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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汇总20篇)

《小英雄雨来》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雨来聪明勇敢地应对日本人的英雄事迹,他是抗日战争年代里河北省冀东少年儿童的缩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故事作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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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刻的故事鲁迅珍惜时刻的故事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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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是珍惜时刻。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忙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务必作好精确的时刻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一天都在挤时刻。他说过:“时刻,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爱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个性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正因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因此时刻对他来说,实在十分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跟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一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刻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刻是金钱。但我想:时刻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刻,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厌恶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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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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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试着以一种私人的方式,谈论鲁迅先生。

第一,我喜欢看他的照片,他的样子,我以为鲁迅先生长得真好看。

老先生的这张脸非常不买账,又非常无所谓;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是这样!

法国人摆得出司汤达、巴尔扎克的好样子;英国人摆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样子;德国人摆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样子;俄国人摆得出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样子;20世纪的印度还有个泰戈尔,也是好样子———现代中国呢,大家想想看,除了鲁迅先生,哪一张脸摆出去,要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历史性?

而且鲁迅先生非得那么矮小,那么瘦弱,穿件长衫,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他要是长得跟萧伯纳一般高大,像巴尔扎克那么壮硕,便是致命的错误。可他要是也留着于右任那样的长胡子,或者像沈钧儒那样光脑袋,古风倒是有古风,毕竟还是不像他。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国",又其实非常摩登……

在最高意义上,一个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

我喜欢鲁迅的第二个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学论,就人物论,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70年来,崇拜鲁迅的人说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驱、导师、革命家,说他是愤怒激烈、疾恶如仇、"没有半点媚骨"的人;厌恶鲁迅的人,则说他是心胸狭窄、不知宽容、睚眦必报、有失温柔敦厚的人。总之,综合正反两面的印象与评价,都肯定鲁迅是个很凶、很严厉、不通人情的人。

现在我这样子单挑个所谓"好玩"的说法来说鲁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过是在众人的话语缝隙中,捡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我以为"好玩"的鲁迅图像。

随便举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中,记录内山完造那边通知鲁迅说,萧伯纳到了上海了,正在孙夫人即宋庆龄家里吃饭,问他愿不愿意去见见。鲁迅于是写道: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什么意思呢———鲁迅知道萧是大人物,鲁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见,或赶紧去见;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轻,都没必要,都不恰当、不大方。其实鲁迅是想要见见的,又其实"特意搜寻着要去见一见的意思,倒也没有"。现在人家来了,邀请也来了,那么:有这样的要我去见一见,那就见一见罢。

这意思很深,也很浅,很率性,也很得体,他当时那么想了一想,事后这么写了一笔,很轻,很随便,用了点心思,又看不出怎样用心思,然而有这么一笔在———后来便写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萧和众人吃饭,看萧怎样不熟练地使筷子夹菜———这就是我所谓的好玩,很不起眼的两句话,年轻时读到,不注意,中年后读到,我心里笑起来。

在回忆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较地能够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近年的出版物,密集呈现了相对真实的鲁迅,看下来,鲁迅简直随时随地对身边人、身边事在那里开玩笑。那年他送书给刚结婚的川岛,就在封面上题词道: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那种亲昵、仁厚、淘气与得意!一个智力与感受力过剩的人,大概才会这样随时随地讲"戏话"。

我所谓的"好玩"是一种活泼而罕见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么词语定义它,它的效果,绝不只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内在的力量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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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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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农夫和蛇》,它让我知道好人与坏人的本质。

这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位农夫遇到了一条被冻僵了的蝮蛇,觉得这条蛇太可怜了,便解开自己的衣襟把它揣在怀里。农夫这时心理美滋滋的,感觉自己好伟大,因为拯救了一条生命。这时一种本能的欲望复苏了,蝮蛇狠狠地向农夫的胸膛咬去,毒液很快蔓延开来,农夫痛苦地大叫:“啊!我真是活该!坏人是改不了本性的,蛇就会咬人,而今我却救了一条快要冻死的蛇!”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坏人,欺骗拐卖小孩的人,我们邀认清他们的真面目,分辨出好与坏!

[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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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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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味书屋读书的那个年龄段,鲁迅还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小住。鲁迅的外婆家,是在绍兴乡下,叫安桥村。这个村庄离海不远,极为偏僻。有条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把全村分为南北两半。当时全村大约有三十户人家,大半姓鲁,靠种田和打鱼为生的占多数,有很少一部分人经营副业——做酒,并开一家很小的商店。鲁迅是在春天扫墓后,随母亲前去的。就是在这里,鲁迅见识了许多更新鲜的风景和玩法儿,看到听到了“社戏”。很幸运,鲁迅能有这样新奇广阔的天地。

因为鲁迅从城里来,算是远客和贵客,所以村里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许,减少了日常劳作的份量,尽情地陪着迅哥儿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边钓虾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乐事却是看社戏了。有一回,他们去邻村赵庄看戏,鲁迅日后是这样回忆的:“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亲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两人一枝,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背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正是对船头的一丛松林,..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外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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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鲁迅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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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鲁迅,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读他的作品,但依然不能否定他的才华。最开始接触他的文章是在课本上,刚开始觉得他的文章很无聊,甚至对他的文章感到厌烦。后来接触的多了,慢慢地觉得他的文章其实很不错。于是,开始常常抱着书本品味那鲁迅用智慧续写出来的精华。感觉十分的满足。

我觉得他的文章写的很生动,时而搞笑,时而悲伤。但总与时代接轨,总离不开对社会黑暗的批判以及人心的冷漠无情,离不开对被功名利禄迷惑了双眼和思想的人的嘲笑。说实话,有的时候觉得鲁迅本就不该生活在那个战乱年代,不过,如果他生活在和平年代,不知他的文章是否还能使我着迷。或者是说他是否会放弃学医,用笔墨与敌人战斗。

但有时还是有些讨厌他,讨厌他对女性的误解、对女性的偏见。如果他还活着,我会毫不犹豫的指着他,愤怒的发泄我心中的不满,告诉他:你的思想也被这个年代污染了!或许他会指责我,认为我的思想很愚昧,但其实我想说。真正愚昧的是他本人。生活在不同的年代,每个人的思想都不一样,哪怕是再支持改革、支持现代化的人,毕竟也是从封建走过来的。就如他本人一样。

亲爱的鲁迅,我对你有着无尽的崇拜。对你有着无尽的嘲笑。不知怎么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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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种植物和它们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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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种最喜欢植物,它既不像牡丹那样高贵,也不像月季那样娇艳;它既不像马蹄莲这样纯洁,也不像玫瑰这样美丽,它只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小花卉,盛开在秋天。

它从来不向别人炫耀自己,正式因为这个,让我什么花都不是很喜欢,就最喜欢它。

它盛开在秋天,像米粒一般大小,三五个“小米粒”挤在一起,像是一家人,或者是一个十分团结的团队。它是金黄色的,只有固定的这一种颜色,绝对没有菊花那般五颜六色、丰富多彩。一到秋天,它便含苞欲放,有的心急的已经开花了,再到入秋,所有的花瓣都开了,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香味。写到这里,我都不用再写它是什么花了,因为你已经绝对猜出来了,没错,它就是家喻户晓的桂花!

我和这位小花卉之间,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记得那时国庆长假之时,也正是入秋之时,还是桂花开得最茂盛的时候。那天,我和一位同学去杭州玩。那时,我们刚从火车站出来,准备打车去旅店。可是已经打了很久的“滴滴打车”,都没有人搭理。因为太无聊,我和那位同学跑到一边玩了起来。忽然,我闻到了,在阵阵凉风中,有一股很浓很浓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和那位同学跑到桂花树下,摇着桂花树,桂花如雨般落下来,好漂亮啊!

桂花啊!我会爱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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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己喜欢自己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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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她在办公室里存在与否都丝毫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有一次,她幽幽地对我说:我就像这地上的泥土,天天存在,人人都踩着它,却永远默默无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自己,可我又无法改变自己。

许多人不幸福的原因就是他们不喜欢自己,如长相、性格、习惯、出身、智力等等。总之他们对自己很有成见。看来小迪对自己的成见也不小。

这些话说了没有多少日子,办公室就进了一批新人,他们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大学生,奔放热情活力四射。办公室的前辈们都对他们充满羡慕之情,毕竟我们是新闻单位,是一份充满激情的事业,推陈出新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其中有一个女孩尤其吸引别人的眼球,一身男装把她漂亮的脸庞衬托得格外俊朗,最要紧的是她有一个非常好的性格———和谁都见面熟。不到半天她就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混了个脸儿熟。她的人气指数没几天就在办公室里急剧升温。也该这个女孩撞上大运,在一次重大报道的采访中,她采访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还和这位领导人合了影,这件事本身就成了我们报社的重大新闻,领导无论大会小会都要提及这件事,那口气不外乎她刚到报社没多少日子,就为报社争了脸。

我知道现在一面光彩夺目的镜子放在小迪面前了,促使她的自卑正在以几何级数放大,我想散会后对小迪说,人各有所长不要太看轻了自己,世界上本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每一片都是非常重要的。

晚上约好和一位外国朋友吃饭,这位外国朋友是一个和蔼快乐的小老头,他每天都有十条让自己快乐的理由,他的十条理由中足足有七条是自我欣赏的快乐,比如:今天在老人会里我又学会了折纸鹤,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一双灵巧的手,不,我本来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人,想当年自己还发明了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于是在学第二个纸折工艺时,他就会大声对自己鼓劲:我行,我行,我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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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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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童话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是安徒生写的,他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圣诞的夜晚卖火柴的故事。寒冷的夜里,她又冷又饿,只能划亮了一根火柴,在火焰中看到了一个火炉,这时的小女孩已经冷得不行,她刚要伸出手去取暖,火柴却熄灭了。她又划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的是一只烤鹅,小女孩十分饥饿,刚要伸手去吃烤鹅,可火柴又熄灭了。小女孩再一次划亮了火柴,这次她看到了自己的奶奶,她很久没有见过奶奶了,生怕奶奶也像火炉和烤鹅一样消失不见了,小女孩赶紧把所有的火柴划亮了,生怕奶奶溜走。但是,一切都是幻觉,奶奶将小女孩带到了天堂。在这个家家团聚的温暖的夜里,卖火柴的小女孩被冻死在街头,第二天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脸上还带着微笑。

我多么希望这个小女孩能来到我们的世界里,我身边有很多善良的人们,我们会一同帮助她,让她不再忍饥挨冻,不再靠卖火柴谋生,也能够到明亮温暖的教室里读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十分难过与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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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哲理故事3则:有人喜欢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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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去苏北的一个小镇支教。有一个小男孩,一直安静地坐在靠窗户的地方,眼望着窗外空荡荡的天空。他的伙伴私下里告诉我,他是班级里成绩最差的一名学生,“没有人喜欢他的。”

一天下午,他迟到了,裤管儿、袖口全是泥,左手上还有一个鲜红的小口子。他犹豫了半天,就是说不出迟到的理由。“既然迟到,先站到教室后面去听讲!”这是我第一次“体罚”学生。下课后,我推车回宿舍,竟然发现车篓里多了一堆橘子,还没想出是谁的好心,就被大家瓜分了。

那次之后,他又打了一次架。我更生气了。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来问我:“老师,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我说:“是的,又迟到又打架,没有人会喜欢你……”哪知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走了。

第二天体育课,练单杠时,他摔伤了,躺在地上死活就是不肯去卫生所。班上的“机灵鬼”找来了他的爷爷。爷爷连声问“要紧不”,他撒娇地说不疼。我说,还是去看看医生吧。他终于骄傲地回了我一句话:“不要紧,爷爷会喜欢我的。”我愣了。

在办公室,他爷爷问我:“你就是那个外地来的老师吧?毛毛说你的课上得好,他很喜欢你的。我种了几亩橘子,前几天,他搬了个小凳子去摘,还被划了道小口子……”我忽然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以后上课,我一直“讨好”他,他还是对我爱理不理的。临了,我要走了,他哭得一塌糊涂,他还给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我从中知道了这个为我摘橘子而迟到的孤儿,知道了他赌气故意摔坏自己证明这世界还有人真心喜欢他……我忽然觉得这封信是我这一段时光最大的感动和最深的遗憾。

他说:“无论老师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你的课。”信的末尾是这样一句:“老师,记住吧,总会有人喜欢你的,就像爷爷喜欢我一样……”

[哲理故事3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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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考热点素材精装本:鲁迅的七则故事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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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2.演讲轶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3.爱书情结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4.标点的稿费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5.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6.烟罐驱猫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7.戏弄特务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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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名人鲁迅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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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名人故事鲁迅读书的故事》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

鲁迅生于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绍兴城内都昌坊口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树人,英年早逝,他是中国现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着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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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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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鲁迅常跟母亲住到绍兴乡下安桥头外婆家里,后来又到皇甫庄大舅父家里寄居。安桥头、黄甫庄都在绍兴昌安门外水乡,宽狭纵横的河流静静地流过村边。鲁迅喜欢到乡下去,他把那里看作是自由的天地,崭新的世界。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免读深奥难懂的《四书》、《五经》,还可以同农民的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到密如蛛网的河上去划船、捉鱼、钓虾,去欣赏带着点点渔火的水上夜景,或者到岸上去放鹅、牧牛、摘罗汉豆,呼吸清新的空气……

每逢村子里演社戏的时候,鲁迅就和小伙伴们一起摇船儿来到半个在岸上、半个在湖里的戏台前面,看武功演员翻筋斗。有时,他还和农民的孩子一起学演戏、扮小鬼。他们在脸上涂上几笔彩画,手握一杆杆钢叉跃上台去,愉快地玩耍着。

农村,对少年时代的鲁迅是很有吸引力的。在这片自由的天地里,鲁迅不仅学到了许多社会知识和生产知识,还和农民家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逐渐了解了农民勤劳、质朴的性格,同时也看到了旧社会阶段压迫、阶级剥削的血淋淋的事实。鲁迅和农民的孩子常念诵的一首渔歌中,就有这样的悲惨的句子:“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两天不下河打渔),饿得发白;一日七升,一日八升,两日勿落,要哭出声。”这些对鲁迅的思想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鲁迅知道农民“是毕生受着压迫的,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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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人故事:鲁迅刻“早”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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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鲁迅十七岁时从三味书屋毕业,十八岁那年考入免费的江南水师学堂;后来又公费到日本留学,学习西医。1906年鲁迅又放弃了医学,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教过课,成为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倡导者。鲁迅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巨人,他的著作全部收入《鲁迅全集》,被译成五十多种文字广泛地在世界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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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名人鲁迅的爱情故事

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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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生中真正的爱情体验是许广平给他带来的。关于鲁迅与许广平由相识相交到相知相恋的过程,在《许广平的一生》、《许广平的故事》等专着中已有详尽的介绍。去年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绍兴电视台又联合摄制了二十集电视连续剧《鲁迅与许广平》,近期将在荧屏与广大观众见面。在这篇短文中,没有必要再费笔墨去复述那些广为人知的内容,只想着重介绍他们相恋的思想基础和某些生动细节。

用世俗的眼光看来,鲁迅跟许广平的结合存在诸多障碍:论年龄,双方相差有十八岁之多;论外貌,鲁迅身材矮小,并无特殊魅力;论金钱,鲁迅不但家庭负担沉重,而且因购置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而债务在身;论地位,鲁迅固然在文坛享有盛誉,但当时却因支持进步学生运动而被北洋政府教育部免去佥事之职,甚至面临着被通缉的危险。最大的障碍,还是鲁迅有着一位形式上的太太,如果离婚,按绍兴旧习,女方会因为被“休”而倍受歧视,后果不堪设想。鲁迅宁可陪着做一世的牺牲,也不愿伤害虽然无爱但却无辜的异性。然而,许广平仍然主动果敢地向鲁迅献出了纯真的爱情,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有着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害的共同遭遇(许广平刚生下三天,被酩酊大醉的父亲“碰杯为婚”,将她许配给劣绅家的子弟,后逃婚离家,北上求学),又有着反抗旧社会、旧礼教、旧教育的共同思想。

她跟鲁迅当时所能选择的惟一的结合方式,就是同居。许广平后来对此做出了明确解释:“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鲁迅年谱〉的经过》,原载1940年9月16日上海《宇宙风》乙刊)。

关于鲁迅与许广平恋爱的过程和细节,大致是这样的——他们相识于1923年10月,那时鲁迅开始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后改名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而许广平是该校国文系二年级学生。在每周三十多点钟的课程中,她最盼望听讲小说史,上课时常选择第一排座位。在学校,鲁迅是一位在学生中找不出一句恶评的老师,而许广平则是一位听课时喜好忘形而直率地提问的小学生。他们相交于1925年3月11日,当时女师大发生了反对校长杨荫榆的学潮,作为学生自治会总干事的许广平正是学潮中的骨干。为了解除时代的苦闷,探讨中国女子教育的前途,她主动给鲁迅写出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斗争中相互支持,在事业上相互帮助,在生活上相互关怀。他们相恋于1925年10月20日(这个日期是绝对正确的,但笔者暂不准备披露材料来源)。这一天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鲁迅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许广平坐在鲁迅的床头,27岁的许广平首先握住了鲁迅的手,鲁迅同时也报许广平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许广平脉搏的剧烈跳荡,正跟鲁迅逐渐急促的呼吸声相应。于是,鲁迅首先对许广平说:“你战胜了!”

许广平不禁报以羞涩的一笑。(以上细节,参阅许广平:《风子是我的爱……》,原载《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1期)。接着,两人热烈地接吻。第二天,刚刚写完小说《孤独者》四天的鲁迅,又一气呵成了一篇以婚恋为题材的充满生活哲理和抒情色彩的小说——《伤逝》。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终于在上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鲁迅承认,在他和许广平结合的全过程中,许广平都比他决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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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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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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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故事:刘胡兰,鲁迅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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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国弃医从文及

在中国被称为东亚病夫的黑暗年代,鲁迅抱着医学救国的热情东渡日本留学。当他从电影中看到中国人被日寇砍头示众、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被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情景后,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他觉得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也不必以为不幸的。他毅然弃医从文,立志用手中的笔来唤醒沉睡的中国民众的灵魂。

分析:个人的理想重要还是民族的振兴重要?鲁迅选择了后者。在那风雨如磐暗故园的时代,这样的选择又是何等伟大。

话题:理想和现实选择

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刘胡兰,一位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4岁参加共产党的小姑娘。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为掩护革命同志转移而被捕。她坚贞不屈,神情镇定,从容地卧倒在敌人的铡刀下,英勇牺牲,年仅15岁。毛泽东亲自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分析:女性一直是弱小者的代名词,但有谁敢说刘胡兰弱小?因为有了理想,弱小的身躯里也装着无限大的勇气。

话题:生命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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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故事:萧红与恩师鲁迅的情谊

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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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1911年6月2日出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城内一个地主家庭。萧红本姓张,名乃莹,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文坛上着名的女作家。萧红是其1935年在上海出版着名长篇小说《生死场》时所用的笔名。

1934年6月12日,萧红离开哈尔滨,同萧军一起流亡到青岛。9月,在青岛她写完了旨在宣扬“不当亡国奴,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的长篇小说《生死场》。然而周围的朋友相继被捕,他们只好又流亡到上海。1934年11月30日,萧红和萧军在上海终于见到了文坛大师鲁迅先生。萧红眼中的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一代大师出奇的平和并充满善意,他面色苍白显得有些衰弱,脸颊消瘦,颧骨突出,嘴上留有浓密的唇须,头发极富于特征,硬而直立,眼睛喜欢眯起来,但目光却异常锐利。他们完全被先生的人格魅力所征服。

鲁迅先生喜欢萧红、萧军的纯朴爽直,而且萧红与鲁迅的夫人许广平也一见如故,甚至淘气的满嘴上海话的海婴,也很快和萧红混熟了。这次见面后,鲁迅为了给二萧在上海铺展一条从事文学写作的道路,又于12月29日以庆祝胡风的儿子满月为名,在梁园豫菜馆举行了一次宴会,把二萧介绍给茅盾、聂绀弩、叶紫等左翼着名作家,并指派叶紫作为二萧的向导,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上海,加入到左翼作家队伍中去。后来又支持他们三人结成“奴隶社”,出版“奴隶丛书”。

从此,在鲁迅的关怀引导下,萧红开始走入上海文坛,并与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建立了广泛联系。而萧红与鲁迅之间的情谊日益加深,这对其日后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和影响。

1935年12月,第一次以“萧红”为笔名的成名作《生死场》,就是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下,作为“奴隶丛书”之三,由上海容光书局出版的。鲁迅先生还亲自为《生死场》一书写了序,震动了当时的文坛。《生死场》的出版,不仅为萧红打开了上海文坛的大门,而且使她立于20世纪30年代中国着名左翼作家之林。

在鲁迅先生的帮助与鼓励下,萧红很快步入了上海文坛,创作也如山中瀑布,奔泻而来。在此之后,萧红发表了不少散文和小说。如散文《索菲亚的愁苦》,短篇小说《手》、《马 房之夜》等等。这期间萧红写的作品大多都经过鲁迅的审阅并介绍发表。萧红是鲁迅精心培养起来的作家。

鲁迅不仅在文学创作、出版方面鼓励、支持萧红,而且在经济、生活等方面也特别予以关怀和帮助。鲁迅时刻关心着萧红的成长,还经常把萧红介绍给一些外国的进步文化人士,与美国作家史沫特莱女士的相识,就是鲁迅介绍的。

鲁迅先生的人格风范、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乃至为人处事等方面都给萧红极其深远的影响。

一次,萧红到鲁迅家里做客,他们谈得非常高兴,不知不觉忘了时间,当萧红要走时已是午夜1点钟以后了,许广平送萧红出来,外面正下着蒙蒙细雨,弄堂里的灯全都熄灭了,鲁迅一再嘱咐许广平一定让萧红做小汽车回去,并让许广平先付车费。后来,二萧把家搬到北四川路,离鲁迅家住得近了,萧红就经常到鲁迅家来,一方面排解纷杂的思想因素,一方面聆听鲁迅先生的教诲。有时萧红也给鲁迅一家做一些饺子、韭菜盒子、荷叶饼之类的北方面食,即使萧红没做好,鲁迅也必定要多吃一些,似乎是对萧红的一种鼓励,萧红看到鲁迅先生吃了许多,心里非常高兴。

1936年夏,由于个人感情方面的原因,在极度苦闷的心情指使下,萧红只身东渡日本去东京疗养。临行前的7月15日,鲁迅支撑着病重的身体,设家宴为萧红饯行,许广平亲自下厨烧菜。鲁迅爱怜地嘱咐萧红:“每到码头就有验病的上来,不要怕,中国人就会吓唬中国人。”这一次相聚,竟成了萧红与鲁迅先生的永诀。

1936年10月21日,萧红在日本东京得知了鲁迅逝世的消息,悲痛万分。为此,她写了散文《海外的悲悼》。

回国后,萧红怀着巨大的悲痛,拜谒了鲁迅先生墓,写下了令人泪下的《拜墓》一诗。她用很多时间负责《鲁迅纪念集》中新闻报纸部分的剪贴、校对工作,以寄托她对鲁迅先生的哀思。同时也写了许多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鲁迅的深深怀念、崇敬与感激之情。她用细腻、清新的笔调,为读者刻画出一个特别富有人情味的鲁迅先生的形象。让读者看到鲁迅家庭的和谐、生活的朴素以及她与鲁迅全家之间的感情。

在萧红笔下,鲁迅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还是一个和蔼宽厚的老人;他不仅是中国文化界的思想领袖,他还是一个美满家庭的家长,一个尊重妻子的好丈夫,一个了解儿子的好父亲,一个辛勤培植晚辈作家的情义深重的、慈祥宽厚的长者。

与鲁迅相处的日子,是萧红坎坷不幸的一生中少有的闪烁着灿烂阳光的日子,她对鲁迅先生一直怀着深深的崇敬与感激之情。鲁迅先生的早逝,对她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给她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悲痛,甚至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恩师鲁迅先生。1942年1月22日,弥留之际的萧红一再拜托守候在她床前的挚友骆宾基说:“我死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把我的一点骨灰埋葬在鲁迅先生的墓旁……如果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以便在天国里也能聆听到先生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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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神话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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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许多神话故事,其中最令我着迷的是——《白蛇传》

这个神话故事中主要讲述了白素贞,她又叫白娘子,是一条蛇精,但她不坏,因为她知道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许仙的救命之恩,她不怕困难地找到许仙报恩。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我非常佩服她有一颗图报的心。故事中的老法海非常古板枯燥,在为封建迷信太过而迷失了心智,不分妖的好坏,法海认为,只要是妖,就注定是没有感情的,是要被消灭的。于是,法海就使用了种种手段想要许仙和白娘子分开。白娘子不畏阻拦,和许仙克服了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最后,许仙还是和白素侦在一起了,许仙被她的真情给打动了。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另外,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神话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做事不能总是那么死板,要先判断好事情是对是错,不能因为事情中因素的本身而就判断去解决。我喜欢这个神话故事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情节又那么生动,引人入胜,文笔大方,故事的内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见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丰富多彩,让人身临其镜。

你说,我能不喜欢这个神话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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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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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看书,认为看书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有一次,在妈妈的要求 下,我打开了一本故事书,彷佛打开了一个宽广的世界一样,沉醉在书香世界中,随着故事起起伏伏,每次看完都流连忘返,还想再看一次。现在,每天只要一有 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课外读物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我们之间就像黏着强力胶”似的,形影不离,如影随形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是《金蛋在哪里》。

内容叙述着:有一天早晨,农夫的太太走到鸡舍时,吃惊不已的大喊:“老公!老公!不得了了!我们家的母鸡竟然生下了金色耀眼的蛋呀!”农夫听了非常的 兴,每天都喂那只母鸡吃的饱饱的,母鸡也很配合的每天生下一颗金蛋来,并且卖得很高的价钱。从此,原本很贫穷的他们,一下子变的很富有,每天吃着山珍海 味,川绫罗绸缎,不用工作,过着挥霍、属华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后,农夫开始想着:“母鸡每天都会生下一颗金蛋来,那么它的肚子一定有更多的金蛋吧!”于 是,农夫就把母鸡给杀了,可是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他想象中的金蛋,农夫这时才懊悔的想:糟糕啦!如果让它活着的话,每天至少还能生金蛋卖钱,但现在把它给 杀了,什么都没有了。”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们不应该像农夫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最后却把微小的利益也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还一 直向爸爸和妈妈要更好的,藉由这篇故事,我们应该知足惜福,多想想看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有许多乞丐没有棉被和温暖的床可以睡,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希望 这篇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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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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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一直喜欢成语书、故事书,常常缠着妈妈买书。我喜欢书的原因不是因为故事情节,而是我被书中的插画所吸引。书里面不但有五彩斑斓的画面,而且小动物生动可爱、活灵活现,仿佛就像和我做游戏,可有趣了!为此妈妈时常提醒我要多了解书的故事内容,不要只看漂亮的画面。可年幼的我不为所动,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辛勤的培育,直到有一天。

“来,吃饭了!”妈妈喊道。在饭桌上,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读一个成语故事好吗?读完后有奖励哦!”妈妈神秘的说道。“嗯!”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今天你可真听话。”“嘻嘻。”

“看!”妈妈拿出一本名为《成语故事》的书,在我眼前一晃对我说。“哇噻,新书啊!”年幼的我对眼前这本书有着十二万分的好奇和欣喜,它好像强力胶一样紧紧地将我的眼球贴住。“来让我们看一看里面的故事吧!”妈妈温和的说。

“买椟还珠?”我好奇的问着:“这是什么意思?”“别急!”妈妈说道:“你来读一遍。”“从前有一个楚国人。”终于我读完了问妈妈:“这个成语讲的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成语的寓意是说:不要只看重外表次要的属性,却忽略了本质的内涵!”说完妈妈又意味深长的问我:“你做到了吗?”“呃....好像没有做到。”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哪里还需要努力呢?”妈妈接着问道。我静静的想了想回答“以后读书不光要看它精美的图画,更要认真读懂故事,知道它讲的道理,也就是认真体会感悟,这样一本书的全部价值才算是全部读懂理解。”妈妈听后十分惊喜和欣慰。“好!你长大了,分析的有道理,我希望以后你要按照你现在所说的去做。Ok!”“没问题!”我大声回答。妈妈露出开心的微笑。

从那一刻起我便没有因为“外在”的华丽而丢了“内在”的全部价值,没有因为插画而忽略文章的内容以及感悟。

是啊!我们的人生也部不正是如此吗?有多少人因为“外在”而痛失了全部的价值!仅外表的华丽就吸引了你,而“内在”价值不知道比外表华丽多少倍呀!从现在开始重新面对一切,不因外在失内在,不因华丽失内涵!

“买椟还珠”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的道理,叫我怎样不喜欢你呢?

[我最喜欢的成语故事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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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鲁迅的故事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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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外婆家——绍兴皇甫庄,广泛流传着少年鲁迅演鬼戏的故事

鲁迅小时候,天真烂漫,喜欢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游戏、爬树、捉麻雀……更喜欢和鲁六、七斤、双喜、阿发等小朋友们摇船到贺家池看社戏。

这一年又到了演社戏的日子,外地来了一个戏班子,在皇甫庄演戏。这天演的是《目莲救母》。有的人摇着乌蓬船,有的人步行数十里,从四面八方涌来,站到戏台前、挤在船头上,立在河岸上,兴致勃勃地来看戏。戏台一半搭在船上,另一半在水上。可是在开演前,扮演“小鬼”的角色,要一个小孩来顶替,许多大人很迷信,鲁迅说:“我来试试吧。”他的外婆也迷信,对鲁迅说:“你不能去演,听人家说,演了鬼的人天不回家,鬼魂附在身上,要遭灾惹祸的,还会生大病,甚至要死的。”鲁迅摇着外婆的手,说:“不嘛!我要去,我要去,我才不相信有鬼呢,那都是迷信。”外婆说不过鲁迅,只好让鲁迅去演了。

鲁迅经过化妆,扮了“小鬼”,他和“大鬼”、“二鬼”、“女鬼”、“男鬼”们一起手持旗帜、刀枪、调皮着锣,打着鼓,跳啊,蹦啊,表演着,这些鬼还直奔坟墓,转达了几圈,意思是邀请野鬼来看《目莲救母》戏,鲁迅胆子真大,表演得很像。看戏的人不断地给他喝彩。半夜,鲁迅回家睡觉了。第二天,鲁迅安然无恙。鲁迅对外婆说:“外婆,我不是很好吗?谁说要死的?你不要再这些迷信了。”外婆说:“你这孩子真淘气,还来开导我呢。”

鲁迅对外婆家——皇甫庄怀有深厚的感情。鲁迅不信迷信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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