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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汇集19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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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读书的故事5、《鲁迅》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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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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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我喜欢看书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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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可以使我们掌握许多新知识,可以“阅览”全世界,可以使人心旷神怡!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作文:我爱看书,欢迎阅读。

第1篇:我爱看书

走进我的卧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两个装满书的大书柜,你可别以为这些书都是我爸爸的书,其实,这都是我的书,因为我是个爱看书的孩子。

爱看书就得常买书,我的这些书都是我缠着爸爸、妈妈买来的。像《安徒生童话》就是我缠着爸爸买来的,《童年》是我缠着妈妈买来的。每当我翻开一本书,当年买书的情景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还有很多书我是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买的,我没有用零花钱买吃的、玩的,而是买我喜欢的书,书就是我的心肝宝贝。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爱的书,忽然妈妈对我说:“宁宁去帮我买一块钱的豆腐吧!”我正看得起劲:“您自己去买不就完了。”妈妈大声说:“你没看我正在炒菜了吗,再说你爸爸要回来吃饭。”我不耐烦地一边看书一边穿鞋,穿完鞋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妈妈说:“小心点。“哦!”我都忘了手里拿着书了,一边走一边看我差一点儿就撞上了墙。我躲过墙接着往前走,突然,有人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说:“你去买豆腐多长时间了?”我说:“没多长时间啊!”“没多少时间?都快半个小时左右了!”这我才知道看起书来时间显得多么短暂。妈妈只好自己去买豆腐,我跟着妈妈,低着头,像犯了罪的囚犯一样,唉,都是看书惹的祸。

看书多了,知道的事儿多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书中都有答案,爱看书的习惯我要保持下去,但该做的事必须得做好才成

第2篇:我爱看书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第3篇:我爱看书

我的爱好就是看书。可是我有一个缺点,就是看书一目十行,爱看的就看,不爱看的就不看。虽说如此,但我还是收获不小。班里我是三大科学权威“专家”之一,因为我最爱看的就是文学和科学方面的书,如今已攻读科学书三百册,文学书五百册,(当然有一些是杂志)。每次看起来都不知天高地厚,一连坐着不动几小时,过后便是老妈一顿臭骂:“每次都这样,不写作业在看书!真不自觉!你看看都七点了,作业一个字都没写!”说着,我的《快读东洲列国志》就“飞”出了房间,来到了卫生间。我一看在卫生间里,便假装要去大便,跑进了卫生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晃就是两个世纪,终于把它看完了。我一看表,MyGod!已经九点了!怪不得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我把书放在地板上,走出了卫生间。妈妈从客厅里走了过来,笑嘻嘻地对我说:“看书看得爽不爽啊?”我脱口而出:“爽”说完,我就意识到了暴风骤雨的来临……我立刻跑进了我的房间,把门锁上,开始写作文。写到一半,便拿起一本《我们爱科学》,看了起来,边看边从猫眼看一下外面。看了几次妈妈不在以后,我便放松了警惕。笑声传出了房间,妈妈听到了,立刻向这边走来……

唉!又临近五一节了,妈妈对我实行了禁书令。可怜!

不知道这个五一节我会过得怎样?我想可能生不如死吧!要是我能像电视中的人一样,去快乐星球做自己想做的事,那该多好呀!我这样想着,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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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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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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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迅童年的故事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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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鲁迅先生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据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鲁迅的童年

鲁迅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的记忆力很好。人家念二三十遍才记得熟的东西,他念两三遍就能背了。他这样能背,老师就让他比别人多背一些,甚至曾经让他一本书一本书地背。他还是背出来了。当然,鲁迅读书不光凭自己的聪明伶俐,还依靠自己的勤奋。

鲁迅小时也很喜欢玩耍。他怎样玩呢?第一,他喜欢种花。为了种花还专门买了一本怎样种花的书——《花镜》来看。他还专门在各种花旁插上竹签,写明花的名称,弄得津津有味。第二,他喜欢描画。那时候没有美术课,他自己买了一些宣纸,映在绣像小说上,把书上的人物、房屋等描下来,再订成一本一本的小册子。这对他以后在南京路矿学堂学画图很有帮助。

鲁迅小时候的学习和玩耍,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读书学习就该专心致志,决不可三心二意、不动脑筋;休息玩耍,不要呆头呆脑,而要玩得有趣有益。

幼年的鲁迅会那么可爱。他长得很健壮,圆圆的脸,矮墩墩,眉眼又清秀,用绍兴话来说,长得很“体面”事实上,直到后来从日本回家完婚,他都被家乡人看作是一位漂亮人物。他性格活泼,机伶,自然也就调皮。他的曾祖母戴氏,平常不苟言笑,总是一本正经地端坐在门口一张硬梆梆的太师椅上,让人觉得不大好接近。鲁迅却偏偏要去逗她,故意从地面前走过,假装跌跟头倒在地上,引得老大太惊叫:“阿呀,阿宝,衣裳弄脏了呀……过一会儿又从她面前走过,又假装跌,要引她再作那样的惊呼。那么个小小孩,就会如此去和一脸严正相的曾祖母寻开心,倘在别的场合,你想他会有多顽皮

随着年龄增长,小小孩的顽皮也就逐渐发展成少年人的鬼脑筋,甚至是恶作剧。三味书屋里有一项必修的功课,叫作“对裸”,老师出一句“红花” ,让学生按照词义和平仄,选相对的两字枣譬如“绿叶”、“紫荆”来回答。鲁迅的对课成绩相当不错,屡次得到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位姓高的同学偷看了寿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地来问他:“你说我对什么好?”鲁迅说:“你对‘四眼狗好了。”那人也真是呆子,上课时竟真以“四眼狗”回答寿先生,寿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把那同学狠狠地骂了一顿,再看鲁迅,却在一旁用书遮着脸,憋不住要“咕咕”地笑出声来。

一个健康顽皮的男孩子,往往有几分野性。鲁迅虽是长在城里,却没有一般城市中少年人的孱弱相。他七八岁的时候,常受到另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名叫沈八斤的亲戚的威吓,心中非常生气,可是家中有规矩,不许与别人打架,他就只好用画画来发泄,画一个人躺在地上:胸口刺着一枝箭,上面写着:“射死八斤!”进入三味书屋以后,他的好斗的性情更有发展,有一次不知听什么人说,城中另一家私塾的老师,绰号“矮癞胡”的,竟然虐待学生,连撒尿都要从他手上领一枝竹签才能走,鲁迅不禁大怒,放学后就和几个同学一起,冲到那“矮癞胡”的私塾里,正巧里面没有人,他们便打翻砚台,折断竹签,大大地造了一通反。还有一次,也是听到一个传闻,说有位姓贺的武秀才,经常在家门口打骂过路的小学生,鲁迅们便相约着埋伏在那人的家门口,预备揍他一顿。他们都还是小孩子,那姓贺的却是武秀才,为了保证必胜,鲁迅特地取了祖父的一腰刀,藏在大褂底下带去,幸亏那武秀才听到风声,不愿意来和小孩子们惹麻烦.

鲁迅是个聪明的孩子,四书五经之类的正经书并不能满足他的求知欲,他对这些枯燥乏味的说教,从心里不感兴趣。因此,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自己来开辟另外的求知途径。首先是看杂书,从画着奇形怪状的神话人物的《山海经》,到《封神演义》和《西游记》之类的神话传说,凡是他觉得有趣的,都千方百计搜来读。其次是抄杂书,从陆羽的《茶经》陆龟蒙的《耒耙经》,一直抄到《西酉丛书》里的古史传和地方志。再就是绘画,先是从大舅父那里借来绣像本的《荡寇志》,把里面的一百多张绣像全都描下来!后来更自己买来好儿本画谱,用纸蒙着,一页一页地描。明明是自己买来的书,却这样耐心地描画,鲁迅在这当中感受到的乐趣,想必是非常强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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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迅爱书故事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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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工具,那是一些简单的画线仪器、几根钢针、一团丝线、几块砂纸以及两块磨书用的石头。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使他珍藏着的一万多册图书历久常新,没有一册书里有污损、破散的情况。 鲁迅先生一向乐意把书借给别人看,特别是青年学生,但是归还时,如果上面有了破边卷角等损坏的情况,他会不高兴的。对于那种不爱护书的借阅者,鲁迅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 “蹂躏过的原书再转回来。”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主动寄赠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把书送出去时,总是非常仔细地包扎好。鲁迅先生爱护书籍的故事至今还在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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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张衡喜欢数星星的故事

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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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小孩子会有事无事数星星外,我国著名的张衡喜欢数星星。为什么?想知道的话就随小编来欣赏张衡数星星的故事,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张衡(78-139),字平子,南阳西鄂(今河南南阳县石桥镇)人。他是我国东汉时期伟大的天文学家,为我国天文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数学、地理、绘画和文学等方面,张衡也表现出了非凡的才能和广博的学识。

儿时的张衡天资聪明,态度谦虚,特别喜欢思考问题。他对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充满了兴趣。早上带着露珠的花朵,中午高悬天空的太阳,晚上天空中皎洁的月亮、一闪一闪的星星都让他产生了无穷无尽的联想。他总是跟在父母身后问这问那。

有一次,他和母亲一起到田野中挖野菜。出去的时候,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红艳艳的,煞是可爱。他不经意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是那么长。他想,我要是长得像影子那样高大多好哇。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母亲挖了满满一篮子野菜。他跟在母亲后面,一蹦一跳地走着。“咦!影子哪里去了呢?”他惊奇地叫道。低头一看,影子缩成了一团,踩在脚底下。张衡赶忙问母亲这是怎么回事,母亲说这是由于中午到了,太阳升得最高,影子就会变短缩成一团,到了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影子还会变长的。

回到家里,张衡一直关注着自己的影子的长度。他发现真的像母亲说的那样:傍晚时分,自己的影子又变得像早晨时那样长。他感觉自己又学到了一点新知识,高兴极了。

一个夏天的晚上,父母带着小张衡一起到打谷场上纳凉。这是人们一天当中最快乐的时光。大人们一边摇着扇子,一边海阔天空地聊天;孩子们则叽叽喳喳地玩得不亦乐乎,一会儿捉迷藏,一会儿过家家。只有张衡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呆在旁边,望着茫茫夜空,嘴里还小声默念着“一个,两个……”母亲以为他白天跟自己出去累着了,就说:“衡儿,你要是累了就自己回屋里歇着吧,不要愣在那里,丢了魂似的。”张衡好像没听见,依然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望着苍穹。

父母见他没吱声,也就不再管他。又过了好一会儿,大人们都困倦了,接二连三地回家睡觉了,他还在那里望着天空。这时,一个大点儿的孩子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咳!傻了,老瞅着天上干什么,那上边又不会掉金豆子。”张衡这才回过神来,揉一揉酸痛的脖子说:“谁指望天上掉金豆子了,我在数星星。”此语一出,大家都愣住了。“什么,什么,数星星,真新鲜,还有数星星的傻瓜。那我问你,数清了吗?”那位大哥哥问。“我还没有数完呢,不过现在己经数到一千多颗了。”

旁边的一位老爷爷插话道:“孩子呀,别数了,天上的星星是数不完的。这些星星无穷无尽,飘忽不定……”张衡却打断老爷爷的话:“才不是呢,那一片天空就只有一千多颗,只要我坚持数下去,肯定会数完的。”老爷爷被张衡的执着精神打动了,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衡的父亲赶紧过来打圆场:“不许这样跟老爷爷说话。”张衡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连忙向老爷爷道歉。但他回过头来,还是想跟父亲辩解一番。父亲早看出他的心思,就说:“衡儿,我知道你的想法,但你这样挨个数是不行的。天上的星星分布是有规律的,你要按照这些规律,把它们分成一个个星座。这样才会把它们弄清、记牢。”

小张衡点了点头,按照父亲说的去做,果然又认识了许多新的星星。

随着年龄的增长,张衡的求知欲越来越强烈。当时,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地发生,地震带来的灾难尤为严重。它来无影去无踪,一旦发生却极具破坏力。这引起了张衡的思考。他想,能不能制造一种在地震发生后准确测定其方位的仪器,以便及时调拨物资进行救援。定下目标以后,他查阅了大量关于地震的资料,并且多次实地勘测。

有时,张衡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亲自来到刚刚发生地震的地方,测量大地的震感。有一次,他把测震仪插入大地,刚要读取数据,一波剧烈的余震袭来,离他不远处的一道土墙轰然坍塌。幸亏他眼疾手快,往旁边一跳,才躲过一劫,不然肯定要被砸成肉泥。他拍拍身上的灰土,继续看仪器上的数据。远处的老百姓十分不理解他的做法,认为他简直是发疯了。但张衡不为所动,仍然夜以继日地研究地动仪。不久,地动仪成功问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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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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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神话故事是《后羿射日》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从前,天上一下子出现十个太阳。玉帝就派后羿去吓唬,吓唬天上的十个太阳,后羿就带着十只剑带上神弓,就去射太阳。后羿射了九个太阳为民除害。很多人拜他为师,有个叫缝朦为师的人很狡猾就拜后羿为师。

有一天,后羿的妻子嫦娥对后羿说:“我们现在越来越老了,到一定的年龄我们会死的。”有一天,后羿得知昆仑山上的西王母有长生不老药。后羿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得到长生不老药。缝朦得知后羿有长生不老药。就借后羿带弟子练功的时候自己假装生病去偷药,被嫦娥给发现了,嫦娥被缝朦逼的一口把药吞了下去,最后飞上了天。

这就是我喜欢的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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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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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writer—Lu Xun 我最喜欢作者鲁迅

Lu Xun is my favourite writer. He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riters in China. He wrote a lot of literary works.

He was thin and not tall. He always wore a long old coat in that time. At first, he wanted to be a doctor and save people s lives. So he learned medicine, but later he found the Chinese were in sensitive when they faced the oppression of their enemies. So he began to write articles to wake the people up.

Lu Xun wrote some famous novels, he attacked the social mores in that time, and in his works, many persons were known very well, such as Ah Q Kong Yi ji .

I like Lu Xun because I also want to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 like reading and writing, and I often write some articles in my free time. Though I don t have good literary talent or a large vocabulary, I spend lots of time reading and writing to improve my writing skills.

Lu Xun is my hero, I will learn more from him. I believe I can be a great writer like him in the future.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是中国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写了大量的文学作品。

他很瘦,个子不高。他总是穿着旧衣服。首先,他想成为一名医生,挽救人们的生命。所以他学医,但后来他发现中国人愚昧时,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在压迫着他们时。他开始写文章来唤醒人民。

鲁迅写了一些著名的长篇小说,他抨击当时的社会习俗,在他的作品中,许多人熟知,如阿Q孔乙己。

我喜欢鲁迅,因为我也想成为一个像他这样伟大的作家。我喜欢阅读和写作,我常常在我的空闲时间里写一些文章。虽然我没有好的文学天才或大量的词汇,所以我花时间阅读和写作,来提高我的写作技能很多。

鲁迅是我的英雄,我会从他身上学到更多。我相信我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未来就像他一样。

[我最喜欢的作者鲁迅英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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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孔子为何喜欢颜回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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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秀而不实“这八个字,据说是孔老夫子叹惜他的学生颜回的。颜回英年早逝,几乎使孔子痛不欲生,连呼”天丧予,天丧予!“有跟随他的弟子问,老师你真的那么悲痛吗?孔夫子回答说,不为像颜回这样的人悲痛,还为谁悲痛?鲁哀公问孔子:你的弟子中,谁是最好学的?孔子不假思索地说:有一个叫颜回的好学,他有怨气不发到别人的身上,也不犯同样的过错,不幸英年早逝,现在再也没有像颜回那样好学的人了。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孔夫子自己最喜欢的,毫无疑问的就是颜回。

孔夫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只要看看他是如何称赞颜回的,也就可知一个大概。

在孔夫子的弟子中,颜回大概是家庭比较贫困的一个。一竹筐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巷子里,别人不能忍受这种贫苦,颜回却是自得其乐,对此,孔夫子就赞不绝口,连声说”贤哉回也“.就是这样一个出身贫困的孩子,学习却是相当刻苦。孔子说:听我讲述而始终聚精会神不开小差的,大概就只有颜回一个(”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直到颜回去世之后,孔子还说:”死得可惜啊!我只看到他前进,从未看到止步。“颜回真可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典范了,这样的学生,大概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的,孔夫子当然不会例外。

孔子从教,注重培养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反对死记硬背,此所谓”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篇第七》)。在这一方面,颜回大概也做得不错。用子贡的话说,叫做”回也闻一以知十“.对于孔夫子的学问,他能够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一以贯之,不仅仅是举一反三了。孔子所谓的学习,其实也不仅是读书。”学而时习之“的”习“,以我之肤浅理解,有实习或践行的意思。

一个”仁“字,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颜回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颜回请孔子说得具体些,孔子就说了四个”非礼勿“,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回说:我虽然愚钝,也要践行这些教诲。应该说,颜回确实做得比较到位。在他的同门中,几乎没有一个被孔子誉之为”仁“的,有人问了,孔子也答之以”不知其仁“.颜回却是一个例外,而且评价相当之高。孔子说其他人只是偶尔想到仁德而已,颜回则是长久不违仁德的,算得上是将一个”仁“字”落实到行动中,溶化在血液里“了。

对于孔夫子的学说,颜回佩服得五体投地,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孔子说:颜回对他没有什么帮助,对他说的话,没有不感到心悦诚服的。这句话是批评还是褒扬颜回,大概谁都能够体会得出来。由此透露一个信息,对于孔子说的,颜回只会洗耳恭听,点头称是。孔夫子大概也感觉到这未必就是好事,所以曾经偷偷观察,发现他私下与别人讨论时,对孔子的话也很能发挥,于是说”回也不愚“.但也仅此而已,对孔子说的话,颜回绝对不会穷根究底,提出质疑,更不会像子路那样敢于表示不悦,甚至与之辩说,即使孔子说的话自相矛盾,也不会表示疑惑。

综上所述,都是孔夫子喜欢颜回的缘由,有的顺理成章,有的不很健康。《论语·子罕篇第九》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毋意便是不随意猜测;毋必便是不主观武断;毋固便是不拘泥固执;毋我便是不自以为是。这”四绝“是有道理的,颜回也做得不错。()在孔夫子的弟子中,以德行著称的只有三人,颜回则排第一(其余两位是闵子骞和冉伯牛),甚至被称之为”复圣“.在孔夫子的眼中,颜回或许是完美无缺的。但以我之见,颜回最大的缺点,就是孔夫子说的”四绝“(尤其是”毋我“这一条)做得太好,”克己复礼“也”克“得太过,因此失去了自我,只能成为一个复制品。颜回去世时的年龄,有说三十一岁的,也有说四十一岁的,他之所以”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没有留下足以为人称道的业绩,除了英年早逝,这个因素也不可忽略。

根据《孔子世家》记载,老子赠言孔子,其中有两句是”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不知道这一记载是否可靠,也不知道孔子的”四绝“以及孔子喜欢颜回是否与这两句话有关,但我以为,人可以有缺点,却不可以没有自我。这一点,为人之师者尤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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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珍惜时间的故事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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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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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考热点素材精装本:鲁迅的七则故事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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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2.演讲轶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3.爱书情结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4.标点的稿费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5.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6.烟罐驱猫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7.戏弄特务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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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迅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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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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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着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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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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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看书,认为看书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有一次,在妈妈的要求 下,我打开了一本故事书,彷佛打开了一个宽广的世界一样,沉醉在书香世界中,随着故事起起伏伏,每次看完都流连忘返,还想再看一次。现在,每天只要一有 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课外读物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我们之间就像黏着强力胶”似的,形影不离,如影随形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是《金蛋在哪里》。

内容叙述着:有一天早晨,农夫的太太走到鸡舍时,吃惊不已的大喊:“老公!老公!不得了了!我们家的母鸡竟然生下了金色耀眼的蛋呀!”农夫听了非常的 兴,每天都喂那只母鸡吃的饱饱的,母鸡也很配合的每天生下一颗金蛋来,并且卖得很高的价钱。从此,原本很贫穷的他们,一下子变的很富有,每天吃着山珍海 味,川绫罗绸缎,不用工作,过着挥霍、属华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后,农夫开始想着:“母鸡每天都会生下一颗金蛋来,那么它的肚子一定有更多的金蛋吧!”于 是,农夫就把母鸡给杀了,可是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他想象中的金蛋,农夫这时才懊悔的想:糟糕啦!如果让它活着的话,每天至少还能生金蛋卖钱,但现在把它给 杀了,什么都没有了。”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们不应该像农夫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最后却把微小的利益也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还一 直向爸爸和妈妈要更好的,藉由这篇故事,我们应该知足惜福,多想想看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有许多乞丐没有棉被和温暖的床可以睡,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希望 这篇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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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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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神话故事,其中最令我着迷的是——《白蛇传》

这个神话故事中主要讲述了白素贞,她又叫白娘子,是一条蛇精,但她不坏,因为她知道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她不怕困难地找到许仙报恩。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我非常佩服她有一颗图报的心。故事中的老法海非常古板枯燥,在为封建迷信太过而迷失了心智,不分妖的好坏,法海认为,只要是妖,就注定是没有感情的,是要被消灭的。于是,法海就使用了种种手段想要许仙和白娘子分开。白娘子不畏阻拦,和许仙克服了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许仙还是和白素侦在一起了,许仙被她的真情给打动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另外,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事不能总是那么死板,要先判断好事情是对是错,不能因为事情中因素的本身而就判断去解决。我喜欢这个神话故事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情节又那么生动,引人入胜,文笔大方,故事的内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见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彩,让人身临其镜。

你说,我能不喜欢这个神话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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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积极向上的名人故事四:鲁迅在“三味书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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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感悟】学习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真正会学习的人,要善于取舍,要选择正确的,精通专业的,熟悉相关的,了解必需的。同时,学习需要思考。有些人虽勤于学习,但不过只是泛泛的阅读,任何理论观点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读书三到”是鲁迅在学习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我们也要像他那样不断地总结学习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去攻读,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积极向上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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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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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13岁的那一年因祖父下狱,他和弟弟被安插到离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庄大舅父的家中避难。

鲁迅这次来到舅父家中,景况和从前完全不同了,自此免不了要受一些冷淡。但是,劳动者和他们的孩子们却到处都是一样,他们依然是那么热烈,那么殷勤,前来接待从远道来避难的小客人。乡下的春天依然是美好的,罱泥船停满了河面,河两岸是青青的麦田,田埂上长着绿油油的罗汉豆。白天,大人们都到河里和田间工作去了,鲁迅就和孩子们一同玩耍,或是钓鱼,或是剥着罗汉豆。在皇甫庄和小皋埠这一带的农民主要的副业就是捕鱼。深夜,鱼儿都游出来了,吃食的吃食,游动的游动,捕鱼的人也在这时出动。二更以后,虾子也开始出来了。捉虾的人就划着小船,带着海兜去捞虾。天亮后,他们才吃一点冷饭团,到镇上去卖鱼虾,卖完了鱼虾才回来睡觉。但凡有一点闲时间,他们也不歇下来,而是筹划着演戏,在做戏时一显他们出色的本领。

在当时绍兴一带农村里,演戏的日子,简直多到数不清。正月的初九、初十是“灯头戏”;三月里,有“东岳大帝”生日,至迟不过二十八日就要演戏;五月十六日“王爷(土地)菩萨生日”,六月十七日“包爷爷生日”,都要演戏。七月十六日,“刘猛将军”的生日,农民们说他是“刘备的儿子”,因为到田间捉虾蜢跌死的,更要演戏。八月里,九月里,一直到年底,还要演出不少的戏。演戏和他们的生活好像是分不开的。其实,他们演戏的目的倒不尽是为了给菩萨看的,不过是借此以表示自己的愿望:人口和牲畜的平安,五谷丰收,安居乐业的和平生活;——虽然,现实的生活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那样。农民们总在迎神赛会这个属于自己的狂欢和示威的节日里显示才能、智慧和力量。队伍接连排成好几里路长,人群像滚滚的浪潮,席卷过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在队伍的上空招展着红的,绿的,黄的,以及各种颜色的旗幡。在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里,人人都像生龙活虎一般:有耍狮子的,有玩龙船的,有踩高跷的,有的抬着抬闩阁,有的敲着锣鼓,有的扛着荷花铳,轰,轰,对着天空放它几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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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自己喜欢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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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她在办公室里存在与否都丝毫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我就像这地上的泥土,天天存在,人人都踩着它,却永远默默无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可我又无法改变自己。

许多人不幸福的原因就是他们不喜欢自己,如长相、性格、习惯、出身、智力等等。总之他们对自己很有成见。看来小迪对自己的成见也不小。

这些话说了没有多少日子,办公室就进了一批新人,他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奔放热情活力四射。办公室的前辈们都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毕竟我们是新闻单位,是一份充满激情的事业,推陈出新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其中有一个女孩尤其吸引别人的眼球,一身男装把她漂亮的脸庞衬托得格外俊朗,最要紧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性格———和谁都见面熟。不到半天她就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混了个脸儿熟。她的人气指数没几天就在办公室里急剧升温。也该这个女孩撞上大运,在一次重大报道的采访中,她采访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还和这位领导人合了影,这件事本身就成了我们报社的重大新闻,领导无论大会小会都要提及这件事,那口气不外乎她刚到报社没多少日子,就为报社争了脸。

我知道现在一面光彩夺目的镜子放在小迪面前了,促使她的自卑正在以几何级数放大,我想散会后对小迪说,人各有所长不要太看轻了自己,世界上本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每一片都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约好和一位外国朋友吃饭,这位外国朋友是一个和蔼快乐的小老头,他每天都有十条让自己快乐的理由,他的十条理由中足足有七条是自我欣赏的快乐,比如:今天在老人会里我又学会了折纸鹤,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双灵巧的手,不,我本来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想当年自己还发明了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于是在学第二个纸折工艺时,他就会大声对自己鼓劲:我行,我行,我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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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熊喜欢看汽车的故事

全文共 3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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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中丰富的想象和夸张可以活跃你的思维;那生动的形象、美妙的故事可以帮你认识社会、理解人生,引导你做一个通达事理、明辨是非的人。

[小熊喜欢汽车]

有一只小熊,他和他的家族成员一起居住在大山深处。

一天早晨,小熊正在小溪边捉鱼吃,眼看一条小草鱼悠悠地游进河边的水草中,小熊正要捕捉,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小熊,小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们熊类被列为人类的保护动物了!”

小熊回头一看,是小鹦鹉向他飞来。

“讨厌!”小熊嘟噜了一句。

“怎么了,听到这个消息你不高兴吗?”小鹦鹉不解地问。

“人类的保护动物跟我有什么关系!”小熊指着已经看不见任何鱼的水草说,“看你,你把我的小鱼吓跑了!”

“怎么能没有关系呢?”小鹦鹉说,“以后就不会有猎人捕杀你们了!”

“真的吗?”小熊有些怀疑地问。

“这还有假!”小鹦鹉说,“我是到人类的动物园去看望朋友的时候,亲自听那里的解说员说的。”

“我们到人类活动的地方去看看,他们也不捕捉我们吗?”小熊问。

“既然是保护,当然就是什么时候都不捉你们了!”小鹦鹉很肯定地说。

“真是个好消息!”小熊说,“经常看到人到我们的山林里来活动,我还从未到人那里去过呢!”

“你连人类的汽车也没见过吗?”小鹦鹉说,“在山林的边上经常有汽车通过呀!”

小熊说:“我还没敢到山林边去过呢!”

小鹦鹉说:“走吧,我带你看人类的汽车去!”

“汽车,汽车是个什么动物?”小熊好奇地问。

“汽车不是个动物!”小鹦鹉说,“快走吧,到了那里你就知道了!”

小鹦鹉在空中飞,小熊在地上追,他们向着山下的公路而去。

“滴滴,滴滴!”

走着,走着,忽然,一阵刺耳的声音传到小熊的耳中。

“啊!”小熊大吃一惊,转身向后跑去。

“别怕,是汽车的声音!”小鹦鹉吆喝小熊说,“前面就是公路了,那里有好多好多汽车呢!”

小熊又返回到小鹦鹉所在的树下,按照小鹦鹉指的方向向前走去。

没走多远,小熊便看到,无数个穿着各色各样衣服的庞然大物,从一条泛着亮光的路上呼啸而过。

小鹦鹉指着那些庞然大物对小熊说:“那就是汽车!”

“好厉害啊!”小熊说,“它们比我跑得快多了!”儿童故事大全:www.qigushi.com

说到这里,小熊突然有些惊恐地指着一辆慢慢停下来的汽车说:“你看,那辆汽车里面还有一个人呢!”

小鹦鹉说:“他是司机,就是他在开着汽车跑呢!”

说话间,伺机从汽车里下来了,小熊看到,伺机到路边的草丛里待了一会儿,便又返回到汽车上,转着汽车上的一个圆环,汽车便开走了。

小熊又对这个圆环产生了兴趣,他在想:“如果我去转一转这个圆环,是不是也能把汽车开走呢?”

小熊期待着有汽车再停下来,司机再从车里出来。他好想去转一转这个神秘的圆环。可是,等了很久也没见有汽车停下来。

这时候,小鹦鹉看看天色已晚,便跟小熊一起返回了大山深处。

小熊心里惦念着汽车,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又来到了公路边。他希望有汽车能停下来,他好上去转一转圆环。

可是,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好多天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看到汽车停下来。

小熊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护林员老王的注意,“这只小熊是怎么了,他总到公路边上来干什么呢?”老王担心小熊过公路的时候不小心会被汽车撞倒,便经常来看一看小熊。

一天下午,老王又到路边来看小熊的情况,他怕惊动了小熊,便在树林里悄悄地走着。

忽然,老王发现刚才还站着的小熊一下子歪倒在地上。

“不好!”老王不敢冒然走到小熊身边,他赶忙拿出手机给山林管理站打了电话。

很快,管理站派来了医生和动物管理员。

医生和管理员一起,把小熊装进一个铁笼运回了管理站,老王也跟着一起去说明事情的经过。在听了老王对小熊情况的介绍,又对小熊的血液进行了检测以后,医生分析说,小熊是由于汽车尾气中毒导致的昏迷。

“汽车尾气怎么会导致动物昏迷呢?”老王有些不解。

医生说:“汽车尾气中包含着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烟尘微粒(某些重金属化合物、铅化合物、黑烟及油雾)、臭气(甲醛等)等有毒物质。吸入大量的汽车尾气后,会降低血液的载氧能力,削弱血液对人体组织的供氧量,从而导致组织缺氧,引起头痛昏迷等症状,厉害的甚至会导致死亡。”

“哦,汽车尾气的毒害这么大啊!”老王说,“我还经常带我的孙在到公路上看汽车呢,以后可不敢看了!”

“是啊!”医生说,“不能带孩子到公路边玩耍,汽车尾气对小孩子的危害更大!”

老王点点头,指着小熊问医生说:“小熊的病没什么危险吧?”

医生说:“幸亏他接触汽车的时间还比较短,吸入的毒气还不是很多,让他在管理站观察几天,我们给他做些治疗,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听了医生的介绍,老王放心地返回山林去了。

[小燕子万里飞行记]

老燕子生了两个小燕子。老燕子当命根子一样爱他们,就养成了两个孩子的懒惰习惯。

老燕子察觉到这一点,就开始劝导她的两个孩子练习飞翔,两个孩子却说:“我们害怕,飞远了累得慌。”老燕子生气了:“你们把宝贵的时间都耽误了,将来春天走了,秋天来了,你们可怎样到南方去过冬啊!”

两只小燕子还是懒得动弹,燕子妈妈就告诉他俩说:“夏天就要走了,冬天就要来了,你俩再不练习飞行,就不赶趟了!”两只小燕子听 了,说:“假如咱们捉住时间的脚,不让它走,就好了。”

妈妈说:“时间的脚是捉不住的!”两只小燕子不信,就偷偷地离开家,去捉时间的脚去了。两只小燕子飞这飞那,他们所见到的一切,都是那样新奇,他们玩得挺快乐,就忘记了回家。他们飞来飞去,草木和庄稼渐渐地黄了,枯萎了,虫子也一天比一天少了,天气也渐渐冷了。

他们找不到家,又冷得够呛,还没有找到时间的脚。他们想起了妈妈说的去南方的事,但是,不知怎么去法。一群南飞的大雁,发现了他们,就把他俩带上,一起向南方飞去。在行军中,两只小燕子从大雁们身上懂得什么叫苦,什么叫累,什么叫幼稚,什么叫勇敢。

他俩慢慢的也过惯了艰苦的生活,也养成了好胜心了。慢慢的,他俩就锻炼得坚强起来了,翅膀也不酸痛了,身体也不累了,并且身子也长大了,最后,竟不用衔着人家的尾巴也能跟上队了。他俩已经成了坚强的战士了。

他们飞向高空,他们飞向大地,感到骄傲而快乐!同时两只小燕子懂得了,要不是有飞行万里的大志气,要不是有钢铁一样的决心,要不是经得起艰苦的锻炼,是不能得到这种快乐的。正因为他们有了这样坚强的毅力,才终于找到了妈妈,最后他们还带领成千上万只燕子参加了万里飞行比赛。……

[老精灵和他的老灯盏]

精灵城堡最南边有一片老屋,那是残旧的城区,房屋拥挤,小小的巷道杂乱交织,来来往往的精灵很多。

在城堡之南,最独特的风景应该那座最高的旧楼。在那旧楼顶上,有一盏灯,老精灵坐在灯柄上,默默地看着下面的老屋、巷道和来来去去的精灵们。

那个老精灵呀,是现在精灵城堡中中年纪最大的。他很老很老了,老得头发白了,脸也皱了,腰也弯了,眼神很不好,不太爱说话。老精灵的那盏灯,是他小时候就开始使用,一直到现在。所以老精灵的那灯盏也是很老很老了。它老得乌黑了,不太能飞了,灯火也昏暗不够明亮,甚至有时候没有足够的魔力让灯火亮起来。唉,它也像老精灵那样精神状态有时候会不好。当老精灵坐着坐着打磕睡的时候,老灯盏也会坐着坐着灯火就悄悄地熄灭了。

精灵们不太记得老精灵是什么时候开始带着他的老灯盏出现在旧楼顶上的,也还不太明白他为什么会带着老灯盏坐在楼顶上。没有谁去问他这些为什么这样,所以老精灵也没有去跟谁解释他为什么这样。

老精灵在每个黄昏就会从家里出来,飞上那座老楼顶。它的老灯盏慢慢在他后面跟着。老精灵太老了,飞得很慢。老灯盏也老了,也飞得很慢。当老精灵终于飞到楼顶上后,就累得要坐下来好好地休息。当老灯盏终于飞到楼顶上后,也累得不能马上燃亮灯光。老精灵休息够了,缓过神来以后才飞到老灯盏的灯柄坐下来。老精灵和老灯盏会在这旧楼顶上坐一个晚上,当天色亮起来了,太阳要出来了,老精灵才带着老灯盏慢慢飞回家。

老精灵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在傍晚日落时带着他的老灯盏慢慢地飞到旧楼顶上,默默地坐一晚上,然后在天亮日出之前慢慢地飞落旧楼,回家。

有些精灵以为老精灵太喜欢城堡的夜景,才会带着灯出来欣赏。有些精灵也好奇地飞到旧楼台顶上去和他一起看城景,可是他们看来看去也没能看出什么美好的风景来,眼前是一片破败凌乱的老城屋,很多精灵还到处乱走乱飞。特别是在晚上,昏暗暗的看不太清楚。

精灵们悄悄地议论着,不知老精灵到底为什么会一直坚持着带老灯在楼上看城堡。

后来,有些精灵认为老精灵是孤独了,它的老灯盏也孤独,所以才会在那里坐着消磨时间。他毕竟太老了,身躯将会在生命幻化后也会消散,回归自然。他舍不得把不多的生命睡在家里浪费掉,所以在这里默默地看这个他生活了很久很久的城堡。对于这座城堡,他应该有沉沉的不舍和重重的怀恋。于是,精灵们很同情这个只有老灯盏陪伴的老精灵。

有一些好心的精灵飞去,坐在灯盏上陪他。他的眼神已经不太好了,很难认准谁是谁。不过,他会对每个到来的精灵微笑,并叮嘱一句同样的话:“天暗,路不好走。不过别怕,我的灯给你们照路。”

原来老精灵是担心精灵们晚上看不清路,才带着他的老灯盏整夜整夜地在在这旧楼顶上为大家照路。

在以后的日子里,老精灵还是带着他的老灯盏为大照路。

后来,他不仅仅晚上在,白天也在了。因为他的眼神已经很不好,在白天也看不太清楚东西,所以就把白天也当成黑夜。

老灯盏的能量也跟着老精灵一样衰败,它再也亮不起来了。老精灵却不知道,以为他的灯一直在亮着呢。有时候他偶然看到了阳光,以为是他的灯光。他会对着那错觉的灿烂灯光微笑。他的笑容在阳光中灿烂如花,然后一点点虚幻,消散。老灯盏也悄然地虚幻,消散。

……

从此,旧楼顶上,再也没有老精灵和他的老灯盏了。

在每个精灵的心里却一直都有老精灵和他的老灯盏,而且那盏老灯永远是亮着暖暖的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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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迅晚年在上海生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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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0月,鲁迅辞去中山大学职务到达上海,10年之久,他一直住在上海公共租界北区的越界筑路区域(所谓“半租界”,是指今天虹口区北部鲁迅公园一带),那里有特殊的政治环境保护他写作免遭迫害,以及他不少的日本朋友。1930年起先后加入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但鲁迅与左联领导有很多思想上的冲突,因而有人认为他是自由作家。1927年到1936年间,鲁迅创作了很多回忆性的散文与大量思想性的杂文,翻译、介绍外国的进步文学作品。

鲁迅在上海期间,和宋庆龄、陈赓有交往。鲁迅所主持的文学团体和郭沫若、郁达夫主持的文学团体有矛盾。鲁迅扶植奖掖文学青年,包括柔石、白莽、萧军、中国第一位女文学家萧红等,也和化名狄克的张春桥进行过论战。 自1931年起,鲁迅大力倡导木刻版画,由此开始了中国创作版画的历史。 1933年,鲁迅写了《为了忘却的纪念》凭吊柔石、胡也频等被国民党捕杀的五位“左联”成员。中共宣传部长李立三写信给鲁迅希望他用真名骂蒋介石,鲁迅拒绝说:“文章很容易写……但在上海就无法住下去。”1936年10月19日清晨五点二十五分鲁迅在上海因肺结核病去世,年55岁。他的死讯引起全中国的注意,在上海上万民众自发为他一个文艺界人士举行前所未有的隆重的葬礼,民众代表在其灵柩上覆盖写有“民族魂”的白旗,轰动一时。第一次从万国殡仪馆启灵时的抬棺人共12人,分为左右两排,最前面的两个是巴金、鹿地亘,后面依次为胡风、曹白;黄源、张天翼;靳以、姚克;吴朗西、周文;萧军(田军)、黎烈文。葬于上海虹桥万国公墓。 1956年,鲁迅墓迁移重建于上海虹口公园。

鲁迅的遗嘱共有7条,其中前几条交代丧事从简,第5条交代幼儿周海婴“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第6条是对别人应许的事物不可当真,最后一条是万勿接近“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

关于鲁迅之死,亦有一些争议。鲁迅之子周海婴曾撰文,怀疑是其信任有加的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故意误诊,致其得不到正常治疗而早死,后经证实,鲁迅的真实死因应该为由肺结核和肺气肿诱发的严重气胸。鲁迅先生死后,有很多人来看望他,有学生,有工人........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为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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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故事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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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阅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可以让我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寻宝记》、有幽默生动的《皮皮鲁传》、有让人惶恐害怕的《查理九世》,有……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

故事大概讲述了:有一个孩子叫安迪,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令他很伤心,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着安迪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又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和她的来历一样的奇怪,裙边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一些大胆新奇的想法,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安迪在新奶奶的帮助下懂得了什么是爱。在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渐渐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从而懂得了如何去关爱和帮助他人。

故事的主人公虽然是个可伶的孩子,但是他却显得非常坚强。假如我是安迪,我会帮助老奶奶重获她的幸福,让她去和她的孙女住在一起让她感到温暖,不再有一丝丝的孤独和伤心。让她的生活变得明亮,我更会时不时去苹果树上陪陪“外婆“,让她不那么寂寞。假如我是老奶奶,我会给安迪多创造一些快乐的机会,让她的生活多些色彩,让他明白什么是爱,让他不孤单不寂寞。

读完这本书,心里是暖暖的。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关爱身边人,关爱使亲情更加温暖,关爱使友谊更加纯真。关爱他人使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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