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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优秀20篇

克莱儿•麦克福尔居住在苏格兰格拉斯哥南部,是英国文坛备受瞩目的实力作家。她的作品往往在出其不意的情节架构中饱含感人至深的真情,贯穿着人生思索和人性独白。《摆渡人》是她最著名的作品,一举摘得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这里开学吧给大家整理推荐了一些红楼梦读书笔记10篇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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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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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翻开红楼梦,千红一窟,万艳同悲,这沁芳犹存,留下最深印象的,竟又是晴雯!这朵芙蓉花神在正副共九册一百零八个女子中脱颖而出,我似乎仍能见她爽朗地笑着,不知疲绝地笑着……我想,晴雯那样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芳心傲骨、敢做勇为的人在如今也不多见了。

贾宝玉是这么评价晴雯的: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晴雯也算是“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吧,可难逃脱噩运,终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在红尘的一角,销声匿迹。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书中的精华集结了曹先生的心血,而这沁芳永存。之所以写晴雯,可能我觉得她像是一个古代的现代人,亦真亦幻,令人欷歔。红楼梦,层层寻梦,那些姽婳伊人,娉婷少女,皆已随风消散为沙粒埋藏在书中。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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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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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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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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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中国古典名着《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知道,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己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现在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这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习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面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来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平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一定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来,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非常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近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己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爱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平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平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欢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爱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文明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内容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爱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爱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间,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内容是鼓励我们,应该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内容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应该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习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习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习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因为东西方历史文化不同、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习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中国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文明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同民族各自不同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中国人常说,判断一个人怎么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么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么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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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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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看过多少遍,不知翻过多少次,这本书总是让我不厌其烦,看一遍又一遍,书中的故事总是吸引着我,因为那是关于小学生的书,一本故事书。可我觉得那是一本教育书,教育我们小学生做人不能懒惰,要勤劳,踏踏实实的学习。

故事中的小木偶原本是一个淘气顽皮、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的人,后来他经过重重苦难,各种倒霉事、伤心事,明白了要好好学习,勤劳做人,孝顺父母,最终变成了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很受启发。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只有变得善良 、勇敢、孝顺、有信心,无论什么事,什么愿望,最终都会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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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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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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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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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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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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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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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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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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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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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历经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在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最终被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先谈谈这幕话剧中的人物吧。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再谈谈这部话剧的特殊之处。《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其次,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最后,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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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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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看我喜欢昆虫,就给我买了一套非常有趣的书,就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一套共十本,记录了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有昆虫怎么样吃东西,怎么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么养育后代等等。

读了这套书我知道了:屎壳郎是怎么推粪球的,还知道了它是为养育孩子才要推粪球,同时,因为屎壳郎天天推粪球,为我们生活的环境付出了很大的功劳,是一名草原清洁工。除了屎壳郎,我还认识了菜粉蝶、狼蛛、蝉、节腹泥蜂、红蚂蚁、沙泥蜂、布甲、埋葬虫、蝎子、麻蝇,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喜好和特点。法布尔观察的非常细,记录的非常生动和有趣,读书时,我好像真的进入了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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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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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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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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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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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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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我曾感叹结局的悲哀,黛玉的抱憾而亡,宝玉的出家当和尚,宝钗的夜对孤灯,以及贾府的哀败萧条;我也曾抱怨曹雪芹的狠心:“为什么不成全宝、黛的爱情,反使他们阴阳相隔,最后落得天各一方。人世间就真的只有忧愁与伤心的泪雨吗?

她有闭月羞花之娇美,却“生态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显出她的弱不禁风,她的泪眼朦胧,魂牵梦萦。

她本是冰雪聪明的奇女子。魁夺菊花诗的潇洒,芦雪庵争联即景赋诗的敏捷,与湘云月下吟诗的才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她讲无人能比的才情发挥得淋漓尽致,令我佩服,令数千万人为其倾倒。但细细品来,纤巧感恩的字句后,又隐藏多少眼泪,多少辛酸。

三月,花朵艳放,花香满天,黛玉,却用锄将一瓣瓣青春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芬草菲飞的泥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痴笑,他年葬侬知是谁?”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克色,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与宝玉爱情的凄苦,本事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课天不由人,性格孤僻,人缘不好,成为她通往幸福大道的一块绊脚石,是的原本疼爱她的贾母对她渐渐疏远,胜利的天平自然倾向了城府极深的宝钗这边,凤姐的一出偷梁换柱技使两个人痛失所爱,黛玉含泪焚诗,含恨归去,从此阴阳相对,,宝玉疯疯傻傻,看破红尘,削发为僧。

红楼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让我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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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姚馨宇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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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我非常爱看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猪唏哩呼噜是一个很聪明的小猪。小猪本身叫十二,为什么又叫唏哩呼噜了呢?因为马太太看到小猪们吃饭时唏哩呼噜的声音很大,所以就把十二叫唏哩呼噜了。他们家有十二个小猪,十一个女生,最后一个是男生,就是小猪唏哩呼噜。小猪很勇敢,吓跑了大狼,小猪爱帮助人,他帮助卖糕点的狐狸清理垃圾,他很累了,但他坚持到底,要一天完成,最后他完成了任务。

小猪还有一个好朋友,小蛇花花。他帮猪太太打败了两只老鼠,并把两只老鼠吃到了肚子里。小猪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凭自己的劳动买了自己喜欢的自行车。小猪唏哩呼噜身上有很多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我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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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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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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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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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红楼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我看见了形形色色的女子,但其中只爱一个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好一个娴静如水的颦颦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或许“红楼梦”,真的只是红楼的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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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傅林钦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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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拿出十二个银币给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种下麦粒后,麦粒开花了,里面坐着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拇指姑娘。她遇到了一只非常可恶的癞蛤蟆,要让儿子跟她结婚,她正在独自哭泣,好心的小鱼救了她。半路却被金龟子拦下,金龟子们个个都说她长得丑,她很伤心,逃走后,又碰到了不喜欢的鼹鼠,她无意中救了冻僵的小燕子,鼹鼠逼拇指姑娘嫁给他,拇指姑娘受了很多苦,与小燕子的告别带来了转机,在小燕子的帮助下,她嫁给了花朵上的小王子,真是好心有好报。

读了这篇故事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在学习、生活中都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要去努力,不能退缩。一次不够二次、三次,哪怕无数次,只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任何困难都会带来好的转机,同时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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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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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宝贵,无可比者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穿行在璀璨的星河,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生活如糖果,会给人带来甜蜜与温馨。要感悟生活,活着是一切的基础。余华的《活着》就是表现这样一种信念——热爱生命。

我们曾经读过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其中的主人公为了活下去,想尽一切办法,不放弃一丝希望,而最后他成功了。这是一种坚定的活下去的信念,是这种信念回荡在他的脑海,促使他不放弃。在余华的《活着》中,福贵也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经历了种.种磨难,曾一度失去希望,但他依然坚定地走到了最后。

一位老人,一头老牛。老人满脸皱纹,身着破旧的衣服;老牛慢慢地挪动着脚步,彳亍着。老人的面容留下了岁月深深的痕迹。这位老人便是福贵。福贵的一生艰难坎坷,他的父亲、妻子都因挫折而死,但他活了下来。这或许是一种鲜明的对比,在同样的情况下,他们没有承受住打击而离开,但他却凭着坚定的信念继续向前走者。也许命运是躲不过的,是悲惨的,又或许上帝掌控者人们的生死,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顽强地与之对抗,像贝多芬一样“扼住命运的喉咙”。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也没有了遗憾。有时候,也许你可以与之一搏而生存下来,但是你却选择了放弃,而失去了生命。生命是宝贵的,只有拥有生命,我们才可以呼吸这世界上的空气,高手这世界上的蓝天白云,鸟语花香。每个人都终将失去生命,我们能做的只有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留下我们来过的痕迹。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活着》这本书含有一定的悲剧色彩,令看过的人为之动容,为之慨叹。但也只有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才能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生命的消逝只在转瞬之间。在生活中也许我们不会像书中的福贵一样遇到接二连三的生死离别,但我们依然要以它为诫,增强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当我们感觉挺不过去时,想想福贵,也许我们就能增添一份坚韧,帮助我们跨过一道道坎儿,在人生路上驰骋奔跑。

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每天忙碌着,奔波着。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如山一般地压在每个人的身上,从而使人们感到疲惫不堪。而当压力达到顶峰时,人们就无法承受了。有的人自暴自弃,放弃生活,颓废无用,直至死亡。有的人患上抑郁症,其中的一部分又会为此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每天都会有生命逝去,不是病死,而是自杀。自杀的原因知识他们没有足够坚定的信念。

这也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许多作家如杰克.伦敦,海明威,诗人海子,画家梵.高等等,都是自杀而死。一代伟人,却因此与世长辞。他们的作品流芳百世,但他们的人生却是不完整的。如果他们没有自杀,也许他们会有更高的成就和贡献。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所认为的巨大的挫折,只不过是一快小小的绊脚石,根本无足轻重。

我常常思考,如果换做是我,处在福贵当时的情况,我会不会活下来?答案是可能会也可能不会。福贵的那种坚定的信念,是我们都无法企及的。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出生于那样一个残酷的时代,而是出生在和平的21世纪。但实际上,现在我也需要福贵的精神,面对压力迎刃而上,在寒风冷雨中劈波斩浪,最终获得成功。

从《活着》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生存的信念。它像夜空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从此指引我前进,前进,直至人生之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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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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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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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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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个性,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一样。我不明白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能够看见这样的扁额。

此刻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我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那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样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能够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明白“名医”内底的,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样会相信自我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样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之后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有人说,不会不会。此刻中国改革开放,国家拿出资金建各所医院,按理说,医生也该知足了吧!医生会知足吗我国近几年来多家医院就给足了反例——医生吃药商的回扣!病人家属辛辛苦苦攒药费,期望病人能用好的药,进口的药,早日康复。可结果呢医生偷梁换柱,把药变了个魔术,啪的一声,药价就变了好几十倍,很神奇啊!这家医院不行,那我换别的,可不也一样!医生们想:你吃回扣我不吃,我傻啊!所以,此刻医院多了很多“聪明”的医生,病人的病啊,我不说你也明白了吧。

医者,医于人,更先医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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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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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这本书是吴承恩所写,。主要讲述了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石猴,它求师学艺,终于学到了两样真本领。一是七十二般变化,二是一个筋斗去可行十万八千里。他的师傅为他取名为孙悟空。它盗来的定海神针被化作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接着,它又去天宫做了弼马温。当孙悟空得知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后来,如来佛祖派观音菩萨去东土寻一取经人,来西天取经。师傅唐僧,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最终成功取经。

我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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