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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通用20篇

克莱儿•麦克福尔居住在苏格兰格拉斯哥南部,是英国文坛备受瞩目的实力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在出其不意的情节架构中饱含感人至深的真情,贯穿着人生思索和人性独白。《摆渡人》是她最著名的作品,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这里开学吧给大家整理推荐了一些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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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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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融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而且信以为真。因为我们每个人那时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我们就为他鸣不平;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机灵活泼,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对学习有不懈努力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我有时也像猪八戒一样会偷懒,就像今年的寒假作业,许多难题不去思考,没有完成。但我现在决心向孙悟空学习,把所有的缺点都改正过来,要勤学好问,不仅要解决问题还要准确,不疏忽任何一个问题,以后比孙悟空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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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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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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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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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千古绝唱的爱情悲歌,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沉浮,让人一生回味。

林黛玉和贾宝玉的这段爱情,让人觉得可惜,从小就是青梅竹马,却逃不出命运的安排。

林黛玉从出生起就体弱多病,早年丧母,又失去父亲,和外祖母一起住。虽和兄弟姐妹在一起,却还是时常想起自己无依无靠,看着别人躺在母亲怀里撒娇,自己只能躲在旁边偷偷地哭。最后,当黛玉去世时,身边没有一个人,平时姐妹们在一起多么热闹,离别人间时冷冷清清,人人在忙着宝玉和宝钗的婚礼,还有谁会惦记着她呢?她走时只有紫鹃陪在身边。

《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令人毕生难忘,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使人抚怀感叹。透过他们的人生和遭遇,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悲欢离合,更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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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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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想这本书一定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读着读着,我才知道它里面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汤姆原是小乔治家的黑奴,悲惨的命运使汤姆被卖来卖去,最后被卖到了一个非常狠毒的人手里,开始了他更加悲惨的生活。

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让他和他们一起逃走时,汤姆拒绝了,他却说:“当上帝要让我自由的时候我就自由了”,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在那个黑暗的奴隶制下,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弱,只会使他们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所以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来决定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呀。

接着往下读,黑奴汤姆不仅支持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走,而且还想到不要伤害到别人,当狠毒的烈格雷发现卡西和埃米琳逃走后,逼汤姆说出他们的下落时,汤姆却镇定地说:“我晓得,可是我什么也不会说的,让我死了吧”,读到这我被震撼了,一个人为了别人的安危,却把自己的生死看得那么轻。直到汤姆被打得遍体鳞伤,他还说:“我以自己全部的心灵,饶恕你,只要你皈依耶稣,我愿忍受一切苦难”,看到这儿,我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就不能同命运做搏斗呢?

他的死亡真的能让那些坏人向善吗?令我欣慰的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好人在为废除黑人奴隶制度而努力,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使黑人不再像物品一样被买卖,黑人们有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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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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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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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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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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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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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鼹鼠米加的冒险故事。美丽的月亮河边住着喜欢挖掘的米先生米太太和他们的九个孩子,主人公也就是最小的鼹鼠米加不喜欢学习挖掘,却痴迷于设计电器,为了给它的好朋友——因为洗衣服很累的土质专家尼先生最小的女儿尼里,制造出洗衣机,它离开家乡历尽千辛万苦,学魔法、演出,因不小心被变成乌鸦而与老鹰对抗,最终在其他朋友的帮助下终于造好了洗衣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米加,因为它乐观、勇敢、聪明,热爱生活、乐于助人,当然,如果他没有父母米先生和米太太的接纳和抚养也无法平安的成长。这其中也少不了咕哩咕忙碌的身影,因为咕哩咕就是教米加魔法、跟他一起演出和不小心把它变成乌鸦的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和友谊的珍贵,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怕失败,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希望也能有米加这样的好朋友, 更希望自己也能成为米加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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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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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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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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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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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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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童话故事《丑小鸭》对我很笔记悟。

丑小鸭出生的时候有很多哥哥姐姐欺负它,因为她长的很丑,它自己也很自卑。结果有一天它在河边发现:白白的羽毛,优美的身姿。它不敢相信这水中美丽里的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这只丑小鸭可高兴啦!从此他就自信的昂起了头。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我想当你还不是很优秀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我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应该会很棒!虽然我现在落在了别人后面,但那是暂时的,我会不断努力的。而且我会长大,我会发生变化,即使现在不是很出色,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更好!我也要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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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王若婉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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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看过《寄小读者》里的一篇文章,感受很深,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能有机会拜读完全本的《寄小读者》,真是太好了。

冰心所写的《寄小读者》里面的表面内容是与小读者的通讯,实际上是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和对祖国的怀念。像日记但比日记深刻,似散文但比散文具体。

书中谈文学,对文学诗词信手掂来;谈生活,娓娓道来,似老友促膝长谈;写景色,信笔勾勒,便跃然纸上。

冰心的文章,有着独特的风格,但不是谁都能模仿的了的。因为有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只有自己先感动了,才能感动你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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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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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了。我觉得书的主人公小豆 豆 虽然好像有点“问题”,但她又非常活泼可爱,再加上她那善解人意的品格,很惹人喜欢。

这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小时候所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小豆豆一年级没上几天课就退学,后来进巴学园上学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事情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东京。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喜爱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在小豆豆第一天读的“巴学园”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唯一的一个男孩山本泰明,他患了小儿麻痹症。所以走路很不方便。有一次小豆豆带泰明一同来到她自己的那棵树那儿,想让泰明能看到更远的东西,小豆豆先去校工叔叔的工具房里拖来一个梯子,很快地爬了上树,然后让泰明爬上来,经过泰明自己的努力和小豆豆的帮助下,他终于爬上了树上,与小豆豆一起放眼看世界。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小豆豆不但不嘲笑一个患了小儿麻痹症的同龄男孩,而且还很乐意帮助他,很喜欢和泰明玩。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可是,我们身边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炫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让人心中非常不高兴。我们是学生,就应该不攀不比,做一名团结互助,充满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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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红楼梦》读书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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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个昏昏暑假,通读《红楼梦》,我心中的林黛玉,那位,堪称咏絮才的颦儿,她是位小英雄。或许别人笑她太刻薄、太酸涩,但她正是用这种方式保护了自己,勇敢地举起剑,做自己的英雄。

初进贾府,王夫人便撂下句狠话:“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沾惹”对于一个姑娘说得很重了。林黛玉却说:“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况我来了,自然只和姊妹同处,兄弟们自是别院另室的,岂得去沾惹之理?”既借母亲之口合适地评论,又摆清自己和宝玉的关系。她凭借巧妙地言语将自己摆正,守护了自己的名誉。

宝钗家刚进府,派周瑞家的给姑娘们送花。周瑞家的踩低捧高,将花最后一个剩给了本该是娇客的黛玉。这时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将周瑞家的说得哑口无言。黛玉勇敢无畏,敢对王夫人的陪房说出这样顶撞的话,也提醒了周围人自己的身份,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宝玉一天午后独自看望宝钗,正巧黛玉来了,一见了宝玉就笑说:“哎哟,我来的不巧了。”说这话难免惹人疑,又道:“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要来时一群都来,要不来一个也不来;今儿他来了,明儿我再来,如此间错开了来着,岂不天天有人来?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暗暗地向宝玉表达了自己的酸意、不满。在那个女子要恪守礼教的时代,黛玉率性地挺出身,守护了自己的情意。

光从表面看,黛玉的行为或许有时不可理喻,但是这正是她保护自己的方式。黛玉幼年投奔贾府,父母早逝,无依无靠、孤苦林丁。在这深似海的宅门中,只有依靠自己的强势,甚至是刻薄来保护自己。从这点看,黛玉很好地利用了自己的言语天赋,以言语为剑,坚强地劈开了一道道扑向自己的荆棘,在那个对女性充满束缚的时代,坚守了自己率真、勇敢、高洁、自由的本性,守护了自己心灵的净土。

如果颦儿生活在现代这个包容开放的世界里,一定会被许多人夸作坚强的姑娘。我们现代人也要向她学习优秀的品质。社会上不时出现虚假“抑郁”的现象,更甚者由于不能承受困难失去活的欲望,这都是不能自己保护好自己造成的。现代社会有机遇也有危险,荆棘密布,我们也应该学习拥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像黛玉一样以自己手中拥有的为利剑,来劈开那些人生路上的荆棘,斩护我们内心的美好,斩获属于我们的成功。

闷闷暑假,我看的是林黛玉柔弱的坚强,成为自己的英雄;学的是以自己所能为剑,劈荆斩棘,震破浮云,来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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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想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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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会让人回味良久,所以有时对某些人说看《红楼梦》就困倦的人嗤之以鼻,他们多半不是传统文化的粉,对旧生活元素并不感冒。这只是一点题外话,偶尔想起八卦一下。手上的这本《红楼梦考证》一书是由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大家小书系列精装图书,这一系列我都非常喜欢,多收录上个世纪的文人、艺术家、历史学等各行各业做出卓著成绩的学者们的.著作。这如同岁月拾遗的方式,将那些早已绝版,早已淡出人们视线的大家好书们重归我们的视野,光是这一不功利的壮举,便让人赞叹不止。

让人赞叹的还有经典的胡适与红楼梦的故事。胡适爱红楼,张爱玲也爱红楼,看起来都是索隐考据,寻章摘句,但与张爱玲爱红楼爱索隐又有不同,张的索隐太过曲折,以至于后来不和就是因为在张的眼里,胡适的考证不严谨,虽是新解读,但过于“新”,索不够。张爱玲爱红楼是一痴,自述考据《红楼梦》“是一种疯狂的情形,故得句‘十年一觉迷考据,嬴得红楼梦魇名’”。而张爱玲的痴迷,也取得了许多成果。比如张爱玲一语道破后四十回的伪续“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又说,“百般无味”。

这就为《红楼梦》后四十回定了调,解了这桩疑案。当然我也不是说张爱玲是红楼第一人,因为索隐派里,张爱玲之前还有王梦阮,沈瓶庵,甚至蔡元培等等诸多大家。有点爱乌及屋,张爱玲的述评言之有理有据,言语犀利,句句中的。所以,比起其他大流的红楼梦评述,多读读张爱玲的评,也许更乐意,虽然有时引经据典,有时会比较枯燥。

比起张爱玲,胡适的红楼梦评述要中正一些,也许与其个性温润,谦谦公子有关。胡适在红楼梦的研究方面指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作者,一个是版本,这也是后来考证派重点研究方向,甚至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红学基本都围绕这两个命题打转。版本问题上,后人对胡适与红楼梦的关系也做过仔细的研究,认为胡适因为自己手上只有积本和戚本,所以,只依自己喜好定戚本晚于程本等观点就流于个人喜好了。不过,这些都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的事。胡适在指正红楼梦考证研究方向上,还是非常难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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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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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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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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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一曲《梁祝》他听了无数次,感动了无数次,可现在才知道,它的主旋律取自越剧《红楼梦》,染后知道曾经的感动竞也属于《红楼梦》。

《红楼梦》,一代名门望族的没落,一段悲凉的爱情故事。

贾家,一个贵族豪门,败落了,我将它的结局归结在王熙凤身上,是她的弄权作势,狠毒心肠推动了贾家灭亡的车轮。可也不全由王熙凤而起,毕竟历史的步伐是不可逆转的。

《红楼梦》的悲凉爱情是作者赋予的,可也是这悲痛让曹雪芹感伤一生,他的死也与他的《红楼梦》不无关系。我常常在想,自己因林黛玉和薛宝钗,哪个伤心多一点。

林黛玉是叛逆的,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她的思想与社会背景格格不入,她要求婚姻自主,但个人始终是渺小的。她与贾宝玉的那场悲爱,一方面开始于她的叛逆性格,一方面又促进了他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遗憾的是他们在反叛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了悲剧的结局。林黛玉葬花,因为她对生命凋谢的惋惜及对弱小的同情被悯,却不知生命的轨道亦如此,无法逆转。花开花谢本是生命轮回,在黛玉眼中是无奈。林黛玉的死是作者决定的,她不甘,宝玉结婚的那天,她死了,抱憾而终,宝玉却不知道,自己洞房内牙床上坐着的另有其人。

薛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玉、黛玉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爱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能婉言拒绝,何况薛蹯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代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谁比谁惨已经不重要了,这故事本就是一个悲剧,有何必追究其它的呢/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的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结局是完美的呢?”我不知道,或许我更在乎的是作品前卷与后卷的不合。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受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这才深深体会“心如止水”的感受。

红楼梦,自一块玉石起,又到那块玉石止,前世因缘,今日续,悲就悲在这段情还得不是时候,不是合适的地方。

一曲终,人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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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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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以后,我觉的丑小鸭很痛苦。因为,第一次丑小鸭来到一块沼泽地,一只猎狗跑过来,猎狗看到丑小鸭却又扭头跑掉了。太可怜了,连猎狗看见它都没有胃口。

第二次丑小鸭跑到一户人家,一位老人养了一只猫和一只母鸡。可是猫和母鸡都看不起它,都嫌它长的丑。它委屈的离开了这个家。经过艰辛万苦,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娇气,遇到困难要坚强,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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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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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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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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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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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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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经典人物在许多人童年的时候就伴随他们成长。它被翻拍成电视剧,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一部神话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在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主要人物是优柔寡断的唐僧、敢爱敢恨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忠厚诚实的沙和尚。

它根据真实历史改编,增添了神话元素,使其成为最优秀的神话小说之一。唐太宗时,玄奘,也就是书中的唐僧,从长安出发,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天竺,在此地学习,后返回长安,带回佛经657部。后来,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吴承恩正是在这民间神话的基础上,完成了这部文学巨作。

《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要说最喜爱的人物是哪个,相信许多人首选会是孙悟空。孙悟空的身上具备着许多良好品质,武功高强,果敢机智,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等等。同时,他又性子刚烈,调皮好动,是当时封建社会的反抗者。在他的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回。

白骨精三次伪装成人形,企图吃到唐僧的长生不老之肉,但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而此时,好色的猪八戒却因为孙悟空“打死”了这个“美丽女子”产生了不满,向唐僧胡乱说明,不知道事情缘由的唐僧气的念起了紧箍咒,无论孙悟空如何解释,唐僧都不听,最后竟然还要与悟空断绝师徒关系。悟空无奈,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遇难,悟空心系师父安慰,前去营救,最终又回到了西天取经的队伍。

当唐僧不听悟空解释并要断绝关系的时候,他却将委屈埋在心底,不计前嫌的去挽救师傅的生命,可见他对唐僧的一片真心。

孙悟空的这种知恩图报,不计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同时在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面对挫折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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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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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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