她与鲁迅全家之间的感情。

在萧红笔下,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个和蔼宽厚的老人;他不仅是中国文化界的思想领袖,他还是一个美满家庭的家长,一个尊重妻子的好丈夫,一个了解儿子的好父亲,一个辛勤培植晚辈作家的情义深重的、慈祥宽厚的长者。

与鲁迅相处的日子,是萧红坎坷不幸的一生中少有的闪烁着灿烂阳光的日子,她对鲁迅先生一直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鲁迅先生的早逝,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给她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悲痛,甚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恩师鲁迅先生。1942年1月22日,弥留之际的萧红一再拜托守候在她床前的挚友骆宾基说:“我死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把我的一点骨灰埋葬在鲁迅先生的墓旁……如果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以便在天国里也能聆听到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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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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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是当国王还是读书?

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

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

王亚南睡三脚床

王亚南小时候胸有大志,酷爱读书。

他在读中学时,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读书,特意把自己睡的木板床的一条脚锯短半尺,成为三脚床。每天读到深夜,疲劳时上床去睡一觉后迷糊中一翻身,床向短脚方向倾斜过去,他一下子被惊醒过来,便立刻下床,伏案夜读。天天如此,从未间断。结果他年年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被誉为班内的“三杰”之一。

他由于少年时勤奋刻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杰出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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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童话故事_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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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就非常喜欢听妈妈给我读童话故事,我听了不少童话故事,有白雪公主,有灰姑娘,有小红帽,还有许多许多,都非常好听,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布头奇遇记。

故事是这样讲述的:幼儿园的小老师用碎布头做了一个布偶给小朋友作新年礼物,这个布偶就是小布头,因为小布头是男生,他希望分到一个勇敢的男生手里,但很可惜的是他却分到了一个女生手里,为了寻找勇敢的男生,小布头从女生那儿逃了出来,踏上了寻找勇敢男生的路途。,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艰难险阻,先是走错了路,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后来又被几只坏老鼠给抓了,吃了不少的苦,无意中他救了同样有危险的小芦花鸡,在这个过程中,小布头改掉了不少的缺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内心坚强,遇事肯动脑筋。他又再次来到了老鼠洞,救出了玩具小黑熊和布猴子。最后勇敢的小布头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女孩的家中,幸福的生活下去。

我非常喜欢小布头,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且我明白了勇敢原来不是外表,而是内心。我也要做一个勇敢的人,遇事不慌张,多动脑筋。就好象每次做试卷,遇到不会的问题,一定要仔细审题,不要被困难吓住,多动脑筋,一定会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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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热爱读书的故事16、少年鲁迅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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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文豪鲁迅先生也曾是写对联的好手。少年时代的鲁迅在上学塾时,先生就教他们作对。一次,塾师寿镜吾老先生出了上联“独角兽”,让学生们对下联。立时塾房活跃起夹了,有的孩子对出“九头鸟”,有的孩子对出“三脚蟾”,有的孩子对出“百足蟹”等等,惟独周樟寿(鲁迅原名)一语不发,等课堂上平静下来后,他站起对出“比目鱼”。课堂立时悄然,没有再应对的了。寿老先生在—一评论了前者之后,最后称赞周樟寿对得最好。因为“独非数字却有一”的意思,而“比”也非数字,却相当于“二”。两者虽俱无数字却都有数的含义,真是恰到好处。

经老师的点拨,同伴们佩服得五体投地,樟寿虽小却语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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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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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自有人才出”,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从古至今涌现出许多改变中国命运的伟人,鲁迅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人才,他用他的笔和智慧,改变了中国的命运。

六年级上学期时,我们的语文书里增添了一伟人:鲁迅先生,起初我还不是太感兴趣,可是,自从我读了他文章和资料后,才知道了他是一位如此令人敬佩的伟人。于是我想更多地知道鲁迅先生,便去书店买了《鲁迅的故事》回来看。

我读完这本书后,真正被鲁迅先生的精神感动了,他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少年时代饱读经书,学习了很多知识,可是好景不长,家道中落,鲁迅就在那时,坚强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外打拼,到国外学习知识,回国后,他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医国比医人更加重要,那时的中国正饱受帝国主义的侵略,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用他的知识同敌人抗争,最后,他因为积劳成疾逝世,终年五十五岁。

了解鲁迅先生后,我不得不为他这伟大的一生而赞叹,他原本只是个平凡人,只因为他那爱国的精神,而成为了一个不平凡的人,他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强大而努力奋斗,在抗日阶段,鲁迅先生用自己的文章激励了许多人才抗日,他的才华值得我们赞叹;在危难时期他临危不惧,坚持抗战,他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他那为国家努力奋斗坚贞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记得鲁迅先生写的一句话:青年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的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话发表出来。是啊,做人就要堂堂正正,诚实守信,鲁迅先生的这句话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曾经,毛主席评价他为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革命家,旁人只羡慕他的成就,而不知道他所付出的努力。鲁迅先生让我学到了勇敢、不屈、爱国的精神,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做一个有所作为的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话形容鲁迅先生光辉的一生再也合适不过了,鲁迅先生为了国家的兴亡战斗了一生,我要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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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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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童话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是安徒生写的,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圣诞的夜晚卖火柴的故事。寒冷的夜里,她又冷又饿,只能划亮了一根火柴,在火焰中看到了一个火炉,这时的小女孩已经冷得不行,她刚要伸出手去取暖,火柴却熄灭了。她又划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的是一只烤鹅,小女孩十分饥饿,刚要伸手去吃烤鹅,可火柴又熄灭了。小女孩再一次划亮了火柴,这次她看到了自己的奶奶,她很久没有见过奶奶了,生怕奶奶也像火炉和烤鹅一样消失不见了,小女孩赶紧把所有的火柴划亮了,生怕奶奶溜走。但是,一切都是幻觉,奶奶将小女孩带到了天堂。在这个家家团聚的温暖的夜里,卖火柴的小女孩被冻死在街头,第二天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还带着微笑。

我多么希望这个小女孩能来到我们的世界里,我身边有很多善良的人们,我们会一同帮助她,让她不再忍饥挨冻,不再靠卖火柴谋生,也能够到明亮温暖的教室里读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十分难过与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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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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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神话故事,其中最令我着迷的是——《白蛇传》

这个神话故事中主要讲述了白素贞,她又叫白娘子,是一条蛇精,但她不坏,因为她知道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她不怕困难地找到许仙报恩。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我非常佩服她有一颗图报的心。故事中的老法海非常古板枯燥,在为封建迷信太过而迷失了心智,不分妖的好坏,法海认为,只要是妖,就注定是没有感情的,是要被消灭的。于是,法海就使用了种种手段想要许仙和白娘子分开。白娘子不畏阻拦,和许仙克服了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许仙还是和白素侦在一起了,许仙被她的真情给打动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另外,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事不能总是那么死板,要先判断好事情是对是错,不能因为事情中因素的本身而就判断去解决。我喜欢这个神话故事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情节又那么生动,引人入胜,文笔大方,故事的内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见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彩,让人身临其镜。

你说,我能不喜欢这个神话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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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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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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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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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外婆家——绍兴皇甫庄,广泛流传着少年鲁迅演鬼戏的故事

鲁迅小时候,天真烂漫,喜欢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游戏、爬树、捉麻雀……更喜欢和鲁六、七斤、双喜、阿发等小朋友们摇船到贺家池看社戏。

这一年又到了演社戏的日子,外地来了一个戏班子,在皇甫庄演戏。这天演的是《目莲救母》。有的人摇着乌蓬船,有的人步行数十里,从四面八方涌来,站到戏台前、挤在船头上,立在河岸上,兴致勃勃地来看戏。戏台一半搭在船上,另一半在水上。可是在开演前,扮演“小鬼”的角色,要一个小孩来顶替,许多大人很迷信,鲁迅说:“我来试试吧。”他的外婆也迷信,对鲁迅说:“你不能去演,听人家说,演了鬼的人天不回家,鬼魂附在身上,要遭灾惹祸的,还会生大病,甚至要死的。”鲁迅摇着外婆的手,说:“不嘛!我要去,我要去,我才不相信有鬼呢,那都是迷信。”外婆说不过鲁迅,只好让鲁迅去演了。

鲁迅经过化妆,扮了“小鬼”,他和“大鬼”、“二鬼”、“女鬼”、“男鬼”们一起手持旗帜、刀枪、调皮着锣,打着鼓,跳啊,蹦啊,表演着,这些鬼还直奔坟墓,转达了几圈,意思是邀请野鬼来看《目莲救母》戏,鲁迅胆子真大,表演得很像。看戏的人不断地给他喝彩。半夜,鲁迅回家睡觉了。第二天,鲁迅安然无恙。鲁迅对外婆说:“外婆,我不是很好吗?谁说要死的?你不要再这些迷信了。”外婆说:“你这孩子真淘气,还来开导我呢。”

鲁迅对外婆家——皇甫庄怀有深厚的感情。鲁迅不信迷信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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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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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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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迅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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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鲁迅的名人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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