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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与资本主义精神读书笔记(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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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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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父与子》。刚看时是捧腹大笑,到最后还是捧腹大笑!这一对父子真的就是一对活宝。

《父与子》的故事内容多取材于家庭生活,一小部分内容取材于一些特殊的社会现象。在整部作品中,虽然生活背景发生了一些变化,但父亲和儿子那善良、乐观的 本性却一直没有改变。因为他们具有这样美好的品质,所以才能遭遇困难不绝望,获得意外财富不忘本,一直过着许多人向往的生活:平常而快乐,温馨又奇妙。全 书就是以幽默的形式呈现。

第一章是糟透了的家庭作业:内容大概是这样: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所以父亲帮着儿子写。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后发现儿子的作业全部错误,所以老师就来家访, 结果发现作业是父亲帮着儿子写的,老师居然把父亲揍了一顿。我的是漫画《父与子》,所以看起来更有趣。还有一章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内容是:妈妈做好 了饭要父亲去叫儿子吃饭,儿子正在看一本书,父亲叫走了儿子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结果妈妈又要儿子去叫父亲。

父亲看起来的却是一个老顽童,用妈妈的话来讲是“童心未泯”。父亲和儿子快乐的生活着。

读完这本书,真的觉得快乐随处存在,只要我们的内心乐观。平常的生活一样可以创造奇迹!推荐大家快去看看读读,其乐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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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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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有意义的好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本叫《百万英镑》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把钱看得很重的人,比如那个服装店的老板和店员,看到那张一百万英镑之前和之后的态度截然不同,看到前对他不理不睬,很轻视。当看到那一百万英镑后,对他点头哈腰,把亲王定做的衣服给他,还愿意等他无限期的付钱。我最后想说一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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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陈莹莹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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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热爱学习,不能逃学逃课,这样,以后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小木偶奇遇记》主要讲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做了一个会活动的小木偶。小木偶第一天上学就逃课,经历了很多磨难。而老木匠为了寻找小木偶却被困在大鲸鱼的肚子里。然后,小木偶和老木匠却意外的在大鲸鱼的肚子里重逢了。小木偶带着老木匠从大鲸鱼的肚子里逃了出来,最后,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不少,我们要努力学习,孝敬父母,不能逃学逃课,这样就会像小木偶一样得到幸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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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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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仅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而,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然而有些人却坚定得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占少数,但他们往

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题记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便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鲁滨逊。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在困难出现时,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克服困难的熊熊烈火……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做每一件事时都精益求精。

在书中鲁滨孙还多次提及到“鲁滨孙相信上帝赐予了他的第二次生命”这也许是让鲁宾孙坚持活下来的精神支柱吧。

无论我们碰到多么恶劣的遭遇,都不能灰心。因为你并没有死亡,比起不在人世的,你是多么幸运啊!把握现在,珍惜未来,不去浪费一分一秒,这是我们所能做到的。相信自己,便离成功更进一步!

此书精彩的部分我认为不外乎两点:一是在书的前段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介绍鲁滨孙在航海前对于是否要出海、是否不听父母的劝戒,而是听从心灵的指引,这些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作者描述得淋漓尽致;二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将主人公近三十年的生活生动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让我们眼前好似真的浮现出一个青年的生命历程。《鲁滨孙漂流记》是让人看了之后都认为最原始、最本我的书籍,不只在于它的剧情精彩,还在于它给我们这些现代人的启示。

我发现它不单单是一本描写历险的书,而是一个生命、一个人生抉择。在我们人生中,会遇到许多人生的交叉口,是通向光明还是黑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做出抉择的。鲁滨孙选择的是航海,一条让他有家不能回,无人陪伴的生活,但在其中他也有收获,学会了生存,得到了友谊,可是代价是浪费近三十年的生活,或许有人认为他不值得,但又有谁能说他这样不幸福呢?人生是一道永远没有答案的难题,所以就要我们在选择人生道路时大胆而又慎重,做出真正的抉择。

我很感谢笛福先生,因为他的这本书为我们今后在人生的抉择上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正如《圣经》上所说“等候上帝,要刚强勇敢,坚定你的意志,等候上帝!”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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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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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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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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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感慨万千。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血溅狮子楼”。

鲁智深在得知一对可怜的父女被卖肉的郑屠户欺负后,不仅仗义疏财,而且依靠智慧打死了镇关西,这说明了鲁智深的豁达、嫉恶如仇、打抱不平的性格。正是这种性格使他后来又救出好朋友林冲后,逼上梁山。

我最佩服的就是《武松打虎》。他痛饮美酒之后,还能三拳两脚就打死一只老虎,这是怎样一种英雄气概,看到这里,觉得豪气冲天。为了给被毒死的哥哥报仇,他杀死了西门庆并自首,这体现了他敢作敢当的好汉气概。最后血溅狮子楼,怒杀蒋门神,一个行侠仗义的武松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和我的面前。

《水浒传》的每一个人,都有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最后都被逼上了梁山,使我更了解那个朝代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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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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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夫不当,气冲霄汉,威震天下是英雄本色;大喜大悲,爱恨情仇,愈战愈勇才是生活本身。

平凡的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是改革时代的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图景;是荡气回肠的爱情史诗;或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而自强不息的主旋律......我想在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答案。而我为之深深折服的是孙氏兄弟默默承受人生的苦难,在痛苦和平凡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感受到生命的自强不息。

正如我们现在处于这个平凡的世界,个人,或是集体都显得那么渺小,微不足道。好像我现在日复一日,过着看似单调的工作。大家,你们觉的收费站单调吗?每天的生活生活是这样停止不前吗?每天该如何存在,自己的人生该有怎样的意义。不停的问自己,这样做有价值吗?或许可能觉得这样的生活和我们这样的年龄不符。想象的青春是自由,奔放,勇敢的。在蓝天下追逐梦想,在海浪中勇往直前。我期许着,渴望着有这样的青春,内心涌动着,久久不平静。

但是当我翻开书,我看到这样的画面。身上永远穿这一件破烂的粗布小褂,外衣搭在肩头,吸着自己卷的旱烟,独自走在公路上。二十三岁的孙少安的青春就在这黄土地里度过,他甚至没吃过一顿饱饭。痛苦,烦恼,迷茫他的内心像洪水一般的泛滥。但是他不曾低头,领着大家开荒地,建砖窑。其实为的就是一顿饱饭。那身破衣服不知被汗水浸透了几遍,双肩被锄头磨出多厚的茧,当眼神里闪现的永远是希望。青春可以是这样,是踏实,勤奋,责任。

再读孙少平,很多人不解为什么少平坚持做一个煤矿工人,其实他是不甘于平凡的,走出村子,向往更好的生活。但是他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我,做到最后,他的坚持使他成为一名工人。他开始是自卑的,他只希望也能和别人一样领到乙类的饭菜,希望有个白馍或是黄馍,只是想要一份尊严。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的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青春可以是平凡的,可以是坚强的,可以是脚踏实地的。

对,生活是平凡的,但是我想说平凡不等于平庸,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活着不只是为了活着,最平凡的人也得为他所处的世界而战斗。我的工作,我的青春在别人看来是平凡,但这也是我自己争取而来,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才是青春的本色,是生活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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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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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在家没有意思,就和妈妈说:“妈我去图书馆了”,妈妈说:“你去吧”,过了一会我到了图书馆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我一下子就看见了父与子,我拿起书坐在地上慢慢的观看,

这个书非常有趣我一拿起书来就不想放下,这里面讲了两个人,就是父与子。我看见第一页就是讲一天妈妈和爸爸坐在餐桌等儿子眼看就快八点了妈妈就叫爸爸去叫儿子在父亲的劝说下就做到餐桌准备吃饭父亲瞟了一眼书谁知道也趴下开始看,妈妈又叫儿子去喊喊谁知打开了房间门爸爸居然在看书。看完了我的心里哈哈大笑。后面的就不和大家讲了要是谁想看就自己去图书馆吧。我已经看完了

这个书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书,我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可以让你放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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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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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怒火中烧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人无完人,事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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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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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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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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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它是明朝著名作家吴承恩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其中,这本书里第十六个故事《三大白骨精》让我印象深刻。它讲了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了一个村姑,不料,被孙悟空识破了,从耳朵里掏出金箍棒,向村姑打去,白骨精化成了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怪孙悟空打死好人,念起了紧箍咒,疼得孙悟空直打滚,口里不停哀求讨饶,唐僧才停下来。白骨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变成一个老婆子,又被孙悟空识破,又向白骨精打去,白骨精连忙使了解尸法,又逃走了。唐僧气极了,大骂悟空,把紧箍咒念了二十遍才停下来,让悟空不能再杀死好人。接着,白骨精又变成了一个老头,寻找自己的“老伴”和“女儿”。孙悟空认出又是妖怪变的,第三次打了白骨精,唐僧又阻拦,白骨精侥幸逃脱。唐僧不分人妖,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

孙悟空走后,白骨精把唐僧抓去,八戒打不过妖怪,只能请孙悟空救师父,孙悟空一听,师父被抓走了,不计前仇,立刻去救师父,体现了孙悟空英勇向前的精神和不怕困难,知难而进的坚强意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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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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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 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 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 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 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 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 《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 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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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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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小读者》是著名作家冰心的一部代表作。在通讯五中,冰心奶奶讲述了在火车上遇见一对母女的故事。那女儿不住地撒娇,要汤要水。母亲面目蔼然,和她谈话的态度,似爱怜,又似斥责。这不禁让冰心奶奶想起自己的母亲,临风偷洒了几滴泪。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感触很深。是呀,母爱如山,又有谁能扯断这浓厚的母子情呢?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又把我们养育大,母亲给予我们的是无私的爱,这种爱是永恒不变的,是温和的、是细碎的、有时又是严厉的。

我小的时候学钢琴,每天晚上都要到琴行去练琴,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对于我这样的顽皮男孩来说,安静地坐在那里练钢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刚开始学琴的时候,我用哭声来反抗,后来,在老师和妈妈的耐心引导下,我慢慢地喜欢上了弹钢琴,但是每天枯燥的练习对我来说,实在没有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玩耍更开心。于是,我在练习的时候会偷工减料,用很快的速度来练习,这样,手指就不用按要求抬得那样高,一些技术性很强的技巧也能省点力。但我的小算盘马上就被妈妈识破了,她请来老师坐在我的身边辅导我练习,每次上课的时候妈妈都陪我一起上课,把老师的要求记录下来,每天练琴的时候妈妈就坐在一旁听着,有不准确的地方就马上指出来。在老师的精心辅导和妈妈的严厉“管教”下,我的钢琴越弹越好,很快就成为琴行里的小明星,还多次在省市钢琴比赛中获得大奖 。 回想我的学琴经历,如果没有妈妈严厉的爱,我是不会取得这么好的成绩的。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学会感恩,珍惜母爱,用自己优异的成绩回报母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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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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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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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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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有一只母鸭,生了几只小鸭,其中一只最大的鸭子最丑,所以取名为‘丑小鸭’。丑小鸭很不受他的伙伴们喜欢,因此被驱逐出去。丑小鸭想和小狗做朋友,但小狗觉得他很丑不想和他当朋友便走了。任何人都不想和丑小鸭做朋友,所以丑小鸭特别伤心,每天都躲在天鹅湖旁边的草丛里。当它看到白天鹅落在水面上时,自己也跳到水里,把头低到水面上,突然,它惊讶的发现自己是一个天鹅的身体,而不是一个很丑的鸭子。它忍不住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挫折和痛苦我们都会遇到。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去面对。白天鹅,生在鸭场,成了最丑的鸭子,它痛苦孤独。人们往往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可是实际是什么呢?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们遇事应该通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会看到事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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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李文韬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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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的作者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本书的主人公小木偶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淘气不听话的男孩子,他害的爸爸住进了监狱,害的自己失去了双脚,爸爸为他接好脚后,卖掉自己的外套,为皮诺曹买了识字课本,让小木偶皮诺曹去上学读书,皮诺曹也下定决心要学知识,学本领,赚好多钱,给爸爸买外套,让爸爸过上好日子,可是,因为太贪玩,不听别人劝告,遇到了重重困难,先是砸死了会说话的蟋蟀,后落入马戏团手里,差点丢掉性命,又被猫和狐狸骗走了金币,又遇到强盗······

小木偶皮诺曹经过了很多磨难,都是因为不听爸爸的话,不听劝告,不爱读书,最后,小木偶皮诺曹终于懂事了,成长为一个勤劳、孝顺,又爱学习的小木偶。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人类最伟大的感情——爱心,他用他的爱心帮助别人,终于小木偶皮诺曹从淘气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小孩。

我为小木偶皮诺曹的成长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就是皮诺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困难,但我首先要做一个勤劳、孝顺、有爱心、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孩子,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我一定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担当起种.种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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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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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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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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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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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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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之后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我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我的意志,克服困难,一向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十分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我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明白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忙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我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期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期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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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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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在他们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聪明机智,功夫好,本领高。在众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车迟国的三个妖道想谋害唐僧师徒。于是要和他们斗法。但最后被孙悟空用智慧和本领打败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孙悟空很聪明机智,神通广大。因为他勤奋练功,而且他还很虚心求教,所以他最终学得七十二变与筋斗云两大绝技。相比我正是求学阶段,而我自己的学习态度比较马虎,经常不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不认真。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勤奋求学,好好读书,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的要虚心求教。平时还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遇到不会的题目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要畏难退缩,不要依靠别人。要多参加运动,练成强壮的体魄。这样我就可以为未来的学习打下结实的基础,练就一身好本领。

看完这本书,每次我碰到困难,我都会想起孙悟空帮助师傅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勇敢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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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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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张秋生爷爷写的,其中有一个"换西瓜"的故事让我感触最深。

河马生病了,它口干舌燥,非常想吃西瓜。他的好朋友--刺猬哥儿俩愿意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蘑菇、栗子和美丽的贝壳换犀牛大叔的西瓜,但犀牛大叔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最后,刺猬兄弟却仅仅用"河马生病了,想吃西瓜"这个最简单最朴实的理由无偿换到了西瓜。

在这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犀牛大叔。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西瓜比蘑菇、栗子和贝壳都要珍贵得多,但是最后为了帮助他人,犀牛大叔毫不犹豫选择了无偿奉献。

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原来,无私的爱心和乐于助人的品格才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想想以前,自己做事情有时会先计较个人得失,也不太愿意帮助别人,连最简单的家务有时也不愿意帮妈妈做,今后一定要向犀牛大叔和刺猬兄弟学习,做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小故事里面蕴藏着大道理,我们从中可以吸收智慧,学会分辨善、恶、美、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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